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聘请 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
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NZE-ZC-2025057(招标文件编号:HNZE-ZC-2025057)
二、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南二段18号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60.32581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聘请物业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一年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振兴(组长),黄溪,蒋西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2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磋商情况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元)
评分
排名
评审结果
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3258.15
84.50
1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长沙知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4119.26
77.79
2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湖南上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11369
72.94
3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455号
联系方式:蒋西勇 0731-85511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幢6层603号
联系方式:彭开望、秦宗华、任玲 0731-8975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开望、秦宗华、任玲
电 话: 0731-8975197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开福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0:5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振兴(组长),黄溪,蒋西勇
总成交金额
¥0.92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开望、秦宗华、任玲
项目联系电话
0731-89751978
采购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4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西勇 0731-85511423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幢6层6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开望、秦宗华、任玲 0731-89751978
附件:
附件1
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磋商文件 定稿.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附件3
最后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pdf
HY环园物业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HUANYUANPROPERT(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名称)的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01(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0人,营业收入为1400万元,资产总额为7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第35页以诚取信创新致远HY环园物业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HUANYUANPROPERTY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6页以诚取信创新致远十、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NZE-ZC-2025057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物业经理李杰投标报价大写:陆拾万零叁仟贰佰伍拾捌元壹角伍分元人民币整小写:603258.15元人民币整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11月12日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包号:01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品目代码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1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03258.151603258.15合计603258.15报价金额合计:小写:603258.15大写:陆拾万零叁仟贰佰伍拾捌元壹角伍分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应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政策功能编码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提供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以及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供应商(盖单位章):长沙市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李杰日期:2025年11月12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采购人: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代理编号:HNZE-ZC-2025057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61.评审标准及因素122.磋商须知正文14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5第四章采购需求35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6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2、委托代理编号:HNZE-ZC-2025057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二、采购项目预算:614912.21元(人民币陆拾壹万肆仟玖佰壹拾贰元贰角壹分)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2.投标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5.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8.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说明:4.1近三个月指2025年7月-2025年9月;4.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幢6层603号)购买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幢6层603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信息:(1)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455号(3)联系人:蒋西勇(4)电话:0731-8551142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幢6层603号(3)联系人:彭开望、秦宗华、任玲(4)电话:0731-89751978购磋商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银行帐号:810000266043000001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455号联系人:蒋西勇 电 话:0731-85511423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幢6层603号联 系 人:彭开望、秦宗华、任玲电 话:0731-89751978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2.投标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5.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8.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说明:4.1近三个月指2025年7月-2025年9月;4.