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设备 无人机 多任务负载大型机中标结果公示(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2025)
内容:
[抚州市本级]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AH2025045)的成交结果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AH2025045)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AH2025045
二、项目名称: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东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徐桢
供应商联系电话:13818511163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000弄6号楼1902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1523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提前下达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中央资金
大疆、东楠
v1.0
1
1523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游少卿,洪新本,龙东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075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2.中标单位评审报价为1523000元(无政策性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15279494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座1单元2302
联系方式:15279483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爱莲
电话:15279483328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20753.00元
中标通知书.pdf
开标一览表明细.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成交通知书上海东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的委托,对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AH202504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抚购2025F000117202提前下达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中央资金批1无人机上海东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23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日期:2025年11月05日日期:2025年11月05日报价一览明细表供应商名称:上海东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包号):JXAH2025045序号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1多任务负载大型机大疆、大规格:1.无人机,2.任务负载(多功能热成像镜头),3.任务负载(机载喊话器),4.任务负载(机载探照灯),5.配件(无人机电池),6.配件(双云台支架)型号:DJIMatrice400无忧旗舰版套装广东1套3000003000002便携式小型机大疆、大规格:1.无人机,2.相机,(包含同品牌喊话器探照灯各一台,要求可同时使用。无人机备用电池四块。4G图传模块一套)型号:DJIMatrice4T无忧旗舰版套装广东1套2000002000003无人机自动机场系大疆、大规格:1.无人机机场:①无人机机场,②无人机(含同品牌喊话广东7套20000014000003统大疆、大照明设备一套),③智能配电柜;2.无人机机场管理平台:①预警信息,②新建任务,③时空搜图,④数字孪生,⑤任务,⑥GPT,⑦地块,⑧本地服务器(平台需视频专网私有化部署,根据云平台软硬件环境进行私有化部署交付并提供三年软件技术支撑),⑨软件附加型号:大疆机场3套装(含DJIMatrice4TD无人机)广东7套2000001400000合计:(大写)1900000元人民币:(小写)壹佰玖拾万元整注:各投标单位请认真填写货物的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各投标单位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必须写明详细的制造商名称,不得填写为定制或国产等,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如为施工、安装、服务类无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的需写明承接单位名称)。1、中、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需提供)3、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盖章:上海东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年11月04日江西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AH2025045采购单位: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抚州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应商的资格要取谈判文件..求...............................................................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公告期限........................................他补充事宜...................................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三、获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五、六、其七、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2.定义3.合格供应商4.谈判费用5.供应商代表6.谈判文件当提交的的构成............................................................................................................11、资信证明文件..............................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应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119.采购需求标准10.谈判文件的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1.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构成14.证明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5.谈判报价16.谈判保证金17.谈判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递交19.分包的规定四、谈判0.谈判组1.谈判小2.谈判程序3.与谈判小织..........................组.....................................................组的接触............判采购活动的情形....2,24.终止谈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5.意外情况的情形26.意外情况的处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8.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结果公告30.履约保证金31.签订合同七、询问和质疑32.询问33.质疑八、其他事项34.采购代理服务费35.适用法律36.解释权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谈判响应书格式2.