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 呼叫系统 病床 挖洞按摩床 心电图机 抢救车中标结果公示(六盘水市中医医院(六盘水市水城区中医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SCIT-GZ-ZF-2025-0044L1
二、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贵州东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金额(以价格数值表示):174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
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
详见投标文件

1
18010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红,毛卫,潘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 30%。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267.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        
地 址:水城区双水        
联系方式:18285146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2号楼14层16、17号        
联系方式:18386562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刚
电 话:18386562010
 
 

附件信息:

null.pdf
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谈判文件.pdf
产品清单(2).pdf

一、项目编号:SCIT-GZ-ZF-2025-0044L1二、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三、成交(成交)信息序号:1标段: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元)¥1749000.00成交供应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高新开发区石桥社区高新区仓储出口物流加工园C6栋2、废标结果:无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1标项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标的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品牌:详见“产品清单”数量:1批总价(元):规格型号:详见“产品清单”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潘文(组长)、徐红、毛卫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30%。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16267.3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联系地址:水城区双水街道项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285146683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贵州分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C座14楼16-17号项目联系人:杨刚吕强联系电话:1838656201018984070505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数量及单位制造商名称1呼叫系统品牌:迅铃规格型号:/原产地:山东制造商:烟台卓兴电子有限公司2病床品牌:昭康规格型号:ZK-BC020原产地:江苏制造商:江苏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03挖洞按摩床品牌:昭康规格型号:ZK-ZLT110原产地:江苏制造商:江苏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4心电图机品牌:光电规格型号:ECG-3350原产地:上海制造商:上海光电医用电子仪器有限公司5抢救车品牌:昭康规格型号:ZK-ET750-01原产地:江苏制造商:江苏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电子血压计品牌:欧姆龙规格型号:HBP1320原产地:辽宁制造商:欧姆龙(大连)有限公司7水银血压计品牌:鱼跃规格型号:台式原产地:江苏制造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8体温枪品牌:可孚规格型号:KF-HW-016原产地:湖南制造商: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体重秤(带BMI)品牌:欧姆龙规格型号:HNH318原产地:深圳市制造商:深圳市双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空气消毒机(移动式)品牌:老肯规格型号:LK/KJF-G-100-D型原产地:四川制造商: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中药熏蒸床品牌:翔宇规格型号:HYZ-IIC原产地:河南制造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12烤灯品牌:蜀轩规格型号:CQX-24S原产地:重庆制造商:蜀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3红外光灸疗仪品牌:翔宇规格型号:XY-HGJ-II原产地:河南制造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4移动式排烟机品牌:星弈规格型号:XY-02原产地:深圳市制造商:深圳市星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超低频经颅磁刺激仪品牌:康立规格型号:KF-10B原产地:广东制造商:深圳市康立高科技有限公司16体质辨识仪品牌:道生规格型号:舌面诊测信息采集系统DS01-B型,脉象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DS01-DI型原产地:上海制造商:上海道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7骨密度仪(双能X线)品牌:GE规格型号:ProdigyProCompact原产地:北京制造商: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各有限公司18人体成分分析仪品牌:欧姆龙规格型号:MA8000原产地:江苏制造商:启硕电子(扬州)有限公司19穴位经络人体模型品牌:康季规格型号:KAJ/GZY55原产地:上海制造商:上海康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耳穴模型品牌:康季规格型号::KAJ/GZE20原产地:上海制造商:上海康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1电动热砭罐仪品牌:新瀚规格型号:TMT-GL-800原产地:湖南制造商:新瀚医疗器械制造(湖南)有限公司22多导睡眠监测仪品牌:杭州神踪科技规格型号:PSM-A原产地:浙江制造商:杭州神踪科技有限公司23玻璃火罐品牌:云南晨业规格型号:1号/2号/3号/4号/5号原产地:云南制造商:云南晨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24竹罐品牌:苏州市吴中区东方针灸器械厂规格型号:大号/中号/小号原产地:江苏制造商:苏州市吴中区东方针灸器械厂10025治疗车品牌:昭康规格型号:ABS治疗车Zk-ct018、不锈钢治疗车zk-BXG001原产地:江苏制造商:江苏昭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26火龙罐品牌:兰州九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S1195型、GS8575型、GS5545型原产地:甘肃制造商:兰州九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火龙灸盒品牌:兰州九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HG-1590原产地:甘肃制造商:兰州九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28铜砭刮痧板品牌:广西南宁简素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大、中、通用、迷你原产地:广西制造商:广西南宁简素科技有限公司29红外热成像品牌:杭州新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TMT-9000P原产地:浙江制造商:杭州新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中药打粉机品牌:广西尚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BSF-1000原产地:广西制造商:广西尚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31病历夹品牌:江苏博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原产地:江苏制造商:江苏博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病例柜品牌:江苏博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原产地:江苏制造商:江苏博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SCIT-GZ-ZF-2025-0044L1采购人意见:同高发布项目联系人:高日期:22S1、0采购大(盖意:琼盘水市中医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谈判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公开最高限价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货物、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九章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第十一章谈判程序、评定中标(成交)标准、谈判原则及谈判纪律第十二章谈判有有效期第十三章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第十四章中标(成交)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第十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特别告知各供应商:请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供的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若为了谋取中标(成交),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中标(成交)无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告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IT-GZ-ZF-2025-0044L1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壹佰捌拾万壹仟零贰拾元(¥1801020.00元)最高限价(元):壹佰柒拾陆万元(¥1760000.00元)采购需求: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标项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数量:1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SCIT-GZ-ZF-2025-0044L1竞争性谈判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殊资格要求:①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点击网页右侧“交易平台入口”,选择“新交易平台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EGP格式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将被拒绝。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成功注册企业诚信库并绑定CA证书的,仍登录不上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联系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工作人员将企业信息及CA证书信息下发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谈判活动。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项目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谈判。售价(元):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为准谈判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3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谈判保证金额(元):叁万元整(¥30000.00元);3.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①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②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谈判,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③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④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⑤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谈判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本项目谈判方式: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交易平台,供应商将无法参与谈判解密环节。(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超过时限的按无效标处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开标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终止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开标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项目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谈判;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已落实,详见SCIT-GZ-ZF-2025-0044L1竞争性谈判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10.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其他事项(现场踏勘等):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地址:水城区双水街道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18185815558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贵州分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C座14楼16-17号六盘水市办事处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83号(报业大厦)16楼联系人:杨刚、吕强、郑梅联系方式:18386562010、18984070505、1368845419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2项目编号SCIT-GZ-ZF-2025-0044L13资金情况已落实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采购主要内容六盘水市中医医院2025年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二次)注:具体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6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1.