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予扣除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给予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 614912.21元(人民币陆拾壹万肆仟玖佰壹拾贰元贰角壹分),最高限价 614912.21元(人民币陆拾壹万肆仟玖佰壹拾贰元贰角壹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属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形式: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帐 号:8100 0026 6043 0000 02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电子版需要打印签字盖章后再扫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名称:在年月日(星期)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中尔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嘉雨路508号碧桂园时代广场6幢6层603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人民币9220元收取,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附页1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分标准评审内容评标因素评标标准技术部分(54分)整体服务方案(12分)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服务思路、②管理机构设置、③质量责任监管、④服务承诺及指标等,符合采购要求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有缺陷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注:缺陷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安全管理方案(10)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总体设想、②门岗管理、③巡逻岗管理、④车辆管理、⑤消防管理等,符合采购要求的计10分,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注:缺陷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保洁服务方案(15分)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洁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保洁工作流程、②保洁岗位职责、③保洁管理制度、④协助除四害及环境消杀、⑤重大活动保洁方案等,符合采购要求的计15分,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有缺陷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注:缺陷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设施设备管理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设备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消防管理、②给排水管理等,符合采购要求的计4分,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注:缺陷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人员管理方案(5分)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备、②人员培训、③人员考核、④人员监督、⑤人员管理制度等,符合采购要求的计5分,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注:缺陷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应急处理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应急机构、②各项应急预案、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④群体事件等,符合采购要求的计4分,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注:缺陷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4分)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财务管理制度、②人员管理制度、③档案管理、④岗位职责等,符合采购要求的计4分,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注:缺陷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商务部分(16分)类似业绩(6)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计2分,计满6分为止。注: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物业经理(10分)投标人派任物业经理具有物业经理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10分,未提供的不计分。(须提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磋商报价(30分)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2.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予扣除)3.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财办库〔2008〕248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经销商或代理商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1.2采购计划编号:1.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小写:含税大写:含税2.2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1履行时间: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暂定与年月日,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起至目完成最终验收合格时止。3.2履约地点:3.3履行方式:4.付款:4.1。4.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及甲方所需的其他付款结算材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启动付款程序并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安排付款。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5.2服务要求(1)乙方按甲方要求委派乙方人员负责相关服务工作(乙方及乙方人员统称乙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义务。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果应当符合甲方的需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反映,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整改措施。(2)乙方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准时不延期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和完成其它甲方所要求的类似的工作。乙方不得与承建单位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直到合同期限届满。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工作内容。(4)在乙方与甲方合作关系期内及该关系终止后的任何时间内,应保守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一切的未公开信息等,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有关甲方的任何信息。(5)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相关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6)服务期限内,乙方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恪守合同约定,尽最大努力实现甲方的合同目的。(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3)对于乙方服务过程中不符合服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4)乙方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甲方所有,服务完成或合同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7.违约责任1.如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低于服务费总额的5%/次扣减服务费,并单方解除本协议。2.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服务费的10%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另行赔偿。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如果有)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1.合同份数6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12.