报价一览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格式4.报价一览明细表格式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格,..48式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式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7-4谈判保证金凭证(本项目不适用)格式7-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格式7-6联合体协议(适用于联合体响应)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货物)格式8-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65格式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技术文件10.与技术、商务等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表二、采购要求第一章谈判邀请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AH2025045项目名称: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00859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900859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元人民币)抚购2025F000117202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1批1900859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7日00:00至2025年11月1日00:00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05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抚州城市展览馆)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获取谈判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5.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提高政府采购社会参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政府采购开标现场观摩制度,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供应商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观摩项目范围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允许供应商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其中: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应当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开标活动。二、观摩席位设置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在开标室设置现场观摩席或在电子集中监管室设置电子观摩席。二、观摩人员确定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公开发布的采购公告中载明观摩开标的事宜,主要包括: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每个采购项目允许观摩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人以内(含3人)。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要求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见附件)。4.观摩纪律。应要求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观摩现场管理1.身份核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核验观摩人员身份证件是否与预约信息相符。2.进入观摩席。核验信息相符,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引导观摩人员进入观摩席。3.离开观摩席。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安排观摩人员离开观摩现场。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4.邮箱:712380143@qq.com附件: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先生(女士):欢迎您参加**采购项目的开标观摩活动!**采购项目将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观摩通知书》,提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开标场所,请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观摩期间,保持安静,不允许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开标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离开观摩现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58188507。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268号联系方式:华先生/15279494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富广场3#楼2302室电子邮箱:712380143@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爱莲电话:152794833284.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794-82639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3.2.1联合体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接受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和谈判文件特殊要求外,谈判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①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②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制造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7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8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8.4原件及样品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原件:否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否19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0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谈判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不见面开标特别事项说明(此处为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说明,采用见面开标方式可将此段内容删除):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谈判,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将退回其响应文件。20谈判时间及地点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网上开标系统”提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谈判活动。