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园绿地管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2025)
一、项目编号:ZFCG2025-045001-T000018-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442.47466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亦庄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镇贵园中路5号院1号楼1单元201
中标金额:442.47466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亦庄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镇贵园中路5号院1号楼1单元201
91110302MA01TMKB32
442.474664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7.3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亦庄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1
442.474664万元
442.474664万元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红、**飞、李晴、杨鹏、王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391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中标供应商:北京亦庄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87.3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联系方式:郑工,010-83508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
联系方式:张禄桐、赵晓明、程远卫,010-53387002/19568770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禄桐、赵晓明、程远卫
电 话: 010-53387002/19568770993
盖章版招标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汇信(北京)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5-045001-T000018-JH001-XM001包号:01采购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FCG2025-045001-T000018-JH001-XM0012.项目名称: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443.89564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443.895647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443.895647万元1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16日-2026年5月15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出现本条规定的情况,只接受第一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2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潜在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联系方式:郑工010-835084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联系方式:张禄桐、赵晓明、程远卫010-53387002/195687709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禄桐、赵晓明、程远卫电话:010-53387002/195687709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01包不适用。□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标的名称号所属行业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01其他未列明行业管护项目其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条款号条目内容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人民币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1)投标担保函原件;(2)汇款;(3)支票(支票抬头: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缴款信息:投标人登录该网站链接获取缴纳账户信息https://s8giz9twlp.jiandaoyun.com/f/67e4fd7ba49d372ccf29633a并上传缴纳凭证。如投标人不按照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可能会造成投标过程的不利情形。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条款号条目内容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方案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及质疑询问送达形式:口头询问:请致电010-53387002;书面询问:请将书面文件递交至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递交地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3387002;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亦庄云时代B2座18层。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条款号条目内容27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下浮20%规定执行;计取基数为中标价格。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下账户仅作为缴纳代理服务费使用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账号信息:账户名称:汇信(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账号:110929866310501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2.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约定报价文件,并充分考虑涉及预算评审对预算调整给项目结算造成的影响。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9报价合理性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1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2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3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3串通投标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优先。如报价相同且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6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应)报价均值x50%;(二)投标(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x50%;(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项目最高限价x45%;(四)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2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10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5分,满分10分。注:投标人在提供业绩证明时,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盖章页等关键页)。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将不予认可。3技术部分80分针对本项目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16对本项目需求理解精准,分析内容全面、认知深度高,能够提出有助于地方发展的有效措施,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整体合理、可行,但细节方面尚需完善,得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能准确提出养护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花粉、杨柳飞絮、举报投诉、舆情应对、违规占用绿地等),并给出相应解决方案。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且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细节尚需完善,得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4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绿地养护解决方案36针对浇灌工作:6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针对修剪工作:6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针对病虫害防治工作:6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针对施肥工作:6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针对清除杂草工作:6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针对缺株补植工作:6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得3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公园秩序维护管理及公园、市政16公园秩序维护管理方案:8分。