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中标结果公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4号
二、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
三、预算金额:¥884000元;折扣限价:100%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供应商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16号
中标(成交)金额:844000.00元/年(捌拾捌万肆仟元整/年)
成交折扣率:76%/年(百分之柒拾陆)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壹年。合同签订后10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体检卡,具体体检时间由教职工自行选择,不限时间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建新(组长)、陈碧玉、陈湘清(甲方评委)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2、磋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实付金额(元)
最后报价折扣(%)
评审得分
评审结果
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884000
76%
93.95
1
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884000
81%
63.33
2
邵阳市中心医院
884000
81.59%
61.23
3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
联 系 人:邓文彬
电 话:13974493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电视台综合楼1栋7001 室
联 系 人:姚继开
电 话:18166128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继开
电 话:0739-5015692/18166128517
十一、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0.20磋商文件)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png
YYYYYY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4号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编号:HNKN-SY-202519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3四、响应文件提交4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竞争性磋商方式)4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联系方式5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11一、说明11二、磋商文件14三、电子响应文件14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与提交17五、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18六、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8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3八、询问及质疑24九、其他规定25第三章磋商办法27一、磋商方法27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三、确定成交供应商27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28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29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30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31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32附表6: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3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5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6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4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5第一部分商务响应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技术响应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采购需求65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技术和商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4号2、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88.4万元/年;折扣限价:不高于100%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采购预算1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1项88.4万元/年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并提供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如下:a.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5、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医疗机构为综合医院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磋商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25年10月31日17:00时止。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售价:0元4、电子招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1)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进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点击左侧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注:电子系统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请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3、磋商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4、磋商:因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代表执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5、建议:请供应商代表自备解密电脑、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和网络至磋商地点,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如期解密。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六、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联系人:邓文彬电话:139744935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电视台综合楼1栋7001室联系人:姚继开电话:181661285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继开电话:0739-5015692/18166128517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 联系人:邓文彬电 话:18173918860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姚继开电话:18166128517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电视台综合楼1栋7001室-7005室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并提供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如下:a.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5、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医疗机构为综合医院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服务■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服务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审核同意购买进口服务第二章第9.1款是否面向专门中小企业采购☑否□是第二章第9.2款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为小型、微型的,报价享受价格扣除。(1)给予小、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 10%的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非实质性(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非实质性(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注:标注“★”的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同一条款不重复计算,不同条款累计相加。第二章第11.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有■无第二章第11.5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具体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 ggzy.shaoyang.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3、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30分钟。4、磋商:因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代表执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5、建议:请供应商代表自备解密电脑、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和网络至磋商地点,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如期解密。三、电子响应文件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大写:捌拾捌万肆仟元整/年小写:¥88.4万元/年;折扣限价:不高于100%第二章第18.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 20.1款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sytf 格式)一份。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5 份,不分正副本;成交单位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 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成交单位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 编制目录、并且自目录起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五、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第二章第23.1款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六、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第二章第40.1款合同预付款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第二章第40.2款质量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八、询问及质疑第二章第42.3款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学院南路 联系人:邓文彬电话: 1397449353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电视台综合楼1栋7001室-7005室 联系人:姚继开电话:18166128517九、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4.1款样品(或服务演示)■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45.1款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执行第二章第46.2款其他规定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请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其他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9.