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092-JSZC-C2025-0089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壮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21002MA23KC8Q9C
李典镇滨江产业新城内
84.28(均分制)
1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月萍、巢鹏飞、王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70%(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壹万叁仟零贰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路316号
联系人:凌俊杰
联系电话:0514-87753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人:董琪
联系电话:0514-8082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琪
电话:0514-808206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江苏壮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1092-JSZC-C2025-0089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且(标的名称),属于(其他为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壮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3365.12万元,资产总额为17545.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壮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3日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编号:JSZC-321092-JSZC-C2025-0089号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誌誠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2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项目需求30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4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JSZC-321092-JSZC-C2025-0089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4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92-JSZC-C2025-0089号2.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50万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0元/吨,投标人按照单价报价,按实结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响应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8.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9.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10.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1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316号联系人:凌俊杰联系方式:0514-877539922.代理公司信息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联系人:董琪联系方式:0514-80820678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2日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92-JSZC-C2025-0089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为: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70%(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5履约保证金无3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及产品内容1.1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025-2026年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1.2项目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圆(________元)人民币。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8.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3交付地点:_________十、付款与考核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进场提供服务,甲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在2025年12月、2026年6月、2026年12月底分别进行支付,乙方必须提供开具的正式税票及甲方签发的结算清单等材料,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10.4考核办法:(1)甲方根据乙方运营管理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考核一次,考核办法由甲方与乙方根据采购文件及成交后的响应文件商榷后制定,考核情况与运营费用给付挂钩。每季度百分考核中,测评结果分为“优”“良”“一般”。总分85分以上为“优”,总分75分以上为“良”,总分70分以上为“一般”。季度测评结果为“优”的,当季服务费用按中标价的100%进行结算;服务测评为“良”的,当季服务费用按中标价的95%进行结算;服务测评为“一般”的,当即服务费用按中标价的90%进行结算。(2)每季度区级统一监管平台进行一次线下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甲方将区平台回访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纳入对服务商的考核范畴内,确保服务行为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维护广大老年人的权益。十一、税金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或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12.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质量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还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或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或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上述的服务或产品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2.6成交单位必须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GB/T43153-2023)进行服务。十三、调试和验收无十四、服务或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无十五、违约责任15.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际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5.2乙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采购预算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影响甲方项目按期实施;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多次造成甲方或服务对象的损失,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3)乙方存在管理不善,服务人员不按时按需开展服务、服务态度差等行为导致服务调查满意度单个季度不足70%或连续2个季度不足80%的,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后服务调查满意度单个季度仍不足70%或连续2个季度不足80%的;4)在合同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投诉,经整改后仍存在问题,造成再次投诉达两次;5)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解约事由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二份。甲方: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建筑、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150万元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0元/吨,投标人按照单价报价,按实结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二、工作内容及范围(1)负责承担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平山乡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丁魏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及指定点位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此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负责处置建筑、装修垃圾的运输、处置以及安全、环保等全过程责任;建筑、装修垃圾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再利用率达到85%。(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2)负责对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包括建筑、装修垃圾的接收存放、筛分破碎处理、处理后物料的资源化利用,以及建筑、装修垃圾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燃垃圾等暂存及处置),建筑、装修垃圾预1.25万吨。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1、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要求:中标人将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装运,建筑、装修垃圾必须做到集中堆放。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过程应采取湿法作业、保持密闭,不应出现遗撒及建筑、装修垃圾粘挂现象,转运途中不应遗洒垃圾渗滤液。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过程中倘若出现抛洒滴漏、污染环境严重的需要由中标方利用洒水车等设备冲洗地面、清理抛洒的建筑、装修垃圾。2、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要求:根据分类收集的要求,各类垃圾需要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置,减少其他垃圾的产生,避免二次污染。3、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装修垃圾具有一定的资源价值,通过一系列的加工流程,分筛出有用的物料从而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建材,利用到城市建设中。4、收集、清运工作的安全保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重点工作要编制专项方案,确保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零事故。5、环境保护及突发应急处理: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把环境保护列为主要内容之一,制定出以“方便居民生活,利于生产发展,维护环境卫生”为宗旨的各环保措施。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6、车辆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密封要求;(2)车辆颜色、标识统一;(3)车辆必须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接入相应监管平台;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8、其他要求:服务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此次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等法律法规。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及项目简要说明作业质量要求(1)建筑、装修垃圾运输作业做到车走地净。(2)建筑、装修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洒滴漏。