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2025)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JZDY20251826-01
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褚固村西北
91130100MA0DEW7H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合格
合格
1年
67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永娜(主任)、李艳新、庞翠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11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311-85990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双从
电话:0311-83086923
十、附件
承诺函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_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
石家庄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2:02
评审专家名单
孙永娜(主任)、李艳新、庞翠芬(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7.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双从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3086923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体育大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599093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3086923
3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10日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JZDY20251826-01采购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公告项目概况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8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JZDY20251826-012.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4.采购数量:1项5.预算金额:68万元6.采购内容: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合同履行期限:1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2025年7月1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到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9:30,该采购项目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流标。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SJZGK20251083)于2025年8月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到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9:15,仅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该项目二次采购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流标。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三次(SJZGK20251083)于2025年9月1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三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到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9:15,仅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该项目三次采购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流标。经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文件论证,技术需求编写无缺陷、技术标准规范,评标标准、评标办法规范、具体,采购文件不存在限定性参数和条件,现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91130100MA0DEW7H63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褚固村西北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医疗废物经营资质。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110.249.147.67/G2/,投标单位请及时查看项目有无更正公告。3.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110.249.147.67/G2/,投标单位请及时查看项目有无更正公告。4.售价:0元。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8时45分(北京时间)。2.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3.递交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绑定CA数字证书,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2、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及“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大街15号联系方式:袁丽颖0311-859909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方式:齐双从0311-830869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双从电话:0311-830869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4采购内容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100%6合同履行期限1年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服务标准合格9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10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医疗废物经营资质。11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发出的形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出,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未及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制作响应文件,如果因为使用版本不正确造成的无效投标,后果自负。2.凭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HBZ);②格式二(pdf)。3.供应商应使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修改或者撤销。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绑定CA数字证书(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f/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要求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5.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用企业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15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2)如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凡是涉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部分,须加盖其个人电子印章作为签字。(3)由于目前CA管理部门仅办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数字证书(即电子印章),因此如果是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其签字部分可以是电子文件打印生成纸质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上传的彩色扫描件。16投标保证金无17最高投标现价68万元18投标有效期6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9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20响应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1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3086953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22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311-86688536/86689405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财政局23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4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电子系统唱标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认定当电子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数据与电子系统唱标内容中的数据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数据为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纸质版投标文件成交人在成交后,单独向代理机构递交3份胶装成册的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至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收件人:齐双从。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1.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则报价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5)“根据《石家庄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石财办(2021)19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前往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sjz/sjz/zytz/202506/t20250619_2208227.html)查询信用融资政策和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产品介绍,对接有关商业银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6)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自、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7)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一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8)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十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10)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与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12)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y.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3)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1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15)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16)正版软件16.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16.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17)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实行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按相关规定执行。(18)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19)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20)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21)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4参与协商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5.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7.2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及专利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的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保证金,文件中相关条款不适用。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本项目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3.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协商15.3协商程序15.4见第三章《协商程序》。16解密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进行解密。16.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8确定成交供应商18.1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19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终止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0.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1.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1.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2询问与质疑22.1询问22.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2.2质疑22.2.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2.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2.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2.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第三章协商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1.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4《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医疗废物经营资质。审查结果1.5《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内容是否合格1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无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结论:通过/不通过2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3商定合理价格3.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4报告违法行为4.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68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实行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该款项在第一次结算时冲抵当季度的医疗垃圾处置费用),每季度按实际产生量结算,每次清运的医疗废物由甲乙双方代表在转移单上签字确认计量为准。每个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季度医疗废物处置费。