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原位试验服务 地质钻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大队2025)
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000-DCZX-G2025-0042
二
、
项目名称: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913200005714197109
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1号
88
413925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
服务范围:项目为精准获取临海段地质结构特征与岩土力学参数,需进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钻探及相关原位测试。通过实施钻探、采取岩心样品并进行详细的室内岩土水测试,获取评估区域地面沉降、海岸带稳定性与地质安全风险所不可或缺的第一手基础数据,为该项目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撑。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完成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70日历天。
服务标准:成果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管旺、张磊、竺新强、于龙庆、范晓易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70%支付代理服务费。
2.金额: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大队
单位地址: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1号
联系人:李腾
联系电话:18913359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层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025-58289999-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杰
电话:025-58289999-80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000-DCZX-G2025-004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
品目
地质勘测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大队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12:33
评审专家名单
无
总中标金额
¥413.925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
项目联系电话
13776507638
采购单位
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7083729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丽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000-DCZX-G2025-0042项目名称: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标标准11第四章招标项目的需求等1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9第六章附件33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层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DCZX-G2025-0042项目名称:江苏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原位试验与地质钻探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14.24万元最高限价:414.24万元采购需求:项目为精准获取临海段地质结构特征与岩土力学参数,需进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钻探及相关原位测试。通过实施钻探、采取岩心样品并进行详细的室内岩土水测试,获取评估区域地面沉降、海岸带稳定性与地质安全风险所不可或缺的第一手基础数据,为该项目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撑。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7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层代理部方式:(1)纸质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2)邮寄获取【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电子件发送至480472874@qq.com并与采购代理联系(联系电话:13776507638),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1.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层开标室1.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5.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2.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件一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7.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大队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11号联系人:李腾联系方式:18913359189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7层联系方式:025-58289999-8018、13776507638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杰电话:025-58289999-8018、1377650763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采购人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本次采购代理取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70%执行。请供应商予以关注。9、投标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9.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4)※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实施方案;(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4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签署16.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章。