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堂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2025)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 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25-XQ-714)成交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 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25-XQ-714)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

一、项目编号:WBZB-2025-XQ-714

二、项目名称: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盛世晶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宜白路华宜里58号143室
91120105666109045W
15522095029
193.703626
94.3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盛世晶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93.703626
94.33

2
天津爱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94.267376
77.8

3
天津市中山美食林快餐有限责任公司
194.64
74.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史铭生,常燕青
采购人代表:韩少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6996.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

联系方式:0228399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

联系方式:022-8138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珊

电 话:022-8138001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714-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磋商(4)(3).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pdf

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WBZB-2025-XQ-714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五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委托,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2、项目编号:WBZB-2025-XQ-714二、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2、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项目预算19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函。竞争性磋商文件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78号濠景庄园康景园2-02)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3.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78号濠景庄园康景园2-02获取采购文件。3.2(非现场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供应商(邮箱)向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wanbangzb123@163.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填写后的报名表于2025年10月31日16:00前回传至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wanbangzb123@163.com)并交费成功(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6:00;支持电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将收到报名成功的邮件。联系人:刘珊022-81380010。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上午9:30时。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78号濠景庄园康景园2-02)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刘珊2.联系方式:022-81380010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竞争性磋商文件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韩少臣、022-83990666十、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78号濠景庄园康景园2-02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13800104.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工行天津市水上村支行账号:0302070409300092169行号:102110000461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无效。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次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经营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二)、开饭时间:早餐(7:40—8:30)、中餐(11:45—13:00)、晚餐(17:30—18:00)(三)、就餐人数:早餐200人,午餐200人,晚餐30人(就餐标准早餐7元/人、午餐16元/人、晚餐4元/人,予以报价,管理费按200人报价)(四)、对供应商的要求:1、供应商无债务纠纷及法律诉讼。2、用工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市劳动用工规定,从业人员与我方无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社会保险、工伤等均与我方无关,对方统一办理从业人员工作服、工作帽、工号牌。3、人员要求:提供9名的炊事人员(其中包括店长1人、三级及以上厨师2人、其他服务人员6人),炊事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不能参加与工作无关事情,不能到工作岗位以外的地点。厨师、面点师应具有相应职称。严格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外派食堂人员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着工服上岗,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如中途需要人员更换,必须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4、为了切实搞好食堂的膳食工作,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管理和监督。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操作,对原材料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并减少库存量,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供应商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罚款、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5、合同期间,场地、设备、用具、餐具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时地予以养护及维修,杜绝人为损坏。若有人为损坏,供应商负责维修或应予赔偿。竞争性磋商文件6、用餐服务形式:工作人员就餐采用自助餐的形式进行,严格执行各项售饭制度。合理分餐,降低成本,杜绝浪费。7、餐标要求:按照早餐7元/人、午餐16元/人、晚餐4元/人标准餐饮方面的服务。并对当日的材料消耗进行成本核算,如月底成本超出,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早餐不少于4种主食及3种小菜,副食不少于3种,稀粥类不少于2种;中餐不少于6种菜品(含1种大荤、2种小荤、3种素菜),主食不少于4种,汤类不少于2种,特色档口不少于1种、水果1种,晚餐不少于3种菜品(含1种大荤、1种小荤、1种素菜),主食不少于2种,汤类不少于1种。9、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10、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职工餐厅、雅间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每周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11、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五)、项目说明1、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如出现缺岗情况,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2、管理费报价已将物价上涨、人员工资上调等客观因素考虑在内,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不得以此原因增加管理费用。3、合同履行期内,如遇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投标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前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成交结果无效。一、商务要求:1、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报价要求3.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2磋商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3验收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4关于管理费用相关调整事宜具体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4、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5、付款方式:以供应商供货,供应商制作的形式按实际餐厅工作人数、用餐餐费进行月结(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6、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38000元整,收取方式:电汇、支票、汇票、保函(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等非现金形式。6.1.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6.1.2未成交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6.1.3成交供应商可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退还磋商保证金。6.1.4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到帐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务电话:022-81380010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户行:工行天津市水上村支行行号:102110000461账号:0302070409300092169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6.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6.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6.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1.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1.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1.5.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1.6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投磋商资格将被拒绝。7、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技术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等。4、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评审方法及标准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一、资信部分(13分)序号审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供应商实施能力6分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完成的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成功案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②验收报告复印件。③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每提供一份业绩案例得:2分,最高6分,未提供得0分。2认证证书2分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管理体系认证;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书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竞争性磋商文件3承诺函5分(1)供应商须承诺在近三年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债务纠纷,需提供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得:2分;无书面承诺或其他:0分。(2)供应商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全体工作人员均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需提供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得:2分;无书面承诺或其他:0分。(3)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设置食品卫生管理专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对每日食品48小时留样备查,有留样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得:1分;无书面承诺或其他:0分。