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整改 电警设备安装 测速设备安装 信号灯及电警设备安装中标结果公示(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
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26 二、项目名称: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鸿瀚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一路21号6号楼1636户 成交金额: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施工范围:包含:(1)204国道大窑路路口电警设备安装;(2)204国道郭徐线路口电警设备安装;(3)204国道火车站路口、嵩夼路口电警设备安装;(4)204国道龙门架区间测速设备安装;(5)210省道帝豪庄园路口电警设备安装;(6)210省道与郭城路口电警设备安装;(7)210省道区间测速(双向);(8)210省道与石剑村路口电警设备安装;(9)G204国道与聚富街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警设备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令始60个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付洪志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鲁2372024202431789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玉兴、李忠,采购人评委:伦子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共计1362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海阳市济南路88号 联系方式:0535-3256878 2.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阳市海阳路83号 联系方式:0535-3227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奇 电 话:0535-3227778 十、附件 中标信息 中标资料.zip附件下载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中标资料.zip附件下载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1、报价二轮报价表序号名称报价方式单位组成个数上次报价本次报价小计1投标总价无11518033.631518000.001518000.00供应商承诺:供应商盖章:青岛证,翰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11日2、未中标原因经评审合格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元)综合得分1青岛鸿瀚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518000.0095.332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36018.1891.323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42000.0089.864江苏博思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1523000.0088.73青岛鸿瀚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获得中标资格。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博思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评分项得分偏低,未获得中标资格。3、评委费支付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烟台市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11月11日A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26-A项目名称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547460.04元中标金额1518000.00元评审地点烟台市域范围内就近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0时15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许玉兴400.001/400.00李忠400.00///400.00合计总计800.00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厂4、业绩本项目不适用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岛鸿瀚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791.7821万元,资产总额为612.0312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岛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行业。海阳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为“预采购”,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26项目名称: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采购人: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磋商注意事项各潜在供应商: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磋商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common-list.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含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则将无法上传,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2、请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的高清扫描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以后,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3、供应商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多轮报价等,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提交资料。4、请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响应文件有所列内容之一、经磋商小组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响应或废标处理。5、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工期、质量保修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商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6、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磋商。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议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孙奇联系电话:0535-3227778谢谢合作!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本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对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采购内容: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二、有关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付款方式:预算指标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发票、验收报告单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0%,项目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支付剩余款项。3、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令始60个日历天内完工。4、质量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起3年(含软件及硬件),其中灯杆与基础(含紧固件、连接件、预埋件及其它辅件)的保修期为20年。三、有关说明3.1成交供应商须完成磋商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产品(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风险费、运输损耗、采保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3.3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图纸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4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服务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服务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5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6质量及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8采购预算:¥1547460.04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肆万柒仟肆佰陆拾元零肆分)。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3.9供应商凡对本次投标提出的询问须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复为准,供应商自行查看和下载,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10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交纳成交服务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31.成交服务费。3.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1.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www.creditsd.gov.cn)。3.1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1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1.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采购议程安排:4.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售价: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电子版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4.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4.3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腾讯会议ID号:193705821,入会时将名称改为供应商全称或简称,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法获取潜在供应商名单,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最新发布公告及澄清答疑,未及时关注或响应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地点:烟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5.电子标要求: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common-list.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宋工,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5.3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4下载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5.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磋商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5.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5.7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8磋商评审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操作。5.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并解密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单后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开标过程中用于磋商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5.10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6.联系方式:6.1采购人: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8号联系人:祁建平电话:0535-32568786.2采购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阳市海阳路83号邮箱:hyjdzb@163.com电话:0535-3227778传真:0535-3229993联系人:孙奇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开户名称: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606021909200034058财务联系人:纪辛丽财务电话:0535-32277287.质疑方式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按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提出。7.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质疑函要求)。7.3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格式、内容应按照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制定的范本提交。7.4采购主体优先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系统提交行政裁决申请。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提出质疑,应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shandong.gov.cn)”,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云平台”中的【质疑管理模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0531-968123转4)。7.5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电话:0535-3256878采购人通讯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8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3227778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海阳市海阳路83号内办公301号8.重要提示8.1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质疑和投诉应载明具体明确的质疑投诉事项以及与事项相关的诉求、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一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8.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按一个包采购,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包含:1)204国道大窑路路口电警设备安装;2)204国道郭徐线路口电警设备安装;3)204国道火车站路口、嵩夼路口电警设备安装;4)204国道龙门架区间测速设备安装;5)210省道帝豪庄园路口电警设备安装;6)210省道与郭城路口电警设备安装;7)210省道区间测速(双向);8)210省道与石剑村路口电警设备安装;9)G204国道与聚富街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警设备安装。三、施工要求:1、供应商须详细了解项目特性并勘查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勘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2、成交供应商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特殊施工工艺,必须达到设计规范要求。项目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返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采购人将扣除成交供应商相关费用。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施工、保护及保修。