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道路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2025)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2000202502000070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DCZC-20251097 二、项目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东路205号 成交金额:3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本道路建设的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服务要求:提交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书,数量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提交合格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数量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服务并参与工程验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服务标准:合格
五、 评审专家名单:王爱丽、仲淑英、崔秀英(采购人代表)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90.00,85.00,87.40)、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3.98,74.68,82.98);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5700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中路1511号 联系方式:0534-2674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天衢新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406室 联系方式:0534-6021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534-6021533 十一、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1.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2.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开标记录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类似业绩.pdf劳务报酬支付表.pdf 发 布 人: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德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13:00
评审专家名单
无
总中标金额
¥37.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空
项目联系电话
空
采购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中路15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4-2624152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泰和商务楼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4-6021533
开标记录表标段(包)编号:DZSDCZC-20251097-1标段(包)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报价(金额)(元)项目负责人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完全响应)备注1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379000马安林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2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同379800刘海林完全响应3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79500史静完全响应童好格开标时间:2025-11-0509:30第1页/共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从业人员258人,营业收入为4095.43万元,资产总额为6385.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德州市建筑规划察设计研究院(电子公章)日期:2025年11月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东地路(新河路-东仓路)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所在地德城区发包人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发包人地址德城区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292000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提供施工图服务内容东地路(新河路-东仓路)道路建设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道路全长约550米,规划红线宽3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项目负责人马安林项目描述东地路(新河路-东仓路)道路建设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道路全长约550米,规划红线宽3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备注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土7京设计合同工程名称:东地路(新河路-东仓路)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地点德城区合同编号:ZFDZ2024-048发包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设计人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发包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设计人: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东地路(新河路-东仓路)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东地路(新河路-东爸路)道路建设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道路全长约550米,规划红线笕8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批准文件1发包人提供的市政要求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2设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13设计所需的其它资料1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勘察报告6合同签订后10日2各专业施工图8合同签订后30日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贰拾玖万贰仟元整人民币。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名决定)第一次付费80%233600提交设计施工图终稿后拨付至合同额的80%第二次付费20%58400工程工验收合经审核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后拨付众款合计292000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3-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段包大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电火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景观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橙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规定。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若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质量不符合有关规范或发包人的要求,则设计单位应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关费用,设计期限不顺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4-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锘识负责修改联补充。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根失严重的按照损失金额占工程总造价的比重*设计总额的计准,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天向甲方支符违约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设计单位无条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室外苗木绿植等,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向设计人支付费用。-5-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8.10本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历即行路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术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马安林8.13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报告、图纸及其电子版的著作权的归发包人所有。8.14其它约定事项:无发包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盖章)设计人: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计研究院(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住所:德城区天街东路205号开户银行:电话:0534-2344578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德州建行龙盛支行银行帐号:3700184260105000143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广川大道(三八路至天衢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所在地天衢新区发包人名称山东启明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包人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三八路1288号鑫星国际大厦17楼1702室发包人电话0534-7057555合同价格45000I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并方案确定后20天服务内容施工图项目负责人马安林项目描述备注/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20906景缄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广川大道(三八路至天衢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地点天衢新区合同编号:QMX-HT-ZG-2024-005发包山东启明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人:设计人: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4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包人:山东启明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设计人::德州市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广川大道(三八路至天衢路)提升改造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设计工程设计阶段及内容专业单位(项)设计费(元)1、Ⅱ级Ⅲ级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广川大道(三八路至天√√道路145000衢路)提升改造项目合计45000说明本费用不包含测绘及勘蔡费。-2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批准文件1发包人提供的市政要求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注规范、观器等器求。2设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13设计所需的其它资料1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蓝图6签订合同并方案确定后20天。2电子版设计成果1签订合同并方案确定后20天。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肆万伍仟元整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为乙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甲方一次结清,不留尾款。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3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的,如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问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科图、数据,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景观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规定。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若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质量不符合有关规范或发包人的要求,则设计单位应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关费用,设计期限不顺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审查,并根据-4-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大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干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速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干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74由干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设计单位无条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5-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室外苗木绿植等,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向设计人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8.10本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马安林高级工程师8.13其它约定事项:无-6-发包人:山东启明星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盖章)设计人:德州市建筑划勘察设计砺究院(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福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驼献住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所:德城区天衢东路205号长河街道办事处三八东路1288号鑫星国际大厦17楼1702室邮政编码:253000邮政编码:253020电话:0534-7057555电话:0534-2344578传真:传真:0534-2385603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支行开户银行:德州建行龙盛支行银行帐号:80901230101421012913银行帐号:37001842601050001439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11月5日项目编号SDGP371402000202502000070/DZSDCZC-20251097项目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七兴馨园二期安置区周边道路(横一路)勘察设计项目分包数量1采购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万元)38中标成交金额(万元)37.5评审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评审时间2025年11月5日9时30分至2025年11月5日时40分评审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签字备注仲淑英Lroo200700仲艺王爱丽00400了的合计总计采购人代表:有香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道路勘察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