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 血液透析机 血滤双泵机中标结果公示(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
温州市本级 | 体外循环设备
_、项目编号:ZJCT-20251010-01C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543000(元)
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幢16层16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
血液透析机
威力生
W-T2008-B
5
80000
2
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
血滤双泵机
威力生
W-T6008S
1
14300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献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缪妙,黄玮玮,孔秋雁,蔡志翔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
51.0
52.0
50.0
49.0
52.0
50.8
35.0
85.8
1
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0.0
51.0
47.0
47.0
50.0
49.0
31.15
80.15
1
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7.0
57.0
56.0
54.0
59.0
56.6
23.37
79.97
1
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47.5
48.5
47.5
47.5
47.5
47.7
23.5
71.2
标项1
十_、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标准收取的8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1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11105
质疑联系人:秦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1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敏敏、张昕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4324804、0577-88988856
质疑联系人:王瑀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8823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3份)招标文件-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终稿).docx212.5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6M
中小企业声明函1.6M
(3份)招标文件-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终稿).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CT-20251010-01C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市本级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其他医疗设备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市本级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医用光学仪器,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医用内窥镜,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医器械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线设备,医用X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高能射线设备,核医学设备,医用射线防护材料和设备,医用射线监检测设备及用具,临床检验设备,药房设备及器具,体外循环设备,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假肢装置及材料,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低温、冷疗设备,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助残器具,骨科材料,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医疗设备零部件,宫内节育器,生命科学实验室专用设备,其他医疗设备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他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他回避专家回避原因阮肖晖其他王孝敏其他廖松柏其他陈璐其他金婷其他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ZJCT-20251010-01C)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1-0714:00:0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序号供应商名称单价(单价,元)总价(总价,元)1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121300(壹拾贰万壹仟叁佰元整)727800(柒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2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1700(壹拾万壹仟柒佰元整)610200(陆拾壹万零贰佰元整)3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2000(壹拾贰万贰仟元整)732000(柒拾叁万贰仟元整)4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90500(玖万零伍佰元整)543000(伍拾肆万叁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ZJCT-20251010-01C)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1-0714:00:0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3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4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ZJCT-20251010-01C)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1-0714:00:0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3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4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ZJCT-20251010-01C)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指标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1分,功能性指标偏离每项扣2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0.00-41.0034.0032.0039.0034.002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0.00-3.002.002.003.002.003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临床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产品得3分,一般产品得2分,较差产品的1分。0.00-3.002.002.003.002.004技术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5技术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运行成本较低的得3分;运行成本一般的得2分;运行成本较高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6商务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相同的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0.5分,最多3分。(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和价格,否则不计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503.003.003.007技术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弱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8技术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打分,保修期为5年的得0分,保修期每增加1年增加1分,本项最高3分。0.00-3.000.003.001.002.009技术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的0.5分;投标人提供清单并显著标识。0.00-1.000.000.000.000.0010技术提供产品带技术参数的彩页并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提供完整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0.00-2.002.002.002.002.00合计0.00-65.0047.5050.0057.0051.00专家(签名):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指标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1分,功能性指标偏离每项扣2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0.00-41.0034.0032.0039.0034.002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0.00-3.002.002.003.002.003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临床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产品得3分,一般产品得2分,较差产品的1分。0.00-3.002.002.002.002.004技术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5技术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运行成本较低的得3分;运行成本一般的得2分;运行成本较高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6商务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相同的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0.5分,最多3分。(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和价格,否则不计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503.003.003.007技术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弱的得1分;0.00-3.003.003.003.003.008技术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打分,保修期为5年的得0分,保修期每增加1年增加1分,本项最高3分。0.00-3.000.003.001.002.009技术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的0.5分;投标人提供清单并显著标识。