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时域动态控制组件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2025)
分布式时域动态控制组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0747-2560SCCMY615
二、项目名称
分布式时域动态控制组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仪为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1号楼C区5层507-2室
中标(成交)金额
1,8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分布式时域动态控制组件品牌(如有):仪为规格型号:定制数量:1套单价:1,800,000.00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朝发、董龙、杨合顺、 闫小春、蒋辰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3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97.50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宇偲 ,电话:0816-2497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01(绵阳项目部地址)
联系方式
梁森林、蒋佳岑、黄龙伟 0816-2489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森林
电话
0816-2489230
十、附件
附件下载
2.3.附件3采购政策落实附件及其他文件2.3.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此项格式文件应编入《商务技术分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的摇摆外框驱动组件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摇摆外框驱动组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益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7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2】属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万元,资产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总额为万元,属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章):南京益果机电科(投标人公章)日期:2025年1明10日CE2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3、投标人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享受政策的中型、小型、微企业的不必提供本格式文件。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22中化中化商务有限公司sinochemBINOCHEMCOMMERCECO.,LTD备案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摇摆外框驱动组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747-2560SCCMY617]zl招标代理签章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5年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人须知14一、说明14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五、开标与评标18六、授予合同22七、其他23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一、评标方法26二、评标中的落实采购政策具体办法26三、评标标准28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31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5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封面建议格式66评分索引表建议格式67附件1投标函格式68附件2-1开标一览表格式70附件2-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72附件3采购政策落实附件及其他文件743-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74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763-3、分包意向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77附件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78附件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80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81附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827-1、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格式827-2、拟派实施人员简历格式837-3、货物配置一览表建议格式847-4、原材料辅材配件一览表建议格式84附件8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858-1、相关业绩表建议格式858-2、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868-3、标的物相关附件888-4、投标人认为应当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9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封面建议格式93附件9资格、资信证明文件949-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969-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999-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999-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99-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99-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1009-7、投标人针对投标人须知2.2条第3项第(2)款的声明格式1019-8、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102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摇摆外框驱动组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47-2560SCCMY617]项目名称:[摇摆外框驱动组件]预算金额:[6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6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及数量:摇摆外框驱动组件,一套(2)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摇摆外框驱动组件1套,包括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永磁同步驱动单元、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单元以及配套水冷却单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3)交货地点:四川绵阳市梓潼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完成项目工程方案编制及整改工作并通过甲方审查:方案审查内容包括硬件方案、程序方案、电气接口图、机械接口图及质量控制计划等。②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厂内生产、调试及预验收,并完成所有入场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具备进场安装条件。③接甲方通知后,进场安装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现场安装和调试:1)甲方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满足后,乙方将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在甲方现场安装和调试;2)乙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编制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论证,并由甲方确认,完成系统调试,并具备使用条件。④接甲方通知后,完成试验调试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的交付验收:由甲方编制系统验收大纲,乙方确认后,双方共同开展现场验收工作。乙方负责提供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是“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楼。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线上登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付款后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工作台开通“投标服务”(免费开通)即可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标书款缴费及采购文件获取。曾在“化云数智”(d.sinochemitc.com)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支付成功后,可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页面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供应商注册请联系010-86391277)。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注册账号,注册流程详见微信公众号中物院数字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认证及账号认领操作流程”(前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账号点击进入“电子招采”界面,将供应商在“电子招采”界面的截图发送至liangsenlin@sinochem.com邮箱。售价:3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中物院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九区老动力部电修大楼二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5.本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制度;(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依据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提供美光公司(Micron)的产品(包括含有美光公司(Micron)芯片的产品)。7.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邀请中第三条“获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8.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9.本项目中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为:液晶显示器。投标人所投该产品必须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应提供带有该投标产品型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地址:[四川省绵阳绵山路64号]联系方式:[贺宇偲0816-24971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01(绵阳项目部地址)联系方式:梁森林、黄龙伟0816-24892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森林、黄龙伟电话:0816-2489230电子邮箱:liangsenlin@sinochem.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与投标人须知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及内容对应条款号说明与要求一、说明1.项目概述1.1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采购项目的属性1.2货物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3【摇摆外框驱动组件】所属行业为:【工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2.21、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项。5.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本须知第2.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1项以及第3项第(1)和第(2)款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本须知10.1条规定的基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针对本须知2.2条第3项第(3)、第(4)款规定的条件(如有),联合体各成员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成员符合并提供本须知第10.1条规定的对应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总价中的所占金额比例,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一名成员为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不符合上述(1)至(4)项要求的,将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6)无论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由哪个成员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7)招标文件中其他对投标人的要求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8)评分标准中联合体各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就视为联合体符合评分标准条件。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9)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3.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3.1条不适用。□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范围包括:XXXX设备(或品目)。范围以外其它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二、招标文件7.现场踏勘8.3■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XXX踏勘地点:XXX联系人:XXX8.标前会8.4■不召开□召开,会议时间:XXX会议地点:XXX联系人:XXX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需单独装订成《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10.1基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中: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针对投标人须知2.2条第3项(2)款的声明(提供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1至7项基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无以上列明内容均应编入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应放入。