3、谈判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谈判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且在项目谈判期间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谈判小组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1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谈判小组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供应商需提前调试所用电脑环境,下载安装视频播放控件、谷歌浏览器和驱动安装包,(下载地址: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1/007001003/20230504/0e883d3d-bca0-434c-a898-f1ff4bb446b1.html)并检查耳机、麦克风、摄像头是否正常,网络是否稳定,谷歌浏览器是否能正常使用。3.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不见面询标操作手册”或观看“不见面询标操作视频(供应商端)”(下载地址:同上),熟练掌握不见面询标操作指南,确保询标顺利进行。3.3供应商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评审专家询标时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或语音通知后,应立即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询标指令。3.4如供应商需进行相关系统演示的,应点击[屏幕共享],开启桌面共享,分享桌面屏幕实现演示。3.5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的,需要在评审专家发起[文字质询]后,供应商进入文字询标,或上传相关附件材料。3.6如有需要,评审专家会通过[标书共享]功能,将评审专家电脑桌面的响应文件或采购文件内容展示给供应商查看。3.7供应商未在线或不接收评审专家询标指令,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供应商在使用询标系统过程中有建议意见或需要技术支持的请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联系电话:0791-888621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4、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5、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中进行最后报价,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磋商/谈判二次报价端口”显示“报价结束”,则无法进行最后报价,未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27推荐成交供应商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7.3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人机、无人机机场、30.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适用33.6询问、质疑联系方式1、对招标文件质疑接收部门: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79483328通讯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3栋1单元2302室33.6询问、质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712380143@qq.com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质疑接收部门:江西安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79483328通讯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3栋1单元2302室电子邮箱:712380143@qq.com3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表费率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备注:(“除代理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折扣率100以下1.5%95%100-5001.1%95%中标人可凭借其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栏目中查询金融机构信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咨询联系人:杨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0794-8263960。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谈判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3.2联合体参加谈判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成交后,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以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谈判文件的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附属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6.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2”)7.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3”)7.8谈判保证金凭证;(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4”)7.9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6”);(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7.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参加谈判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参加谈判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8.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响应时提供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1”),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2监狱企业参加谈判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8.2.2监狱企业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2”),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8-3”),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谈判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谈判享受的政策。8.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4.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允许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谈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谈判)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谈判8.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8.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8.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如涉及)。8.5.5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采购需求标准9.