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中心建设 康复天轨 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5)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7388-XM001
二、项目名称:开办类项目-新校址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中心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78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2号仓库
中标金额:782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530号A5库区三层2号仓库
913100003420555626
782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5.0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康复天轨(电动移位机)、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等,详见附件
RLMT701、GG001等,详见附件
1
782万元
782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文杰、张庆勇、刘燕婷、斯海臣、马国浩、史洁、于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15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计取,共计81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10-81530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
联系方式:蒋奇阳、马吉雅、赵蒙,15386913396、19520317512、13466358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奇阳、马吉雅、赵蒙
电 话: 15386913396、19520317512、13466358276
附件2.pdf
招标文件01包.pdf
附件1.pdf
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11000025210200147388-XM001/01项目名称:开办类项目一新校址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中心建设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制造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康复天轨(电动移位机)广州人来康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中国91440106689349121R小型男内资人来康复RLMT7012800001台2800002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天津日康康复器械有限公司天津/中国91120112794956900B微型男内资日康GG0012537001项2537003PT康复训练床天津日康康复器械有限公司天津/中国91120112794956900B微型男内资日康RK-PT-022278020张4556004弹性肌力训练器(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系统)广州人来康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中国91440106689349121R小型男内资人来康复RLMP300560001台560005紫外线治疗学习仪(紫外线治疗仪)廊坊市天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廊坊/中国91131003755490773F微型男内资天月ZYY-9196009台1764006脉冲磁治疗学习仪(远红外磁脉冲治疗仪)天津市圣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国911201117833318413小型男内资圣宁SN-002-E型800006台4800007中频干扰电疗学习仪(中频干扰电治疗仪)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国91440101MA59HHJX4T小型男内资龙之杰LGT-2800V1790006台4740008药物导入治疗学习仪(超声药物导入仪)湖南永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国91430103MA4TGGM87Y小型男内资乐邦YDY-600110009台990009电脑中频电疗(中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国91320400250833902G小型男内资钱璟A0591150010台1150009频治疗仪)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国91320400250833902G小型男内资钱璟A0591150010台11500010超短波治疗仪(全身)(超短波治疗机)安徽康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国91340800MA2UB8TB41小型男内资康达YK-C-VI310001台3100011冲击波治疗学习仪(气压弹道式冲击波治疗仪)威海市博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威海/中国913710007498825000小型男内资博华BHSW-2A1425004台57000012超声波治疗学习仪(超声波治疗仪)南京西贝举世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国91320116742368381U微型男内资西贝Sonopuls1900310400010台104000013磁振热治疗学习仪(磁振热治疗仪)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7474012089中型男内资翔宇XY-K-CZR-II403006台24180014恒温蜡疗学习仪(电脑恒温电蜡疗仪)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7474012089中型男内资扁鹊BQ-LB-11155001台11550015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健力普(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国9111010769082871X0小型男内资健力普JLP-280N640006台38400016低周波治疗仪(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珠海市普菲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中国91440400682408192X小型男内资普菲特PF5003100010台31000017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学习仪(经皮神经低频电刺激仪)河南瑞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395963011K小型男内资瑞禾医疗RH-JPSJ-A800010台8000018治疗床(医用诊疗床)河北亚光科贸有限公司河北/中国911301007713249862微型男内资亚光A07154921张3252919空气波压力治疗学习仪(空气波压力治疗仪)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7474012089中型男内资翔宇XY-K-LC-51013004台40520020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吞咽神经和肌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中国91320412056654572D小型男内资雅思YS1002760008台60800020肉电刺激仪)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