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食堂保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编号:LNYCDL20250927
二、项目名称: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推荐理由
1
报价:95(%)
中山区德溢蔬菜店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471-26号(3-1-3)青云市场内蔬菜区2号
本项目共有三家投标单位,三家单位均通过资格符合审查,中山区德溢蔬菜店综合评分第一。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中山区德溢蔬菜店
通过
86.0
1
-
1
大连市双兴综合批发市场志强菜行
通过
70.0
2
-
1
中山区云泉蔬菜店
通过
68.8
3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殿国(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王颖,吕晓亮,白宇,林晓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为基数,100万以下1.5%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联系方式:0411-8277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丽娜、张冰冶
电 话:0411-82770508
附件信息:
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标.docx168.4K
中小企业声明函77.4K
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NYCDL20250927)采购人: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十月目录投标邀请函....................-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7-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3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0-附件1:评标办法-77-附件2: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83-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dalian.gov.cn/)中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YCDL20250927项目名称: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的方式,若所报折扣超出100%,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需求:为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一家供应商(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00:00—11:59、12:00—23: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方式:1.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luban/ruzhu/sjzc按照“供应商注册”中“辽宁省-大连市”端口完成注册。咨询电话:95763(2)已注册成为大连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正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3.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供应商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4.操作手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5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咨询电话:95763)。5.询问、质疑受理人及电话:肖丽娜0411-8277050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23号联系方式:0411-821155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联系方式:0411-82770508电子邮箱:lnycdl@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丽娜、张冰冶电话:0411-82770508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YCDL202509272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4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的方式,若所报折扣超出100%,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保证金:不采用。6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必须上传,否则为无效投标)。1.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供应商登录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供应商生成加密标书后,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上传,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2.开标时供应商须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3.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项下。4.供应商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网上上传应为加密标书。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当开标时遇到加密标书解密异常情况,开标人员应联系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由开标人员现场确定解密30分钟是否需延长)将备份标书提交给开标工作人员。系统支持使用备份标书进行评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解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标书,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二)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1.备份文件要求:自愿递交。如递交,供应商需将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为压缩加密文件发送至指定地址,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如需开启备份文件,会联系邮箱中注明的联系人和电话,如因邮箱中注明的联系人和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解密,按未递交备份文件处理。(供应商如不对文件进行加密,造成文件泄露,后果自行承担)。2.递交备份文件地址:lnycdl@163.com。3.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4.如需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附件2),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7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5日9:00时前(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5年11月5日9:0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25年11月5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下载及录入投标信息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 00:00—11:59、12:00—23: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在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luban/ruzhu/sjzc按照“供应商注册”中“辽宁省-大连市”端口完成注册。咨询电话:95763(2)已注册成为大连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正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3.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供应商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4.操作手册下载: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售价(人民币):0 元/套,售后不退。1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12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季度末按实支付该季度的合同价款(每年按四个季度支付)。招标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招标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履行财政付款程序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中标人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14报价说明: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折扣形式,所报折扣应≤100%,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采购清单上的价格须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支付任何款项前,中标人应提供等额真实、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如果中标人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招标人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3.本次报产品总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货物、设计、包装、运输等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4.(除招标文件已作要求外)中标人须在供货前确认招标人已经认可具体产品细节后方可供货。中标人未经招标人确认具体产品细节就擅自供货的,招标人有权不予签收对应货物,且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本项目的货物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6.结算基准价:本项目各类产品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pc.dl.gov.cn/)“民生商品价格”中“生鲜超市”所标注平均价格为准,中标人在每次供货时都随附加盖公章的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民生商品价格及货物价格计算明细表,如网站未按日期更新,则按照网站显示最新商品均价执行。“民生商品价格”无相关价格信息的商品,按照甲方周边生鲜超市或市场(如新隆嘉超市等)当日商品价格(在采价时不参考商超打折价和精品价)为准。7.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整体报价折扣,报价内容为招标人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食堂每日所需全部食材的整体折扣(折扣≤100%,否则作废标处理),例如报价单位以基准价为基础下浮20%,则折扣报80%。在服务期内,实际供货环节按照:实际结算金额=货物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货物数量。