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中标结果公示(山东大学2025)
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DJDHD20250291-Z076(招标文件编号:SDJDHD20250291-Z076)
二、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韦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曹丰路299号
中标(成交)金额:18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苏州韦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
韦博
MTS等
2套
94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科研仪器设备自选专家)段琪庆、刘敬兵、尹茜、夏继梅、曹弘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40%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92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苏州韦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联系方式:0531-88365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
联系方式:肖明坤15552565456、16606356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明坤
电 话: 15552565456、166063563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地质勘探、钻采及人工地震仪器
采购单位
山东大学
行政区域
济南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4:26
评审专家名单
(科研仪器设备自选专家)段琪庆、刘敬兵、尹茜、夏继梅、曹弘毅
总中标金额
¥18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明坤
项目联系电话
15552565456、16606356351
采购单位
山东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1-88365560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明坤15552565456、16606356351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告附件.zip
二、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东大学(单位名称)的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韦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7303.78万元,资产总额为6392.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韦博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表说明:非中小微企业,不需填写此表。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DJDHD20250291-Z076采购人:山东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公开招标文件三、电子投标文件编写四、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五、开标与评标六、授予合同七、相关费用八、质疑九、保密和披露十、解释权十一、其他第三章评分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附件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开标一览表附件四:报价明细表附件八:业绩一览表附件九: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附件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部分)附件十一: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诚信廉政承诺书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及山东大学采购管理规定,保证在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2.不以各种名目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请客、送礼、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回扣和行贿等。3.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审查及采购过程的照顾。4.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相关人员获取影响项目公平、公正的信息。5.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6.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7.中标后,不向采购人及工作人员赠送感谢费、好处费等。8.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及手段进行违规、违纪、违法活动。9.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10.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11.主动接受、配合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单位签章后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第一章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JDHD20250291-Z076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预算金额:196.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购置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2套,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内容详见电子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方式:项目采用电子标。潜在供应商需登录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网站(http://www.cgw.sdu.edu.cn)进行预注册,完成预注册后,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进行采购项目信息填报,审核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山东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CA通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大学采购网发布。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5.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潜在投标人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数字证书(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签章及加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详细操作说明见山东大学采购网-资料下载-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件;6.上传的技术指标附件仅作为参考,最终以电子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为准。7.重要说明:1)运行环境要求:推荐使用IE10和以上的版本浏览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需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和解密等操作。(CA办理及续期地址:http://www.softnsign.com/zhaobiao.do)。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投标人投标工具软件,并通过瞬速投标工具软件下载、安装CA证书驱动、CA签章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cgw.sdu.edu.cn/u/cms/www/202001/tbrjzz.rar)。4)澄清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澄清答疑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详见山东大学采购网(www.cgw.sdu.edu.cn)--资料下载--《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件。6)潜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前,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如果通过操作手册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转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大学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联系方式:0531-88365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联系方式:肖明坤15552565456、166063563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明坤电话:15552565456、16606356351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单位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1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项目2项目编号:SDJDHD20250291-Z0763采购人:山东大学联系方式:0531-88365560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肖明坤联系电话:15552565456、16606356351邮箱:sdzxzb88@163.com5资金来源:已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6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按公开招标公告指定的网站,查询投标单位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时,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本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投标单位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内容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7提交疑问时间: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提交疑问方式:发电子邮件至sdzxzb88@163.com(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邮件主题为“XX公司关于XX项目的疑问”,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8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变更),澄清或者修改(变更)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变更)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站发布通知,投标单位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领取方式: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答疑、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电子投标文件9“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单位须知”第9条。10“投标报价”详见“投标单位须知”第10条。11电子签章:根据公开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规定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具体操作详见:山东大学采购网(http://www.cgw.sdu.edu.cn)-资料下载-山东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件。12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单位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序号内容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13投标保证金金额:无14投标有效期: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5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使用CA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及评标16开标时间: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806会议室。17需要核验的证明材料原件:无18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提出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授予合同20投标单位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相关费用21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40%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序号内容21取。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公司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开户账号:37001850908050156135行号:105471000013其他22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23质保:A.