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延安医院2025)
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G1-02731-YNZZ-0073
二、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1标段
供应商名称:昆明凡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2号银海国际公寓B座2601室
中标金额(万元):113.81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8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标段
供应商名称:云南邦固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波高架桥西北侧昆明宏盛达月星商业中心4幢9层903室、4幢10层1012室
中标金额(万元):44.9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1标段
名称:脉动真空灭菌器
品牌:新华
规格型号:MAST-A
数量:1套
单价(元):299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1标段
名称:医用干燥柜
品牌:新华
规格型号:MDC-500S
数量:1台
单价(元):100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1标段
名称:肌电图机
品牌:海神
规格型号:NDI-096-C2
数量:1套
单价(元):260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1标段
名称:乳 房病灶旋切式活检系统
品牌:德迈特
规格型号:VAB100
数量:1套
单价(元):2991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1标段
名称:肌肤影像分析仪
品牌:创弘
规格型号:CH-MSDS-II
数量:1套
单价(元):180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标段
名称:小儿呼吸机
品牌:弗里茨史蒂芬(长沙)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Sophie-plus
数量:1套
单价(元):449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庆,杨庆文,余尚武,施红伶,王楠(第1、2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实际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30%,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1.628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延安医院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联系方式:0871-6604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联系方式:0871-681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文瑞、余敏、赵梦蝶、叶瑞龙
电 话:0871-6810157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延安医院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15:22
评审专家名单
周庆,杨庆文,余尚武,施红伶,王楠(第1、2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58.7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文瑞、余敏、赵梦蝶、叶瑞龙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101572
采购单位
昆明市延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604311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101572
附件:
附件1
【10.14定稿-招标文件】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docx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政采云编号:KMZC2025-G1-02731-YNZZ-0073采购人:昆明市延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特别注意事项:此采购项目为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经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由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基本账户支付。账户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行号:313731000727银行账号:952011010000027219纳税人识别号:12530100MB1975782Y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富康路2号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总则111.项目概况112.合格的投标人113.投标费用13二、招标文件134.招标文件的构成135.招标文件的澄清136.招标文件的修改137.招标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质疑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49.投标文件的构成1410.投标报价1511.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12.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3.投标保证书1714.投标有效期1715.投标文件的签署18四、投标文件1816.投标文件的加密1817.投标截止时间1818.迟到的投标文件1919.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9五、开标与评标1920.开标1921.评标1922.中标条件2023.投标文件的澄清20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授予2024.定标2025.中标(评标结果)公告2026.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027.中标通知2028.签订合同2129.付款方式21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2130.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131.其他21七、质疑和投诉2132.质疑2133.投诉23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24第四章附件44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45附件二:资格文件46附件三:商务技术文件48(一)开标一览表48(二)投标书格式49(三)投标保证书51(四)投标质量保证书52(五)技术参数说明表53(六)分项报价表54(七)商务条款偏离表55(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6(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7(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8(十一)项目实施计划59(十二)技术培训方案59(十三)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59(十四)故障响应/处理承诺59(十五)业绩表60(十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61(十七)履约承诺书62(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63(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8(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9(二十一)关于虚假应标的处罚承诺70(二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0第五章评标办法71第六章采购需求82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Z025-916政采云编号:KMZC2025-G1-02731-YNZZ-0073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73.80万元(1标段:¥124.00万元;2标段:¥49.80万元)最高限价:¥163.80万元(1标段:¥114.00万元;2标段:¥49.80万元)采购需求:标段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万元)预算总价(万元)最高限价(单价)(万元)最高限价(总价)(万元)备注11脉动真空灭菌器1套31.031.030.030.0/2医用干燥柜1台14.014.010.010.0/3肌电图机1套26.026.026.026.0/4乳房病灶旋切式活检系统1套35.035.030.030.0核心产品5肌肤影像分析仪1套18.018.018.018.0/26小儿呼吸机1套49.849.849.849.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需提供声明函);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4日06时00分—2025年10月21日下午23时59分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gc.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gc.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操作手册。本项目解密时间及开标一览表确认时间为30分钟,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本项目所有采购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按标段整体投标,按标段整体中标。4.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代表。5.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联系人:曾老师联系方式:0871-66043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联系方式:0871-681015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文瑞、余敏、赵梦蝶、叶瑞龙电话:0871-6810157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1.1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招标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21.3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质保期: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33.33.4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实际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30%,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除此代理服务费外,不向中标人收取任何费用。