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设备 超声探头中标结果公示(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2025)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GP370000000202502009247

二、项目名称: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7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禾荣善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财富壹号广场3号楼1-1405室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9.9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超声探头

货物品牌:详见附件

货物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货物数量:详见附件

货物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A 张科 桂维玲 万玉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 收费金额(单位: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负责人:徐超、胡文学、杨硕、王文静、赵静

九、未中标情形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段兴西路4号 联系方式: 0531-83086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902室 联系方式:0531-82670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 电话:徐超、胡文学0531-82670768

十、附件

9247中标附件.zip

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本表除响应文件内包含外,另单独密封一式三份)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9247/ZCEB2023072供应商名称(公章):山东禾荣善成医科技有限公司包号: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投标总价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圆小写:126000.00貭保期2年对采购文件的认同程度完全认同备注无注:2025年11月16日同比例下浮至最终报价:41又1Z填表日期:2025年11月17日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9246SDGP370000000202502009247项目名称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6、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7分包数量2采购人1展(山东百斗房在省耳鼻喉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预算金额9246:29万元9247:13万元中标成交金额(元)9246:25万元9247:9.98万元评审地点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263号东方大酒店五楼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误工补住宿费交通费支付金额津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偿(元)(元)(元)扣减(元)(元)评审专家签字400400松的桂维玲合计400400料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9247/ZCZB2025072项目名称: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7采购人: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第四章合同参考格式第五章附件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附件九附件十附件十一附件十二附件十三附件十四附件十五附件十六附件十七第一章投标邀请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受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委托,就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7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1、项目名称: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92472、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9247/ZCZB20250723、项目说明:本项目预算为13万元,共1个包,供应商必须整包响应,不得分解后进行响应。详细技术指标见第三章项目说明部分。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山东禾荣善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财富壹号广场3号楼1-1405室5、公示期限: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4日如潜在供应商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说明(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说明及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反馈至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邮箱:zczbsd@163.com)。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7日开始至2025年11月13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7、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9028、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发送邮箱(zczbsd@163.com),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③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④供应商(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若需要)⑤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可追溯)⑥报名费汇款截图(收款单位: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百花公园支行,银行账号:205246092249,汇款备注:项目名称(包号)+报名费)。报名截止时间前同时完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报名,登记备案成功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系统确认,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9、标书工本费:300元。采购文件售出不退。10、开标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1)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263号东方大酒店五楼会议室11、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人: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段兴西路4号2)采购代理机构: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902联系电话:0531-82670768联系人:徐超、胡文学发布人: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11月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1.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2.合格供应商2.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2.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4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3.货物(服务)定义是指供应商按本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本次采购内容须承担的各项义务。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组成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对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收到的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采购文件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7.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编写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8.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9.响应文件组成9.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见附件)9.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厂家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4)注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表,(若需要);5)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可追溯);6)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财务报告(2024年或2023年)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附开标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见附件);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9)建议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9.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9.4技术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9.5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今)同类货物经营业绩一览表(见附件),须附相关合同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见附件);5)投报了小、微型企业产品进行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供应商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③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时间和安装调试完成时间;7)售后服务条款;8)优惠条款(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9)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注:供应商应按上述规定制作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给定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给定格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10.响应文件装订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胶装成册(未胶装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11.投标报价11.1本次投标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第一次公开报价超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1.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1.3供应商在投标时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11.4报价含人员、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杂费、检测保险费及其他。11.5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1.6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7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11.8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增配。此项计入总报价。12.响应文件编写方式12.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2.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3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响应文件签署13.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13.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4.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4.1供应商应准备五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必须胶装(未胶装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外加电子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各一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标书”、“资质证明文件”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密封件格式见附件。14.3为方便开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三份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即可),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14.4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须一并递交该响应文件的电子文件,此电子文件为签字盖章完毕的正本响应文件的pdf和word文件,单独密封,U盘存储。14.5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5.投标保证金:无。16.投标有效期1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投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响应文件递交1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7.1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7.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7.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签收18.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签字确认。18.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不予接受。18.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9.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9.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9.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9.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9.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见证机构、供应商参加。20.2开标时,由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见证机构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见证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见证。20.3本项目不组织唱价仪式。21.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成交供应商。22.评标原则22.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2.2统一性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22.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审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5综合性原则:评审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23.评标方法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4.初步评审24.1评审小组将依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2合格供应商、9.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等关键性因素确定合格供应商。24.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不完整;(2)未按规定报价;(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若有);(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署、装订、盖章;(5)响应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6)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8)供应商不参加询标事宜;(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4.3评审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和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低于成本价竞标处理。25.商务及服务评审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商务及服务评审。26.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如出现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评审时,评审小组有权停止评审,否决其报价。27.处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见证费;(6)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六、签订合同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决定。29.成交通知书(1)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要求。七、成交服务费与见证费3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公司名称: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百花公园支行开户账号:20524609224933.见证费成交供应商按成交总金额的0.1%向见证机关交纳见证费(如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八、处罚、质疑34.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成交供应商其它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5.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九、保密和披露36.保密和披露(1)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2)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采购政策37.节能、环保政策执行37.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37.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7.3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加分幅度: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节能价格分加分幅度: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节能技术分加分幅度: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价格扣除幅度:环保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节能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强制节能产品除外)38.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38.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38.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8.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8.4价格扣除幅度: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十一、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章项目说明A包:超声探头一、数量:1台二、质保期:2年三、技术参数:1.探头频率:1.5--6.0MHz2.显示方式:B、M、B/M、B/CFI、B/D、D、B/CFI/D3.阵元数目:≥192个4.二维扫描深度≥40cm5.连接方式:无针式触点接口6.与现有超声主机GELOGIQE10s匹配备注: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2、付款方式: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第四章合同参考格式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耳鼻喉研究所)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供货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二、供货期。三、质量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投标函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招标采购项目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了响应文件。2、我方对采购文件完全认同。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6、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姓名:性别:年龄:岁职务: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单位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有权授权委托投标代理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在此处直接复印,不可粘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附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报价一览表(本表除响应文件内包含外,另单独密封一式三份)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包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投标总价大写:小写:质保期对采购文件的认同程度备注注:年月日附件四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单位:元序号名称合价(元)说明:可根据项目需要同格式扩展。年月日附件五易损件、耗材报价表(若需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附件六投标偏离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实际情况采购文件条目号偏差内容说明说明:年月日附件七经营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本表后附供应商业绩合同,可根据项目需要同格式扩展。年月日附件八无违规违法声明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承担虚假响应的责任,成交无效,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九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致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政府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件十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果是,请填写)序号货物及服务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监狱、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总计附注:1、填入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代理的其他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2、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同时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代理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须同时提供产品授权和该企业的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证明。3、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文件,但评审时不对其产品给予评审价折扣。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请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请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十五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时,请填写)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注: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年月日附件十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时,请填写)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超声探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