质保期:3年B.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到质保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一次现场全面检查(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问题应负责解决。C.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提供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或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维修响应一般情况下4-8小时,终身维修。一般问题应在1周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1月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相应损失。D.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定期回访用户。E.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列明质保期满后的各项收费标准,需购买的附件和零配件的价格应按主机合同的折扣率给予优惠。F.仪器中的软件享受终身升级(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G.投标人承诺中标后5年内提供一次中标设备全流程搬迁服务,包含设备拆卸、防护包装、专业化运输、安装调试、搬迁前后的性能参数检测等,并保证搬迁后设备性能符合要求。(该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合同额80%、序号内容24有效期6个月)后付款8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支付20%。25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26本次采购为电子标,投标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后投标单位应保持通讯正常,并系统在线,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答疑说明或补正。27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6.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关于投标报价详细要求见投标须知正文10.1条。28本采购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9安装验收:A.设备验收由专家组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联合在山东大学进行,验收条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支付中标(成交)货款的依据。B.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户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用户负责如电源、地线、温度和湿度设备、静电和防尘设备等安装场地的准备。C.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提供各种文档资料和中文电子版说明书以及调试仪器所需要的工具。D.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派专门人员将仪器安装并调试好,达到说明书技术指标的要求。30培训:A.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对用户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能掌握有关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要求。B.及时提供相关领域新技术与新信息,终生提供相关实验室技术咨询(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序号内容31其他条款:/32核心产品: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多家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品牌均相同的,属投报相同品牌产品,按下列规定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报价低、技术条款响应得分高、售后服务得分高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单位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3踏勘现场:无需踏勘34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投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以下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与投标或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报的,均属于无效投标。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35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序号内容36本公开招标文件中标注有“★”号条款的,是关键的实质性条款,未响应该实质性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38电子标重要提示1、投标单位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单位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电子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给响应文件加密的CA进行解密操作。一个CA在制作响应文件到评审结束期间,仅能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办理多个CA,因携带错误或日程冲突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开评标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单位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电脑环境更换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4、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及山东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投标操作手册的要求制作、签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预览自检,制作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请登陆系统,点击帮助信息,与工作人员联系。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问题响应及解决时间,提早上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带来的风险及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单位可不到现场参与开评标,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演示程序(如有)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山东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投标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在系统通序号内容38知栏目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转239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待故障解除后继续评标工作。3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开标会议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系统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报价,所有投标单位须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系统在线签到(未按要求签到的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按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处理,不再参与本项目的开标及评审。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3、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单位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系统平台限时在线发送澄清;4、评审期间,请各投标单位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序号内容38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重要提示:投标单位应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5、山东大学电子标系统硬件配置要求:内容要求说明推荐使用浏览器IE10和以上的版本浏览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要求IE10以上内核版本。IE11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www.cgw.sdu.edu.cn/zb/plugs/ie/ie11_setup.exeCA数字证书参加电子招投标需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和解密等操作。详情请参考:http://www.cgw.sdu.edu.cn/zb/zlxz/11599.chtml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并通过瞬速投标工具软件下载、安装CA证书驱动、签章软件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www.cgw.sdu.edu.cn/zb/plugs/tbkhd/tbkhd.msi其他要求网络畅通。安装了阅读和编辑文档所需的OfficeWord\\Excel等办公软件。需要具有耳麦、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输出设备。附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投标单位须知正文一、说明1.采购人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3项。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4项。3.合格投标单位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6项。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二、公开招标文件5.公开招标文件组成本公开招标文件由公开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6.公开招标文件答疑6.1已依法领取了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认为电子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问题,可要求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要求澄清的投标单位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并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前附表所述时间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予以答复。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2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答疑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投标的截止时间和日期。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7.公开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变更),澄清或者修改(变更)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变更)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站发布通知,投标单位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日期。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7.3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内进行发布,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系统查看“澄清答疑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分为“说明性澄清”、“修改招标文件澄清”两种答疑情况,若为“说明性澄清”,投标人需根据补充性说明和解答内容制作投标文件,无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为“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需要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并依据最新的澄清文件去制作投标文件。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7.4因潜在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造成的潜在风险,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三、电子投标文件编写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8.1投标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8.2除公开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包括证明文件、报价表、商务文件、技术文件。