其他条款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最终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服务内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服务的验收6.1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具体规定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2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服务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7.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和内容。乙方应保证其服务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服务最终履约完成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服务期限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自缺陷发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2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解决时间不超过24小时;(4)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服务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3.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8.权利瑕疵担保8.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8.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8.3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知识产权保护9.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9.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9.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过程中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9.5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禁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的,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甲方重新免费获得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10.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1.合同价款支付11.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1.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1.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1.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2.伴随服务12.1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服务现场的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服务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服务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2.2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3.违约责任13.1服务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验收和服务期限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款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③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基础上相应延长服务期限。(2)如果自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3.2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提供服务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乙方提供服务误期的认定标准及误期赔偿的计算标准: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4.合同的变更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4.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4.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5.合同中止与终止15.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5.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6.合同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6.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分包给他人。16.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7.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7.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8.解决争议的方法18.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8.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法律适用1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0.通知20.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0.2通知以送达并签收之日起生效。21.合同生效21.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2.附则22.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物业服务公司项目二、服务范围单位:元序号项目月支出(元)合计支出(元)备注一工资及福利24158.33 289899.96 1管理岗(A)项目经理5500.00 66000.00 负责项目日常管理2节日加班费183.33 2199.96 节假日福利3社会保险费1045.00 12540.00 按25年度长沙市最低标准4食宿补助260.00 3120.00 5职工福利费550.00 6600.00 包含防寒防暑费及节假日6管理岗合计7538.33 90459.96 7保洁岗(B)保洁员3000.00 36000.00 负责大队区域日常保洁,女性、年龄要求在50岁以内,形象佳、有5年以上办公区保洁经验8节日加班费165.00 1980.00 节假日福利9社会保险费1045.00 12540.00 按25年度长沙市最低标准10食宿补助260.00 3120.00 人均每月26天,按10元每天11职工福利费300.00 3600.00 包含防寒防暑费及节假日12保洁岗合计4770.00 57240.00 13绿化岗(C)绿化员3300.00 39600.00 负责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14节日加班费165.00 1980.00 节假日福利15社会保险费1045.00 12540.00 按25年度长沙市最低标准16食宿补助260.00 3120.00 人均每月26天,按10元每天17职工福利费330.00 3960.00 包含防寒防暑费及节假日18绿化岗合计5100.00 61200.00 19技术岗(D)巡检技工4800.00 57600.00 包含7个中队设备(高压、供排水、弱电、中央空调、太阳能)巡检及维护20节日加班费165.00 1980.00 节假日福利21社会保险费1045.00 12540.00 按25年度长沙市最低标准22食宿补助260.00 3120.00 人均每月26天,按10元每天23职工福利费480.00 5760.00 包含防寒防暑费及节假日24技术岗合计6750.00 81000.00 二行政办公费用1636.67 19640.00 1办公用品700.00 8400.00 2电话/交通补贴600.00 7200.00 3节日布置费用150.00 1800.00 4服装费用186.67 2240.00 二年折旧(24个月折旧)三设备折旧费用480.00 5760.00 1保洁绿化设备150.00 1800.00 绿篱机、打草机等绿化设备,按三年折旧2巡检工具及设备50.00 600.00 日常巡检工具及设备每人一套按三年折旧3办公设备280.00 3360.00 办公桌椅2套、电脑1台、打印机1台、文件柜1套等按三年折旧四设施设备维护费3516.67 42200.00 1电梯维护年检466.67 5600.00 2生活水箱清理750.00 9000.00 7个站,共5个水箱,每年一次3变压器年检1250.00 15000.00 7个站,共5个变压器,每年一次4油烟机清洗费1050.00 12600.00 7个站,每年一次,含拆洗人工及清洁、保养材料五清洁费用513.33 6160.00 1化粪池疏通513.33 6160.00 共7个化粪池,每年2次六绿化养护费180.00 2160.00 1化肥80.00 960.00 每年对绿化区域施肥2次2绿化除虫害100.00 1200.00 每季1次七四害消杀11083.33 133000.00 1金霞站1583.33 19000.00 7个站,每个站全年合计20次,分别于下:4月3次、5月各3次(小计6次)6月、7月、8月、9月各2次(小计8次)1月、2月、3月、10月、11月、12月个1次(小计6次)公共区域消杀蚊、蝇、蟑、鼠治理单次按950元/次计取2丝茅冲站1583.33 19000.00 3潮宗街站1583.33 19000.00 4伍家岭站1583.33 19000.00 5星月站1583.33 19000.00 6鹅秀站1583.33 19000.00 7北辰站1583.33 19000.00 八白蚁预防1750.00 21000.00 上门防治,按3000元/站计算,共七个站点,包括室内家具、室外树木的白蚁预防九盆景摆放(租赁)4128.60 49543.20 7个站每4天负责养护一次,及时更换,保持绿植的鲜活1品 种项目数量合计数量单价小计合计2绿 萝201401.50 210.00 2520.00 3棕 竹8568.20 459.20 5510.40 4粉 掌6429.50 399.00 4788.00 5青叶铁32110.00 210.00 2520.00 6蝴蝶兰12849.80 823.20 9878.40 7金钱树6428.00 336.00 4032.00 8鱼尾葵64210.00 420.00 5040.00 9富贵树64210.00 420.00 5040.00 10百合竹6429.60 403.20 4838.40 11斑马万年青8568.00 448.00 5376.00 十小计(一+二+三+...