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2025)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GCG2025000406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六院和耳鼻咽喉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B
深圳市巨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8525000.0
B
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8500000.0
B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5478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B
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8500000.0
B
深圳市巨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8525000.0
B
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54780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B602 中标(成交)金额:850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计划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六院和耳鼻咽喉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宋宝莉、钟新君、陈亮君、李璋楠、闵若中、刘少华、刘劲松;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质疑咨询电话:0755-89552533。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 联系方式:0755-89551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5-895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5-89552939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后面附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 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1: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2:招标文件.zip
附件3:LGCG2025000406-B深圳市龙岗区六院和耳鼻咽喉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4: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附件5:评分结果表.pdf
附件6: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附件7: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附件8:投标文件.zip
深圳交易集团开标一览表包号:LGCG2025000406-B包名:深圳市龙岗区六院和耳鼻咽喉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报价(元)开标备注1深圳市巨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85250002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5478003深圳市联影医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8500000开标时间:2025-11-1408:30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6: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3)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2-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1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3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4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5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6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又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7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8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合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且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部门(单位)名称:日期:11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3日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LGCG2025000406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六院和耳鼻咽喉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包 号:B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适用于中标候选人为2家或以上的情形)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2技术部分4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配套硬件”技术要求响应度1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及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100分,其中:1、“▲”项参数:此项满分70分,所投设备带“▲”参数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5分,扣完为止;2、非“▲”项参数:此项满分30分,所投设备非带“▲”参数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分,扣完为止。(二)评分依据:投标人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该项参数按照负偏离处理,扣除相应分值。2服务方案12(一)评分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项:1、对本项目建设背景、项目现状、需求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的理解程度;2、对本项目总体技术要求、分项建设要求的响应情况;3、项目管理方案(包括项目服务期、项目实施、项目培训、售后服务等)。