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流阀耗材中标结果公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25)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引流阀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1-254010080045(招标文件编号:0701-254010080045)
二、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引流阀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邦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榴乡路88号院10号楼4层401-13、401-14、401-15号
中标(成交)金额:13.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和邦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光眼引流阀
Ahmed
FP7
30
4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鹏、李宏鹏、赵俊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6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联系方式:010-68661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811
联系方式:白梦阳、王鹏、刘璐、张钰芮 010-81168611/8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梦阳
电 话: 010-811686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引流阀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11:1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鹏、李宏鹏、赵俊英
总成交金额
¥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梦阳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611
采购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866120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梦阳、王鹏、刘璐、张钰芮 010-81168611/8079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引流阀耗材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引流阀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编号:0701-254010080045采购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邀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性资金的“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引流阀耗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701-254010080045)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谈判。本次采购、报价、评审和签约均以项目为单位,不允许拆分。该项目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1.采购内容:青光眼引流阀,年预估量约为30个,接受进口产品。注:供应商必须独立对一个完整的项目进行报价,供应商不得仅对项目包内的部分内容报价;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0元3.报价截止时间、地点:2025年11月4日下午2:00(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八评标室。4.采购文件售价、文件出售地点、联系方式:供应商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81168212/81168126。购买标书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文件售价:标书费按人民币200元/标收取,平台使用费按人民币300元/标收取,售后不退。(2)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或现场领取;(3)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或现场领取;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4)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文件的供应商须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在线下载文件,标书室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联系人:邵伟;电话:010-81168281。5.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1)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6.谈判保证金:所有报价文件都应附有相应金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2: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递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2万元整。7.谈判时间、地点:2025年11月4日下午2:0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进行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八评标室。8.递交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的截止时间:以评标委员会谈判时间为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可能根据谈判情况改变最终报价截止时间,谈判小组将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9.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811联系人:白梦阳、王鹏、刘璐、张钰芮电话:010-81168611/8079电子邮箱:baimengyang@cgci.gt.cn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引流阀耗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701-2540100800452采购人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317.1报价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天419.1文件正本1份;文件副本3份;报价一览表正本1份;电子文档1份。(无病毒U盘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一份可编辑文档和一份PDF格式文件。PDF格式文件应是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一、说明1、资金来源“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拨款”,计划用于支付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人认定的从事国内、国际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2合格的供应商a.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有能力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3、谈判小组3.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和评估,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4.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供应商的国籍。4.4通过签署报价函,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将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拒绝有关报价。5、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6.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条件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如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8.1在报价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8.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8.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三、报价文件的编制9、使用的语言由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报价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报价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报价函(见附件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3)。(2)技术规格偏离表(见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5)、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3)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6条规定提交的谈判保证金。(5)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报价文件资料清单”。(6)本项目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11、报价11.1供应商应对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进行报价。11.2报价中应包含供应商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11.3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1.4“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2、价格采购服务价格均以最终报价为准。13、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14、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相关要求14.1供应商必须按附件8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5.1供应商应对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的各项条款作出清晰准确的答复。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纸、图片等资料,并须提供:(1)技术规格偏离表;(2)技术响应文件;(3)拟派遣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构成表、拟派往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列表;(4)其他技术响应文件(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或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方案、项目团队安排方案、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等)。16、谈判保证金16.1谈判保证(金)函为报价文件的必须要件。16.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相应金额的谈判保证金。16.3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6.4谈判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下列形式提交:有效电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到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支票。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选择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谈判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提示1:有意向的供应商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采购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提示3:供应商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供应商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16.5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16.6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5)天内无息原额退还。16.7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有效地履行了本供应商须知第33、34、35条之规定后,予以无息退还。