9.1证明文件9.1.1资格证明文件(1)诚信廉政承诺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注:若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授权代理人的姓名、单位,时间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见附件);(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A)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投标人:(1)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5)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B)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C)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1)-(8)不合格的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公章可加盖鲜章扫描上传或使用电子签章(电子公章)。9.1.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1)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2)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投标单位向一家或者多家监狱企业分包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3)投标单位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投标单位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9.1.3其它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9.2报价表(1)投标函(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见附件);(4)质保期外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见附件)。9.3商务文件(1)山东大学设备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见附件);(2)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明细表(见附件);(3)业绩一览表(见附件),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4)投标单位概况表;(格式自拟);(5)优惠条款: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款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6)信誉证书扫描件(如果有);(7)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4技术文件(1)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见附件);(2)货物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扫描件(资料为英文或其他非中文语言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本。投标单位修改、遮掩、涂改原始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翻译本谋取中标的,采购人可将其上报主管部门);(3)配置明细表;(4)整套设计方案;(5)安装调试方案;(6)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7)质量保证措施;(8)培训方案;(9)紧急故障处理预案;(10)售后服务能力;(11)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备注:1)附件中无格式文档的,投标单位可自定文档格式以制作本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内容。2)投标单位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中“电子投标文件构成”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制混乱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10.投标报价★10.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币种:国产产品为人民币;国产设备报价内容包括设备(含配套软件)、配件、运杂费、保险费、安装(含辅材)、调试、耗材、安全防护、验收、检验、培训、升级服务、售后服务、保修、硬件配套费用、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所列所有配置及相关服务,以及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税、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采购条件,不得在中标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10.1.1国产产品应为含税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均被拒绝。10.2投标单位限报一种方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作出优惠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单位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优惠不予认可。11.电子投标文件编写11.1投标单位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公开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过程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11.3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9款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4投标单位须如实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所投产品技术指标。投标单位不得复制、粘贴公开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响应一览表中的参数及要求作为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认定。11.5投标单位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扫描件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为不响应,★条款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条款按负偏离进行处理。11.6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描述与产品制造商的产品宣传彩页或制造商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不一致的或因制造商官方网站更新产品资料滞后造成不一致的,应当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11.7重要技术条款(#条款)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扫描件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否则该条款视为“不响应”,按负偏离进行处理。注: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中“备注”一栏标注该佐证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以便评委评审。11.8关键技术条款(★条款)需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文献或产品使用手册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资料扫描件作为佐证(技术要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提供佐证),否则该条款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注: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中“备注”一栏标注该佐证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以便评委评审。11.9投标单位提供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如有关货物/服务的技术部分)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或中英文对照,在解释电子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若投标单位的中文翻译本与外文版明显不符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认定。11.10为合理节约评标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单位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单位须对照公开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或商务条款)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响应,如未按“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的格式要求,在投标单位响应中“技术规格指标”一栏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指标响应情况,未填写部分如为★技术条款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其他技术条款按负偏离进行处理。12.电子投标文件签署公开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带“盖章”字样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可加盖鲜章扫描上传也可使用电子签章)或与公章同等法律效力的单位印鉴(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可将整页内容打印签字后上传原件扫描件、也可进行电子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按格式规定签署电子投标文件,未按公开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13.电子签章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1项。14.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2项。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4项。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电子投标文件提交17.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17.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5项。17.2投标单位代表必须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CA通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因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18.电子投标文件不予接受的情况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19.电子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19.1投标单位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2投标单位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需符合山东大学电子标的要求。19.3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报价。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6项。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0.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主持开标会议。(1)投标单位通过网络终端设备远程参加开标会议。登录“山东大学采购网”的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对应的招标项目,所有投标单位须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行在线签到;(2)截至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3)投标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4)询问投标单位代表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是否有异议;(5)开标会议结束。20.3截至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4投标单位代表对开标会议有异议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5注意事项: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37项。20.6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2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2.评标原则22.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2.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22.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4保密性原则: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单位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23.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电子投标文件满足公开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包括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24.初步评审24.1电子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依法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从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24.