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一、项目编号:ZFC2025-06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ZFC2025-061
总价:1187390(元)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352号2号楼23-25层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为建设安吉无人机应用系统和智能算法场景应用,实现重点路段、重要时段无人机巡覆盖,实时感知交通事件和违法,通过警用无人机高效辅助交管工作,提升公安交管新质生产力提供软件技术服务支持。
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条款。
软件建设期:合同签订后 90个工作日建设完成并成功上线运行。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511-2018)等所有涉及标准规范。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盛加炳,杨世林,谢银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ZFC2025-06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ZFC2025-06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ZFC2025-06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ZFC2025-061
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74.0
70.0
80.0
74.67
14.71
89.38

ZFC2025-061
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38.0
38.0
40.0
38.67
14.66
53.33

ZFC2025-061
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33.0
34.0
36.0
34.33
15.0
49.3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ZFC2025-06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项目预算价计算,100万(含)以内的按1.5%,100-500万(含)的按0.8%,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后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5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安吉县递铺街道灵峰北路(吉五路口)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银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554313
质疑联系人:0572-5554313
质疑联系方式:0572-5554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金融中心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文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7257718
质疑联系人:练华
质疑联系方式:137358680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真:
联系人:王庭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305.7K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FC2025-061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计算机设备,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ZFC2025-06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1-03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1191500(壹佰壹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2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187390(壹佰壹拾捌万柒仟叁佰玖拾元整)3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1164500(壹佰壹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ZFC2025-06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1-03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3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ZFC2025-06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1-03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3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ZFC2025-06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1技术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分析:通过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了解度,系统及应用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和差距,意义和必要性的认识,包含(提升管控效率,覆盖盲区;优化执法模式,减少干扰;强化应急响应,降低风险)等几个方面,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6.005.002技术总体思路:通过供应商对建设原则、建设目标、标准规范、技术路线、总体架构的阐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6.004.003技术建设方案:通过供应商对网络拓扑结构、系统运行环境、与外部系统对接、信息安全、大致功能介绍等方面进行阐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4.006.004.004技术培训方案:通过供应商对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所涉及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使用培训设施进行描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6.003.005技术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阐述,围绕及时性、可靠性、规范性的核心目标,从流程管控,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维度建立全链条保障机制,如响应与处置时效保障,维护质量与设备可靠性保障、技术与数据支撑保障,监督与改进机制等方面综合评审,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7.004.006.005.006技术软件建设进度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研发进度安排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计划安排合理度,技术衔接紧密度,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00-5.003.004.003.007技术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阐述,从技术切入后跟踪与反馈、定期服务总结与改进、应急延伸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审,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4.003.008技术风险评估:供应商分析服务建设可能会产生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实施风险、管理风险,并提出措施对策,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4.003.009技术效益分析:供应商分析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提出评价指标,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4.003.0010商务技术性能及功能指标:(1)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技术参数和配置需完全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所有指标要求,响应文件中需要进行详细描述。最高得15分。(2)标注“★”的技术参数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其他允许偏离的参数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指标且不可偏离,实质性指标负偏离的,响应文件无效。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未提供的,视为参数负偏离。0.00-15.000.0013.000.0011商务拟投入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得2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3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智慧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人社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智慧交通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2分;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00-9.002.009.000.001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所承接的类似项目,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0.00-1.001.001.000.0013商务体系认证:供应商取得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认证得1分,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00-5.000.005.000.00合计0.00-85.0038.0074.0033.00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ZFC2025-06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1技术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分析:通过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了解度,系统及应用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和差距,意义和必要性的认识,包含(提升管控效率,覆盖盲区;优化执法模式,减少干扰;强化应急响应,降低风险)等几个方面,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6.005.002技术总体思路:通过供应商对建设原则、建设目标、标准规范、技术路线、总体架构的阐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4.006.004.003技术建设方案:通过供应商对网络拓扑结构、系统运行环境、与外部系统对接、信息安全、大致功能介绍等方面进行阐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5.004.004技术培训方案:通过供应商对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所涉及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使用培训设施进行描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4.006.004.005技术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阐述,围绕及时性、可靠性、规范性的核心目标,从流程管控,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维度建立全链条保障机制,如响应与处置时效保障,维护质量与设备可靠性保障、技术与数据支撑保障,监督与改进机制等方面综合评审,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7.005.005.005.006技术软件建设进度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研发进度安排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计划安排合理度,技术衔接紧密度,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00-5.003.004.003.007技术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阐述,从技术切入后跟踪与反馈、定期服务总结与改进、应急延伸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审,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4.003.008技术风险评估:供应商分析服务建设可能会产生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实施风险、管理风险,并提出措施对策,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3.003.009技术效益分析:供应商分析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提出评价指标,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3.003.0010商务技术性能及功能指标:(1)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技术参数和配置需完全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所有指标要求,响应文件中需要进行详细描述。