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同市交通运输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恒信辰业科技有限公司
龙城街道办事处加节村新街南路一巷4号
报价:495000(元)
88.3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按照省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需对增加服务器扩容升级、互联网专线、系统集成等进行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30天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秀英(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春艳,牛建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2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联系方式:13903528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慧东苑G1商铺二层
联系方式:18035279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035279479
附件信息: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464.5K
中小企业声明函98.5K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1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0月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人:大同市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3第五章合同原则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项目名称: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25400最高限价(元):5254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5254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按照省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需对增加服务器扩容升级、互联网专线、系统集成等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3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1月6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慧东苑G1商铺二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东辅楼533室联系方式:139035289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慧东苑G1商铺二层联系方式:180352794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03527947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包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þ否¨是答疑会þ否¨是3.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þ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按项目缴纳人民币5000元(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御锦源支行户 名: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0504006809200106182 开户行行号:102162000682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供应商提供保证金电汇底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注: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及时退还您的响应保证金。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2.1供应商现场出席þ不要求¨要求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þ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4.4.9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1人5.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þ是6.2.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2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3代理服务费¨集采机构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þ采购代理机构金 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支付方式:电汇。8.4分包不允许分包1.1.1、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1.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1.2.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1.3.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4.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5.1.5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1.1.6.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提出联系部门:大同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13903528926通讯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提出联系部门: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联系电话:18035279479通讯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慧东苑G1商铺二层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4事实依据;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1.2.2、磋商文件1.2.1.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1.2供应商须知;2.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1.4商务、技术要求;2.1.5合同原则;2.1.6响应文件格式。1.2.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1.3.3、响应文件的编制1.3.1.