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属监狱囚被服 普通服装 被服附件 被罩 床褥中标结果公示(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25)
一、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72-1
二、项目名称: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7559号荷康花园(乐城)1栋26C
2,837,040.00元
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7号
4,663,358.00元
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西段
2,860,505.1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
货物类(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普通服装
春秋服
博尔雅
定制型1
41400.00(套)
39.00
1,614,600.00
1-2
被服附件
单囚帽
博尔雅
定制型2
34140.00(顶)
6.00
204,840.00
1-3
被罩
被罩
博尔雅
定制型3
20100.00(床)
32.00
643,200.00
1-4
床褥单
褥单
博尔雅
定制型4
20800.00(条)
18.00
374,400.00
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
货物类(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1
普通服装
棉服
新鑫
按采购人 要求定制
24400.00(套)
79.53
1,940,532.00
2-2
普通服装
冬罩服
新鑫
按采购人 要求定制
28050.00(套)
39.76
1,115,268.00
2-3
普通服装
夏服
新鑫
按采购人 要求定制
47400.00(套)
26.91
1,275,534.00
2-4
被服附件
棉囚帽
新鑫
按采购人 要求定制
24200.00(顶)
13.72
332,024.00
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
货物类(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3-1
普通服装
秋衣秋裤
天河
全号型
30500.00(套)
36.75
1,120,875.00
3-2
普通服装
绒衣绒裤
天河
全号型
25000.00(套)
42.00
1,050,000.00
3-3
普通服装
内衣(背心)
天河
全号型
44943.00(件)
8.40
377,521.20
3-4
普通服装
平角内裤
天河
全号型
47943.00(条)
6.51
312,108.9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鹏(采购人代表)、刘韬、霍鉴琳、毕秀波、董磊、赵永文、张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囚被服(第1包)
0
无
2
囚被服(第2包)
0
无
3
囚被服(第3包)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50
5.00
45.00
99.50
2,269,632.00
2,837,040.00
1
1
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43.97
98.97
2,322,636.96
2,903,296.20
2
2
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43.37
98.37
2,355,124.80
2,943,906.00
3
3
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38.82
93.82
2,631,109.44
3,288,886.80
4
七台河监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45.00
100.00
3,730,686.40
4,663,358.00
1
1
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41.23
96.23
4,071,976.00
5,089,970.00
2
2
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40.99
95.99
4,095,672.00
5,119,590.00
3
3
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50
3.00
42.13
94.63
3,984,800.00
4,981,000.00
4
黑龙江省兰兴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38.14
93.14
4,401,292.00
5,501,615.00
5
七台河监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43.67
98.67
2,288,404.10
2,860,505.13
1
1
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50
3.00
45.00
97.50
2,220,916.00
2,776,145.00
2
2
黑龙江省兰兴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34.74
89.74
2,876,739.20
3,595,924.00
3
3
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34.10
89.10
2,930,533.60
3,663,167.00
4
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5.00
33.83
88.83
2,954,576.38
3,693,220.47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南岗区汉广街79号
联系方式:045186322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楠
电话:0451-85975686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5101602).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72-1项目名称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2,943,906.002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2,903,296.203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2,837,040.004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3,288,886.805七台河监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3,639,660.00-第1页-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72-1项目名称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2,860,505.132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3,693,220.473黑龙江省兰兴服装有限责任公司3,595,924.004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2,776,145.005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3,663,167.00-第1页-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72-1项目名称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5,119,590.002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4,663,358.003黑龙江省兰兴服装有限责任公司5,501,615.004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4,981,000.005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5,089,970.006七台河监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6,295,840.00-第1页-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明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码:[230001]SC[GK]20250072-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深圳安吉丽尔纺织品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837,04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目号品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普通服装春秋服定制型1博尔雅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周口39.0041,400.0000套1,614,600.001-2被服附件单囚帽定制型2博尔雅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周口6.0034,140.0000顶204,840.001-3被罩被罩定制型3博尔雅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周口32.0020,100.0000床643,200.001-4床褥单褥单定制型4博尔雅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周口18.0020,800.0000条374,400.00二、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4,663,358.