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
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C3-02954-DHGS-0018
二、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水岸路69号金辰办事处盘江苑二期南侧幼儿园B幢2-3层
成交金额(万元):78.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1.15
评审报价(万元):7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
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并完成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报告成果以及相关的评价工作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交付项目所有内容(若国家、省级或地 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 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立迁,杨天理(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胡文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 号)的规定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收取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方式:13987124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沣业元泰中心B座7楼714室
联系方式:13888200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国彦
电 话:1388820058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1: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立迁,杨天理(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胡文英
总成交金额
¥78.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国彦
项目联系电话
13888200581
采购单位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7124246
代理机构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沣业元泰中心B座7楼7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8820058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磋商文件.docx
四、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若有)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资格要求,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才可享受价格扣除评审。声明函格式详见声明函格式1、声明函格式2、声明函格式3。⑴属于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按本文件(声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小微企业声明。⑵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别按(声明函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声明。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以下声明函格式,如实附相关材料;声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4人,营业收入为1709.61万元,资产总额为1117.8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声明函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公司不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全称: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11月12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投标人全称:昆明清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11月12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大华管理DAHUA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5-C3-02954-DHGS-0018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采购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9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0第五章采购需求53第六章评审方法5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嵩明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2.2项目编号:KMZC2025-C3-02954-DHGS-0018;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2.4预算金额:801060.40元;最高限价:801060.40元;2.5采购内容:开展并完成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报告成果以及相关的评价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为准。2.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交付项目所有内容(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2.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3.1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备注: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废标处理;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如实提供投标相关资料,若发现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视为虚假应标,并报相关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23:59时;4.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4.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此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4.4.售价:0元。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5.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5.3.开标参与方式: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6.开启6.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6.2.地点:政采云平台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其他补充事宜8.1.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8.2.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jmbs),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9.联系方式采购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联系人:马师联系电话:13987124246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北城映像沣业元泰中心B座写字楼7层714室联系人:孙师联系电话:13888200581传真:0871-658787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1采购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1.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项目编号:KMZC2025-C3-02954-DHGS-0018 2资金落实情况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801060.40元3.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3.2▲供应期限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交付项目所有内容(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备注: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废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5.现场考察不组织6.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通过网上不署名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络形告知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回复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0.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1.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14.▲磋商保证金不要求15.▲响应文件格式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4、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响应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jmbs),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16.▲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采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7.响应文件提交及有关内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①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②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③成交供应商补交的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有)”字样。18.报价货币人民币19.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2 日14:30时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客户端。20.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1▲最高限价801060.40元,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作废标处理。23.2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也不解释原因。23.3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成交人。23.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23.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打▲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3.6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23.71、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不得哄抬报价。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企业成本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总和,该报价还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需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文件、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供应商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勘察和市场竞争因素,并结合企业实力自行确定。2.费用承担:(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做任何承担。 (2) 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 号)的规定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落实情况及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及质保期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期限及供应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投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投标供应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3)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投标供应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不得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5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7.磋商前答疑会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孙师0871-65878706、13888200581;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北城映像沣业元泰中心B座写字楼7层714室。9.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审方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通过书面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供应商用于编制响应文件。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1.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回复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5.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承诺响应文件有效,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进行承诺,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7.磋商保证金17.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的编制18.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2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18.1要求,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8.3响应文件的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4响应文件提交及有关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报价和报价货币19.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19.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总和,该报价还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19.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9.4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9.5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费用。由于供应商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6通过实质性审查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19.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19.8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投标货币20.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响应文件的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2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2.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网上提交,采购人拒绝一切电传、电报、传真或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磋商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4.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24.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4.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8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4.9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10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1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4.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成交结果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6.成交通知书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甲方:乙方:丙方: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投标人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二条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国家级验收为止(具体完成时间根据全国、省级、市级成果验收进度进行调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第三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合格发票。第四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2.乙方权利义务第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而造成乙方返工、窝工或其它问题的,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登记资料或拒绝出登记资料,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第六条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七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乙方: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第八条保密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第九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确定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七条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及补遗或澄清;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可针对专业部分进行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KMZC2025-C3-02954-DHGS-0018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单位地址:3电话:联系人:4传真:电子邮箱:5注册地:注册年份: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主营范围:1、2、3、4、……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应附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注:应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1.应附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失信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备注: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废标处理。八、供应商承诺书本企业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供应商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九、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的规定自行附相关材料;(格式自拟)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技术部分格式一、技术文件注: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根据“第六章磋商办法”评审内容及标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二、项目组成人员配置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序号姓名本项目中职位职称工作年限12345…注:1.本表可扩展。2.