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 肾脏灌注转运箱中标结果公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5)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8
一、项目编号: 0747-2561SCCXA153 二、项目名称: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2幢11楼1101室
91310000748099442W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肾脏灌注转运箱
Organ Recovery Systems lnc
LKT101P
2
635000
12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路保赛(采购人代表)、贺明华、徐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257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相关标准的70%,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委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 张烁星 0311-66002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9层 联系方式 : 刘朝、王卫秀 0311-6800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朝、王卫秀 电话: 0311-68008868 十、附件 正文-承诺函XA15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文件终稿
9-2、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致:(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我公司参加(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2025年11月7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0747-2561SCCXA153采购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原则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获取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采购文件有无澄清或修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47-2561SCCXA1532.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32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元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5.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数量供货时间项目实施地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1322套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0日内到货。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指定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2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号:Z13000025213020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金英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采购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遂于2025年08月15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项目编号:Z13000025213020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仅有“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采购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遂于2025年09月1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项目编号:Z13000025213020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仅有“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采购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6日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论证意见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规范,需求编写无缺陷,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款,评标标准及办法规范具体。故本项目由公开招标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2幢11楼11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8099442W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如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须具备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采购货物的专项授权书或逐级授权书。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3.方式:其他。4.售价:0元。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3.递交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文件。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示期限: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2.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财政部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政府采购处901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联系方式:张烁星0311-660021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联系方式:刘朝、王卫秀0311-680088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朝、王卫秀电话:0311-680088684.受理质疑电话:0311-68088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与供应商须知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及内容对应条款号说明与要求一、说明1.项目概述1.1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供应商资格要求2.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三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2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三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3项。4.对联合体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具体要求2.2☑本项目不接受项合体参与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3.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3.1条不适用。☑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二、采购文件6.现场踏勘8.3☑不项项□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联系人:7.答疑会8.4☑不召开□召开,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联系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10.1*1.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的构成*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4);*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情况下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8.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资格证明文件9.资格证明文件详细要求10.1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10.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10.2响应文件应当对技术服务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采购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或关键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11.响应文件份数11.1经CA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12.报价12.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含税合同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总价。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最后报价以外的费用。因响应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最后报价不变。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12.1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13.最高限价12.5最高限价:1320000元人民币14.响应有效期13.1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15.协商保证金13.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递交协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10.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供应商的河北CA电子证书进行记加密。2、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受理。1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1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五、协商与评审18.将被视为不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其他情形23.4(2)1)经协商供货时间仍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2)经协商仍不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中加注“*”号的星号条款的。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六、授予合同19.定标主体25.1采购人委托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媒体26.1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告。21.分包要求27.2☑不允许分包22.代理服务费28.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标准的70%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开票详细信息(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补充条款23.履约保证金1□不收取☑收取(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险或银行保函。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为采购人。(3)如果中标人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中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权按照放弃中标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计算区间(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以服务类项目成交金额800万元为例:服务费金额=(100万元×1.5%+400万元×0.8%+300万元×0.45%)*70%=4.235万元24.*付款方式2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25.供货时间3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0日内到货26.交货地点4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指定地点。27.验收方式5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单一来源文件、响应文件组织验收。28.政采贷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29.质疑7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68008868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30.投诉8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联系电话:0311-66650931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政府采购处901室31.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本次协商要求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并确认“上传成功”。如对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35062或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响应文件加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31.