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8.1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8.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20、开标20.1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时,采购人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0.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1、评标21.1评标组织21.1.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程序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3)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限额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12)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4)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2.3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21.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4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1.3评标方法和标准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1.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21.3.3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2、确定中标供应商2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若无其他情况原则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22.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6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7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23、编写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6、质疑26.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26.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6.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6.5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7、投诉2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诚实信用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第3章评标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部分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满分为10分;技术部分占总分值的比重为40%(权重),满分40分;商务部分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满分50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50分)企业综合实力(14分)8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32、响应供应商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实验室的,得5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33、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的,得5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22分)5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6分。注: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地下水相关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类),得6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3、项目组成员具有配套环境工程、测绘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实验测试(分析化学)、钻探专业,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相同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类似业绩(10分)10响应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水工环地质调查施工类(勘察、试验测试、凿井钻探)业绩的,每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4设备投入能力(6分)6具备现场测量、调查、各类钻探(水文钻探、工程钻探)能力。GPS或全站仪或水准仪等测量设备不得少于2台(套)(满足得2分,每少一台(套)扣1分);水文地质钻探、工程钻探(机)设备各两台(套)(满足得4分,每少一台(套)扣1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设备的发票复印件有效证明并加盖公章。4技术部分(4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把握8对本项目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分; 工作重点把握基本正确,技术路线较合理得4分;工作重点把握、技术路线一般得2分;对项目的把握、技术路线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重难点分析8方案完整科学,切实可行,管理体系健全,责任清晰,无明显瑕疵得8分;方案完整科学,切实可行,管理体系健全欠缺,责任清晰欠缺,有微小瑕疵得4分;方案完整科学,切实可行,管理体系健全较差,责任不清晰,有明显瑕疵得2分;整体方案差,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质控、安全保障体系8进度保证措施全面细致,流程规范、合理的得8分;进度保证措施较全面细致,流程规范、较合理的得4分;进度保证措施不全面细致,流程规范、不可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工作进度保障8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可能需要供应商提供后续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等服务,后续支持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的得8分;后续支持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后续支持服务方案一般、措施可行性弱或未提供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后续支持服务8对本项目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分; 工作重点把握基本正确,技术路线较合理得4分;工作重点把握、技术路线一般得2分;对项目的把握、技术路线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价格分(10分)10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2.