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9.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0.谈判文件的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当谈判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5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11.2谈判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第一章谈判邀请”),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1.3谈判文件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11.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11.5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2.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构成13.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谈判响应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报价一览明细表(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其他资料13.2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14.证明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有关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货物和有关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有关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5.谈判报价15.1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及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15.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报价一览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谈判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3谈判报价中如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且成交价以谈判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4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谈判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6.谈判保证金16.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参加谈判)16.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6.1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6.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6.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7.谈判有效期17.1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谈判有效期。延长谈判有效期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已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文件递交18.1.1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18.1.2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否则响应无效。18.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2迟交的响应文件18.2.1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CA数字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18.2.2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视为响应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18.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3.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8.3.2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18.4原件及样品递交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样品佐证的,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谈判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分包的规定19.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19.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四、谈判20.谈判组织20.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保持在线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2谈判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20.3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网上在线签到的或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1.谈判小组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22.谈判程序22.1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并确定谈判内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资格;(2)谈判期间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其响应无效;查询的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3)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谈判响应书;(2)未提交报价表;(3)未提供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4)未按谈判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6)谈判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谈判的;(7)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8)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9)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0)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22.3谈判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4谈判文件修正(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线上回复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线上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线上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谈判内容作记录,谈判小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22.5最后报价(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最后报价如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4)若没有对谈判文件服务要求、商务作实质性修改或对服务要求、商务作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采购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2.