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目号品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2-1普通服棉服按采购人要求定制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哈尔79.5324,400.00001,940,532.002-2普通服冬罩服按采购人要求定制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哈尔39.7628,050.00001,115,268.002-3普通服夏服按采购人要求定制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哈尔26.9147,400.00001,275,534.002-4被服附件棉囚帽按采购人要求定制黑龙江省新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哈尔13.7224,200.0000顶332,024.00三、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860,505.13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第1页-货物类品目号品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3-1普通服秋衣秋裤全号型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山东临36.7530,500.0000套1,120,875.003-2普通服绒衣绒裤全号型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山东临42.0025,000.0000套1,050,000.003-3普通服内衣(背心)全号型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山东临8.4044,943.0000件377,521.203-4普通服平角内裤全号型山东省天河企业有限公山东临6.5147,943.0000条312,108.9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1月07日-第2页-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72-1-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批准文件编号:黑政采计划[2025]11637采购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72-1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囚被服(第1包)详见采购文件3,790,367.602囚被服(第2包)详见采购文件6,629,998.003囚被服(第3包)详见采购文件3,693,220.47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无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无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无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远程”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标失败,建议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开标模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开标方式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第2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备注: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五.询问提起与受理:项目经办人:肖楠联系方式:0451-85975686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志鹏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45186322309六.质疑提起与受理: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按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材料:质疑联系人:李志鹏电话:0451-86322309备注: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针对采购需求以外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质疑答复工作。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应通过政府采购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经办人:李古丽电话0451-85975726备注: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七.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八.联系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联系人:肖楠联系电话:0451-85975686或0451-859756492.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地址:南岗区汉广街79号联系人:李志鹏联系电话:045186322309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分包情况共3包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4评标方式现场网上评标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评标办法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综合评分法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综合评分法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综合评分法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8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9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0投标文件数量(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中标人确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2备选方案不允许3联合体投标包1:不接受包2:不接受包3:不接受14采购代理机构费用不收取。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囚被服(第1包):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囚被服(第2包):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囚被服(第3包):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银行:无银行账号:无特别提示: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第5页-6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7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说明:若涉及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8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下载。19有效供应商家数包1:3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包2:3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包3:3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0报价形式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总价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总价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总价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8其他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下载。3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三、投标须知1.投标方式1.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1.2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第7页-三、说明1.总则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当事人: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4.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4.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5.合格的投标人5.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8.现场踏勘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8.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第8页-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9.其他条款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截止之日,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进行通知。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五、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构成1.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投标文件必须按文件内容编制目录、页码,并在各项评审内容应答位置做标记,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明材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起编排页码并在应答位置做标记。2.投标报价2.1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2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2.3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注: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6.样品(演示)-第9页-6.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2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6.3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中标投标人将样品自行带回。六、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1.