二、技术部分(77分)序号审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方案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专业化服务管理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堂经营管理方案、食堂经营理念、食品质量控制方案、食堂卫生控制方案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配备方案4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配备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表、各岗位职责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3食堂卫生管理职责的措施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食堂卫生管理职责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堂卫生标准、食堂餐厅卫生标准、员工个人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4餐具清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餐具清洗、消毒和存4洗、消毒和存放的措施8分放管理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餐具清洗、餐具消毒、餐具存放、餐具供应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5菜谱及营养搭配方案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符合本项目需求食堂菜谱及营养搭配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谱的搭配方案、菜单设计、营养概念、菜谱范例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6人员培训方案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培训方案,针对不同工作角色和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服务理念培训及指导、有明确的培训计划等,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岗位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培训的组织与实施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7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沟通方式、项目具体配合措施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4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8人员稳定性措施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人员稳定性措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内部晋升机制、员工职业规划、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激励机制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事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地震自然灾害的紧急处理预案、对发生火灾的处理预案、对厨9故处理预案8分房突发煤气泄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中毒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10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9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投诉处理制度、各类投诉和食品安全质量事故的对应与处理、满意度调查方案等。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弱势项的在满分基础上减3分,分值减完为止。缺项时此项不得分。三、商务部分(10分)1磋商价格10分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采购预算的各供应商磋商价格得分按照如下步骤计算:磋商基准价:以最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报价与磋商基准价不同的按下述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报价得分=10×磋商基准价/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围标或陪标的;(2)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答的。7、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磋商小组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四、其他注意事项1、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规定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竞争性磋商文件1.2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费率成交金额(万元)服务100以下1.8%100~5000.96%2、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媒介。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扫描件传至公司邮箱wanbangzb123@163.com。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一阶段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第二阶段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文件须胶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电子版须为能正常打开的word文档)。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3.2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资信文件。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3.3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4、踏勘现场、及磋商答疑会:4.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及磋商答疑会。5、其他5.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5.2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5.3实质性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5.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4.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5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财库〔2015〕12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6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5.6.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5.6.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5.6.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或工程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采购人”。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联合体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5.竞争性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项目需求书3)磋商项目要求;4)供应商须知;5)拟用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6.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6.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在磋商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发回至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企业邮箱wanbangzb123@163.com。供应商如不能及时下载新信息而耽误磋商或及时更改其磋商资料,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7.3关于磋商预备会和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磋商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磋商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磋商预备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磋商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磋商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8.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磋商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2供应商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响应文件。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0.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资格。10.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3)资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4)其他部分: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资料。供应商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胶装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1.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供应商应将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胶装成册,并编写“第二阶段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3.报价13.1供应商对磋商所提供服务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3.1.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3.1.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2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3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14.货币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文件;(2)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磋商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一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7.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3供应商可以通过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7.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予以拒绝。17.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17.6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工作日。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个工作日的,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需包括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必须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可使用电子签章),未按照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19.3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19.4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19.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等内容。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密封,外层包封中,正确标明“第一阶段响应文件”。20.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密封,外层包封中,正确标明“第二阶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文件1份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文件1份20.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如项目分包进行,则须在每包包封上标示出包号。20.4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20.5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0.6如本项目包含多包,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胶装密封。21.递交响应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1.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21.3迟交的响应文件,即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22.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4.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4.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4.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4.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6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5.磋商步骤25.1两阶段磋商程序竞争性磋商采用两阶段磋商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资格、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磋商。第二阶段进行评审。第一阶段磋商结束后,响应文件中资格文件、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评审。如果项目分多包进行评审,则按照第一包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包评审的顺序进行,以此类推。25.2具体步骤:第一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在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须递交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将密封合格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当众拆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第二步:磋商小组对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共设置两次报价,响应文件第二阶段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开标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报价一次,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1)磋商小组将对第二阶段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参考13.1.1和13.1.2: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2)进入价格磋商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3)每一轮报价的修改全部为书面的,并须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过分低于市场平均价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提供企业成本价分析,经磋商小组判定磋商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时该磋商资格将被拒绝。