提供了内容详实且切实可行的方案,紧密贴合需求,阐述精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虽结合需求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方面尚待完善,得6分;提供了常规且通用的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提供了较为简单的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绿地质保期内保洁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明显问题,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公园、市政绿地质保期内保洁方案:8分。提供了内容详实且切实可行的方案,紧密贴合需求,阐述精准,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虽结合需求进行了阐述分析,但细节方面尚待完善,得6分;提供了常规且通用的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提供了较为简单的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明显问题,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防火管理解决方案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具备可行性,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与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3分;提供了常规且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应急抢险解决方案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具备可行性,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与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3分;提供了常规且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且具备可行性,针对性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提供了内容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详细阐述与分析,但部分细节仍需完善,方案基本合理且可行,得3分;措施解决方案提供了常规且通用的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2分;方案存在明显欠缺,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采购标的包号标的名称数量01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1项服务第二部分、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详见第一章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第六章合同相关规定第三部分、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绿地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灌溉、修剪、有害生物防治、施肥、中耕除草、补植、保洁、防涝、防风防火、防寒、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管理、应急抢险等内容。2、公园维护内容除包括绿地养护内容外还包括: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公园秩序维护及园林绿化应急抢险等内容。3、质保期内保洁包括质保期内的公园、市政绿地养护巡视,记录养护问题并反馈建设单位;绿地及公园内的广场、道路、设施保洁。4、公园秩序维护:负责公园内全天的服务巡查、秩序维护等内容。(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15号《北京市城镇绿地养护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城镇绿地养护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B11/T213—2022北京市《城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年度考评工作细则》《经开区公园及绿地养护管理检查与考核办法》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有更新以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绿地养护管理要求(1)按照《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B11/T213—2022)开展养护及管理工作。(2)养护单位每月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详细并及时上报;按采购人要求,在接到通知后准时参加各类养护例会及临时性会议;对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曝光等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3)浇灌过程中,浇灌设施出现问题要及时修复,不得影响浇水工作,且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不得有严重浪费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养护规程要求对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适期适量浇水、喷水,及时抗旱,确保植物正常生长。浇水工作完成后须签证浇灌时间、范围及次数;植物不得出现萎蔫、叶片干边无光泽、枯焦斑点等缺水现象及植株徒长、成片倒伏、开花延迟、烂花、落蕾、落果、根系发霉腐烂等水分过量现象。(4)严格按照养护规程,对养护范围的植物进行常规修剪工作。(5)预防为主,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按防治规程要求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使用防治药剂须严格根据病情、虫情,按要求或指导进行合理配比,用药及用量须准确,避免药害;根据养护规程及考核组要求,针对辖区内不同植物的实际情况,及时并合理地采取遮荫、搭设风障、覆土或包裹防寒等养护措施。(6)对绿地、草坪、植物按要求施肥,规范操作,施肥后及时覆盖,覆盖后及时浇水。(7)草坪、绿篱、地被杂草及时处理;绿地及时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伤根系。(8)乔灌木有缺株,绿篱及满种模纹花坛、草花有空缺应及时补缺,少数树种因季节不能及时补种除外;露地花卉、花坛、花带整齐美观,无残缺;各类需要清除的植物,须做到及时、合理处置,补植须按原品种、规格补齐,及时对长势较差的苗木进行调整和拼栽。2、公园设施维护管理要求(1)对公园内建筑、小品(园灯、导游牌、果皮箱、园桌椅、栏杆、井盖)、园路及铺装场地、园林电气设备(主要为景观照明,以及电子屏、水泵、配电箱、变压器、电动门、派接柜等)、园林供水设施(主要为供水管线、水阀、喷灌等)、景观设施(水系、假山、吊桥、喷泉等)、游乐设施等进行维护、保洁及维修。1)建筑及构筑物应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室内设施清洁、完好、合理,消除结构、设施隐患。2)道路和铺装广场铺装面、侧石、台阶、斜坡等应保持平整,无积水,应保持铺装面清洁,无障碍设施完好,损坏部分及时修补,不留安全隐患。需粉刷的围栏至少粉刷一次。3)假山、叠石、雕塑应完整、稳固、安全。不适于攀爬的叠石应有醒目标志和防护设备,假山四周及石缝不得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草、杂物。4)给水、排水设施及雨水收集器应保持管道畅通完好,管道无污染。外露的窖井、进水口、给水口、井盖等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完整无损,冬季应进行防冻裂保护。5)防汛、消防等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输配电、照明应定期检测,保持常年完整、运转正常。照明设施应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线路裸露部分。各类管线设施应保持完整、安全。6)园凳、园椅外观整洁美观,无损坏,损坏及时维修。油漆未干或维修时,应有明显标志。7)垃圾桶外观整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陈积垃圾,无异味、无蚊蝇孳生。8)牌示外观整洁,构件完整,指示清晰明显。对破损的及时更换。主要出入口必须明示“游园须知”、“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开闭园时间”等以方便游客。翻新“公园导游图”、“游园须知”、景点指示牌、宣传牌。9)栏杆、护网、花架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消除结构、设施的安全隐患。金属设施(铁门窗、铁围栏、花栏及其他金属装饰构件)应每年除锈,油漆一次,发现锈蚀、残损应及时修补更换。10)园内机械设施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达到安全标准,外观整洁,定期保养。11)运输车辆要有专人管理,按有关规定实施保养,不准带故障行驶。所有机械和机动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地点,不得在园内乱停乱放,节假日或游人高峰期未经公园管理部门允许,任何车辆不得在园内行驶。