(二)评分依据:1、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得20分,最高得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加40分;(2)评审为良: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加20分;(3)评审为中: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加10分;(4)评审为差: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加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不符合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0(一)评分内容:投标人需对以下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推进医院业务系统建设和一体化改造,契合龙岗区医疗信息化统筹规划要求2、开展数智化应用建设,赋能医院降本增效 3、推进急诊手麻和重症数字化,支持医院构建急危重症一体化救治体系(二)评分依据:1、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得20分,最高得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加40分;(2)评审为良: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加20分;(3)评审为中: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加10分;(4)评审为差: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加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不符合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 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8(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交付进度管控;2、项目交付质量管控;3、项目过程风险管控。(二)评分依据:1、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得20分,最高得60分。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评审为优:措施及方案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加40分;(2)评审为良:措施及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加20分;(3)评审为中:措施及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加10分;(4)评审为差:措施及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加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不符合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 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综合实力4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6(一)评分内容: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评分内容不得分:1、具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专业学历: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0分,专科学历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2、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60分;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60分;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1、学历或学位证明: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还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2、评分内容2:提供相关证书;3、自有员工证明:需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4、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9(一)评分内容: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评分内容不得分:1、现场实施服务人员:考察投标人现场实施服务人员情况,投标人需提供现场实施服务人员至少3人,并提供现场实施服务人员驻场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未提供承诺函本小项不得分):(1)每提供一名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2)每提供一名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得30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得10分,此项最高得30分。同一人具备(1)和(2)可累计得分,以上两项最高得60分。2、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实施服务人员除外):考察投标人其他人员情况,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人员至少4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均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不满足以上内容本小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1)提供一名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软件设计师或软件测评师或网络工程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40分;同一人同时具备多种证书的不可累计得分,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以上两大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1、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还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2、提供相关证书;3、自有员工证明:需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4、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5、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5(一)评分内容:1、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的,得20分;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分;3、具有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得20分;4、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的,得40分。以上四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①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如证书名称和认证范围表述不完全一致,可提供一致性说明,由评审委员会现场判断。②(评分内容1、2、4)需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的有效证书信息截图且编号一致;③(评分内容3) 需同时提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查询平台”(https://www.dcmm-cfeii.com/list/112)中查询的有效证书信息截图且编号一致;2、以上文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如供应商距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且未取得以上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关于“正在办理”或“暂无法办理”的书面证明材料(需包含评审因素涉及的认证证书,且加盖认证机构公章),可视为已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4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具有一项急诊急救类项目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2、具有一项临床决策支持类项目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3、具有一项手术麻醉类项目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4、具有一项合理用药类项目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5、具有一项医院系统升级或运维类项目的得10分,最高得20分;同一业绩若满足上述多项要求,不可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分,以上最高得100分。