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沁源县公安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04312025CCS00138
二、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赛盾网络安全测评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东渠路西二巷6号智创城A座1616室
报价:345000(元)
86.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60日历天
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苗,廖芳,任小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1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沁源县公安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人民路东
联系方式:0355-7845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1508
联系方式:1883430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83430188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doc234.0K
中小企业声明函314.2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4312025CCS00138采购人:沁源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8第四部分技术、商务要求.............................................23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4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312025CCS00138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0000元最高限价:350000元采购需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相应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可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中查询。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00: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技术支持热线:9576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视为无效投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沁源县公安局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人民路东联系方式:0355-79692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15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834301888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细目内容1采购人名称沁源县公安局2采购代理联系方式山西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150818834301888 3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1404312025CCS001385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金额: 3500元3、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名称:山西博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西环路支行银行账号:140501104645000010974、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的保函。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9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和机构要加强“政采智贷”业务宣传。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贷”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可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中查询。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服务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资格审查部分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商务、技术部分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审查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报价文件格式”)***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可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中查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商务部分:*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的开户许可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3)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投标人自行设计)(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磋商保证金(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6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签章,同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5响应文件应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递交12.1响应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报价文件。13.磋商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上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磋商开启仪式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章确认。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初步审核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带*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字签章的;C、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7.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7.4.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评标过程保密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成交服务费25.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平台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7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最终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业绩、服务方案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1)商务部分:10分(2)技术部分:70分(3)报价:20分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10分)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同类型项目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有一个同类型项目案例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标准测评实施方案(20分)根据测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计划、客户需求分析、服务流程设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无缺陷的最高得20分,方案存在内容不完整、详细度一般、无针对性等缺陷的根据缺陷程度进行扣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无针对性可行性、方案前后表述矛盾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5分)据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不限于质量标准制定、服务流程优化、员工培训与发展、客户反馈机制、质量控制与监督)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无缺陷的最高得15分,方案存在内容不完整、详细度一般、无针对性等缺陷的根据缺陷程度进行扣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无针对性可行性、方案前后表述矛盾等。服务安全保障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不限于安全政策与程序、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合法合规性检查与审计、持续改进与反馈)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无缺陷的最高得15分,方案存在内容不完整、详细度一般、无针对性等缺陷的根据缺陷程度进行扣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无针对性可行性、方案前后表述矛盾等。安全服务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供的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整改、安全加固等方面)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无缺陷的最高得10分,方案存在内容不完整、详细度一般、无针对性等缺陷的根据缺陷程度进行扣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无针对性可行性、方案前后表述矛盾等。