0.00-1.000.000.000.000.0010技术提供产品带技术参数的彩页并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提供完整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0.00-2.002.002.002.002.00合计0.00-65.0048.5051.0057.0052.002/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指标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1分,功能性指标偏离每项扣2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0.00-41.0034.0032.0039.0034.002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0.00-3.002.001.003.002.003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临床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产品得3分,一般产品得2分,较差产品的1分。0.00-3.002.001.002.002.004技术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0.00-3.002.001.002.001.005技术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运行成本较低的得3分;运行成本一般的得2分;运行成本较高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6商务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相同的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0.5分,最多3分。(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和价格,否则不计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503.003.003.007技术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弱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8技术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打分,保修期为5年的得0分,保修期每增加1年增加1分,本项最高3分。0.00-3.000.003.001.002.009技术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的0.5分;投标人提供清单并显著标识。0.00-1.000.000.000.000.0010技术提供产品带技术参数的彩页并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提供完整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0.00-2.002.002.002.002.00合计0.00-65.0047.5047.0056.0050.003/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指标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1分,功能性指标偏离每项扣2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0.00-41.0034.0032.0039.0034.002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3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临床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产品得3分,一般产品得2分,较差产品的1分。0.00-3.002.001.002.001.004技术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0.00-3.002.001.001.001.005技术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运行成本较低的得3分;运行成本一般的得2分;运行成本较高的得1分。0.00-3.002.002.002.002.006商务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相同的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0.5分,最多3分。(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和价格,否则不计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503.003.003.007技术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弱的得1分;0.00-3.002.001.002.002.008技术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打分,保修期为5年的得0分,保修期每增加1年增加1分,本项最高3分。0.00-3.000.003.001.002.009技术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的0.5分;投标人提供清单并显著标识。0.00-1.000.000.000.000.0010技术提供产品带技术参数的彩页并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提供完整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0.00-2.002.002.002.002.00合计0.00-65.0047.5047.0054.0049.004/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指标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1分,功能性指标偏离每项扣2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0.00-41.0034.0032.0039.0034.002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0.00-3.002.002.003.002.003技术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临床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产品得3分,一般产品得2分,较差产品的1分。0.00-3.002.002.002.002.004技术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0.00-3.002.002.003.003.005技术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运行成本较低的得3分;运行成本一般的得2分;运行成本较高的得1分。0.00-3.002.002.003.002.006商务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相同的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0.5分,最多3分。(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和价格,否则不计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0.00-3.001.503.003.003.007技术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弱的得1分;0.00-3.002.002.003.002.008技术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打分,保修期为5年的得0分,保修期每增加1年增加1分,本项最高3分。0.00-3.000.003.001.002.009技术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的0.5分;投标人提供清单并显著标识。0.00-1.000.000.000.000.0010技术提供产品带技术参数的彩页并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提供完整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0.00-2.002.002.002.002.00合计0.00-65.0047.5050.0059.0052.005/5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ZJCT-20251010-01C)序号供应商单价(单价,元)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4上海盈达才贸易有限公司90500元(玖万零伍佰元整)(评审价:81450元(捌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543000元(伍拾肆万叁仟元整)(评审价:488700元(肆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50.8035.0085.801√2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1700元(壹拾万壹仟柒佰元整)(评审价:91530元(玖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610200元(陆拾壹万零贰佰元整)(评审价:549180元(伍拾肆万玖仟壹佰捌拾元整))49.0031.1580.1523上药(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2000元(壹拾贰万贰仟元整)732000元(柒拾叁万贰仟元整)56.6023.3779.9731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121300元(壹拾贰万壹仟叁佰元整)727800元(柒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47.7023.5071.20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1月11日1/1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标文件(电子交易)采购编号:ZJCT-20251010-01C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采购单位: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4前附表7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16四、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五、定标23六、合同授予24七、验收及其他24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26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36第五部分合同条款47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8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CT-20251010-01C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90000.00最高限价(元):79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数量:6单位:台预算金额(元)79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本项目采购国产设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五、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7-88911105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联系人:陈敏敏、张昕云、王瑀联系电话:0577-88988856、13564324804邮箱:1943985330@qq.com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方式::0577-85501561,0577-85501562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7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条款内容1项目名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2项目编号ZJCT-20251010-01C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电子交易)4发布媒体指定信息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媒体:/5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6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完成-下载文件;获取状态: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状态。