中国91320412056654572D小型男内资雅思YS1002760008台60800021盆底内侧肌训练器械(盆底肌训练器)浙江金华力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浙江/中国91330782MA8G7DJ35U微型男内资SND国标12711台127122言语治疗学习桌天津日康康复器械有限公司天津/中国91120112794956900B微型男内资日康RK-YYZ-03400024张9600023数字磨砂学习平台(智能上肢多功能砂磨板)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国91320400250833902G小型男内资钱璟A0101320001个13200024四肢联动康复实训学习装置(康复踏车)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中国91320412056654572D小型男内资雅思SYC041000002台20000025悬吊康复实训学习装置(悬吊康复床)北京洁祥伟业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国91110107700210738Q小型男内资洁祥伟业SGST-022100002台42000026智能多关节活动度测评系统(可穿戴多关节运动辅导设备)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7474012089中型男内资翔宇XY-DGJ-31260001套12600027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7474012089中型男内资翔宇XY-K-SISS-A2300010台23000028湿热敷练习装置(中医湿热敷)安阳国医扁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MA9K6BQF28微型女内资扁鹊BQ-SRF-IV550001台5500029生物反馈治疗学习仪(肌电生物反馈训练系统)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国914105277474012089中型男内资翔宇XY-K-JDSW-VIII1500001台15000030互动沙盘(3D全息沙盘系统)山东人仁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中国91371301MA3BXP3K3M小型男内资人仁RR-EU-V94800002个16000031PT凳常州市灵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中国91320411MA21MNYQ3J微型女内资灵康LK-PTD-01300100个3000032超短波治疗仪(五官)/(超短波电疗机)汕头市医用设备厂有限公司汕头/中国914405111929702701小型男内资汕头医用DL-CI(五官)120001台12000总价(元)7820000注:分项名称列括号内名称为我公司开票名称,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括号内为《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注册名称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1日10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开办类项目-新校址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编号/包号:11000025210200147388-XM001/01招标编号:GXTC-C-251560145采购人: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7388-XM0012.项目名称:开办类项目-新校址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中心建设3.项目预算金额:1568.25405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568.254052万元;01包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80905万元、01包采购包项目最高限价800.080905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康复治疗实训中心建设800.0809051批康复天轨1台、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1项、PT康复训练床20张、弹性肌力训练器1台、紫外线治疗学习仪9台、脉冲磁治疗学习仪6台、中频干扰电疗学习仪6台、药物导入治疗学习仪9台、电脑中频电疗10台、超短波治疗仪(全身)1台、冲击波治疗学习仪4台、超声波治疗学习仪10台、磁振热治疗学习仪6台、恒温蜡疗学习仪1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6台、低周波治疗仪10台、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学习仪10台、治疗床21张、空气波压力治疗学习仪4台、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8台、盆底内侧肌训练器械1台、言语治疗学习桌24张、数字磨砂学习平台1个、四肢联动康复实训学习装置2台、悬吊康复实训学习装置2台、智能多关节活动度测评系统1套、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10台、01康复治疗实训中心建设800.0809051批湿热敷练习装置1台、生物反馈治疗学习仪1台、互动沙盘2个、PT凳100个、超短波治疗仪(五官)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01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01包: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第一教学楼二层录课教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规定(若有);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号)等。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3.招标编号:GXTC-C-2515601454.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联系方式:韩老师,010-815304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联系方式:蒋奇阳、马吉雅、赵蒙,15386913396、19520317512、134663582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奇阳、马吉雅、赵蒙电话:15386913396、19520317512、134663582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康复天轨、悬吊康复实训学习装置;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_月__日__点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康复治疗实训中心建设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16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01包:收款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银行账号:302060980125523、递交方式:(1)递交要求:■采用银行汇款、电汇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需备注招标编号)。