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FJRZ-GK-2025059
二、项目名称: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6号303单元-1
中标金额:452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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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
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人医保办申请采购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平台,在保障医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现门诊所有场景可刷脸就医,从建档、预约挂号、充值缴费、医生看诊到医保+自费刷脸支付结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须支持终端设备读取患者基本身份信息,并获取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等其余信息。并通过终端设备向医保系统发起医保登记操作,将就诊号等关键信息保存于医保系统中,为后续结算流程奠定基础。须支持向医保系统发起医保登记撤销,有效管理医保资源,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且上线后试运行满足3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符合《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级保护2.0)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德力、李燕婷、叶文辉、黄  威、陈立波(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银行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账号:64392226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78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均符合要求。
2.中标人服务费转账完可至我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fjrz1226@163.com。
3.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我司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落标通知书(排序告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91-85157152
2.代理机构: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楼13层北区
联系人:郑应辉、林艳梅、林瑞芳、吕钟华、李智红
联系电话:0591-28661017/22298911

出售版-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平台建设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前三年无重大.pdf

2.4中小企业声明函2.4.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的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平台建设项且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刷脸就医平台建设,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厦门市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8人,营业收入为9819万元,资产总额为21409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厦门市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10月24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52.2证明材料2.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厦门市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200MA2XNQHH4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施建安联系地址和电话: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6号303单元-1、18650305088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6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厦门市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公章):厦门市腾云易惠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4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