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1.1资格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2)声明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3.1.2商务及技术文件(一)供应商情况介绍;(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三)商务响应表;(四)技术方案;(五)技术响应表;(六)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七)正版软件承诺;(八)信息安全产品说明;(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十)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1.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5)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3.2.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3.3.3磋商报价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1.3.4.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3.5.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1.3.6.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3.7.3.7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4.4、竞争性磋商程序1.4.1.4.1组建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1.4.3.4.3组织磋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1.4.4.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1.4.5.4.5磋商原则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5.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1.6.6、合同授予1.6.1.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6.2.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1.7.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1.8.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声明书进行审查3.1声明书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声明书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政策因素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2商务投标保证金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商务合同履行期限响应磋商文件要求4报价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5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进行审查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内容,且未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内容,否则投标无效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3、评分细则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10分商务部分供应商业绩提供自开标之日起近三年(2022年9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包括合同的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4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的分析理解②项目服务定位和目标、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③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合理化建议等。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扣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2分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软硬件升级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数据标准化改造②服务器升级③网络设备新增④视频监控能力提升⑤国产化适配与安全加固⑥数据传输链路升级;满分3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扣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0分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周期②服务质量③售后服务④成果目标等内容。满分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扣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6分进度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分。①实施进度计划;②进度保障措施;③专业人员安排计划;④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和对策;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扣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2分制度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制度保障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信息安全制度②培训制度③操作规程制度④奖惩制度等内容。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扣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12分应急保障措施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完善、全面具体,阐述清晰合理、切实可行,应急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得4分;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内容阐述清晰合理,应急方案内容全面但不详细,得2分;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内容描述不够完整,措施存在缺失,应急方案内容不完全贴合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4分1.9.1、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10.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1.10.1.2.1分值构成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0.2.2.2评分标准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0.3.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已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参与价格折扣。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3.4.