(2)评分依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缺项不得分,且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1、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内容须体现上述业绩内容,从名称无法直接判断的还需增加其他佐证(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方或被服务方出具的证明等)、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2、项目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材料,需加盖合同采购方或被服务方公章(或业务章)。3、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5履约情况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上述经评审有效的“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单位的履约评价,综合评价为“优”或“优秀”或“满意”或“合格”的(即该评价体系中的最高评价),每提供1份满足要求的履约评价得100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项目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2.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6投标人获奖情况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或投标人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医疗卫生信息化类相关获奖情况:1、具有省级(含副省级城市)或以上奖项得100分;2、具有市级(不含副省级城市)奖项得60分;3、具有区(县)级奖项得20分。所提供的荣誉按照最高荣誉计分且只计算一次,不可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不包含书面表扬或感谢信等),原件备查。奖项需体现投标人或投标人项目名称,如不能体现的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2、提供如为获奖(荣誉)证书的,同时还需提供证书相关网站查询记录截图;若证书为协会/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协会/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查询“正常”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3、国家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中央国家机关或所属事业单位;省级(含副省级城市)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含副省级城市)政府部门或所属事业单位;市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市级政府部门或所属事业单位;区(县)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区(县)级政府部门或所属事业单位。4、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7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1、手术预约类平台或系统;2、药品统计类平台或系统;3、决策支持类平台或系统;4、医院信息类平台或系统;5、危急值管理类平台或系统6、医疗闭环管理类平台或系统;以上每提供1项得17分,最高得100分,同类型的就高原则只计算一次得分。(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系统或软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投标人);2、继受取得的软件或系统,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出售/出租方)和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名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3、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4诚信情况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2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备注: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荣誉证书等评审材料必须为分支机构具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无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3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服务承接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元)1PLAN-2025-440307000-022001-12572PLAN-2025-440307000-022001-12573PLAN-2025-440307000-022001-12574深圳市龙岗区六院和耳鼻咽喉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项目8561600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预算(元)一医疗服务应用建设 / / 44808001手术麻醉系统套111925002病房输液监控系统套113250003药师工作站管理系统套14373004重症监护系统套14810005患者手签及云签高可用套11045000二医疗管理应用建设 / / 40808006消毒供应室追溯管理系统套11980007急诊管理系统套119729008老年综合评估系统套14177009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套195770010医院业务系统一体化改造项1534500二、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序号建设内容数量单位备注一医疗服务应用建设 / / / 1手术麻醉系统1套 / 2病房输液监控系统1套 / 3药师工作站管理系统1套 / 4重症监护系统1套 / 5患者手签及云签高可用1套 / 二医疗管理应用建设 / / / 6消毒供应室追溯管理系统1套 / 7急诊管理系统1套 / 8老年综合评估系统1套 / 9医院临床决策支持系统1套 / 10医院业务系统一体化改造1项 / 2、项目目标本次项目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以新改扩建项目为契机,结合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现状,以保基础和保开业为主要目标,保障新建大楼开业首年400张病床、15个手术室点位、9张重症床位的顺利启用,新建大楼建成后,门诊量达到2000-2500的规模。对标信息化评级标准,补齐短板,以评促建,重点在医疗服务应用和医疗管理应用方面进行建设,夯实基础业务应用,满足电子病历四级评级相关要求,提升医院信息化服务能力,支撑医院建设“以医为主,兼顾养老”的新型服务体系,打造以“医养结合”为特色,集急救、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养老、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具体目标如下:(1)一是为区六院扩建工程顺利开业运营提供信息化保障,满足临床业务运行的需求,提供日常医疗服务的信息化支撑。(2)二是建设“以病人为中心、以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医疗信息化管理体系,提升医护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管理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全面提升医疗服务和医疗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好地满足龙岗区及周边地区居民的医疗健康需求。