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标记、密封的;(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如: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名章),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等情形;(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超出经营范围的;(6)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审工作的;(10)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13)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不能满足加注“★”号条款的采购需求的,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与磋商文件需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响应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14)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15)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中采购货物清单、服务清单或工程量清单,有缺漏项的;(16)响应文件份数或胶装情况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17)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相关磋商资格均无效;(18)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磋商资格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21)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磋商的原则和方法27.1磋商的原则(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是磋商的依据。(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本次采购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磋商结果的解释权归属磋商小组。27.2磋商的方法(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8.保密及其他事项28.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8.2为保证本项目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磋商情况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8.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8.4磋商小组不保证所有响应文件一定有成交的,如出现评审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磋商失败的可能。2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1.合同授予标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32.成交公告、成交通知3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32.2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2.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32.4《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2.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未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32.6《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磋商中确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响应文件单价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确定的磋商结果签订。34.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4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生效;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34.5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35.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35.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当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总价与成交价出现差异时,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5.2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35.3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5.4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35.5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6.合同转让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37.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3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7.2询问供应商有权就磋商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7.3质疑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检查,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7.4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8.纪律和监督38.1对采购人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8.5监督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39.履约保证金(保函)39.1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合同履约过程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39.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正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将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供应商。39.3供应商可以通过支票、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39.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有关的全部费用。39.5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9.6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在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后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40.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第五部分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日期: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成交金额(元)详见附件合计合计人民币(大写):第二条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第三条服务要求:详见附件第四条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第五条服务期限:第六条服务地点:第七条付款方式:第八条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总额5‰的违约金。第九条乙方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乙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磋商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合法使用的。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在磋商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率。甲方(盖章):地址及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乙方(盖章):地址及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供、需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补充合同:根据供、需双方实际需求更改或添加的合同条款,本项目所涉及的具体明细等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加盖双方骑缝公章,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2份。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第一阶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供应商代表:供应商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证件、技术等文件。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电子版一起装订、密封。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4.下述附件说明:除下述附件外,供应商还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响应文件总目录(需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U盘(word文档)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说明:填写“已经具备”或“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除取消磋商、成交资格外,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磋商小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自行编制。(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附件3磋商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适用)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双面复印件)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适用)致: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印章):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4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2…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如商务条款要求完全响应,且无偏离的情况下请在表格内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字样。3.如有偏离,请逐条列出并在偏离说明填写偏离原因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5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技术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项目需求书要求序号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实际响应明显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正偏离”,请在表中明确说明;2.实际响应未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请在表中明确说明;3.实际响应满足但未明显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无须在表中再行说明;4.若无“正偏离”或“负偏离”,请在首行注明“完全满足技术条款及项目需求书要求,无偏离”;5.如供应商未按本表中确认的内容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或在确认无偏离后又对合同文本提出修改,造成采购人与供应商不能就合同文本达成一致,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供应商赔偿。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甲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备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7(选用)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最高学历联系电话所获证书及编号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地点单位职务主要工作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时间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备注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8(选用)公司从业人员及上年度营业收入情况公司从业人员数量上年度营业收入附件9(选用)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及用品一览表序号主要设备及用品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时间数量备注12…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10(选用)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序号设施或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是否有偿提供如有偿提供的说明备注:凡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房屋、通讯及其他办公设施,应注明免费提供或不免费提供,如有偿提供,采购人承担多少,供应商承担多少,本表应详细列清。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ESJI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精武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天津市盛世晶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12761.49万元,资产总额为4620.7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天津市盛世晶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7日-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