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第4章招标项目的需求等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围绕江苏沿海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以服务于江苏省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南通地区规划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宗旨,围绕南通和盐城沿海发展战略和目前面临的地质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面临的地质安全风险与隐患问题,综合运用现代地质调查手段,系统地开展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建立江苏省沿海海洋经济隆起带(临海段)地质安全风险评价体系,提出地质安全风险防控建设方案,对南通和盐城沿海空间规划格局优化、重大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保护、地质资源安全利用、地质灾害与地质问题防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全面提高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支撑和保障南通和盐城沿海高质量发展。项目拟在工作区范围内实施工程地质钻探1676m,水文地质钻探1900m,土工试验6775项,水质分析49组,双桥静力触探1722m,十字板剪切96次,旁压试验48次,扁铲侧胀试验192次。(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并不限于:1.《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0)GB/T14158-1993;2.《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3.《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5.《工程建设水文地质勘察标准》CECS241:2008;6.《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7.《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T0181-1997;8.《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4;9.《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CJJ/T13-2013;10.《工程地质钻探规程》DZ/T0017-2023;11.《岩芯钻探规程》DZ/T0227-2010;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13.《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14.《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2014;15.《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1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17.《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18.《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19.《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20.《工程地质钻探标准》CECS240:2008;21.《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22.《电阻率测深技术规程》DZ/T0072-1993;23.《物探化探遥感勘查技术规程规范编写规定》DZ/T0195-1997;24.《大地电磁测深技术规程》DZ/T0173-1997;25.《数字区域地质调查技术》(中国地质调查局,2004);三、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分项名称数量单位产品类型所属行业属性备注1工程地质钻探0~50m1036m主要产品钻探施工服务0~100m640m主要产品钻探施工服务2水文地质钻探0~100m,口径φ201~250330m主要产品钻探施工服务0~100m,口径φ>350660m主要产品钻探施工服务0~200m,口径φ>350910m主要产品钻探施工服务3土工试验含水率853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密度853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土粒比重853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颗粒分析1045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液塑限试验853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直剪固快264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压缩试验(四级)853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压缩试验(五级)168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压缩试验(六级)168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压缩试验(七级)168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先期固结压力(Pc)56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无侧限抗压灵敏度14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侧压力系数(K。)