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公开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4.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公开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公开招标文件格式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有);3)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超过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5)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6)投标单位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投标单位要求的付款方式、质保期(保修期)及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等明显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填写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8)不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带★号实质性条款的;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10)未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签到(系统原因除外);12)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无法读取的;13)不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4对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单位在系统中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24.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8投标单位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单位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9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综合评审。合格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不继续评标。25.综合评审25.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报价低、技术条款响应得分高、售后服务方案得分高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在前的一个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单位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投标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单位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27.1为有助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单位询问。投标单位有义务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单位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投标单位未实质性响应投标。27.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采购人也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承诺给予采购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8.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28.1如出现有效投标的投标单位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28.2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开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公开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公开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废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将予以废标:1)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2)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者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法律、法规及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30.串标投标单位出现串标或影响招标的违法行为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投标单位应予以赔偿。3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单位恶意串通投标:(1)投标单位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单位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单位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3)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6)投标单位之间商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授予合同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大学采购网同时发布。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公开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32.2公开招标文件、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相关费用本项目招标相关费用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22项。八、质疑33.质疑提出与答复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投标单位有权对自身的权益进行维护,根据如下:33.1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书面形式指纸质形式)。质疑函接受的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与招标公告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地址相同。33.2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质疑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3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4投标单位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3.5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投标单位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单位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单位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单位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单位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单位;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投标单位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9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33.10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九、保密和披露34.保密和披露投标单位自领取公开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解释权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公开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十一、其他需对“投标单位须知”正文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内容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分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每位评委应对所有通过初步审查并实质上响应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以下称为有效投标单位)进行逐项评分。序号评审部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价格部分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电子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报价权重(30%)х1002技术部分技术条款响应32分对照《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的要求,对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条款响应评审。技术参数条款,符合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满分32分;技术参数中每出现1条#技术规格指标未完全满足或负偏离的扣2分,技术参数中每出现1条普通技术规格指标未完全满足或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整套设计方案12分根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的、详细的整套技术方案进行评审(①设计理念与项目特点适应度②设计方案③所投设备的整体性能);理念与项目特点相适应,设计方案完善,整体性能符合项目需要,得满分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出现一处弱势或不足扣1分。安装调试方案8分根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①交付时间节点②配送安装方案③调试方案④现场服务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分工方案);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内容完整全面,得满分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不完整,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3分根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本项目①重点分析②难点分析③解决方案进行评审;重点、难点描述清晰、详细、分析准确、理解全面,解决方案完善、有针对性,得满分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不完整,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质量保证措施4分根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①安装质量保障措施②调试质量保障措施③备品备件质量保证措施④整体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全面、保证措施健全、有针对性、提醒完善,得满分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不完整,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培训方案3分根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①培训方案可保障操作人员能够掌握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技能②培训形式多样化、授课计划灵活符合校方实际情况③培训内容祥实、能够使不同培训对象快速掌握培训内容)。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内容完整全面,得满分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不完整,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紧急故障处理预案2分根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进行评审(①综合考虑设备在使用当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故障情况②针对各种故障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处理预案内容完整,全面、解决方案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满分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不完整,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售后服务能力6分根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计划方案及解决问题的方案②完整的备品备件库筹划方案③按照设备的用途及整体状况设置定期回访方案)。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全面、有针对性,得满分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出现一处瑕疵或不完整,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100分注:1、评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2、近三年是指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精确到月。