10.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构成10.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1);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2);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4);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 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注“*”的投标文件构成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情况下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专门说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8-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8-2)标的物相关附件(格式见第六章附件8-3)。10、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按照详细技术响应的相关要求编写);11、第三章评标标准中提及的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投标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10.21.投标文件应当对技术服务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或关键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逐项做出了明确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在填写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时,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应量化明确应答;对于非量化的条款投标人应以功能或性能描述应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满足。投标人应提供明确的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索引或章节标题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与《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的内容为准(①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与已唱标内容不一致情况除外;②采购文件“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及“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明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除外);4.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与《合同条款偏离表》(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偏离表》的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与已唱标内容不一致情况除外)。12.投标文件份数11.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正本1份,副本5份;2.《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1份,副本5份;3.《电子文档》 :1份(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每份均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每份电子版中均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份,投标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13.投标报价12.1开标一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项目现场完税价报价应以标的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设施设备采购或使用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资料费、检验费、现场保管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质保期维修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全费用综合单价供应商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报出各标的的综合单价。该单价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该项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有关的必要服务费用的综合单价。各标的使用量及时间无法事先约定,因此,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在服务期内各中标供应商的采购量,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相关风险及成本。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按实际需求确定,并按实际发生数量根据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与中标供应商据实结算。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各标的数量为根据初步计划安排综合考虑,进行估算后的一个年度的预估数量值。2、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费用。因招标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否则其招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费用。因投标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投标价不变,否则其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1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币种及单位不符合该要求的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最高限价12.5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5.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16.投标保证金13.2【■要求□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以单位账户或名义提交,不接受个人账户或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账号信息:投标人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参与项目后,缴纳平台费及标书费(如有),点击【保证金缴纳】,缴纳方式选择【虚拟子账号】,查看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收款账号为25位银行账号),查看具体的账户信息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此账户。以银行转账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保证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将银行凭证复印件或截图(指:银行下账回单凭证复印件或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随同投标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将原件随同投标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能够正常入账,由于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入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更长,应将原件(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随同投标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在不予退还情形下能够正常入账。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外包装1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和副本进行包装,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文档”和“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包括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和密封,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五、开标与评标18.其它无效投标情况21.2(2)1)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星号条款的。(技术服务需求中星号条款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而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星号条款以技术支持材料显示的实际参数为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投标产品属于本项目列明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而不采用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19.核心产品21.6□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核心产品为:某某某或20.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24.224.3□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不适用□随机抽取☑其他(适用于综合评分法):1、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中标候选人;2、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3、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4、报价、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六、授予合同21.定标主体26.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及核查结果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通过“天眼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平台核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股权结构及知识产权信息。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核查,直至该中标候选人核查结果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由采购人综合评标结果及核查结果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处理26.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23.分包要求28.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要求如下:(1)允许分包的内容:XXXXXX(2)分包供应商的资格要求:XXXXXX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3),并在协议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其投标无效。依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4.招标代理服务费29.1☑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的规定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招标服务费;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参照上述收费标准下浮10%;中标/成交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参照上述收费标准下浮20%。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基数货物服务工程100万以下1.5%1.5%1.00%100—500万1.1%0.8%0.70%500—1000万0.8%0.45%0.55%招标服务费金额:按照包中标/成交金额,以表中比例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服务费支付的受益人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固定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固定金额人民币XXXXXX.00元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委托协议约定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无须承担。七、其他25.接收质疑方式及联系方式30.4(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当面送达原件;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采用此方式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投标人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3)电子邮件将原件的扫描版发送至下列指定电子邮箱,采用此方式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发出后立即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梁森林、黄龙伟联系电话:0816-2489230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01。电子邮箱:liangsenlin@sinochem.com 补充条款26.关联关系及廉洁承诺书11、★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若有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提供说明材料。注: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或者自行提供说明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存在中物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的招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7.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并在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中标人履约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所有合同成果、产品、资料经招标人项目验收合格且第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任何未解决问题,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确认无误后30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技术协议,经采购人书面要求整改且拒不整改的;(3)中标人违反合同中保密、安全及康政条款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8.