注:中标折扣单价应为包含所有涉及的费用的综合单价,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价(中标折扣×基准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用、运费、保险费、包装费、人工费、质保服务费、损坏更换费、增值税等税费以及入围单位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8.本项目报价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9.无论招标人所购买的物品大小、多少,中标单位应无条件为招标人送货。产品应妥善包装,保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中标单位承担运保费及产品交付前的一切风险。10.如果中标人拒绝接受而不予供货累计达【3】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如有损失应自行承担,招标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违约金或补偿。招标人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15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预算为基数按服务类缴纳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类别率中标金报(方元”费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3.代理服务费请汇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账号:41191010501050816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17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咨询电话:95763)。5.询问、质疑受理人及电话:肖丽娜0411-82770508。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为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季度末按实支付该季度的合同价款(每年按四个季度支付)。招标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招标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履行财政付款程序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中标人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其他要求: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供应商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资格参加投标。(三)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及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提供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或提供工程或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项目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供应商提供的每个采购标的均有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每个采购标的既有中型企业制作、承建、承接的,也有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应按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4.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对价格给予扣除。(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机构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不对价格给予扣除。(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不对价格给予扣除。(八)关于质疑的说明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采购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采购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肖丽娜0411-82770508(3)通信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评标办法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自行查看,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商务条款响应表;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实施方案;7.应急预案;8.安全保障措施;9.售后服务方案;10.配送人员;11.配送能力;12.投标人业绩一览表;13.其他;14.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其中:1-5、13(如有除外)项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三)投标函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折扣形式,所报折扣应≤100%,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采购清单上的价格须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支付任何款项前,中标人应提供等额真实、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如果中标人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招标人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3.本次报产品总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货物、设计、包装、运输等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4.(除招标文件已作要求外)中标人须在供货前确认招标人已经认可具体产品细节后方可供货。中标人未经招标人确认具体产品细节就擅自供货的,招标人有权不予签收对应货物,且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本项目的货物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6.结算基准价:本项目各类产品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pc.dl.gov.cn/)“民生商品价格”中“生鲜超市”所标注平均价格为准,中标人在每次供货时都随附加盖公章的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民生商品价格及货物价格计算明细表,如网站未按日期更新,则按照网站显示最新商品均价执行。“民生商品价格”无相关价格信息的商品,按照甲方周边生鲜超市或市场(如新隆嘉超市等)当日商品价格(在采价时不参考商超打折价和精品价)为准。7.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整体报价折扣,报价内容为招标人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食堂每日所需全部食材的整体折扣(折扣≤100%,否则作废标处理),例如报价单位以基准价为基础下浮20%,则折扣报80%。在服务期内,实际供货环节按照:实际结算金额=货物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货物数量。注:中标折扣单价应为包含所有涉及的费用的综合单价,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价(中标折扣×基准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用、运费、保险费、包装费、人工费、质保服务费、损坏更换费、增值税等税费以及入围单位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8.本项目报价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9.无论招标人所购买的物品大小、多少,中标单位应无条件为招标人送货。产品应妥善包装,保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中标单位承担运保费及产品交付前的一切风险。10.如果中标人拒绝接受而不予供货累计达【3】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如有损失应自行承担,招标人无需支付中标人任何违约金或补偿。招标人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供应商资格合格的文件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1)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一切义务;(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1)供货方案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八)投标保证金不采用。(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十)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e81093c0c14811eda026852522a4767f。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供应商开标时CA在线解密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定是加密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开标现场如供应商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CA锁进行现场解密时提示未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有供应商CA锁签章,无供应商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前附表。(二)投标截止时间1.供应商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采购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加密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采购代理人将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远程开标会议。2.开标时,采购代理人将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投标价格,评标时才能考虑。3.采购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公布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线上确认。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供应商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5)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7)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8)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5.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1。6.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9.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0.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1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得分、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书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履约验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须形成书面的验收报告,与采购资料一并存档。