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2025)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KXPACS2025-012
二、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1842000(元)
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2幢5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1月5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军俊,倪一强,陈天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79.5
74.5
77.0
77.0
13.07
90.07

1
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66.0
60.4
57.3
61.23
13.0
74.23

1
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5.0
50.3
48.2
51.17
13.58
64.75

1
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0.5
42.5
38.2
43.73
15.0
58.7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736.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地    址:磐安县安文镇北镇街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65512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665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连美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975995
质疑联系人:卢文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3997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陈巧慧 叶升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20251011发布稿.doc631.7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3.2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KXPACS2025-012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存储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网络设备维护保养,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信息安全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KXPACS2025-0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0-2409:00:00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73000(壹佰柒拾柒万叁仟元整)2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1842000(壹佰捌拾肆万贰仟元整)3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852000(壹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4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605000(壹佰陆拾万伍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KXPACS2025-0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0-2409:00:00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KXPACS2025-0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0-2409:00:00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KXPACS2025-01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1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不得分。0.00-5.003.005.005.003.001.2商务投标人具有自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覆盖环境空气站监测参数(PM2.5、O3),每覆盖1个参数指标的得2分,最高得4分。注: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为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00-4.000.004.000.004.001.3商务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具备3年及以上空气站运维或质控核查管理经验的,得2分;2.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00-5.000.005.004.000.001.4商务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一)质控核查人员:1.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2分;2.具有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其最高职称对应分数计分。(二)运维保障人员:具有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三)技术分析人员:为应对复合污染情况,重大活动保障,技术团队成员同时要承担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站的技术维护服务,需具备相关设备的操作维护、校准及站位管理经验,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00-14.0012.0014.0012.000.001.5商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00-1.000.501.001.000.001.6商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析进行打分,0-5分。0.00-5.004.004.504.004.001.7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周期性工作计划、运维管理制度、设备维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4.004.504.004.001.8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特点和运维服务质量控制要求、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质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控体系、质量保证方案、溯源管理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4.004.504.004.001.9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审核方法、异常数据处理流程、异常数据处理方法、数据审核和评价方法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504.503.503.501.10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正常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及其它处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504.504.003.501.11商务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投标人需保证空气站内的仪器设备符合本标书的技术要求,并将空气站完整交接给下一家运维服务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交接方案进行描述。评委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特点进行打分,0-5分。0.00-5.004.004.504.003.501.12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504.503.503.501.13商务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专用车辆,在满足2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2分,最高加4分。注: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未提供或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①自有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产权材料,文件中需清晰体现车辆号牌信息;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限覆盖项目运维周期,并载明车辆号牌及出租方合法产权编号;③拟购置车辆:须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购置,承诺函中需明确拟购置车辆的规格、预计号牌办理时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0.00-4.000.004.004.004.001.14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0-5分。0.00-5.003.504.504.004.001.15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用耗材及备品备件情况进行打分,0-5分。0.00-5.004.004.503.504.001.16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0-5分。0.00-5.004.004.504.004.001.17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打分,0-2分。0.00-2.001.501.501.501.50合计0.00-85.0055.0079.5066.0050.50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KXPACS2025-01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1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不得分。0.00-5.003.005.005.003.001.2商务投标人具有自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覆盖环境空气站监测参数(PM2.5、O3),每覆盖1个参数指标的得2分,最高得4分。注: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为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00-4.000.004.000.004.001.3商务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具备3年及以上空气站运维或质控核查管理经验的,得2分;2.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00-5.000.005.004.000.001.4商务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一)质控核查人员:1.