血液透析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5)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5-11-0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5-10-10
中标日期
2025-11-03
中标供应商
云南建发致新乾道肾科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265.0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静、唐齐、姚宣羽、赵瑾润、何明应
项目联系电话
13308792684、17387188715
采购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人民路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306785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花园B5幢1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08792684、17387188715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EZC2025-G1-01354-YNZY-0092
二、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云南建发致新乾道肾科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37号云报大厦17楼
中标金额(万元):181.6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83
标段名称: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云南建发致新乾道肾科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37号云报大厦17楼
中标金额(万元):83.4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一标段
名称: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设备)
品牌:费森尤斯
规格型号:4008A
数量:11
单价(元):998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二标段
名称:血液透析集中供液设备
品牌:天泽
规格型号:TZDS-A120+TZDS-B120R
数量:1
单价(元):39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麟鑫(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章靖,付伟,资红亚,苏有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金额:3.812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一标段:182万元;二标段:84万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182万元;二标段:84万元。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一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3年。二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5年;血液透析集中供液设备:3年。本次中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地址:人民路139号
联系方式:0879-3067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花园B5幢1206室
联系方式:13308792684、17387188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静、唐齐、姚宣羽、赵瑾润、何明应
电 话:13308792684、1738718871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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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9.29)中盈招字P2025107-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doc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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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招标编号:中盈招字P2025107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采购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2第四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36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7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盈招字P2025107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中盈招字P20251072.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3.预算金额:一标段:182万元;二标段:84万元。4.最高限价:一标段:182万元;二标段:84万元。5.采购需求:标段号序号名称简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万元)一1血液透析机该设备联合透析器使用,临床适用于成人急性或慢性肾衰竭患者的血液透析治疗。11台102血滤机(双泵机)该设备临床适用于成人急性或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治疗。4台18二1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该设备可用于医疗机构制备血液透析用水,产水水质标准符合YY 0572-2015《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标准。1台442血液透析集中供液设备消毒方式:A液化学消毒,B液化学消毒、热消毒。1台40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付使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2.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报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如投标人为所报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00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zyzb.html(凭此登录名可直接登录),线下办理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3.3标书售价(元):01.3.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5时00分以前。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3.开启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4.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5.七、其他补充事宜1.应知事项: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本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6.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6.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路139号联系电话:0879-36078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联系方式:13308792684、173871887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静、唐齐、姚宣羽、赵瑾润、何明应电话:13308792684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景谷县财政局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路51号联系电话:0879-52217832.第二章招标需求一、整体技术要求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进口产品相关要求序号采购需求要点具体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获得质量合格且价格合理的货物和服务,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1.支持绿色发展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2019年第16号公告,目前电器产品节能认证的认证机构主要有CQC、CESI、ISCCC、PCCC、方圆、中家院等17家,其余机构不给予认可。1.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1.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工业。