■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的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能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均视为无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2解密时间(不适用)解密时间:/分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得分、投标报价且技术部分均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条款号条目内容25.6政采贷(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达。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15386913396、1952031751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计取。缴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开户行及账号:收款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银行账号:302060980125521)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中标服务费”等,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错款退还需要扣除相应手续费。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3)未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第一教学楼二层录课教室。投标文件的数量和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1份(U盘形式的盖章扫描PDF彩色版电子文档各1份)。注:本项目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使用正本的复印件,当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与投标文件纸质版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为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档1份(采用U盘,均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每份电子版中均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份,投标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准备投标文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建议对投标文件双面打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15.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时,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及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及电子版以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15.3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应当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15.4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5在第15.2、第15.3、第15.4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指明的地址。15.5.1注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5.2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15.6所有包装袋/箱上还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5.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其投标属于无效投标,该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拒收情形: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3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8.3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4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的投标文件之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18.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1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7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2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得分、投标报价且技术部分均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01包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商务部分(7.5分)1类似项目业绩4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自2022年10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如本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所有核心产品均需提供)或其同类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同时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注:1、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同类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品。2质保期1.5投标人所投所有设备的质保期为3年的不得分,每增加一年得0.5分,满分1.5分,未承诺的本项不得分。3综合实力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能力认证证书。每项1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1.5分)1技术响应48.1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各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48.1分。每负偏离1项“▲”号评审指标,扣0.7分(共23项,合计16.1分);除标注“▲”以外其它评审指标,有1项不满足的,扣0.4分(共80项,合计3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1.评审指标项内任一参数负偏离视为整个指标项负偏离;2.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1技术响应48.1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2现场视频演示2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现场视频演示情况进行评分:1)提供所有视频演示且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功能与需求的,得2分;2)提供所有视频演示且内容满足部分核心要求的,得1分;3)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3项目实施方案5.4投标人应根据院方使用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供货周期及进度安排、②安装调试计划、③验收服务方案。