(五)履约保证金不采用。(六)采购代理人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预算为基数按服务类缴纳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类别率中标金报(方元”费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3.代理服务费请汇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账号:411910105010508(七)其他注意事项:1.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食材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YCDL20250927,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招标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中约定要求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承诺甲方确认乙方为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及售后服务。乙方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地提供优惠价格和优质服务,以提高自身竞争力。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NYCDL20250927,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由于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不能将其详尽内容在本合同中一一列举,相关具体事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解释说明。(除招标文件已作要求外)乙方须在供货前确认甲方已经认可具体产品细节后方可供货。乙方未经甲方确认具体产品细节就擅自供货的,甲方有权不予签收对应货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单》,将甲方所需食材进行分装(所需塑料袋和菜筐由乙方负责)。三、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甲方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季度末按实支付该季度的合同价款(每年按四个季度支付)。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同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履行财政付款程序等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乙方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信息乙方账户:乙方账号:乙方开户行:实际结算金额=货物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货物数量。四、食材配送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一)本项目价格整体折扣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交产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乙方要求变更价格计算方法的,甲方有权拒绝。如果乙方拒绝接受而不予供货累计达【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如有损失应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违约金或补偿。(二)配送本项目所有食材均由乙方负责直接配送,所需运输、装卸、搬运等费用均已经包含在结算费用中,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本项目甲方所有食材采购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论甲方采购食材数量和金额多少,本项目所有食材乙方均应保证准时完成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要求以甲方的指令为准。甲方急需食材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接到甲方指令】起1小时,一般食材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接到甲方指令】起2小时。配送车辆为符合食品安全专用防污染,运送人员均持有健康证,途中出现交通违规事故都乙方全责(三)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被要求时,乙方应以甲方指令为准,所需费用均已经包含在结算费用中,甲方无需额外支付:1.食材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食材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验收或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食材或其他不合格包装食材及时更换;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食材进行清洗、分拣、分割;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四)质量保证及检验1.乙方按合同交付的食材质量应符合国家食材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产品安全有效。2.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食材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食材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食材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3.甲方在接收食材时,应对食材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指令】起【2】小时内更换被甲方拒绝的食材,不得影响甲方的采购计划。4.甲方如果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有权在其它候选中选择替代食材。若乙方提供的食材引起甲方人员或第三人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或造成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上述给甲方人员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检测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5.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采购清单。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附件】验收时间:【配送到达指定地点后1小时完成】验收程序:【以合同约定为准】6.食安检测:乙方每月自查至少一次,甲方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测后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对卫生防疫、食药监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要立即整改;因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且经权威部门认定为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10%,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扣除费用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五、违约责任(一)乙方应直接配送,不得转包服务。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二)乙方提供食材的现场搬运、入库、开箱、分装的工作及用具,在甲方指定地点对所供食材进行清洗、分拣、分割等初加工。乙方若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详细说明。如未说明,视为不收取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采购产品进行深加工。如:海鲜类去内脏、去鱼鳃等,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深加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加工费不超过所加工产品金额的5%。(三)乙方送货时应随货提供一式多联送货清单,并配合甲方食堂工作人员验货。对验收或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食材或其他不合格包装食材时,乙方应及时更换。(四)当货品送达时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退、换货品或货品与甲方要求不符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需在2小时内将合格的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影响甲方当日的采购计划,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货品(超出规定时间30分钟且不预先通知、影响食堂工作进度的),每次罚款500元,在合同期内乙方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出现上述问题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五)每次送货,乙方须保证所安排的配送人员充足和专车负责送货,海鲜、肉类产品、熟食品等产品在运输过程需用封闭式车辆,不得露天运输。需保证运输温度要求的海鲜,肉类等需配备冷链运输工具保证食品质量。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乙方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甲方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七)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配送货物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沟通,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八)甲方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九)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时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十)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内活动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十一)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十二)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品安全、中毒等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十三)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者造成危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应的连带责任,经甲方评估认为不宜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四)如货物非因甲方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十五)食品种类只是常见种类,当甲方有需要增加相关其他品种时,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供货,乙方应在最短时间内(小于2小时)供货至指定地点。(十六)乙方采购、运输及配送全过程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进入招标方工作区域必须服从招标方规章制度。(十七)乙方拒不配合或甲方对配送货品的质量、服务等评定不满意的,首次扣罚当日订购货品金额,同类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甲方解除与乙方的服务合同。