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医疗设备 血管内超声诊断仪 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中标结果公示(百色市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BSZC2025-G1-990215-YZLZ
二、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48000(元)
一心达(珠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横琴新区艺文一道66号8楼文化工作室814、81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原分标4
血管内超声诊断仪
波科、波士顿科学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H7492493420I0
1套
333000
2
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原分标4
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
波科、波士顿科学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FFR Link
1套
1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学成,韦冬萍,黄正美,卢丽芳(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梁世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3.7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市人民医院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
联系方式:0776-2851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巿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
联系方式:0776-2871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靖
电 话:0776-2871181
附件信息:
(重222招)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pdf784.8K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项目编号:BSZC2025-G1-990215-YZLZ采购人:百色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BSZC[2025]1402号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项目编号:BSZC2025-G1-990215-YZLZ采购人:百色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G1-990215-YZLZ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预算总金额(元):3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重2)原分标4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最高限价:3500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5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附件:采购需求[请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进行查阅]5.投标保证金:免缴纳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百色市人民医院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项目联系人:陈腾云项目联系方式:0776-2851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邮编:533000联系方式:0776-2871181项目联系人:李清靖、黄柯歌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产品,并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提供由中国网信网(http://www.cac.gov.cn/index.htm)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内“产品类别”中的所描述的产品,但不属于所列“产品描述”情形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及证明材料。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预算:350000.00元。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下表的第1项产品(注: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一、技术要求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内容要求,必须满足,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未标注“▲”号条款为一般性参数指标,如负偏离达到4项(含)以上视为技术参数不满足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项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万元)所属行业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1血管内超声诊断仪1套配套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功能,两项计35万元工业一、基本要求1、功能要求:满足临床使用。2、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3、电源:220V,50Hz4、所用软件为最新版本,并终身负责升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二、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1.设备参数(硬件)1.1多功能介入超声诊断平台,支持≥40MHz机械旋转式超声导管技术,可用于冠状动脉介入治疗。1.2配备无线鼠标,通过鼠标进行操作,描绘图像,符合用户习惯。1.3配备床旁控制器,显示内容与平板电脑互为镜像,可进行触摸控制1.4配置医用级键盘,至少IP68防护等级。1血管内超声诊断仪1套配套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功能,两项计35万元工业1.5配置≥13英寸医用级平板电脑,高分辨率≥1920x1080,彩色LED背光触控显示器(含内置式麦克风、扬声器、蓝牙)。1.6具有HDMI格式的影像信号输出端口,可配置HDMI转DVI的转接头。▲1.7马达驱动单元兼具自动回撤和手动回撤功能,可显示回撤距离。支持回撤速度0.5mm/s、1mm/s、2mm/s等三档或三档以上可选,满足不同使用需求。1.8图像最大采集数≥5800帧;手动回撤,最大采集数≥12000帧。1.9马达驱动单元具有回拉开始/停止按钮,成像开始/停止按钮,用于控制成像。1.10马达驱动单元可控制进行自动回撤、成像、重置当前位置到0mm2.设备参数(软件)2.1具有辅助血管评估功能,通过对血管和管腔的自动识别,用不同颜色标记出血管和管腔的预测边界,并可手动修改调整。2.2在回撤结束后点击辅助血管评估功能按钮后,可立刻对所有帧完成辅助血管评估功能。2.3具有双图功能:主显示屏上同时显示来自同一回撤不同帧的两幅截面图像。通过双图,可以查看血管的多个部分,并比较远端和近端图像及病变,可以自动显示图像间的距离。2.4软件可对IVUS图像的亮度进行1-10级调节,以调整出更易识别边界的图像。2.5支持标签功能:可在任意位置添加标签,数量不限,便于记录并快速查看标签图像。2.6书签缩略图:将书签的帧的缩略图显示在截面视图之下,快速地识别并导航到加书签的帧,同时显示相应的截面图像。2.7自动书签距离测量:可自动测量书签间距离、当前位置到各书签的距离或者当前位置到参考位置的距离。2.8注释:可在图像中任意位置添加注释,注释可自定义,可保存或修改。▲2.9图像可进行缩放查看,可通过手势或鼠标控制。2.10对于图像的任意帧在主机上可以进行多次面积和距离测量:可进行≥3次面积测量和≥9次距离测量。2.11可提供图像直接以Windows兼容的.wmv视频输出格式及PNG或者JPG格式的静态图片。2.12DICOM3.0格式病例存档,并提供≥5种压缩格式。2.13鼠标位于IVUS图像上时,可通过鼠标滚轮缩放图像;鼠标位于非IVUS图像区域时,如左侧操作窗格中,可以通过鼠标滚轮在不同的Frame之间切换。▲2.14具有录像播放功能,播放整个回撤过程中的IVUS图像,播放速度可调节1mm/s、2mm/s、3mm/s以及当前录制的自动回撤速度。2.15长轴标签功能:开启该功能后,长轴远端和近端自动标记,利于术中快速识别2.16病例转换功能:主机上任意病例转换为DemoCase,并可对ID及名字等进行编辑2.17界面扁平化:功能键扁平化设置,快速直接访问/切换软件功能2.18在回撤结束后选定辅助血管评估功能后,可立刻对所有帧完成辅助血管评估功能。2.19血管内超声系统配备同品牌FFR血流储备分数测量模块,可实时测量FFR(血流储备分数)数值,并在血管内超声系统主机显示屏上进行显示。2.20血管内超声系统屏幕可显示Pa(主动脉血压)和Pd(远端血压)的测量数值以及波形图。3.导管参数▲3.1用于冠脉血管的高清超声成像导管:具有宽带技术的机械旋转式超声导管,频率≥60MHz,轴向分辨率≤24μm。3.2用于冠脉血管的常规超声成像导管:具有宽带技术的机械旋转式超声导管,工作频率≤40MHz,轴向分辨率≤40μm。3.3用于心腔内或外周介入的超声导管:工作频率≤20MHz,导管有效长度≥110CM。▲3.4超声成像导管可匹配使用最小5F(1.67mm)指引导管。▲3.5超声成像导管近端外径≤3.0F(1.0mm)3.6超声成像导管远端外径≤2.7F(0.9mm)三、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移动台车1台3、操作手册1本4、隔离电源1个5、固定滑板1个6、系统软件1套7、马达驱动单元1个▲四、投标所提供的整机设备的生产日期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1年内或合同签订后生产的全新、未使用、无损伤的产品。2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1套与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配套使用,两项合计35万元。工业一、基本要求1、功能要求:满足临床使用。2、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3、电源:220V,50Hz4、所用软件为最新版本,并终身负责升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二、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一)功能要求1.血流储备分数压力信号发送和接收器(FFRLink),在导管室有多种安装方式,便于在几个导管室之间移动使用。▲2.血流储备分数压力信号发送和接收器(FFRLink)可将Pd和Pa压力转换为数字和模拟信号。FFRLink可以与同品牌血管内超声系统通过蓝牙连接并进行信号传输。模拟信号可通过线缆传输到血液动力学监测系统。▲3.FFRLink可连接有线压力导丝,实时接收、处理2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1套与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配套使用,两项合计35万元。工业和传输主动脉压(Pa)和远端(Pd)血压信号。连接压力导丝后,可自动进行压力导丝校零。4.压力导丝整体由压力导丝、扭矩装置和光缆组成。5.压力导丝可用于测量冠脉病变两端的压力差,也可在冠脉介入手术中作为导丝,引导导管通过血管。