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 费用报销流程优化 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中标结果公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5)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招标文件编号:0701-254113027W93)
二、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中标(成交)金额:65.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流程优化
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昭振、胡传凯、于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87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wangna1@caict.ac.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田嘉 010-81168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冷女士
电 话:  010-81168201,010-81168273 lijie38@cmc.gt.cn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0: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昭振、胡传凯、于涛

总成交金额
¥65.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冷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201,010-81168273 lijie38@cmc.gt.cn

采购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wangna1@caict.ac.cn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嘉 010-81168201

附件:

附件1
7W93磋商文件发售版.pdf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20254010)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采购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0月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或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2.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8.00万元6.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供应商必须独立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供应商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内容响应。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如下:包号采购产品名称数量(台/套)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进口1费用报销流程优化1680,000.00否6.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接受联合体蹉商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允许分包的项目/包件,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但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注: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生产或提供采购设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或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3.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中国通用招标网上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发放方式,纸质磋商文件和电子版本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网上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申请领取电子发票,并由平台直接下载。(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费用自理,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4.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费用自理,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wangna1@caict.ac.c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联系人:田嘉联系方式:010-8116820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冷女士、李女士电话:010-81168273、81168201lijie38@cmc.gt.cn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费用报销流程优化。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2是否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服务:□是否4.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所属1费用报销流程优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所属行业划型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7*其它要求所提供产品资质要求:1)本采购项目中如涉及台式计算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3〕2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2)本采购项目中如涉及便携式计算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3〕3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3)本采购项目中如涉及一体式计算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3〕3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4)本采购项目中如涉及工作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3〕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5)本采购项目中如涉及通用服务器,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3〕3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6)本采购项目中如涉及操作系统,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3〕3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7)本采购项目中如涉及数据库,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3〕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注:供应商如适用上述情况需出具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2.1,统一格式)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3)供应商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供应商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4)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单独密封提交。同时供应商须提交“磋商保证金退回账户信息及相关发票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4”,由于供应商没有及时提交上述资料而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或无法开具发票的;或由于供应商信息变更,没有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如有);(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代理费的;(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14.1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提供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一份响应文件电子版。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纸质文件和响应文件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响应文件提倡双面印刷并装订。注:供应商应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14.3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以U盘方式递交,U盘上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并应单独封装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电子版为响应文件正本完成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后的完整版扫描件(含盖章封面页、正本标记页)。14.4响应文件的包装(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面上标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2)为了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及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及磋商保证金”字样,然后再装入《响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注:同时投多个包时,应按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分别封装递交。