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2分;2.具有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其最高职称对应分数计分。(二)运维保障人员:具有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三)技术分析人员:为应对复合污染情况,重大活动保障,技术团队成员同时要承担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站的技术维护服务,需具备相关设备的操作维护、校准及站位管理经验,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00-14.0012.0014.0012.000.001.5商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00-1.000.501.001.000.001.6商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析进行打分,0-5分。0.00-5.003.003.903.803.001.7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周期性工作计划、运维管理制度、设备维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404.104.003.301.8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特点和运维服务质量控制要求、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质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控体系、质量保证方案、溯源管理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604.203.803.401.9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审核方法、异常数据处理流程、异常数据处理方法、数据审核和评价方法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704.303.503.601.10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正常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及其它处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804.202.903.101.11商务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投标人需保证空气站内的仪器设备符合本标书的技术要求,并将空气站完整交接给下一家运维服务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交接方案进行描述。评委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特点进行打分,0-5分。0.00-5.003.404.303.102.701.12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2.803.902.002.501.13商务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专用车辆,在满足2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2分,最高加4分。注: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未提供或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①自有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产权材料,文件中需清晰体现车辆号牌信息;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限覆盖项目运维周期,并载明车辆号牌及出租方合法产权编号;③拟购置车辆:须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购置,承诺函中需明确拟购置车辆的规格、预计号牌办理时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0.00-4.000.004.004.004.001.14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0-5分。0.00-5.003.603.703.802.001.15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用耗材及备品备件情况进行打分,0-5分。0.00-5.003.703.803.403.601.16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0-5分。0.00-5.003.003.903.203.501.17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打分,0-2分。0.00-2.000.801.200.900.80合计0.00-85.0050.3074.5060.4042.50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KXPACS2025-01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1商务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不得分。0.00-5.003.005.005.003.001.2商务投标人具有自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覆盖环境空气站监测参数(PM2.5、O3),每覆盖1个参数指标的得2分,最高得4分。注: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为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00-4.000.004.000.004.001.3商务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具备3年及以上空气站运维或质控核查管理经验的,得2分;2.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00-5.000.005.004.000.001.4商务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一)质控核查人员:1.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2分;2.具有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其最高职称对应分数计分。(二)运维保障人员:具有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三)技术分析人员:为应对复合污染情况,重大活动保障,技术团队成员同时要承担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站的技术维护服务,需具备相关设备的操作维护、校准及站位管理经验,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0.00-14.0012.0014.0012.000.001.5商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00-1.000.501.001.000.001.6商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析进行打分,0-5分。0.00-5.003.204.003.003.201.7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周期性工作计划、运维管理制度、设备维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304.503.303.001.8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特点和运维服务质量控制要求、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质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控体系、质量保证方案、溯源管理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504.503.002.501.9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审核方法、异常数据处理流程、异常数据处理方法、数据审核和评价方法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304.002.802.001.10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正常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及其它处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3.504.302.502.001.11商务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投标人需保证空气站内的仪器设备符合本标书的技术要求,并将空气站完整交接给下一家运维服务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交接方案进行描述。评委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特点进行打分,0-5分。0.00-5.002.504.003.002.501.12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打分,0-5分。0.00-5.002.704.002.702.701.13商务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专用车辆,在满足2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2分,最高加4分。注: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未提供或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①自有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产权材料,文件中需清晰体现车辆号牌信息;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限覆盖项目运维周期,并载明车辆号牌及出租方合法产权编号;③拟购置车辆:须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购置,承诺函中需明确拟购置车辆的规格、预计号牌办理时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0.00-4.000.004.004.004.001.14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0-5分。0.00-5.003.004.503.003.001.15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用耗材及备品备件情况进行打分,0-5分。0.00-5.003.004.203.002.501.16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0-5分。0.00-5.003.204.303.502.501.17商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打分,0-2分。