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标结果公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7
一、项目编号: TSMXZB-2025-048 二、项目名称: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海港开发区港民街北、海新路东(水岸华庭一期201幢221号)
91130294763434376X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
8个月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赵越
冀213192004388
360545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小乐(采购人代表)、翟洋(组长)、戚亚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2055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住建局 地址 :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厦8楼 联系方式: 冯姝妍 0315-2912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唐山明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唐山海港开发区5号路北 联系方式 : 李梦迎 0315-4612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梦迎 电话: 0315-461264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正文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虫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34305.70万元,资产总额为136275.83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任。企业名称(盖):海港市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日09010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采购项目编号:TSMXZB-2025-048采购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唐山明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声明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此郑重声明:本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磋商依据,对供应商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磋商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无效响应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唐山明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第六部分图纸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SMXZB-2025-048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766942.86元。最高限价:3766942.86元。采购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相关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方式:其它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服务易平台”-“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登录系统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响应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证书(含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2)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3)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厦8楼联系方式:冯姝妍、0315-2912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唐山明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唐山海港开发区5号路北联系方式:李梦迎、0315-46126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梦迎电话:0315-4612643第二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国家、河北省、唐山市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执行的技术规范,并满足验收部门的验收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充分理解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中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厦8楼联系人:冯姝妍电话:0315-291223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唐山明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唐山海港开发区5号路北联系人:李梦迎电话:0315-46126433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项目4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补助、100%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建设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7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日处理50吨-70吨生活垃圾转运站、室外工程及其他设施8计划工期:8个月9质量标准合格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2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2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22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最高限价)大写:叁佰柒拾陆万陆仟玖佰肆拾贰元捌角陆分小写:¥3766942.86元响应报价高于此限价的无效。23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24磋商保证金0元2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7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其他部分要求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内容可以采用CA电子印章、盖章后的扫描件或签字后的扫描件等形式。28响应文件份数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制作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注: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四份。2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30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解密顺序为:31开标时间和地点(1)供应商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2)采购人对已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3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专家确定方式: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34成交人公示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采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供应商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而导致磋商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开标时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4)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均须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采购人对供应商已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后添加开标记录,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添加后10分钟内使用CA锁签名确认开标记录,供应商在10分钟内未签名确认开标记录的视为已默认。(6)开标、评标期间各供应商实时关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便随时按规定要求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36电子招标投标供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和二次报价或多次报价。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7其他1.响应报价应由供应商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本项目响应报价必须加盖注册造价师印章,注册造价师如不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应提供与造价咨询单位的委托协议。响应文件中附委托协议、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在同一项目中两个(含)及以上投标供应商的造价成果为同一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无需到场,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资料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供应商须知(一)有关名词解释1.“采购人”系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响应文件”系指对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4.“磋商小组”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组织。(二)磋商文件的解释及澄清或修改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唐山明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验收程序及付款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五)磋商有效期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60日历天。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为无效响应。(六)其他说明1.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签订后的合同原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办、供应商各一份备案。2.合同签订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3.供应商只允许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磋商资格。二、响应文件的编写(一)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响应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索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电子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应按规定,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需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5.纸质版响应文件须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封面必须有供应商鲜章,且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标书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二)报价1.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报价表应写明报价包含的项目、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填写该项目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真实有效的报价。4.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所有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或价格,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价格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价格中。(三)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超过截止时间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三、磋商工作程序和方法(一)磋商小组组成、职责及义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开始前,小组成员共同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一名,主持磋商工作。(二)磋商遵循的原则及方法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说明情况。2.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共计100分。(三)磋商工作程序1.磋商按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的顺序进行。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详见附件一:资格审查内容)。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详见附件二:符合性响应性审查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响应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告之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响应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备注:项目评审、磋商期间,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便随时按规定要求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和二次报价或多次报价。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件三)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执行:(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8.磋商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8.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8.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8.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8.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8.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四)成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五)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在开标期间随时关注评标进程,保证自有设备正常使用和网络畅通,能够及时通过CA进行解密、确认报价、澄清、说明、再次报价等操作。因供应商无法及时确认报价时视为供应商已默认;供应商无法及时递交再次报价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再次报价。(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其他说明1、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供应商应时时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正常开标评标的情况。(八)询问、质疑答复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的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答复。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四、合同授予(一)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网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二)合同签订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工程量、主材、编制依据及安全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工程量、主材、编制依据及安全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不签订合同的,上报财政局采购办处理。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附件一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评审内容备注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格有效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概况)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现场查询)7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8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评审结论:是否通过注:1.未能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为无效响应。