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三、构成响应文件技术标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商务部分格式一、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投标,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磋商报价以:元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有效期从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保责任。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8.(其他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请供应商自行填写)。9、我方一旦参与投标,就不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异议。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供应商名称内容磋商报价 元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质量承诺 备注注:1.本表中“磋商报价”应与“磋商申请函”中“磋商报价”一致。2.此表为首轮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三、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合同主要条款》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地点、交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售后服务等要求。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项目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页码及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注:1、应答的条件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买方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期间,成交人若未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项目说明,即使其在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说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甚至在评标时对该项目已作了偏离处理,亦均视为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买方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取消其成交资格。3、如无偏离,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离。”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或签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四、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若有)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资格要求,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才可享受价格扣除评审。声明函格式详见声明函格式1、声明函格式2、声明函格式3。⑴属于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按本文件(声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小微企业声明。⑵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别按(声明函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声明。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以下声明函格式,如实附相关材料;声明函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声明函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五、构成响应文件商务标的其他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22〕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任务数为562个样点(其中表层样550个、剖面样12个),做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旨在全面查清全县土壤类型和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质和利用状况等,为今后全县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等;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19号);8、《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9、《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10、《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1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试行)》;12、《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试行)》;1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士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6号);14、《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士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土壤普查办〔2025〕3号);15、《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质量控制方案的通知》(云土壤普查办〔2025〕4号)。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2、工作内容按照成果编制依据《云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土壤普查办〔2024〕8号),形成县级土壤普查成果(包括数据、文本、图件成果三大类成果)。(1)数据成果。提交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2)图件成果。编制土壤类型图,土壤有机质含量图、土壤酸碱度(pH)图、土壤质地图、土壤全氮含量图、土壤全磷含量图、土壤全钾含量图、土壤有效磷含量图、土壤速效钾含量图、耕地耕层厚度图、土壤容重图、土壤有效硫含量图、土壤有效铁含量图、土壤有效锰含量图、土壤有效铜含量图、土壤有效锌含量图、土壤有效硼含量图、土壤有效钼含量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土壤酸化分布图、土特产品现状分布图、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分布图、土壤有机质专题图。(3)报告成果。编写土壤普查总体报告、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土壤普查工作报告、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报告(土壤类型与制图专题报告、土壤属性与制图专题报告、土壤退化、障碍与改良专题报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专题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题报告、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专题报告)、数据报告、土壤有机质专题报告。(4)成果验收。协助县土壤普查办完成土壤普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的验收(5)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以通过国家验收为准。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项目地点:嵩明县。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交付项目所有内容(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的要求,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国家、省、市、县验收。第六章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供应商基本情况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一项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二项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三项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四项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五项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项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六项规定失信材料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2项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七项规定供应商承诺书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八项规定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九项规定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符合性评审标注投标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项规定服务期限及地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1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它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且响应文件中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废标条件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附件B的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二次报价及详细评审,最终按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2、对有效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分别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1)评审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部分评分2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审因素权重:报价部分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9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4报价部分F1报价评分(满分10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1)C为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B1,B2,…,Bn为第n个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最后报价。3)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技术部分F2项目实施总体方案(满分3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的理解与分析;②评价方案;③数据成果方案及数字化图件制作方案;④文字成果方案;⑤其他成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实施总体方案清晰,内容详尽完整,逻辑严谨,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能完整支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满分30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6分,每项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每一项内容最多扣6分,分数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18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②应急方案及承诺;③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进行综合评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全面、详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清晰的认知和有效的应对措施;违约责任承诺明确的得满分18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6分,每项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每一项内容最多扣6分,分数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满分1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工作进度计划表;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③工作进度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工作进度计划内容全面、详细;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违约责任承诺明确的得满分15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每项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每一项内容最多扣5分,分数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档案、数据整理方案及保密措施(满分12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档案、数据整理方案及保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档案整理方案;②档案整理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③保密措施;④保密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档案、数据整理方案清晰,内容详尽完整,逻辑严谨,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承诺明确;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得满分12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项内容每有1处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每一项内容最多扣5分,分数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人员配置(满分15分)1.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满分5分)具备土壤学或农业资源利用或土地资源管理或测绘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高级职称得5分,满分5分。注: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缺、漏或无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服务人员(满分5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服务人员具备测绘或环境或农业或化学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加满为止。注: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缺、漏或无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满分5分)除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服务人员外,项目团队成员配置合理、职能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晰、专业实力强,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得5分;项目团队成员配置基本合理、职能分工基本明确、岗位职责基本清晰、专业实力强,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得4-3分;项目团队成员配置勉强合理、职能分工勉强明确、岗位职责勉强清晰、专业实力一般,勉强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得2-1分;项目团队成员配置不合理、职能分工不明确、岗位职责不清晰、专业实力差,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得0分。注: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专业证书(如有)、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缺、漏或无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附件A.评标方法(正文)1、评审原则及方法1.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政府采购政策:2.1小型和微型企业2.1.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第二条、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㈠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㈢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2.如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的具体资格要求: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2.1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2.3监狱企业2.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4.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4.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4.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4.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4.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4.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4.1.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实质性评审3.1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2.1和2.2实质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资格,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4、磋商及最后报价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5、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5.1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评审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5.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5.4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6.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B1.1磋商申请函未满足第四章“磋商申请函”要求的;B1.2服务期不满足供应商须知3.2条的;B1.3质量要求不满足供应商须知3.3条的;B1.4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不满足供应商须知4.1条的;B1.5有供应商须知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6其他材料未满足第六章“其他材料”的;B1.7投标有效期未满足供应商须知13.1条的;B1.8磋商保证金未满足供应商须知14.1条的;B1.9响应文件格式未满足供应商须知15.1条的;B1.10响应文件签署未满足供应商须知16.1条的;B1.11供应商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B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签名与其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的签名相同的;B1.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1.14内容填写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15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B1.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1.1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B1.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B1.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B1.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B1.2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B1.2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1.2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B1.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B1.25未按要求提交原件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B1.2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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