410.8本次招标按标段整体投标,按标段整体中标。513.1投标保证金收费标准:不高于最高限价的1%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1标段:11000.00元;2标段:49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户名称: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路支行开户帐号:653353816财务电话:0871—67278418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注意:投标人在汇款或转账时请注明:“保 YNZZ025-916”字样。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614.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日内。718.21.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20.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其他补充事宜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编好页码)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以供采购人存档)。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3.所属行业:工业。4.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5.中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提供设备为非进口产品,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所有所提供设备原厂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总代理授权书及 (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1.2项目介绍: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1.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2.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2.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需提供声明函);2.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2.3.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时,报请采购人批准后自行踏勘现场,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执行,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第5条及第6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组成,当所发出的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招标公告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对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当所发出的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当所发出的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7.招标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质疑7.1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7.2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法律法规规定时效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书面质疑文件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7.3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只能对招标文件一次性的提出质疑。7.4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按要求签署、授权,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8.2若有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制单位。9.投标文件的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所提供的格式。(2)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所提供的《开标一览表》,逐项填写所提供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保证金。(3)按照第13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书的所有内容。10.投标报价▲10.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0.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安装、调试、培训、税收、运输、售后、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货物以外汇报价应有汇率、折扣以及最终人民币报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投标属无效投标。10.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的总价,在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并且此价格均为使用地交货价(含税价)。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价格中。10.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0.5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对同一货物(系统)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时,则所投报价无效,由此引起的后果(包括投标文件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负责。10.6《分项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7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10.8本次投标及中标范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为准。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报价无效且投标也无效。11.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招标文件中附件提供格式的,请务必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政采云商务技术文件需上传以下所有资料。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二:资格文件附件三:商务技术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书格式(三)投标保证书(四)投标质量保证书(五)技术参数说明表(六)分项报价表(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一)项目实施计划(十二)技术培训方案(十三)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十四)故障响应/处理承诺(十五)业绩表(十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十七)履约承诺书(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二十一)关于虚假应标的处罚承诺(二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请投标人根据实际内容列明)12.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设备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此类文件为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2证明设备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包括相应证书、中文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产品彩页等)、图纸和数据,投标文件中应提供:(1)如涉及强制认证的产品,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2)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3)其他在技术要求中明确的各项资格证明。12.3本次招标以招标文件所列技术要求(或参考品牌、规格、型号的技术标准)为技术上的基本要求,投标货物应满足其功能要求,重要技术参数应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致(或高于招标文件所列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涉及品牌、专利、商标、设计及原产地等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均不作为必须的技术要求。13.投标保证书13.1投标保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投标保证书》格式填写,并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人拒绝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3.3未按上述13.1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4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代理服务费,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5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3)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5)中标后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且放弃中标资格的。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且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4.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文件的签署15.1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2开标: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不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6.2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7.投标截止时间17.