4、本项目产品(材料)进场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若产品(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禁止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规定以及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进行施工;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确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工作责任人。6、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及安防等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施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立即处理并解决问题。四、其他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国家确定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含附件),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必须与成交响应文件中承诺一致,认真履行项目部岗位职责,无充分理由不得缺勤和请假。如遇到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部人员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更换人员的资历和工作经验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项目部的人员配备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项目部人员分工等内容。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在响应文件中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等内容。4、产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国家标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主要产品(材料)的规格、技术指标、材质、制造商产地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在响应文件中制定详细的保修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服务承诺、保修服务响应措施等内容。五、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在交易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5“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施工内容。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2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3.3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3.5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实质性要求。4.其它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邀请函(2)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新增提问”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磋商文件的理解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供应商自负。6.2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复为准。6.3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答疑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责任自负。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发布。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答疑文件而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答疑文件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制作。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7.4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供应商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课件进行学习制作电子响应文件。9.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0.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网上上传且磋商现场系统可以读取的电子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按要求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11.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若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与磋商文件相关要求不一致,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该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报价。11.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网上上传且磋商现场系统可以读取的电子响应文件)。11.4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2.报价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产品(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风险费、运输损耗、采保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13.供应商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格式。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所报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施工和服务,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等。15.磋商保证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9】40号文规定,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D响应文件的提交18.迟交的响应文件18.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18.2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应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更正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1供应商在上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9.2如果要重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将之前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撤销方可重新上传。19.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到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时间和网络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E磋商、报价、成交20.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3)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付款方式、工期、质量保修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的或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的;(6)未按规定报价,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7)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同一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主要产品(材料)型号规格等;(10)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12)规费、税金以及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其它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未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计取的;(13)未按磋商文件报价或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存在漏项缺项的;(1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即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2.参与同一个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相同)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5)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6)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3.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或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24.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24.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24.3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原则: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4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5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4.6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7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4.8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4.9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5.磋商程序25.1磋商会议在烟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二评标室(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进行。25.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评审过程中的澄清、磋商及多轮报价等需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答复或操作的过程,时间设定均为自磋商小组发出起10分钟。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时刷新),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一直在线等候(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列明),规定时间内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进行多轮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做解答的视为认同评审结果且磋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评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多轮报价的,系统将默认为以响应文件中上一轮的报价为其最终报价。)注:第二轮报价若有调整,合同签订时须提供一份综合单价同比价例调整报价清单。25.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一直保持在电脑前,针对评审专家在线提出的需要澄清、质疑时,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认同评审结果。25.3.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对澄清的答复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为准,并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3.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5.3.4采购人将只对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进行独立综合评分。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2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独立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排序。25.8所有供应商报价虚高、远远高于磋商小组集体商定的合理价格的,经磋商小组集体商定,可重新进行磋商。26.评分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分数备注1报价30分评审基准分:30分。评审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评审基准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2技术部分(70分)总体概述10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可行、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措施9分施工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质量措施得力,有季节性施工保证方案及保障措施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专项方案)9分措施先进、合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规范正确,有具体完整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齐全、预案可行(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等)符合规范要求;有明确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含防尘、降噪等),措施到位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8分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的,得8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分机械设备品种齐全、数量充足,搭配合理,满足工程需要的,得8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解决方案9分对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表述;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9分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能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提前工期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及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8分有完整的质量体系,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有针对本工程的通病治理措施的,得8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3节能环保加分报价评分项节能环保报价加分标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若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给予其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分值5%的加分。技术评分项节能环保技术加分标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若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给予其节能、环保产品技术总分值5%的加分。注:1、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7.磋商纪律27.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7.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磋商情况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7.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2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8.