3、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报价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条款响应得分高、售后服务方案得分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单位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说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投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规定使用强制节能产品的或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详见附件十一的格式3,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含此类产品的单价、数量及全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占总报价的权重),并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根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未提供财库〔2019〕9号文要求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及附件十一的格式3: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的,不给予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若未在品目清单中明确需执行优惠政策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3)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投标单位报价×(1-5%)4)非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5%的评审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扣除按认证产品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进行计算:价格扣除公式:评审价格=投标单位报价×(1-5%×节能、环境标志等属于优先采购的认证产品价格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2、小微企业1)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需扣除,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划分标准,行业为工业当中的制造业;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投标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价格扣除的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报价×90%,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2)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投标单位向一家或者多家监狱企业分包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政策执行。2)投标单位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允许投标单位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5、单价招标的项目中具有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权重计算方式:以具有节能、环境标志的产品的单价之和与全部单价之和计算其权重;全部产品为小微企业产品的,按价格的10%扣除。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2套,用于隧道地震波超前地质预报领域,能够实现纵波波场、横波波场的矢量激发,保证地震波场的大能量可控激发,实现不良地质体的远距离探测。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6.00万元。投标人不得对所投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二、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要求山东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采购人要求(用户填写)投标人(供应商)响应(投标人/供应商填写)配置序号配置名称详细技术参数要求数量数量应答技术规格指标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备注/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1总体功能要求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能够实现在隧道复杂环境中自主工作,电磁激振器可以自由旋转,并在控制器控制下产生不同频率与能量的地震纵横波信号,为隧道地震波法超前预报提供高质量地震数据。1、装置由电磁可控震源台体、功率放大单元、集成控制单元、自主移动平台等关键部件组成,可实现隧道超前预报所需纵、横波地震波场的矢量激发。2、具备多种激振模式,包括伪随机激振、正弦激振、自定义编2套1总体功能要求码激振等,支持单次、连续、扫频等多种方式。3、能够适应隧道使用环境,具备可拆装组合、灵活布设、防水防尘等特点,可适用于隧道掌子面、隧道边墙等位置。2套2电磁可控震源装置#1、震源激振力:≥1000N。#2、激振频率范围:3Hz~1500Hz。3、激震加速度:≥3g。4、激震部件最大位移:≥10mm(p-p)。5、功率放大单元#5.1最大功率:≥2kVA;最大输出电压:≥100V;最大输出电流:≥20A。5.2带宽:DC~20kHz。5.3谐波失真度:≤0.5%(tp);转换效率:≥90%。5.4能实时监控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等数据。5.5具有完善的报警及保护措施,包括过电压、过电流、过热保护等。6、冷却系统要求:采用自然风冷或强制风冷。7、耦合装置:能够将震源与激振介质面良好耦合,保证激振能量有效传递至激振介质。#8、支持纵波独立激发、横波独立激发。2套3集成控制系统1、输入通道:≥4个;电压输入范围:±10V;具备输入过压保护功能。2套3集成控制系统2、输出通道数:≥2通道;最大输出电压:±10V。3、适配电压、ICP加速度传感器等。#4、支持自定义编码功能,能够将采集到的震动信号复现;支持多种激振信号的编辑与调制,包括伪随机激振信号、正弦扫频激振信号、冲击激振信号等。5、支持FFT/IFFT实时频谱编辑,支持激振信号的保存与读取。2套4隧道全地形移动平台1、能够实现震源、功放、控制器等单元的集成搭载,具备独立供电接口。2、具备自主导航功能,可实现自主巡航。3、采用电驱履带底盘,可在隧道内灵活移动,具备爬坡、越障、防尘防水等能力。#4、最高时速:≥10km/h;最大爬坡角:≥30°;越障高度:≥300mm;载重能力:≥150kg。#5、具有电磁可控震源台体搭载模块,可实现震源台体高度、距离、角度的自动调整控制,调整高度≥30cm;水平距离≥30cm;角度≥30°。2套山东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序号名称采购人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响应1成交价人民币2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合同额80%、有效期6个月)后付款8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支付20%。4安装验收A.设备验收由专家组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联合在山东大学进行,验收条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支付中标(成交)货款的依据。B.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户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用户负责如电源、地线、温度和湿度设备、静电和防尘设备等安装场地的准备。C.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提供各种文档资料和中文电子版说明书以及调试仪器所需要的工具。D.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派专门人员将仪器安装并调试好,达到说明书技术指标的要求。5培训A.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对用户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能掌5培训握有关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要求。B.及时提供相关领域新技术与新信息,终生提供相关实验室技术咨询(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质保A.质保期:3年B.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到质保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一次现场全面检查(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问题应负责解决。C.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提供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或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维修响应一般情况下4-8小时,终身维修。一般问题应在1周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1月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相应损失。D.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中标(成交)后定期回访用户。E.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列明质保期满后的各项收费标准,需购买的附件和零配件的价格应按主机合同的折扣率给予优惠。F.仪器中的软件享受终身升级(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G.投标人承诺中标后5年内提供一次中标设备全流程搬迁服务,包含设备拆6质保卸、防护包装、专业化运输、安装调试、搬迁前后的性能参数检测等,并保证搬迁后设备性能符合要求。(该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第五章合同格式一、签定合同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采购合同。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4.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国内设备)。设备家具采购合同订立合同双方:项目编号:合同编号:购货单位:山东大学,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日期: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一、采购货物清单:品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售后服务交货时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质量技术标准:合同及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指标等,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三、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山东大学,交(提)货办法和费用:一切运杂费由乙方承担。四、质量检验标准及验收办法:质量检验标准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指标等执行。设备验收由专家组和中标人联合在山东大学进行。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要求:。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七、甲方权利义务责任:(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后日内付款,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延期超过一个月,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总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2)违约: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迟延交付,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延迟交货日内,未按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八、乙方权利义务责任:(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2)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乙方应当支付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交付货物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4)货物包装应符合合同约定,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验货;(5)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取回货物,并负担运输费用;逾期取回的,应支付甲方代管期间实际支付的合理支出费用;(6)因乙方原因错发货物,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损失风险:货物在验收前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后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十、保修与维修培训等售后服务:详见第一条或附件相关内容。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并就协商一致的内容订立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共有份附件,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山东大学乙方: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busine}甲方用户代表(签字):business.thir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账号:开户账号:银行:银行: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公章):{busi乙方业务主管部门(盖章):{busin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可控震源矢量激发装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