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健身场地建设 篮球场建设 排水沟建设 管涵建设 道路硬化 标志碑建设 太阳能路灯安装中标结果公示(田东县朔良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BSZC2025-C2-220166-GXZX
二、项目名称: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812492.89(元)
广西臻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53号恒宁广场2#楼(地上部份)6层60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有场地路面硬化、排水沟、篮球场、太阳能路灯、便民健身场地、过路管涵、标志碑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90日历天
郭玲玲
桂24521220046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霖(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卢宜昆,唐媛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以累计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4日2.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87分3.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东县朔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田东县朔良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776-5381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龙翔路12号龙景首座商务写字楼6楼601      
联系方式:0776-2960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运
电 话:0776-2960260

附件信息:

小微企业...(8063200702227546402).pdf102.0K

磋商文件定稿11.3-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pdf2.4M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田东县朔良镇人民政府的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广西臻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918.291615万元,资产总额为291.9561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属于/行业;承建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西臻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3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项目名称: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C2-220166-GXZX采购人:田东县朔良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BSZC2025-C2-220166-GXZX)(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C2-220166-GXZX采购计划文号:TDZC2025-C2-01032-001项目名称: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捌仟贰佰陆拾陆元陆角壹分(¥1848266.61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捌仟贰佰陆拾陆元陆角壹分(¥1848266.61元)采购需求: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地点位于田东县。主要建设内容有场地路面硬化、排水沟、篮球场、太阳能路灯、便民健身场地、过路管涵、标志碑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1(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竞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田东县朔良镇人民政府地址:田东县朔良镇人民政府大院联系人:罗德成,联系方式:0776-5381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龙翔路12号龙景首座商务写字楼6楼601项目联系人:韦运联系方式:0776-29602603.监督部门名称:田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6-5227597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2.14建设地点:田东县朔良镇采购范围:2025年田东县朔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地点位于田东县。主要建设内容有场地路面硬化、排水沟、篮球场、太阳能路灯、便民健身场地、过路管涵、标志碑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期要求: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他要求:无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项目情况按照以下行业类型选择:口农、林、牧、渔业口工业建筑业口批发业口零售业口交通运输业口仓储业口邮政业口住宿业口餐饮业口信息传输业口信息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口物业管理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口其他未列明行业。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要求如下:无6.3不允许分包口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7.7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口简易计税法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落实政府补助类建设工程项目增值税相关政策的通知》(桂国税发(2016)147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12.1.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1。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6.响应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8.满足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12.1.1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磋商文件标注“▲”的证明等材料,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12.1.2第二部分商务文件1.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特别说明: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3第三部分报价文件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响应函附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已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特别说明: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4第四部分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特别说明: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两类:1.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3.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竞标无效。15.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15.2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16.2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18.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20.1(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要求:①提交方式: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已参与项目中选择本项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加密。文件上传后供应商必须进行模拟解密,如提示失败应重新上传,直至模拟解密提示成功即为已正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②CA数字证书使用: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的,远程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到现场的,现场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到评审现场参加磋商,磋商过程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实施。磋商具体程序详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成交供应商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成交供应商已收到,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28.1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需要提交。28.2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供应商在响应时必须在响应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中承诺,在项目开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提交上述承诺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取消其磋商资格。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2960260,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龙翔路12号龙景首座商务写字楼6楼601。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到12:00分,下午15:00到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1.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龙景分行银行账号:613277322717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4.自然人磋商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磋商”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商务报价、技术文件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2.14建设地点、建设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所属行业(1)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建设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本项目或本分标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本项目或本分标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本项目或本分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磋商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分包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12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斤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7.7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及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信息,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行承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磋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磋商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磋商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磋商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磋商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磋商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5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电子响应文件是供应商使用“政采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并使用CA证书签章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编制成一册。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CA签章、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CA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19.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0.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不符合本须知正文第19.2条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解密)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解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28.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人按标准(工程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1万元(150-100)万元×0.7%=0.35万元合计收费=1+0.35=1.35(万元)32.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公司名称:广西正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市龙景分行账号:613277322717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成员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分别由依法组成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三人及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审依据:本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澄清及答复、磋商结果文件。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评审程序(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3)磋商。(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后确定最终设计解决方案)。(5)最后报价。(6)详细评审。(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方法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1.1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响应被否决,将不再进入符合性检查及详细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基本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供应商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情况的,则1基本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审查商业信誉声明。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②审查供应商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件及在供应商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②审查书面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②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声明书不实时,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6)诚信要求①审核标准: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②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网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无。