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7.2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网上公示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7.3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17.4逾期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解密。18.迟到的投标文件18.1按照第17条规定,采购人将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项所规定的地点。19.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0.2按照第19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解密。20.3开标时,监督人员应现场监督,确认无误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为有效投标人当众解密随后进行唱标和记录,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以及其他合适的内容。21.评标21.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邀请纪检监察的代表参加。21.2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1.3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21.4“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5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废标:(1)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2)投标的公正性受到影响;(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22.中标条件22.1投标文件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22.2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分别要求对拟中标人进行技术质疑、询问,要求澄清,或对拟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拟中标人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有关要求和答复可现场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授予24.定标24.1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24.2所有投标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可否决所有投标并不作任何解释。25.中标(评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6.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2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标成交价格作相应地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7.中标通知27.1定标后,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人的《定标意见书》进行公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27.2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将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7.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提交了代理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8.3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且不支持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高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28.4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9.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30.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31.其他其他内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七、质疑和投诉32.质疑3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本项目中标结果存在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只能一次性的提出质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2.3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应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32.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样机(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投标人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支持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2.5不接受口头或电话质疑、不接受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传真件质疑,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否则将不予接受。32.6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33.投诉33.1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3.2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仅供参考)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注:上述交货期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此范围内自报最短交货期。2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叁月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款项支付预付款予乙方;设备安装、试用、培训、验收合格及相关资料手续齐备(含此合同内所有设备硬件及配置软件)后叁月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65%款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款项为尾款,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1年后,并乙方按合同履约后,甲方叁月内支付乙方。5质量保证期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注: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地 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邮 编:6505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0871-66043115开户银行:账 号: 乙方(中标人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 账 号:根据昆明市延安医院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本合同涉及金额全部为人民币。一、项目或设备(产品)名称、品牌、产地、制造商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质保期:(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产地、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 价(小写)总 价(小写)质保期合同合计总价(含税价大写)小写(元)交货时间(应在投标交货期内)要求:国产设备,产品生产日期距离交货期不得超过6个月。进口设备,产品生产日期距离交货日期不得超过 12个月。备注及说明:1、本合同物以下简称为设备或货物;2、配置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本合同附件;4、加盖骑缝章;5、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天;(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等须另作附件)二、合同范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上设备及所含全部软件、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除包括上述设备货物外,还包括随机的辅助电气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文档、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品等),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与全部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定于运输、仓储、税金、装卸、安装至使用科室或甲方指定地点、调试、维修、服务等与设备有关的全部内容。)三、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一)国产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完备材料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二)进口产品提供注册证、报关单、商检证、操作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完备资料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四、设备及安装调试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进口产品还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完备手续;提供设备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要求;保证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护标准;提供的设备和组成的系统符合报价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设备安装调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医疗器械须符合注册证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并完全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测试同时完成。五、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一)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修期以外维修配件的价格,承诺按产品成本价供货,在设备正常使用周期内,保证能提供相应设备对应型号的相关维修零配件及耗材。(二)乙方保证上述设备的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配件消耗品能够长期(不低于6年)向甲方供应。