3进口产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þ否,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本项目 接受进口产品,其余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均接受进口产品。二、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三、本项目技术要求序号技术要求要点具体要求1总体要求1.投标人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培训要求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提供培训,能够让使用人员正常操作。投标人自行拟定培训计划、内容。2质量保证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以技术参数要求表为准。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成交人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按成交人实际承诺执行。3.中标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投标人向制造商支付,投标人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的优惠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4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其它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人员安排、人员管理措施、安装(调试)设备、现场维护等;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时间、设备调试技术指导、培训方法、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安排等。二、采购需求表一标段:采购需求表序号产品名称采购需求1血液透析机1.该设备联合透析器使用,临床适用于成人急性或慢性肾衰竭患者的血液透析治疗。2.具备≥1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屏幕可旋转,触摸屏操作,全中文操作系统,供电电压AC220V ±10%。3.外接供水: 供水压力范围:至少包含1.5bar-6bar,供水温度范围:至少包含5℃—30℃。4.透析液流速:至少包含300 mL/min—700 mL/min,调节梯度:1mL/min。5.透析液温度:至少包含33.0℃—40.0℃,实时监测可调,具备有超温保护装置或类似功能。6.超滤速度:至少包含 0.10L/h—4.00L/h,精度:±30ml/h或±0.1%。7.具备漏血检测功能,检测精度≤0.35mL/min或≤0.3mL血液/1L透析液。8.动脉血泵速率:40mL/min—600mL/min。9.肝素泵设置范围:0.1mL/h—9.9mL/h;至少可兼容20ML注射器。10.具备气泡检测功能,检测精度:≤0.02mL。11.动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mmHg — +500mmHg。12.静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mmHg — +500mmHg。 13.TMP测量范围:至少包含-100mmHg — +500mmHg。14.透析液压测量范围:-400mmHg — +400mmHg; 15.透析液浓度:至少包含10.0mS/cm — 20.0mS/cm。16.▲治疗模式:具备血液透析、单纯超滤、序贯透析等治疗模式。17.可实时图文显示各项参数,包括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总电导度、碳酸氢盐电导度、透析液温度、血流速度、超滤速度等 。18.▲具备泵前动脉压、透析器血液入口压和静脉压3个压力监测口,能同时监测泵前动脉压、透析器血液入口压和静脉压,保障患者治疗安全。19.具有声光报警提示功能,多种颜色报警指示灯。 20.消毒模式:具备药液消毒和热消毒方式,热水柠檬酸消毒温度最高≥90℃,消毒脱钙一体化完成时间≤39min。原液吸液管路可联机清洗消毒。21.设备消毒方式:设备支持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具有单独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吸入接口,具备消毒液吸空报警功能或类似功能。22.具备动脉壶和静脉壶液面电动调节功能或类似功能。23.配置后备电池,停电时自动跳转后备电池供电,支持体外循环监测报警系统,运行时间≥30分钟,断电后数据保存功能。24.可进行透析液浓度、碳酸氢盐浓度和超滤曲线治疗,每种均可预先存储≥8条曲线,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实现个性化透析。设备配备碳酸氢盐干粉支架 。26.具备自动完成血液管路和透析器预充,预充废液在线排放,无需连接废液袋的功能或类似功能。27.具备一键排液功能,治疗结束后可以一键自动排出透析器和管路内液体的功能或类似功能。28.具备网络接口、患者卡读卡器等标准在线通讯组件可用于数据传输。29.具备透析液过滤器装置用于过滤透析液中的细菌、内毒素等或类似装置。30.▲具备在线血压计组件,可通过联机袖带直接测量患者血压情况,并在设备界面上查看,无需额外耗材。31.▲具备在线清除率监测组件,可无创实时监测计算尿素清除率Kt/V,不使用专用耗材。32.▲具备在线血容计组件,无需额外耗材,监测患者血容量变化情况ΔBV等数据。33.▲可无创实时显示监测血温数据,无需额外耗材。34.▲可与透析液集中供应系统联机使用。35.设备使用年限:≥10年,设备整机质保不低于3年。36.标配操作说明书、技术手册、合格证、保修卡、装机所需标准附件(附属品)一套。37.对透析中心技师提供免费的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等专业技术培训。2血滤机(双泵机)1.该设备临床适用于成人急性或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治疗。2.具备≥15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可旋转、触摸显示屏。全中文操作系统,供电电压AC220V ±10%。3.供水压力范围:至少包含1.5bar-6bar,供水温度范围:至少包含5℃—30℃。4.透析液流速:至少包含300mL/min—700mL/min;调节梯度:1mL/min。5.透析液温度:至少包含33.0℃—40.0℃,实时监测可调,具备有超温保护装置或类似功能。6.超滤速度:至少包含0.50L/h—4.00L/h,精度:±30ml/h或±0.1%。7.血液流速调节范围:至少包含50mL/min—600mL/min。8.肝素泵设置范围:至少包含1.0mL/h—9.0mL/h,至少可兼容20ML注射器。 9.具备气泡检测功能,检测精度≤0.02mL。10.具备漏血检测功能,检测精度≤0.3ml血液/L透析液。11.置换液泵设置范围:至少包含0.50L/h—17.00L/h。12.动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300mmHg — +400mmHg。13.透析器入口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0 mmHg — +700mmHg。14.静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mmHg — +400mmHg。15.TMP测量范围:至少包含-100mmHg — +400mmHg。16.透析液压力测量范围:至少包含-400mmHg —+400mmHg。17.透析液浓度:至少包含10.0mS/cm—20.0mS/cm。18.▲治疗模式:具备血液透析、单纯超滤、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等治疗模式。19.▲具备泵前动脉压、透析器血液入口压和静脉压3个压力监测口,能同时监测泵前动脉压、泵后动脉压(透析器血液入口压/滤器前压)和静脉压。20.具有声光报警提示功能,多种颜色报警指示灯。21.具备静脉夹、动脉夹。22.▲设备消毒方式:至少包含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热水柠檬酸消毒时间≤36min,消毒温度最高≥90℃,具备消毒液吸空报警提示或类似功能。23.可进行透析液浓度、碳酸氢盐浓度和超滤曲线治疗,每种均可预先存储≥8条曲线,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实现个性化透析。设备配备碳酸氢盐干粉支架 。24.具备动脉壶和静脉壶液面电动调节功能或类似功能。25.具备全中文报警自我解释功能,可提示报警的原因与排除的方式或类似功能。26.具备自动完成血液管路和透析器预充,预充废液在线排放,无需连接废液袋的功能或类似功能。27.具备网络接口、患者卡读卡器等标准在线通讯组件可用于数据传输。28.具备透析液过滤器装置用于过滤透析液中的细菌、内毒素等或类似装置。29.配置后备电池,停电时自动跳转后备电池供电,支持体外循环监测报警系统。运行时间>25分钟,断电数据保存功能。30.▲具备在线血压计组件,可通过联机袖带直接测量患者血压情况,并在设备界面上查看。31.▲具备在线清除率监测组件,可无创实时监测计算尿素清除率Kt/V,不使用专用耗材。32.▲具备在线血容计组件,无需额外耗材,监测患者血容量变化情况ΔBV等数据。33.▲可无创实时显示监测血温数据,不使用专用耗材。34.▲可与透析液集中供应系统联机使用。35.设备使用年限:≥10年,设备整机原厂质保不低于3年。36.标配操作说明书、技术手册、合格证、保修卡、装机所需标准附件(附属品)一套。37.对透析中心技师提供免费的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等专业技术培训。二标:段采购需求表序号产品名称采购需求1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1.该设备可用于医疗机构制备血液透析用水,产水水质标准符合YY 0572-2015《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标准。2.▲水质内毒素:<0.015EU/ml 细菌总数:<1CFU/ml。(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4.设备需符合 YY 9706.10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1-2 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的要求。