针对上述三项内容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价: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4分;2)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2分;4)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5)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4质量保障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方案,方案要求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阐述丰富、详尽、合理。1)按上述要求,产品质量保障措施阐述全面完整,有依据、有条理,得3分。2)按上述要求,产品质量保障措施阐述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得2分。3)按上述要求,产品质量保障措施阐述欠合理得1分。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5售后服务和培训3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完整性及可行性(包括响应时间、零配件供应时间、出保后的维修费用、服务负责人、项目拟派团队人员等情况)评分:1)能够结合使用特征,提出全面详细5售后服务和培训3的售后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响应时间客观且及时,负责人明确且具备丰富类似工作经验,得3分;2)能够结合部分使用特征,提出有一定针对性的售后方案,具备可行性,响应时间基本客观合理,负责人明确,得2分;3)不能基本结合使用特征,或方案有遗漏,较为简略,可行性较弱,响应时间基本合理,负责人明确,得1分;4)不能基本结合使用特征且方案有重大遗漏,可行性差,响应时间合理性较差或较长,或负责人不明确,得0分。价格得分(30分)1投标报价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政策性得分(1分)1节能环保1政府采购的强制产品除外: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5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0.5分,否则不得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康复治疗实训中心建设800.0809051批康复天轨1台、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1项、PT康复训练床20张、弹性肌力训练器1台、紫外线治疗学习仪9台、脉冲磁治疗学习仪6台、中频干扰电疗学习仪6台、药物导入治疗学习仪9台、电脑中频电疗10台、超短波治疗仪(全身)1台、冲击波治疗学习仪4台、超声波治疗学习仪10台、磁振热治疗学习仪6台、恒温蜡疗学习仪1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6台、低周波治疗仪10台、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学习仪10台、治疗床21张、空气波压力治疗学习仪4台、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8台、盆底内侧肌训练器械1台、言语治疗学习桌24张、数字磨砂学习平台1个、四肢联动康复实训学习装置2台、悬吊康复实训学习装置2台、智能多关节活动度测评系统1套、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10台、湿热敷练习装置1台、生物反馈治疗学习仪1台、互动沙盘2个、PT凳100个、超短波治疗仪(五官)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3.项目背景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建设新校址,将于2026年完成搬迁工作。本项目用于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三个专业1400余名学生课程实训教学,满足新校区开办时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教学最基本的需求,为培养高质量的中药与康复技术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本项目建设4个实训中心,即新校区中药实训中心、中医康复实训中心、康复治疗实训中心及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教学中心建设,其中集成建设场所包括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教学中心、中药实训中心的1间国医诊室和2间中药调剂实训室、1间数码显微互动实训室,主要内容为新增购置中药和康复专业实训仪器设备、实训专用家具,中药标本、定制软件、展示墙柜、集成建设实训场所的相关设施设备等。二、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1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1.2实施地点: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北京市通州区漷兴北一街与漷城西一路交叉口东南角)。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2.合同金额(3)付款方式”。3.包装和运输要求:(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约定的指定现场。(2)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人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采购人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中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中标人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采购人配合中标人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5)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采购人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4.售后服务:本项目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要求3年,同版本软件终身升级。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综合运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10年的备件供应。4.1基础运维服务(1)中标人需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重大故障需4小时内到场处理);(2)每季度至少1次预防性维护保养(含设备性能检测、安全校准等);(3)建立专属服务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及维护历史。4.2基础操作培训(1)设备交付后30日内完成,每台设备培训时长≥8课时;(2)需提供中英文双语操作手册及应急处理指南。