0.00-2.001.501.701.501.30合计0.00-85.0048.2077.0057.3038.20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KXPACS2025-012)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1842000元(壹佰捌拾肆万贰仟元整)77.0013.0790.071√3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852000元(壹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61.2313.0074.2321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773000元(壹佰柒拾柒万叁仟元整)51.1713.5864.7534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605000元(壹佰陆拾万伍仟元整)43.7315.0058.73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0月24日1/1采购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招标单位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财政审批号磐财采确临[2025]1497号招标项目编号KXPACS2025-012经办人:(签名)1单位负责人:(签名) 采购单位:(盖章)2025年10月11日23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42025年10月11日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O△政时菜购ZHENGFUCAIGOU项目编号:KXPACS2025-012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招标需求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7第四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39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43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5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0123.第一章招标公告本项目经磐财采确临[2025]1497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3.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KXPACS2025-012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86万元6.最高限价:186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1月5日。8.采购需求:标项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数量最高限价(万元)一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详见招标需求1项1863.2.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公告若和本要求不同的,以此为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全部满足)2.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提供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特定资格条件: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接受(þ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þ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þ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人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即可。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且分包协议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本项目规定的比例,如无特别规定的,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及以上。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是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3.3.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5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人连美玲,联系电话:17858975995(535995)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3.5.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3.6.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3.7.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材料。3.8.八、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采购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9-84665512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9-84665512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2.招标采购机构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连美玲联系电话:178589759950579-83399719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联系人:陈巧慧、叶升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4.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人:客服联系电话:957634.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采购清单采购内容数量运维站点运维时间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12个方前、九和、尚湖、双溪、双峰、窈川、盘峰、仁川、大盘、冷水、玉山、新城中学2025年11月5日-2028年11月5日二、项目内容1.维护站点及设备本次委托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共有12个监测站点。各乡镇空气站均含PM2.5、气象六参数(监测项目为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和降雨量)监测仪、视频监控、空调及站房运维维修等;其中盘峰、仁川、大盘、玉山等4个站含臭氧仪运维维修等。乡镇空气站点11个,具体清单如下:方前、九和、尚湖、双峰、双溪、窈川、盘峰、仁川、大盘、冷水、玉山。新城中学站:颗粒物监测设备及站房运维维修。站点设备清单序号仪器名称仪器型号建设时间1PM2.5监测仪Thermo Fisher SHARP5030i2019年2气象六参数苏州斯威高科 SW6002019年3数据采集传输系统/2019年4视频系统海康威视 DS系列等2019年5触摸展示一体机北京亿诚 YC-432019年6臭氧分析仪赛默飞世尔49i2024年2、运维模式日常全托管维护服务模式,包含故障处理及维修,所有配件、耗材、网络通迅费、人工、交通费用及新城区站点电费均由中标方承担。三、详细运维要求(一)项目实施规范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2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运行维护及管理,包括日常维护、日常数据初审、仪器维修、故障处理、备品备件耗材提供、网络通讯和新城区站点电费支付。(二)总体要求1.对投标人的要求:▲1.1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运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两年及以上省级及以上空气站上岗证),技术人员要求常驻在磐安县,并在中标后15天内提供聘用合同及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运维人员应了解掌握本项目所有仪器的运行状况,定期服务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项目所含主要分析仪器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方法。同时配备项目运维所需的运维车辆,至少配备两辆固定运维车辆。服务合同期内运维技术人员必须固定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和人员至少每周定期到业主处报到(报到次数以业主方而定)。需提交每辆运维车辆对应的有效文件材料,类型材料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车辆产权材料(如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文件,需清晰标注车辆号牌;​②车辆租赁合同(需明确租赁期限覆盖项目运维周期,合同中需注明车辆号牌及出租方合法产权编号);​③承诺函(需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购置,承诺函中需明确拟购置车辆的规格、预计号牌办理时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2委托运维期间,要求运维公司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出现监测数据异常、仪器故障或通讯故障,应在要求时限内处理故障,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人。1.3运维单位应建立备品备件制度,在办事机构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耗材(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各种硬件接口线、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药品试剂等,并针对每项监测因子,至少配备一台备机。▲1.4运维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自动监测站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租用、出售、抵押、转移或处置;在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运维单位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1.5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及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仪器设备说明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业主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1.6提供完整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实施方案(含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包含本项目所含主要分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方法)。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技术人员培训制度,指定项目负责人,并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及质量管理。▲1.7数据保密,在委托管理期间,受托方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利用本项目的任意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2.服务技术要求:本次定期服务外包内容指的是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管理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环境管理、机箱(或站房)巡检管理、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质量控制等。