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等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产生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资格审查”是指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方式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预审方式:是指在磋商活动开展前,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被邀请参与磋商活动并其发出磋商文件;资格后审方式:是指在磋商开始时间后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步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5“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本章第6.1款规定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服务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服务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服务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服务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采购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9.2价格评审优惠:(1)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承接方作出要求。其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折扣;(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响应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3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9.4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采购需求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电子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当自行关注本项目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或内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电子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电子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15.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商务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声明二、首次总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三、首次报价分项报价表四、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六、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第二部分技术响应文件九、技术条款的响应十、技术条款偏离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商务条款或技术条款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6.2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相应表格中的报价。。16.3采用固定价格的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报价,将视为无效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如果有),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2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产生供应商的,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保证金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不包括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形)或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签署20.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20.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由于供应商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3供应商应注意压缩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20.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与提交21.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规定的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将不予受理。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电子响应文件。21.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供应商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供应商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要求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五、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23.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23.1磋商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在磋商地点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3.2解密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解密准备工作;(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系统;(2)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3)供应商根据发出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晌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继续进行。23.3供应商代表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过程,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未按要求配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供应商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6如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无法完成的,按本章第43条处理。六、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程序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查、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磋商小组25.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6.供应商的资格审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果本项目有,必须提供);(5)保证金(免交保证金承诺书);(6)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的)(7)信用查询情况26.2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符合性审查27.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7.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2)响应文件的组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注“★”条款的;(6)没有在磋商地点现场参与磋商活动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27.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28.澄清2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进行书面签名,或者电子签章,或者加章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磋商29.1对于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7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27.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磋商小组。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向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名,或者电子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3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7最后报价无需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现场,作最后报价时填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30.磋商方法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磋商因素:价格、商务、技术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或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价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按商务评价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31.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3.磋商的特殊情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3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0.合同价款支付40.1磋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40.2磋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40.3成交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4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询问及质疑4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42.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九、其他规定43.电子交易的应急措施43.1响应文件解密、评审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解密、评审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电子交易平台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43.