远程开标程序1.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1.1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宣读开标词;1.1.2投标人在设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1.1.3投标人对开标情况进行确认;1.1.4开标结束。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4备注说明:1.4.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使用CA证书参与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1.4.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1.4.3投标人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远程开标大厅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2.评审(详见第六章)3.结果公告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4.中标通知书发放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人-第10页-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2.质疑2.1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正式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3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5.1提供至少递交质疑函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2.5.2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5事实依据;2.5.6必要的法律依据;2.5.7提出质疑的日期;2.5.8供应商首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截图。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2.6.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未能提供至少递交质疑函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2.6.2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2.6.3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2.6.4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2.6.5超范围提出质疑的;2.6.6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2.7.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2.7.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7.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2.9.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2.9.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2.9.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2.9.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第11页-3.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三章合同与验收一、合同要求1.一般要求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1.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合同格式及内容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二、验收1.调整政府采购首付款制度为按合同约定的完成进度支付资金。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按执行进度支付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第12页-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数量:____金额: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第13页-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国别:_________品牌: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第14页-□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第15页-(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第16页-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收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第17页-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第18页-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19页-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收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20页-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________;(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第22页-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保障省属监狱系统罪犯生活需要,开展2025年囚被服采购项目,该项目面向监狱企业采购,其中春秋服合计41400套、棉服24400套、冬罩服28050套、夏服47400套、秋衣秋裤30500套、绒衣绒裤25000套、背心44943件、平角内裤47943条、单囚帽34140顶、棉囚帽24200顶、被罩20100床、褥单20800条。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标的提供的地点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60日内将货物分别运送至甲方指定的19家黑龙江省省属监狱单位(省哈尔滨监狱、省新建监狱、省女子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省呼兰监狱、省松滨监狱、省新康监狱、省佳木斯监狱、省香兰监狱、省双鸭山监狱、省鸡西监狱、省七台河监狱、省牡丹江监狱、省泰来监狱、省六三监狱、省齐齐哈尔监狱、省北安监狱、省凤凰山监狱、省华山监狱)。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甲方指定的货物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等相关结算材料后,由甲方指定的货物接收单位一次性结清货款。验收要求1期:省属各收货监狱单位按照《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囚粮囚服集中采购物资验收工作的通知》(黑狱明电【2017】9号)要求验收。采购人指定的收货监狱单位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账户。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招标技术要求1普通服装春秋服套41,400.0055.542,299,356.00工业详见附表一2被服附件单囚帽顶34,140.009.04308,625.60工业详见附表二3被罩被罩床20,100.0039.06785,106.00工业详见附表三4床褥单褥单条20,800.0019.10397,280.00工业详见附表四附表一:春秋服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参数性质序号1.颜色:成年犯和未成年女犯春秋服面料为暗蓝色、标志布为暗蓝条;未成年男犯春秋服面料为橄榄灰色、标志布为金黄条。2.纤维成分含量:65%±2%涤、35%±2%棉。3.织物组织:斜纹。4.纱支:42s/2×21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88×64(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水洗尺寸变化率及缝制质量等符合FZ/T81007《单、夹服装》(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参数性质2《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统一全国罪犯服装样式的通知》(司狱字〔1998〕第188号)对囚被服样式有要求的,参照相关样式要求执行。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二:单囚帽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颜色:成年犯和未成年女犯单帽面料为暗蓝色、标志布为暗蓝条;未成年男犯单帽面料为橄榄灰色、标志布为金黄条。2.纤维成分含量:65%±2%涤、35%±2%棉。3.织物组织:斜纹。4.纱支:42s/2×21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88×64(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三:被罩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21.颜色:军绿色。2.纤维成分含量:65%±2%涤、35%±2%棉。3.织物组织:平纹。4.纱支:45s×45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133×72(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水洗尺寸变化率及缝制质量等符合GB/T22796《床上用品》(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8.成品尺寸:净长2.0米、宽1.5米。《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统一全国罪犯服装样式的通知》(司狱字〔1998〕第188号)对囚被服样式有要求的,参照相关样式要求执行。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四:褥单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颜色:白色。