具体要求如下:1点位环境管理1.1观察站点周边环境的变化,并进行记录。1.2查看站点外围的道路、供电、通讯、给排水设施等,并进行记录。1.3如果发现影响站点代表性和监测正常运行的环境变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采购人。1.4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2站房巡检管理2.1查看站房的基础设施,包括避雷系统、消防、供电、通讯、给排水设施等。2.2检查站房外部状况,包括建筑物、站房防漏防渗、气象杆和天线设施。2.3注意站房内部异常气味和噪音,并排查。2.4检查站房内部设施,包括消防、照明、强弱电和接地、通讯网络、应急设施等。2.5检查室内空调的是否工作正常和查看室内的温湿度,检查温度是否保持在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检查空调的出风口,防止出风直接吹在电磁阀和采样管上。冬夏季节检查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引起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及时调整站房温度降低温差,防止冷凝现象。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每1个月至少清洗1次,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机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站房空调发生故障时应根据应急管理时效要求及时修复,如不能修复应及时更换,以确保子站监测设备正常运行。2.6检查站房排风装置工作是否正常。2.7保持站房内部卫生整洁。2.8记录巡检情况,如果发现影响自动站安全和正常运行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修复,同时报告采购人。3系统运行管理3.1运维技术人员工作日每日远程查看仪器运行状况、工作参数、数据采集和传输情况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应急管理中的时限要求处理。3.2每周对自动站至少巡检1次,检查系统气路,干燥剂、监测仪器、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系统、校准系统和其它辅助设备等运行是否正常,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应急管理中的时限要求处理。3.3颗粒物监测仪器定期更换纸带,同时检查仪器的采样流量是否正常。3.4颗粒物采样头及β射线仪器的压头、纸带下的垫块至少每月清洗1次,在污染较重的季节或连续污染天气后应增加清洁频次。3.5每月检查颗粒物监测仪器的加热装置是否正常。3.6每半年进行一次数据一致性检查。3.7检查和校准气象六参数设备,对视频系统等定期清洁和保养。3.7认真、及时做好各类记录并报采购人,书面记录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4质量控制4.1颗粒物分析仪(PM2.5):(1)每月进行一次气路检漏及流量校准。(2)每季度一次气温/压力校准。(3)每季度一次浊度计零点校准。(4)每半年一次标准膜质量校准。4.2其他空气站例行运行维护和现场质控工作应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要求。当采购人有特殊的要求时,应该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相应的调整。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考核及质量考核。3.应急管理出现监测数据异常、仪器故障或通讯故障,正常工作日应在2小时内、节假日应在3小时内到达子站处理故障并将信息反馈采购人;故障严重不能及时解决时,应关闭故障仪器的数据采集通道并告知采购人。如不能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应更换备机,并负责维修仪器,故障设备应在两周内完成维修,维修完毕及时替换备机,并做好相应维修记录。如因自身技术能力不足无法修复仪器,需委托仪器生产厂商服务的,中标单位须负责相关费用。4.数据要求4.1PM2.5的单个子参数月有效监测天数必须≥28天(2月份≥26天)。4.2有效数据捕获率:PM2.5的单台有效数据捕获率应达到90%以上。4.3PM2.5及辅助设备正常运转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每年至少有324个日平均浓度值,每月至少有27个日平均浓度值(2月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4.4总结汇报全年运行总结报告:每满一年运维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该年度的全年运行总结报告(含各子站整体运行状况、故障处理与原因分析、故障预防措施、异常监测数据分析等内容)。5.考核办法为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另附)等国家、省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结合磐安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主要考核中标单位运维能力(包括资质水平、备品配件、运维能力、管理制度等)和运维站点运维质量。5.1管理方法与内容5.1.1考核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取不定期的方式。5.1.2按照有关要求,检查中标人各项工作是否按相关程序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5.1.3不定期检查监测系统环境空气监测子站运行状况、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校准情况。5.1.4不定期检查中标人的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巡检记录、仪器质控记录、仪器自检记录、仪器维修、验收记录等。5.1.5对中标人使用的校准仪器及标准物质进行检查。5.1.6审核中标人的质控报表,及时反馈质控结果。5.2考核办法分3次不定期对中标人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站点数据有效性,有效数据获取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有效数据获取率是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有效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5.2.1数据有效性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半年度、年度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5.2.2有效数据获取率及运行维护符合数据有效性后,参照本部分执行。①有效数据获取率部分(60分)单站设备有效数据获取率高于95%(含)得60分;有效数据获取率在80%(含)-95%(不含)之间的,有效数据获取率得分=(有效数据获取率/100%)×60有效数据获取率低于80%考核总分以0分计。有效数据获取总得分为:12个站点分相加再除以12。②运行维护部分(40分)运行维护部分由采购人组织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检查满分100分,考核时运维得分=检查得分×0.4分,具体评分见附表5.2.3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总分=有效数据获取率得分+运维得分5.3运维费核算办法(1)考核总分在85分(含)以上,全额支付该站点当年全额运维费;(2)考核总分在75(含)-85分(不含)之间,扣除该站点当年运维费10%;(3)考核结果在65(含)-75分(不含)之间,扣除该站点当年运维费30%;(4)考核结果在65分(不含)以下,扣除该站点当年全额运维费。注:如中标供应商的考核结果在6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5.4如因惩罚措施而解除合同后,原中标人必须对所运维的站点按接手时的仪器配置品牌型号进行维修,要求不低于交接时仪器状况。5.5合同解除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站进行资产后评估,若达不到5.2要求,新的托管方在修复并达到5.2考核要求时,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5.6惩罚办法当出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时,采购人将中止运维合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附表一运维检查情况考核表(运维部分40分)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要求(具体对照招标文件)得分气站每半年检查任务完成情况(30分)每半年是否全部完成所有站点检查气站每半年检查任务报告提交情况(10分)是否按时提交每半年检查报告气站年度质控检查任务完成情况(30分)每年度是否完成所有站点质控检查气站年度检查任务报告提交情况(10分)是否按时提交质控检查报告对运维工作考核完成情况(磐安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考核综合评议表)(20分)按业主单位规定,每年度提交对各个站点运维工作打分表。注:在业主单位或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查中,发现存在明显运维问题或数据质量问题而运维检查单位未发现的,或发现监管过程及结果明显有失公平公正之处的,每发现一次扣30分。磐安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考核综合评议表检查站位:检查时间:总 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分值检查结果评分1子站内环境物品堆放,室内环境是否整洁5仪器外观是否整齐52子站外环境子站和采样口周边环境是否整洁53颗粒物采样系统切割器是否清洁10流量是否在范围内5仪器是否有漏水现象,电源老化等54气象参数设备是否清洁,运行是否正常105监测档案设备巡检维护记录是否完整5颗粒物质控校准记录(包括流量、浊度)10颗粒物项目切割器、采样管清洁记录5设备维修记录5耗品耗材更换记录106仪器设备仪器是否正常运行5仪器外观是否整齐57摄像系统摄像是否正常运行5视频能否远程观看58故障响应采用扣分制,每次未及时响应扣3分——注:该评议表对应运维工作考核完成情况20分。6.交接方式在合同生效前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共同对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系统运行情况,仪器运行情况,数据采集情况进行实际考察,并且做好备案。四、付款方式(一)第一年:支付首笔进度款+当年考核结算支付条件: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出具预付款保函。首笔进度款:按第一年预算的30%支付。当年考核结算:第一年运维期满后,按本方案“5.3运维费核算办法”对当年应付运维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算并支付第一年剩余款项。(二)第二年:当年服务费结算支付支付节点:第二年运维期满后,完成当年服务验收及考核。支付流程:根据本方案“5.3运维费核算办法”,以当年预算全额为基础,计算考核后的实际应付费用,并一次性支付。(三)第三年:当年服务费结算支付支付节点:第三年运维期满后,完成当年服务验收及考核。支付流程:根据本方案“5.3运维费核算办法”,以当年预算全额为基础,计算考核后的实际应付费用,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声明的采购标的:序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标的名称)项目属性所属行业1磐安县乡镇街道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项目②服务类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 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与说明1效力标准其他内容与前附表有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3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4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设置以单价或总价形式报价的,应以人民币报价;设置以利率报价的,应以利率形式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收,由中标单位承担,在公示期满后缴纳招标代理费,包括在投标报价中。