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开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40099803140。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扫描并在线传输由采购小组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供应商线上签署二次报价等活动。3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3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8、信用记录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8.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9、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10、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11、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2、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1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概述1.1项目概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条。1.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条。2合格供应商2.1“合格的供应商”系指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2对于本须知2.1条中明确接受联合体的,对联合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对于本须知2.1条中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具体要求不适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单一来源采购。3进口产品3.1本项目是否能够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参与单一来源采购的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的通知等,下同)向供应商发出,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以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书面回执或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的相应模块点击确认)。因信息登记有误、邮箱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原则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对采购文件的询问7.1已从采购邀请中规定渠道获取了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登记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通过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但是供应商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8.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其他响应资料、图纸中的说明和响应文件电子版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材料或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否则,供应商应补充提供译本。(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身份证明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称除外。)。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但采购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已使用了法定之外计量单位的情况除外。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首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所列内容,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10.2供应商编写的首次响应文件具体内容的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10.3供应商在协商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以及根据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协商小组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报价、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均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4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协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响应文件份数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份数准备首次响应文件。12报价12.1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所有报价均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币种和单位为计量单位。12.2供应商必须对其参加的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件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件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如果采购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为全部需求内容是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12.3单一来源采购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应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2.4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将无法被确定成交。12.5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设定的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13响应有效期和协商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响应有效期不应短于采购文件的要求。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协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协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2协商保证金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的要求。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的要求。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5.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5.2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证书上传完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5.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4协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也须在协商小组现场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16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包括补充,下同)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首次响应文件的通知应逐页加盖公章或者逐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被授权人签字。16.3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协商与评审17采购人员小组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组建采购人员小组(也称为“协商小组”)。采购人员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18响应文件的初审18.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协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简称“初审”。响应文件的初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相关证书1(1)如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如代理商投标,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3-2相关证书2须具备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3-3相关证书3代理商投标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如是),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采购货物的专项授权书或逐级授权书。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审查结果19澄清、说明或更正19.1供应商不得主动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协商小组也不接受供应商的主动澄清、说明或更正。19.2协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9.3供应商必须按照协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逐页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或由被授权代表逐页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协商小组也不接受供应商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20协商20.1协商小组所有成员将与供应商进行协商。20.2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调整轮次。20.3每轮协商开始前,协商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协商内容。20.4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内容。20.5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协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20.6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可以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协商小组的要求,变更其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或重新形成响应文件提交协商小组。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最后报价21.1协商结束后,被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应按照协商小组要求,在现场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2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次报价。因此,供应商可能有多轮报价,但供应商应将每次报价都视为最后报价予以谨慎、认真对待进行报价。协商小组将以不再要求供应商进行新一轮报价时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1.3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最后报价总价与响应文件中其它位置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2)最后报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最后报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的且易于纠正的文字错误或小数点错位,以纠正后的金额为准;(4)最后报价的分项报价明细(如有)中汇总金额与最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并修改明细单价。修正后的最后报价按照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流程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2最终响应文件的评价2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连同其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等书面材料和首次响应文件一起构成最终响应文件,协商小组将依据最终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评审。22.2由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原则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经协商确定最终采购文件后,协商小组在最后报价合理且能够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协商情况记录。