(3)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装运中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谨慎操作小心驾驶,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4)在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工作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及涉及人员伤亡、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5)严禁车辆超载运营,因超载等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6)建筑、装修垃圾到达处置点后必须按作业规范分拣、破碎、再生;如剩余残留物无法处理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规范处置,不得随意抛洒、填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清理运输处置:中标人负责将平山乡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丁魏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及指定点位建筑、装修垃圾分类清运至合法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点,如遇设备检修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点无法接纳的,由中标人自行寻找其他途径进行合法合规处理。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点所应具备良好的道路环境,适合重型车辆的进出;设置清洗台及相应的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进出口通道硬化,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控制、粉尘排放控制、污水排放等。垃圾要分类处理,定点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单独存放处置。现场必须安装监控摄像及地磅,安装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作业人员要求:(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禁止使用超龄人员(男年满60岁、女满50岁人员)。(2)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3)作业机器设备保持干净整洁,状况良好,机器设备上无乱挂放,工具摆放整齐。(4)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音等作业扰民问题。(5)中标人承担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6)中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7)作业服务期内,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8)机器设备采用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专用设备,所有机器设备外观整洁,状况良好。(9)专用机器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10)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在服务中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3、建筑、装修垃圾堆放要求:①建筑、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一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②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严禁烟火,配有一定的消防器材,以防万一。七、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附建筑、装修垃圾清运票据)。八、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2、中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建筑、装修垃圾清理。3、中标人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用工的相关规定。4、中标人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5、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人需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现场及周围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中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6、本项目实行总单价包干按实计量,结算处置数量以处置点过磅的量为准。相关罚则:招标的验收标准:招标人按服务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验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1、规定时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必须限时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且未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每拖延一天,扣款500元。2、日常考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中标人却不及时整改的,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如接到12345便民热线等群众投诉反映清理过程不到位,有抛洒滴漏、超速违规、就地焚烧垃圾等现象,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中标人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垃圾进出场记录。若未能及时做好记录,扣除考核款200元/次。5、如遇突发事件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成。若不能完成,招标人立即安排其他单位清理,清理费用双倍在应付服务款中扣除,并扣除考核款3000元/次。6、如发现中标人在运输处置过程中私自增加运输垃圾、虚增(计)数量等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次扣款10000元,第二次将直接终止合同。7、负责承担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平山乡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丁魏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及指定点位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此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负责处置建筑、装修垃圾的运输、处置以及安全、环保等全过程责任;建筑、装修垃圾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再利用率达到85%。(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8、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输方必须满足扬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建筑垃圾清运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格式自拟)。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企业(1)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三、评审标准项目评分标准价格(15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满分15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项目实施方案(50分)收集、清运服务实施方案(10分)1)收集垃圾的实施方案(5分)内容阐述详细、有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内容阐述简单、需求贴合度一般、条理较清晰的得3分;内容阐述粗糙、需求贴合度低、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2)清运垃圾的实施方案(5分)内容阐述详细、有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内容阐述简单、需求贴合度一般、条理较清晰的得3分;内容阐述粗糙、需求贴合度低、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装修垃圾处理方案(10分)1)装修垃圾分拣工艺(5分)内容阐述详实、科学可行性强、条理清晰的得5分;内容阐述简单、科学可行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得3分;内容阐述粗糙、科学可行性一般、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2)装修垃圾处理工艺(5分)内容阐述详实、科学可行性强、条理清晰的得5分;内容阐述简单、科学可行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得3分;内容阐述粗糙、科学可行性一般、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10分)1)装修垃圾再生利用处理方案(5分)内容阐述详实、科学可行性强、条理清晰的得5分;内容阐述简单、科学可行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得3分;内容阐述粗糙、科学可行性一般、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2)装修垃圾再生利用运营维护方案(5分)内容阐述详实、科学可行性强、条理清晰的得5分;内容阐述简单、科学可行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得3分;内容阐述粗糙、科学可行性一般、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收集、清运工作的安全保证措施(8分)1)收集工作的具体安全保障措施(4分)内容阐述详实、科学可行性强、条理清晰的得4分;内容阐述简单、科学可行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得2分;内容阐述粗糙、科学可行性一般、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2)清运工作的具体安全保证措施(4分)内容阐述详实、科学可行性强、条理清晰的得4分;内容阐述简单、科学可行性较强、条理较清晰的得2分;内容阐述粗糙、科学可行性一般、条理差的得1分;未阐述或阐述不全的不得分。环境保护及突发应急方案(6分)1)环境保护方案(3分)1、方案完整、细致、合理,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突发应急工作的具体方案措施及实施(3分)2、方案完整、细致、合理,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服务响应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6分)1)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具体措施(3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其他不得分。2)服务质量的具体保证措施(3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其他不得分。履约能力(8分)1、供应商具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厂房的得3分,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得1分,不能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原件或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扫描上传)2、供应商已具有完整的装修垃圾分拣、处理、资源化利用生产线的得3分,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生产线投入使用的得1分,不能提供相关凭证不得分。(相关凭证原件或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扫描上传)3、供应商消纳处置场所具有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意见并完成环保验收的得2分。(相关批复文件及验收文件原件扫描上传)防尘、降尘设备(9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重型洒水车车辆的(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格式自拟),每有1辆得3分,满分9分。(须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原件或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扫件件上传,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及车辆照片(车辆照片需能清晰体现车辆牌照)扫描上传;提供承诺书的单位无需提供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企业实力(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截图,扫描上传)类似业绩(15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15分。(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四、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9无其他资格条件11磋商响应函12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代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为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小时备注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1234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合计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交付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垃圾收集处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