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þ部分/¨全部)联合体投标。¨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þ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þ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6签字或盖章线上电子投标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7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8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分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不同形式递交的文件内容均应一致:(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正本 1 份,副本1份。备份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供应商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10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评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5付款方式1.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1)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4)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其他款项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7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预算金额:186万元;最高限价:186万元。(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⑯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明确)(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 ②工业/ ③建筑业/ ④批发业/ ⑤零售业/ ⑥交通运输业/ ⑦仓储业/ ⑧邮政业/ ⑨住宿业/ ⑩餐饮业/ ⑪信息传输业/ 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⑬房地产开发经营/ 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①是 (①是/②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①是”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预留份额通过 ①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将采购项目标项 (一/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③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30% 以上;④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②否”的采购项目,即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相关政策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执行。1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1月5日。19有效投标人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流标,也可以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20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若前述计算时间超过开标时间的,提出质疑的时间应在开标之前),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要求及费用1.投标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招标通知(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四)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五)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服务提供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六)特别说明:▲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提供相应资料)▲(3)磋商响应方应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本项目和提供质保服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6.1.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按《目录》(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四)磋商文件的答疑1.磋商服务提供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对采购内容要求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疑点和要求的澄清内容在磋商日期前三个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磋商服务提供方公章和注明日期。采购人应用书面作答。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磋商文件的磋商服务提供方。2.磋商服务提供方若认为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磋商文件的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磋商文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6.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其中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作强制性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按照“(二)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制作。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文件均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函2投标声明书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投标单位情况表7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10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11中小企业相关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2.技术商务文件序号内容1评分响应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投标声明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偏离表4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1,2,3,4,5,6......)尽量按序排列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需说明的资料。(格式自拟)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标“▲”的实质性条款内容,须提供相应资料或承诺函等,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序号1-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若不能通过审查,责任自负)1投标函(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开标一览表(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投标分项报价表(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享受价格优惠的相应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有则提供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内容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2)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不允许免费赠送,不允许空白。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服务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少报、漏报的投标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投标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中。如提供纸质备份文件的,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服务采购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维护费、人员工资、仪器维修、故障处理、网络通讯、电费、交通费、福利、技术培训、备品备件及耗材、保险、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相关验收费用、税金、后期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磋商响应方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在评审小组审查时,若该磋商响应方不同意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并认为其合同总价需做调整的,则该磋商响应方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对同一投标货物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份、技术商务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如适用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以上所称的备份投标文件(即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作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利弊因素自主决定。(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包装。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3.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正确标明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需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纸质版本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可以将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5.