样品3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要求样品,样品要求如下:(1)、提供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包装和标记要求:密封要求:样品应当密封,未密封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制作标准和要求、检测报告:(2)、提供样品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递交地点:(3)、样品处置(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保管、封存等)29.公告媒体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30.确定中标的特殊约定(兼投不兼中)5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适用确定中标的特殊约定(兼投不兼中):(1)按照【一定的包件顺序,例如:包件预算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再例如包件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从前到后确定中标人。(2)按以上包件顺序的第一个包件正常确定中标人,在第二个包件之后的某包件中,若某个中标候选人已经在之前的包件中被确定中标的,则该包件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将确定候选人名单中除上述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之外的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为中标人。(3)候选人名单中除去上述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后,剩余候选人不足3个的,该包件不再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4)按照以上规则确定中标过程中如出现候选人名单中存在并列候选人的,则按照本表第22条规定处理。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32.其他7★依据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提供美光公司(Micron)的产品(包括含有美光公司(Micron)芯片的产品)。投标人须知一、说明概述项目概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采购人确定本次采购项目的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合格投标人“投标人”(也称为“申请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合格的投标人”系指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对于本须知2.2条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对联合体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对于本须知2.2条中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具体要求不适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进口产品本项目是否能够采购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进口设备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书面回执)。因信息登记有误、邮件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的询问任何已从投标邀请中规定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通过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答复以澄清形式抄送并书面通知给每个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部分设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提出质疑。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开招标时)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邀请招标时)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但是投标人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材料或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否则,该外文资料未翻译的内容视为未提供。(说明:投标涉及的人员为外籍人士的,其打印姓名、签字和身份证明不必翻译;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称不必翻译)。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但不得明显错误翻译,否则,该明显翻译错误的内容视为无效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但招标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已使用了法定之外计量单位的情况除外。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所列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和第10条所列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的内容。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的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及副本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分册》有其它纸质组成部分或再分为多册装订等情况,则除了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外,还应尽量注明该纸质文件的内容(例如“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若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幅面规格请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尽量采用双面印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相关信息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进行牢固装订(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材料以及投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正材料除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公章和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所有纸质组成部分的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并在投标函中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也称“被授权人”,下同)签字后有效。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符合第六章的格式要求。投标人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下同。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公章才有效。若本项目采购需求分为两个或以上包件,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时,投标文件须按包件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投标报价报价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所有投标报价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的币种和单位为计量单位。投标人必须对其参加的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件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件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如果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为全部需求内容是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应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条。投标有效期短于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对逾期退还的部分采购人应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投标人:(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包装及标记投标文件的包装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如果未按本须知上述14.1条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或错误启封或无法正确宣读/记录概不负责。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的包装均应进行密封。为了方便开标时唱出,放有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如有的话)的包装应当单独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以文件送达并完成递交登记为准)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包括补充,下同)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的修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逐页加盖公章或者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被授权人签字,并应单独包装同时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通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单独密封后提交。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被授权人签字。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3.4条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与评标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以及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中与投标价格相关的内容(如有,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中与价格无关的其它内容可仅作简单宣读)。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或价格相关修改通知,评标时不予考虑。若由于投标人的修改通知未按照本须知第17.2条规定包装、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时未予宣读概不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仪式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请到场的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记录。未签字且不提出疑义的视同确认开标记录。开标后的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如下:(1)投标人不符合本须知2.2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投标的,同时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和审查标准见第六章附件9《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有任意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评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基本资格要求条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中任意一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评标环节。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任意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审查标准如下: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在所有纸质组成部分的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投标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条规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保证金足额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规定。加注“*”的投标文件构成部分是否提供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加注“*”的投标文件构成部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格式名称为“表”的,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对于有签署、签字要求的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加盖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并且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投标人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加注“*”的投标文件构成部分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投标的规定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和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21.2条、21.3条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也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列明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之一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条款。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分项报价表中汇总金额与公开唱出的价格不一致,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同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同样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条。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不得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也不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逐页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或由被授权代表逐页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评标委员会也不接受投标人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经过符合性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所有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废标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结果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公开招标时)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邀请招标时)上进行公告。