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6.1项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3.6.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适用/不适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原件现场送达(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扫描件),送达时间以原件送达为准。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冷女士;电话:010-81168273;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25代理费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费:是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为代理费的计算基数;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支付形式:电汇或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代理费。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是否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供货商须知资料表》。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其它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统一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统一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应为纸质印刷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需要签字盖章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签字形式可以是手写方式、盖人名章方式或盖手签章方式。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供应商需要在本次项目中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特别说明函:1)特别说明函须声明:针对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该供应商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作为直接参与磋商时相关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磋商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2)特别说明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说明函中附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印模或样式。13.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13.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和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纸质文件和响应文件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14.2响应文件内容应尽量采用双面印刷,采用胶装方式装订。14.3供应商应随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中文本文件应采用PDF格式;图像文件应采用JPEG格式;影像文件应采用MPEG、AVI格式;声音文件应采用WAV、MP3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以U盘方式递交,U盘上应标明供应商名称,并应单独封装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14.4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包装响应文件。14.5除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项目未进行评审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邀请》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评审。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履约保证金23.6.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纳税证明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纳税证明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文件: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需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4项(如有)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适用)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适用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3-1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1.3《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最后响应报价最后响应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如本包内包含多个货物/服务的预算单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如有)的,最终单价报价未超过分项货物/服务预算单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如有)。4报价唯一性最后响应报价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6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具体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8★号条款响应最后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号条款要求。9*号条款响应最后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号条款要求。10合同条款/要求1)采购合同中付款方式/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采购合同中违约责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是11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如有)。12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如有)。13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4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15进口产品(如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16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所报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所报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所报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是17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18恶意串通不存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情形。/19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得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是20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的,且经磋商小组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1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项规定的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如本包内包含多个货物/服务的预算单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如有)的,最终单价报价超过分项货物/服务预算单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如有)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满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响应报价(20分—经评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0×20%。注: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享受评标价格10%的优惠政策,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的规定。20分2商务部分(15分企业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否则得0分。注: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知识产权投标人具有报销相关领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供1项得2分,满分4分。