(十八)甲方对乙方合同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据实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十九)乙方单方面违约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连续或累计超过30天的,视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对应货款支付给乙方即可,双方如有其他损失均自行承担。七、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书面的委托代理手续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乙方单位公章。(二)下述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招标文件及澄清内容;2.中标通知书;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如上述文件材料内容有不清晰或相互矛盾的,以排序在前的文件为准。(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如甲方有其他需要采购的食材品类,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求进行供应,结算费用=甲方通过【月末定价】方式确定的食材基准价格*甲方通过【每周末核量】方式确定的周期内供应数量*乙方中标折扣。如果乙方无法供应的,按【解约】方式处理。(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按时足额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履约保证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为止,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达【7】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2.履约保证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3.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服务满意率达标】、【通过履约评价】等情形,在【服务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十、送达本合同项下甲方发出的《食材配送计划单》等所有通知等文件通过中国邮政速递(EMS)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按下列地址送至或发至乙方: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乙方电子邮箱:【】乙方联系电话:【】下列情况应视为甲方发出的通知等文件己送达:(1)若采用专人提交或中国邮政速递(EMS)邮寄方式,在寄送至上述地址时即视为送达;(2)如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后即视为送达;甲方发送电子邮件的邮箱:【】如果乙方的上述送达地址信息更改时,应在新信息启用7日前通知甲方,否则应仍以上述信息为准。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其他法律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甲方、人民法院及各行政机关。附件:送货清单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供应商一家,为招标人提供所需食材全品类配送服务,中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安全、优质的餐食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二、供货主要内容序号供货主要内容1水果类2青菜类3海鲜类4粮油类5杂粮类6肉类7调料类8乳制品类9饮料类10蛋类11豆制品类★三、技术需求及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若对应国标版本更新,以供货时最新标准为准)。货品技术需求及质量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食材类别质量要求1水果类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虫洞现象,表皮呈鲜艳,平滑无污斑,肉质脆嫩多汁,无青皮、果身结实、无裂口、异味、无明显机械伤、腐烂等现象。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2017,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GB 2763-202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GB 2762-2022。2青菜类1.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100% 。2.考虑到蔬菜品种采购的特殊性,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季节等问题导致某些叶菜类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需求,要求中标人提前和招标人沟通,提供替换品种。3.各品种数量超出订单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处置,不纳入结算,短缺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补足。4.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5.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中标人应能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6.质量且品质(品种、品相)不低于定价日招标人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7.品质要求: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根茎、瓜果类,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新鲜。如需要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3海鲜类满足《海水鱼类卫生标准》、《淡水鱼类卫生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等。1.产品票证要求:类别产品资质名称验收索证要求(海)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2.须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如剖杀的鱼,必须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3.投标人须配备相应的冷藏运输工具。4.为保证水(海)产品的新鲜,投标人须在采购后2小时内送达,并保证生鲜类产品的成活率不得低于95% 。5.冰鲜类须保证新鲜,不得有腐败、异味。4粮油类大米:1.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国家标准。 2.要求是新米,且距保质期:6个月(含)以上。3.所供货物及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面粉:1.含水量符合标准,颜色正常。 2.要求新面,且距保质期:6个月(含)以上。3.所供货物及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麦粉)GB/T1355-1986,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食用油:1.色泽:淡黄色至浅黄色;透明度(20℃):澄清、透明;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2.油料须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用油(GB2716—2018)》标准,大豆油原料须为非转基因大豆;3.质量等级: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一级;4.保质期:距保质期6个月(含)以上;5.所供货物及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豆油)GB/T1535-2017。5杂粮类须符合相应的国标要求: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1小麦;GB1352大豆;GB1353玉米;GB1354大米;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素B的测定方法;GB/T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490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5508粮食、油料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法;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1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塑成型品卫生标准;GB10462绿豆;GB/T1766小米;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NY/T599红小豆;NY/T834银耳;LS/T3103菜豆(芸豆)、豇豆、精米夏(竹豆、揽豆)、扁豆;6肉类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或重金属、农药残余量超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过期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60%)。猪肉类:1.投标人须配备配送所需的冷藏运输工具。2.产品票证要求如下类别产品资质名称验收索证要求猪肉1.《动物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3.瘦肉精检测报告3.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禽肉类:1.禽肉及其制品类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并经过排酸处理。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卫生检疫合格证书及带有清真字样的检疫手续。(2)新鲜的肉,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或微黄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切面湿润。无注水肉。(3)明确禽肉类产品分割部位,按要求分割,无多余部位,无额外刀口,及外伤。(4)色泽,具有其固有颜色,肌肉纹理及色泽均匀,有光泽。(5)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表皮风干,无点状等小颗粒及寄生虫。(6)具有其固有正常气味,无臭味,腊味等异味。(7)弹性好,指压后凹陷,能快速回复原状。(8)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禽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每次供应时,肉制品类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此外还应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肉制品《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明确承诺)。牛羊肉及其制品:1.牛羊肉及其制品类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并经过排酸处理。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卫生检疫合格证书及带有清真字样的检疫手续。(2)新鲜的肉,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或微黄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切面湿润。无注水肉。(3) 明确牛羊肉产品分割部位,按要求分割,无多余部位,无额外刀口,及外伤。(4) 色泽,具有其固有颜色,肌肉纹理及色泽均匀,有光泽。(5)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表皮风干,无点状等小颗粒及寄生虫。(6)具有其固有正常气味(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腊味等异味。(7)弹性好,指压后凹陷,能快速回复原状。(8)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牛羊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每次供应时,肉制品类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此外还应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肉制品《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明确承诺) 。