22.3供应商或其最终响应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视为不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因而不能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经协商,供应商仍不符合本须知2.1条要求的,联合体参与的,同时按照本须知2.2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2)对最终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审查标准见第六章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有任意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中任意一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最终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标准如下):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标准首次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首次响应文件的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不得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实质性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并且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4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被视为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出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列明的被视为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其它情形之一的;(3)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视为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其他条款。23终止单一来源采购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六、授予合同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及合同授予24.1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委托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用上述何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25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条所示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6.2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即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部分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是否允许分包以及分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条。不允许分包的项目或部分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的,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依法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法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7代理服务费27.1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七、其他28货物和服务的质量28.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符合其要求。28.2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和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9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9.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将属于其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明确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和协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29.2所投报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30保密条款30.1除了供应商为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参与单一来源采购必不可少的范围内。30.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使用本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0.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第三章评审原则一、评审原则采购人员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供应商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或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是采购人员小组判断供应商拟成交价格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除采购文件明确规定视为不能保证项目质量的情形外,采购人员小组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和所获取的其它信息、材料判断供应商的响应是否能够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二、评审中可能涉及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成员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1。(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供应商如符合该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节能政策(1)强制节能政策:本项目中如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拟提供的该产品必须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一、商务标内容(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2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2、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5、其他采购标的质量: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性能要求。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1、同类业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2022年9月1日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2、其他要求:/注: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二、技术标内容(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2套。(二)招标货物的用途与配置清单1.设备用途:离体肾脏在保存、运输和植入患者体内阶段的连续低温机械灌注。2.配置清单:肾脏灌注转运箱2台、电源线2根、锂电池8节、操作手册2本。(三)招标货物主要技术参数1、容量:单肾;2、主电源满足:交流电或电池,电压:100至240VAC,频率:50至60Hz,电流:1安培;3、移动电池:锂离子电池,电压≤12V;4、显示参数:设备可以显示设定压力和实际流速、血管阻力、设备冰盒温度和灌注液温度信息、实际压力、操作模式、电池电量、灌注时间、显示器官信息以及错误指示信息等;*5、灌注泵:蠕动泵;6、压力范围:10mmHg至65mmHg;7、灌注模式:脉动模式;*8、流速范围满足:0-240mL/min;9、尺寸(长×宽×高):≤62cm×37cm×37cm;10、毛重:≤21千克;11、电池电量:设备使用电池供电时,满电可以维持运转时间≥18h;12、正常工作温度:5°C至40°C;*13、整机保修≥5年;14、专机专用耗材:器官保存液、输注循环管路套装。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卖方):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卖方):根据20年月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标(按实际采购方式填写)【招标编号:】的结果,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一、货物名称、制造商、国家或地区、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国家或地区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配置清单1见附件一2合计:台(套),金额合计:万元()备注:货物基本配置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投标书。以上款项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培训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二、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性能要求。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投标中选时承诺的质量一致。3.乙方交付的货物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货物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保护货物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保修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日内,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至以下指定地点交货,与货物运输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科室)2.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记录,双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到货情况,但并不代表货物已经验收合格。3.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年原厂整机保修服务,期限以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计算。四、验收标准(一)开箱验收1.开箱验收时,甲乙双方按约定时间和地点派人员参加。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为全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产品。3.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备件,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库单、质量合格证书等,进口货物,乙方还应提供报关单。4.若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箱内货物存在短缺或损伤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5.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时,所发生与货物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二)运行验收1.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厂家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对科室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培训。培训前,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供培训教材。2.厂家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合同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等完成应用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以后才能操作设备,并填写两份《医用设备装机培训考核记录》。3.临床应用培训完成后,设备正常运行不少于三十个工作日之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验收条件至少要满足:设备运行正常、技术指标与性能符合招标要求、软硬件配置齐全、资料齐全等。五、售后服务及培训(一)售后服务1.保修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由乙方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因此而产生的修理费、调换或退货等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报修响应时间小时,到现场小时(不可抗力除外)3.保修期内,乙方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每个季度将维修保养服务工单,提交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二)免费服务1.乙方免费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3.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和要求,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在货物现场免费对甲方使用人员或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乙方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食宿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维修联系人:维修电话:投诉电话:六、结算付款(一)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二)双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以银行汇款形式向甲方支付合同款10%的履约保证金共计元,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共计元整;自验收入库满3年,如双方不存在未决事宜,甲方应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金。如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要求乙方支付不足部分。七、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需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交付验收后,乙方应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终身负责。2.在货物验收期或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性能与合同和招标文件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以及货物出现某种或某部件出现经常性故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保留要求乙方作出相应赔偿的权力。