7澄清答疑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8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00;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u盘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邮寄形式递交。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陈先生收,电话:13564324804。截止签收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7:00:00。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外包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截止时间。(未按要求密封和标志的备份投标文件,被遗漏、误拆是投标人的责任。)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1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00;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12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5履约保证金不需要16演示无17质疑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纸质形式。联系人:岳先生,联系电话:0577-88988235,email:1943985330@qq.com,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811室。1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打印材料等证明材料。注: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投标将被拒绝。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19其它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20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标准收取的8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人收取。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现场组织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文件执行。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用于本项目(项目概况详见前附表)。2.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12.“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且必须应答的实质性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13“▲”标记系指重要条款。14主要标的采购血液透析机。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5.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相关说明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指定信息发布媒体详见前附表。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8.3电子交易平台详见前附表。9.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更正、补充)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交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无效,其行为将依法上报监管部门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2按本须知规定对招标文件文件所做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7.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方式及获取状态详见前附表。7.3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非依法获取。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规定时间之前,以纸质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发出。8.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8.3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形式发出。8.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6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5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8.6各投标人自行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三、投标9.答疑会或现场踏勘9.1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踏勘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答疑会或现场踏勘。10.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投标语言: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2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1.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11.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投标人经备案或许可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的所有医疗器械;★(3)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4)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5)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7)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8)投标产品一览表(9)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10)商务要求及合同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11)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12)运行成本(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格式见第六章);(13)投标产品稳定性、故障率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4)投标机型业绩(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5)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1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8)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9)投标机型的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详见评分标准要求);(20)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1)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2)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3)评分方法中的评审证明文件等;(2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固定综合单价必须包括乙方在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固定综合单价需要调整的由双方友好协商。12.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须将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招标范围更改。如还有其它费用内容组成,投标人可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出,如不列明详细报价,则视为已含入各分项报价里。1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价格将不予调整。12.4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否则,其投标无效。12.5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12.6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的编制13.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申请及绑定CA数字证书,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身份认证,并对相关数据电文使用电子签名。(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2)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交易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13.3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3.6投标文件的容量大小须符合电子交易平台规定。14.备份投标文件14.1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4.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4.3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前附表。15.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6.2当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澄清、修改后,投标人须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16.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纸质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8.投标保证金18.1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9.2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0.串通投标行为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3、开标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4、开标准备24.