(2)园容卫生及保洁服务管理要求1)对公园内的广场、道路、设施(各类标识牌、路标、果皮箱、休闲椅)扶手等所有区域等进行保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2)针对各项卫生工作制订工作标准和检查制度,并经采购人具体管理部门审核,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特别对公共场所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清洁,并有专人巡查、监督。3)及时对公园围墙进行清洁维护,防止随意张贴。节假日或举办活动时须配备充足保洁员,及时跟进打扫,清理现场垃圾,保持环境清净卫生。4)负责垃圾的及时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并承担相应的垃圾清理费用。对垃圾桶应经常清扫、刷洗、无异味,垃圾桶完好、清洁、无异味、保持无垃圾溢出,周围无散乱垃圾或污水,保持环境卫生。5)房屋立面、公共部位、大楼范围内广场、绿化带、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日常清扫球场上的杂物、垃圾等。6)湖面的漂浮物及时打捞并及时清理干净,保证湖面的干净及公园的整个景观效果。3、绿地防火管理要求(1)养护单位在春季、冬季火情高发时期,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好防火措施,组织全员做好防火准备工作。(2)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3)加强日常巡护,提前预防火灾的发生。4、应急抢险的管理要求(1)对本包范围内的大树、危树定期巡查,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杜绝隐患。(2)汛期养护现场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作好值班记录。(3)检查全部养护区域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隐患、故障及时汇报。(4)随时准备好防汛、排涝等抢险的相关工具、设备、物资,并由专人定期对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维修。5、公园的秩序维护要求负责公园内服务巡查、安全管理、公园大门的全天值班服务等,包括:(1)公园范围的消防安全;(2)公园内所有财产、设备、设施、花草树木等的保护工作(3)维持公园游人的游园秩序,确保公园安全有序;(4)清查各种安全隐患,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游人,并及时排除;(5)加强现场治安管理,保障公园内治安安全,针对公园出现的钓鱼现象、流浪人员滞留、玩水滑冰、私搭帐篷、流动小商贩贩卖商品等现象有针对措施及管理办法。三、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甲方负责对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奖惩,制定考核标准,并有权修改考核标准。2、履约验收的程序: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履约验收的内容和验收标准: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详见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四、工作明细表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工作明细表(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6日-2026年5月15日)序号项目名称绿地、公园位置质保期内保洁质保期满公园、绿地养护公园秩序维护备注数量单位管护期限养护类别数量单位绿地等级管护期限数量管护期限一60平方公里范围内(一)市政绿地1孟庄西街(经海四路-经海路)998m2绿地养护998m2二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2崔家窑北街科创十一街~经海五路915m2绿地养护915m2二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3地盛北街地盛中路-地盛东路1590m2绿地养护1590m2二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4海创街经海三路~经海四路312.6m2绿地养护312.6m2二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5文博大桥西环路-凉水河路904.6m2//绿地养护904.6m2二级6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6同义路融兴街-亦通街13428m26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13428m2//7融兴北四街三海子东路-瑞合东二路6379.8m2//绿地养护6379.8m2一级6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8路南区红凤路亦通街-融兴街道路绿化10790.5m26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10790.5m2//(二)公园1X86、X88公园X86、X88地块44183m20.5个月25年11月16日-25年11月30日绿地养护30321.08m2一级5.5个月25年12月1日-26年5月15日36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全天,每岗3人。设施维护44183m25.5个月25年12月1日-26年5月15日2通明湖公园(科创十二街以南未改造区域)通明湖公园(科创十二街以南未改造区域)123927.03m2//绿地养护121689m2特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25设施维护123927.03m2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3通明湖生态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土储改造区域)通明湖生态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土储改造区域)273145.92m2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及设施维护273145.92m24核心区B街区公园核心区B街区公园12954.2m2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及设施维护12954.2m21X83、X85、X87地块口袋公园X83、X85、X87地块47098.38m2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及设施维护47098.38m26二165平方公里范围内(一)市政绿地1科创五街经海路-嘉创路54383m2//绿地养护54383m2二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2庑殿路旧宫北路—通久路7885m2绿地养护7885m2二级6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3西三路西毓顺路—五福堂二号路1356m2绿地养护1356m2二级6.5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4景盛南四街(同义路~环宇东五路)63635.5m20.5个月25年11月16日-25年11月30日绿地养护63635.5m2二级4.5个月25年12月1日-26年5月15日5景盛南六街(马朱路~环宇东五路)22051.5m20.5个月25年11月16日-25年11月30日绿地养护22051.5m2二级4.5个月25年12月1日-26年5月15日6机器人产业园周边环境提升(道路附属绿地)科创八街(经海路-经海五路)南侧1575.46m2绿地养护1575.46m2二级6.5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7亦庄新城930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公共绿地景观工程北侧紧邻景盛南四街,起点为同义路,终点为环景路;东侧紧邻环景路,起点为景盛南四街,终点为亦通街。60438.52m24.5个月26年1月-5月15日绿地养护60438.52m2///8亦庄新城花园城市示范产业街区建设项目(马驹桥智造基地一期)西起环景西二路(同义路),包括景盛南四街、景盛南六街、环景路241863m21.5个月26年4月1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241863m2///9环宇东五路(新南区南街~辛四路)(新南区南街~辛四路)3390m26个月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3390m210景盛南六街(环景路-环科中路)道路绿化(环景路-环科中路)7560.15m25.5个月25年12月1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7560.15m211环景路(新南区南街~辛四路)道路绿化(新南区南街~辛四路)16205m25.5个月25年12月1日-26年5月15日绿地养护16205m212环宇西一路环宇西一路112.5m2绿地养护112.5m2一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13环宇西二路环宇西二路283.5m2绿地养护283.5m2一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14环宇西三路环宇西三路265.5m2绿地养护283.5m2一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15环宇东二路环宇东二路393.75m2绿地养护283.5m2一级6个25年11月16日-26年5月15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ZFCG2025-045001-T000018-JH001-XM001项目名称: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局)的(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新移交公园及绿地管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亦庄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_28__人,营业收入为_2221_万元,资产总额为_14439_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亦庄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园绿地管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