六、包装、交货、验收及验收标准(一)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应当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防震、防腐蚀等相应保护措施对设备货物进行包装,满足设备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二)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有乙方注明设备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询,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三)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昆明市呈贡区富康路2号交货范围:合同约定的主机以及附件清单上所有产品(含随机资料、软件等)以及配套附属设备(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并满足甲方需要)。信息接口要求: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承诺,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设备连接医院现有HIS/PACS/LIS等信息系统,完成互联互通,并承担相关接口、调试及硬件等全部费用;序号设备名称连接信息接口类别备注设备场地:甲方负责准备符合设备安装的场地,乙方予以设计指导。联系部门:合同往来:医学装备科曾老师0871-66043115;装机验收:医学装备科李老师0871-66043115;乙方指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为业务联系代表。(四)在此特别提醒:凡由外地运送到需方的设备货物、收货人请留供方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确保供方第一时间内知晓所供设备货物准确到达时间,并由乙方人员联系甲方人员共同到现场办理送达设备货物的接收工作,避免设备货物送到甲方时,无人接收或不知晓而退货。(五)在设备商检前,甲方不得自行拆装、调试或使用。(六)验收程序:6.1设备达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进行第一次验收即到货签收: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配备的用件、工具等)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乙方双方共同进行开箱清点、检查签收,对设备规格型号、外观包装和数量进行点验,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及加电测试等,并在相关送货单据上签收,签署收货单据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6.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货物(包括零配件、随机工具等)按甲方设备质量、性能、技术要求,应满足全新正版合格、技术先进、质量良好、性能稳定可靠、数量完整无缺、资料齐全等要求,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合同约定项目整体完成期限内,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6.3乙方应免费开放设备所有数据端口,设备如需与医院相关信息系统联网使用时,乙方须承担所有接入信息网络所需的相关配件、配套设备、端口及调试的全部费用。6.4最终调试验收:设备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含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场地所需必要的装修改造等)、与医院相关网络完成系统接入并成投入使用后,应达到正常开机不少于60个日历日,并且所有功能满足科室需求,在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有关部门与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文件,签署验收文件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6.5验收条件、标准及要求:验收的基本条件为:设备资料齐全,设备到货齐全,设备功能经过临床验证、达到使用要求,设备无质量问题,以及符合验收的其他基本条件。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地方颁布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若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取其中的高者)。设备供货时须附出厂合格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作为验收的有效附件。6.6因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第三方评估费等费用)。6.7设备若自带防护或屏蔽设施,需要乙方或制造商提供云南当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防护达标的检测报告七、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合格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质保期及质保内容: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医院验收合格之日为准,不得用任何方式将设备到货至安装完毕后验收的该段时间,部分的或全部的计入设备的质保期,如双方因质保期限的起始或终止时间出现异议时,应以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签署的日期为准,对各设备约定质保期如果国家或厂家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内容:包含对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三)乙方应提供设备原生产厂家质保函/质保承诺书,设备原生产厂家质保函/质保承诺书对质保服务期间应与本合同的约定的质保期间完全一致或者其起止时间均不得早于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四)在质保期内设备使用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配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若发生故障且在2日内未修理好,需提供备用设备的(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判断),乙方应提供备用机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电话:。(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内相关设备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设备名称维修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维修工程师姓名及联系电话(六)在质保期内,如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能修复或不能退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七)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甲方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可以提供备用设备的(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判断),则乙方应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质保期内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给予甲方优惠(价格由双方商定)乙方须及时修复并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继续使用。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按第十条第(四)项承担违约责任。(八)质保期结束后,在设备正常使用期间,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终身维护或维修,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维修及零配件供应,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免除人工费及差旅费,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修理,否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须承担相关修理费用和损失。(九)在质保期内,乙方保证甲方设备开机率≥95%(以每年365天计算,每年停机时间小于18天),如不能达到约定开机时间,低于部分,每低于一天乙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面保修条款项下的内容1:10延长补足,当开机率<90%(以每年365天计算,每年停机大于37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同时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支付违约金;(十)使用操作技术培训:乙方应对所提供设备为甲方操作使用人员提供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使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能够对设备及服务进行独立使用及简单的维护,且能进行简单的故障诊断及排除;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其他培训相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定。(十一)医院医学装备科为甲方设备管理科室,医学装备科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质保、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九、合同价款及支付(一)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以上合同总价除包括设备的价格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报关手续费、仓储、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配套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配件、必要消耗品、检测费、第三方评估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前述事项相关全部费用;(二)资金支付甲、乙方双方合同签字盖章后叁月内,且乙方完成合同内设备(含附属设备)现场交付,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由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款项即:¥元(人民币大写:圆整)支付首付款予乙方;待所供设备安装、试用、培训、终验合格及相关资料手续齐备(含此合同内所有设备硬件及配置软件)后叁月内,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由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65%款项即:¥元(人民币大写:圆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货款总额100%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并附发票彩色复印件一套),发票要求合法有效,发票内容项目与合同一致,不得将发票分解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发票抬头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税务机关延伸检查到甲方时所产生的人员劳动成本及由此带来的名誉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合同总价的5%款项即:¥元(人民币大写:圆整)为尾款,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1年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尾款,若设备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行为情况,甲方将尾款项支付给乙方,但并不能解除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负的保修等责任,及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负的保修等责任。