56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渗透系数154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固结系数90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土的基床系数84项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4水质分析同位素分析(H、O、氚法)49组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5原位试验双桥静力触探(0~10m)460m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双桥静力触探(>10~20m)392m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双桥静力触探(>20m)870m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标准贯入试验(≤50 m)953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标准贯入试验(>50 m)124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十字板剪切0~1060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十字板剪切>10~2036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旁压试验<15m42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旁压试验>15m6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扁铲侧胀试验<10m180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扁铲侧胀试验10~20m12次主要产品测试服务服务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钻探一、水文地质钻探1、钻孔布置按规范布设水文地质钻探孔,并开展水文地质试验,钻孔布置见工作部署图。2、钻孔要求钻孔定位:GPS井位定位,孔口高程测量;钻进方法:岩芯钻钻进,回次进尺不得超过钻具本身长度或净空长度,一般不超过3m,以满足高采取率要求为准。钻孔深度:具体要求应进入目标层位不少1m。钻孔口径:先用小口径进行取芯钻进,钻孔开孔口径110mm。后期作为水文地质钻孔,应确保抽水试验孔不小500mm,监测孔不小于250mm,以保证下入滤水管口径及滤水管外的填砾厚度,需进行扩孔,设计井身结构为一径到底。钻孔岩芯采取:全孔连续取心并保留;黏性土和完整岩体岩心采取率不低于85%,砂类土岩心采取率不低于70%,卵砾类土岩心采取率不低于60%,风化带和破碎带岩心采取率不低于65%,岩心排放顺序不得颠倒。钻孔校正及误差:钻进深度、岩土分层界面深度、地下水位深度的测量允许误差为±50mm;每钻进50m及终孔时各校正孔深一次,允许误差0.1%。钻孔斜度偏差每50m应小于1度;样品采集:按设计书要求采取地下水样品;其他技术要求:野外岩(土)芯均需进行数码照相,用统一规格(4*14cm)白纸标签置于岩芯箱右下方,注明孔号、深度;地质编录按统一格式记录,岩心的编录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组专业人员承担;机台使用专门的施工记录,负责班报表和简易水文观测的记录。水文观测包括初见水位、静止水位等。单孔施工结束后,机台提交班报表和简易水文观测记录表;资料要求:钻孔施工前应有钻孔设计书,钻孔钻探、试验结束后,进行室内资料的综合整理,编制水文地质钻孔综合柱状图,提交单孔竣工报告,并提交以下资料:⑴钻孔设计书;⑵钻孔成果综合图表;⑶岩芯检验记录表;⑷止水检查、测斜、校正孔深记录表;⑸洗孔记录表;⑹下管记录表;⑺抽水试验记录表;⑻抽水试验成果表;⑼水质分析报告表、测试分析成果表;⑽水文物探测井解释图表及测井曲线图;⑾水样取样记录表与送样单;⑿钻孔终孔验收书。3、钻孔成井为保证抽水试验的质量,所以水文地质孔的成井施工,必须采用全孔泥浆护壁,保证钻孔圆整垂直;成孔前进行反浆冲孔,保证孔底干净;井管要封闭牢固,防止渗水漏砂;滤料回填要到位,含水层之间和接近地表处应严格做好止水工作,以防止地表水入渗和含水层之间相互串通。成孔后及时采用活塞冲水头洗井,达到水清砂尽。为保证抽水试验的准确性和确保后期的水位观测,所有抽水试验孔管材均采用钢管,观测孔采用PVC管。4、水样采集、分析测试所有水文地质孔在抽水试验结束前采取水样,送样并进行室内分析。二、工程地质钻探1、孔径要求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孔径不小于110mm;进行专门性试验的钻孔孔径,按需要确定。2、孔深及孔斜误差控制终孔及施工过程中均要进行孔深、孔斜测量。每钻进50m及终孔时,都进行孔深校正,钻进深度和岩土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不应低于±5cm,终孔深度误差不得大于千分之一,若超差应及时纠正。每50m测定钻孔顶角,在100m深度内其井斜不应大于1°。3、钻探技术要求钻探工作采用回转钻进,钻孔需全孔取芯,泥浆(松散层中)或清水(基岩中)钻进,必要时可下套管进行护壁钻进。钻机类型以最大钻进深度在150m以上的回转钻机为宜,钻探动力为电动机或柴油机。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取得岩土样品。遇到卵石、漂石、碎石、块石等类地层不适用于回转钻进时,可改用振动回转方式钻进;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应进行干钻,不得使用冲洗液,不得向孔内注水,但可采用能隔离冲洗液的二重或三重管钻进取样;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对软质岩石及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需要测定岩石质量指标RQD时应采用外径75mm的双层岩芯管钻头。对可能坍塌的地层应采取钻孔护壁措施。在浅部填土及其它松散土层中可采用套管护壁。在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软粘性土层、粉土层和砂层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在破碎岩层中可视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浆或化学浆液护壁。冲洗液漏失严重时,应采取充填、封闭等堵漏措施。钻进中应保持孔内水头压力等于或稍大于孔周地下水压,提钻时应能通过钻头向孔底通气通水,防止孔底土层由于负压、管涌而受到扰动破坏。钻进中遇到地下水时,应停钻量测初见水位。对砂类土停钻时间不少于30min;对粉土不少于1h;对粘性土层不少于24h。并应在全部钻孔结束后,同一天内量测各孔的静止水位。水位量测可使用测水钟或电测水位计。水位允许误差为±1.0cm。必须全孔连续取芯钻进,并要求:不准超管钻进,必要时应限制回次进尺和回次时间;松散地层中,潜水水位以上孔段,应尽量采用干钻;在砂层、卵砾石层、硬脆碎和软碎岩层中尽量采用反循环钻进;土层和破碎带应用双岩芯管无泵钻进;黏性土和完整岩体岩心采取率不低于85%,砂类土岩心采取率不低于70%,卵砾类土岩心采取率不低于60%,风化带和破碎带岩心采取率不低于65%,冲击钻以四分法留取样品,其数量应满足试验鉴定的需要;无岩芯间隔要求:粘性土不超过lm,其他不超过2m。观测初见水位、静止水位、水温、涌水和漏水情况,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4、岩芯采取及摆放本次钻探均为全孔连续取芯,在地下水位以上应干钻;地下水位以下方可带水钻进。回次岩芯采取率要求黏性土和完整岩体岩心采取率不低于85%,砂类土岩心采取率不低于70%,卵砾类土岩心采取率不低于60%,风化带和破碎带岩心采取率不低于65%,严禁超管钻进,回次进尺不得大于2m。所有岩芯一律装入岩芯箱,岩芯箱要牢固,隔板齐全,岩芯要清洗或清理后按顺序放入岩芯箱内,不得颠倒,基岩块度大于4cm的岩芯块都需用红漆编写。钻探班报表应由专人负责,钻探班报表记录要详细、清楚、真实,数字要准确,报表要整洁,并如实反映情况,交接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岩芯回次牌同班报表中数据要一致,编写内容为回次号,钻探深度范围、进尺、岩芯块序号、回次岩芯块数等。岩芯应防止曝晒、雨淋以便于竣工验收。钻探结束后统一按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保存。5、编录要求对岩芯进行原始编录。每个孔所有资料单独成套,各项原始资料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保持清晰完整,数据准确。岩芯编录及采样完毕后,须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存。要求认真、及时、准确、真实,凡超过0.5m的地层单独分层;厚度不足0.5m的标志层或特殊层位,如硬土层、富有机质也应分出(分层)。颜色描述应以标准色卡为准。