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4.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1.3、评分结果1.11.1.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1.11.2.3.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1.11.3.3.3供应商得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3、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来源:大同市财政资金项目控制价:52.54万元4、服务期:30天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6、知识产权:本软件系统知识产权归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所有。在软件开发、传播和使用等过程中不得发生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7、质量保期限:免费质保期从终验合格后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免费质保期为1年8、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8.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8.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6、验收方式: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二、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按照省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需对增加服务器扩容升级、互联网专线、系统集成等进行采购2、服务要求通过对大同市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构建一个功能完善、数据精准、智能高效、协同共享的综合性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按照可操作性的原则,采用自底向上的实施方法。数据流从源头到县到市到省四级流动,整个过程都贯彻数据汇集的思想,保证最终的总体系统的性能和效益。该系统满足了省市县企业四级联动的分布式应用及平台数据自动推送管理的要求,能够以最简便和有效的方式部署和管理,在降低系统整体拥有成本(TCO)和客户端管理难度的同时,显著提升了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充分体现了国产化系统在技术自主性、安全可控性及适配本土化需求方面的核心优势。显著提升大同市源头治超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监管效能,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货物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3、服务内容数据标准化改造重构数据采集接口,支持企业上传称重时车辆正面/尾部照片、进出厂抓拍图片、设备状态日志等结构化数据。优化数据传输协议。服务器升级申请政务云资源,新增高性能服务器,支持双机热备,提升并发处理能力。分担375家企业数据接入压力。部署磁盘阵列存储视频数据。网络设备新增增设VPN服务器,保障平城地区数据加密传输至市平台。视频监控能力提升扩容视频接入通道至2000路,覆盖新增企业及超限站监控需求。国产化适配与安全加固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全面替换为国产化产品。重构平台所有功能实现全系统国产化。数据传输链路升级按省平台最新数据要求将全市所有源头企业、超限站、非现场执法等数据实时传输至省平台。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殊资质要求:无3、法律合规要求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且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四、其他要求无2后附项目清单34支撑硬件与通道数扩容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VPN端口:不少于 1 个 10/100/1000M RJ45 WAN 口、3 个 10/100/1000M RJ45 WAN/LAN 可 配 置 口 、 1 个10/100/1000M RJ45 LAN 口、1 个 Console 端口;处理器:不少于四核 64 位网络专用处理器,单核主频不低于1.2GHz;内存:不少于 1GB传输控制:一对一 NAT、NAPT、虚拟服务器、ALG、NAT-DMZ、IP 带宽控制、连接数控制、流量/连接数监控安全管理:支持 ARP扫描、ARP 列表、GARP、支持 IP/MAC绑定、防 DoS 类、扫描类、可疑包类等多种常见攻击行为;VPN:不少于 IPSec VPN(200条隧道)、PPTP/L2TP VPN(200 条隧道)台12视频通道扩容视频通道扩容主要用于提升全市企业监控视频的接入能力,目前计划接入约 375 家企业,按照平均每家部署 6 路摄像机计算,系统需支持约 2000 路视频信号的同时传输与处理,确保海量监控画面实时调阅与分析的流畅性路20005应用软件序号1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2.1大数据分析展示3提供智能地图可视化功能,可精准标注企业位置、状态、当天数据等信息,并实时更新各企业的实时数据。直观呈现区域企业分布密度和运输量对比。当关键指标超出预设阈值时,会自动触发预警并推送告警信息,同时侧边面板实时统计区域汇总数据(如当月运输量、出入厂趟次等),管理者可通过点击任意点位下钻查看明细数据或调取历史趋势分析,实现从宏观布局到微观洞察的一体化决策支持人/天4.865.2电子地图6基于高精度电子地图,实时显示辖区内所有监测站点、企业装卸场及治超卡口的分布位置,并通过动态图标直观展示各点位的当天过车总量。用户点击任意点位即可弹出详情窗口,其中包含分时段车流量统计数据、各轴型车辆(如双轴/四轴/六轴等)的通行比例分析,为路网运行监测和超限治理提供精准的时空可视化决策支持人/天78.619.3实时概览10实时视频预览:支持多路高清视频流切换,覆盖厂区关键点位(如称重地磅、出入口等),具备智能抓拍功能;源头企业实时称重数据:滚动更新动态显示当前过磅车辆信息(车牌、载重等),并与省级治超平台实时联动;实时出入厂数据:滚动更新进出厂区的车辆记录,包括进出时间、抓拍照片等所有数据通过可视化面板集中展示,实现生产、物流、安全管理的全流程透明化监控。人/天11.5912.4实时数据13实时数据模块动态监控全辖区运输态势,集中展示当天所有治超站点、源头企业及关键卡口的实时过车数据。实时刷新各点位当前过车总量,并按轴型(二轴至六轴车)分类统计车辆数量及占比。用户可通过企业名称筛选查看特定货运源头单位的实时称重数据,支持点击任意数据项下钻查看车辆抓拍图片、称重明细等完整信息,为治超监管和物流调度提供精准的实时决策依据。人/天14.4515.5治超站模块接收超限检测站数据,含动态称重,静态称重、轴数、限重等数据。并对模块进行国产化适配,本模块动态监控全辖区治超站检测称重记录,集中展示当天所有治超站点的实时过车数据。实时刷新各超限站当前过车总量,并按轴型(二轴至六轴车)分类统计车辆数量及占比。用户可通过站名称筛选查看特定超限站的实时称重数据,支持点击任意数据项下钻查看车辆抓拍图片、称重明细等完整信息人/天16.5017.6源头企业接收所有源头企业实时数据,包含称重数据、出入厂数据、设备状态、心跳、日志等数据,提供多维度的历史称重记录检索功能,支持点击任意数据项下钻查看车辆抓拍图片、称重明细等完整信息,实时监控源头企业所有检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动态展示包括动态称重仪、车牌识别、视频监控等核心设备的在线状态(正常/故障)人/天18.5019.7无人值守接收无人值守站点的上传数据,动态监控全辖区无人值守检测称重记录,集中展示当天所有企业的实时称重数据。实时刷新当前过车总量,系统将智能呈现包含超限车辆高清抓拍、精确称重数据(标注超限轴组及超限量),用户可根据时间范围(精确到分钟)、车牌号码(支持模糊匹配)、车辆轴型、载重区间(可设置超限阈值)等条件灵活组合查询。系统将返回符合条件的所有过磅记录,包括车辆抓拍图片、精确称重数据(总重)、超限判定结果、检测点等完整信息。