六、授予合同中标人的确定及合同授予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的中标人,采用上述何种方式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通知及告知公开招标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邀请招标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招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未中标投标人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者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进行告知,请未中标投标人注意查收。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即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部分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本次招标是否允许分包以及分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不允许分包的项目或部分中标人进行分包的,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依法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合同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备案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质疑提出与答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的新增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相关包件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条。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对于依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的供应商质疑,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将属于其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明确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投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投标人也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或内容。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符合其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和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技术服务需求中指出的参考标准以及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如有)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服务需求。保密条款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投标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投标必不可少的范围内。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书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项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中的落实采购政策具体办法1、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落实(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对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2项“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的项目/包件,对符合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项目/包件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包件,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小微企业制造或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接受分包的一方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小微企业制造或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1。(5)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6)投标人如符合该规定享受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拟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且投标报价中有中小企业报价的,需填报《分项报价表Ⅱ(仅针对中小企业)》。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落实(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标志产品。投标涉及下述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带有投标产品型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标志产品。投标涉及下述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带有投标产品型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本项目采购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如下序号产品名称类别(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备注1液晶显示器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2电机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三、评标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1.价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或具有GJB9001C质量体系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2分质保期2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2年),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2分;售后服务承诺1在质保期内,该系统若出现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响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24小时内到采购人现场进行处理,得1分。(须提供承诺书)类似业绩7.5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9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合同(含子系统):①提供永磁电机或同步电机或力矩电机或伺服电机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1个业绩得0.75分;②提供永磁电机或同步电机或力矩电机或伺服电机,且满足扭矩或转矩≥5000Nm的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1个业绩得1.5分;同一合同业绩不进行重复得分,此项最高得7.5分。注: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技术关键页(若合同不能有效证明的,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验收材料等)、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指标6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服务需求”中的技术需求响应情况评分,最高得6分:①满足额定扭矩≥22000Nm的基础上;额定扭矩≥23000Nm加1.5分,额定扭矩≥24000Nm加3分,最多加3分;②满足驱动器额定输出电流不低于永磁同步电机额定电流设计值或标称值的1.3倍的基础上,1.4倍加1.5分,1.5倍加3分;最多加3分;说明:针对以上各条须提供设计依据或理论支撑,无设计依据或理论支撑或设计依据、理论支撑无法有效证明的不得分。设计图纸1投标人提供永磁同步电机设计图纸一份,得1分技术方案45.51、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标注●的条款(共18项),标注●的条款均需提供配置方案或设计方案,每1项●条款配置或设计方案要素齐全、内容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方案具有可实施性的得0.5分;该项内容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内容无关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2、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标注█的条款(共13项),标注█的条款均需提供设计方案或理论计算,每1项█条款设计方案或测试方案或理论计算要素齐全、内容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方案具有可实施性的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得1分,该项内容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内容无关的,不得分。最高得26分。3、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标注▲的条款(共7项),标注▲的条款均需提供配置方案,每1项▲条款配置方案要素齐全、内容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方案具有可实施性的得1.5分;该项内容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内容无关的,不得分。最高得10.5分。注1:缺陷是指内容语义表述存在歧义、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未完全体现、套用其它方案、逻辑漏洞、存在部分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等。验收方案4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预验收要求,提供相应的调试及预验收方案;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终验收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方案;以上每1项条款方案要素齐全、内容详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方案具有可实施性的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得1分,该项内容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内容无关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注1:缺陷是指内容语义表述存在歧义、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未完全体现、套用其它方案、逻辑漏洞、存在部分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等。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所投产品中属于本项目列明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注2:供货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1、采购需求一览表货物或名称数量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简要技术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摇摆外框驱动组件1套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完成项目工程方案编制及整改工作并通过甲方审查:方案审查内容包括硬件方案、程序方案、电气接口图、机械接口图及质量控制计划等。②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厂内生产、调试及预验收,并完成所有入场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具备进场安装条件。③接甲方通知后,进场安装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现场安装和调试:1)甲方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满足后,乙方将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在甲方现场安装和调试;2)乙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编制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论证,并由甲方确认,完成系统调试,并具备使用条件。④接甲方通知后,完成试验调试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的交付验收:由甲方编制系统验收大纲,乙方确认后,双方共同开展现场验收工作。乙方负责提供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四川绵阳市梓潼县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摇摆外框驱动组件1套,包括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永磁同步驱动单元、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单元以及配套水冷却单元不允许2、技术需求摇摆外框驱动组件采购技术要求1.协作内容采购摇摆外框驱动组件1套,包括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永磁同步驱动单元、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单元以及配套水冷却单元。2.技术指标要求2.1.★总体要求摇摆外框驱动组件总体技术要求如下:a)横摇角度:≥±75°,横倾角度:≥±30°,横摇横倾复合角度:≥±75°;b)横摇周期:3s~14s;c)具备数字总线实时通讯功能,具有双电机并驱和纵摇伺服控制功能。2.2.适用标准摇摆外框驱动组件需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制造及验收,满足相关试验方法,所适用的标准如表1。