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4.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5、开标流程25.1开标、评标(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解密成功后,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对自己报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备注:开标大会的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没有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审。(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6、投标人资格审查26.1开标大会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6.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27、评标委员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29.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定标30.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直接确定中标人。31.中标通知3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31.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确认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凭有效证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3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六、合同授予32.合同授予32.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2.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后,剩余有效投标人不具有竞争性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33.合同的签订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采购人可根据31.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3.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电子签章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七、验收及其他34.验收34.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4.2供应商应负责准备验收所需的相关材料,如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等。3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4.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询问、质疑和投诉3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纸质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纸质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35.5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或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将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37.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38.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组成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前准备1、评审人员签到出席评审活动现场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签到,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2、宣读工作纪律和回避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3、推荐组长组长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推选产生。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有关评审的讨论和表决,负责组织询标工作,负责审核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审情况,负责评分汇总审核,负责审核询标记录、废标决议、评标报告、授标结果意见等评标记录文件,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4、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审阅、确认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组织相关投标人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线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电子签章后提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认可。2、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线回复相关内容后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客观分值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意见后打分。5、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5.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线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电子签章后提交,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7、顺序排列与中标候选推荐。7.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授标意见。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3两家及以上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投标人认定按浙财采监字[2007]2号第25条规定执行。8、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1其中,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无效情形有:(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的(具体条文前标注“★”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符合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b)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c)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d)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投标文件未响应的;(7)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1)投标方是进口货物代理商,未提供或未提供有效的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8.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无效情形有:(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报价内容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按修正原则对报价内容进行确认的;(3)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均无效)(5)报价为零元报价或出现赠送行为的;(6)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提供书面说明的;(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8)报价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评审报告1、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评审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八、重新组织采购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九、评审过程的保密和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十、具体评标标准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价格得分+技术和商务方案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价格分35分,技术和商务分65分。经统计,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得分排序: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授标意见。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分值安排如下:价格分(A=35分):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权值×10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场统一计算)。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入库的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技术和商务得分(B=65分):包括投标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技术和服务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等情况,以及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序号评定项目评分方法分值1对应于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格及配置的偏离度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实质性条款除外,标注▲的指标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1分,功能性指标偏离每项扣2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412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3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2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1分。33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临床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产品得3分,一般产品得2分,较差产品的1分。34投标设备的档次投标机型在产品系列中属高档产品的,得3分;属中等档次产品的,得2分;属低档产品的,得1分。35运行成本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运行成本较低的得3分;运行成本一般的得2分;运行成本较高的得1分。