电器控制系统严格按照CE标准设计,电器柜IP防护等级达到IP4级, 并具备较高的安全性、集成度及自动化程度。5.系统工艺主要采用直供平衡式二级反渗透工艺。6.适用床位数:80床。7.产水量:≥3600L/H(25℃)。8.系统回收率:约75%。9.系统排空率:≥99% 无死腔。10.溶解盐去除率:≥99%。11.细菌去除率:≥99%。12.采用在线管道加热式热消毒或类似方式热消毒。13.▲采用智能变频技术控制原水泵启动和停止,可根据原水压力变化自动调节原水泵出水压力,满足各种供水环境。14.整机由原水增压装置、预处理系统、双级反渗透系统、控制系统、热消毒系统等部分组成。可直接将原水制成符合透析用水标准的纯水,并由控制系统全自动控制整套反渗透系统。15.主机采用双级反渗透处理,并具备单/双级工作模式切换功能,主机有紧急手动启动、停止功能;一、二级直接耦合,无任何中间装置,并且双级中的任一级均可单独工作,后级不允许有双口压力包装置,防止细菌内毒素增长。16.系统采用PLC+触屏智能控制系统,具备智能安全保护措施,密码进入操作界面。17.至少具备自动模式、手动模式、系统模式、消毒模式四个界面模式可供选择。18.设备可自动开关机,可支持不停机状态下保养和维护,并能够对系统显示时间、屏幕等进行校准。19.具备欠压、超压、缺水、过流等故障报警和保护功能或类似功能,具有自我检测报警相关信息文字提示功能,并且每个自动化控件均可在维修模式下手动测试,便于维修。20.可对系统各运行参数进行设置,包含产水电导超标设置、开机冲洗时间设置、停机循环间隔时间、开关机时间设置、消毒纯水预冲洗时间设置、纯水清洗时间设定等内容。21.▲具备在线监测功能或类似功能,可实时数据监控:在线显示运行状态、在线显示产水电导率、在线显示产水流量、在线显示预处理系统工作压力等重要参数。22.▲具备防渗漏在线检测功能或类似功能,可有效防止无人值守时,设备漏水造成的损失。23.▲具备抑菌功能或类似功能,设备在停机状态下可按照设定时间间断运行,纯水脉动循环;自动冲洗,延长反渗透膜使用寿命。(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24.整机动力系统采用优质品牌水泵,并配置符合水处理设计流速的过滤器。25.▲预处理采用≥2472规格的玻璃钢桶,纯水管道采用PEX材质、透析机用水连接点采用316不锈钢U型小循环装置,有效避免死腔。26.设备平衡器与主机一体化设计,固定在主机上。27.▲循环供水系统具有恒压装置,可根据纯水使用量和回流量的变化,自动调节预处理产水水量,实现平衡器进水恒压恒液位控制功能,保证供水水压稳定。(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技术资料)。28.▲反渗透膜采用高有效膜面积、低能耗苦咸水的反渗透膜元件,有效膜面积大于≥41㎡/440ft ²,稳定脱盐率99.7% 、最低脱盐率99.4% 、产水量48m³/d 。(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29.▲具备一键全自动智能化学消毒系统或类似功能:可对消毒液的循环时间、浸泡时间等参数进行设定,消毒时可对消毒状态进行系统监控,并有声光警示,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性。(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30.▲具备全自动热消毒系统或类似功能,可独立操作,也可与水处理主机联动操作。系统具有全自动定时热消、恒温、智能降温调节等功能,采用多点温度监测,确保彻底抑制细菌、内毒素滋生。运行时可实时监控记录,并有声光报警,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31.具备存储记忆功能或类似功能。对工作参数自动连续记忆,数据至少保留一周,对重要部件的使用时间进行永久记录。32.具有节水功能或类似功能,一级智能回收,二级浓水零排放。33.▲预处理各部件设置应急旁通,确保预处理任何部件出现故障时都能应急使用,双级反渗透系统主机的一级或二级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切换为单独一级或单独二级制水,实现最大的使用灵活性、安全性、稳定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具有一键制水功能或类似功能,当PLC+触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可一键切换自动运行,保障纯水正常供应。(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35.设备须具有可扩展IT连接和远程监控系统,可通过远程在线实时监测设备使用、运行状态及控制运行状态。水质数据、耗材状态实时监控,定时上传,相关数据可一键导出。提供相应连接及软件的安装,系统可连接计算机或医院信息管理平台,支持分级登录权限管理。(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36.▲设备具备远程诊断功能或类似功能,水机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可远程进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故障点,节省维修时间。2血液透析集中供液设备1.产品供液标准:符合YY0598-2015《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相关要求。2.该系统适用于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的配液与供液。3.电气安全:符合GB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要求。4.▲适用床位数:满足 ≥50床位供液需求。5.消毒方式:A液化学消毒,B液化学消毒、热消毒。6.采用无接触式热消毒,避免二次污染和化学残留。热消毒曲线记录,消毒全流程数据记录可查询。7.系统具备有效控制配液进水的功能或类似功能,精度高达≥99.9%,可实现精准配液。配液电导率在线检测校准,保证配液精度。8.▲系统可自动设置配液人份数量,具备配液时间设定功能,便于临床配液。9.▲系统具备自带温度补偿功能或类似功能,弥补低温时透析粉溶解度不够的问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0.系统自带智能清洁功能或类似功能,能有效清除配液残留,缓解腐蚀。11.系统具备设备整体消毒和子系统消毒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便于节水节能。12.整机采用全封闭式,配液箱透析粉的投加入口符合人体工程学。13.系统集配液、供液、清洗、消毒一体化,整体设计符合卫生标准。结构紧凑,具备良好的操作便利性。14.控制方式采用PLC程序控制,中文液晶触屏在线显示,可实现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测及实时运行状态在线显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采用水力循环涡流搅拌,快速充分溶解透析粉,无搅拌机具接触。16.▲系统具备多层过滤装置,能有效去除浓缩液中有机物杂质、细菌、内毒素等有害物质,有效避免了浓缩液的二次污染。17.系统供液泵采用恒压变频控制,确保供液环路上用水点透析液的充分供应和压力稳定;供液泵需提供备用泵或类似功能,保障供液泵故障时供液系统能正常运行。18.系统具备定时循环功能或类似功能,提高循环频次,防止透析液长时间静止状态产生结晶和繁殖细菌。19.具备B液防结晶设置(功能),系统检测运行状况,自动启用定时循环功能,有效防止结晶产生。20.▲所有与液体接触部件全部采用耐腐蚀耐高温材质,采用U型大循环供液方式,构成无死腔循环管路。21.系统具有一键配液、推液功能,具备操作过程报警提示功能或类似功能,有效排出供液管路中的空气与残留清洗水。22.系统具备液位保护功能或类似功能,水箱内缺水时,水泵自动停机,防止抽空故障;同时加热器自动停止工作,防止干烧。23.系统具备自动清洗功能或类似功能,可有效延长供液装置各组件使用寿命,减少细菌滋生,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24.▲可实现全自动整机热消毒和一键化学消毒,也可单独进行配液部分和供液循环管路热消毒或化学消毒,抑制细菌和微生物滋生。25.采用无接触式电加热器,具有防干烧功能,杜绝二次污染。26.▲B液具备全自动热消毒系统,热消毒过程实时监测,并可对消毒运行是否完整进行验证,确保消毒安全。2、商务要求表合同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交货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采购规范标准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采购标的验收标准1.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 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2.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 3.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 4. 在采购标的货物送达时,双方进行验收,试剂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在1小时内响应,严重的应尽快调换,并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服务。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破损或质量存在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2.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退货或两次以上逾期交货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限期整改或更换采购人认可品质更好的品牌,价格不变。如中标投标人在整改期间或整改后仍出现同样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3.药监部门抽检的,提供样品(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提供抽检的样品凭证,按抽检数量和批次如实冲单;抽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产品不合格,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对该品种的供货资格。