+九总费用)47446.93 569363.16 十一合理利润(十×8%计提)3795.75 45549.05 十二法定税金0.00 0.00 以上单价为含税价,不另计算合计(十+十一+十二) 614912.2151242.68 614912.21 采购项目预算合计:陆拾壹万肆仟玖佰壹拾贰元贰角壹分1、综合管理:包括综合管理、快递收发管理、常用设备及工具配备、与物业相关的资料档案管理等。2、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地面设施清洁卫生、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垃圾桶的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垃圾站。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4、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5、对7个中队设备(高压、供排水、弱电、中央空调、太阳能)等大型专业设备日常巡检及维护保养。6、提供电梯维护年检、生活水箱清理、变压器年检、油烟机清洗、化粪池疏通等服务。7、提供盆景租赁摆放服务、四害消杀服务(公共区域消杀蚊、蝇、蟑、鼠治理)、室内家具、室外树木白蚁预防服务。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验收标准和方法1、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四、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1、服务时间与地点:1.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2.2付款方式:按季支付。每三个月考核(季度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合格后,乙方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并在财务管理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款项到乙方合同约定的账户。2.3如清洁耗材、化肥、盆景摆放(租赁)等具体耗材数量、参数、做法无法明确的,应在服务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进行据实结算。(此次按预算审计结果暂估价招标)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附件、服务标准1、综合管理序号内容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成交人应在本项目服务区域设置项目服务部。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成交人应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2日常管理与服务服务规范应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定大队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大队干部职工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80%。制定客户服务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应公开服务内容和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半年对大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两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对违反大队管理制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保证热情服务,及时为大队干部职工分忧,及时将快件、图书、报纸分发到相应的报箱或通知本人及时提取。2、设备设施运行维修服务(高压、供排水、弱电、中央空调、太阳能等大型专业设备)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要求1高压电气设备检查每日一次检查高压配电房,高低压配电房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电气设备来分配和供应电力,日常巡查应包括对变压器、开关柜、电缆和接线端子等设备的外部检查,以确保其无损坏或异样现象。也应检查设备的冷却系统和绝缘状态,确保其运行稳定和安全。环境和安全检查每日一次日常巡查应包括对配电房内外的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无积水、无杂物堆积、通风良好等。设备运行记录和数据采集每日一次收集和记录设备的运行数据,如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或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变压器每日一次对油位、油温、声音、接头等区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每年对绝缘电阻检查,用 2500V 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不应低于出厂时原始数据的70%。按电力局要求,对变压器进行年检。2排水系统检查、保养及维护排水管道维护每日(巡查)管道无破损、变形、锈蚀(金属管),接口处无渗漏、积水;排水流速正常,无明显积水、反味。每季度视情况疏通,确保管道内壁无杂物堵塞,排水通畅。每年深度检测,无严重腐蚀、变形、破裂。检查井与雨水口维护每周巡查,井盖完好无破损、缺失,盖合严密;井内无积水、漂浮物,井壁无渗漏、脱落。每季度清掏井壁无青苔、污垢附着。每年结构检查,井体无下沉、倾斜,与管道连接处密封良好,无渗漏、脱节。地漏与排水附件维护每周清洁,地漏盖完好,滤网无杂物堵塞,排水顺畅,无异味。每季度检查存水弯无漏水,防臭、防虫功能正常,地漏无松动、损坏。每日巡查排水泵系统,泵体无破损、锈蚀,运行无异常噪音、振动。每两周试运行,备用泵启动正常,运行平稳,无故障报警。每月清理滤网无杂物堵塞,叶轮无缠绕物、磨损,转动灵活。3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系统每日对运行状态指示灯、蒸发温度 / 冷凝温度制、冷剂液位 / 压力、振动 / 噪音,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每季度检查换热器清洁度,无堵塞。每年一次电气绝缘性能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水循环系统每日对冷冻 / 冷却水泵/冷却塔各项指标及状态等情况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每季度检查泵体清洁度,拆卸泵体清理;检查叶轮腐蚀情况。每季度检查布水器状态拆卸清洗布水器喷嘴;调整布水器水平度。风系统每日对组合式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各项指标及状态等情况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每月检查新风阀 / 回风阀状态,润滑阀门执行机构;调整阀门连杆;修复阀门密封垫。每季度检查盘管清洁度,用压缩空气或专用清洗剂清洗翅片;检查盘管是否泄漏。电气及控制系统每日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每季度对绝缘电阻检查,清理柜内灰尘;修复绝缘损坏部位;更换老化电缆。每半年对系统校准检查,重新设定控制参数;优化控制逻辑;检查通讯线路稳定性。4弱电每季度一次机箱清灰,散热系统维护 每季度一次系统维护,ip地址维护5公共照明和日常用电1、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2、保障辖区内所有用电设备的正常供电。3、对发电设备每周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查工作,保障设备的运行正常。4、每月进行一次电箱的漏保实验开关5、每周检查一次各级电箱电压是否稳定6、每周检查一次各级电箱是否缺相7、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级电箱接地是否正常8、对临时突发性的停电事件,无特殊情况的应立即排除。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6消防设施每日安排人员检查,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缺失、过期、损坏要及时报告采购人。7避雷系统避雷设施每年检查避雷装置一次,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油烟机清洗每年安排人员对油烟机设备、管道进行清理一次9生活水箱清理每年安排人员对生活水箱进行清理一次10电梯系统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的,或由采购人要求专人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11太阳能对集热器系统维护、储水箱与水质维护、管路与阀门系统维护、电气与控制系统维护、系统综合维护各项指标及状态等情况检查,发生故障及时维修。