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篡改,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行为。6.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7.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方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1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递交或邮寄地址: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分公司(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电话:0579-83399719)。(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名单,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及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八)投标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14.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6.3.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和投标价格的确认),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二)开标程序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及评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者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工作人员将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技术商务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可以完成开标,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6.4.五、磋商与评标(一)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竞争性磋商会议。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进行磋商、定标。(二)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磋商小组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投标人。①磋商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②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标”审查投标方的技术和服务或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③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负偏离(使采购人无法接受)、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④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⑤采购人将拒绝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三)磋商与评审1.采购人根据需要对合格投标方进行磋商。2.磋商小组成员与资格审查合格投标商进行谈判。投标方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主要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合同草案,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投标人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能对部分设备进行增删或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以及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进行修改,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商。投标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4.如对磋商文件中的设备及规格要求没有更改的,即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如果有更改的则按照新的规定,并在启封报价文件之前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商对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进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5.在评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在某个评标阶段发现前一阶段评标过程中出现漏评、错评等特殊情形的,可以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书面评标意见,当场复评更正评标错误,但此复评仅限于投标商出现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情形,不得涉及投标商评分得分的更正修改。为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商投标文件的开启拆封,评标顺序的变更,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与磋商小组不承担责任。6.在磋商过程中,专家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起多轮报价,各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7.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流标;也可以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四)磋商程序1.初审和初评: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对所磋商单位的磋商响应书进行初审和初评。根据初审和初评的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初评中最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磋商响应文件存在“▲”项不允许实质性负偏离,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项数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磋商单位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书进行技术规格、服务和商务磋商,根据评审情况要求磋商单位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报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3.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第一轮磋商中排名较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4.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磋商单位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磋商一样,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第二轮磋商中排名较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5.第N轮磋商:磋商小组对第一、二轮磋商结果都不满意,可以进行第三轮磋商或者多轮磋商。6.最终轮磋商:在全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发起最终轮磋商,磋商单位必须在最终轮磋商结束前对磋商服务的技术要求、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需求进行最后的承诺。6.磋商时,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在采购机构指定的方式参加磋商。磋商供应商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书内容及重新作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等,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7.如果最后一轮的磋商结果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此次竞争性磋商失败,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另行组织采购。8.在磋商期间,采购机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9.磋商单位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五)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六)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金额与投标文件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的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5.六、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响应截至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原则上应终止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法定特定情形除外。6.6.七、定标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6.7.八、合同授予1.合同的签订(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3.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各执一份。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6.8.九、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7.第四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细则。一、评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高的排序在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低的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客观分)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排名第一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报价分+技术商务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细则如下:(技术商务85分及价格分15分,共10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审细则分值备注1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不得分。