2.纤维成分含量:80%±2%涤、20%±2%棉。3.织物组织:平纹。4.纱支:21s×21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108×58(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水洗尺寸变化率及缝制质量等符合GB/T22796《床上用品》(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8.成品尺寸:净长2.0米、宽1.15米。2《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统一全国罪犯服装样式的通知》(司狱字〔1998〕第188号)对囚被服样式有要求的,参照相关样式要求执行。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标的提供的地点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60日内将货物分别运送至甲方指定的19家黑龙江省省属监狱单位(省哈尔滨监狱、省新建监狱、省女子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省呼兰监狱、省松滨监狱、省新康监狱、省佳木斯监狱、省香兰监狱、省双鸭山监狱、省鸡西监狱、省七台河监狱、省牡丹江监狱、省泰来监狱、省六三监狱、省齐齐哈尔监狱、省北安监狱、省凤凰山监狱、省华山监狱)。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甲方指定的货物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等相关结算材料后,由甲方指定的货物接收单位一次性结清货款。验收要求1期:省属各收货监狱单位按照《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囚粮囚服集中采购物资验收工作的通知》(黑狱明电【2017】9号)要求验收。采购人指定的收货监狱单位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账户。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25页-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招标技术要求1普通服棉服24,400.00113.612,772,084.00工业详见附表一2普通服冬罩服28,050.0056.801,593,240.00工业详见附表二3普通服夏服47,400.0038.441,822,056.00工业详见附表三4被服附件棉囚帽顶24,200.0018.29442,618.00工业详见附表四附表一:棉服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颜色:成年犯和未成年女犯棉服面料为灰蓝色、标志布为灰蓝条;未成年男犯棉服面料为橄榄灰色、标志布为金黄条。2.纤维成分含量:65%±2%涤、35%±2%棉。3.织物组织:斜纹。4.纱支:45s×45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133×72(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水洗尺寸变化率及缝制质量等符合GB/T2662《棉服装》(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8.填充物:100%聚酯纤维(絮片)允许偏差不超2%,单位面积质量220g/㎡(允许偏差不超±5g)。2《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统一全国罪犯服装样式的通知》(司狱字〔1998〕第188号)对囚被服样式有要求的,参照相关样式要求执行。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二:冬罩服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颜色:成年犯和未成年女犯冬罩服面料为暗蓝色、标志布为暗蓝条;未成年男犯冬罩服面料为橄榄灰色、标志布为金黄条。2.纤维成分含量:65%±2%涤、35%±2%棉。3.织物组织:斜纹。4.纱支:42s/2×21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124×69(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水洗尺寸变化率及缝制质量等符合FZ/T81007《单、夹服装》(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参数性质2《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统一全国罪犯服装样式的通知》(司狱字〔1998〕第188号)对囚被服样式有要求的,参照相关样式要求执行。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三:夏服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颜色:成年犯和未成年女犯夏服面料为浅灰色、标志布为浅灰条;未成年男犯夏服面料为浅灰色、标志布为金黄条。2.纤维成分含量:65%±2%涤、35%±2%棉。3.织物组织:斜纹。4.纱支:45s×45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133×72(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水洗尺寸变化率及缝制质量等符合FZ/T81007《单、夹服装》(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2《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统一全国罪犯服装样式的通知》(司狱字〔1998〕第188号)对囚被服样式有要求的,参照相关样式要求执行。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四:棉囚帽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颜色:成年犯和未成年女犯棉帽面料为暗蓝色、标志布为暗蓝条;未成年男犯棉帽面料为橄榄灰色、标志布为金黄条。成年犯和未成年女犯棉帽里料为灰蓝色;未成年男犯棉帽里料为橄榄灰色。2.纤维成分含量:(面料和里料均为)65%±2%涤、35%±2%棉。3.织物组织:(面料和里料均为)斜纹。4.纱支:(面料为)42s/2×21s;(里料为)45s×45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密度:(面料为)124×69;(里料为)133×72(经密、纬密偏差不超±2)。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填充物:100%聚酯纤维(热熔片)允许偏差不超2%,单位面积质量150g/㎡(允许偏差不超±5g)。参数性质2《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统一全国罪犯服装样式的通知》(司狱字〔1998〕第188号)对囚被服样式有要求的,参照相关样式要求执行。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标的提供的地点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在60日内将货物分别运送至甲方指定的19家黑龙江省省属监狱单位(省哈尔滨监狱、省新建监狱、省女子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省呼兰监狱、省松滨监狱、省新康监狱、省佳木斯监狱、省香兰监狱、省双鸭山监狱、省鸡西监狱、省七台河监狱、省牡丹江监狱、省泰来监狱、省六三监狱、省齐齐哈尔监狱、省北安监狱、省凤凰山监狱、省华山监狱)。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甲方指定的货物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等相关结算材料后,由甲方指定的货物接收单位一次性结清货款。验收要求1期:省属各收货监狱单位按照《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囚粮囚服集中采购物资验收工作的通知》(黑狱明电【2017】9号)要求验收。采购人指定的收货监狱单位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账户。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招标技术要求1△普通服装秋衣秋裤套30,500.0044.521,357,860.00工业详见附表一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招标技术要求2普通服绒衣绒裤套25,000.0057.631,440,750.00工业详见附表二3普通服内衣(背心)件44,943.0010.07452,576.01工业详见附表三4普通服平角内裤条47,943.009.22442,034.46工业详见附表四附表一:秋衣秋裤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颜色:面料为深灰色、标志布为灰白条。2.纤维成分含量:100%棉(允许偏差2%)。3.织物组织:针织,平针。4.纱支:32s×32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克重:200g/㎡(允许偏差不超±5g)。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缝制质量等符合GB/T8878《棉针织内衣》(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第29页-项目颜色及特征参照样图秋衣(绒衣)正面主色为深灰色,标志布(斑马条)为灰白条。秋衣(绒衣)背面主色为深灰色,标志布(斑马条)为灰白条;监狱信息宋体160号字、监区和编号信息宋体140号字(可参照)xx监狱xx监区XXX(编号)秋裤(绒裤)正面主色为深灰色,标志布(斑马条)为灰白条。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二:绒衣绒裤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项目颜色及特征参照样图秋衣(绒衣)正面主色为深灰色,标志布(斑马条)为灰白条。秋衣(绒衣)背面主色为深灰色,标志布(斑马条)为灰白条;监狱信息宋体160号字、监区和编号信息宋体140号字(可参照)xx监狱xx监区XXX(编号)秋裤(绒裤)正面主色为深灰色,标志布(斑马条)为灰白条。★11.颜色:面料为深灰色、标志布为灰白条。2.纤维成分含量:100%聚酯纤维(允许偏差2%)。3.织物组织:针织复合绒。4.克重:380g/㎡(允许偏差不超±5g)。5.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6.缝制质量等符合FZ/T73022《针织保暖内衣》(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附表三:内衣(背心)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颜色:面料为深灰色、标志布为灰白条。2.纤维成分含量:65%±2%棉、35%±2%涤。3.织物组织:针织,平针。4.纱支:32s×32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克重:130g/㎡(允许偏差不超±5g)。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缝制质量等符合GB/T8878《棉针织内衣》(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主色为深灰色,标背心志布(斑马条)为正面灰白条。