人/天20.5021.822.统计分析人/天23.86车牌识别率统计车牌识别率统计模块是一个用于量化评估车牌识别系统性能的功能组件,通过数据进行比对,自动计算识别准确率、误识率等核心指标,图表方式展示企业断网统计企业断网日志记录模块是一个用于实时监控和记录网络中断事件的系统模块,能够自动检测网络连接状态,并在断网发生时精确记录故障时间、持续时长、影响范围及可能原因(如设备故障、运营商问题或配置错误等)。该模块支持高精度时间戳查询,同时提供断网频次统计功能。图表方式展示企业断电供电统计企业断电供电统计日志记录模块是一个用于实时监测、记录和分析企业电力供应状态的智能化系统,能够自动采集断电和恢复供电的时间点、持续时长,并支持按时间范围、企业等条件进行多维度查询与汇总统计,图表方式展示采集数据上传实时性统计数据上传实时性统计模块用于监测和评估数据采集端到服务器的传输时效性,实时计算并记录每条数据的采集时间、上传时间、延迟时间等。为服务质量(QoS)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图表或数据表格方式展示治超数据完整匹配率统计治超数据完整匹配率统计模块是用于监测和评估超限治理系统中数据采集与业务逻辑匹配准确性的核心功能,支持按检测站点、时间周期等维度生成统计报表提升治超执法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企业治超数据质量分析企业治超数据质量分析模块是用于综合评估超限检测系统运行可靠性与数据准确性的智能化分析平台。该模块通过整合断网日志(网络稳定性)、断电记录(供电可靠性)、车牌识别率、数据匹配率(如称重与车牌信息一致性)及字段完整性等多维度指标,建立数据质量评分模型,自动生成多维分析报告。24.9不进站抓拍接收不进站抓拍治超点的数据,用户可根据时间范围(精确到分钟)、车牌号码(支持模糊匹配)、车辆轴型等条件灵活组合查询。系统将返回符合条件的所有过磅记录,包括车辆抓拍图片、精确称重数据(总重)、超限判定结果、检测点等完整信息。后期根据需求与交警系统对接直接对违法车辆进行取证处罚。人/天25.5010数据平台人/天26.66企业在线状态查询企业在线状态查询模块实时监测接入治超平台的所有企业数据上传状态,通过智能心跳检测机制动态追踪企业数据接口的活跃度。系统以分钟级精度监控各企业最新数据上报时间,自动判定在线状态,并对连续 30 分钟未上报心跳数据的企业标记为离线状态,数据表格方式展示。断网断电日志查询断网断电日志查询模块提供源头企业网络与电力异常事件的完整追溯功能,精准记录每次断网断电的起止时间、持续时长。自动统计企业月度断网断电次数并生成合规性报告,对高频异常企业标记风险等级,为监管部门核查非正常停产情况提供数据依据,数据表格方式展示。出入厂数据查询出入厂数据查询模块提供源头企业物流运输的精准监管功能,支持多维度检索厂区车辆通行记录。用户可通过企业名称、精确时间范围(可精确至分钟)、进出方向(入厂/出厂)等条件灵活组合查询,系统将返回包含车牌号码、通行时间(精确到秒)等完整信息的出入厂记录列表,并关联展示高清抓拍照片及是否有称重检测记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数据表格方式展示实时设备状态实时设备状态模块,实时监控源头企业所有检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动态展示包括动态称重仪、车牌识别、视频监控等核心设备的在线状态(正常/故障)数据表格方式展示历史设备状态历史设备状态查询模块提供治超检测设备全生命周期运行档案的追溯功能,完整记录包括称重平台、车牌识别仪、视频监控等核心设备的历史 运行状态及异常事件。数据表格方式展示历史数据信息历史输查询模块专注于超限运输行为的全维度追溯分析,提供精准的历史违规记录检索功能。用户可通过时间区间(支持跨年度查询)、车牌号码(完整或部分匹配)、超限等级(按超限 10%-50%、50%以上分级)、车辆轴数等多条件组合筛选,快速定位目标超限记录。系统将智能呈现包含超限车辆高清抓拍、精确称重数据(标注超限轴组及超限量)。数据表格方式展示超限数据查询超限数据查询模块提供多维度的历史称重超限记录检索功能,用户可根据时间范围(精确到分钟)、车牌号码(支持模糊匹配)、车辆轴型、载重区间(可设置超限阈值)等条件灵活组合查询。系统将返回符合条件的所有过磅记录,包括车辆抓拍图片、精确称重数据(总重)、超限判定结果、检测点等完整信息。数据表格方式展示27.11基础信息管理人/天28.37治超站管理本模块为治超检测体系的核心管理平台,集成站点信息维护、企业坐标管理、设备配置等功能,实现对辖区内所有治超站点及源头企业的数字化管控治超站设备管理本模块实现对治超站点所有检测设备的信息维护,维护设备的名称,地址,用户名,密码等信息。通讯录管理本模块为治超工作提供完整的通讯信息管理平台,集中维护源头企业联系人、执法人员、运维人员等关键角色的通讯信息。支持按姓名、单位、职务、辖区等多维度分类管理,包含手机号、办公电话、邮箱等完整联系方式。提升治超工作中的应急联络效率,实现跨部门协作的无缝沟通。29.12系统平台人/天30.69用户管理本模块是治超平台的核心权限中枢,实现对所有系统用户的精细化权限管控,包括执法人员、企业用户、运维人员及管理人员等角色。可快速部署标准化权限体系,为平台安全运行提供坚实保障角色管理本模块是平台权限体系的核心组件,提供角色定义、权限分配及访问控制的全流程管理功能。支持创建多级角色(如超级管理员、区域管理员、执法员等),并灵活配置菜单权限、操作权限(增删改查)及数据权限资源管理31本模块是平台基础资源配置的核心中枢,实现对所有系统资源分类与权限绑定,支持多层级资源目录管理(如系统设置、治超业务、报表中心等),可灵活定义资源类型(API、页面、按钮、字段),并与角色权限体系动态关联,实现细粒度访问控制32区域管理维护管辖区域,如市平台下设的区县信息。33日志管理查询登录日志及操作日志34.13预警消息管理本模块是治超平台的智能预警中枢,实现全流程预警消息的生成、推送、处理与闭环管理。支持多类型预警规则配置(如超限阈值、设备离线、企业异常、数据异常等)人/天35.7836.14国产化数据库适配该模块通过将治超平台原有数据库升级至国产化数据库(如达梦、华为高斯),实现数据结构重构、SQL 语法兼容适配及存储引擎优化,依托国产数据库的分布式计算、列式存储与并行处理能力提升业务性能,同时通过三权分立权限体系及本地化运维工具链强化数据安全与自主可控,显著降低对国外技术的依赖,保障系统稳定性与合规性,并为长期技术迭代奠定国产化基础。国产化数据库适配不仅是技术升级,更是治超平台实现安全、可控、高效运行的战略选择。通过对国产数据库的深度适配,可显著提升系统性能、降低安全风险,同时为长期自主可控奠定基础。人/天37.8838.15心跳检测服务该模块通过让源头企业主动定时向治超平台发送心跳信号,实现双向健康状态监测,平台接收端实时校验心跳有效性并更新企业状态映射表。若某企业心跳到达间隔超过阈值,则触发异常状态标记并联动告警系统,同时支持断线重连补偿机制,确保网络抖动场景下的误判规避。此设计相比被动探测模式,可降低平台资源消耗,提升企业端自主可控性,并通过数字签名验证机制保障心跳数据安全性,形成闭环的健康度感知体系。人/天39454041.16县平台数据上传服务接口本模块是县级治超平台与源头企业的数据交互枢纽,提供标准化、高可靠的数据上传服务,确保治超业务数据的实时同步与合规上报。模块内置《治超数据交互标准》合规性检查,并与县平台数据治理模块深度集成,实现从数据采集、清洗到上报的全链路管控人/天42654344.17省平台上传服务程序省平台上传服务程序模块通过标准化数据接口与全市各区县治超监测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超限检测数据、车辆抓拍信息及执法记录的实时采集与自动化封装。依托高速通信网络和分布式传输架构,该模块采用加密传输协议与智能重传机制,确保全市检测数据毫秒级同步至省级监管平台人/天457546第五章合同原则6.政府采购合同编号:7.项目名称:8.项目编号:91011.甲方:12.乙方:13.签订地:14.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项目概况1.2.1项目名称:;1.2.2采购内容:;1.2.3质量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合同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合同履约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章生效。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包装服务和伴随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详见专用条款。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2.10.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0.