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电子交易平台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采购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解密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解密活动;(3)对已在评审的项目,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44.样品(或服务演示)44.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或服务统演示)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或的演示;(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或服务演示)与响应文件提供样品(或服务)的规格不一致的。45.采购代理服务费45.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纸制响应文件为便于签订合同、项目验收、采购文件保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供纸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46.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47.1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请详见【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货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货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合”查询联系。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 资格检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 1 2 3 4 5 6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资格声明;5保证金6信用查询情况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结 论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与磋商的;串通磋商的;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的;(2)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的;(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其它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资格性规定的。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实质性响应结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磋商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12345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序号供应商名称实质性响应结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磋商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12345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1)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响应文件范围小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的;(2)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规范标准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4)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5)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供应商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28.2款规定情况之一的。(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其它未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条件和要求的。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序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注: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合格的供应商名称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磋商小组成员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最后报价。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政府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 不合格情况说明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最后报价。附表6: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办法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合理、量化择优的原则,并分别对商务、技术、价格及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其权重分别为: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20%2技术(A2)55%3商务(A3)25% 合计100%附表6-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F-100分投标报价F-100分10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被视为无效投标。技术部分F-100分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完善、可行且满足以下要求的计10分,每有一处欠完善或不满足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1.服务团队的技术实力,人员配置合理;2.拟配套设备先进安全可靠;3.提供体检流程示意图并表述清晰;4.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服务承诺全面且有相应措施;服务质量有明确控制目标,对体检过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完善且可靠,体检结果跟踪服务完善且处理方案可行。5、体检结果跟踪服务检中应急处置方案15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应急预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晕厥(含心脏骤停、晕血晕针等)、其他急性疾病,设备故障、停水停电预案等。方案完整、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的计15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可行的计10分,方案欠完整、合理性欠强的计6分,方案欠完整、合理性不强的计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检后服务15分1、检后咨询(4分)有独立检后咨询室,提供专职医生面对面免费咨询的计4分;有独立检后咨询室,无专职医生免费咨询的计2分;无独立检后咨询室,仅提供免费咨询 1 分。2、深度体检及就医(4分)体检机构所属医疗机构具有专科门诊并指导就医的计4分;体检部门所属医疗机构无专科门诊仅指导就医1分。3、检后回访(3分)有固定检后回访办公区域并提供检后回访计3分;4、检后服务(4分)能为参检人员就诊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且有专人负责。能免费提供由副高职称以上专家进行健康教育、急救知识培训和讲座,能免费提供义诊及心理辅导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体检设备30分1、体检科室配备(15分):体检机构内设立有独立的内科诊室、外科诊室、五官科、妇科、检验科室,计1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每少一个科室扣 3 分,扣完为止。2、主要设备配置(15分):体检机构内部具有彩超机、心电图机、X光机(DR)、骨密度分析仪、动脉硬化检测仪等完整计1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每少一类设备扣3分,扣完为止。体检机构内部具有与体检服务相关的其他设备,每具有一台计 0.5 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最多计3分专家水平30分供应商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达到10人以上(含10人),中级职称人员达到20人以上(含20人),且执业地点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计30分;副高级职称每少1人扣4分,中级职称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及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F-100分类似业绩50分供应商 2022年1月1日起做过类似团体体检服务项目,一个项目计25分,最多计5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标明甲方的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服务便利20分体检场地便利、舒适,能做到一站式服务,所有体检项目在本医疗机构执行,有独立体检楼(区域)的计20分;分布在不同栋或不同楼层的或不能在本医疗机构执行完全体检项目的计10分;其余情况不计分。(须提供检测项目的区域楼层布置图和所有项目的检测项目区域布置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定点体检机构30分供应商是征兵或消防员或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定点服务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文件), 1 个计 10分,最多计30分。注:以上得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评标标准涉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4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1、结算方式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者的基本资料以实际体检完成的男、女职工人数按照人数*单价计算实际发生费用作为结算结款依据,成交供应商负责统计并提供最终实际完成体检的名册及人数,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凭湖南省医疗机构统一票据一次性付清。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财政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章)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采购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雨溪桥街道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采购人要求时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方式:驻场及现场服务。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合同约定。第14.2(6) 款伴随服务无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仲裁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保证金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最终报价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1磋商须知第10.6款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磋商须知第12.