主色为深灰色,标志布(斑马条)为灰白xx监狱背心条;监狱信息宋体160xx监区背面XXX(编号)号字、监区和编号信息宋体140号字(可参照)附表四:平角内裤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32页-灰白条。★11.颜色:面料为深灰色、标志布为灰白条。2.纤维成分含量:65%±2%棉、35%±2%涤。3.织物组织:针织,平针。4.纱支:32s×32s(单纱纱支偏差不超±1.5s)。5.克重:130g/㎡(允许偏差不超±5g)。6.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要求。7.缝制质量等符合GB/T8878《棉针织内衣》(合格品或以上等级)标准要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第33页-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试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3.信用记录查询3.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3.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3.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将相关截图存档。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相关要求提供。-第34页-第六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标方法囚被服(第1包):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囚被服(第2包):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囚被服(第3包):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2.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3.2.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2.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4.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第35页-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7.投标无效的情形7.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8.废标的情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8.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8.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9.定标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0.其他说明事项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的,视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该部分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第36页-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所列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标准格式填写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列明标的所属行业和企业标准填写错误等情形的,可以通过澄清进行修正后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确保在评审环节做到中小企业发展的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6.1对于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和中小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且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比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6.3对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1.7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7.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小微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7.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序号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第38页-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3.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审查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第39页-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4.核心产品同品牌审查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顺序排列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5.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对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6.汇总、排序6.1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6.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对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上述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第40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该项目专门面向监狱和戒毒企业按照司发通【2014】7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监狱和戒毒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该项目专门面向监狱和戒毒企业按照司发通【2014】7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监狱和戒毒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第41页-(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该项目专门面向监狱和戒毒企业按照司发通【2014】7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监狱和戒毒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合同包1(囚被服(第1包))投标承诺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不得缺项、漏项。主要商务条款提供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不提供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其他要求其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合同包2(囚被服(第2包))投标承诺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不得缺项、漏项。主要商务条款提供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不提供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其他要求其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合同包3(囚被服(第3包))投标承诺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第42页-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不得缺项、漏项。主要商务条款提供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不提供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其他要求其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表三详细评审表:囚被服(第1包)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50.0分商务部分5.0分报价得分45.0分技术部分服务承诺(8.0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优劣情况给予评分:承诺包括:(1)提供满足采购人所需技术参数的货物、(2)承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供货、(3)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承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若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是否承诺给予评分,每有一条合理可行的承诺得2分,满分8分,无承诺或承诺不合理可行的不得分(“承诺不合理可行”指的是:承诺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缺乏可操作性,或存在明显逻辑矛盾、无法有效履行的情形)。生产、供货方案(12.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供货方案,从以下4方面进行评审:①生产、供货计划;②生产、供货流程安排;③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④供货、运输质量保证措施,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质量保证(12.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从以下4方面进行评审: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计划;④岗位责任,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突发事件应急措施(8.