5客2检测能力投标人具有自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覆盖环境空气站监测参数(PM2.5、O3),每覆盖1个参数指标的得2分,最高得4分。注: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为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客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具备3年及以上空气站运维或质控核查管理经验的,得2分;2.具有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5客4技术力量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一)质控核查人员:1.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得2分;2.具有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3.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提供一名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其最高职称对应分数计分。(二)运维保障人员:具有空气站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三)技术分析人员:为应对复合污染情况,重大活动保障,技术团队成员同时要承担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站的技术维护服务,需具备相关设备的操作维护、校准及站位管理经验,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个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14客5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客6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析进行打分,0-5分。5主7运维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周期性工作计划、运维管理制度、设备维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5主8质控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特点和运维服务质量控制要求、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质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控体系、质量保证方案、溯源管理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5主9数据审核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审核方法、异常数据处理流程、异常数据处理方法、数据审核和评价方法等)进行打分,0-5分。5主10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正常运行维护的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及其它处置方案等进行打分,0-5分。5主11交接方案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投标人需保证空气站内的仪器设备符合本标书的技术要求,并将空气站完整交接给下一家运维服务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交接方案进行描述。评委根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特点进行打分,0-5分。5主12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打分,0-5分。5主13项目保障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专用车辆,在满足2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2分,最高加4分。注: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未提供或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①自有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产权材料,文件中需清晰体现车辆号牌信息;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限覆盖项目运维周期,并载明车辆号牌及出租方合法产权编号;③拟购置车辆:须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购置,承诺函中需明确拟购置车辆的规格、预计号牌办理时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0-5分。5主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用耗材及备品备件情况进行打分,0-5分。5主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0-5分。5主14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打分,0-2分。2主注:1.如发现标书中有虚假响应的,一经采购单位查实,将上报给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取消其采购资格。2.以上评分涉及到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均需编入技术商务标中,并加盖单位CA章,并提供彩色扫描件(原文件黑白的除外),否则不得分。二、投标报价拆封有效投标人确定后,将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启封,进入价格评分,报价得分最高15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不明确的投标无效。▲在多次报价中,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标。三、报价部分(15分)1.评定评审基准价:对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为满分。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计算报价得分保留小数2位。3.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专家小组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专家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4.报价评审优惠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四、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分=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得分五、授予合同(一)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1.招标评审结束后确定的拟中标人报采购人确认,经确认后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投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或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体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二)签订合同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该投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对采购人进行经济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依次类推,由第二预中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8.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一、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二、支持绿色发展1.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三、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2.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四、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一)政策优惠说明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浙财采监(2022)3号和浙财采监(2022)8号等相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段,在评审时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是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投标报价,此评审投标报价仅在评标时使用。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四)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五)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六)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中小企业声明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中小企业声明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表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向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咨询相关数据。2.投标人应当按照前附表明确的项目属性选择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声明。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3.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根据首页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4.标的名称应填写第二章中具体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应按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罗列,仅以项目名称代替所有采购标的名称的,评审小组可以不予认可其声明。5.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根据第二章中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列明的所属行业填写。6.企业名称处填写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名称。7.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种企业类型中三选一。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0.