16.8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递交报价文件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作为成交人未能做到;a.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本须知第34条缴纳成交服务费。17、报价有效期17.1报价文件从谈判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报价文件及最终报价的式样和签署18.1报价文件正本须是打印文件。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8.2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报价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3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报价。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9、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的递交19.1供应商应提交一套正本“报价文件”、三套副本“报价文件”和一套电子文档,每套“报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9.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包装外标明单一来源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19.3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和谈判保证(金)函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报价文件分装,并同时递交采购人。19.4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9.5谈判后,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将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递交采购人。19.6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9.7如报价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19.1-19.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报价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采购人。19.8如果报价资料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报价资料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19.1、19.2、19.3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9.1、19.2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写明单一来源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报价资料原封退还。19.9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报价资料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0、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期20.1所有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的递交,都必须按“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20.2出现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迟交的报价文件或最终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9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或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22、报价文件或最终报价的修改与撤回22.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或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后,均可对其报价文件或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2.2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或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22.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22.4供应商不得在谈判时间起至报价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报价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16.8款的规定被没收。五、谈判23、接收报价文件23.1采购人在报价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谈判。23.2谈判时,采购人将于供应商当众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放弃通知(如果有)、是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由供应商签字确认。23.3“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将其作废:(1)未有效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3)无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的;(4)违反单一来源采购纪律的。23.4谈判后,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在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24、报价文件的初审初步审查是对报价文件合格性的审查,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文件和内容有:“报价文件”的内容和签章的合格性;“谈判保证金”是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合格性;法人代表或供应商代表的合法性。报价的完整性,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实质性的响应。初审不合格或商务、技术上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不进入详细评审和价格比较。25、谈判内容25.1谈判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进行评审,并与供应商就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及合同主要条款等进行谈判。服务价格以供应商谈判后的最终报价为准。26、最终报价谈判后,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在谈判中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含分项报价表)、书面澄清和承诺书及其电子档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递交采购人。货物价格以供应商谈判后的最终报价为准。27、最终报价的评价谈判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等方面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做出评价。28、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原则和方法28.1经谈判小组评审,合同将授予报价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均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且报价合理的供应商。28.2《成交通知书》生效后,如果已成交的供应商不能按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不签署合同。29、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谈判小组的接触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人的单一来源采购和谈判活动,否则其报价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30、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被授予实质上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2、成交通知《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签订合同33.1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4、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依照合同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并应计入报价。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4.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投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二、采购标的的数量:序号名称年预估量1青光眼引流阀30个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交货期:医院订货后48小时内可以提供24小时内紧急供货。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2.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3.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耗材进行配送、指导等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如有)。(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质量保证期(效期)要求:年度内使用时应保障耗材有效期,如过期予以免费更换。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按照采购人相关制度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予以验收;2.原装缺损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有效期不在合理最长有效期内的产品,投标人应当予以退换。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耗材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1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名称最小单位参数青光眼引流阀个适用于控制难治性青光眼眼压、排泄眼内房水用。其中FP8适用于儿童和小眼球患者。第四章合同条款(最终合同以审计为准)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第一部分(货物类)项目名称:甲方(买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法人:分管院领导: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北京银行远洋山水支行银行账号:20000032587200029726330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3388C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邮政编号:100040乙方(卖方):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邮政编号:合同期限:一年1818生效:年月日至截止:年月日合同概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HW)经(眼科医院招标办/招标公司/院内磋商)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清单:(见明细附件)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注册证12总计大写:小写元(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保修期/质保期:无√有|质保期:质保期月。乙方需按照配置清单的约定提供产品,经甲方具体科室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付款和交货(选择付款方式请打勾或删除不需要选项)1、付款方式甲方承诺自合同签定日起,甲方按月统计实际消耗产品数量,与乙方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发票之日起3个月后向乙方支付货款。◆货物的交付分期交付一次性交货交货时间:年月日前(填写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货物运输:卖方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负责本合同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包装标准:本合同货物包装按生产厂商出厂包装标准执行且应满足确保设备安全的通行运输标准。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上门,并负责搬运。