注:以上所有商务条件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及要求01包:康复治疗实训中心建设1.1采购内容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1康复天轨(核心产品)2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项3PT康复训练床张204弹性肌力训练器5紫外线治疗学习仪96脉冲磁治疗学习仪7中频干扰电疗学习仪8药物导入治疗学习仪99电脑中频电疗1010超短波治疗仪(全身)11冲击波治疗学习仪412超声波治疗学习仪1013磁振热治疗学习仪14恒温蜡疗学习仪15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6低周波治疗仪1017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学习仪1018治疗床张2119空气波压力治疗学习仪420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821盆底内侧肌训练器械22言语治疗学习桌张2423数字磨砂学习平台24四肢联动康复实训学习装置25悬吊康复实训学习装置(核心产品)26智能多关节活动度测评系统套27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1028湿热敷练习装置29生物反馈治疗学习仪30互动沙盘31PT凳10032超短波治疗仪(五官)1.2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1康复天轨(核心产品)一、技术参数:(一)天轨主机:指标项1:1.主机电动垂直升降,安全承重≥300kg。2.主机带有功能显示,具备低电量报警提示功能。3.充电桩式充电。4.吊带长度:≥2.5m,垂直提升速度:≤5cm/s@空载,≤4cm/s@负重100kg。5.主机配备电子控制的马达。6.主机具有自动调平刹车功能,可在轨道任意位置定点训练,保证训练安全。7.手持控制器控制上升/下降,水平位左/右移动,水平移动速度可调。8.主机具有紧急上升和下降功能,具有紧急停止安全装置。9.主机支持到达设定训练时间及训练距离提醒功能。10.主机具有减重数值检测功能,并通过控制手柄实时显示。11.主机具有减重数值设定功能,输入需减重数值,主机自动升降调整拉力达到减重目标值。指标项2:▲12.主机可设置训练处方,包括患者减重数值、训练时间、训练距离等。指标项3:13.安全保护功能,设备故障时可将患者缓慢放下并具有最大承重过载保护。14.主机由≥2块直流电可充电电池驱动,电量不足时的电池安1康复天轨(核心产品)全保护功能。15.电池充满电时间≤6小时。16.主机尺寸:438mm*290mm*205mm(±5%)。17.主机电动水平移动,移动速度:≥10cm/s,具有一键行走功能。指标项4:▲18.主机可通过手持控制器一键切换两向、四向功能,可控制刹车、手动牵引功能。指标项5:(二)控制手柄:1.彩色显示屏≥2英寸。2.手柄至少可进行控制称重、减重设置、自动运行、电量显示。(三)轨道:1.轨道采用H型截面航空铝合金材料,具有静音抗氧化防锈功能,尺寸(W*H):90mm*55mm(±5%)。2.轨道具有连接头,可在不破坏轨道的前提下,安装在轨道任意位置,最大额定负载:≥300kg。指标项6:二、配置清单(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包含但不限于)1.四向机头,1台2.二点式吊架,1个3.手持控制器,1个4.成人马甲,1个/成人吊兜,1个5.轨道约为25米6.充电装置,1套7.安装组件,1套8.说明书,1份9.合格证,1份10.保修卡,1份2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指标项7:一、功能:用于训练儿童前庭平衡觉、触觉、本体觉和各感觉的统合训练,适用人群:自闭、智障、脑瘫、多动等需要干预的孩子以及正常儿童的感统训练。二、主要参数:(一)多功能感觉统合综合训练架(秋千架)1套指标项8:1.具备秋千架,结合功能性秋千及器械可对前庭觉、平衡觉进行全方位的专项训练,可治疗直线加速度、垂直加速度和综合加速度失调儿童。2.结合触觉训练产品进行触觉失调的专项训练。2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3.结合本体训练产品可进行本体失调的专项训练。4.结合不同类型产品可以进行多种感觉统合训练。如视、听、动觉的统合训练。5.配置不同产品可以适合各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感觉统合训练。6.可同时拾配≥2个秋千使用,进行多人训练。7.规格:2800*1800*2400mm,可上下浮动5%。8.训练架主体由钢材组成,单点承重≥80kg。9.配置≥9个不锈钢吊环,且每个吊环载重≥200KG。10.训练架整体载重≥500kg。11.产品主立柱外框配有环保软包。12.钢架脚板保护垫:厚度≥4.5CM,PU皮革和EPE高分子发泡棉。指标项9:▲13.产品安全、产品结构、产品外观应符合JY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并注明所在页码(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报告中须体现标指标项9“▲”条款中的所有内容。指标项10:(二)前庭平衡觉转动训练器1套1.配合秋千架使用,可进行旋转加速度和综合加速度失调的前庭平衡专项训练。2.通过转动,刺激前庭感受器。3.通过抱紧器械,使肌肉收缩,刺激本体感受器。4.规格:ø600*800mm,可上下浮动5%。5.材质:外层:PU皮革,软体:EPE高分子发泡棉;主体:≥18mm多层板。6.配安全保护腰带一条。7.安全载重≥80kg。指标项11:(三)轮胎秋千1套1.同心轴旋转秋千,旋转时可同时产生上下震弹感官刺激。可以促进前庭觉的统合,促进全身肌肉群高度运作及肌肉的同时收缩,更能使神经性机能活化。2.汽车内胎及优质绒布、帆布构成。3.直径:850mm,可上下浮动5%。4.≥2kn安全扣1个。5.安全载重≥80kg。指标项12:(四)前庭平衡觉综合训练器1套1.配合秋千架使用,可进行水平加速度和综合加速度失调的前庭平衡专项训练。围栏设计可适合0至7岁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2.通过悠荡,使身体迅速变换空间位置,刺激本体感受器。3.通过绷直身体,使肌肉收缩,刺激本体感受器。4.前后摇摆秋千,可在秋千上躺卧、俯卧、坐或站立等变化不同的姿势。秋千可配置活动软垫围栏,适合幼儿及严重身体控制障碍者使用。俯卧时可强化胸部以及腹部刺激,可为触觉感官失调儿童提供更舒适的触觉舒缓感觉,前庭系统的感觉输入强烈而多样,对平衡感及身体形象的建立帮助很大。5.规格:1200*650mm,可上下浮动5%。6.材质:外层:PU皮革,软体:EPE高分子发泡棉和海绵组成;主体:≥18mm多层板。7.2kn安全扣2个;8.安全载重≥80kg。指标项13:(五)秋千升降吊绳套件2套1.用于更换不同功能的秋千及随意升降高度,以配合不同程度的游戏者。2.长≥1500mm;3.最大承重≥200kg;4.安全绳直径≥10mm,配不锈钢挂圈,升降器;5.配2kn安全扣1个。指标项14:(六)秋千旋转吊绳套件:2套1.配合同心轴旋转秋千使用。2.长:≥1500mm。3.最大承重:≥200公斤;4.安全绳直径≥10mm,配不锈钢挂圈。5.配2kn安全扣1个。指标项15:(七)四件套攀爬组合1套1.配合背面魔术粘贴游戏板,可为不同程度感统失调儿童提供多元化及具挑战性的运动觉训练。2.绳梯:木材,精工打磨,配备高强度尼龙绳。3.棍梯:木材,精工打磨。4.网梯:尼龙绳或带。5.攀岩墙:木材,精工打磨。6.规格:3300*2400mm,可上下浮动5%。7.单款攀爬器材承重:≥100kg。指标项16:(八)鳄鱼球池1套1.球池有触觉强化的作用,对提高前庭体系、身体协调、固有前庭平衡能力。2.楼梯:木材造型,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PU皮。3.斜坡:木材造型,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PU皮。4.扶手:木材造型,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PU皮,UV卡通图案。5.外观似鳄鱼形状;6.规格:2400*1200*900mm,可上下浮动5%;7.最大承重≥60kg;8.波波球池:球池底部铺有软垫,池内装彩色波波球。指标项17:(九)叮当浪桥1套1.吊桥采用绳索连接实木踏板,游戏者在桥上左右行走。2.规格:3000*1000*1500mm,可上下浮动5%;3.桥架:木材框架,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PU皮。4.斜坡:木材框架,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PU皮。5.楼梯:木材框架,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PU皮。6.承重:≥80kg。指标项18:(十)感知运动训练系统1套1.可与多种训练方式(形状配对、肌肉训练、形状认知、开锁游戏、摘苹果游戏和藏宝洞)结合,锻炼身体协作,提升视觉感知能力,提高手眼协调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2.包括:质感地垫;声灯光地垫,藏宝洞:通过藏宝洞储藏不同的神秘礼物,训练儿童对新鲜事物的认知能力。3.感知游戏板6件:菱形、圆形、三角形、正方形、波浪运动小鱼、生活开关门常识;无障碍扶手及卡通图案。4.尺寸:3000*1300*1000mm,可上下浮动5%。4.材质:外层:PU皮,软体:EPE高分子发泡棉;主体:木结构。5.