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序号行业分类中小微型企业总要求中型企业标准小型企业标准微型企业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0万以下500万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2工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3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4批发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5零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7仓储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8邮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9住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0餐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9.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仅作参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磐安县乡镇空气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技术澄清、投标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采购清单(详见招标需求)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需求)四、合同金额4.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4.2合同价包括所需的维护费、人员工资、仪器维修、故障处理、网络通讯、电费、交通费、福利、技术培训、备品备件及耗材、保险、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相关验收费用、税金、后期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6.1甲方由于政策、计划变更等原因,需终止合同,按实支付实际服务费用;6.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违约金责任。6.3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6.4乙方因人员、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服务内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文件。7.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及其他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9.2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生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9.5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磐安县财政采购监管科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公章)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乙方:(公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附表一运维检查情况考核表(运维部分40分)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要求(具体对照招标文件)得分气站每半年检查任务完成情况(30分)每半年是否全部完成所有站点检查气站每半年检查任务报告提交情况(10分)是否按时提交每半年检查报告气站年度质控检查任务完成情况(30分)每年度是否完成所有站点质控检查气站年度检查任务报告提交情况(10分)是否按时提交质控检查报告对运维工作考核完成情况(磐安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考核综合评议表)(20分)按业主单位规定,每年度提交对各个站点运维工作打分表。注:在业主单位或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查中,发现存在明显运维问题或数据质量问题而运维检查单位未发现的,或发现监管过程及结果明显有失公平公正之处的,每发现一次扣30分。磐安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考核综合评议表检查站位:检查时间:总 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分值检查结果评分1子站内环境物品堆放,室内环境是否整洁5仪器外观是否整齐52子站外环境子站和采样口周边环境是否整洁53颗粒物采样系统切割器是否清洁10流量是否在范围内5仪器是否有漏水现象,电源老化等54气象参数设备是否清洁,运行是否正常105监测档案设备巡检维护记录是否完整5颗粒物质控校准记录(包括流量、浊度)10颗粒物项目切割器、采样管清洁记录5设备维修记录5耗品耗材更换记录106仪器设备仪器是否正常运行5仪器外观是否整齐57摄像系统摄像是否正常运行5视频能否远程观看58故障响应采用扣分制,每次未及时响应扣3分——注:该评议表对应运维工作考核完成情况20分。附件二:详细运维要求(一)项目实施规范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2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运行维护及管理,包括日常维护、日常数据初审、仪器维修、故障处理、备品备件耗材提供、网络通讯和新城区站点电费支付。(二)服务要求2.1服务技术要求:本次定期服务外包内容指的是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管理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环境管理、机箱(或站房)巡检管理、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质量控制等。具体要求如下:2.1.1点位环境管理2.1.1观察站点周边环境的变化,并进行记录。2.1.2查看站点外围的道路、供电、通讯、给排水设施等,并进行记录。2.1.3如果发现影响站点代表性和监测正常运行的环境变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采购人。2.1.4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2.2站房巡检管理2.2.1查看站房的基础设施,包括避雷系统、消防、供电、通讯、给排水设施等。2.2.2检查站房外部状况,包括建筑物、站房防漏防渗、气象杆和天线设施。2.2.3注意站房内部异常气味和噪音,并排查。2.2.4检查站房内部设施,包括消防、照明、强弱电和接地、通讯网络、应急设施等。2.2.5检查室内空调的是否工作正常和查看室内的温湿度,检查温度是否保持在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检查空调的出风口,防止出风直接吹在电磁阀和采样管上。冬夏季节检查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引起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及时调整站房温度降低温差,防止冷凝现象。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每1个月至少清洗1次,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机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站房空调发生故障时应根据应急管理时效要求及时修复,如不能修复应及时更换,以确保子站监测设备正常运行。2.2.6检查站房排风装置工作是否正常。2.2.7保持站房内部卫生整洁。2.2.8记录巡检情况,如果发现影响自动站安全和正常运行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修复,同时报告采购人。2.3系统运行管理2.3.1运维技术人员工作日每日远程查看仪器运行状况、工作参数、数据采集和传输情况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应急管理中的时限要求处理。2.3.2每周对自动站至少巡检1次,检查系统气路,干燥剂、监测仪器、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系统、校准系统和其它辅助设备等运行是否正常,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应急管理中的时限要求处理。2.3.3颗粒物监测仪器定期更换纸带,同时检查仪器的采样流量是否正常。2.3.4颗粒物采样头及β射线仪器的压头、纸带下的垫块至少每月清洗1次,在污染较重的季节或连续污染天气后应增加清洁频次。2.3.5每月检查颗粒物监测仪器的加热装置是否正常。2.3.6每半年进行一次数据一致性检查。2.3.7检查和校准气象六参数设备,对视频系统等定期清洁和保养。2.3.8认真、及时做好各类记录并报采购人,书面记录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2.4质量控制2.4.1颗粒物分析仪(PM2.5):(1)每月进行一次气路检漏及流量校准。(2)每季度一次气温/压力校准。(3)每季度一次浊度计零点校准。(4)每半年一次标准膜质量校准。2.5数据要求2.5.1PM2.5的单个子参数月有效监测天数必须≥28天(2月份≥26天)。2.5.2有效数据捕获率:PM2.5的单台有效数据捕获率应达到90%以上。2.5.3PM2.5及辅助设备正常运转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每年至少有324个日平均浓度值,每月至少有27个日平均浓度值(2月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2.5.4总结汇报全年运行总结报告:每满一年运维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该年度的全年运行总结报告(含各子站整体运行状况、故障处理与原因分析、故障预防措施、异常监测数据分析等内容)。(三)考核办法为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另附)等国家、省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结合磐安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主要考核中标单位运维能力(包括资质水平、备品配件、运维能力、管理制度等)和运维站点运维质量。3.1管理方法与内容3.1.1考核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取不定期的方式。3.1.2按照有关要求,检查中标人各项工作是否按相关程序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3.1.3不定期检查监测系统环境空气监测子站运行状况、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校准情况。3.1.4不定期检查中标人的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巡检记录、仪器质控记录、仪器自检记录、仪器维修、验收记录等。3.1.5对中标人使用的校准仪器及标准物质进行检查。3.1.6审核中标人的质控报表,及时反馈质控结果。3.2考核办法分3次不定期对中标人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站点数据有效性,有效数据获取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有效数据获取率是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有效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数据有效性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月度、年度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0分。有效数据获取率及运行维护符合数据有效性后,参照本部分执行。①有效数据获取率部分(60分)单站设备有效数据获取率高于95%(含)得60分;有效数据获取率在80%(含)-95%(不含)之间的,有效数据获取率得分=(有效数据获取率/100%)×60有效数据获取率低于80%考核总分以0分计。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站全托管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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