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谈判模式,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线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者视为退出谈判。23.与谈判小组的接触23.1除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外,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私下接触。23.2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4.终止谈判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谈判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5.意外情况的情形25.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26.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25.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合同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27.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7.2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4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后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结果公告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30.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签订合同处理。3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1.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7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31.8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以便退还谈判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32.询问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33.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格式要求):(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下载谈判文件的凭证。33.6质疑函接收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其他事项34.采购代理服务费34.1如为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4.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4.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4.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6.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35.适用法律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6.解释权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年月日格式1.谈判响应书致: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有关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谈判响应书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报价一览明细表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9、技术文件10、其他资料11、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2.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其他相关澄清、更正等相关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谈判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5.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3.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按照新点响应文件制作格式编制格式4.报价一览明细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1填表详须知:见注1填表详须知:见注22合计:(大写)人民币:(小写)注:各投标单位请认真填写货物的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各投标单位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必须写明详细的制造商名称,不得填写为定制或国产等,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如为施工、安装、服务类无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的需写明承接单位名称)。1、中、小、微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需提供)3、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格式5.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中的技术需求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响应/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2、响应/偏离内容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3、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表名内称容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批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注4.云端拼图完成后,地图服务可同时显示于网页端、移动端APP和飞控APP,其中飞控APP和移动端APP可实现离线加载二维地图成果。5.支持直接导入shapefile格式矢量文件并自动生成矢量图层,单次导入矢量元素数据不低于20万,shapefile格式矢量文件支持WGS84、国家2000、西安80、北京54等坐标系。6.矢量图层支持“唯一值渲染”、“通用渲染”两种渲染模式,其中“唯一值渲染”可分别对具备相同字段属性的元素统一设置相同渲染颜色,并决定显示或隐藏。7.具备气象站接入功能,可查看气象站实时数据。8.支持面积、长度属性自动关联更新功能,当元素图形发生改变后,自动更新对应面积或长度属性,并同步网页端。9.实现疑似图斑现地核实模块,提供图斑影像采集、属性完善、数据同步功能。支持图斑快速核查功能:-90及45°拍摄,记录拍摄时间、机型信息并同步至服务端。10.AI识别:支持预览AI识别推理画面,并在画面中标注识别结果,提供多种清晰度供选择,包含540P、720P。11.具备AI模型自定义管理模块,可实现模型升级迭代、下载功能。具备模型标签自定义功能,可根据需求设置标记框边框颜色、宽度及透明度。12.支持根据无人机机型可选择广角、变焦、热成像3种镜头进行AI识别。支持自定义识别置信度及重复上报间隔时间,其中置信度最低支持0.1最大支持0.3。电池箱1.