阻燃符合于GB6675-2014标准;环保符合于GB18584-2024、GB21550标准。指标项19:(十一)训练保护垫2套1.对康复运动过程中起保护作用;2.可以释放肌肉的过度紧张,伸展并活化全身肌肉,对本体感的形成帮助很大。3.规格:1200*1400*100mm,可上下浮动5%。4.材质:外层:环保布料,软体:EPE高分子发泡棉。指标项20:(十二)豆袋1套1.规格:≥ø900*900mm。2.材质:外层:PU皮,软体:EPE高分子发泡棉。指标项21:(十三)软体彩虹接龙1套1.用于进行前庭觉、本体觉的感觉统合训练,可组合成不同路径进行多种难度的感统训练,增强儿童的运动企划能力。也可做为儿童的体能训练;适用正常儿童、特殊儿童。2.四节跳马:1套;规格:800*400*600mm,可上下浮动5%。3.钻洞:1套;规格:800*800*700mm,可上下浮动5%。4.半圆:3个,规格:1000*500*250cmm,可上下浮动5%。5.摇摇船:1个,规格:800*600*350mm,可上下浮动5%。6.U型底座:2个,规格:500*250*350mm,可上下浮动5%。7.三步梯:1个,规格:800*400*300mm,可上下浮动5%。8.平衡木:1个,规格:800*400*200mm,可上下浮动5%。9.独木桥(三件套):2套,规格:1000*300*300mm,可上下浮动5%。10.软垫:3个;规格:≥1600*800*400mm。11.材质:PU皮+EPE+木质;12.单个组件最大承重≥60kg。指标项22:(十四)万象河道1套1.河道可模拟河流场景,在该场景内设有小鱼、小虾、小石块、小贝壳、手掌、脚掌等游戏配件。康复师可利用不同的游戏配件设置出不同的训练游戏,提升儿童的手眼协调、空间感知、粗大动作、运动企划、前庭刺激等能力。2.爬行地垫:1张,尺寸:≥3000*1000*43mm;3.小石块软件:8个;4.小鱼软件:8个;5.小虾软件:8个;6.小贝壳软件:8个;7.手掌贴:6双;8.脚掌贴:6双;指标项23:(十五)平衡训练器1套1.可用于身体左右双侧的平衡,增进动作计划与整体协调能力,帮助儿童了解身体重心的移动关系。2.尺寸:600*250*200mm;可上下浮动5%;3.材质:木质;4.工作电压:安全电压5.额定功率:≤25W;6.具有无线充电功能,充满电后待机时间≥30天;7.产品有不少于四种模式:左右摇摆演奏模式,左右摇摆升级模式,平衡保持灯光模式,平衡保持升级模式;8.可通过音乐下载口更换音乐和语音;9.程序可升级;10.承重:≥80KG;指标项24:▲11.产品安全、产品结构、产品外观应符合JY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并注明所在页码(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报告中须体现标指标项24“▲”条款中的所有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指标项25:(十六)滑行平台(带软包):1套1.与滑行车配合使用,借着滑板滑下时的重力加速度,可以统合身体的紧张性迷路反射,及手部、肩部同时收缩作用,可以促进前庭神经和脑干体系的活跃化。2.平台:木材框架结构,环保填充材料及PVC布构成。3.滑台:木材框架结构,环保填充材料及PVC布构成。4.防滑垫:铺在整个滑行的平面上,起到有效的防滑和保护作用。5.尺寸:3000*680*480mm,可上下浮动5%。指标项26:(十七)滑行车(大)1套1.与滑行活动配合使用,为滑行活动提供具目标性的听觉反馈游戏装置,加强儿童对训练的投入感。2.规格:420*650mm,可上下浮动5%。3.最大承重:≥70kg。4.材料:≥50mm厚软垫表面,四侧防磨损尼龙边。5.配件:每部滑行车配辅助活动配件-触觉垫1张。指标项27:(十八)滑行车(小)1套1.与滑行活动配合使用,为滑行活动提供具目标性的听觉反馈游戏装置,可加强儿童对训练的投入感。2.规格:420*560mm,可上下浮动5%。3.最大承重≥70kg。4.材料:≥50mm厚软垫表面,四侧防磨损尼龙边。5.配件:每部滑行车配辅助活动配件-触觉垫1张。指标项28:(十九)造型吊顶1.整体石膏板造型吊顶设计与施工(具体造型结合现场实际设计实施)。2.吊顶表面乳胶漆处理。3.吊顶相关照明和氛围灯光效果及相关线路铺设(具体结合实际和效果实施)。(二十)纯色墙垫指标项29:1.环保软体和高级木材组合墙垫制作,厚度≥40mm,用于保护游戏者的安全。2.规格:1200*800*40mm,可上下浮动5%。指标项30:▲3.材质:外层:PU皮革(或PVC布),软体:EPE高分子发泡棉。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影印件并注明所在页码(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并不限于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指标项31:(二十一)eva泡沫地垫(加厚型)1.材质:采用EVA材料制作而成,环保无毒;2.回弹性好,加厚密度;3.防滑耐磨,可拼接;4.规格:≥1000*1000*40mm。指标项32:(二十二)墙面图案1.营造良好的空间氛围,增强和丰富良好的视觉感官。2.根据不同训练室的特性和实际需求,按特定空间尺寸制定和设计不同的各类情景画面(墙面须为白色乳胶漆墙面),无毒环保颜料。3PT康复训练床指标项33:1.结构型式:床面、床架、床垫、电机、遥控。2.型钢表面静电喷涂。3.床面厚度≥5cm,采用优质抗菌耐磨PU皮革发泡一次成型。4.电机≥2台,单台最大推力:≥8000N;5.具备过载保护功能。3PT康复训练床6.控制方式:手柄点动控制。7.前床面尺寸:780×1120mm,可上下浮动5%;后床面尺寸:1300×1120mm,可上下浮动5%8.床面高度升降范围:510-800mm。9.前床面翻转角度:0°~75°。10.安全工作载荷:≥2200N。11.伸缩脚轮设计。12.配备紧急停止开关。4弹性肌力训练器指标项34:1.采用磁控阻力装置,阻力调节档位:≥8个。2.可实时显示训练数据,包括时间、圈数、热量消耗、转速等。3.训练器具组架,采用碳钢材质,可承载6件训练设备;外形尺寸(L*W*H):1240mm*1240mm*1833mm,可上下浮动±5%。4.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肘关节),外形尺寸(L*W*H):710mm*387mm*380mm,可上下浮动5%,最大阻力扭矩:≥5N·m,摇臂长度可调,调节范围:不窄于0~190mm。5.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肩关节),外形尺寸(L*W*H):270mm*1000mm*480mm,可上下浮动5%,最大阻力扭矩:≥5N·m,摇臂长度可调,调节范围:不窄于0~160mm,设备高度可调,调节范围:不窄于0~330mm。6.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转盘式肩关节),外形尺寸(L*W*H):270mm*1000mm*352mm,可上下浮动5%,最大阻力扭矩:≥5N·m,摇臂长度可调,调节范围:不窄于0~160mm,设备高度可调,调节范围:不窄于0~330mm。7.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腕关节),外形尺寸(L*W*H):270mm*1000mm*407mm,可上下浮动5%,最大阻力扭矩:≥2N·m,摇臂长度可调,调节范围:不窄于0~110mm,设备高度可调,调节范围:不窄于0~330mm。8.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上肢悬吊),外形尺寸(L*W*H):270mm*1000mm*327mm,可上下浮动5%,最大阻力扭矩:≥5N·m,高度可调,高度调节范围:不窄于0~330mm。9.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上下肢),外形尺寸(L*W*H):370mm*1000mm*507mm,可上下浮动5%,最大阻力扭矩:≥5N·m,高度可调,高度调节范围:不窄于0~330mm。指标项35:二、主要配置:(包含但不限于)1.训练器具组架,1件2.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肘关节),1件3.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肩关节),1件4.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转盘式肩关节),1件5.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腕关节),1件6.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上肢悬吊),1件7.渐进式等张肌力训练器(上下肢),1件5紫外线治疗学习仪指标项36:1.紫外线辐射波长:254nm±3nm2.