熟食肉类:满足《熟肉制品卫生标准》、《酱卤肉类卫生标准》、《西式蒸煮、烟熏火腿卫生标准》、《肉干、肉脯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相关熟食肉类标准,按需按时保质供货。7调料类油类: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每一批次油类采购要有质检报告,具体品质指标见下: 1.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05;酸值≤0.20 Mg/g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Y30 R3.0;烟点≥215℃。2.过氧化值≤5Meq/kg;冷冻试验(0℃冷藏 5.5h以上)澄清、透明;透明度 澄清、透明;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调料品:1.正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有商标牌号、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生产日期、产地、配料表、保质期、包装贵和和由“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2.保质期期限为≥15日的货品,剩余保质期期限不得短于获批保质期期限的70%,保质期期限≤15日的货品必须为送货3日内生产的货品。8乳制品类序号品种食品卫生通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1豆浆GB 2762-20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101-2015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2原味酸奶GB 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9302-20253调味酸奶GB 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9302-2025酸乳卫生标准4低脂牛奶GB 19645-2010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5全脂牛奶GB 19645-2010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6脱脂牛奶GB 19645-2010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9饮料类1.产品质量指标:按果蔬汁饮料产品、植物蛋白、GB/T 29602固体饮料标准或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5266运动饮料、植物饮料等标准规定检验。2.执行以下标准规定检验(1)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3)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5)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10蛋类满足《鲜蛋卫生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按需提供各类标准蛋类。11豆制品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2712-2014标准。四、结算价款的价格标准:投标人所报折扣的依据为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pc.dl.gov.cn/)“民生商品价格”(https://jgjc.pc.dl.gov.cn:8090/)中“生鲜超市”所标注平均价格为准,中标人在每次供货时都随附加盖公章的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民生商品价格及货物价格计算明细表,如网站未按日期更新,则按照网站显示最新商品均价执行。“民生商品价格”无相关价格信息的商品,按照甲方周边生鲜超市或市场(如新隆嘉超市等)当日商品价格(在采价时不参考商超打折价和精品价)为准。在供货过程中,招标人每周进行一次市场调研,抽查中标人提供的价格是否准确,若中标人报价超过价格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偿差价或取消合同。(平均价格*中标折扣即为供应商此次供货货品单价上限,供货清单中的货品单价不得超过此上限)。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每种食材基准价(招标人随时监督、抽查),最终结算款=食材基准价X中标折扣X实际供货量(中标人所供的所有食材均执行此折扣)。如遇市场价格下浮,而中标人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招标人有权通知中标人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调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扣除相应的货款;如遇台风、暴雨、暴雪、寒潮、疫情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货物价格临时变动较大的(蔬菜类超过40%,其他10%),中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经双方调研确认后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中标人所送蔬菜、肉蛋禽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如招标人发现菜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费用。中标人所报折扣应包括与本次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中标人应自行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五、供货服务及验收要求1.所有货品满足国标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2.特殊商品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要求。3.中标人的采购员及运送人员应持有健康证。4.招标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电话或图片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每天采购一次,并按时将所有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5.中标人应直接配送,不得转包服务。应当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按照与招标人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6.中标人提供食材的现场搬运、入库、开箱、分装的工作及用具,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对所供食材进行清洗、分拣、分割等初加工。投标人若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详细说明。如未说明,视为不收取费用。(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采购产品进行深加工。如:海鲜类去内脏、去鱼鳃等,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深加工,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加工费,加工费不超过所加工产品金额的5%。)7.中标人送货时应随货提供一式多联送货清单,并配合招标人食堂工作人员验货。对验收或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食材或其他不合格包装食材时,中标人应及时更换。8.当货品送达时经招标人检验不合格的退、换货品或货品与招标人要求不符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需在2小时内将合格的货品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不得影响招标人当日的采购计划,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货品(超出规定时间30分钟且不预先通知、影响食堂工作进度的),每次罚款500元,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出现上述问题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同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招标人有权继续要求中标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9.每次送货,中标人须保证所安排的配送人员充足和专车负责送货,海鲜、肉类产品、熟食品等产品在运输过程需用封闭式车辆,不得露天运输。需保证运输温度要求的海鲜,肉类等需配备冷链运输工具保证食品质量。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称,并协助招标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招标人验收的结果为准。中标人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0.在招标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1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指令配送货物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沟通,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12.招标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13.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招标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时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招标人结算。14.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在招标人单位内活动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招标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15.中标人不得泄露招标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16.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品安全、中毒等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17.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招标人或第三者造成危害、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应的连带责任,经招标人评估认为不宜继续履行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8.如货物非因招标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19.食品种类只是常见种类,当招标人有需要增加相关其他品种时,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供货,中标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小于2小时)供货至指定地点。20.中标人采购、运输及配送全过程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负。进入招标方工作区域必须服从招标方规章制度。21.中标人拒不配合或招标人对配送货品的质量、服务等评定不满意的,首次扣罚当日订购货品金额,同类情况出现三次以上,招标人解除与中标人的服务合同。22.招标人对中标人合同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据实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23.中标人单方面违约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招标人有权继续要求中标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季度末按实支付该季度的合同价款(每年按四个季度支付)。