36投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机型相同的合同复印件,每份有效合同得0.5分,最多3分。(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和价格,否则不计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7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服务响应速度、服务人员水平、备品备件配置等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弱的得1分;38保修期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打分,保修期为5年的得0分,保修期每增加 1 年增加 1分,本项最高 3 分。39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的0.5分;投标人提供清单并显著标识。110投标人产品相关证明提供产品带技术参数的彩页并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提供完整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加盖原厂或总代的公章,得1分2第4部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项目血液透析机5台5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血滤双泵机1台2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注: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以上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一、技术需求表一血液透析机投标响应1提供血液透析机5套;2适用于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具有血液透析和单超等透析模式;4适用多种配方透析液,可使用碳酸盐干粉/浓缩液,可连接中心供液系统;▲5彩色液晶显示屏≥15英寸;6支持中文操作界面;7可实时监测各种主要参数包含动脉压、静脉压、电导度、温度、跨膜压、血流速等,并提供声、光、文字报警,显示报警原因、提示处理方法;8全功能数字化自检,包括所有显示、控制、监测、水路等系统,自检不可跳过 ;9提供在线实时清除率监测模块(非计算式),可实时监测体内尿素清除率(k);10配备内置血压监测模块;11提供后备电池,停电后自动切换至紧急蓄电池工作模式,可维持机器血液回路,后备电池的工作时间≥20分钟;12体外回路及安全监测12.1血流量范围包含:50ml/min~600ml/min;血流量精度≤±10%或±10 mL/min;血泵管径可调,方便各种管路的使用;12.2动脉压监测范围包含: -300mmHg~+280mmHg,监测精度≤±10mmHg;12.3静脉压监测范围包含:-50mmHg~+390mmHg,监测精度≤±10mmHg;12.4跨膜压监测范围包含:-50mmHg~+500mmHg;12.5肝素泵流速范围包含: 0~9.9ml/h;▲12.6具有超声波原理的气泡检测器,检测精度≤0.05mL(提供注册检验报告证明或技术白皮书或提供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注明页码);12.7漏血监测:光学原理或光电原理检测;12.8具备自动排液功能,可同时排放透析器膜内、膜外以及血液管路中的废液;12.9具有排液口,且无需悬挂生理盐水和无需使用废液袋,可使用在线预冲功能,节省盐水(需提供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检验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文件,注明页码);13透析液回路13.1透析液流速范围包含:300-800ml/min,多档可调,调节精度≤100ml/min;13.2透析液温度可调;调节范围包含:35-39ºC;13.3透析液电导率调节范围包含:12.7~15ms/cm(提供注册检验报告证明或技术白皮书或提供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注明页码);13.4超滤滤范围包含0-4.0L/h,连续可调,超滤精度≤±1%;13.5具备超滤曲线和钠离子曲线功能,提供个性化透析方案;可预设≥6种透析液配方;▲14具备冲洗功能,冲洗时间可调,单次最长冲洗时间≥99分钟;16支持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等消毒,最高消毒温度≥85 ℃;17消毒脱钙可一键完成,完成时间≤38分钟;18消毒记录可存储,可回顾;19支持使用通用型消毒液;20提供详细专用耗材清单及其省标编码并截图,注明页码;21协助连接医院现有的血透数据管理软件,费用包含总价中;▲22配置透析液滤过装置,透析液过滤器需和机器同一品牌,且纳入浙江省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供编码并截图,注明页码;23透析液滤过装置使用次数≥150人次;二血滤双泵机1提供血滤双泵机1套;2适用于肾功能衰竭病人的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治疗;▲3显示屏为液晶显示屏,尺寸≥15英寸,且可旋转;4支持中文操作界面;5可实时监测各种主要参数包含动脉压、静脉压、电导度、温度、跨膜压、血流速等,并提供声、光、文字报警,显示报警原因、提示处理方法;6全功能数字化自检,包括所有显示、控制、监测、水路等系统,自检不可跳过 ;7具备一键式排液功能,治疗结束后可以自动排除血路管和透析器中的废液;8配备内置血压监测模块;9提供在线实时清除率监测模块(非计算式),可实时监测体内尿素清除率(k);10提供后备电池,停电后自动切换至紧急蓄电池工作模式,可维持机器血液回路,后备电池的工作时间≥20分钟;11体外回路及安全监测11.1血流量范围包含 :50~600ml/min;血流量精度≤±10%;11.2具备动脉压力监测、静脉压、跨膜压,漏血检测,空气监测功能;11.3动脉压监测范围包含:-300mmHg-400mmHg;监测精度:≤±10mmHg;11.4静脉压监测显示范围:-50~+390mmHg,精度不低于±10mmHg;11.5跨膜压监测范围:TMP-100~ +400mmHg,精度不低于±10mmHg;▲11.6具有超声波原理的气泡检测器,检测精度≤0.05mL。(提供注册检验报告证明或技术白皮书或提供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注明页码)11.7漏血监测:光学原理或光电原理检测;11.8肝素泵流速范围包含: 0~9.9ml/h;12透析液回路12.1透析液流量范围包含:300-800mL/min;12.2透析液温度可调;调节范围包含:34-39ºC;12.3具备碳酸氢盐透析模式、醋酸盐透析模式及干粉透析模式;12.4透析液电导率调节范围≥12.7~15.2ms/cm。(提供注册检验报告证明或技术白皮书或提供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注明页码);12.5超滤率范围包含:100ml/h ~ 4000ml/h;超滤精度≤1%;12.6具备在线补液模式;12.7待机状态下,可降低透析液流量至50ml/min;13支持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等消毒,最高消毒温度≥85 ℃;14消毒脱钙可一键完成,完成时间≤38分钟;15支持使用通用型消毒液;16提供详细专用耗材清单及其省标编码并截图,注明页码;17协助连接医院现有的血透数据管理软件,费用包含总价中;▲18配置透析液滤过装置,透析液过滤器需和机器同一品牌,且纳入浙江省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供编码并截图,注明页码;19透析液滤过装置使用次数≥150人次;三配置清单1单泵血透机5套,每套提供以下内容:1.1血液透析装置主机 1台;1.2内置血压模块 1套;1.3KT/V在线实时监测模块 1套;1.4细菌过滤系统 1套;1.5内置后备电池 1套;1.6原厂数据采集盒及联网服务1套;1.7提供实现设备正常工作且满足功能要求及技术参数所必须的其他所有附件。2双泵血透机1套,提供以下内容:2.1血液透析装置主机 1台;2.2内置血压模块 1套;2.3KT/V在线实时监测模块 1套;2.4细菌过滤系统 1套;2.5内置后备电池 1套;2.6原厂数据采集盒及联网服务1套;2.7提供实现设备正常工作且满足功能要求及技术参数所必须的其他所有附件。注:以上技术需求表内相关参数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产品彩页。二、商务需求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一合同金额1货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机房价(含货物进口应交纳的进口环节税等一切税费、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2提供所有消耗品、配件详细价格清单,今后购买价不高于此价格。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保修期:设备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完成培训考核后算起,提供现场整机全免费保修期≥5年。2投标商提供全部选购件及成交价格清单,未列出则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3货物使用期限:提供货物铭牌标识或说明书关于使用期限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有使用期限的,自货物生产日期起≥10年。45年内厂家维修免差旅费,若出现需返厂维修的情况,需提供备用机保障临床正常使用。▲5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出现故障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应在 1 小时内做出响应,若线上远程无法解决的,乙方工作人员应于 2 小时内赴现场实施维修维护,处理存在问题,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恢复为止。6售后服务具体条款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须由投标人、制造商国内售后服务商逐条响应承诺,并由投标人、国内售后服务商分别加盖公章。7每年定期对机器使用情况回访 1次以上。8提供设备续保报价单。三付款方式1预付款:买卖双方明确,如卖方为中小企业且本合同采购项目实施不是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原则上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 40% 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如卖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买卖双方不适用上述合同金额40%预付款的约定,具体预付款金额在合同内的预付款告知函中约定,并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2货款:货物签订验收报告后且收到卖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后 2个月内支付完剩余全部合同金额。四到货期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地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机房。2由买方指定的外贸委托代理商签定外贸合同(如适用)。五安装调试1安装地点: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机房。2若是大型设备,卖方须对买方现场进行查勘,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供买方认可的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3安装完成时间:卖方在货物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5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装卸、搬运和货物保险等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卖方应及时安装换装,换货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6卖方负责买方的机房设计,费用由卖方负责。7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8卖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六验收1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必须是2025年1月1日以后生产。