注:供应商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分项目团队1、项目经理具备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从全日制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计起),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且均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从全日制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计起),全部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学历证书关键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6分相关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与协同办公平台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无业绩得0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3服务部分(15分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需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有详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方案合理、完善、详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响应及时,服务周到,为第一档得5分;有较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详尽,售后服务基本满足需求,响应较为及时,为第二档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性一般,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为第三档得1分;方案完全不能满足需求,或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5分培训方案供应商需提供详细培训方案。5分培训方案内容全面,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为第一档得5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基本培训计划,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为第二档得3分;培训方案简单,为第三档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或方案完全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服务需求部分应答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二)服务需求部分:标记“★”的条款不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其响应文件无效。标记“#”号的条款,每一项完全满足或优于得2.5分,共计2项,满分5分。本评审项目满分5分。5分4技术部分(50分)技术方案部分应答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一)详细技术需求部分:标记“#”号的条款,每一项完全满足或优于得2分,共计5项,满分10分。本评审项目满分10分。10分对项目业务需求的理解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方案: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深入、分析详细准确、进行了详细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为第一档得5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较深入、分析较详细准确、进行了较详细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了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为第二档得3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不深入、分析简略、没有重点难点分析,为第三档得1分;对本项目需求理解不到位,或没有该项内容,得0分。5分总体设计方案投标人需提供总体设计能力方案,包括系统架构、功能设计、技术方案、性能指标等内容。系统整体架构设计完善,总体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完整、详尽,功能模块划分清晰,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具有可操作性,为第一档得10分;系统整体架构设计较完善,总体设计方案较科学,较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功能模块划分较清晰,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为第二档得8分;系统整体架构设计基本完善,总体设计方案基本科学,基本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功能模块划分基本清晰,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操作性一般,为第三档得5分;系统整体架构设计简单,总体设计方案内容简略,功能模块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为第四档得2分;总体设计方案完全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10分安全设计方案供应商须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软件安全编码有关规范编制安全方案。5分安全设计方案合理、完善、详尽,安全责任明确、风险及应对措施完善,完全适合项目要求,为第一档得5分;安全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详尽,安全责任基本明确、风险及应对措施基本完善,基本适合项目要求,为第二档得3分;安全设计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为第三档得1分;未提供相关安全设计方案或完全不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系统集成方案供应商需提供系统集成方案:方案完全合理、完善、详尽,方案内容覆盖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完全满足项目要求,为第一档得10分;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详尽,方案内容覆盖较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为第二档得8分;方案基本详细、合理,方案内容覆盖基本全面,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为第三档得5分;方案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为第四档得2分;未提供相关方案或完全不满足项目要求,得0分。10分实施方案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项目人员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机制等,需满足项目交付时间要求。方案完全合理、完善、详尽,方案内容覆盖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完全满足项目要求,为第一档得10分;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详尽,方案内容覆盖较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为第二档得8分;方案基本详细、合理,方案内容覆盖基本全面,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为第三档得5分;方案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为第四档得2分;未提供相关方案或完全不满足项目要求,得0分。10分合计100分注: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需求一览表包号采购产品名称数量(台/套)*交付期(日历日)试运行期(日历日)*质保期(年)交付地点1费用报销流程优化160301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注:1.交付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算,至货物全部运抵买方指定现场为止。2.运行期从交付期第二日开始算起,到可以终验为止。试运行期内所有问题得到解决,且系统运行稳定后,进行终验。3.质保期自买卖双方验收签署“验收报告”的日期开始计算。二、具体采购需求1.本章中加注“*”或“★”号的条款,供应商应完全满足并提供相关正面应答或承诺,否则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若技术规格中对“*”或“★”号条款还有证明材料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也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2.本章中未加注“*”或“★”号的条款,供应商应进行响应并提供相关正面应答或承诺,否则将被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如技术规格中对未加注“*”或“★”号的条款有证明材料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也将被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以上2条所指的证明材料,如没有特殊说明,指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功能详细描述及设计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中有其他证明材料要求的,以具体要求为准。(一)详细技术需求1.采购用途院“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管理全体系全环节的数字化改造,推动解决无纸化场景覆盖不全、收支流程贯通不够、报销不够便捷等堵点痛点问题,以流程重塑、系统对接、制度内嵌,实现管理降本增效和管控透明的双提升,进一步增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精益性和敏捷性,为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需实现的功能要求落实院“十四五”管理数智化建设目标任务,基于现有致远OA(以下简称“CRP”)、用友NC(以下简称“ARP”)等系统,优化费用报销流程,推进差旅服务一体化,具体如下:1.优化差旅报销流程,实现申请、审批、报销一站式闭环管理。2.扩展支出类等无纸化场景,实现电子会计凭证归集、报销、审批、入账、归档等电子化管理,提升员工体验和管理效能。3.详细技术要求3.1优化差旅报销流程简化出差审批、报销等环节,与商旅平台集成,通过单点登录预订入口即可快捷地完成商旅预订,实现相关数据的自动关联与流转,减少信息的重复填写,进一步提升员工差旅体验。3.1.1申请审批(1)支持单人或多段行程填写预订,支持外部人员代订。支持行程变更、取消,并保留原出差审批单内容。(2)员工提交出差审批单,审批通过后,无缝对接差旅平台,实现PC端及移动端预订服务。3.1.2出差报销(1)支持一次出差对应一个出差审批单号。如参会或培训,上传的通知,后续可以直接代入差旅报销单中。(2)支持匹配上传该行程的费用电子票据(行程单、住宿费等),系统通过识别票据信息完成查重验真,并按照票据时间顺序自动填报行程时间、行程地点、交通工具、飞机票金额等信息,价税分离。(3)支持个人票夹获取预订信息。代领导报销时,获取代订人预定信息。(4)支持退改签费用与正常订单数据一起报销。3.2扩展无纸化场景优化借款、认款、还款等流程,实现收支电子会计凭证归集、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无纸化,主要如下。(1)支持借款、认款、还款等十余张收支单据,实现无纸化。(2)支持单据合规管控与校验提醒。(3)支持上传各类附件,并自动推送不同类型单据至ARP。(4)实现电子凭证合规存储。3.3系统集成提供规范API接口和相应说明文档,支持第三方系统接入和集成。主要包括:(1)与商旅平台集成,实现单点登录,同步出差、票据、行程单信息。(2)与ARP系统集成,推送无纸化单据,实现电子会计凭证合规储存。4.