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1.3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1.4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可以按以下四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2.1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2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2.3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4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3.1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4.1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需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2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及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情况表。6、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6供应商资格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8、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函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9、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罚名单中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网页或信用报告打印件,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10、承诺函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三)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项目实施地点水城区双水街道(六盘水市中医医院)。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或者行业质量合格标准。9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示范围。10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11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3年。12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13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4调价原则供应商所报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5谈判答疑会□召开☑不召开1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点击网页右侧“交易平台入口”,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取及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选择“新交易平台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EGP格式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将被拒绝。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成功注册企业诚信库并绑定CA证书的,仍登录不上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联系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工作人员将企业信息及CA证书信息下发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谈判活动。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项目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谈判。递交方式:供应商需在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至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交易平台,供应商将无法参与谈判解密环节。17谈判注意事项1、实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超过时限的按无效标处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谈判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终止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开标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2、解密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3、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对项目谈判过程中有质疑,可以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现场质疑。1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19谈判截止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上的时间为准20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上的时间为准谈判地点:使用CA密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21发布公告本项目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发布公告。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1的媒介本项目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发布公告。22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2、保证金金额(元):叁万元整(¥30,000.00元)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谈判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2.1为防止围标、串标,供应商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供应商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其谈判将不受采购人接受。2.2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项目评审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符合退款要求的,在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供应商自行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无误,项目经理确定退款金额,中心财务核退保证金,全程由相关人员在系统中点击完成,保证金退款名单将不再公布。2.3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和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项目交易确认书后,采购代理机构按上述流程进行退款。2.4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及方便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可以不附谈判保证金收据扫描件,具体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情况为准。3、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3.1选择电子保函的谈判供应商可通过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谈判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谈判,开标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2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2谈判保证金3.3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4如未缴纳保证金或成功办理保函,响应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3.5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3.5.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3.5.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加谈判,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5.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3.5.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3.5.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3.6供应商均可使用担保函等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按自愿原则在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可选择办理谈判保证金担保函。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保证金缴纳形式,不可重复缴纳。3.7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缴纳中标(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六盘水市中医医院3、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账户退回。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设备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1年后无息返还。(如设备有重大质量问题,售后维修未按照售后承诺响应,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的情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设备有重大质量问题,售后维修未按照售后承诺响应,造成采购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3履约保证金人重大损失的情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8、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在规定限期内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撤销中标(成交)通知书,且中标(成交)供应商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否则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25履约验收1、货物送达、调试等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并保持原厂包装,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3.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属于进口产品的初验时须提供进口产品相关报关资料,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26支付方式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报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货款(注:付款前,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完税发票,采购人在完成医院资金支付流程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7质疑投诉1.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接收质疑: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邮寄纸质资料3.递交质疑函联系方式:3.1联系部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招标部3.2联系电话:18386562010、18984070505、136884541953.3联系人:杨刚、吕强、郑梅3.4联系邮箱:3061607701@qq.com3.5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C座14楼16-17号、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83号(报业大厦)16楼3.6邮政编码:5500814.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六盘水市水城区财政局提起投诉。六盘水市水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858-893259428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评审专家(贵州省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3人29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乌当支行账号:8113201013500108179行号:3027010471832、收费标准:(详见第十四章)注: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30%。