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2如属计量器具、放射类等设备,则卖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且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投标文件的性能指标及功能要求,并根据合同条款逐项验收。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在指定时间内共同签署验收报告。4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免费更换有关部件,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且买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于收到买方解除本合同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预付款。5验收时间:货物验收合格且运行正常,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验收报告。6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合同总价中。7买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买卖双方签署院内验收单。此现场记录或院内验收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8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9卖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设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10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一致由有资质的技术检测单位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卖方承担。七培训考核1操作应用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累计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操作和临床应用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临床应用,并提供培训记录 。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2维修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维修人员的培训,使医院维修工程人员掌握日常设备故障的排除及设备维护技能。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3培训完成后,卖方须提供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4操作应用技能考核:卖方提供试题及考核评估方案,对医院操作人员和维修工程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完成后,卖方须提供详细考核记录,考核记录应有考核内容、参加人员(签字)、考核地点、考核时间以及考核情况。八技术资料及服务1卖方提供所有软件的备份光盘、license及所有口令信息,同时提供这些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维护所需要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工具。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则现场提供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安装(含硬件更换后软件重新安装调试)、调试、维护服务。2卖方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及维保说明书各2份。3卖方提供设备操作规程,放置于设备操作现场。4提供电子版三证、电子版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5提供原厂DATA SHEET九知识产权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知识产权的合法产品,且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若卖方提供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除赔偿买方损失外,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的违约金,且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设备所含的软件买方具有永久使用权。十产权担保1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十一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卖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十二合同未涉及条款,按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执行。十三索赔1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在合理期限内换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和费用,具体损失和费用由买方确认。(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的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3)卖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和费用。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买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十四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未经买方同意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可向卖方索要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迟延三十(30)日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卖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不足部分,卖方仍应承担责任。2在货物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卖方设备未完成安装调试的,或在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且超出15个工作日,每超出1天,卖方扣除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作为赔偿费。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在货物被确认为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不能提供合格货物,则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且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不足部分,卖方仍应承担责任。3保修期内,卖方未能按约履行保修义务,每发生1次,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4由于卖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买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由卖方或第三方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赔偿或追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买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卖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卖方还应负责赔偿。十四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经向检察机关查询,发现中标人或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即取消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合同。十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一切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须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买方当地法院诉讼解决。十六合同签订地:买方所在地。十七合同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消耗品、备件价格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2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合同应在最终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定完毕,另立合同内容不应与采购响应文件及承诺书内容有抵触,未在采购响应文件中列出、且不被用户所认可的内容,将不能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销售合同买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卖方: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招标结果(项目名称:(标项X标项名称)采购编号:),就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内容达成以下合同细则:1、货物内容(详细配置见附件2)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制造商含税单价(人民币元)数量金额(人民币元)12二、合同金额货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机房(货物进口应交纳的进口环节税等一切税费、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由卖方负责):人民币(小写)(大写)元整。三、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设备保修期自货物签订验收报告起,整机提供现场全免费保修期年。2、售后服务具体条款见附件。四、预付款:买卖双方明确,如卖方为中小企业且本合同采购项目实施不是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原则上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如卖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买卖双方不适用上述合同金额40%预付款的约定,具体预付款金额参照买方出具的预付款告知函(模板见附件4)。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作为支付预付款的前提条件。具体以附件1中约定的为准。五、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叁份,卖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与合同正文有抵触的,以合同正文为准。