技术要求供应商必须采用成熟的、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和产品,不允许在实施过程中作试验性开发或产品试用,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防范开发集成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产品风险。项目建设应达到如下要求:(1)#兼容Chrome、Edg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无需安装插件。(2)#支持数据加密传输、数据重传和失败提醒。(3)#支持鸿蒙、安卓等主流终端操作系统。(4)#支持自定义配置校验规则。(5)#支持与发票系统对接,实现自动查验。5.性能要求(1)系统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5000小时;(2)系统恢复时间小于2小时;(3)PC端、移动端访问响应平均时间在1~2秒以内。6.安全要求(参照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技术要求》确定系统等保级别,明确是否为关键系统(参照《院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六章附则》)。)参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相关规范和密码管理有关要求,采用身份认证、安全部署、数据加密和分级授权等机制,从系统、数据等层面进行加固,最大限度地保护信息安全。(二)服务需求1、质保期1.1★质保期自双方在签署的终验验收单的日期开始计算,供应商提供免费质保期为(1)年。1.2#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出售的相同型号产品发生硬件和软件更新/升级,供应商应将新发布的硬件和软件更新/升级在一个月内提供给买方,并现场给予支持。1.3供应商需在投标总价以外单独列出质保期后的年度质保费用,供应商承诺买方可在过质保期后以此价格向供应商购买保修服务。2、培训内容及要求提供不少于5人天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部署、管理员运维、用户操作培训、开发培训。培训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3、项目文档要求序号文档名称说明提交阶段1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开发最重要依据需求完成后提交2设计文档(包含: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侧重说明相关系统结构、业务流程、系统功能;详细设计说明书侧重说明相关系统代码结构、解释代码相关属性、简述与各类功能程序有关的数据情况;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侧重说明系统中的所有数据类型、定义、属性等情况以及数据之间的关联情况。设计阶段完成时提交3规范文档初验提交4部署方案初验提交5测试用例初验提交6测试报告初验提交序号文档名称说明提交阶段7初验报告按照初验要求提交初验提交8应急预案终验提交9终验报告按照终验要求提交终验提交10用户手册/使用手册终验提交11培训资料文档培训前提交12定制开发源代码终验提交4、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需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开发、实施、测试等人员,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2人需在采购人指定地方驻场。如有需要,根据采购人要求加派驻场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驻场开发、实施和测试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和驻场人员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发生变更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并交接工作。5、★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属及要求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不含产品本身的软件版权)及衍生品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所有。6、技术支持及服务响应6.1采购人可以通过访问网页接入的方式获得最新的技术信息以及其他资料。6.2供应商将最新的技术信息和资料及时主动提供给采购人。6.3技术响应时间要求:(1)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2)质保期内,供应商保证在合同标的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予以答复,如采购人有要求或必要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至采购人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如果出现紧急技术问题,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应在(1)小时内予以答复;如果要求紧急处理,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的(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如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标的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质保期届满后,如果因标的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7、其他(1)供应商应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2)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3)#供应商书面承诺本项目全部投标产品及开发服务维护期之后每年的维护费报价不高于本项目全部投标产品合同价的10%,并且服务标准不低于响应文件中承诺;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三)履约验收方案初步验收:项目内容全部完成且上线后,无数据和功能问题后方可进行项目初验。在初验阶段,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文档要求提交相应文档,并保证所交付的项目成果完整、清晰、正确。1.完成需求中所有功能开发实施,并经测试验证通过,原有功能可正常运行;2.保证数据准确且采购人易用,由采购人验证合格;3.无软件错误。软件错误的严重性等级定义1级:不能执行正常功能或重要功能,或者危及人身安全;2级:严重地影响系统要求或基本功能的实现,且没有办法解决;3级:严重地影响系统要求或基本功能的实现,但存在合理的解决办法;4级:使操作者不方便或遇到麻烦,但不影响执行正常功能或重要功能;5级:其它错误。最终验收:项目初验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0天,期间出现的问题全部解决,优化内容全部完成,且无任何数据与功能问题,达到项目终验要求后,进行项目终验。由采购人组织系统使用相关方及供应商召开项目验收会,进行项目验收。在最终验收阶段,供应商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并测试联调由采购人验证合格,系统试运行平稳,未出现重大故障。2、初验与试运行期间发现的缺陷和问题都已修复、解决。3、系统功能设计业务表达清晰,界面设计用户体验良好。4、系统数据无差错。5、各类业务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已经在系统里面及时正常处理。6、提交验收文件清单中要求的相关文档。7、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技术培训并达到预期效果。8、准备相关资料,提交终验申请。9、配合采购人、使用方进行验收。10、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使用方移交相关的全部、完整的技术资料文档,并编制文档资料移交报告。其他需要在验收阶段落实完成的工作。2.验收标准(1)验收合格标准(以下比例为测试用例不通过数占总测试用例数的比例),项目验收合格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测试用例不通过数的比例2)不存在错误等级为1的错误;3)不存在错误等级为2的错误;4)错误等级为3的错误数量≤5;5)实现实施方案中所述功能要求。(2)各项文档齐全,且描述清晰,符合采购人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一、合同前附表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合同条款其他各部分内容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采用如下第[2]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甲方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并全部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由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百,即¥[]元(大写:[]元整):(1)应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2)付款说明(3)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如履约保证金适用)2.分期付款。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收到由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即¥[]元(大写:[]元整):(1)应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2)付款说明(3)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如履约保证金适用)2.2初验付款(适用/不适用):合同标的物初验合格或完成到货安装调试后,由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即¥[]元(大写:[]元整):(1)应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2)付款说明(3)《初验报告》2.3终验付款:合同标的物终验合格之后,由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1)应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2)付款说明(3)终验验收材料二、采购合同模板国内资产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名称:[请填写对应采购计划中的产品名称/系统名称]合同编号:[招标编号:[甲方(买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乙方(卖方):项目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项目编号:0701-254113027W9310 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含“*”、“★”号条款),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 费用报销流程优化 综合管理平台扩展优化2025-费用报销流程优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