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9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机构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3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贵州分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C座14楼16-17号六盘水办事处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83号(报业大厦)16楼联系电话:18984070505、13688454195联系人:吕强、郑梅31其他要求潜在供应商持CA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下载EGP格式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32本项目明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3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3各行业划型标准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4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4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注: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文中和本前附表对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A说明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1.3.货物类应是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明和供货能力的中国境内响应供应商,服务类应是具有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技术及设备、人员等能力的中国境内响应供应商。1.4.允许在中国注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得到有关部门准许提供的服务范围参加竞争性谈判。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1.6.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7.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9.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2.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2.3.供应商:是指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本项目登记(报名)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竞争性谈判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中标(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竞争性谈判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2.6.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指包括采购公告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2.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提供的系统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2.8.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得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2.9.“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系统客户端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供应商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系统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或公章完成。2.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若涉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在纸质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系统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2.11.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3、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B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4、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谈判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公开最高限价第七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货物、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九章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第十一章谈判程序、评定中标(成交)标准、谈判原则及谈判纪律第十二章谈判有效期第十三章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第十四章中标(成交)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第十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7.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已报名下载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文件的递交8、响应文件的份数及递交8.1.响应文件递交:8.1.1.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8.1.2.电子档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递交。8.1.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采购公告上公布的递交截止时间一致。8.1.4.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为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9、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10、因全程实行电子采购,供应商应自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对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应满足三家及以上,否则不予谈判。1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公告时间一致。13、采购方将拒绝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和撤销其响应文件。15、供应商不得在谈判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没收谈判保证金。D无效响应情形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6、无效响应情形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6.1.无效响应情形确定原则:16.1.1.供应商相互串通或恶意报价的;16.1.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16.1.3.向采购主管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1.4.拒绝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6.1.5.响应文件承诺的交货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16.1.6.私自更改、删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内容:主要是指《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中所要求的内容、数量、单位等;16.1.7.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16.1.8.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16.1.9.法律、法规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6.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2.3.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E谈判17、谈判:17.1.实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2.28:8088/ggzy/)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谈判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终止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18、竞争性谈判小组:18.1.采购方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人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9、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9.1.谈判后,采购方将组织谈判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9.1.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9.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9.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3.采购方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买方的权力和卖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19.4.采购方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9.5.采购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19.6.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报价汇总计算错误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20、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0.1.竞争性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1、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由采购方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2、保密:22.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22.2.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方的谈判活动,否则将取消谈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中标(成交)23、中标(成交):23.1.成交原则: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23.2.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23.3.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3.4.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中标(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23.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并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3.6.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竞争性谈判资料。24、中标(成交)通知:24.1.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4.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并退还保证金。24.3.《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的依据。25、签订合同:25.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书面合同的依据。25.3.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5.4.采购人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25.5.公告履约验收报告:采购人应当按照财库〔2016〕205号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扫描件一份,用于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履约验收公告。26、除资格审查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中标(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27、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处理原则:28.1.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28.2.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3.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30、中标(成交)服务费:30.1.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30.2.中标(成交)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乌当支行账号:8113201013500108179行号:302701047183注:中标(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30%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30.3.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机构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G供应商谈判纪律要求3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涉及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32、供应商不得串通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谈判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I质疑、投诉33.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该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1.4事实依据;33.1.5必要的法律依据;33.1.6提出质疑的日期;33.1.