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从以下2方面进行评审:①处理时效;②应急预案,每提供一项得4分,总分8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售后服务方案(10.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从以下5方面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⑤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每提供一项得2分,总分10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商务部分业绩(5.0分))投标人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4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囚被服(第2包)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第43页-分值构成技术部分50.0分商务部分5.0分报价得分45.0分技术部分服务承诺(8.0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优劣情况给予评分:承诺包括:(1)提供满足采购人所需技术参数的货物、(2)承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供货、(3)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承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若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是否承诺给予评分,每有一条合理可行的承诺得2分,满分8分,无承诺或承诺不合理可行的不得分(“承诺不合理可行”指的是:承诺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缺乏可操作性,或存在明显逻辑矛盾、无法有效履行的情形)。生产、供货方案(12.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供货方案,从以下4方面进行评审:①生产、供货计划;②生产、供货流程安排;③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④供货、运输质量保证措施,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质量保证(12.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从以下4方面进行评审: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计划;④岗位责任,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突发事件应急措施(8.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从以下2方面进行评审:①处理时效;②应急预案,每提供一项得4分,总分8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售后服务方案(10.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从以下5方面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⑤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每提供一项得2分,总分10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商务部分业绩(5.0分))投标人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4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囚被服(第3包)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50.0分商务部分5.0分报价得分45.0分服务承诺(8.0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优劣情况给予评分:承诺包括:(1)提供满足采购人所需技术参数的货物、(2)承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供货、(3)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承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若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是否承诺给予评分,每有一条合理可行的承诺得2分,满分8分,无承诺或承诺不合理可行的不得分(“承诺不合理可行”指的是:承诺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缺乏可操作性,或存在明显逻辑矛盾、无法有效履行的情形)。生产、供货方案(12.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供货方案,从以下4方面进行评审:①生产、供货计划;②生产、供货流程安排;③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④供货、运输质量保证措施,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5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第44页-技术部分质量保证(12.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从以下4方面进行评审: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控制计划;④岗位责任,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突发事件应急措施(8.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从以下2方面进行评审:①处理时效;②应急预案,每提供一项得4分,总分8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售后服务方案(10.0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从以下5方面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⑤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每提供一项得2分,总分10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有缺陷是指:内容缺失、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商务部分业绩(5.0分))投标人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4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第45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72-1包号:第包(若项目分包时使用)(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46页-格式二: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承诺书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五、技术偏离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七、监狱企业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分项报价明细表十、联合体协议书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十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四、各类证明材料-第47页-格式三:投标承诺书采购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经我方(投标人名称)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2.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开户银行:账号/行号:投标人_________(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授权委托人_________(签字)年月日格式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丶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48页-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第49页-年月日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证明正面反面授权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正面反面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六: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第50页-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单位名称)的2025年省属监狱(所)囚被服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春秋服(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080.32万元,资产总额为259.1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单囚帽(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080.32万元,资产总额为259.1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被罩(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080.32万元,资产总额为259.1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褥单(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项城市博尔雅服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0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省属监狱囚被服 普通服装 被服附件 被罩 床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