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的文件,根据合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组织验收。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技术标内容1.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传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将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供应商实施无害化处理,供应商作为石家庄市合法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经取得了《石家庄市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2.医疗废弃物在医院医废暂存点存储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如遇特殊情况能够随时增加清运车次(不增加额外费用),确保医废暂存处的干净,符合医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范要求。3.医废处置公司需使用符合规定的封闭式专用车收集医院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及时、安全的运送到处置点,保证不出现流失、变卖等情况。因清运不及时或其他行为造成环保、环卫、卫生监督等政府部门对医院实施处罚的情况,罚金及相关后果全部由医废处置公司承担。4.做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在医疗废物开始装车后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与我院无关,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我院有权追究相关责任。5.医废处置公司免费提供统一规格的医废转运箱,并对其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和更新,转运箱的数量要能够保证医院医疗废物储存需求,并根据医院管理要求做相应调整。6.医疗废物的转移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投标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和《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投标单位联单保存期限为5年。7.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执行事项,如投标单位违反其约定,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处置公司,同时投标单位应退还剩余处置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8.供应商须对病理性医疗垃圾处理具有处理能力。9.乙方必须配备充足人员以及车辆,保证我院医废按时清运,保证不发生遗失现象,严格按照《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试行)》通知要求完成医废转移工作。10.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医院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11.明确的处置承诺,含对当地环保管理机构的承诺以及对我院的承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清运不及时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2.医废处置公司对医院医废暂存点转运完毕后,要对医院暂存点内部及门口散落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装袋,清运处置,若因装运造成的扰民、现场环境污染等相关责任的,由医废处置公司承担。13.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乙方应具备相应应急预案,以保证在此期间产生的医废,能够及时处置,保证我院的日常运转。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甲方: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乙方:为了达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环保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甲方与乙方经共同协商,就医疗废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的支付、结算等(以下简称处置费)相关问题,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所称医疗废物是指甲方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是《医疗废物分类名录》中所规定的医疗废物。废水和下列对象除外:(1)放射性废弃物、高压容器、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剧毒物品、易爆易燃物品、重金属(如铅、镉、表等)含量高的医疗废物等;(2)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织、器官及死胎(应送火葬场焚烧处理);二、乙方负责将甲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甲方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且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仓库。严禁在医疗垃圾中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其他非医疗废物。三、费用及结算方式:1、合同金额甲方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费总计:元,大写人民币整。2、支付方式:实行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该款项在第一次结算时冲抵当季度的医疗垃圾处置费用),每季度按实际产生量结算,每次清运的医疗废物由甲乙双方代表在转移单上签字确认计量为准。每个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季度医疗废物处置费。四、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分类且放置于专用包装袋、周转箱,医疗废物周转箱必须集中放置在甲方建立的医疗废物暂存处待运,并保证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周转箱完整不破损,避免出现二次污染事故。甲方应严格管理、妥善保管周转箱,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其他非医疗废物装入医疗废物周转箱内,不得挪为他用。如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分类等,乙方有权拒收或终止清运,并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2、甲方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交接工作,须与乙方清运人员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把医疗废物全部交接给乙方,共同在交接现场确认医疗废物的重量,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签字确认。3、甲方须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保证委托处理的医疗废物与填写的内容一致,按约定方式如期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以确保乙方的正常运转。甲方联单保存期限为5年。4、甲方确保医疗废物存放点及通道的通畅,如甲方因施工、乱停车等原因带来未能及时清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5、甲方地址变更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未能及时清运、处置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6、甲方按双方约定,每48小时配合乙方收运一次医疗废物。如乙方车辆到达甲方存放医疗废物的场所后,甲方在半小时内未将医疗废物交接给乙方,乙方有权拒绝收运,造成清运时效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在垃圾产生后的48小时内,收运、处置甲方产生的医疗废物,乙方未按约定收运、处置医疗废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限制在24小时内),如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整改不及时的,每延迟12小时需承担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2、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不当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3、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数量提供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收集甲方的医疗废物;4、乙方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和《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5、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6、乙方必须使用专用标识的准运输车辆严格按照确定的路线、时间做好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工作。7、如遇特殊情况能够随时增加清运车次(不支付额外费用),确保医废暂存处的整洁,符合医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范要求。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六、合同变更与终止:1、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对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发生变化时,双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对合同进行更改。2、地方物价政策或计费方式、方法发生变化时,双方应按照新方法更改本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3、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进行变更或终止,但须采用书面形式。七、本台同壹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注:本合同仅为参考,以中标人与采购人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4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251.资格证明资料:1-1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医疗废物经营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2-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3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4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6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名称单价(元/吨)投标总报价(元)服务期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商务情况偏离表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商务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商务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商务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_月日8.服务及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和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服务和技术参数、指标是否符合或优于(是/否)备注(简要注明偏离的原因)注:表格不足可续填,须逐条填写。8.供应商情况简介9.拟投入人员配备及同类业绩:9.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见附表1),在此表后附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并可在此基础上做相关文字说明。9.2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表2)附表1:项目组人员组成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证件或证书(如有)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注:此表格可扩展,序号1为项目负责人,并附项目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材料。附表2:同类业绩列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总价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完成时间项目主要内容123···注:按序号顺序附同类业绩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业绩,可不填写此表。10.实施方案: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培训方案;应急预案及培训方案。1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附件1:最终协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名称单价(元/吨)投标总报价(元)服务期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表是经谈判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表,供应商不需要在响应文件中附此表。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最后报价。评标办法前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编号:SJZDY20251826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2、标包信息2【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基本信息标包编码:SJZDY20251826-01标包名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否中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报价评审:有报价方式:金额报价预算金额(元):680000是否设定最高限价:是最高限价(元):680000评标参数价格折扣设置1、当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时,折扣后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x10%2、当供应商为微型企业时,折扣后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x10%3、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比30%以上时,折扣后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x4%监狱、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企业评标分值组成序号评审步骤是否报价评审1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3谈判及最后报价4最终符合性审查5报价评审是前附表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4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1医疗废物经营资质。合格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序号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无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最终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实质性内容响应响应实质性需求2最后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否则无效。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报价评审评标价等于政策性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开标一览表序号唱标名称唱标内容投标单位名称2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小写金额3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金额4单价5服务期6质量承诺7项目负责人8备注1中小正亚严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单位名称2的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124.44万元,资产总额为8054.87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大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1丹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