招标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招标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履行财政付款程序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中标人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注:未响应以上‘★’号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1.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报价折扣为%(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1.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1.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1.5.服务期限:。1.6.服务地点:。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供应商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产品类别整体折扣备注大写小写1水果类百分之 %2青菜类3海鲜类4粮油类5杂粮类6肉类7调料类8乳制品类9饮料类10蛋类11豆制品类注:1.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全部费用。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三、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1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有明确规定,如供应商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如有偏离需供应商详细填写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说明1234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说明:1.“★”号条款及偏离条款需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商务及技术条款逐条详细填写,除“★”号条款外没有任何偏离可填“全部无偏离”(视为响应招标文件需求全部要求),“★”号条款如有负偏离投标文件无效。2.本表中填写的服务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3.本文件应按规定填写及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五、资格证明文件(一)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法人企业参加投标)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人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六、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七、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八、安全保障措施(格式自拟)九、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配送人员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备注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驾驶证(如有)、劳动合同复印件十一、配送能力(格式自拟)十二、投标人业绩一览表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通知书日期为准。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十三、其他(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地址:(6)统一信用代码:(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二)评分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五)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十四、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问题供应商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1:评标办法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2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3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4供应商信用承诺情况5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采购人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字: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5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7未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8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9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未发现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未发现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未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供应商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技术实施方案20分1.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对接收招标人的订货信息、供货配送及交接手续等方面表述完整,且方案内容全面、丰富,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项目针对性,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得20分;2.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对接收招标人的订货信息、供货配送及交接手续等方面表述较完整,无逻辑矛盾,有一定的项目针对性,比较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5分;3.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对接收招标人的订货信息、供货配送及交接手续等方面表述一般,项目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0分;4.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对接收招标人的订货信息、针对各供货地点供货时间的配送人员及车辆安排计划及交接手续等方面有适当表述,无项目针对性,得5分;注:未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20分1.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合理、可行,思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承诺违约责任较大的,得20分;2.项目应急预案编制比较合理、可行,思路比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控制措施比较得力、可操作性比较强,保证措施比较可靠,有承诺违约责任的,得15分;3.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基本合理、可行,思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保证措施基本可靠,无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0分。4.项目应急预案对该项目不合理不可行,思路不清晰,无违约责任,或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得5分。注:未提供不得分。安全保障措施15分1.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对食品安全的理解、食品安全可能发生的状况、应急预案、责任划分等内容表述完整、全面,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针对性,得15分;2.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对食品安全的理解、食品安全可能发生的状况、应急预案、责任划分等内容在表述完整、逻辑合理、有针对性等方面存在瑕疵,得10分;3.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对食品安全的理解、食品安全可能发生的状况、应急预案、责任划分等内容进行的表述内容有缺失,有逻辑矛盾,无针对性,得5分。4.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对该项目无思路、无规划,或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得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5分1.售后服务方案中对人员岗位职责、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优化及合理建议等方面表述完整、全面,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针对性,得15分。2.售后服务方案中对人员岗位职责、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优化及合理建议等方面在表述完整、逻辑合理、有针对性等方面存在瑕疵,得10分;3.售后服务方案中对人员岗位职责、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优化及合理建议等方面进行的表述内容有缺失,有逻辑矛盾,无针对性,得5分;4.售后服务方案表述不合理,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配送人员12分1.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非常合理,能够充分满足项目需求,得12分;2.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较好,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3.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4.投标人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较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配送能力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厢式货车,每提供1辆的得2分,满分6分。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租用车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协议、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图片,未提供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业绩2分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每提供1份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附件2: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的(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桃源街道食堂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山区德溢蔬菜店),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40万元,资产总额为1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山区德溢蔬菜店日期:2025年11月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保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