成交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打分项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8.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29.成交通知书29.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29.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通知未成交结果。29.4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并于合同签订的两日内送交采购代理机构贰份纸质合同,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电子版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如成交供应商不缴纳成交服务费或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人将认定其拒签合同,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30.4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0.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31.成交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32.供应商有第20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3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34.解释权34.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4.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本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磋商文件冲突)合同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20年月日合同条款(采购人名称)所需,(项目名称)经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以(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甲方确定,(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二、施工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本工程适用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且对于同一标准、规范应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布者为准。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执行要求最为严格且对甲方最有利的标准、规范。2.工程质量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四、合同金额1.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乙方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据实结算。综合单价为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产品(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风险费、运输损耗、采保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签约合同价:(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大写)(¥元);(4)暂列金额:(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六、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财政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八、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甲方应支付剩余合同款。九、项目验收1.工程交付使用前,由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如工程需要检测,则由甲方委托检测单位,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处理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验收组共同验收,工程及设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当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4.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5.乙方须配合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十、分包与转让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一、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二、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1日,应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分包或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4.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乙方认可甲方有权自应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海阳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4.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5.成交通知书;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十六、其他约定事项1.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及管理中所用水、电、机械等均由乙方负责。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如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3.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6.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十七、合同附件(若有多个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工程内容及数量;2.工程概算表;3.履约验收标准;4.绩效评价方案及指标;5.......采购人: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附件格式1:响应函(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并参加磋商。为此:1、我单位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需分包填写)。3、我单位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磋商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我单位(提供或未提供)的产品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称)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后附)。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格式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民币元)工期质量保修期备注大写:小写: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职务:供应商全称(盖章):注: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2.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3.本表需按包填写(如有)。附件格式3:工程量报价格式(以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格式为准)附件格式4: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在评审时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节能认证证书(含附件)原件优惠加分,若没有提供认证证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4.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附件格式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在评审时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含附件)原件优惠加分,若没有提供认证证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环保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4.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附件格式6: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4………………………合计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投报相关产品,供应商应提交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含附件)原件并按要求格式填报本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4.政府强制节能产品不予以加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3服务器HJ2507网络服务器A02010104台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8网络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9计算机工作站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99其他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设备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3热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499其他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HJ2517扫描仪3A020202投影仪HJ2516投影仪4A020201复印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5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6A020210文印设备A02021001速印机HJ472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HJ2532轻型汽车8A020305乘用车(轿车)A02030501轿车HJ2532轻型汽车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HJ2532轻型汽车9A020306客车A02030601小型客车HJ2532轻型汽车10A020307专用车辆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HJ2532轻型汽车11A020523制冷空调A02052301制冷压缩机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11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12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空气调节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HJ2535房间空气调节器A02061808热水器HJ/T362太阳能集热器13A020619照明设备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HJ2518照明光源14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104木制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199其他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17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205木制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299其他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18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399其他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19A0604沙发类A060499其他沙发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0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503金属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599其他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1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602金属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2A0607屏风类A060701木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3A060804水池HJ/T296卫生陶瓷24A060805便器HJ/T296卫生陶瓷25A060806水嘴HJ/T411水嘴26A0609组合家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7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8A0699其他家具用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9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HJ2546纺织产品1、报价二轮报价表序号名称报价方式单位组成个数上次报价本次报价小计1投标总价无11518033.631518000.001518000.00供应商承诺:供应商盖章:青岛证,翰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11日2、未中标原因经评审合格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元)综合得分1青岛鸿瀚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518000.0095.332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36018.1891.323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42000.0089.864江苏博思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1523000.0088.73青岛鸿瀚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获得中标资格。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博思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评分项得分偏低,未获得中标资格。3、评委费支付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烟台市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11月11日A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26-A项目名称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547460.04元中标金额1518000.00元评审地点烟台市域范围内就近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0时15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许玉兴400.001/400.00李忠400.00///400.00合计总计800.00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厂4、业绩本项目不适用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岛鸿瀚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791.7821万元,资产总额为612.0312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岛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行业。海阳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为“预采购”,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502000126项目名称: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采购人: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磋商注意事项各潜在供应商: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磋商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common-list.