表1摇摆外框驱动组件适用标准序号类别技术指标1试验1)GJB 150.1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2)GJB 150.23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23部分:倾斜和摇摆试验》2设计1)GB/T 2611-2007《试验机通用技术要求》;3制造1)GJB900《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2)GB14050《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3)GB/T13926.1-199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要求》4)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5)GB/T15706.2-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6)GB/T33783-2017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测试指南7)GB50231-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8)GB 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程》;9)GB 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4检验1)GJB 150.23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23部分:倾斜和摇摆试验》;2)GB 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程》;注:所列的标准并不全面,且仅代表为最低的相关指标要求,除上述标准还应满足其它相关国家标准及对应技术指标要求2.3.详细技术要求摇摆外框驱动组件详细技术指标要求见表2~表5。表2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技术要求序号部件/功能/要求技术指标要求1永磁同步电机★数量:2台,轴向对拖并驱形式,传动轴系总长度约7m★1.1额定转矩≥22000Nm,并提供电机额定电流设计值█1.2额定转速≥15rpm(需提供理论计算)●1.3极对数≥16对(需提供理论计算)●1.4抗盐雾腐蚀性电机外壳为不锈钢材质,以抗盐雾腐蚀(需提供配置方案)★1.5电机安装方式底脚安装★1.6电机主轴电机主轴为空心轴,轴中空直径分别为40mm(进油)和65mm(出油),用于过液压油;主轴后端能提供液压旋转接头安装接口并能连接旋转接头过油●1.7冷却方式要求水冷,管路为不锈钢材质(需提供配置方案)●1.8电气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能防尘、防水(需提供设计方案)▲1.9电机编码器数量:2台,内置高精度单圈绝对值式编码器,编码器分辨率:不低于23位,带原装线缆长度≥35m(需提供配置方案)★1.10制动器额定制动扭矩数量:2台,不低于10000Nm ★1.11封装与接口电机与制动器为组合一体式封装,转轴前端伸出300mm光轴,后端连接制动器并提供液压旋转接头的连接接口(端面法兰形式)表3永磁同步驱动单元技术要求序号部件/功能/要求技术指标要求2永磁同步电机驱动器★数量: 2台,能匹配驱动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2.1额定输出电流匹配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即驱动器额定输出电流不低于永磁同步电机额定电流设计值或标称值的1.3倍▲2.2能量消耗模式电机减速过程中的能量消耗,采用制动电阻损耗方式(需提供配置方案)▲2.3负载/载波频率不低于8kHz(需提供配置方案)▲2.4电机通讯与控制方式采用EtherCAT或PROFINET总线通讯协议下的总线控制方式,实现电机通讯与控制(需提供配置方案)●2.5总线通讯信号至少包括电机的角位移、角速度、电流或扭矩等信号,并能通过总线通讯方式传输至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单元(需提供设计方案)●2.6使能与制动联锁逻辑控制功能制动器打开确认后,电机立即使能;电机失能后,制动器立即抱闸(需提供设计方案)★2.7速度控制稳定度能平稳丝滑驱动电机进行正弦往复转动,单电机带载下角位移波形失真度:≤3%●2.8保护功能至少具有电流超限等保护功能(需提供配置方案)●2.9调试功能至少具有速度和位移驱动模式的调试功能(需提供配置方案)★2.10连续稳定工作要求能稳定驱动电机并匹配伺服控制单元,进行连续2小时工作★2.11工作电压工作电压:380VAC,三相五线制█3电气机柜(需提供设计方案)至少包含滤波器、电抗器、接触器等关键器件,并与驱动器电流容量匹配,驱动器安装在电气机柜内电气机柜采用底部出线方式,总尺寸空间不超过长2m、深1m及高2.5m★4动力线缆动力线缆2根,长度≥30mm,动力线缆进线1或2根,长度约6m,均需匹配驱动电流设计表4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单元技术要求序号部件/功能/要求技术指标要求5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器★数量:1套,能匹配实现对永磁同步驱动单元和执行单元的控制以及摇摆内框(纵摇)液压双叶片摆动缸的控制▲5.1伺服控制器(下位机)(需配置提供配置方案)控制器具有实时控制能力,底层能精确定时,至少具备并行运算8路PID控制且闭环控制采样频率不低于1kHz的算法能力;(至少需提供配置方案)模拟量差分输入通道:≥4路,不低于16位AD模拟量输出通道:≥4路,不低于16位AD数字量输入通道:≥8路,数字量输出通道:≥8路█5.2总线通讯协议(需提供设计方案)支持EtherCAT或PROFINET总线通讯协议,能通过EtherCAT或PROFINET总线通讯匹配永磁同步驱动单元,从而达到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的平稳高精度的往复转动控制支持高速CAN总线通讯协议,能通过高速CAN总线与摇摆控制器通讯,并匹配完成在1ms闭环周期的底层实时摇摆控制数据通讯要求支持BISS总线通讯协议,能通过BISS总线通讯接收安装在摆动缸上的单圈绝对值编码器;并匹配完成在1ms闭环周期的底层实时纵摇内框闭环控制●5.3高性能工控机(需提供配置方案)数量2台,无风扇嵌入式机箱散热,安装正版Win7或Win10系统,32G及以上内存,固态硬盘256G+512G SSD,23英寸以上显示器,四个网口CPU性能:内核≥12,总线程数≥20,基本频率≥2.1GHz,最大睿频频率≥4.8GHz,缓存≥25M█5.4摇摆伺服控制功能具有摇摆外框(横摇)和摇摆内框(液压双叶片摆动缸,纵摇)伺服闭环控制功能(需提供设计方案)█5.5双电机速度同步位移差动控制功能具有速度同步控制模式下位移补偿控制功能,保证双电机能够长时稳定、平稳摇摆运行(需提供设计方案)█5.6重力矩补偿控制功能提供摇摆伺服控制闭环的重力矩补偿控制策略及算法,通过重力矩补偿后,能够达到波形失真度明显改善的效果,横纵摇的摇摆波形失真度:≤8%(需提供设计方案)●5.7摇摆台运行逻辑功能包括试验参数设置、摇摆台升降支撑缸、摇摆闭环和使能、开启油泵、内部信号发生、试验开始与停止等功能(需提供设计方案)●5.8支撑缸升降联锁控制功能具有升、降支撑缸的控制功能,并能够根据支撑缸升到位的状态进行液压联锁功能(需提供设计方案)●5.9信号示波功能在主界面上对系统关键信号示波,能实时显示波形曲线及特征值;关键信号包括外框角位移,内框角位移,外框角速度,内框角速度,电机电流及扭矩,伺服阀驱动等(需提供设计方案)●5.10关键状态显示功能包括电机温度、驱动器状态字、油温、液位、油泵状态、油液污染度、支撑缸状态、系统操作信息、系统运行信息、油源及驱动器报警信息、以及油源及驱动器急停等信息在主的显示(需提供设计方案)█5.11具有油源系统和水冷却单元远控功能具有油源系统(摇摆内框及低频振动驱动组件中的油源)和水冷却单元远控功能,能对油源系统和水冷却单元远程监测与控制功能,提供人机交互界面,能够监测关键信息参数,并具备远程操作功能(需提供设计方案)█5.12全时程数据采集与回读功能全时程数据采集与回读功能:数据采集功能应包括伺服控制关键信号和油源PLC的关键信号,具有多通道全时程超长大容量数据采集存储功能;具有数据回读功能主要包括数据分段处理、数据回放、时间轴缩放、特征值统计、信号分析等(需提供设计方案)●5.13系统日志功能系统日志功能:系统日志应包括操作信息日志,运行流程日志,系统故障日志等,日志功能包括日志显示、日志存盘和日志回读等(需提供设计方案)█5.14系统安全保护功能(需提供设计方案)分为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器和油源系统的安全保护。1.1)故障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不同的处理措施,分别为:一级故障,电机失能制动紧急停泵;二级故障,停止摇摆回到工作零位;三级故障,报警提醒;1.2)故障描述:一级故障至少包括手动急停、电机电流超急停限、油压超急停限、支撑缸异常升起;二级故障至少包括油温超高停机限、液位低、液位连续低、油压异常偏差、角位移超停机限、角速度超停机限、电机电流超停机限;三级故障至少包括油温超高报警限、液位超低报警限、角位移超报警限、角速度超报警限、电机电流超报警限等。1.3)故障处理流程。系统在每个闭环周期内检测故障,并根据故障级别,在当前或下一个闭环周期内立即作出响应。5.15健康状态监测功能摇摆外框组件运行过程中的重要参数进行监测,并开展一些重要测试对设备状态进行诊断,能够及时发现重要参数的变化或设备的异常状态,及时处理将故障控制在萌芽时期从而使设备长期处于健康状态,有效保障试验进度与质量。具体内容如下:1)█摇摆台系统特性测试,一键式自动正弦扫频摇摆和 随机摇摆,获得系统的传函并存盘,摇摆测试须覆盖整个周期范围;(需提供设计方案)2)█重要信号特征值及状态信息的在线监测与存盘,重要信号主要包括电机角位移、角速度、电流/扭矩及温度等,油源油温、液位、油压、冷却水流量、进出水温度等;状态信息包括油液污染度、泵组状态、支撑缸状态、制动器状态、驱动器状态字、设备运行状态等。存盘时间间隔不高于20ms;(需提供设计方案)3)█设备异常状态判定与预示,结合在线监测的设备状态数据,综合判定设备当前状态是否正常,并给出专家系统的故障风险点预示,能全面覆盖设备可能出现的异常问题,包括驱动单元、执行单元、油源系统及水冷却单元等。历史数据比对与分析,具有健康状态数据的历史查询、回读、数据对比分析功能。(需提供设计方案)█5.16数据通讯接口能够提供数据通讯协议及接口给摇摆及振动控制组件中的健康管理系统和综合集中控制软件平台,并能提供试验过程中的关键信号及信息的在线显示,数据延迟不低于500ms(需提供设计方案)●5.17伺服控制程序界面要求界面为工控类风格,美观大方,操作简洁,信息全面,逻辑流程清晰明了(需提供设计方案及界面示例)★5.18系统功能测评提供第三方的系统功能测评报告。乙方需选取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对系统功能进行测评,乙方选取的测评机构需具备CMA、CNAS软件测评相关技术资质。表5水冷却单元技术要求序号指标/功能/要求技术指标要求6工业冷水机★数量:1套,用于永磁同步电机和液压油源系统共用冷却▲6.1冷却水的制冷功率(需提供配置方案)油源系统的发热功率为85kW,电机发热功率为电机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行状态下的发热功率,总制冷功率应高于总发热功率(85kW+电机发热功率)的1.4倍;▲6.2冷水机(需提供配置方案)采用工业软化水,冷水机内部自带水泵和水箱冷水机出水口须加装水过滤器提供现场水管及安装●6.3冷却水出水口温度冷却水出水口温度≤25℃(需提供配置方案)●6.4冷却水供水压力覆盖0.25Mpa~0.35MPa范围;(需提供配置方案)●6.5数字通讯接口提供远程控制接口,提供进出水口温度、冷却水的流量等监控数字信息。(需提供配置方案)2.4.★备品备件要求摇摆外框驱动组件的备品备件见表6。表6摇摆外框驱动组件备品备件要求序号项目名称技术指标数量1永磁同步电机驱动器与原件型号保持一致1台3.交付成果及交货周期3.1.★交付成果1.a)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的摇摆外框驱动组件1套;1.b)全部技术文件(包括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装配图、外购器件的合格证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等);1.c)第三方提供的系统功能测评报告。3.2.★交货周期项目实施周期按工期要求开展:1.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完成项目工程方案编制及整改工作并通过甲方审查:方案审查内容包括硬件方案、程序方案、电气接口图、机械接口图及质量控制计划等。2.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厂内生产、调试及预验收,并完成所有入场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具备进场安装条件。1.1.1.1.1.1.a)接甲方通知后,进场安装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现场安装和调试:1.1.1.1.1.1.a)1)甲方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满足后,乙方将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在甲方现场安装和调试;1.1.1.1.1.1.a)2)乙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编制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论证,并由甲方确认,完成系统调试,并具备使用条件。1.1.1.1.1.1.b)接甲方通知后,完成试验调试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的交付验收:由甲方编制系统验收大纲,乙方确认后,双方共同开展现场验收工作。乙方负责提供项目验收总结报告。4.验收细则本项目验收分为预验收及终验收两个阶段,预验收在乙方现场进行,终验收在甲方现场进行。4.1.预验收(需提供调试及预验收方案)预验收工作在乙方现场完成,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1.1.1.1.1.a)针对系统全部硬件相关配置、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数量等方面进行确认;1.1.1.1.1.1.b)由乙方负责外框驱动组件的执行单元、驱动单元及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单元出厂调试、性能测试及部分功能验收,具体内容如下:1.1.1.1.1.1.1.1)外框驱动组件指标测试,由乙方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执行单元与驱动单元的指标测试,对应表2的1.1、1.2条以及额定电流测试。其中,额定扭矩、额定转速达到技术要求,实测电机额定电流值低于设计值的10%,视为合格;1.1.1.1.1.1.1.2)电机带载测试,单电机带负载质量模拟件,模拟件的转动惯量不低于2500kg.m2,进行(3s,18.75°),(5s,52.08°),(7s,76.5°),(10s,76.5°),(13s,76.5°)典型工况下的正弦往复转动,对应表3的2.7条其角位移波形失真度:≤3%,则视为合格;1.1.1.1.1.1.1.3)外框驱动组件功能预验收,针对表3的2.2~2.6、2.8~2.10和表4的5.2、5.8、5.10、5.13、5.14、5.18条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认各项功能满足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4.2.终验收(需提供验收方案)终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验收工作依据甲方编制的《验收大纲》进行,主要内容如下:1.1.1.1.1.1.a)配置验收:按技术协议规定的系统组成及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逐一清点,确认配置完整、一致,完成硬件配置验收;1.1.1.1.1.1.b)指标验收:根据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指标,除表1的1.1、1.2条和表2的2.7条以外,逐项进行验收,若无法进行试验测试的指标由乙方提供证明文件,确认各项指标满足技术协议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1.1.1.1.1.1.c)功能验收:根据系统功能要求规定,针对表2的2.6、2.8、2.10和表4的5.5~5.18条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认各项功能满足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要求;1.1.1.1.1.1.d)★资料验收:1.1)系统所有外购器件合格证书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等1套;1.2)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系统质量控制计划及质量控制记录、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论证报告、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等各1份;1.3)第三方提供的系统功能测评报告;1.4)技术要求规定的其他资料(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装配图等)。5.★质保服务本项目全套质保2年。在质保期内,该设备若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响应,48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非人为操作造成的设备故障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乙方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应保证优惠、优先提供设备的配件供货,费用由甲方承担。6.★质安密等管控要素6.1.质量责任和条款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设计、制造不良而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甚至整机,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2.安全责任和条款出厂预验收由乙方组织,最终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提供人力支持,甲方提供场地与工作条件。