交货风险:卖方应当承担货物交付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第三条货物质量标准1、卖方乙方承诺其具有签署并合法履行本协议的法律资格和履约能力,并应当提供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方式确保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国家相关医疗器械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且符合本合同货物生产国的质量标准。2、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应当是全新的商品,合同货物的任何装置、零部件、附属设备均不得有使用、维修的历史,否则视为货物质量存有严重瑕疵,构成卖方根本性违约/如果耗材出现质量或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提供的耗材剩余不足70%以上的质保期(如不需要可不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更换相关产品,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和相关赔偿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进口医用试剂须有进口医用试剂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试剂指标符合国际相关专业的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试剂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相应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权利瑕疵卖方在此向买方承诺,其交付的货物无任何权利瑕疵,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种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并且此种知识产权不限于卖方所提供货物本身的硬件、软件、外观设计,还包括卖方所提供货物中所包含的零件、配件、部件所具有的知识产权。(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已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冻结。(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违法货物,所谓违法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走私货物、被相关主管部门暂停销售、禁止销售或被有关部门列为不合格产品。(4)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已经被抵押、质押、作为融资租赁的特定标的物、作为购销合同的特定标的物的。(5)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属于其自行或委托他人拼装、组装形成的,无论拼装、组装的零部件是否属于二手、废旧材料,此种拼装、组装形成的货物均属于本条所约定的瑕疵的范畴。(6)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虽不是其自行或委托他人拼装、组装形成的,但卖方明知或卖方虽未明知但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而向买方交付的,此种情形属于本条所约定的瑕疵的范畴。(7)卖方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有销售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的资质的。(8)卖方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虽仍具有销售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的资质,但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受理了第三人的投诉、或相关主管部门对卖方已经实施了检查,且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后被主管部门取销销售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资质的。(9)卖方与买方签订本合同之前、之时、之后准备解散或解散的。(10)卖方与买方签订本合同之前、之时、之后将进入或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11)卖方与买方签订本合同之前、之时、之后被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或销售商或总销售商取消销售授权的。(12)卖方与买方签订本合同之前、之时、之后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大股东、董事长、经理、实际控制人等任何对卖方自身的运营有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违法行为或任何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无法持续、稳定运营,或造成卖方雇员更换频繁等情形出现的。4、卖方应当提供其所能获得的本合同货物的各类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文使用说明、产品宣传资料、技术说明资料、操作手册。第四条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1、合同货物到货前7日,卖方应通知买方进行交货准备。2、合同货物到货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在场进行合同货物的数量清点,由卖方免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所有设备正常运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总价包含买方为享有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应支付的全部对价,该合同成交价格已包括上述货物的价款、安装调试、搬运、验收、包装、税费以及培训、质保期内保障等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因本合同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3、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外包装箱应当完好无损,若出现有可能影响到货物数量和安全的情况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验收时,买方若发现货物出现显而易见的外观损害或货物数量有误,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卖方退换货物。由此而导致的迟延交货,卖方应依据本合同违约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卖方派驻的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买方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行承担工作风险。卖方现场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5.合同货物安装后,经调试不能正常使用,或因质量缺陷无法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返还所收到的货款,并按照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支付赔偿金。6、买卖双方应当自清点、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正常完成后,签署清点单及验收单。当买方签署验收单后视为卖方完成货物交付,并于次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但此验收合格仅应视为买方对设备的外观、主要使用功能及其他可以通过初步测试、观察而予以认可的项目的确认,其并不视为买方对货物的潜在及不可见的质量瑕疵、缺陷的认可。7、合同货物验收完毕后,对按照产品说明文件或厂商警示除维修人员外不得移动、检查、操作的必要部件或设施,卖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封存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上述行为应得到买方的确认并将密闭部位记录在验收报告中。8、买方在运行使用中发现合同货物的硬件或软件存在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买方在正式运行使用中发现合同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卖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退货,使设备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9、合同货物未按照合同之约定的标准和时间通过买方验收,每迟延一天卖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超过90日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其他经济损失。10、甲方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存在显而易见的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甲方在使用耗材过程中发现耗材存在质量或技术标准等可能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部耗材,同时由乙方对已经或可能产生的损害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第五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合同书、补充协议及其附件b.中标通知书第六条培训和技术指导简化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卖方在设备到货前应当向卖方提供设备操作的基本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操作手册供买方人员学习。2、卖方在货物到货调试、测试、试运行及买方正式使用时,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操作培训和指导,培训次数不限。3、其他双方约定的培训指导方案。4、卖方应承担培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第七条保修及售后服务(可另见后附售后服务承诺书)1、本合同货物的保修和售后服务由卖方承担,免费保修期限为个月;若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或保修服务有瑕疵的,卖方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2、免费保修服务期內所引起涉及各项设备、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由保修提供者或卖方承担。3、在免费保修期内,若由于更换、修理和续补合同货物不能及时完成,而造成买方的设备不得不超过正常维修时间停止使用的,卖方应当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延长保修期。第八条违约责任1、卖方逾期交货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未交付合格货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3、产品验收不合格或一年内同一故障累计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货或更换新品,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若更换,更换一次后仍不合格,买方要求退货的,卖方应当负责退货,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外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4、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名称、型号、品牌、产地不符合买方要求,若在验收阶段,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有权要求卖方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交付符合标准的货物。若已经接受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货物。卖方拒绝更换或重新交付,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5、如卖方在搬运、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买卖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买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解除本合同。6、卖方应保证货物质量符合标准,如买方在使用设备时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7、卖方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买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费用由卖方承担,上述情况每出现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保修期内上述情况累计发生3次以上的(含3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8、如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中权利瑕疵的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9、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卖方违约致使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差额。