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到货、现场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含货物、装卸费、运费、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税金及其它所有费用的总和。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原装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2、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①血液透析设备(血液透析机):设备使用年限:≥10年,设备整机质保不低于3年。标配操作说明书、技术手册、合格证、保修卡、装机所需标准附件(附属品)一套。对透析中心技师提供免费的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等专业技术培训。②血液透析设备(血液透析滤过机):设备使用年限:≥10年,设备整机原厂质保不低于3年。标配操作说明书、技术手册、合格证、保修卡、装机所需标准附件(附属品)一套。对透析中心技师提供免费的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等专业技术培训。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在云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中心,提供400免费售后服务电话,配有零配件仓库,能对设备故障及时维修更换;同时配备数名常驻专业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对设备故障做出快速反应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在半小时内给出故障解决方案,并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提供至少3个月一次的现场回访、巡检保养服务。▲提供设备整机原厂质保期≥5年。④血液透析集中供液设备:在云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中心,提供400免费售后服务电话,配有零配件仓库,能对设备故障及时维修更换;同时配备数名常驻专业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对设备故障做出快速反应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在半小时内给出故障解决方案,并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提供至少3个月一次的现场回访、巡检保养服务。▲提供设备整机原厂质保期≥3年。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明确选配附件备品是否另行收费,并在合同或投标文件中明确。2.投标人发运设备前,先与医院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按医院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在运输单(物流单)上备注清楚设备名称、科室等信息。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供应设备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所供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说明书、投标人的产品出库单据等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4.验收完成后,乙方负责将验收现场清理干净,包括产品的外包装如木箱、纸板等。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使用科室的相关规定为准。核心产品一标段核心产品为:血液透析机;二标段核心产品为:血液透析集中供液设备;(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同品牌产品) 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核心产品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4保证金的金额: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现场踏勘:无6演示时间及地点:无7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质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答复范围和权限,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8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9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0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1评标结果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应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网站。12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3.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若无违反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退回给中标人。15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16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17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18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9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7.免责声明:7.1、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人未成交、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投标人所有的费用。7.2、投标人在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20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2“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8.特别说明:8.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2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标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8.3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4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8.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6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8.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质疑和投诉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9.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1招标公告1.2招标需求1.3投标人须知1.4评标办法及标准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6投标文件格式1.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3.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电子投标文件编辑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1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1.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1.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1.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1.6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投标报价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4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6.1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要求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进行签字确认,并对要求盖章的位置及投标文件封面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盖公章予以确认。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投标截止日期7.1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7.2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7.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任何证件或资料均不作为评标的依据。