项目人员(10分)项目人员配备部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稳定的人员组成名单。1.项目人员配备部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稳定的人员组成名单,项目负责人具有网络(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资质证书);2.项目人员具有网络(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每有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8分(同一证书可累计计分,同一人员具有两个证书可累计计分)。评分标准报价评分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包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沁源县公安局;2、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60日历天。3、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付合同总金额的100%;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二、技术要求1.功能需求描述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沁源县公安局决定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增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切实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1.1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本次测评的对象为沁源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三级)、案卷管理系统(三级)、云翌IP广播对讲融合调度系统(三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全息感知预警发布系统(二级),测评内容涵盖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响应等保级别要求的网络安全的各个层面。1.2测评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GB/T36627-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中心技术要求》(GB/T36958-2018)2.性能需求2.1测评内容和方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测评和安全管理测评,其中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1)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包括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等方面;(2)安全通信网络测评主要验证对象为广域网、城域网和局域网等,包括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和可信验证等方面;(3)安全区域边界测评主要对象为系统边界和区域边界等,包括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安全审计和可信验证等方面;(4)安全计算环境测评主要对象为边界内部的所有对象,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设备、终端设备、应用系统、数据对象和其他设备等,涉及的控制点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5)安全管理中心测评主要对象为集中管控平台、集中运维平台、日志审计系统等,包括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和集中管控等方面;(6)安全管理制度测评主要对象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重要操作规程及相关执行记录等;(7)安全管理机构测评主要对象为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文档、信息安全小组名单、岗位说明书等文档及执行记录;(8)安全管理人员测评主要对象为人事管理制度、外部人员访问要求等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9)系统建设管理测评将主要对象为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档,如:系统定级报告、安全设计方案、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及软件开发、工程实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10)系统运维管理测评主要对象为系统运维过程中涉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2.2测评过程根据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的规定,测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1)测评准备活动:掌握被测系统的详细情况,准备测试工具,为编制测评方案做好准备。(2)方案编制活动:整理测评准备活动中获取的定级对象相关资料,为现场测评活动提供最基本的文档和指导方案。(3)现场测评活动:依据测评方案实施现场测评工作,将测评方案和测评方法等内容具体落实到现场测评活动中。(4)报告编制活动:在现场测评工作结束后,测评机构应对现场测评获得的测评结果(或称测评证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等级测评结论,并编制测评报告。2.2.1准备阶段收集定级对象相关资料,准备测评所需资料。包括工作启动、信息收集和分析、工具和表单准备三项主要任务。(1)工作启动供应商组建等级测评项目组,明确项目组成员责任,获取采购人及定级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基本资料、人员、计划安排等方面。(2)信息收集和分析供应商通过查阅被测定级对象已有资料或使用系统调查表格的方式,了解整项的构成和保护情况以及责任部门相关情况。(3)工具和表单准备供应商测评项目组成员在进行现场测评之前,应熟悉被测定级对象、调试测评工具、准备各种表单等。2.2.2方案编制阶段方案编制活动的目标是整理测评准备活动中获取的定级对象相关资料,为现场测评活动提供最基本的文档和指导方案。方案编制活动包括测评对象确定、测评指标确定、测评内容确定、测评方案编制及测评方案备案五项主要任务。(1)测评对象确定供应商根据系统调查结果,分析整个被测定级对象业务流程、数据流程、范围、特点及各个设备及组件的主要功能,确定出本次测评的测评对象。(2)测评指标确定供应商根据被测定级对象定级结果确定出本次测评的基本测评指标,根据采购方及被测定级对象业务自身需求确定出本次测评的特殊测评指标。(3)测评内容确定确定现场测评的具体实施内容,即单项测评内容。(4)测评方案编制供应商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测评方案,测评方案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概述、测评对象、测评指标、测评内容、测评方法等。(5)测评方案备案根据公安监管机构的要求,供应商负责将测评方案向公安监管部门进行备案。2.2.3现场测评阶段现场测评活动通过与采购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依据测评方案实施现场测评工作,将测评方案和测评方法等内容具体落实到现场测评活动中。现场测评工作应取得报告编制活动所需的、足够的证据和资料。现场测评活动包括现场测评和结果记录及结果确认和资料归还两项主要任务。(1)现场测评和结果记录供应商按照已备案的测评方案实施测评,并将测评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源进行详细、准确记录。(2)结果确认和资料归还供应商需将测评过程中得到的源记录进行确认,并将测评过程中借阅的文档归还。2.2.4分析与报告编制活动在现场测评工作结束后,项目组成员对现场测评获得的测评结果(或称测评证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等级测评结论,并编制系统测评报告。项目组成员在初步判定单元测评结果后,还需进行整体测评。经过整体测评后,有的单元测评结果可能会产生变化,需进一步修订单元测评结果,而后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形成等级测评结论。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以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终合同为准)甲方(购买主体):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四)服务数量:(五)服务标准:(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总体目标)(2)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二)结果应用(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七、甲乙双方权责(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1)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2)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二○二五年月日资格审查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可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中查询商务部分磋商函(格式):(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的开户许可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企业简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供应商(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供应商(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综合评分需要提供的资料)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沁源县公安局(单位名称)的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沁源县公安局警务机制“五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等保建设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赛盾网络安全测评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9人,营业收入为3700.05万元,资产总额为4100.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赛盾网络安全测评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