本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相关人员(包括乙方聘用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乙方硬件及人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物品及人员的安全或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6.3.保密责任和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的相关信息。配套信息化设备不含WiFi、蓝牙等无线通信模块,不含摄像头、麦克风等信息输入设备。7.其它条款商务部分外需另行约定的内容。8.其他商务要求8.1★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a)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经甲方确认具备付款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b)预验收合格后,接甲方通知,乙方将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并经甲方确认具备付款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c)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并配合甲方通过项目最终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确认具备付款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8.2保险: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购买保险,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购买相关保险造成的不利影响。投标人关于保险的决定需满足国家相关要求。8.3★采购标的自主可控要求本次采购标的物不得为外资(含台湾)控股50%以上企业在国内生产的产品,或内资控股50%以上但不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提供标的物范围承诺书”、“投标标的物制造商股权结构说明”、“投标标的物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格式详见附件8-3。注:1、本技术需求中要求的显示器均为液晶显示器。2、本章节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均需在投标时提供。3、本章★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投标作无效处理。4、本章中如涉及“甲方、用户、需方、我所、委托方”均泛指采购人,“乙方、供方、承研方、承制方、承接方”均泛指投标人、供应商。5、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到配置或材料的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仅起说明作用,其目的在于清楚明确地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响应时可选择本章推荐的,也可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的配置或材料。6、投标人请勿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涉密资料,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密级: 合同项目密级:计划号:合同编号:合同书(产品研制类)项目名称:甲 方:乙 方: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地点:四川 绵阳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研制要求乙方应按以下研制要求开展相应的研制工作。1.产品名称和数量:产品名称:摇摆外框驱动组件产品数量:一套2.研制内容:摇摆外框驱动组件1套,包括大扭矩永磁同步执行单元、永磁同步驱动单元、倾斜摇摆伺服控制单元以及配套水冷却单元。3.技术指标(要求):具体技术指标,详见《XXXX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研制的产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要求的,除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研制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要求。4.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合同成果(产品及资料):详见《技术协议》第2条资料提供与确认(□适用☑不适用)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乙方履行合同必要的资料。乙方对此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料后(7)日内提出,未在约定的时间提出的,视为无疑问或异议。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等,开展研制工作,不得擅自进行任何修改。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后,应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随本合同成果一起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或交付时间之前归还甲方。第3条履行时间、地点1.履行进度(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2.交付时间(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3.交付地点:四川绵阳市梓潼县甲方指定地点4.接收人:严侠第4条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款(含税)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本合同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设施设备采购或使用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资料费、检验费、现场保管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质保期维修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价款固定不变,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并消化了人工、材料等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成本及费用的市场价格波动因素等风险,如产生一切技术、设备、材料、人工价格等的变化、波动,对合同总价款均不构成影响,不再进行合同价格变更。2.合同价格组成明细(合同价格组成明细(根据乙方分项报价表拟定)附后,并经乙方盖章后作为合同附件)3.支付方式:a)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经甲方确认具备付款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元,大写:)。b)预验收合格后,接甲方通知,乙方将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并经甲方确认具备付款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元,大写:)。c)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并配合甲方通过项目最终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确认具备付款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元,大写:)。4.支付条件支付条件:付款前,乙方在甲方确认乙方履约行为、工作内容达到付款节点的付款要求后,需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提交付款申请书)并提供与所付款项等额、合法、有效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按合同约定该付款节点的履约内容已完成、进度满足合同约定、产品及资料等合同成果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单据,且所有资料、单据齐备、无误。经甲方确认满足以上所有支付条件后,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通过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乙方应确保经费符合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项目和事项。第5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出明确的研制要求,包括技术要求、进度要求、质量要求、监督检查要求等;2.有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与检查;3.组织项目验收;4.按照合同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研制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6.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第6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研制工作;2.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甲方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各项活动;3.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向甲方提交真实、完整、无误、有效的合同成果及相关验收材料;4.按照合同进度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提供等额合规发票;5.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产品、资料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该产品、资料不具有任何权利瑕疵且未侵犯甲方的任何合同权益;6.提供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甲方掌握产品及资料的操作和运用等;7.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第7条包装、运输(1)包装:乙方应根据合同产品、资料的特点,采取足以保护产品及材料,能够防潮、防腐蚀、防撞击、防摔等的方式进行包装,确保产品、资料完好无损。相关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还应满足相应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乙方。(2)标记:根据产品及资料的特点及运输、保管要求,应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确保满足运输和保管的需要。对于特殊产品,要有“此端向上”、“易碎”、“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等标志;对于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产品应印有“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等特殊文字及安全警示标志。(3)装箱:装箱内除产品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装箱清单原件一份;②操作规程/手册(含安全规范);③产品合格证;④技术资料及其他随机资料、光盘等未提供上述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10日内将资料补齐。(2)运输:乙方应将产品运输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因运输过程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产品运输前5日内,应将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箱数、运输方式、预计运输时间及卸车、贮存等注意事项等信息通知甲方,并在产品交付承运人当日再次通知甲方。第8条风险承担1.乙方已经知悉并认可本研制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技术风险以及研制全周期过程中可能的标准变化风险等,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研制失败、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问题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甲方,逾期未通知且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还应当就甲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产品、资料等合同成果经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第9条履约保证金(☑适用□不适用)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并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的履约保证金。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或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乙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乙方履约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所有合同成果、产品、资料经甲方项目验收合格且第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任何未解决问题,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无误后无息退还约保证金。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逾期支付的部分甲方应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乙方履约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所有合同成果、产品、资料经甲方项目验收合格且第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任何未解决问题,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无误后30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6.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技术协议,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且拒不整改的;(3)乙方违反合同中保密、安全及廉政条款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10条监督检查1.甲方及其主管单位、上级部门、业务相关方、聘任的第三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工作现场及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保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主管单位、上级部门、业务相关方、聘任的第三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提供检查所需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制度、记录、质量、安全、保密资料、技术资料、研制过程资料、办公场所、出入证件等,确保监督检查人员能顺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保密、履约进度等问题,甲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整改通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解决上述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合同履行进度、合同成果的交付期限及价格。4.甲方及其主管单位、上级部门、业务相关方、聘任的第三方未在研制、生产过程中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研制、生产的过程资料、数据等。