如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其他付款责任的,甲方可先行在尾款中进行同等金额扣减。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准备好发票、验收资料、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因乙方材料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货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三)收款账户及信息:乙方制定下述账户信息用于款项收取。1.账户名称:2.开户银行:3.银行账号:4.单位地址:5.固定电话: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收款账户的变更:如质保期内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四)特别说明:此采购项目为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经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由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基本账户支付。账户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呈贡支行行号:313731000727银行账号:952011010000027219纳税人识别号:12530100MB1975782Y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富康路2号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得无故不接受乙方设备。2.因甲方人为损坏设备的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3.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4.负责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5.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6.负责在相关设备全部相关手续齐备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7.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售后服务。8.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合格未使用且为原厂生产的产品(包括零部件、相关配件及附属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乙方确保所供产品在品牌、型号、厂家及各项性能指标等,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除非甲方另有特殊要求)。2.乙方负责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正常。同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以及在设备验收合格前,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切实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乙方发生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以及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4.乙方必须详细勘察设备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设备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5.在合同生效后至验收交付使用,乙方保证技术人员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服务并完成相关配合,乙方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6.乙方现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工程师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7.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设备的备件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正常使用报废前进行终生维护和维修。8.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按需求指派工程师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安装维护、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9.甲方如需邀请乙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10.定期维护保养:乙方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或甲方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乙方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提交医院医学装备科备案,按照计划实施。乙方应为甲方设备提供相应设备质保期内一年不低于四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包括设备安全检查、质量检查性能测试及校准、运行状态检查、设备除尘保养以及预防性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11.乙方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期间(有配套软件的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全部权利的起诉。若出现,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保证购买时软件为最新版本,已有软件乙方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对用户无条件开放维护密码。12.在产品操作重要部位,标有中文操作的警告标示。13.乙方承诺对其所开具的发票的真是合法承担其相应责任。14.乙方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商务谈判、技术规格、附属配件、售后服务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15.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原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资料内容。16.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17.乙方确保所供进口产品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并具备中、英操作说明书及电子产品的电子电气结构线路图,保证所供设备的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符合甲方验收条件。18.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19.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或项目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十一、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相应合同款根据逾期天数按照未支付金额*LPR/365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受财政支付流程的影响导致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不视为违约,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及(或)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LPR*4/365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的损失,该部分违约金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三)如乙方交付的任何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达不到安装调试要求或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要求而未达到验收标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在约定交货期内或安装调试期内无条件更换,重新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由此造成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的,按上述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处理。(四)乙方确保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设备全部实行三包,终身负责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诺对所供产品自院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以内实行包含配件的免费质保,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三包义务及质保期维保义务的,甲方可以任意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每延期一天按照设备在停止使用前七个工作日内的日平均收入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设备所在科室在该七个工作日内使用同类产品设备超过一台导致无法区分乙方所供设备日平均收入的,以该科室所使用的全部同类产品设备日平均收入除以产品设备数量所得单台设备日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二、按照延期时间的10倍增加保修时间(如:延期2天的,增加质保时间为20天)。如该产品属于某种设备的附属物,而因该设备的原因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的,甲方也可以比照本条违约责任第一项按照设备的日平均收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照第二项要求承担延长保修时间的责任。