(二)技术参数1.蓝牙通信模块的工作频率≥2.4GHz,最大通讯距离可达视距60米。▲2.从光学压力导丝输入到Pdout的延迟<25ms3.电源要求:100-240VAC,50/60Hz4.压力导丝采用光学传感器设计,工作长度≥185cm,可弯曲长度≥33cm,并覆盖亲水涂层。导丝直径0.014″。5.压力导丝头端3cm不透射线、柔软可塑形;距离头端3cm处安装有光学压力传感器。6.臂用和股用标记位于压力导丝近段,可辅助估算压力导丝相对于远端导管头端的位置。7.压力导丝通过光缆与FFRlink连接,光缆长度约为2米。8.压力准确性:+/-3%或+/-3mmHg(取较大值)9.零点热效应:0.3mmHg/℃10.零点漂移:<3mmHg/H11.频率响应:>25Hz12.操作范围:-45mmHg至300mmHg三、配置清单部件名称数量1、主机1台2、蓝牙通信模块1台3、AC电源线缆1套4、有创血压监测连接线缆套件1套▲四、投标所提供的整机设备的生产日期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1年内或合同签订后生产的全新、未使用、无损伤的产品。▲注:1.所有设备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数据通讯、技术接口服务,开放接口的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自行承担。2.所有设备要求与医院信息网络数据互联互通,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协助办理。3.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设备安装时所需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由中标人负责提供。4.本项目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以上涉及设备性能及配置评审的相关参数均需添加到中标人的货物采购合同内,且采购人有权要求对现场货物的部件的品牌及产地进行各种甄别方式(如第三方商检)。如甄别结果与合同内一致的,甄别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如果甄别的结果与合同不一致的,甄别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且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商务要求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百色市人民医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货物交接要求:安装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在交货前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保管等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本项目从安装到正常使用,中标人不能提出增加任何费用。付款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开具相应的款额发票,交货安装正常使用之日起,采购人正常使用满1个月后的30日内付合同款的30%;正常使用满6个月后的30日内付合同款的30%;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的30日内付清余款;发票上的设备名称与提供的设备的名称必须相符,不能以“×××××一批”等笼统名称,一个合同含有多台相同设备时,发票总额与台数、单价相符。一个合同含有多台不同设备时,按设备名称分开写。售后服务1.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所有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无损伤的产品,终身维护。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其中人为破坏不计算在内),需派出技术人员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质保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费用收取方案。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1)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1~2名)进行操作技术及相关知识培训,并负责承担一切费用。售后服务(2)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可包含:明确质保期、明确保修期、负责升级、故障响应时间、培训内容、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及对设备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提供备用机,了解用户的使用情况、保修期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3)接故障通知1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在2小时内通过远程方式解决;遇到大的问题,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内处理完毕。质保期内定期(每半年)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售后服务电话),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技术支持:包括即时回答提出的问题;(4)设备校准要求: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每年为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校准1次,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出具校准质量检测报告。(5)其余按厂家承诺。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一)验收时提供完整的应用中文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和详细技术参数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一式二份;提供正版软件光盘。(二)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进行安装调试设备,确保设备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用户单位院内指定地点负责培训操作技术人员。(三)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产品终身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四)培训条款: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1.培训对象:使用科室的设备使用人员及维修人员。2.培训形式:(1)现场使用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培训工程师对机器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示范操作,保证教会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2)集中授课:厂方培训项目使用专门讲义进行授课,并进行考核考试。(3)外出学习:中标人负责提供设备使用人员到国内知名医院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3.相关规定:(1)属于下列情形,必须以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现场培训:①50万元≤单价<100万元的设备②操作相对复杂的设备。③临床要求操作精度比较高的设备。④侵入性操作设备。售后技术服务要求⑤设备科认为必须用集中授课方式+现场培训的方式的其它情况。(2)属于以下情形,必须以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①单价≥100万元的设备。②操作要求极高的设备。③诊断及治疗要求具备相应知识及经验的设备。④用于开展新技术的设备。⑤设备科认为必须采用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的其它情形。(3)属于下列情形,可只采取现场培训方式进行培训①简单的仪器,如一类呼吸机。②医院常用的仪器,相关使用人员比较熟悉其操作。③与诊断及治疗效果影响不大的设备。④相关专家认为只需要简单培训就可以掌握其操作的设备。(4)外出培训人员,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医生或/护士)、维修人员。①单价100万以上设备,使用人员外出培训2人,到国内知名医院,要求能熟练掌握。②维修人员1人,到厂方指定培训基地,要求保修期结束后能独立对简单故障进行维修。(5)现场培训及集中授课培训规定培训内容:①设备的结构及功能特点。②设备的操作规定程序。③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④设备的日常维护方法。⑤设备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⑥设备的简单故障处理及报修程序。⑦厂方认为其它必须传授的内容。4.培训的验收:培训结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交设备科确认:(1)现场培训只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2)集中授课必须有使用科室相关培训人员签到表、讲义(课件)、考核成绩资料。(3)外出学习必须向设备科提供相关培训合格证明。(五)质保期及保持内容(起算时间为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质保期:整机负责质保不少于36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质保期)。2.保持内容:质保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设备正常开机率达到95%以上及出现严重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一个星期及以上)小于三次,否则做出接受退货处理的承诺。(六)保修期及内容(起算时间为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保修期:整机负责维修不少于36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保修期)。2.保修内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软件终身负责升级并负责升级费用。3.如果中标人提供保修期>36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保修期),投标时必须特别提出声明,评标时以正偏离评定,合同按中标人提供的保修期执行。产品质量要求要求投标货物及其所有零部件、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强制要求和标准的产品。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结算。