8.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8.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8.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9.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9.1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2在技术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9.3在报价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9.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解密方式开标。(二)开标程序:1.根据电子标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正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并唱标;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唱标结束后,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唱标结果。3.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1.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相关工作并告知相关事宜。2.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4.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4.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书面形式),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5.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6.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7.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7.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废标,招标人可否决所有投标并不作任何解释:1.1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在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1.2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3采购任务取消。2.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3.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1.签订合同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有时提供)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执行。投标人提供截图及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2019年第16号公告,目前电器产品节能认证的认证机构主要有CQC、CESI、ISCCC、PCCC、方圆、中家院等17家,其余机构得不给予认可。2.中小企业2.1对于货物、服务类项目应在采购文件中做出如下规定:评标内容评分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第四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定义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标专家担任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标工作。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良好商业信誉情况承诺函及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报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如投标人为所报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组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投标文件报价①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2.3澄清有关问题。(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或者说明,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标因素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2.5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分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评分因素如下(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评分因素,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有效材料,否则将会影响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1、F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类别权重评分标准投标人的报价评分F1(满分30分)A1:1一、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二、报价分计算方式:投标人的报价评分F1(满分30分),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A2:1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45分)一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表”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指标,未标注的为一般指标,其中标注“▲”号有15项,未标注“▲”号有59项。采购需求全部满足的得45分。带▲号的重要技术指标有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非▲号一般技术指标偏离的每一项扣0.26分。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表”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指标,未标注的为一般指标,其中标注“▲”号有20项,未标注“▲”号有42项。采购需求全部满足的得45分。带▲号的重要技术指标有偏离的每一项扣1.5分,非▲号一般技术指标偏离的每一项扣0.36分。注:(1)带▲技术指标以“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厂家盖章白皮书作为评判依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一般技术指标以检测报告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技术资料(需提供查询途径)作为评判依据;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售后服务(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设备调试技术指导、培训方法、培训时间、培训地点);②巡检制度及保修计划;③售后服务计划(含人员、网点、联系方式等);④服务质量控制及措施;⑤技术支持等)进行综合评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存在影响项目履约质量的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12分)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中具有①项目安装流程;②项目安全保障措施;③项目进度保障措施;④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为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存在无关的内容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履约能力(2分)根据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 1 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等)(1分)1.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投标产品所属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得0.5分。2.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属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得0.5分。1.