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3.2接受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33.3接收质疑: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邮寄纸质资料33.4递交质疑函联系方式33.4.1联系部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招标部33.4.2联系电话:18386562010、18984070505、1368845419533.4.3联系人:杨刚、吕强、郑梅33.4.4联系邮箱:3061607701@qq.com33.4.5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C座14楼16-17号、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83号(报业大厦)16楼33.4.6邮政编码:55008134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主体:六盘水市水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58-8932594,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兴县路。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投诉书和邮寄递交投诉书的方式依法投诉,并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通过邮寄递交投诉书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进行邮寄,并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现场身份确认,以确保其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为投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诉人拒绝配合依法调查,未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响应事项视为投诉不成立。对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驳回,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1.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1.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4.1.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34.1.4事实依据;34.1.5法律依据;34.1.6提起投诉的日期。35.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J法律责任36、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K其他37、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国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3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39、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明示有进口产品,中标(成交)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40、进口产品40.1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40.2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1、谈判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作调整。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资格审查合格内容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身份证正反两面)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供应商可以按以下四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①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③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①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②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③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提供:①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需提供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②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及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情况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竞争性谈判承诺函按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按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9未在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书面承诺函按文件格式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0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罚名单中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网页或信用报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0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告打印件,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1特殊资质要求①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注:(1)要求提供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若不清楚或有疑问,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清楚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小型、微型企业中标(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10%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10%-20%),即:评标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联10%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2微型企业合体10%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10%-20%),即:评标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4%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为4%),即:评标价=供应商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密码。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2.1对于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和中小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且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比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2.3对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13.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小微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第七章要求。(评审因素允许偏离除外)。三、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小型、微型企业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4.采购标的需满足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第七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因素允许偏离除外)。5.价格扣除相关要求5.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5.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5.5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成交)金额以投标文件为准。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谈判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一、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及报价要求1.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及谈判和采购人就竞争性谈判内容,应以中文书写。1.2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编制2.1响应文件应采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文本”。3.响应报价要求:3.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3.2供应商按上述3.1款要求填写报价供谈判小组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4.谈判货币:4.1供应商一律用人民币填报。5.响应货物、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二、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2、保证金金额(元):叁万元整(¥30,000.00元)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谈判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2.1为防止围标、串标,供应商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供应商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将不受采购人接受。2.2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项目评审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符合退款要求的,在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申请,供应商自行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无误,项目经理确定退款金额,中心财务核退保证金,全程由相关人员在系统中点击完成,保证金退款名单将不再公布。2.3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和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项目交易确认书后,采购代理机构按上述流程进行退款。2.4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及方便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可以不附谈判保证金收据扫描件,具体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情况为准。3.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缴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3.1选择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通过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谈判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谈判,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2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3.3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公开招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4如未缴纳保证金或成功办理保函,响应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3.5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3.5.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3.5.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加谈判,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5.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3.5.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3.5.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3.6供应商均可使用担保函等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按自愿原则在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可选择办理谈判保证金担保函。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保证金缴纳形式,不可重复缴纳。3.7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4、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方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5、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有效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5中标(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6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的条件供应货物、服务的;6.7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6.8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文件有效期:7.1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特殊项目在“第七章”部分另行规定。8.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未病科优势专科建设设备 呼叫系统 病床 挖洞按摩床 心电图机 抢救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