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附件2:设备配置清单;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4:预付款告知函七、卖方帐号: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八、买方户名: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税号:12330300470525530L开户行:建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3001623535050036097买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章)卖方:(公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单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75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0577-88913746电话号码: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买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卖方:根据采购结果,买卖双方达成以下合同细则:一、合同文件(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主要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4)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5)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7)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二、合同文件的优先序列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招标文件2、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4、投标文件5、中标通知书6、其他三、付款方式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XX%合同金额。2、货款:货物签订验收报告后且收到卖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XX%合同金额。3、担保措施:。四、到货期及到货地点1、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月内;到货地点:XXXXXX。五、安装调试验收1、安装地点:XXXXXX。2、若是大型设备,卖方须对买方现场进行查勘,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供买方认可的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3、安装完成时间:卖方在货物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5、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装卸、搬运和货物保险等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卖方应及时安装换装,换货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6、若涉及机房设计,卖方负责买方的机房设计,费用由卖方负责。7、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8、卖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六、验收1、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必须是2025年1月1日以后生产。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2、如属计量器具、放射类设备,则卖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且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投标文件的性能指标及功能要求,并根据合同条款逐项验收。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在指定时间内共同签署验收报告。4、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免费更换有关部件,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且买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于收到买方解除本合同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预付款。。5、验收时间:货物验收合格且运行正常,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验收报告。6、若试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按本条第4款相关要求执行,完成后继续按第5款相关要求执行。7、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合同总价中。8、买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买卖双方签署院内验收单。此现场记录或院内验收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9、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10、卖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设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11、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一致由有资质的技术检测单位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卖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按照第六条第四款处理。七、培训考核1、操作应用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累计不少于X个工作日的操作和临床应用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临床应用,并提供操作教学视频、操作规程、培训考核记录。操作教学视频应涵盖设备的所有操作及应用,且通俗易懂。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2、维修保养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维修人员的培训,使医院维修工程人员掌握设备参数设置、日常保养、常见故障排除等技能。卖方须提供涵盖上述内容的培训资料。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3、培训完成后,卖方须提供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八、技术资料及服务1、卖方提供所有软件的备份光盘、license及所有口令信息,同时提供这些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维护所需要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工具以及上述光盘、软件、调试等说明书。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则现场提供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安装(含硬件更换后软件重新安装调试)、调试、维护服务。2、卖方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操作规程3、提供原厂DATASHEET九、知识产权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知识产权的合法产品,且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卖方提供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除赔偿买方损失外,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且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设备所含的软件买方具有永久使用权。十、产权担保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十一、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卖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2、合同未涉及条款,按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执行。13、索赔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在合理期限内换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和费用,具体损失和费用由买方确认。(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的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3)卖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和费用。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买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十四、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未经买方同意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可向卖方索要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迟延三十(30)日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卖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不足部分,卖方仍应承担责任。2、在货物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设备未完成安装调试的,或在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且超出15个工作日,每超出1天,卖方扣除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作为赔偿费。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在货物被确认为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不能提供合格货物,则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且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不足部分,卖方仍应承担责任。3、保修期内,卖方未能按约履行保修义务,每发生1次,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4、由于卖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买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买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卖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卖方还应负责赔偿。十五、其他约定合同执行期内,经向有关机关查询,发现卖方或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买方有权取消卖方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全部款项。十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一切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须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七、合同签订地: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附件2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量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书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贵方项目名称(标项X标项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售后服务,我方做出以下承诺。承诺自项目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一、设备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完成培训考核后算起,整套设备(含所有部件)提供现场全免费保修期__年。