电池箱尺寸≤610×410×250mm(L×W×H)2.充电箱充电通道数量:飞机电池数量≥33.遥控器电池数量≥24.充电箱充电时间(电量从0%至100%)≤45分钟任务负载(多功能热成像镜头)整机参数1.系统集成:至少集成五个模组,包含但不限于广角相机、变焦相机、红外热成像相机、激光测距仪、补光灯,满足白天及夜间成像能力2.重量:负载重量≤1kg3.尺寸:负载尺寸≤180×150×180mm4.防护等级≥IP545.智能定位跟踪:负载相机能够自动识别人、车、船,并进行框选,也可手动框选兴趣目标,并支持自动调节镜头焦距保持物体在画面中的比例固定广角相机1.负载广角相机有效像素≥4800万。2.广角相机视频分辨率≥3840×2160@30fps3.负载广角相机需具备智能拍照、单拍、超清矩阵拍摄、全景、定时拍摄功能。定时拍时间间隔支持最快0.7s变焦相机1.负载变焦相机传感器:传感器尺寸≥1/1.8英寸CMOS2.负载变焦相机有效像素:有效像素≥4000万3.负载变焦相机可见光光学变焦倍数:光学变焦能力≥34倍4.负载变焦相机可见光数码变焦倍数:数码变焦能力≥400倍5.支持全彩夜视效果,6.支持开启红外增强后黑白夜视效果,7.支持开启近红外补光灯补光灯1.支持近红外补光:夜景模式中,支持开启近红外补光,增加夜视效果2.补光区域大小:100米处约直径8米圆形红外相机1.红外相机数字变焦倍数≥32倍2.红外相机≥1280x1024@30fps3.红外相机照片分辨率≥1280x10244.联动变焦:支持可见光、红外分屏显示,联动变焦能力≥32倍激光测距仪1.激光模块最远测量距离≥3000米任务负载(机载喊话器)机载喊话器1.重量:负载重量≤700g2.尺寸:负载尺寸≤140×130×150mm3.云台:应能控制喊话器进行俯仰运动;4.防护等级:≥IP545.有效传播距离≥700米6.最大响声压级:1米处≥129分贝7.边传边播:支持遥控器录音及本地音频文件在上传过程中边传边播;8.定向喊话:支持喊话时,画面中显示AR投影,显示喊话器的喊话方向。8.有效探照距离≥500米(距离探照灯500m处的光照度应不低于2lux)任务负载(机载探照灯)1.重量≤800g2.尺寸≤150×160×180mm3.云台转动范围:云台可控转动范围4.防护等级≥IP545.最高中心照度:照度≥40lux@100米,全开模式6.近光中心照度:照度≥20lux@100米,近光模式7.远光中心照度:照度≥30lux@100米,远光模式8.有效探照距离≥500米(距离探照灯500m处的光照度应不低于2lux)配件(无人机电池)电池1.容量≥20000mAh2.能量≥900Wh3.循环次数≥400配件(双云台支架)每个云台位大于等于挂载950克2便携式小型机无人机及配件无人机1.起飞重量(含电池、普通桨叶和microSD卡、无配件)≤1250g2.起飞重量(含电池、静音桨叶和microSD卡、无配件)≤1250g3.最大起飞重量≤1450g4.折叠后尺寸(长×宽×高)≤265×118×143mm5.对角线轴距≤443mm6.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25km7.最长飞行时间≥49分钟8.最大可抗风速≥12m/s9.全向感知系统:飞行器的前、后、左、右、上均具备双目视觉避障传感器,下方具备三维红外传感器,能够在探测到障碍物时在App上进行提醒,并自动减速刹车或绕行10.单北斗定位:支持单北斗定位模式11.工作环境温度:工作温度范围覆盖-20°C至50°C12.GNSS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5m,水平≤0.5m13.RTK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1m,水平≤0.1m相机1.具有长焦可见光、中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2.广角相机CMOS:1/1.3英寸12便携式小型机无人机及配件3.广角相机像素:具备广角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4800万4.中长焦相机CMOS具备中长焦相机,相机CMOS不低于1/1.3英寸5.中长焦相机像素:像素数不低于4800万6.长焦相机CMOS:具备长焦相机,相机CMOS不低于1/1.5英寸7.长焦相机像素:像素数不低于4800万8.可见光相机变焦倍数:变焦倍数不低于112倍9.红外传感器分辨率≥640*512,超分模式≥1280*102410.红外热成像相机变焦倍数:支持28倍数码变焦11.变焦方式:支持可见光与红外热成像联动变焦12.稳定系统:具备三轴机械增稳云台(俯仰、横滚、平移)13.可见光相机视频:可见光相机支持4k30p视频录制14.激光测距模块:最远正入射量程1800m15.红外补光:支持近红外补光灯(包含同品牌喊话器探照灯各一台,要求可同时使用。无人机备用电池四块。4G图传模块一套)13无人机自动机场系统无人机机场(一)无人机机场1.重量:≤55kg;2.外形尺寸:≤长650毫米,宽750毫米,高800毫米;3.工作环境温度:-30°C至50°C;4.防护等级:≥IP56;5.RTK定位精准度:;水平精度小于等于1cm+1ppm(RMS),垂直精度小于等于2cm+1ppm(RMS)6.充电时间:从15%充至95%小于30分钟7.4G接入:设备可使用蜂窝模块和SIM卡通过4G实现网络接入8.机巢平台传感器:风速、雨量、环境温度、水浸、舱内温度、舱内适度;9.快速起飞:下达任务后,需要15秒内起飞。(二)无人机(含同品牌喊话照明设备一套)1.尺寸:≤380×420×220mm;2.对角线轴距:≤500mm;3.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25km;4.最长飞行时间:≥54分钟3.最大可抗风速:≥12m/s;4.工作环境温度:-20°C至50°C;73无人机自动机场系统无人机机场5.防护等级≥IP55;6.GNSS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5m,水平≤0.5m7.RTK定位悬停精度,垂直≤0.1m,水平≤0.1m8.云台相机:具有长焦可见光、中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具备广角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4800万,具备中长焦相机,相机CMOS不低于1/1.3英寸,像素数不低于4800万,具备长焦相机,相机CMOS不低1/1.5英寸,像素数不低于4800万,红外传感器分辨率≥640*512,超分模式≥1280*10249.避障雷达:避障雷达重量≤230g,防护等级≥IP55,避障雷达应同时集成激光雷达与五向毫米波雷达对12毫米的导线,有效避障速度不低于15m/s(三)智能配电柜为终端能源监测系统提供高精度测量数据,通过远程系统,有效管理配电系统的实时监控和运行质量。1、机箱整体采用无风扇结构设计,箱体外层采用双层优质PVC材料,内层采用全密封冷轧钢板喷塑,箱体具有防水、防尘、防高温、抗紫外线(防老化)、防盗、防锈、耐酸碱腐蚀等功能,箱体预留下进线,配有胶套保护,并喷涂要求的字样。2、在环境温度不超过40℃、太阳暴晒的情况下设备箱内环境温度宜小于或等于58℃3、机箱防护等级应达到IP56。4、箱体尺寸(含帽檐)应≥420MM(长)×296MM(宽)×480MM(高),保证各项设备正常安置,箱体隔板应与挂箱材质一致,保证承重,不弯曲。5、应具有防盗功能,安装防水锁,所有锁芯应配统一钥匙。6、脉冲持续时间6ms,峰值加速度100ms-2,冲击轴向垂直,冲击次数3,试验后样机应满足如下要求:a、箱体表面应无裂纹、脱层、翘曲;b、不出现影响使用功能的变形或者损坏,如:铰链、锁具、插销等功能损坏,门、盖板等活动部件转动不灵活、卡死等现象;c、不出现密封部位的膨胀、开裂、脱落;d、不出现其他安装件、紧固件、接地的接触材料的弯曲、松动、移位或损坏。7、箱门内侧粘密封条,并具有一定的厚度,保证箱门的密封性良好。8、安装方式:箱体背面导轨+抱箍。9、采用底部进线(2个至少∅30mm进线孔)。根据周边环境和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颜色及型号。(智能配电柜需提供具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做无效响应)7无人机机场管理平台一.预警信息1场景类型筛选:(1)场景大类包括:交通安全、农林水利、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宣传广告、市容环境、治危拆违、治安隐患、消防安全、生态环境、自然灾害、街面秩序等12个大类将场景大类进行细分各种应用场景标签,对发现某类应用场景进行数量统计将鼠标移至场景标签,可以查看相应案例示意图根据需求选择具体的应用场景,在预警列表中展示所有对应的应用场景事件(2)利用模型压缩技术可减少识别算法的空间占用体积以及提升识别算法的预测速度。2预警列表:(1)系统支持基于事件发生的时间进行筛选,用户可以选择查看最近一周、最近一个月、最近三个月的数据,或自定特定日期。(2)巡检结果带有时间轴,通过多期拍摄,在同一地点可查看过往拍摄的照片,并带有具体日期记录,进行对比。(3)经纬度解析,根据获取的无人机照片中的任务目标的坐标信息,自动根据坐标解析出其属于哪个乡镇街道。(4)设为典型案例:优秀实践案例可以被标记为典型,便于未来复盘和汇报演示。二.新建任务1.任务列表:对需要查看的事件发生时间进行筛选,可以选择最近一周、最近一个月、最近三个月以及自由选择某天的时间下拉列表中选择任务状态,包括:待审核、审核中、待执行、执行中、已挂起、执行终止、生产中、生产失败、已完成、删除状态包括任务名称、任务状态、提交时间、执行时间、巡检用途、地点以及照片数量等详细信息,点击任务卡片跳至地图上展示工单航线。