10、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后,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卖方需退回已收货款,并自行将货物运回,所发生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若卖方在收到买方解除通知后15日内未将货物运回,视为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解除后卖方仍然需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买方住所地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取得公证机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且应当在事件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双方对合同权利义务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和变更均应当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否则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执3份卖方执1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1、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如甲方不再需要采购相关产品或通过招标程序重新供应商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3、在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原因影响合同相关条款时,合同可重新约定或终止,最终解释权归甲方。4.在销售(代理)授权期满后,未能继续提供有效授权,本合同终止。5、合同生效后,因生产厂商发出调整、补充说明、警告、召回产品声明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提供包括联系厂商、与厂商协调沟通、提供技术服务、提供技术资料、协助产品召回或修理的服务。6、保密义务双方均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或本合同相关信息泄露或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目的,保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保密期限为永久。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和分项明细报价表)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廉政协议书甲方: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乙方:为进一步防控廉洁风险,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我院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以及其他物品采购方面的工作,保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预防干部违规违纪,达到保护甲、乙双方的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目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廉政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一、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以及其他物品的过程中,严格坚持招投标(谈判)程序,严格执行比价采购。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工作合作关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暗示、索要或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得单独与乙方接触;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应的业务工作,在任何时期,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或物品等。四、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自达成某种默契。五、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干部和工作人员以考察或参加学术会议为名,到国内外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干部和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所定内容者,应立即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在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问题性质严重的程度,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甲方举报电话:68688877—5558。八、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违规手段行贿甲方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甲方有权向检察机关举报。乙方将进入企业的“黑名单”,甲方将取消与供货方的合作关系。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九、上述各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政策相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附件--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3分项报价表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6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件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附件8本项目同类项目合同情况说明附件9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技术方案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附件1 报价函根据贵方为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服务的报价邀请(单一来源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6.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帐号: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金额(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附件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耗材名称型号(规格)品牌及制造商原产地单价注册证号数量总价1主机和标准附件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4安装、调试、验收5技术服务6培训7其他总计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子系统耗材编码(如有)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与数值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技术响应偏差说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所投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采购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响应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日期: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____________条目号商务条款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声明:除本商务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它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日期:附件6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编号为的报价活动。代理人在本次报价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公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职务)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采购编号: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注册地成立和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企业性质上级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员人数北京常驻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名称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说明提供文件的名称)资质等级、许可证书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近三年经营活动情况(无重大违法记录则标明:√,有违法记录则标明:×)注:1、对供应商提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可附在此表后。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该表中的相应文件,须提供说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1营业执照(复印件)7-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或有效复印件)7-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纳税证明7-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本单位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7-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情况声明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情况及声明(格式)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正常经营活动中有/无被保险监督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重大违规记录。(请如实回答,如有,请详细列明)。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有/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请如实回答,如有,请详细列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日期:7.6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7投标人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8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是否提供过服务和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不存在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情况。同时,我公司不是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7-9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和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书面声明(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招标编号:)第包投标的(投标产品名称)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的第类医疗器械,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我单位具有该产品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我单位对上述说明和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随声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8本项目同类项目合同情况说明同类项目合同情况表序号服务时间项目内容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金额(万元)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维保设备型号及服务状态12345…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申请被拒绝。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9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技术方案9.1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许可文件说明(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招标编号:)第包采购的(投标产品名称)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许可文件,文件颁发单位和名称为,证书编号,有效期至,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上述说明和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日期:9.2投标产品售后和培训服务方案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引流阀耗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