岩性描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地层结构、构造、成分、状态、颜色、厚度和包含物,如结核、腐殖质、软体动物的贝壳等。野外均应分层并详细描述。②砂土应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③粉土应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④粘性土应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震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⑤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尚需描述臭味,对填土尚需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⑥对具有夹层、互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厚度和层理特征。6、取样要求应系统采取原状土样,一般保证每层土都要采取原状土样,当岩土层单层厚度小于1m时,取1组原状样,当单层厚度为1~3m时,取代表性样品1~2组。单层厚度大于3m时,取样间距可放宽到2~3m。可根据地层岩性分布情况以满足控制地层整体特征为原则进行适当调整。砂性土时应采用取砂器,软土应选用薄壁取土器(以直径108mm薄壁取土器),硬土层可用重锤少击法和双层单动取土器取样。土试样应妥善密封,小心轻放避免岩芯受到扰动,土样的上下位置不得颠倒,防止湿度变化,严防曝晒或冰冻。采集的岩土样品要及时送至实验室,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在运输中应避免振动。7、钻探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观测初见水位,钻进过程中要经常观测泥浆消耗量的变化、钻探漏水情况,分析地层变化情况、观测钻进过程中出现的涌水、涌砂、漏水、塌孔、掉块等,要及时观测记录其涌喷量高度及位置,涌喷规律,涌喷前后的泥浆性能变化,同时记录其时间、井深、层位。样品采集与测试一、工程地质岩土样采集与测试1、土样采集工程地质钻探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采取岩土的试样,用来对其进行各种物理力学性质试验。采取土样的质量必须满足试验的要求。取样间距一般2m左右,厚度小于2m的土层和有意义的夹层应采取土样;土性均匀,层厚大于5m的土层取样间距可以适当放宽到3-5m。一般均应采取Ⅰ级土样,对软土,应采用薄壁取土器,一般粘性土应选用回转取土器,砂土应采用取砂器。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清除孔底虚土或保证孔底残留浮土厚度小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采取土样宜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也可采用重锤少击法。土样应妥善保存,防止湿度变化;土样运输应避免振动,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样宜就进试验。2、岩(土)样送样方法及技术要求所取样品应及时填好土样标签和送样委托单,按时送验。将存根和收据附钻孔资料中备查。岩(土)样标签应注明孔号、样号、岩层名称、取样深度、分析鉴定项目与要求、取样者及日期。送样委托单应注明孔号、样号、岩层名称、取样深度、分析项目、送样与收样人、收样日期。3、土工测试土工试验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执行。粘性土:天然密度、重度、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压缩和强度(剪切)指标,有机含量;对软土应加做无侧限抗压强度。粉土:相对密度、重度、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压缩和强度(剪切)指标、颗粒级配(颗分)以及渗透指标。砂土:相对密度、重度、天然含水量、压缩和强度(剪切)指标、颗粒级配(颗分)以及渗透指标。二、水样采集与测试1、样品采集要求采样容器:必须使用酸洗并烘干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氚样品需额外进行“烤瓶”处理以去除残留氚,杜绝容器引入同位素干扰。采样操作:采集水样时,需让水流充分冲洗容器内壁3次以上,避免容器内空气或杂质残留。装满后需溢出10%-20%体积,确保瓶内无气泡(气泡中的水汽会改变H、O同位素比例),随后立即拧紧瓶盖密封。采样记录:现场需标注采样时间、地点、水温、pH值,氚样品还需记录采样时的气象条件(如降雨量),这些信息会用于后期数据校正。2、样品保存与运输要求保存条件:采集后需在4℃冷藏环境下避光保存,避免微生物活动或蒸发导致同位素分馏;氚样品需单独存放,远离放射性污染源。运输时限:常规H、O同位素样品需在1周内送达实验室,氚样品因半衰期较长(12.32年),可放宽至1个月,但需全程保持低温密封。3、测试核心要求前处理:水样需通过0.45μm滤膜过滤,去除悬浮颗粒物;若样品含盐量高(如海水、盐水),需进行蒸馏脱盐,防止离子干扰测试仪器。测试仪器:-H、O同位素通常使用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IRMS)测试,精度可达±0.1‰(δ¹⁸O)和±1‰(δD)。氚需用液体闪烁计数器(LSC)或加速器质谱仪(AMS)测试,前者检测下限约0.1TU,后者可低至0.001TU(1TU=1氚原子/10¹⁸氢原子)。质量控制:每测试10个样品需插入1个标准样品(如VSMOW国际标准水),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原位试验一、抽水试验水文地质钻孔施工结束后均应进行抽水试验,获取各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抽水目的层根据区内钻孔深度与物探分析结果实际确定。均采用稳定流试验方法进行抽水试验测,做三个降深。根据抽水试验结果计算水文地质参数。具体要求如下。1、试验所用设备试验250QJ80-80深井潜水泵、电子水位计、智能水表计量。2、测试精度水位测量:抽水主孔水位的测量精确到厘米,观测井中的水位测量精确到毫米。水量测量:读数精确到0.1m3。3、试验方法抽水试验应进行3次水位降深,降深值分别取最大降深以及最大降深的2/3、1/3。抽水试验顺序安排可先抽最大降深,然后依次减小,亦可先抽最小降深,然后依次增大。抽水试验水位稳定标准,稳定时间内,水位波动值不超过3~5cm,涌水量波动值不能超过平均流量的3%,水位和水量只是在上述范围内波动,没有持续上升或下降的趋势,稳定延续时间为16h(含水层以细砂、中砂为主)。若水量很大,抽水试验降深较小,无法进行3次降深的稳定流抽水试验时则采用非稳定流抽水,抽水试验降深按最大降深值要求实施设计。抽水时进行水位降深的观测,稳定标准及稳定延续时间同上。⑴试验目的层潜水、第Ⅰ承压含水层,一般孔深在30m、130m。⑵试验方法采用非稳定流试验方法,在正式抽水前进行试抽,调整泵量,使水量保持常量,其变化幅度不大于3%。⑶静水位观测在试验性抽水结束后、正式抽水前,观测静止水位。观测时间间隔:每30min或1h观测1次,连续四个测点变幅不大于2cm,且无持续上升或下降趋势,视为稳定。取最后四个测点的水位平均值作为静止水位值。⑷测试数据测试不同地下水流速情况下地下温度场的动态变化,同时测定地下水流速流向。抽水初期加密观测水位,使曲线在每个对数周期内有8~10个点,并保证观测准确,以便绘制出曲线的曲率大的部分。抽注水试验最大降深按非稳定流要求实施。⑸动水位、出水量观测抽水时各观测孔进行同步水位降深的观测,观测时间按0.5、1、2、3、4、6、8、10、15、20、30、50、60、……分钟进行,并根据实际试验情况进行现场修正。⑹恢复水位观测采用稳定流抽水时(试验顺序由大降深到小降深),最大降深抽水试验结束,立即进行恢复水位观测。抽水井在抽水停止后第1、2、3、4、6、8、10、15、20、25、30、40、50、60、80、120min各测一次,以后每隔30min测一次,直到水位恢复到最大降深的2/3处,开始进行第二级降深处的抽水试验;第二级降深的抽水试验结束后,重复上一个观测过程,直到水位恢复到最大降深的1/3处,再进行第三级降深的抽水试验;抽水井在第三级抽水停止后也按第一次的观测要求进行水位恢复测量,直至水位完全恢复。