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含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否则将无法上传,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2、请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的高清扫描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以后,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3、供应商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多轮报价等,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提交资料。4、请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响应文件有所列内容之一、经磋商小组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响应或废标处理。5、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工期、质量保修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商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6、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磋商。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议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孙奇联系电话:0535-3227778谢谢合作!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本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对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采购内容: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二、有关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付款方式:预算指标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发票、验收报告单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0%,项目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支付剩余款项。3、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令始60个日历天内完工。4、质量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起3年(含软件及硬件),其中灯杆与基础(含紧固件、连接件、预埋件及其它辅件)的保修期为20年。三、有关说明3.1成交供应商须完成磋商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产品(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风险费、运输损耗、采保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3.3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图纸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4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服务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服务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3.5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6质量及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8采购预算:¥1547460.04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肆万柒仟肆佰陆拾元零肆分)。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3.9供应商凡对本次投标提出的询问须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复为准,供应商自行查看和下载,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10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交纳成交服务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31.成交服务费。3.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1.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www.creditsd.gov.cn)。3.1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1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1.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采购议程安排:4.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售价: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电子版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4.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4.3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腾讯会议ID号:193705821,入会时将名称改为供应商全称或简称,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法获取潜在供应商名单,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最新发布公告及澄清答疑,未及时关注或响应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地点:烟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5.电子标要求: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common-list.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宋工,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5.3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4下载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5.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磋商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5.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5.7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8磋商评审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操作。5.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并解密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单后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开标过程中用于磋商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5.10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6.联系方式:6.1采购人: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8号联系人:祁建平电话:0535-32568786.2采购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阳市海阳路83号邮箱:hyjdzb@163.com电话:0535-3227778传真:0535-3229993联系人:孙奇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开户名称: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1606021909200034058财务联系人:纪辛丽财务电话:0535-32277287.质疑方式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按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提出。7.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质疑函要求)。7.3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格式、内容应按照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制定的范本提交。7.4采购主体优先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系统提交行政裁决申请。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提出质疑,应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shandong.gov.cn)”,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云平台”中的【质疑管理模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0531-968123转4)。7.5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电话:0535-3256878采购人通讯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8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3227778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海阳市海阳路83号内办公301号8.重要提示8.1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质疑和投诉应载明具体明确的质疑投诉事项以及与事项相关的诉求、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一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8.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海阳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按一个包采购,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包含:1)204国道大窑路路口电警设备安装;2)204国道郭徐线路口电警设备安装;3)204国道火车站路口、嵩夼路口电警设备安装;4)204国道龙门架区间测速设备安装;5)210省道帝豪庄园路口电警设备安装;6)210省道与郭城路口电警设备安装;7)210省道区间测速(双向);8)210省道与石剑村路口电警设备安装;9)G204国道与聚富街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警设备安装。三、施工要求:1、供应商须详细了解项目特性并勘查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勘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2、成交供应商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特殊施工工艺,必须达到设计规范要求。项目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工程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返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采购人将扣除成交供应商相关费用。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施工、保护及保修。4、本项目产品(材料)进场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若产品(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禁止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规定以及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进行施工;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确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工作责任人。6、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及安防等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施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立即处理并解决问题。四、其他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国家确定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含附件),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必须与成交响应文件中承诺一致,认真履行项目部岗位职责,无充分理由不得缺勤和请假。如遇到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部人员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更换人员的资历和工作经验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项目部的人员配备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项目部人员分工等内容。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在响应文件中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等内容。4、产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国家标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主要产品(材料)的规格、技术指标、材质、制造商产地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在响应文件中制定详细的保修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服务承诺、保修服务响应措施等内容。五、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在交易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5“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施工内容。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2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3.3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3.5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实质性要求。4.其它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邀请函(2)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新增提问”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磋商文件的理解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供应商自负。6.2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复为准。6.3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答疑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责任自负。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发布。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答疑文件而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答疑文件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制作。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7.4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供应商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课件进行学习制作电子响应文件。9.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0.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网上上传且磋商现场系统可以读取的电子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按要求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11.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若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与磋商文件相关要求不一致,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该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报价。