(五)乙方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在质保期,同一设备货物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乙方必须负责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设备货物。如乙方拒绝更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和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六)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服务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乙方保证本合同设备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设备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设备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设备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和调查取证等费用,以及行政部门的罚款等。(八)因勘察不到位导致场地不能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的,乙方自行保管设备,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进行安装调试。(九)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若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所提出的与设备采购、使用、质保等相关的要求予以积极回应、处理,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十二)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设备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设备货物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三)甲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货款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设备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也不得以设备尚未取回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返还货款。(十四)甲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行取回设备。如乙方拒绝取回设备的,甲方对该设备没有安全保管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设备滞留在甲方处的风险。如因乙方拒绝取回设备甲方通过快递或其他合理方式返还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产生的快递费用和设备在途风险。(十五)、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合同签订)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二、合同生效与变更(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公章(含骑缝章)后生效(以最后签字盖章一方的落款时间为界),至所提供所有设备安装验收之日到供货方承诺的质保期结束,以及经供需双方洽谈协商另有规定的内容结束为止。(三)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保密条款(一)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义务的除外。(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和获取的医院相关信息,乙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得甲方书面允许同意,所有信息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任何方式对外泄露,禁止私自上传相关数据至院外第三方服务器存储及使用涉及患者信息及诊疗数据的信息。因乙方及其所提供的设备造成医院信息泄密、丢失、破坏等事件,乙方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三)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因泄密引发的纠纷、事故及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十四、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在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解释而发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而发生纠纷的,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诉讼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十五、免责条款(一)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突发的社会或政治事件、重大疫情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系因违约而遇上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违约方仍应按合同执行。(二)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通知并送达另一方;同时在十个工作日内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十六、其他:(一)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购销廉洁协议、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招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有效部分:1.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清单:(1)附件1:产品清单、价格及设备信息清单;(2)附件2、附件3:双方签确认的配置清单及增配内容。(由乙方按招标文件内容注明,详见附件);(3)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附件5:产品原生产厂家质保承诺书/质保函(含附属配置);(5)附件6:投标文件的产品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清单;(以下无正文)附件1:产品清单、价格及设备信息清单:序号安装科室(医院填写)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及产地注册证号单价(小写)数量总价(小写)设备使用年限备注12345※注:设备使用年限以设备铭牌或使用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中使用年限为准,准确填入,若无明确使用年限,标注“--”。附件2:双方确认以上设备配置内容如下:设备名称: 设备一套配置内容 序号设备项目数量单位备注设备维修工程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名称: 设备一套配置内容 序号设备项目数量单位备注设备维修工程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设备配套内容按项目逐一完整填写内容;附件3:项目附属配置如下: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保期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工程师及联系电话备注※注:设备配套内容按项目逐一完整填写内容;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兹授权该委托代理人为我方参加项目委托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代表我方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售后服务承诺、购销廉洁协议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委托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兹本委托书签字生效之日起至上列委托事项完全结束为止。委托单位全称:(盖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捺手印):签发日期:年月日(请注意授权开始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之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请直接复印在此框内)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请直接复印在此框内)第四章附件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商务技术文件)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日期:附件二:资格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需提供声明函);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附件三:商务技术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标段投标总价(元)交货期(日历天)质保期(年)投标保证金备注形式金额(元)投标总价(大写):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注: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此表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3.请上传至政采云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及报价文件部分。(二)投标书格式致: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代理的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投标,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提交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标包含以下内容: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二:资格文件附件三:商务技术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书格式(三)投标保证书(四)投标质量保证书(五)技术参数说明表(六)分项报价表(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一)项目实施计划(十二)技术培训方案(十三)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十四)故障响应/处理承诺(十五)业绩表(十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十七)履约承诺书(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二十一)关于虚假应标的处罚承诺(二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请投标人根据实际内容列明)二、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本次投标标段总报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交货(或完工);5.