政府采购政策:1.1中小企业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1.2监狱企业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X标段)政府采购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投标人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投标人、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X标段)(项目编号:,招标编号:),依法委托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政府采购组织形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根据评审结果,确定XXX为成交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品名、生产企业、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附表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X标段)采购内容。(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þ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投标人/制造商名称(如投标人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投标人/制造商类型(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投标人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小写:大写:(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到货、现场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计:xxx元,大写:XXX)。(3)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合同履行(1)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计:xxx元,大写:xxxx)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年),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期内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导致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4.合同验收(1)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安装及调试,保证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甲方要求。(2)交货验收必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乙方提供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对产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品牌、型号进行初步验收。(3)甲方自行组织或邀请第三方(可包括本项目评委、未成交投标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其他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等)参与,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响应文件响应的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做最终验收,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如检测费、专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甲方如认为有需要的,可委托相关检测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自检或检测部门抽检不合格的不给予验收,影响甲方实施进度的将追究相关责任,抽检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产品涉及计量检测的,乙方需完成首次计量检测,并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满足要求,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4)履约验收时间: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后,甲方及时组织验收。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附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用设备(X标段)采购内容。附件:具体标的的配置清单等。附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X标段)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生产企业/品牌国别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合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整)注:1.采购标的的配置清单见附件XXX;2.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产品品目名称分别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附件XXX(医用设备)配置清单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投标人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投标人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物权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或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投标人。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按操作技术要求使用产品,并完成产品的日常管理。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安装、调试、培训等人员应通过完整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完全掌握产品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能够独立、熟练的使用和管理产品,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操作技术要领、一般的维修、日常维护及保养、简单故障排除等内容。 2.指导和配合甲方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1.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计:XXX元,大写:XXX)作为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X天内完成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正常使用。3.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 X天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计:XXX元,大写:XXX )。4.履约期满(X年),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5%(计:XXX元,大写:XXX)的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 X 年(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次日算起)。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电话每周7×24 小时 技术报修和咨询,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必须 立即 响应, 小时内 做出甲方认可处理方案,需维修工程师到场的,保证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者更换。超过保修期的产品,提供终身维护(包括配套软件免费升级)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 天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乙方无正当理由,超过交货期10个工作日。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性能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未在交货期内予以解决。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导致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履约期满( X 年),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1.乙方应对质保期内产品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生产企业工程师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完成设备巡检维护保养(巡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维护保养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免费更换备品备件,并提供相关巡检维修记录。2.乙方应保证产品因故障停用时间小于 小时,若超过 小时,重新计算质保期,如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产品或退货并追究乙方责任。