2.任务查看:支持在窗口中展示已生成的全景图像,并可进行缩放移动查看,同时跳转至地图上的全景、正射、三维飞行航线及照片点位置,点击照片点即可查看对应照片,并展示正射或三维影像;此外,还支持对指定地址的采证取样飞行进行同样操作,实现全面的飞行成果可视化与回溯。3.指点派单:(1)支持在机场覆盖区域内点击地址自动生成航线并执行任务,以可视化方式展示三维信号通视分析;多台无人机任务时,后台自动选择最佳线路(可切换),并分析预计耗时、里程、速度及照片数量;用户可拖动调整飞行半径,选择任务用途并输入备注后提交任务,实现智能、灵活的飞行任务管理。(2)在地图上覆盖范围内任意选点,软件可自动评估点位是否能够到达,并自动生成航线,自动规避障碍物,去往目的地采集;(3)平台自动选择最佳机场执行飞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距离最近,电量最足等条件的机场。(4)规划后的航线有航线总长、任务长度、往返长度、航点数量、预计时间及预计拍照数的具体展示。三.时空搜图1.支持按时间(本月、近两月等)筛选历史照片,通过地图坐标拾取可查看指定地点的历史照片窗口,以纵向时间轴展示同一位置不同时间的航拍照片,横向照片卡片展示同一位置不同角度的所有历史照片,并在地图上标示无人机拍摄角度及照片投影位置,同时提供视角固定/跟随模式,以及以蓝、黄、红渲染的照片数量热力图,直观反映照片覆盖量。2.时空搜图带有热力图,蓝色区域为无人机照片已覆盖区域,颜色越红表示覆盖的照片越多。单击图中任意点,可以弹出拍到该区域的所有历史照片,便于历史对比。(需提供具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符合本条参数要求,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本条技术参数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做无效响应)四.数字孪生1.全景:支持点击全景图标进入可拖动旋转、缩放查看的全景画面,以全景卡片展示多期及不同角度全景,并可直接跳转;全景地图含附近全景及问题点图标,点击可切换全景或跳转问题详情。核心功能包括无人机全景云端自动拼接、兼容第三方全景图,以及天空补充处理增强视觉效果,全自动切片与发布提升效率,多样化输出满足不同需求。2.平台支持全景拍摄和制作功能。只需在平台提交需拍摄的坐标,平台自动生成全景航线,无人机自主起飞、拍摄,后台自动完成拼接、建模、裁剪、发布的全过程。3.全景中的每一个像素都可自动计算经纬度坐标,可以在全景中按照真实地理坐标嵌入问题点和其他全景点位。4.三维:支持三维视图探索,点击图标可查看名称、建设时间并交互操作地块模型;搭载影像数据处理引擎,能云端自动化生成三维模型及在线服务,智能清理干扰物、优化几何结构、提升影像质量;支持三维模型测量获取多维数据,还可在模型上拾取创建飞行任务。5.只需在平台上绘制地块范围,平台自动生成三维建模或正射影像航线,并安排无人机自动拍摄。照片回传后,可自动进行三维建模和正射影像生成,全程无需人工介入。6.正射:以高清形式直接在地图上展示无人机正射影像,效果优于卫星地图。核心功能包括云端自动化处理无人机正射图片输出高质量影像及栅格瓦片服务,支持3D纹理建模、DSM模型生成、快速影像拼接、点云数据生成,以及云端切片与发布,实现高效、精准的三维空间结构呈现与快速处理。五.任务1.飞行排期:支持机场名称搜索,设有AI托管按钮以控制航线规划排期任务,提供日/月视图查看航线任务。无人机具备异常自动停飞及条件满足后复飞功能,任务中断时可自动断点续飞,同时实现飞行前及飞行中的天气、信号等实时监测,确保飞行安全与任务连续性。2.支持对无人机飞行任务进行排期,设置AI托管,无人机在指定时间内自动起飞执行任务。3.应急飞控:无人机远程即时控制(指令飞行)、高速急停避障、无缝续航接力、相机焦距调整与云台控制、快速目标点切换与悬停、多端同步直播分享以及应急场景下的实时抓拍与超高清图传,全面提升了无人机操作的灵活性、安全性和实用性。4.实现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在无人机场重叠覆盖区域,无人机通过协同接力实现无缝续航和任务延续。六.GPT1.图片查询:(1)在地图上选择需要查询地址的坐标,查询拍摄到该坐标的近期无人机航拍图片。(2)提供类低空巡检大语言模型的智能化服务,可以通过文字对话的方式实现数据查询、知识问答、飞行调度,提供最智能化、最便捷化的交互方式,让用户可以自由地下飞行任务,便捷地查询数据成果。包括、问答任务、多轮问答、通用文本向量、巡检图片搜索指令生成、promt提示词功能、对象信息结构提取、用户输入语言规范判断、指令生成服务、模型配置、图片检索API、问答接口API、飞行任务接口API。(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符合本条参数要求,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本条技术参数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做无效响应)2.问题查询:输入查询问题位置或地图上绘制查询区域,可查询目标位置的问题事件。3.飞行任务:在地图上选择需要计划巡查地址的坐标,指定时间自动创建飞行任务计划。4.知识库:可以咨询系统平台如何操作,也可以查询无人机领域的相关知识。七.地块(1)支持管辖行政边界及分区的标注与查看,支持地图上兴趣区域的标注以辅助航线规划,能自动规避无人机禁飞区域并绕行障碍物,同时提供三维底座可视化以清晰展示空间环境,支持2D/3D地图切换,并实时显示基础要素创建进度,包括三维底座构建、更新及制高点采集情况。(2)城市三维底座:利用日常飞行视频高效构建城市三维底座,并保持常态更新,结合航线智能规划算法,保障整个城市飞行安全。包括空间网格可视化、三维底座构建进度、云端视频建模、卫星影像浏览、三维地形探索、机场定位与分布、行政区域划分。(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符合本条参数要求,检测报告中需体现本条技术参数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做无效响应)(3)三维底座空间网格可视化。支持查看三维底座空间网格可视化,明晰空间环境中的各类障碍物,用于安全航线的自动生成。(以上无人机机场管理平台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做无效响应)八.本地服务器(平台需视频专网私有化部署,根据云平台软硬件环境进行私有化部署交付并提供三年软件技术支撑)1.CPU(总核数)x86架构≥642.内存≥64G3.系统盘≥100G以上系统盘4.数据盘:raid5搭建8T以上5.大网网络带宽(也可共享大网Ip做端口映射,要求提供大网代理服务器,与内网做端口映射)≥100Mb九.软件附加1、自带全球高程2.5维基础地图信息,让平面地图立体化,实用地理信息,使任务规划更合理。2、无人机“一键全景”拍摄完成后,全景图可实时上传到大疆司空2,并自动显示在对应的地理位置上,便于团队成员第一时间了解现场的整体状况。3、支持可见光或红外建图,可高效获取任务区域内最新的影像数据。通过可见光建图,单架次即可获取约1.5平方公里的清晰地理影像。4、支持多路无人机低延时高清画面直播,实时了解一线动态,即时掌控全局。5、可在遥控器、移动设备和电脑端标记目标、规划路线、分配作业区域,并实时同步。指令清晰,分工明确。6、团队成员位置、无人机状态、任务、地图等信息,可以在多端实时共享,团队协作从未如此简单。7、基于模型,可在电脑端绘制各种复杂航线,拍摄成果实时“预览”,提供“所见即所得”的沉浸式绘制体验,让航线飞行更安全,拍摄成果更准确。绘制完成的航线文件自动同步到遥控器。8、作业成果自动回传、归档,一站式管理数据。作业照片可显示在对应的地理位置上,帮助快速抵达问题现场,高效处理。9、如遇大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或发生其它异常时将自动触发告警提示或短信通知,及时掌握风险,保障设备安全。10、用户数据存储在指定云服务专网环境下。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1无人机自动机场系统无人机机场无人机自动化机场机场无人机保险(两年)(每年4.36万保额,保额内免费维修不限次数)图传增强套件喊话器探照灯机场底座,设备安装,美观符合验收标准台机场保养无人机电池更换保养(2年-7套)无人机机场基础保养服务(2年-7套)14无人机机场常规保养服务(2年-7套)无人机机场深度保养服务(2年-7套)无人机机场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无人机巡检平台各类基础功能手飞无人机接入(不限量)增值功能无人机巡检平台特色功能定制云端三维建模(不限量)云端正射建模(不限量)AI托管/AI排期实时直播流量(不限量)数据存储空间(不限量)三维底座生成/更新(支持3-4公里半径)AI算法功能视频流实时AI识别图片AI识别2多任务负载大型机多任务负载大型机无人机保险(两年)(5.5万保额,保额内免费维修不限次数)智能飞行电池3块双云台组件喊话器台探照灯台红外热成像云台相机无人机云台保险(两年)(6.325万保额,保额内免费维修不限次数)2年3便携式小型机轻型多功能无人机轻型无人机电池3块喊话器探照灯无人机保险(两年)(3.5万保额,保额内免费维修不限次数)2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设备 无人机 多任务负载大型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