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三、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管理体系、信用要求符合要求加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力或业绩要求符合要求加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政策性加分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符合要求加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中小企业等国家政策要求,符合要求给予价格折扣,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验收条款:验收方法及方案:百色市人民医院院内指定地点验收,由采购单位及中标人双方验收▲验收条件及标准:(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二)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档案室工作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组长为设备使用科室的负责人)与供应商负责安装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医疗验收安装验收合格证》标明的内容及技术参数表逐条进行验收。(三)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厂家或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招标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招标参数不符。(四)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供应商双方验收人员签字)。(五)设备相关资料由医院档案室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1.开箱验收:在设备科技术员、供应商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1)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2)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2.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供应商提交档案室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①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A.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B.具有特种设备属性的设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C.具有计量仪器属性的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②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A.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B.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整机)C.特种设备所用材料合格证明: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所用的配件)③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A.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B.进口产品(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属于二类的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③生产厂给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注:进口产品必须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3)设备随机资料: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PDF文档交设备科存储于管理系统。②电路图、其它技术文件、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原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医院档案室。③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④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⑤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⑥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六)技术性能验收:1.以招标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投标参数是否符合招标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2.验收前由设备科负责向验收小组提供采购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设备清单。3.设备清单必须与招标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招标文件参数为准。4.验收必须以招标参数为基准,对投标技术要求偏离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要求偏离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1)技术要求偏离表与招标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中标明负偏离,经评标仍然中标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中标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中标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采购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招标文件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供应商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7)对于招标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招标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招标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处理原则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供应商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8)对于以招标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投标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招标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招标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投标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投标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投标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14)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采购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供应商也必须提供,不能以招标参数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如:除颤器有可能在远离电源的情况下使用,必须配置电池,即使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标明电池,供应商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电池)。5.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供应商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两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七)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技术性能验收》第4点“验收必须以招标参数为基准,对投标技术要求偏离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要求偏离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第(3)、(4)、(5)、(8)、(9)、(10)、(11)、(12)款的情形,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为提供虚假文件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八)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供应商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2.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不予接收。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招标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九)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供应商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十)培训条款验收:按商务要求培训内容执行。设备安装结束后,供应商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十一)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供应商安装人员、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使用科室验收人员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验收合格证格式由采购人另行提供)。(十二)验收合格生效: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验收完成项目为准,设备验收时间计算在供货期内,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不按时完成验收造成逾期供货事实,由供应商承担相关合同责任。(十三)设备交接:验收合格后视为设备交接,在验收合格前设备属于供应商,所有运输、仓储、装卸、保管、搬运等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十四)如投标响应条件与本招标文件验收条款有冲突的造成无法验收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四)进口产品说明进口产品说明本项目中所有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可于投标文件中自行考虑是否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可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设备对接方案、对项目需求分析、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实施团队、组织管理措施、详细的交货保证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组织安排、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等);2.