紫外线辐射强度:2.1、体腔灯管直光导强度(抵近照射):12mW/cm²,可上下浮动20%。2.2、体腔灯管弯光导强度6mW/cm²,误差±20%。2.3、体表灯管强度(灯管距照射部位3厘米):20mW/cm²,可上下浮动20%。3.治疗计时范围:3.1、体腔辐照器:0.1~125.0s。3.2、体表辐照器:0.1~75.0s。指标项37:▲4.治疗剂量和治疗时间自动换算。指标项38:5.彩色触摸液晶屏显示≥5英寸。指标项39:▲6.配置体表辐照器反光板。指标项40:7.辐照器配置:配备大体表辐照器、体腔辐照器(标配)、≥3支不同形状的光导(标配)。指标项41:▲8.采用高效、长寿命热阴极低压低臭氧紫外线灯管和高透过率材料紫外光导,具有启燃快、预热时间短、光效高的特点。指标项42:9.语音提示:治疗结束蜂鸣提示。10.具备治疗时间过量报警保护功能。操作系统自动控制过量保护功能。11.治疗状态下,具备体腔手柄过温保护功能。12.功率:60VA。13.安全类型:Ⅰ类B型。14.熔断器:F1AL250V(2只)。6脉冲磁治疗学习仪指标项43:1.设备用途:适用于消炎消肿、促进血液循环、促进骨愈合、改善关节退行性病变。2.主要功能:采用高场强磁场治疗,能够促进局部组织血液循环、加强新陈代谢,起到消炎、消肿的作用。3.主要技术参数3.1高场强磁场、振动、温热三种物理因子相结合进行同步治6脉冲磁治疗学习仪疗;3.2脉冲频率:0.5Hz、1Hz、50Hz3.3治疗时间:0~60分钟可调3.4治疗仪的输出温度:50℃±5℃,温控自动调整,达到最适温度状态3.5显示模式:液晶显示,可显示强度、频率、时间、处方3.6振动强度可调:可选择设置磁垫的振动强度为弱、强、无。3.7单、双极性磁场输出:治疗仪可输出单极性(磁场N、S极固定)和双极性(磁场N、S极可互换)的磁场主要设备配置(包含但不限于)主机*1台,电源线*1根磁疗垫*2个7中频干扰电疗学习仪指标项44:1.三维立态动态干涉波,≥6个吸附电极输出。2.吸附式电极,负压吸引压,压力范围≥80-300mmHg。3.吸引模式:连续模式、脉冲模式(15回/分、30回/分、60回/分)和自动模式,可模拟拔罐、按摩等。4.顶板自动加热功能,≤5min@升温至45℃±5℃。5.输出频率(基频)调节范围:2kHz~5kHz;调节步长≤1kHz可调节。6.干涉波差频频率1~120Hz。7.在500Ω额定负载下输出的电流有效值:50mA,可上下浮动10%。指标项45:▲8.调制频率:≥3组可选。8.1.第一组输出调制频率:0.89*(1-120Hz),误差≤±10%;8.2.第二组输调制频率:1-120Hz,误差≤±10%;8.3.第三组输出调制频率:1.27*(1-120Hz),误差≤±10%9.≥干涉模式4种可调节。指标项46:10.向量调节≥5种。包括但不限于1s、2s、3s、4s、5s;11.扫引时间可调节≥4种。12.调制模式≥5种,具备巴斯特模式。13.治疗模式≥4种可调节。14.多重安全保护: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断路保护、顶板加热双重温度保护。8药物导入治疗学习仪指标项47:1.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10英寸。2.便携式,可随意组合。3.两通道输出,超声和中频脉冲可单独治疗,也可联合治疗。4.中频强度设定:0-99逐级可调,步进为1。5.输出电流:0-50mA,在500Ω的负载电阻下,最大输出电流:8药物导入治疗学习仪50mA,可上下浮动±20%。6.载波波形:方形脉冲波,脉冲宽度:310μs±20%;载波频率:1.5kHz±10%。7.输出波形:共计13种波形,尖波、梯形波、锯齿波、正弦波、方波、Y轴抛物线波、X轴抛物线波、指数波、均方根波及多种组合波型。8.调制幅度:低频调制中频的调幅度100%,误差:不超过±5%。9.输出频率:1Hz-50Hz,误差:±10%。指标项48:▲10.中频处方:≥36种精选处方可选。指标项49:11.定时范围:00min-30min,步进≤5min,误差:±30s。12.连续工作时长: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13.超声工作频率:1.1MHz±10%。14.超声输出功率:0.6W-0.84W分3档可调,允差±20%15.超声有效声强:0.05-0.07W/cm²多档可调,误差:±20%。16.超声治疗头有效辐射面积:12cm²,可上下浮动10%。17.具有时间、中频处方、中频强度、超声强度显示与调节功能。18.超声治疗模式下具有超声功率与声强值显示功能19.具有操作提示音及治疗结束提示音。20.超声波束不均匀性系数:超声头的绝对最大波束不均匀系系数不超过2.0。21.超声波束类型:发散型。22.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输出电流变化率≤10%。23.输出电流:在500Ω的负载电阻下,最大输出电流为50mA,允差士20%,输出幅度:≥99档可调,最大输出幅度为40V。24、设备分类:I类、BF型。9电脑中频电疗指标项50:1.产品结构:台式。2.输出通道:≥4通道,输出电流独立可调。3.具备彩色触摸屏。指标项51:▲4.内置≥110种治疗处方,具有自定义处方功能;治疗模式≥8种可选。指标项52:5.调制方式≥4种。6.最大输出电流强度:100mA(r.m.s)±10%;输出电流可调。7.载波频率:载波频率1kHz~12kHz,误差:不超过±10%。8.调制波频率:0~150Hz,误差:不超过±10%。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的(开办类项目-新校址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康复天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人来康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4740万元,资产总额为72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日康康复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135.88万元,资产总额为1585.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PT康复训练床),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日康康复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135.88万元,资产总额为1585.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弹性肌力训练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人来康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4740万元,资产总额为72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紫外线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廊坊市天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98万元,资产总额为6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脉冲磁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市圣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700万元,资产总额为13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中频干扰电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19257.67万元,资产总额为24757.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8.(药物导入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湖南永先医疗科技78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563.31万元,资产总额为276.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电脑中频电疗),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0人,营业收入为8999.42万元,资产总额为57490.