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在不违背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模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4.1.附件1:资格文件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资格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二)声明书;(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九)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14.1.1.(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14.1.2.(二)声明书格式声明书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编号为1402992025CCS00482)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4.1.3.(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承诺函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14.1.4.(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方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14.1.5.(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14.1.6.(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14.1.7.(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供应商现参与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14.1.8.(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同市交通运输局的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4.1.9.(九)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合格供应商”规定的未在以上部分体现的其他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14.2.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一)供应商情况介绍;(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三)商务响应表;(四)技术、服务方案;(五)技术响应表;(六)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七)正版软件承诺;(八)信息安全产品说明;(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十)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4.2.1.(一)供应商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基本情况(人员、规模、经营范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表格或文字叙述均可,格式自拟后附相关附件: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证金缴纳凭证14.2.2.(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须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扫描件。同类项目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4.2.3.(三)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4.2.4.(四)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4.2.5.(五)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4.2.6.(六)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4.2.7.(七)正版软件承诺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4.2.8.(八)信息安全产品说明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如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14.2.9.(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_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4.2.10.(十)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4.3.附件3:报价文件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报价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一)报价一览表;(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五)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六)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14.3.1.(一)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服务期: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516.后附报价清单16.0.1.(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同市交通运输局的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6.0.2.(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单位的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6.0.3.(四)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单位的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402992025CCS00482)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6.0.4.(五)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日期:16.0.5.(六)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同市交通运输局的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同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恒信辰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318.4689万元,资产总额为1466.21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山西恒信辰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5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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