(8)供应商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的情形审查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特定资质须符合“磋商公告”要求。3联合体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采购政策须符合“磋商公告”要求。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检查视为不合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商务资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图纸”给出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及编制要求3技术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技术方案磋商技术方案明确,未出现备选(替代)磋商方案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的方式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无效。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7)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2)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3)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4)虚假磋商,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5)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信息,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本项目所有响应文件的首次报价及所有磋商报价均不公布。最后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4.3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最后报价。①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无调整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只须注明与首次报价相同。②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有调整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必须包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即最后报价是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供应商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其它项目)和采购人部分(暂列金、材料购置费)(如有)等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至达到质量保修期限所需的费用、合理利润及风险。如磋商文件或磋商程中明确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服务及其它服务的(如检测费、验收发生的费用),相应费用也应包括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否则其报价无效并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电话报价时可只报总价,但必须将包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逾期则最后报价无效,以首次报价为准。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详细评审内容分值构成(100分):1.价格分30分2.技术分70分1价格分(30分)(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3)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4)依据财政部国库司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价=最后报价。2技术分评审因素序号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审标准(1)技术分(70分)主要施工方法(7分)档(7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二档(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不详细,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31一档(7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二档(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拟投入的主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2)要物资计划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7分)三档(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有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7分)一档(7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较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三档(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4)劳动力安排计划(7分)一档(7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齐全,劳动力投入与进度计划呼应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分)一档(7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且先进、可行、具体,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4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2分):质量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分)一档(7分):安全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高于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二档(4分):安全人员配备合理;有较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合理。三档(2分):安全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基本合理。(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分)一档(7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较好,安排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没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及安排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分)《一档(7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二档(4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三档(2分):未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内容部分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或部分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较差,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一档(7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工程施工的重点和二档(4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9)难点及保证措施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7分)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三档(2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7分)一档(7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二档(4分):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三档(2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总得分=1+2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不违背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协商确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2、发包人提供的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签证单等;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其他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5、行业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当上述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规定时,则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政策和规章为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本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具体要求。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10)。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人员。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约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约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办理。需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等手续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承包人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处罚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本工程红线图划线为准,线内为场地内,线外为场地外。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或漏项)、政策性调整及工程暂定价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因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或漏项)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增减部分的工程量经承、发包双方签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费用予以调整,并按以下办法计算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投标人相同细目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细目的,按投标人类似细目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新增项目或工程量清单说明为暂定价的内容,结算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10.2约定定额并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当期的信息价,无信息价或无定额可套的,由承、发包双方市场询价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最后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为准;②因国家和本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③暂定价部分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④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为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工程监理方和承包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发包人履行其权利和义务;(3)协调有关政府主管部门;(4)负责质量、进度、安全及协调工作;(5)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工程计量计价、工程款支付的审批确认。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签定合同时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具体确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经授权组建项目施工部,提出项目施工部的组织机构,选择、聘用施工部成员,确定施工部人员的职责;2)在授权范围内,按以上项目施工经理职责规定的职责,行使相应的管理权;3)在合同范围内,有权按规定程序使用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相关资源,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4)主持项目施工部的工作,组织制定项目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5)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协调和处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内、外部事项。6)负责工地的文明施工,并对整个项目施工安全全面负责。7)项目施工经理仅限于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签定合同时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具体确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2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2万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万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2万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全部。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量确认、付进度款、材料价格、工期延误等与造价有关的签证及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广西住房和城乡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本项目业主、监理方工程师进行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由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人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人工程师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项目所在地市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无。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定后15天内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与水准点给承包人并经双方在现场交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按通用条款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栋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该栋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超过50㎜的雨日超过3日。(2)风速大于5级以上的台风灾害。(3)其他以有关部门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灾害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民健身场地建设 篮球场建设 排水沟建设 管涵建设 道路硬化 标志碑建设 太阳能路灯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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