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超短波治疗仪(全身)),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康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774万元,资产总额为11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冲击波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威海市博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1352.8万元,资产总额为151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2.(超声波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西贝举世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1185万元,资产总额为9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3.(磁振热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2人,营业收入为65505.82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83.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14.(恒温蜡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2人,营业收入为65505.82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83.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15.(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健力普(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598.79万元,资产总额为1897.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6.(低周波治疗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珠海市普菲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600万元,资产总额为22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7.(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瑞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08人,营业收入为7223.56万元,资产总额为9032.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8.(治疗床),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亚光科贸有限公司),从业79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70.22万元,资产总额为1089.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9.(空气波压力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2人,营业收入为65505.82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83.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0.(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4人,营业收入为5636.14元,资产总额为123472.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1.(盆底内侧肌训练器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金华力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2.(言语治疗学习桌),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日康康复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135.88万元,资产总额为1585.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3.(数字磨砂学习平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0人,营业收入为8999.42万元,资产总额为57490.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4.(四肢联动康复实训学习装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4人,营业收入为5636.14元,资产总额为123472.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5.(悬吊康复实训学习装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洁祥伟业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8004.1万元,资产总额为30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6.(智能多关节活动度测评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2人,营业收入为65505.82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83.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7.(神经和肌肉电刺激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2人,营业收入为65505.82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83.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8.(湿热敷练习装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阳国医扁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899.48万元,资产总额为975.19万80元,属于(微型企业);29.(生物反馈治疗学习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2人,营业收入为65505.82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83.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30.(互动沙盘),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人仁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10217万元,资产总额为147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1.(PT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常州市灵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2.(超短波治疗仪(五官)),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汕头市医用设备厂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493.48万元,资产总额为1953.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与康复专业实训中心建设 康复天轨 儿童感统实训综合模拟训练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