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小工程维修中标结果公示(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2025)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QGL[2025]-287(招标文件编号:ZQGL[2025]-287)
二、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华路顺驰小区1号楼202(存在多址信息)
包组或产品名称:/
折扣率(%):9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
负责机关及各所队零星维修,房屋装修、电路、水路维修、粉刷房屋等工作。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梅林松、张雪梅、张雪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     
地址:延吉市站前街63号        
联系方式:李琦 0433-6122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            
联系方式:楚雪凝 0433-2233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楚雪凝
电 话:  0433-223337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

行政区域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4:1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梅林松、张雪梅、张雪雯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楚雪凝

项目联系电话
0433-2233377

采购单位
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
延吉市站前街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琦 0433-6122358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楚雪凝 0433-2233377

附件:

附件1
1-1、成交公告附件.doc

附件2
磋商文件 (零小工程)20251105.doc

附件3
1-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候选人综合评标得分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评分1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7.772征途建设有限公司66.703河南海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764延边威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77.00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评分1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7.772征途建设有限公司66.703河南海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764延边威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77.00项目编号:ZQGL[2025]-287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磋商文件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四章采购人要求28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ZQGL[2025]-287项目概况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QGL[2025]-2872.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5万元5.采购需求:负责机关及各所队零星维修,房屋装修、电路、水路维修、粉刷房屋等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线上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彩扫件加盖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jlszqgl@126.com(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233377取得联系确认并购买磋商文件。3.1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会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1.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街延大学府广场一号楼二层)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1.5.五、开启1.6.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1.7.地点: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街延大学府广场一号楼二层)1.8.六、公告期限1.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包含公告发布当日,从次日开始计算)1.10.七、其他补充事宜1.1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1.1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地址:延吉市站前街63号联系方式:李琦0433-61223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联系方式:楚雪凝0433-22333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楚雪凝电话:0433-2233377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0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 购 人: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地 址:延吉市站前街63号联 系 人:李琦           联 系 方 式:0433-6122358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联 系 人:楚雪凝电 话:0433-22333773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负责机关及各所队零星维修,房屋装修、电路、水路维修、粉刷房屋等工作。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政府采购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提供相关声明。(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2.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如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如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4.信誉要求:(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 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3答疑会√ 不召开注:如有投标疑问,应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提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szqgl@126.com 召 开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5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6分包、偏离不允许17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书面材料1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19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0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1磋商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肆仟伍佰元整收款人全称: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15885402990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西街支行递交方式:如供应商以非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交纳方式,保函无效。注: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从基本账户汇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磋商项目名称及标段,并在当日把凭证扫描发到采购公司,以便核对查实。违反上述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当日把凭证发到邮箱:jlszqgl@126.com2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如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如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24近年业绩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2日)2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2日)2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年份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不欠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8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3份(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1份,单独信封密封(电子版形式为U盘)。30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需胶装装订。31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 (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3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吉林省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街延大学府广场一号楼二层)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3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4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 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专家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36中标原则√ 是: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否:/37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的金额:/☑不要求38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收费依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收费标准:一次性核定4500元。39采购预算45万元40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维修服务,采购人以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次结),同时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款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1报价方式折扣系数。注:供应商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例如:打九折,填写0.9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实际发生时,成交价格=基准价×折扣系数;基准价按市场平均价格取费标准。)42验收方法及标准要求验收方式为简易程序一次性验收。43本项目规定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二)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方案及价格等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前3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人。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3.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4.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4.2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4.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3.4.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报价表5)磋商保证金6)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近年财务状况表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项目总体实施方案11)其他附件3.报价3.1.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1.2供应商磋商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1.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1.4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1.5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磋商文件中所列采购需求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1.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3.1.7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4.磋商保证金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并于磋商截止日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退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有效期5.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使用A4型纸打印、胶装成册,必须编制目录,连续页码,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禁止使用活页式磋商响应文件,活页即单页纸组成能用手抽开的活页条或孔式夹条或订书机装订的。