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结算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历天内,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7.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日期:(三)投标保证书致: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书作为(投标人)对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保证。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或投标人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投标保证金形式)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除非采购人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附:保证金凭证回执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四)投标质量保证书致: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书作为(投标人)对昆明市延安医院委托贵方组织的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招标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投标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质保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五)技术参数说明表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制造厂名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投标技术指标参数、指标偏离情况及对比说明备注12…注:1.此表用于填写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所有内容,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逐项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该表,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偏离情况”请如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如有“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请逐一填写说明偏差。3.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制造厂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或正式印刷、出版的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检测报告等最新的技术支持资料以证明其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和具体配置情况的真实性,采购人也可根据制造厂商官方网站资料以证明投标人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和具体配置情况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请提供最新的相关检验报告。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六)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67...总报价(元):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七)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1交货期2交货地点3配置要求4质保期5售后要求...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注:1、此表用于填写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及“配置要求、附属配置要求、商务要求”中所有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请逐项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该表,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本采购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标段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025-916投标人名称单位法定 代表人姓名企业(或公司)地 址是否在云南具有分支机构及机构地址注册资金具有的经营资质证书情况2024年营业额企业在职员工数量及拥有职称情况单位联系电话邮 编其他情况说明注:投标人详细填写此表中的内容,供采购人参考。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十一)项目实施计划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十二)技术培训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十三)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十四)故障响应/处理承诺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15)业绩表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序号使用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数量购买年份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项目编号:YNZZ025-916注:1.后附业绩合同复印件。2.此表可扩展。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6)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第三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序号产品名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牌型号数量1234...项目编号:YNZZ025-916注:若所投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里的证书。若所投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后附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十七)履约承诺书一、我单位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招标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二、我单位承诺: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交货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盖章或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可扩展。(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投标人须根据制造商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4.若采购项目包含多个标的物的,须按第六章“采购需求”逐项将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盖章或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若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次采购内容不一致则视为所提供的此项材料无效,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盖章或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若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次采购内容不一致则视为所提供的此项材料无效,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一)关于虚假应标的处罚承诺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二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二、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6.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7.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8.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四、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五、评标办法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在详细评标之前,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一)资格审查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进行审查,并做出资格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到下一步评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需提供声明函);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二)符合性审查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审。1.没有投标报价的;2.未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4.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或存在重大漏项的;5.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8.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9.投标人不同意以单价为准修正其投标总价的;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0.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12.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三)详细评审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报价评分时给予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评分。(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声明函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3.监狱企业优先采购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认定①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6.综合评审方式:6.1.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6.2.