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为无效响应。附件二符合性响应性审查内容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内容备注1承诺函及报价、分项报价(若有的话)2响应文件有效期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的签署4质量承诺及工程工期5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情况6政府采购政策7其他事项结论:是否通过注:有一项不合格,则结论为不通过。附件三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报价分值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30分(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响应性审查的各供应商报价中,控制在政府采购预算价以下为有效报价。(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得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1.施工方案流程详细,施工重点、难点保证措施合理,关键技术表达深入,得8.01-10.00分;2.施工方案流程较详细,施工重点、难点保证措施较合理,关键技术表达到位,得5.01-8.00分;3.施工方案流程简单,施工重点、难点保证措施一般,关键技术表达一般,得3.00-5.00分;4.差或缺项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1.质量目标清晰明确,管理体系完善,措施科学合理、表述具体全面,针对性强,得8.01-10.00分;2.质量目标较明确,管理体系较完善,措施较合理、表述较具体,有一定针对性,得5.01-8.00分;3.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措施表述粗略,缺少针对性,得3.00-5.00分;4.差或缺项,得0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1.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明确,针对季节施工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的施工缓慢或停工编制合理的保证措施,重要施工节点有明确划分,得8.01-10.00分;2.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明确,针对季节施工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的施工缓慢或停工编制的保证措施较合理,施工节点有较明确划分,得5.01-8.00分;3.进度计划安排一般,针对季节施工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的施工缓慢或停工编制的保证措施一般,施工节点划分一般,得3.00-5.00分;4.差或缺项得0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0分1.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安全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得8.01-10.00分;2.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安全设施齐全,制度较完善,得5.01-8.00分;3.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安全设施较齐全,制度欠完善,得3.00-5.00分;4.差或缺项,得0分。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1.管理目标清晰明确,体系完善,防范措施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得8.01-10.00分;2.管理目标较明确,体系较完善,防范措施较结合实际,较可行,得5.01-8.00分;3.管理目标、管理体系、防范措施表述粗略,基本可行,得3.00-5.00分;4.差或缺项,得0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10分1.管理机构科学合理、配备得当、人员资历强,得8.01-10.00分;2.管理机构较科学合理、配备较好、人员资历较强,得5.01-8.00分3.管理机构配备水平一般、人员资历一般,得3.00-5.00分;4.差或缺项,得0分。主要施工机械配备、劳动力安排计划10分1.施工机具配备充足全面,劳动力安排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得8.01-10.00分;2.施工机具配备较充足全面,劳动力安排较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得5.01-8.00分;3.施工机具配备一般,劳动力安排一般,得3.00-5.00分;4.差或缺项,得0分。注:磋商小组各成员就以上技术部分所有评审项的总分,作为其技术评审打分,所有成员技术评审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技术评审得分,磋商小组打分保留2位小数,保留一位小数的默认为小数点第二位为0,保留整数的,默认为小数点后两位均为0。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分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响应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四部分采购合同(参考样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22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3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24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5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下发的通知和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实施的事项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及河北省和工程所在地、地**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27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商等文件);(2)本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图纸:(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其他。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工程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及施工必须其它文件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发包人及监理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及监理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及监理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及监理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交付文件时双方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8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承包人搭建的临时性场地围栏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承包人各自对属于自己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文件保留版权和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9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发包人及相关部门要求o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发包人及相关部门要求0(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自行办理其进驻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发包人视具体情况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本工程实施中有关财产及人员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严格按照冀建工【2018]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实施,承包人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杜绝出现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否则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将承包人进入“黑名单”失信行为。因承包人不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引起的农民工上访等团体性、突发性事件,且经查证属实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1%*查证属实次数,并承担监管部门提出的所有罚款(包括甲方和乙方的)。4.承包人严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和《唐山市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实施,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道路施工安装自动喷雾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并符合施工期间最新的扬尘治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如果施工过程中不满足环保要求,受到相关部30门处罚后应承担相关部门提出的所有罚款(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外,每次承包人还需向发包人支付一万元罚款。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响应文件要求。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3万元/次罚款,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3万元/次罚款,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万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万元/人31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条款0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32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遵守河北省、唐山市及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10000元,工程延误工期达七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撤场期间也应支付延期竣工违约赔偿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金额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设提前竣工奖。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发包人要求。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清单中没有的分项工程项目、单价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并经审计后作为结算依据;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其执行;无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分项项目由承包人依据现行计价依据、参照综合单价分析表所报价格、并结合工程所在地类似工程市场价格申请,经监理和发包人批准并经审计后计入结算价款。2、明显偏离市场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措施项目发生变更时,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加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发包人按变更前对应的清单项目,依据现行计价规范及基期唐山市、河北省造价信息(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按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组成的总价与中标总价的差价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后按照专用条款11.3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3、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即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原清单的数量与实际的工程量不符,投标报价中单价不予调整,只调整工程数量,措施费用相应按比例调整。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清单中没有的分项工程项目、单价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并经审计后作为结算依据;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其执行;无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分项项目由承包人依据现行计价依据、参照综合单价分析表所报价格、并结合工程所在地类似工程市场价格申请,经监理和发包人批准并经审计后计入结算价款。3)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项目特征不符引起的工程清单中没有的分项工程项目、单价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并经审计后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文件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参照其执行;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的价格,依据唐山市当期造价信息由承包人提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并经审计后计入结算价款。4)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按唐山市造价站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5)人工、机械在施工期间除省市政策性文件调整外,不因其他因素进行调整。6)部分设备材料为甲供,具体结算情况以工程实际发生为准。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履行期间,固定单价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专用条款11.3。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图纸及施工进度进行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按月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工程进度报表。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付款:工程竣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第15.3款“质量保证金”。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向发包人报送上月至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积极向上级部门报批款项,及时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发包方委派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发包方委派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壹万)元,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工程延误工期达七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撤场期间也应支付延期竣工违约赔偿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发包方委派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递交合格的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审核后报送至审计局进行审计。。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经审计结算造价后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经审批审计结算造价后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竣工付款时一次性预留竣工结算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形式可为保函或保险及扣留工程款的形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额为:政府审计后确定的结算价的3%;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无法开具须由基本账户开具无法开具证明,由基本帐户银行上一级银行开具。②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2)政府审计后确定的结算价的3%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政府审计后确定的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金形式可为保函或保险及扣留工程款的形式,对于各种质量保证金扣留方式,缺陷责任期满后均不计息退回。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极端恶劣天气。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为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险种。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四部分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部分图纸另附三、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我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称),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唐山海港市政工程有限公电子姿章2665年11月14日备注:1、供应商对此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2供虚假02、此承诺函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如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