投标人可于投标文件中自行考虑是否提供项目应急处理预案(可包含但不限于:突发情况的人员安排、保障解决问题、解决方案、应急组织机构、提供替代品或配件方案、有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保障,规范及方案、进度及目标、预期达到的效果、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细则等);3.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列出其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及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属于2类、3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厂家授权:货物必须能够提供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进口产品必须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果是代理公司授权给投标人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给代理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公司才能给投标人的授权(授权链不能中断)】保证货物正品及售后服务,否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00计算机★A02010105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8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9平板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1A3黑白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2A3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3A4黑白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4A4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53D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6票据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7条码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8地址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99其他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100输入输出设备★A02021104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21118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00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00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00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00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00变压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00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4房间空气调节器《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空调机能效等级》(GB21455-2019)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10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19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00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0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00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13★A02091100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224100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50201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50201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50201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50201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本表格原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的表格附件,其中名称及编码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修改。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6.2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7.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8.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11.2☑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1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出具的《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或提供以下详细的资格证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如: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投标人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5)投标声明(格式后附);2.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1)分标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2)分标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3)分标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1)(2)要求提供;(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可提供)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及技术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后附);10.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13.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格式自拟);14.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1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1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16.2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0☑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1.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4.3(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4.3(2)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等25.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3名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门,联系电话:0776-2871181,通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39.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0.2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质保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如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8.特别说明8.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2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商务及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开标程序2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3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9.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1.结果公告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35.履约保证金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缴纳期限、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5.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6.签订合同36.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3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5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其他事项39.代理服务费39.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500万元1.1%0.8%0.7%500万元~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亿元~5亿元0.05%0.05%0.05%5亿元~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200-100)万元×1.1%=1.1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产医疗设备 血管内超声诊断仪 血流储备分数检测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