最高得15分。(2)标注“★”的技术参数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其他允许偏离的参数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指标且不可偏离,实质性指标负偏离的,响应文件无效。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未提供的,视为参数负偏离。0.00-15.000.0013.000.0011商务拟投入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得2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3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智慧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人社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智慧交通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2分;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00-9.002.009.000.001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所承接的类似项目,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0.00-1.001.001.000.0013商务体系认证:供应商取得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认证得1分,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00-5.000.005.000.00合计0.00-85.0038.0070.0034.00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ZFC2025-06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1技术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分析:通过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了解度,系统及应用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和差距,意义和必要性的认识,包含(提升管控效率,覆盖盲区;优化执法模式,减少干扰;强化应急响应,降低风险)等几个方面,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7.004.002技术总体思路:通过供应商对建设原则、建设目标、标准规范、技术路线、总体架构的阐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7.006.003技术建设方案:通过供应商对网络拓扑结构、系统运行环境、与外部系统对接、信息安全、大致功能介绍等方面进行阐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7.005.004技术培训方案:通过供应商对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所涉及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使用培训设施进行描述,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阐述内容的不得分。0.00-7.005.007.004.005技术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阐述,围绕及时性、可靠性、规范性的核心目标,从流程管控,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维度建立全链条保障机制,如响应与处置时效保障,维护质量与设备可靠性保障、技术与数据支撑保障,监督与改进机制等方面综合评审,给予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7.004.006.004.006技术软件建设进度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研发进度安排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计划安排合理度,技术衔接紧密度,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0.00-5.003.004.003.007技术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阐述,从技术切入后跟踪与反馈、定期服务总结与改进、应急延伸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审,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5.003.008技术风险评估:供应商分析服务建设可能会产生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实施风险、管理风险,并提出措施对策,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4.004.004.009技术效益分析:供应商分析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提出评价指标,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5.003.0010商务技术性能及功能指标:(1)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技术参数和配置需完全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所有指标要求,响应文件中需要进行详细描述。最高得15分。(2)标注“★”的技术参数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其他允许偏离的参数低于采购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指标且不可偏离,实质性指标负偏离的,响应文件无效。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未提供的,视为参数负偏离。0.00-15.000.0013.000.0011商务拟投入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得2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3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智慧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人社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智慧交通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2分;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0.00-9.002.009.000.0012商务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的所承接的类似项目,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0.00-1.001.001.000.0013商务体系认证:供应商取得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认证得1分,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0.00-5.000.005.000.00合计0.00-85.0040.0080.0036.00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ZFC2025-061)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187390元(壹佰壹拾捌万柒仟叁佰玖拾元整)74.6714.7189.381√1安吉神龙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1191500元(壹佰壹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38.6714.6653.3323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1164500元(壹佰壹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34.3315.0049.33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1月04日1/1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属于(信息传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83人,营业收入为265992.225374万元,资产总额为629058.04740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信息传输业。2、此表格非常重要,供应商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3、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7-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8-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9-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本投标人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注: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11-七、监狱企业声明函(无)本投标人不为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采购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安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属于(信息传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83人,营业收入为265992.225374万元,资产总额为629058.04740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信息传输业。2、此表格非常重要,供应商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3、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7-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8-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9-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本投标人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注: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11-七、监狱企业声明函(无)本投标人不为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相关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采购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软件技术服务等数智交管建设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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