11.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网上上传且磋商现场系统可以读取的电子响应文件)。11.4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2.报价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产品(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风险费、运输损耗、采保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13.供应商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格式。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所报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施工和服务,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等。15.磋商保证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9】40号文规定,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D响应文件的提交18.迟交的响应文件18.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18.2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应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更正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1供应商在上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9.2如果要重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将之前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撤销方可重新上传。19.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到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时间和网络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E磋商、报价、成交20.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3)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付款方式、工期、质量保修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的或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的;(6)未按规定报价,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7)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同一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主要产品(材料)型号规格等;(10)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12)规费、税金以及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其它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未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计取的;(13)未按磋商文件报价或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存在漏项缺项的;(1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即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2.参与同一个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相同)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5)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6)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3.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或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24.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24.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24.3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原则: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4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5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4.6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7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4.8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4.9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5.磋商程序25.1磋商会议在烟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二评标室(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进行。25.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评审过程中的澄清、磋商及多轮报价等需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答复或操作的过程,时间设定均为自磋商小组发出起10分钟。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时刷新),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一直在线等候(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列明),规定时间内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进行多轮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做解答的视为认同评审结果且磋商小组有权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评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多轮报价的,系统将默认为以响应文件中上一轮的报价为其最终报价。)注:第二轮报价若有调整,合同签订时须提供一份综合单价同比价例调整报价清单。25.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一直保持在电脑前,针对评审专家在线提出的需要澄清、质疑时,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认同评审结果。25.3.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供应商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对澄清的答复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为准,并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3.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5.3.4采购人将只对实质上符合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进行独立综合评分。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2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独立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排序。25.8所有供应商报价虚高、远远高于磋商小组集体商定的合理价格的,经磋商小组集体商定,可重新进行磋商。26.评分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分数备注1报价30分评审基准分:30分。评审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评审基准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2技术部分(70分)总体概述10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可行、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措施9分施工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质量措施得力,有季节性施工保证方案及保障措施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专项方案)9分措施先进、合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规范正确,有具体完整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齐全、预案可行(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等)符合规范要求;有明确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含防尘、降噪等),措施到位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8分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的,得8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分机械设备品种齐全、数量充足,搭配合理,满足工程需要的,得8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解决方案9分对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表述;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9分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能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提前工期的,得9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及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8分有完整的质量体系,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有针对本工程的通病治理措施的,得8分,每存在一项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5分,最低扣至0分。本项未在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不得分。3节能环保加分报价评分项节能环保报价加分标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若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给予其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分值5%的加分。技术评分项节能环保技术加分标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含附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若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给予其节能、环保产品技术总分值5%的加分。注:1、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行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7.磋商纪律27.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7.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磋商情况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7.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2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8.成交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打分项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8.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29.成交通知书29.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29.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通知未成交结果。29.4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并于合同签订的两日内送交采购代理机构贰份纸质合同,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电子版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如成交供应商不缴纳成交服务费或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人将认定其拒签合同,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30.4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0.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31.成交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32.供应商有第20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3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34.解释权34.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4.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本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磋商文件冲突)合同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20年月日合同条款(采购人名称)所需,(项目名称)经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以(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甲方确定,(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二、施工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本工程适用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且对于同一标准、规范应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布者为准。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执行要求最为严格且对甲方最有利的标准、规范。2.工程质量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四、合同金额1.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乙方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据实结算。综合单价为完成本项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产品(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风险费、运输损耗、采保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签约合同价:(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大写)(¥元);(4)暂列金额:(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六、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财政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八、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甲方应支付剩余合同款。九、项目验收1.工程交付使用前,由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如工程需要检测,则由甲方委托检测单位,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处理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验收组共同验收,工程及设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当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4.工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安全隐患整改 电警设备安装 测速设备安装 信号灯及电警设备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