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超过保修期的产品,提供终身维护(包括配套软件免费升级)和技术咨询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必须依照响应文件及本合同标的内容提供所有产品,不得擅自变更。如发生不可抗因素确需变更的,需提供变更申请和合法证明文件,在价格不改变的情况下提供与本合同标的技术质量相同或更高档次的产品供甲方选择,甲方书面确认且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变更,并报备同级财政主管部门。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在合同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交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逾期交货时间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累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成交资格,发布取消乙方成交资格公告及原因,报备相关管理部门。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按照逾期付款时间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累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启动支付程序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支付应该支付货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在该合同项下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3%。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由于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造成的损坏、丢失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和出厂标准的原装产品(包括零部件),供应产品生产日期距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超过半年,不得将即将停产或淘汰的产品提供给甲方,且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且在产品寿命保证期内,乙方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故障负责。2.乙方在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 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并在运输单(物流单)上清楚备注设备名称、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和数量,每一包装单元外包装标明产品名称,内附详细的装箱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3.交货前乙方应对产品作全面检查,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原厂保修卡、工具、备件、质量检验报告等(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随附中文使用说明书、报关单等)并列出验收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依据,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资料不齐视为逾期交货)。4.验收完成后,乙方负责将验收现场清理干净,包括产品的外包装如木箱、纸板等。5.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配置清单和补充合同(如有)、廉洁购销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招标编号:中盈招字P2025107标段号: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姓名及电话)一、资格文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全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以下情况: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扫描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良好商业信誉情况承诺函及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致: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我单位现参与项目(招标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6.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本公司向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企业职工(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2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我司(单位)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人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投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投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9.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报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如投标人为所报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0.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二、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招标编号:中盈招字P2025107标段号: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总价(万元)交货期质保期备注投标合计:人民币(大写) 以上价格为:包含所有招标范围的最终价格,并包含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①、投标总价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②、开标一览表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③、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④、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费、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规模(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生产商特殊属性(监狱企业、其他、残疾人福利单位)是否外商投资企业(如“是”属于外商单独投资还是部分投资)品牌、型号数量单位最高限制单价单价分项总价12……合计注:①本表空缺处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写;②单价报价须与“开标一览表”所报单价及总价一致;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4.报价情况说明(若有)如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项说明,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5.投标函投标函致:我方(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我方就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日期:年月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兹委托(单位名称)部门职务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开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日期:年月日注:如法人代表出席,授权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商务文件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文件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医疗设备招标编号:中盈招字P2025107标段号: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2.售后服务方案等(格式自拟)3.整体要求、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关商务要求投标相关商务内容(符合/正偏离/负偏离)①、“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性能指标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不得遮挡金额。“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5、其他5.1廉洁购销承诺(格式自拟)5.