恢复水位稳定标准与静止水位观测要求相同,并与抽水前静水水位进行比较。当试验顺序由小降深到大降深时,在最大降深抽水试验结束,进行恢复水位观测,直至水位完全恢复,观测要求同上。采用非稳定流抽水时,抽水试验结束,应立即进行恢复水位观测。抽水井在抽水停止后第1、2、3、4、6、8、10、15、20、25、30、40、50、60、80、120min各测一次,以后每隔30min测一次,直到水位恢复,恢复标准同上。⑺其他a抽水试验前,抽水井成井结构、抽水试验设备和安装等基本技术资料及时记录、复核;试验过程中出水量、水位观测按要求及时记录、复核。b试验过程中因故(设备故障、停电等)停抽时,应重新进行(包括静止水位恢复、观测等)。c抽水开始前和结束后,分别实测抽水井井口高程、井深。⑻资料成果整理及提供资料整理包括现场整理和成果编制阶段整理。现场整理包括抽水时绘制以下曲线:及时绘制Q-t、S-t、Q-s关系曲线及S-lg(t)或lgS-lg(t)关系曲线。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成果编制阶段整理汇总抽水试验资料,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和试验情况,选用适合的水文地质模型,计算水文地质参数,提出推荐参数。二、标准贯入试验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砂土、粉土和一般粘性土。标准贯入试验孔应采用回转钻进。钻至试验标高以上15cm处,应清除孔底虚土厚再进行试验,并防止涌砂或塌孔。应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并减小导杆与锤间的摩阻力。锤击时应避免偏心和侧向晃动,锤击速率应小于30击/min。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30cm时,可记录实际贯入深度并终止试验。试验间隔一般为1-2m。三、静力触探静力触探试验适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含少量碎石的土层。静力触探应采用双桥探头。探头传感器应经率定。室内率定重复性误差、线性误差、温度漂移、归零误差范围应为±0.5%-1.0%。现场归零误差不得超过3%。探头应匀速、垂直压入土中,贯入速率宜为1.2±0.3m/min。深度记录误差不得超过1%,当贯入深度超过50m时,应量测触探孔的偏斜度,以便校正分层深度。4、十字板剪切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可用于测定饱和软黏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和灵敏度等参数。十字板板头形状宜为矩形,径高比1:2,板厚宜为2~3mm。试验点的间距:均质土竖向间距可为1m,非均质土或夹薄层粉细砂的软黏性土,宜先作静力触探,选择软黏性土进行试验。在选定的孔位上将十字板均匀贯入至试验深度,十字板头插入钻孔底的深度不应小于钻孔或套管直径的3~5倍;加压设备应安置水平,压入时保证探杆的垂直度。十字板插入至试验深度后,至少应静止2~3min,方可开始试验。扭转剪切速率宜采用(1°~2°)/10s,并应在测得峰值强度后继续剪切1min,在峰值强度或稳定值测试完后,顺扭转方向连续转动6圈,测定重塑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对开口钢环十字板剪切仪,应修正轴杆与土间的摩阻力。5、旁压试验旁压试验适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残积土、极软岩和软岩等。试验设备可选用采用PM-2B型预钻式旁压仪。试验前应对弹性膜的约束力、仪器综合变形进行校正。压力表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满量程的1%;量测测管水位刻度的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1mm;量测体积变化刻度的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0.5cm3。旁压试验应在有代表性的位置和深度进行,旁压器的量测腔应在同一土层内。试验点的垂直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确定,但不宜小于1.5m,试验孔与已有钻孔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保证预钻式旁压试验的成孔质量,钻孔直径与旁压器直径相匹配,防止孔壁坍塌;预钻式旁压试验应与钻探交替进行,严禁一次成孔多次试验,每个试验段在成孔后及时进行试验,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5min。加荷等级应采用预期极限压力的1/10~1/12,在试验初始阶段和软黏土层加荷等级宜取小值。每级压力应维持相对稳定的观测时间,对黏性土、粉土、砂土宜为2min,对碎石土、残积土、极软岩和软岩等宜为1min。当稳定时间维持在1min时,加荷后宜按15s、30s、60s测读变形量,维持2min时,加荷后宜按15s、30s、60s、90s、120s测读变形量;当量测腔的扩张体积相当于量测腔的固有体积时,或压力达到仪器的容许最大压力时,应终止试验。6、扁铲侧胀实验扁铲侧胀试验适用于软土、一般黏性土、粉土和松散~中密的砂土。试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扁铲探头长230~240mm,宽度94mm~96mm,厚度14~16mm,探头前缘刃角12°~16°;探头侧面圆形钢膜片直径60mm。探头不能有明显弯曲,探杆弯曲度不大于0.2%,不得有裂纹和损伤。每孔试验前后均应进行探头率定,取试验前后的平均值为修正值;膜片的合格标准为:率定时膨胀至0.05mm的气压实测值DA=5~25kPa;率定时膨胀至1.10mm的气压实测值DB=10~110kPa。试验时应以静力匀速将探头贯入土中,贯入速率宜为2cm/s;试验点间距可取20~50cm。探头达到预定深度后,应匀速加压和减压测定膜片膨胀至0.05mm、1.10mm和回到0.05mm的压力A、B、C值。扁铲侧胀消散试验,应在需测试的深度进行,测读时间间隔可取1min、2min、4min、8min、15min、30min、90min,以后每90min测读一次,直至消散结束。★(二)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单位理解为准。2.实施要求(1)总体要求1、配合完成项目的工程地质钻探和水文地质钻探,满足设计书要求2、完成原位测试和岩矿测试、水质分析等相关内容,满足设计书要求3、实施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2)服务要求1、要求配合完成工程地质钻探、水文地质钻探工作;2、完成原位测试和岩矿测试、水质分析等相关内容3、配合完成各级部门的现场质量检查工作。(3)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②实施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③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人员不得更换。(4)验收要求及时提交成果,通过专家组验收;按时完成,确保质量,满足设计书相关技术要求,提交完整合规的技术资料;提交验收及修改完善后成果报告6份,可编编辑电子文件(word、cad)1份。(5)维保要求①施工期间做好设备的检修维护,做好应急预案,保证工期;②当发生意外或遇到技术问题时,及时上报项目技术组;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设置相关的防护措施,防止油污渗入周边土壤;④做好现场的记录以及并进行合规存档;⑤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截止。3.付款条件以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为准。4.交付时间及地点(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70日历天。