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3磋商须知第14.2款响应文件的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4磋商须知第20.2款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须知第20.2款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磋商须知第20.2款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7磋商须知第20.4款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采购需求附件1一、供应商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2】69号)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必须另准备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开标会时单独提交(同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我单位(供应商名称)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必须另准备本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开标会时单独提交(同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4、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备注:响应保证金也可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或者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详见本文件“附件4-1保函(格式)”。附件4-1保函(格式)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5-1报价表报价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含税价格)折扣率其他内容折扣率: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日期:年月日附件5-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序号服务名称项目类别具体要求说明物价定价备注小计备注1男职工项目A肝功能常规详见采购需求体检项目2肾功能常规详见采购需求体检项目3................4女职工项目A1血常规详见采购需求项目5血脂4项详见采购需求体检项目6............7男职工赠送C投标人列出......8女职工赠送C1投标人列出......9..............10..............11..............合计投标报价(折扣率)为:(1000+1500)÷(A+A1+B+B1)=%序号服务名称项目类别具体要求说明物价定价备注小计备注1男职工项目A肝功能常规详见采购需求体检项目2肾功能常规详见采购需求体检项目3................4女职工项目A1血常规详见采购需求项目5血脂4项详见采购需求体检项目6............7男职工赠送C投标人列出......8女职工赠送C1投标人列出......9..............10..............11..............合计投标报价(折扣率)为:(1000+1500)÷(A+A1+B+B1)=%说明:(1)折扣率计算方式:1000+1500)÷(A+A1+B+B21),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报价(折扣率)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一致,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3)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六、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1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材料等按要求提供。七、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小计////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件9-1、附件9-2、附件9-3的,且提供的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附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说明: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3.1款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3)服务方案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一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二、最后报价按要求线上提交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数量(单位)服务要求备注时间地点1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C190107/健康检查服务否1批服务期限为壹年。采购人指定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第二次)二、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4号委托代理编号:HNKN-SY-202519项目预算:88.4万元/年,折扣限价:不高于100%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壹年。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三、采购清单及相关说明(一)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体检类型参检人数总人数实付金额备注1男教职工(含在职及退休)338人总数702人1000元/次2女教职工(含在职及退休)364人1500元/次备注:投标人必须整体投标,不得仅对部分内容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二)在职男教职工体检项目A序号检查项目项目意义备注1肝功能常规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白蛋白、总胆红素等,详细了解肝脏功能情况抽血2肾功能常规了解尿素、尿酸代谢及肾脏排泄功能留取小便3空腹血糖了解血糖情况,排除糖尿病、低血糖等抽血4血脂4项查胆固醇、甘油三脂等,了解血脂是否正常抽血5血常规有无贫血、感染、凝血功能是否正常等等抽血6彩色B超(肝胆脾肾+前列腺)了解肝、胆、脾、双肾、前列腺等器官有无炎症、结石、增生、囊肿、肿瘤等疾病。7前列腺特异性抗原二项(男)前列腺炎、前列腺癌的特异性诊断指标之一8癌胚抗原大肠癌、肺癌、乳腺癌、泌尿生殖系癌等的诊断指标之一9甲胎蛋白原发性肝癌的重要诊断指标,也是胃癌、胰腺癌、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等的诊断指标之一10颈动脉血管彩超了解颈动脉结构和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态、范围、性质、动脉狭窄程度等11消化系+泌尿系彩超了解有无脂肪肝及肝胆脾有无结石、肿瘤等疾病,了解前列腺有无增生、肿瘤等疾病12心电图记录心脏的电活动、帮助诊断心律失常、帮助诊断心肌缺血、心肌梗死等状况13呼气试验了解胃有无幽门螺杆菌(HP)感染14肺部低剂量螺旋CT(不含胶片)排除肺结核、肺部炎症等疾病,间接了解心脏大小15甲状腺彩超彩超下了解甲状腺有无结节,肿块16丙肝抗体了解有无丙型肝炎3、在职女教职工体检项目A1:序号检查项目项目意义备注1血常规检测血液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值等。诊断是否贫血,是否有血液系统疾病,反应骨髓的造血功能等抽血2血脂四项查胆固醇、甘油三脂等,了解血脂是否正常抽血3空腹血糖了解血糖情况,排除糖尿病、低血糖等抽血4肝功能9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白蛋白、总胆红素等,详细了解肝脏功能情况5肾功能3项了解尿素、尿酸代谢及肾脏排泄功能6小便常规包括尿的颜色、透明度、酸碱度、 红细胞、白细胞、上皮细胞、管型、蛋白质、比重及尿糖定性留取小便725羟基维生素D综合评价维生素D营养状况,利于指导临床早期防治骨质疏松、发育不良等8妇检外阴、阴道、宫颈、子宫附件是否光滑或糜烂,有无炎症、息肉、肿瘤9白带+BV包括真菌、滴虫、阴道清洁度及细菌性阴道病检查10HPV检测人乳头瘤状病毒检测,预测宫颈癌发病风险,可筛查出宫颈癌高危人群,对这些人群进行重点追踪和检测11彩色B超(肝胆脾双肾了解肝、胆、脾、双肾、等器官有无结石、囊肿、肿瘤等疾病12C14呼气试验了解胃有无幽门螺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可导致胃黏膜损伤,与慢性胃炎及消化性溃疡、胃癌密切相关,为诊断的“金标准” 13阴道子宫附件彩超不需憋尿,了解子宫及双侧附件结构,有无肌瘤及囊肿,筛查病变14TCT(薄层细胞涂片)了解有无上皮内病变或恶性改变及上皮细胞异常,宫颈癌早期筛查15乳腺及腋窝彩超检查乳腺结构,筛查病变了解乳腺有无肿瘤、增生等疾病16胸部CT胸片经常用于检查胸廓(包括肋骨,胸椎,软组织等),胸腔,肺组织,纵隔,心脏等等的疾病17心电图了解有无心肌缺血、心肌梗死以及心律失常等18肺部低剂量螺旋CT(不含胶片)排除肺结核、肺部炎症等疾病,间接了解心脏大小19甲状腺彩超彩超下了解甲状腺有无结节,肿块20骨密度检测了解骨量变化,有无骨质疏松及其发生程度(孕妇禁做)21红细胞沉降判断身体有误炎症性疾病及炎症的轻重程度男职工赠送项目B:序号体检项目检查意义物价价格备注1........................女职工赠送项目B1:序号体检项目检查意义物价价格备注1........................注:1.赠送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列出.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按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为:(1000+1500)÷(A+A1+B+B1)=%四、服务要求1、中标人在体检前为参检人员提供体检注意事项及健康信息问卷调查表。2、提供优质体检服务、优化体检流程、减少体检人员等候时间。3、为参检人员提供免费营养早餐。4、所有参检人员的检查结果必须进信息库保存,做到参检人本人随到随查,如体检人纸质体检报告不慎遗失,须提供重新打印服务。5、体检后由中标人的健康管理师进行电话回访服务,异常报告定期电话提醒复查,有体检结果重大异常者,必须当天通知就诊,并提出诊疗建议。6、中标人需建立每位参检人员个人电子档案,对服务期限内的检查结果进行对照,实施健康管理。7、投标人保证所出具的体检报告的准确性并出具承诺函。8、投标人收费依据不得超出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9、采购人负责提供体检者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给中标人。10、为体检人员提供院内免费停车。11、为方便职工体检,必须是三甲及以上医院,环境好,医疗设备先进;12、体检项目由职工本人根据需求自行选择;13、中标医院,要求每半年到学校为职工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一年两次),另对职工提供健康咨询服务。14、若有教职工自费增加本次体检项目和赠送项目之外的其它体检项目,则按成交供应商的成交折扣给予优惠。(基于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价进行折扣收费)。五、体检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体检卡,具体体检时间由教职工自行选择,不限时间要求。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体检人数、实付金额结算。七、结算、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者的基本资料以实际体检完成的男、女职工人数按照人数*单价计算实际发生费用作为结算结款依据,成交供应商负责统计并提供最终实际完成体检的名册及人数,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凭湖南省医疗机构统一票据一次性付清。八、其他要求(一)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中标人须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二)中标人在承接该项服务后,必须独立完成该项服务,不得将该项服务再转包第三方机构。(三)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个人信息、涉密材料等保密资料的,中标人要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涉密资料不得外泄。如因中标人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漏保密资料的,中标人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四)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中标人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说明:对于上述项目中的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中小企业,无需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申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1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体检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