评委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3.评委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6.4.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主要因素及分值分配如下: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具体评审内容如下:评分因素评审标准F1-投标报价报价得分(满分3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F2-技术部分(满分50分)技术参数评审(满分50分)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根据技术参数中“评分标准”分值进行评分。满足该项技术全部要求的,得“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大项中其中一条或多条不满足的,该项对应分值不得分。若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参数与技术参数说明表应答不符或无支持资料应答,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条款。F3-商务部分(满分20分)1.项目实施计划(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交货、安装、及验收等各项工作)完善具体、实用性强、拟派人员经验丰富,整体针对性强,组织合理,满足实际需求;第二档次(3分):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交货、安装、及验收等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基本满足需要、拟派人员经验较好,整体基本满足实际需求;第三档次(1分):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交货、安装、及验收等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实用性较差、方案有缺陷,拟派人员具有一定工作经验,整体部分能满足实际需求;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实施计划。2.技术培训方案(满分4分)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设备原理、操作、维护、维修及常见故障处理)、培训方式、培训计划等方面。第一档次(4分):培训方案全面,培训目标明确,培训内容完整,课程安排思路清晰合理;培训方式多样,培训计划时间流程、培训人员素质高、配置安排合理,有针对性;第二档次(2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目标基本明确,培训方式单一,培训计划时间流程基本合理、培训人员素质基本满足需求;第三档次(1分):培训方案不具体,培训目标不明确,无明确的培训方式,培训计划时间流程不具体,培训人员部分满足实际需求;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技术培训方案。3.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满分4分)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巡检内容、故障处理、性能调优、升级服务等方面。提供完整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且切实可行。第一档次(4分):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安排科学合理、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强;第二档次(2分):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安排可行,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基本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及针对性;第三档次(1分):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安排有瑕疵,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不合理;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技术服务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4.故障响应/处理承诺(满分3分)第一档次(3分):故障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第二档次(1分):故障响应时间在2小时至6小时内响应,24-4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第三档次(0分):故障响应时间大于6小时,超过48小时解决故障问题。注:不满足档次上任一要求的,下划一档。5.质保期(满分2分)每个标段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所有产品每增加一年(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不计)加1分,加满为止。6.节能、环保产品(满分2分)1.投标产品被认定为节能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得1分;2.投标产品被认定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分。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依据标准出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标注具体型号。六、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3.统计分数原则: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统分办法:各项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注:(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F1)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F2)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类推。八、定标原则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综合评分得分排名最靠前的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不一定中标。2.采购人依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3.1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3.2经质疑,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中标无效的;3.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要求的情况并得到评标委员会确认的。九、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标段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万元)预算总价(万元)最高限价(单价)(万元)最高限价(总价)(万元)备注11脉动真空灭菌器1套31.031.030.030.0/2医用干燥柜1台14.014.010.010.0/3肌电图机1套26.026.026.026.0/4乳房病灶旋切式活检系统1套35.035.030.030.0核心产品5肌肤影像分析仪1套18.018.018.018.0/26小儿呼吸机1套49.849.849.849.8/二、技术要求1标段一、技术要求(一)脉动真空灭菌器技术参数要求(评分分值满分12.5分)序号技术要求评分分值11.1产品的设计按照最新的行业规范及产品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容器的设计、制造符合《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产品设计符合《大型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技术要求;1.01.2 容积:≥800L;主体设计寿命≥30000次灭菌循环;1.3主体结构及材质:采用多点进气式设计,环形加强筋≥5个,进气口≥5个;内壳厚度:≥6.0mm、夹套厚度:≥6.0mm;内壳、夹套等部位均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或更优材质,并符合GB/T 20878-2007标准技术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原厂制造商加盖公章);3.51.4 设计温度:≥144℃,设计压力:≥0.3Mpa;1.5 制造工艺要求:全自动机器人焊接技术或更优工艺技术,具备氩气保护及自动控制功能;22.1双门通道型,门板加强筋数量≥4个;1.02.2至少具备压力安全连锁功能;门未关闭到位时不能产生蒸汽,内室存在正/负压力时,门不能开启;2.3密封门胶条:采用高抗撕圆形硅胶条或更优材料,柜体密封槽内安装,压缩气密封,连接管路为金属固定管路(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原厂制造商加盖公章);2.52.4具备电机齿轮链条驱动门板上下移动,侧开门式开启柜门;2.5具备双门互锁功能;具备门障碍报警功能;具备内室超压安全保护功能;33.1具备板式换热器,具备换热器冷凝水回收系统;1.53.2管路要求:卫生级管路,卡箍连接,管路内外抛光处理;3.3真空泵:采用直连式水环真空泵;3.4配置一体式电加热蒸发器,功率≥60Kw;3.5具备无压式低温排水,排水温度≤60℃,可调,显示屏可显示排水温度;3.6配置有彩色触控显示屏≥8.0英寸,分辨率大于等于800×600;可通过触控屏进行操作及设置;3.7具备内置打印机,支持灭菌过程的温度、压力、时间、过程阶段、预置参数等信息打印;3.8具备设备多级权限管理:≥5级;具备密码保护功能;1.53.9控制程序:内置程序数量≥32套;其中:灭菌程序≥25套(支持自定义灭菌程序≥14套),测试程序≥4套;辅助程序≥2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原厂制造商加盖公章);3.10程序运行时间:标准循环时间:≤55分钟,并支持屏幕实时显示倒计时;44.1脉动方式:标准程序:负压脉动≥3次(不涉及正压)、跨压脉动≥1次、正压脉动≥3次(不涉及负压),脉动次数0~99次可设(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原厂制造商加盖公章);1.54.2提供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包括不限于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报告等;4.3灭菌盒:疏水阀式灭菌盒,使用时无需滤纸耗材;尺寸要求:尺寸≥458×280×155mm,与目前消毒供应室使用灭菌消毒筐相匹配。配置要求序号部件名称数量此项不做评分项,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或优于配置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1)主机1台(2)外搬运车≥2辆(3)内灭菌车≥1辆(4)内室压力表≥4个(5)夹层压力表≥4个(6)安全阀≥6个(7)阀式灭菌盒≥5个(8)其他附属配置要求配置小型灭菌器一台,具体要求如下:①容积≥20L,拉伸式密封单门,具备一键式开门和压力安全联锁功能;硅橡胶密封胶圈;②管路系统:自动控制电磁阀≥4个;配置独立压力传感器;内置即时蒸发器、双水箱不外排蒸汽和非前置式安全阀;③控制系统:触摸显示屏≥5.0英寸,全自动模块化功能流程控制;内置微型热敏打印机,至少具备5个灭菌流程数据存储功能;具备分级权限管理功能;具备超温安全保护、超压保护、过流保护功能;④多种灭菌程序可选:包括不限于内窥镜专用程序、裸露程序、包装程序、橡胶程序、自定义程序、液体程序、N类快速、B类快速、嗜血程序、BD&Helix、真空测试、预热程序、干燥程序;⑤质保要求同主设备。(二)医用干燥柜技术参数要求(评分分值满分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