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有提供)5.2.1节能、环保清单(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明细表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 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 计算机 设备A02010103 服务器HJ2507 网络服务器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8 网络计算机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9 计算机工作站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2A020106 输入输 出设备A02010601 打印设备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3 热式打印机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4 显示设备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499 其他显示器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 扫描仪HJ2517 扫描仪3A020202 投影仪HJ2516 投影仪4A020201 复印机HJ424 数字式复印 (包括多功能) 设备5A020204 多功能 一体机HJ424 数字式复印 (包括多功能) 设备6A020210 文 印设 备A02021001 速印机HJ472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 载货汽 车 (含自卸汽车)HJ2532 轻型汽车8A020305 乘用车 (轿车)A02030501 轿车HJ2532 轻型汽车A02030599 其他乘用车 (轿车)HJ2532 轻型汽车9A020306 客车A02030601 小型客车HJ2532 轻型汽车10A020307 专用车 辆A02030799 其他专用汽车HJ2532 轻型汽车11A020523 制冷空 调设备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5 空调机组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12A020618 生活用 电器A02061802 空气调节电器A0206180203 空调机HJ2535 房间空气调节器A02061808 热水器HJ/T362 太阳能集热器13A020619 照 明设 备A02061908 室内照明灯具HJ2518 照明光源14A020810 传真及 数据数字通信设 备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 电视设 备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 (电视 机)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A02091003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 设备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 床类A060101 钢木床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104 木制床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199 其他床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17A0602 台、桌类A060201 钢木台、桌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205 木制台、桌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299 其他台、桌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18A0603 椅凳类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399 其他椅凳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19A0604 沙发类A060499 其他沙发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20A0605 柜类A060501 木质柜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503 金属质柜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599 其他柜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21A0606 架类A060601 木质架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602 金属质架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22A0607 屏风类A060701 木质屏风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A060702 金属质屏风类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23A060804 水池HJ/T296 卫生陶瓷24A060805 便器HJ/T296 卫生陶瓷25A060806 水嘴HJ/T411 水嘴26A0609 组合家具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27A0610 家用家具 零配件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28A0699 其他家具 用具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29A070101 棉、化纤 纺织及印染原料HJ2546 纺织产品30A090101 复 印纸 (包括再生复印 纸)HJ410 文化用纸31A090201 鼓粉盒 (包括再生鼓粉 盒)HJ/T413 再生鼓粉盒32A100203 人造板A10020301 胶合板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2 纤维板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3 刨花板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4 细木工板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99 其他人造板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33A100204 二次加 工材,相关板材A10020404 人造板表面装饰板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 木塑制品A10020404 人造板表面装饰板 (地板)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 木塑制品34A100301 水泥熟 料及水泥A10030102 水泥HJ2519 水泥35A100303 水泥混 凝土制品A10030301 商品混凝土HJ/T412 预拌混凝土36A100304 纤维增 强水泥制品A10030402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A10030403 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37A100305 轻质建 筑材料及制品A10030501 石膏板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A10030503 轻质隔墙条板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38A100307 建筑 陶 瓷制品A10030701 瓷质砖HJ/T297 陶瓷砖A10030704 炻质砖HJ/T297 陶瓷砖A10030705 陶质砖HJ/T297 陶瓷砖A10030799 其他建筑陶瓷制品HJ/T297 陶瓷砖39A100309 建筑 防 水卷材及制品A10030901 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 卷材HJ455 防水卷材A10030903 自粘防水卷材HJ455 防水卷材A10030906 高分子防水卷 (片) 材HJ455 防水卷材40A100310 隔热、隔 音人造矿物材料 及其制品A10031001 矿物绝热和吸声材 料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A10031002 矿物材料制品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41A100601 功能性 建筑涂料HJ2537 水性涂料42A100399 其他非 金属矿物制品A10039901 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HJ456 刚性防水材料43A100602 墙面涂 料A10060202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 料HJ2537 水性涂料A10060203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 料HJ2537 水性涂料A10060299 其他墙面涂料HJ2537 水性涂料44A100604 防水涂 料A10060499 其他防水涂料HJ2537 水性涂料45A100699 其他建 筑涂料HJ2537 水性涂料46A100701 门、门槛HJ/T 237 塑料门窗/HJ459 木质门和钢质门47A100702 窗HJ/T237 塑料门窗48A170108 涂料(建 筑涂料除外)HJ2537 水性涂料49A170112 密封用 填料及类似品HJ2541 胶粘剂50A180201 塑料制 品HJ/T226 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 再生塑 料制品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有)中小企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