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供应商须知及评审办法要求不符以供应商须知及评标办法为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6.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6.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并包封。最终磋商报价表不需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装订,不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等待二次报价时填写密封后上交。1.2包封上均应标明:(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项目编号(3)供应商单位名称(4)“磋商响应文件”或“电子版”(5)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3.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磋商评审细则》。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1.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8.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竞争性磋商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9.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磋商评审细则(1)形式、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密封、标志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以下相关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财务状况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如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如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不欠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信誉(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注:响应文件内(3)至(5)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1.3响应评审 标准磋商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招标内容。服务要求符合“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规定的内容。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服务期限的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磋商保证金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保证金的要求。磋商报价折扣系数:1.00(报价以折扣系数形式报价,最大不超过1.00)(2)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评分项目分项指标最高值评分标准得分(100分)价格分(30分)0-30分磋商折扣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0-15分供应商近三年具有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满分得15分。*响应文件内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服务评价0-15分获得以往合同甲方的良好评价,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没有则不得分。*响应文件内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技术部分(40分)团队技术能力0-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人员素质进行评审:配备具有相关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行业技术人员5人及以上(含5人),得6分;2-3人,得4分;1人以下(含1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响应文件内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服务方案0-8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技术方案、项目进度计划、人员配置、设备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充分详实且能最大限度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6分; 方案针对性不强、内容不完整得5-3分;方案缺失、遗漏、无针对性,得2-1;未提供不得分。管理制度0-6分供应商具有健全、科学、合理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员工、财务人员等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得6-5分;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及员工、财务人员等管理制度不够严谨、内容缺乏合理性,得4-3分;管理制度缺失、遗漏、出现明显错误,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便利性0-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提高服务便利性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提供齐全的方案且方案中阐述的工作程序明确、设计方案新颖且切实可行、便利性安排合理操作性强,得6-5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但提供的方案内容阐述不详细或内容存在缺失、设计方案没有创新性、便利性安排没有使本项目实施得到明显改善,得4-3分,提供方案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设计方案笼统无针对性、便利性安排未达到便利效果,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突发应急预案0-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服务措施进行打分: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面对临时加急配送情况有合理的处理方案、应对能力较强,得8-6分;有应急服务措施,但不够全面、处理方案存在缺陷,得5-3分;应急服务措施及处理方案都不合理,无法保证突发情况的应对工作,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0-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服务承诺完善到位、有利于本项目的优质实施得6-5分;服务承诺方案简单、无实质性服务内容,得4-3分;服务承诺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存在明显错误,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吉林省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二、服务期限为。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3........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万元;2.服务费支付方式:2.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2.工作完成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元,人民币大写元整,。2.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2.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规定)。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一份。十五、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如有)3.项目磋商响应文件4.中标(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人要求一、项目概况说明1.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2.采购需求:负责机关及各所队零星维修,房屋装修、电路、水路维修、粉刷房屋等工作。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二、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等其他应依照的法律法规执行。3、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1.1实行24小时业主报修接待。1.2报修接待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带胸牌,仪表仪容整洁端庄。1.3接待业主报修时应态度和蔼、用语规范、耐心热情。做到维修(服务)任务单填写准确、齐全、及时落实任务。2.维修服务承诺2.1上门维修时限(1)急修项目: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一般维修项目:三天内修复;(3)较大项目的预约维修,应提前一天通知业主,预约修理不误时;(4)接到报修后,上门维修服务时业户不在家,应留条示意业另约上门服务时间。2.2维修服务要求(1)急修及时率应达到100%以上;(2)一般维修质量合格率应达到99%以上;(3)被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4)维修服务回访率100%。3、维修收费3.1收费标准以经物业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价格为准。3.2有偿维修服务收费时,应由专职人员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材料、人工费用。3.3由于维修质量原因,导致业户损失,应按实赔偿;导致重复维修,不再另行收费。4、维修服务回访4.1下列维修项目应于24小时内回访:水、电急修项目;涉及邻里间的维修项目;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维修项目(例:室内屋顶天花粉刷层大面积剥落,供水管道爆裂引起室内进水等)。4.2房屋渗漏水维修项目,应在维修后的第一个雨天后回访。4.3一般维修项目和较大维修项目,一周内回访。4.4维修回访可采用电话回访。4.5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预约整改。4.6对回访情况及时作好纪录。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购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磋商报价表五、磋商保证金六、人员配备情况表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八、近年财务状况表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十一、其他附件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为(折扣系数:)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内容,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承诺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8.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9、(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折扣系数)磋商保证金(有/无)服务期限质量目标说明:1.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磋商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2.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递交了(采购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万元,作为磋商保证金。附: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凭证粘贴处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人员配备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职务姓名职称(如有)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如有)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资格证书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1.附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近年财务状况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承担的工作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附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一)团队技术能力(二)服务方案(三)管理制度(四)服务便利性(五)突发应急预案(六)服务承诺(七)······注:根据磋商评审细则(二)提供十一、其他附件1.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或期限已届满,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不存在以上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供应商认为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服务承诺。声明函或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表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 (折扣系数)备注:1、此表不需填写,不需放入响应文件格式内。2、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现场填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声明函或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单位名称)的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零小工程维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4人,营业收入为725.63万元,资产总额为6056.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津潍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11月12日备注:1、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填写此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小工程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