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本合同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本合同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没有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八、双方责任1.双方应严格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2.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有关权威技术质量鉴定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鉴定费由乙方先行垫付鉴定费,货物符合标准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鉴定费乙方承担。4.疑似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人员损害的(包括患者、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及时处理,并先行垫付赔偿费用。九、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在货到后及时通知甲方验货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等交付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20天后,除收取违约金外,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害,按货物质量不合格处理。十、不可抗力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十一、紧急采购协议1.遇有突发应急事件,甲方需要追加乙方供应货品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产地、品牌、型号、规格及数量)紧急供货。2.乙方供应的货物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如乙方储备货物供应不足时,由乙方负责紧急协调、调配。3.甲乙双方联系人为甲乙双方部门负责人,紧急事件处置期间,双方联系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随时取得联系。4.甲方因突发应急事件急需货物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立即送货到指定地点。5.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双方进行货物现场开箱验收,认定结果符合甲方要求,并以甲方部门指定人员签字验收为准。6.甲方收到急采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给乙方。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相同。十三、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如果有与本合同不符处,以对甲方有利的为准。十四、合同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乙方因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及时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电子送达的,电子邮件自发入乙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十五、其他约定事项1.因合同执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买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卖方):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0311-66002162/5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电子邮箱:hbeycgc@163.com电子邮箱:邮政编码:050000邮政编码:税号:12130000401700390U税号: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建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1531388888888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配置清单中标通知书原件廉洁购销合同甲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办公设备、材料,软件及服务产品等各类货物、服务。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个人、科室、部门及医院相关货物、服务采购产品使用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从事产品推销活动,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各类货物、服务产品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货物供应商诚信承诺制度为巩固惩防体系,有效杜绝货物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保证广大患者治疗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货物供应商签订《货物诚信供应承诺》,供应商承诺:第一条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货物安全、有效。第二条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医疗设备,绝不销售假劣货物,发现假冒伪劣货物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第三条积极参与货物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如实申报企业以及所经营产品的资格资质信息,自愿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货物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为风尚。第四条在参与货物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第五条销售货物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院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第六条如遇紧急情况医院需紧急采购时,保证按医院规定时间保质保量供货。单位法人签字(盖公章):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建议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1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的【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本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5.合同条款偏离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8.资格证明文件;9.其他。在此,我方郑重承诺: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2、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3、如果在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或者在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响应文件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参与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4、我方及我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5、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以/形式提交协商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1)、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2)、若我单位最终成交,我公司承诺于合同签订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自行承担协商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若我单位最终成交,我单位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收款子账户支付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以上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单一来源采购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我方完全接受并同意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费用,并承诺因响应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我方的风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我方响应文件不包含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且没有附加条件折扣。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日。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接受并同意采购文件关于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承诺除合同条款偏离表“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优于”或“不满足”项外,我方无条件满足并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我方承诺合同条款偏离表内容(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款)与响应文件其它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偏离表内容为准。8.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台/套)单价合计单一来源采购报价总价(¥):单一来源采购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注:(1)单一来源采购报价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2)不得填写有条件折扣。(3)一个包件只能填写一个报价,不得将一个包件拆开报价。(4)此表中,总价应与附件3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序号报价项目单价数量小计报价项目包含小项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投标总价(元)总价大写注:1、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指标项采购文件需求要求所投报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偏离说明技术支持材料或说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索引【填写采购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条文的编号】【直接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需求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文要求】【填写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对该要求的技术参数或性能响应或者供应商对该条文的商务或其他响应】【填写:优于(即“正偏离”)、满足(即无偏离)或不满足(即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偏离说明】【填写页码,例如“第XX页”;或填写章节条款号,例如“第X章第X.X节第X.X.X条或第(X)条等”;无需索引的可空白】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进行逐条应答。如有遗漏的条文,协商小组成员有权视为供应商未对该条文未作出响应。2、对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进一步提供方案说明或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说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索引或章节条款索引。索引错误导致协商小组查找不到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响应文件对合同条款的响应偏离说明【填写采购文件合同草案条款的编号】【填写采购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款内容】【填写供应商对该条款内容的响应】【填写:优于(即“正偏离”)、满足(即无偏离)或不满足(即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中的合同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列明填写;满足的合同条款不必列出。2、除以上“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不满足”或“优于”项外,视为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3、如不列出,视为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合同条款。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某某公司或某某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期限:本授权书签订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截止之日止。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署: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代理人职务:单位名称(公章):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和反面双面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和反面双面粘贴】附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技术响应7-1、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格式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姓名联系方式本项目中拟任岗位相关资质认证主要项目经验供应商名称(公章):7-2、拟派实施人员简历格式人员简历姓名职务职称年龄本项目拟任职单位任职时间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人员优势及特长:人员其他情况介绍:人员业绩情况年份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担任职务或承担的主要工作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外器官机械灌注设备 肾脏灌注转运箱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