第11条安装、调试(☑适用□不适用)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安装调试通知后5日内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2.乙方应在硬件验收合格后按照经甲方评审、确认的安装、调试方案及计划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确保产品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3.乙方提交的安装、调试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产品无法正常运转、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重新进行安装、调试,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延长履约时间,不得要求延长产品、合同成果交付时间。安装、调试的结果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4.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因其操作、指挥失误或设备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甲方、甲方人员、乙方人员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乙方安装、调试过程及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安装、调试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人员不具备安装、调试能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安装、调试人员。7.乙方应精心组织安装、调试工作,保持现场清洁,强化安全责任,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国家、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第12条培训(□适用☑不适用)1.乙方应在项目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培训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培训工作。2.乙方应指派有工作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在甲方指定场所为甲方免费提供为期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原理、使用要求、使用方法、安全防护及注意事项、故障诊断和维修、保养技术等,确保甲方参培人员能熟练掌握、有效运用培训内容。否则,乙方应重新组织培训。3.乙方负责培训的技术人员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日内重新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并对甲方参培人员重新开展培训。4.乙方因培训产生的场地费、差旅费、资料费、食宿费等由乙方承担。5.甲方在使用、操作产品过程中的任何技术问题,均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乙方咨询,乙方应在收到咨询当日及时作出回复。第13条合同验收1.验货验收(1)乙方将产品及相关资料送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按照《验货验收清单》及合同,组织对合同产品的规格型号、外观、数量、生产厂家、颜色以及资料的名称、数量、装箱内容齐备情况等进行验货验收。(2)验货验收由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在验货验收前通知乙方,乙方未参加的,视为对验货验收结果的认可。(3)验货验收结果经甲方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10日内通过补齐资料、更换产品等方式确保符合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履行进度或交付时间。验货验收的结果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技术(功能)验收由甲方组织技术(功能)验收。(1)验收内容(交付内容):具体验收内容,详见《技术协议》(2)验收要求(依据):a.具体验收要求,详见《技术协议》(3)验收方式:具体验收方式,详见《技术协议》。(4)验收合格标准:具体验收合格标准,详见《技术协议》。(5)甲方组织开展技术(功能)验收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验收、评审等任务的场地、人员、资料等。(6)技术(功能)验收未通过的,乙方需在接到验收不合格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确保合同成果、产品、资料符合技术(功能)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履行进度、延长交付时间。该结果不视为甲方对乙方最终项目验收结果的认可,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项目验收技术(功能)验收、人员培训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编写《研制总结》并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关验收资料,由甲方按照合同内容组织项目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乙方在约定交付时间内向甲方交付合同成果。验收不合格的,根据合同约定提出不合格品整改和违约责任承担要求并由双方签署确认。4.验收结果异议的处理若双方对验收结果存在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的,双方同意将产品提交给共同选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双方一致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若检测结果表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检测结果表明产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按照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14条合同转包、分包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第15条知识产权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图样及资料等材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及乙方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人员披露、提供相关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若需对本合同所产生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成果等分别进行约定,则按下列方式处理:(1)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归甲方所有(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①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②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归甲方所有③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均归甲方所有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无3.甲、乙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合同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技术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后,在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书面授权后,利用本合同约定提供的合同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技术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归乙方所有。4.乙方应保证其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提供的合同成果、产品、资料等未侵犯任何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甲方依据本合同获得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相关资料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工作秘密及知识产权均为乙方合法拥有或乙方已获得第三方的合法有效授权。5.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产品、合同成果等与本合同约定有关内容及履行等有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工作秘密、知识产权等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罚款和赔偿金等)。若甲方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等必须先行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第16条质保服务1.质保期(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质保期为2年。自所有合同成果(产品及资料)经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服务(1)在质保期内,该设备若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响应,48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非人为操作造成的设备故障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乙方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应保证优惠、优先提供设备的配件供货,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更换备品备件或重新更换产品后,相关备品备件或产品的质保期从更换且能正常运行之日起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若乙方在(2)月内无法对非甲方操作不当原因导致的产品故障进行修复,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更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免费更换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技术标准、质量的产品。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结束后,若由于乙方设计、生产、研制导致的质量问题,不符合产品标准、不符合产品说明的质量状况或产品存在缺陷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由此给产品以外的财产、人身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实际损失。第17条质量控制1.本产品为C类产品(产品类别分为A类、B类、C类、D1类、D2类)。2.乙方必须按《技术协议》要求等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过程质量控制,不得擅自进行技术状态、标准等更改。乙方擅自进行更改的行为,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继续履行且乙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履行进度、延长产品、资料等的交付时间。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应保持畅通的质量信息渠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履约过程的质量信息。积极配合甲方的质量复查、专项检查、第三方审核等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4.对产品研制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技术和管理归零,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甲方人员、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如甲方因此遭到任何索赔等情形,则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6.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7.乙方若使用劣质材料、零部件、配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限时整改、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18条保密1.本项目密级为公开,保密期限为/。2.甲方须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涉密内容,不得提供履行本合同必需之外的涉密信息。3.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和“最小化”原则控制知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工作人员范围,不得随意扩散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技术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宣传、扩散与本合同有关的内容。除公开信息外,一律不得通过互联网等公开媒体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机密级及以上的任务须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乙方须对甲方提供乙方工作用的技术文件、图样和资料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按照《保密法》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要求对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管控,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和信息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定密,对产生的密品和资料、信息等也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处理涉密信息须使用涉密计算机。5.甲方向乙方提供履行合同必须的技术文件、图样等材料时附交接清单及告知书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本合同执行结束后,乙方须按照清单归还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样和资料,或按乙方单位涉密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归档管理。对于与本合同相关的存储介质或电子文档,须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及时删除、销毁。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根据情节轻重,甲方有权禁止违反的乙方人员继续参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7.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国家秘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丢失、损坏、泄漏等问题,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19条安全1.甲、乙双方均应按国家关于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安全责任、履行安全义务。2.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安全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对场所、设备、人员的安全情况等进行记录、存档。