1、设备保修期内,承诺人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2、设备保修期内,因设备任何配件出现故障或性能无法达到要求,须免费更换全新未使用过的维修配件(下称“零配件”),所有费用由承诺人承担。保修期内,买方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可要求卖方对设备进行定期回访,并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详细工作报告单。3、保修期内停机日累计不能超过12个工作日/年,如达不到要求,停机日每超过1工作日,保修期相应延长5个工作日;停机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每超过1工作日,应向医院赔偿合同总金额0.5%,但累计不超过设备合同总金额。二、保修期后,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承诺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1、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48小时内派员到达贵方现场实施维修。2、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保证8年的供应,零配件须符合或优于设备技术要求(含技术指标、功能、计量标准、安全性和保修期等)。3、设备维修所需的所有零配件及材料如下表。在设备使用过程,如需更换零配件,按不高于下表的价格执行。下表如有漏项,承诺人自愿承担漏项零配件的所有费用(低价值零配件除外,但低价值零配件单价累计总金额不高于1000元人民币)。3.1、贵方现已有同型号设备维修配件价格约定的,我方承诺以不高于原约定价格提供。3.2、贵方现已有同品牌同类设备维修配件价格约定的,我方承诺以不高于原约定价格提供。序号品牌及规格型号零配件英文名称零配件中文名称单价(人民币)14、零配件保修期不小于1年。零配件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须免费(含人工、差旅和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更换,零配件保修期自更换验收之日起延长1年。真空器件(如球管、影像增强器)、激光器件等特殊零配件的保修期可另作约定。5、单次故障维修服务费用(除维修配件外,含技术服务、人工、差旅等所有费用)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6、单次故障修复时间不长于5个工作日。否则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功能完整、性能合格的备用设备。7、承诺方须无偿、实时提供设备设置、调试所需密码及权限。8、由于硬盘损坏导致的系统、控制及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恢复服务由承诺人免费提供,硬盘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9、每次完成设备维修或保养后,须提供维修及保养的验收报告。10、维修服务费和零配件费用在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后,且在提供发票后90天内一次性支付。三、提供所有软件的备份光盘、license及所有口令信息,同时提供这些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维护所需要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工具。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则现场提供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安装与升级(含硬件更换后软件重新安装调试)、调试、维护服务。四、每次维修前保证将贵方存储的数据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遵守贵方机房管理制度。五、违约责任:由于承诺人或其关联公司违约,造成贵方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全部损失。六、承诺人:本售后服务承诺书须由投标人、制造商国内售后服务商逐条响应承诺,并由投标人、国内售后服务商分别加盖公章。投标人:(签字盖章)制造商授权售后服务商:(签字盖章)附件4预付款告知函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的内容,就贵方项目名称(标项X标项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预付款事项,我方做出以下告知,本告知函自项目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我方自愿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进行预付款结算。(一)我公司自愿放弃预付款,同意贵方在签订货物验收报告后且收到我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款合同金额。(二)我公司自愿将预付款比例降低至XX%,即贵方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XX%作为预付款,贵方在货物签订验收报告后且收到我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XX%合同金额。(三)其他:。投标人(签字盖章):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书的签章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制作并加密完成后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的容量大小须符合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封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响应函………………………………………………………………(页码)(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3)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4)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如有)……………………………………………(页码)一、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投标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1)报价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贵方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我方诚信状况。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f)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及产地规格型号投标报价交货期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小写:大写: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格:包含货物价格、运费、保险费、税收、随机工具、随机附件、安装验收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技术培训费、保修等所有费用。2、上表填写内容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一致。3、总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年限)货物的制造商或服务的提供商123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其他:...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四、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投标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均需填写下述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下述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如制造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日期:封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ZJCT-20251010-01C标项名称: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2025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封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标 项:(如有)标项名称:(如有)投标人名称:年月日评分索引(仅供参考)评审内容及评分细则响应情况所在页码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投标人经备案或许可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的所有医疗器械;★(3)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4)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是进口货物代理商的情形);★(5)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7)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8)投标产品一览表(9)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10)商务要求及合同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11)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12)运行成本(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格式见第六章);(13)投标产品稳定性、故障率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4)投标机型业绩(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5)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1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8)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9)投标机型的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20)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1)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2)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3)评分方法中的评审证明文件等;(2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商务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声明书:(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投标人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日。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4.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5.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6.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7.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9.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机和血滤双泵机 血液透析机 血滤双泵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