(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履约保证金以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为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次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项目为精准获取临海段地质结构特征与岩土力学参数,需进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钻探及相关原位测试。通过实施钻探、采取岩心样品并进行详细的室内岩土水测试,获取评估区域地面沉降、海岸带稳定性与地质安全风险所不可或缺的第一手基础数据,为该项目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撑。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双方职责与义务1、甲方⑴根据项目需要,向乙方提供有关基础地质资料;⑵在项目实施中,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向乙方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便利;⑶对乙方的研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⑷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拨款。2、乙方⑴对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以及经由此加工后的成果用于其它目的;⑵保证项目质量及进度,并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交成果;⑶在项目实施中,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⑷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组织验收。⑸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服务期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与本项目相关任务的衔接工作。第六条服务期限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的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成果资料,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签订后170日历天。2、最终成果除需满足业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第七条成果提交形式(1)按时完成钻孔施工,满足设计书相关技术要求,提交完整合规的技术资料,成果报告应通过专家组验收;(2)按时测试内容,满足设计书相关技术要求,提交完整合规的技术资料,成果报告应通过专家组验收;(3)提交验收及修改完善后成果报告6份,可编编辑电子文件(word、cad)1份。第八条成果归属成果所有权归甲、乙双方所有。第九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技术资料及基于本委托完成的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均不得擅自使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项目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50%,项目完成支付合同金额90%,验收完成、提供成果资料,并完成结算后一次性结清尾款。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甲方按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作经费。若乙方未开具合法票据,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且不改变乙方履行合同时间。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5、由乙方责任(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之外)所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6、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7、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8、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虚假承诺,或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10、如因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提供给甲方的数据成果资料保管不当、泄密或用于其它目的的,而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第十二条风险责任承担在研究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产生的风险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招标机构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附件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大队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元人民币;项目负责人:3、我们的投标产品中(有或无)进口产品。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项目工作。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人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江苏省环境地质调查大队: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合计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备注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位产品类型所属行业属性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按照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被追究其法律责任。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需求等”中的技术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接受投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部分可不填。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按照商务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被追究其法律责任。完全响应部分可不填。附件七、实施方案附件八、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十一、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原位试验服务 地质钻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