3、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序号区域项目服务要求1办公区域地面和墙面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门、窗、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垃圾收集按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办公家具每日擦洗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2楼内公共区域地面和墙面每日清扫一次,其中门厅每日清扫二次,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大堂、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季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门、窗、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垃圾收集按采购人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分拣管理,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公共卫生间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必要的耗材。化粪池疏通每年安排人员对化粪池进行疏通两次4、公共区域绿化管理日常养护服务序号基本条件内容要素养护要求(植物)1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办公环境的需要花卉摆放办公区域的盆栽花卉摆放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绿化管理应有细致的安排,绿化浇水应有相应的指标控制,杜绝浪费。2乔、灌、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花坛、花境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0.5%以上树木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中耕除草、松土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两次。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扶正加固树木基本无倾斜。其它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3绿地保存率100%,乔、灌、草等保存率98%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花坛灌、排水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补种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修剪、施肥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二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病虫害防治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其他委托事项和服务内容的服务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考核标准合同期内,采购人每3个月严格按照服务标准中约定的要求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于下:供应商名称服务项目序号主要考核项目分值扣分方法实际得分扣分原因1综合管理15a.出现队伍不稳定问题每重复1次扣1分b.服务效率低下,不服从安排每重复1次扣1分2设备设施运行维修服务(高压、供排水、弱电、中央空调、太阳能等大型专业设备)15同样的质量、品质问题每重复1次扣1分3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10a.按照服务标准每天未进行两次基本擦拭扣2-5分b. 按照服务标准未作周计划保洁扣2-5分c. 按照服务标准未作月计划保洁扣2-5分4公共区域绿化管理日常养护服务20a. 盆栽花卉摆放总体布局不合理,不满足办公环境的需,同时存在浪费情况要扣1-3分b.未按要求及时修剪、施肥、消杀每次扣2-5分c.未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每次扣3-5分5公司配合度15a. 对反映问题未处理妥善每次扣1-3分b. 未按要求及时回馈处理结果每次扣2-5分c. 未按要求出席品质考核例会结果扣2-5分6客户满意度25a.发生客户投诉1次扣1-3分b.发生客户投诉2次扣4-6分c.发生客户投诉3次扣7-10分合计100标准A级:总得分90分(含)以上最终评级B级:总得分80(含)-90分C级:总得分70(含)-80分D级:总得分70分以下考评结果执行标准A级、为表现优异不考核扣款B级、为表现良,考核扣除服务费500元C级、为表现一般,考核扣除服务费1000元D级、为表现一差,考核扣除服务费2000元,如联系两次考核评价为D级,扣除服务费4000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四、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附件6: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2: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附件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8-4: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附件8-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6:监狱企业声明函七、经销商或代理商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附件9-1:报价一览表附件9-2:分项价格表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包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包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2.投标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5.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8.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说明:4.1近三个月指2025年7月-2025年9月;4.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无四、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附件6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服务类适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2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中型小计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供应商(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8款、第8.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8-4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6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9-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服务时间物业经理投标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2: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包号: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品目代码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应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政策功能编码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提供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以及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评分因素及标准证明材料和内容格式自拟十、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1、附件9-2提供。2、最后报价格式应按本章“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格式和内容提供,包括“(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并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各一份。3、不密封装订到响应文件里面,请各潜在供应商另行单独准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6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5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聘请 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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