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为相关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防护用品,必须确保相关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合同所进行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等本合同履行全过程)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自行发现其工作场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6.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同时作业,可能危及对方人员、生产安全的,应当另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20条合同审计(☑适用□不适用)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及其上级相关部门、单位等组织开展的对合同价格、成本归集、专款专用、质量、安全、保密、合同履行情况等与本合同有关的监督审核、审计并执行审计结果,完成审计整改。2.乙方应保存合同、补充协议、记录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保存期限为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十五年。第21条不可抗力1.合同任何一方遭受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战争、地震、海啸、突发流行性疾病等客观情况)导致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通知合同相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合同相对方可视情况同意将合同履行时间顺延,顺延时间等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若不可抗力事件超过月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3.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就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5.任何一方因迟延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6.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对方责任。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内容需进行必要变更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的内容继续执行。第22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履约或未按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交付时间交付产品、资料等合同成果的(包括补交、修理、更换等重新提交、重新履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交付时间的),每迟延(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乙方迟延履行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从迟延履行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总计的迟延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资料验收不合格的或交付的产品、资料等乙方应交付的合同成果等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履行,即乙方在甲方通知后30日内免费更换经甲方重新组织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成果。若甲方不要求乙方重新履行或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资料、成果等或拒绝更换、重新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乙方重新履行的,不能因此要求延长合同成果交付时间或履行时间。因重新履行导致迟延履约或迟延交付的,乙方还应按照本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转包、分包的约定,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自己重新履行,因此导致迟延履约或迟延交付的,应承担迟延履约或交付的违约责任。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承担继续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赔偿损失、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因甲方原因且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的,每迟延(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6.因甲方原因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已验收合格且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已到、乙方已运送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的资料或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7.因乙方违约,导致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的损害赔偿。8.违约金、赔偿金等,自守约方通知违约方违约或支付之日起(10)日内,由违约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守约方支付。第23条合同解除1.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因乙方原因,迟延履约、迟延交付产品或资料超过30日的;(2)因乙方原因,为甲方提供的产品或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验收不合格的或未在甲方通知后30日内重新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合同成果或拒绝更换、重新履行的;(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质量、保密、廉政、科研诚信规定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分包、转包的;(5)因乙方原因,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的;(6)甲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履行不符合合同要求且经甲方通知后15日内未采取有效纠正措施或采取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履约进度的;(7)甲方上级项目被修改或取消等合同履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2.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合同价款超过30日的;(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已验收合格且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已到、乙方已运送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的合同成果,超过30日的;(3)甲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合同价款的。3.合同双方均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乙方需在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若仅对合同部分内容解除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已交付合格的合同成果进行结算。第24条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若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没有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继续执行。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因违约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处理争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费、律师费、解决争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若守约方先行支付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全额追偿。第25条合同构成本合同的以下附件经签署、盖章后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XXX技术协议》、《合同价格组成明细》、《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政合同书》(如有)、《付款申请书》……2.采购过程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过程澄清等文件、招标文件3.若合同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优先适用合同内容。第26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2.任何一方不得因代理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前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将相关材料按照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送达到合同约定的联系人视为送达,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和全部损失,均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4.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院固管中心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盖章):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所项目行政负责人: 联系电话:主管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0816-2484406开户行:四川省绵阳市工商银行 科学城支行账 号:2308 4151 0902 4902 517纳税人识别号:1210 0000 4000 0865 0X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行:账 号:纳税人识别号:合同总价款含税XXXX元(大写:XXXX元整)合同付款申请书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总金额(万元)合同付款约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本项目已按合同要求完成 工作内容,满足合同付款约定第 条付款条件,现申请支付该节点合同款¥ (大写: 元)。乙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代表(签字):日期:甲方使用单位意见:申请人(签字):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日期: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㈠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㈡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㈢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㈣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金额3%扣减。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全部文件应按包件编制并按包件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全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包件号为“1”或“01”;包件名称仍为项目名称。格式如下:注:(1)本章未给出格式的材料或附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或编制,但应注意招标文件相应盖章要求。本章明确指明是“建议格式”的文件其格式仅供参考,均不做强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编制,但应注意招标文件相应盖章要求。(2)本章明确指明为“格式”的文件:格式名称为“表”的,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对于有签署、签字要求的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应加盖公章。不满足本条要求的格式文件将视为无效格式文件。(3)本章提供的格式表格中中括号“【】”中内容表示填写说明或举例说明,并非给定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投标情况据实填写。本章提供的格式中“注:”的内容也是填写说明,也非给定内容;本章提供的格式中的排序序号、编号也非给定内容。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封面建议格式【封面建议格式仅供参考,但投标文件所有纸质构成部分(正本)封面必须盖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包件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分册【商务技术分册再分册装订或有其他组成部分的,在此处注明,例如“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评分索引表建议格式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投标响应情况简述投标文件对应章节及页码索引1234567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列明的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内容,逐条(价格部分除外)索引至投标文件对应的响应内容所在章节和页码,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附件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本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5.合同条款偏离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8.资格、资信证明文件;9.其他。在此,我方郑重承诺: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2、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3、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4、我方及我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5、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1)、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若我单位最终中标,我单位承诺于合同签订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若我单位最终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收款子账户支付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除外。)以上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品牌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分项合计分项合计1【产品1】1.11.2………2【产品2】………3【备品备件(如果有)】………4【安装调试、售后】………5【其他】………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布式时域动态控制组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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