三、服务需求明细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的所属行业1PLAN-2025-440307000-022001-12572PLAN-2025-440307000-022001-12573PLAN-2025-440307000-022001-12574深圳市龙岗区六院和耳鼻咽喉医院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项目1项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四、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招标文件中带“★”内容。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五、技术要求(一)总体技术要求(1)总体架构要求本项目总体架构要求基于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建设现状和需求进行设计,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总体架构图,并简述总体架构设计思路及各逻辑层级之间的关系。(2)技术路线要求本项目总体技术路线上要求遵循医院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遵循XML标准、HL7、CDAR2、IHEXDS、WEBService以及软件工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能满足项目建设的稳定性、先进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等特点,满足项目的各项技术需求。(二)分项建设要求1、建设内容一:手术麻醉系统(1)技术要求建设内容:医院手术麻醉科作为承担全院手术麻醉的核心临床科室,面临围术期海量生命体征数据实时采集与精细化管理的挑战。现有信息化系统存在数据共享困难、信息展示分散、质控统计低效等问题。为提升医疗效率与管理水平,需以\"规范化、信息化、流程化\"为原则构建手术麻醉系统,实现从手术申请到术后恢复的全流程自动化追踪,通过设备数据实时采集、全信息整合展示及智能质控分析,建立符合医护操作习惯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最终优化手术室资源调配与医疗服务质量。本次手术麻醉系统建设需全面覆盖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的15个手术点,确保各手术间设备数据实时采集与流程无缝对接。1)手术麻醉系统建设序号系统功能主要功能及服务要求1手术排程手术安排要求与医院HIS系统对接,自动获取手术通知单;要求通过点击或者拖拽的方式进行快捷手术安排和人员安排,人员直接安排到手术间,当天手术间的所有手术自动跟手术间人员绑定,提高人员安排效率;要求手术排程支持批量排程,一次选择多台手术后直接安排到指定手术间;要求手术安排的时候,支持通过手术预计时长,自动计算后面台次的预计开始时间,支持批量或单个进行麻醉医生、护士人员进行更改;要求针对未开始时的手术,支持取消手术安排;要求手术排程支持批量排程,一次选择多台手术后直接安排到指定手术间。手术间人员(麻醉医生、麻醉助手、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安排,支持拖动式安排,人员直接安排到手术间,当天手术间的所有手术自动跟手术间人员绑定,提高人员安排效率。2排班结果要求根据手术安排,自动生成手术排班结果,支持对排班结果打印和导出3排班大屏展示要求根据手术安排,自动生成排班大屏,能够灵活配置大屏显示风格;4手术护理管理手术管理以卡片的显示,展示已安排的手术,可快捷修改手术相关信息、查看患者详情、手术进程、文书批量打印;支持卡片内容自定义配置,可以配置显示内容和顺序支持对手术进行取消,记录原因并统计;急诊手术,可根据录入急诊患者ID、住院号或门诊号,通过集成接口方式从HIS系统中获取急诊患者的手术信息,快速安排手术,直接关联手术申请单;5护理访视提供护理术前、术后访视单,可根据医院定制化访视内容;6手术安全核查支持麻醉医生、手术医生及手术护士三方的核查记录;7护理记录要求支持记录、查询患者手术过程中的护理情况,生成护理记录单;要求根据不同手术配置不同手术护理记录单;要求针对术后特殊情况,提供多种模板快捷引用,快速完成术后特殊情况的记录;要求支持将文书内容存为模板,模板分个人和科室2种,支持将模板内容引用到文书中8器械清点单要求支持器械包基本信息及手术全程的器械使用登记、维护、快速套用,支持编辑器械包内的器械信息;9器械追溯要求支持与供应室追溯系统对接提供手术麻醉信息给追溯系统,供应室发出无菌物品后支持查看无菌物品状态,支持使用扫码枪扫描无菌包条码/二维码确认接收及开包使用无菌物品;要求支持查看无菌包内无菌物品、器械详情,支持通知供应室,临时补充无菌器械包,支持将未使用的无菌包退回给供应室,或者退换给其他患者使用,并支持查看无菌器械包历史质控记录;10器械清点要求支持扫码枪扫码器械包二维码开包清点、手术全程的器械使用登记、非医院的其他物品的清点;要求当器械包中器械基数与清点数量不一致时、基数+术中添加的总和与清点数量不一致时、操作中有数量不一致在进行下一环节清点时,都会给予提醒;要求支持操作步骤的回退,返回到有问题的步骤进行修改;要求支持无菌器械包的质控,并支持查看历史质控记录;11标本管理要求支持术中病理标本的快速登记和标本贴打印;要求提供自定时间段对手术标本的统计查询以及标本类型后台配置;要求支持用扫码枪扫码标本条形码/二维码进行入库出库操作,在手术结束后,超过24小时标本仍未入标本库,会给予提醒;要求支持使用签字板让患者家属签字确认标本信息;12瓶贴管理要求支持术中瓶贴的快速登记和瓶贴打印;13手术患者交接要求支持患者术前交接和术后交接流程及记录,可根据医院,定制交接文书;14医疗设备日常管理要求支持记录手术日常医疗设备使用情况;15麻醉管理麻醉访视要求提供术前访视单格式,能够记录患者术前信息自动生成患者麻醉前术前访视单;要求支持对手术患者在围术期的麻醉前风险评估进行结构化,并制定对应的麻醉计划;要求提供术中风险和措施模板,支持快捷引用完成术前讨论的记录;要求术后根据术中麻醉的实际情况、术后恢复过程进行术后随访,对内容进行结构化处理并记录,提供整个闭环评估分析的依据;16麻醉记录单要求支持从手术申请中提取患者基本信息、手术人员信息自动填充到麻醉记录单中;要求提供麻醉模板及引用,支持以公有和私有的方式管理麻醉记录单模板;要求提供麻醉前用药记录,麻醉用药、输血、输液支持自动持续画图,支持通过鼠标拖动直接修改所有用药发生时间或持续用药的起始、结束时间;要求支持术中用药多途径录入,支持通过快捷操作统一界面进行录入;要求支持麻醉用药、输血、输液项目的合计,其中麻醉用药,支持根据用药开始时间自动排序;要求支持在麻醉记录单体征区域,直接进行拖动添加体征项目数据;要求术中监测支持设备数据自动采集,受干扰因素产生的设备记录误差值支持人工修改,支持直接拖动修改数据,并对手工修改的数据进行颜色标记,采集的数据支持进行异常值标记,标记不影响打印;要求支持自定义配置术间监测项目,支持针对单个手术进行单独设置;手术时间过长、麻醉用药过多、事件记录过多,要求系统支持麻醉记录单自动分页,支持根据时间、对应事件显示在对应时间麻醉记录单;要求支持数据批量处理,可快捷检索药品、事件字典信息,实现麻醉事件及用药的快速录入,快速完成麻醉单;要求支持设置药品常用剂量和单位,支持配置快捷药品事件栏以及药品常用量;要求支持将术中麻醉操作以数字序号方式标记在治疗序号区域对应时间点,对应麻醉备注区域事件详情;要求支持ASA分级信息的收集、统计报表导出,支持与其他文书同步;要求支持记录血气分析结果,并同步麻醉记录单上血气分析数据;要求支持记录术中出入量情况,支持自动生成术中输血统计,自定查询科室术中输血项目,并支持配置输血、用药、输液显示的行数;要求支持抢救模式,抢救期间密集体征和非抢救时间段共同显示;要求麻醉记录单支持显示复苏记录数据;17麻醉总结要求根据术中情况,进行麻醉总结和评价、特殊情况及处理方式信息,为科室临床质量评估和质控提供依据;18红白处方要求支持红白处方的记录,根据用量自动计算剩余量;要求根据医院需求进行定制化处方单及打印,支持自定时间段查询统计处方药物,并支持结果导出;19室外麻醉登记要求针对癌性镇痛、麻醉门诊、疼痛门诊、无痛人流、无 痛分娩、无痛胃肠镜室外麻醉例数,提供登记界面,用于室外麻醉数据统计;20不良事件管理要求提供不良事件登记管理(包括护理不良事件及麻醉不良事件),对已经填报的不良事件进行查看、增删改查操作,对不良事件的统计查询可自定时间段,并支持统计结果的导出;21计费管理要求支持与HIS计费字典对接,获取医院收费项目,为计费记录提供字典;要求支持麻醉计费和手术计费,支持与HIS计费接口对接,将计费清单上传给HIS,实现患者自动收费;针对手术相关耗材、护理相关耗材、手术服务相关费用、术中药品相关记录,通过录入或自动生成对应的手术收费项目;根据麻醉记录的用药记录,自动生成对应的收费项目,提供计费模板可自定义内容,快捷引用完成计费项目的录入,以快捷点选的形式,完成常用收费项目的快捷录入。22复苏管理复苏登记要求对于术后转入PACU的患者,进行复苏床位的登记安排,以卡片的形式展示每日复苏情况,显示复苏患者的进程;23复苏监测要求支持延续麻醉记录单进行复苏监测数据记录,记录术后复苏过程中的麻醉用药、事件、生命体征、患者入室情况、出室情况,并能够自动生成复苏记录单;24恢复室交接要求提供恢复室交接单,针对患者入室、出室记录,自动同步麻醉记录单和恢复室记录单上的体征、出入量到恢复室交接单;25文书管理要求支持根据不同角色或手术类型,建立文书分类,提供文书设计器,快速完成文书的自定义维护,并提供科室常用文书模板;26交接班要求支持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在手术过程中交接班,并记录交接时间,支持根据手术交接班统计相关人员的工作量;27质控统计质控统计要求提供麻醉质控统计,实现数据自动统计:支持国家版麻醉专业医疗质控控制指标(2015版17项);要求提供麻醉质控统计,实现数据自动统计:支持国家版麻醉专业医疗质控控制指标(2022版26项),要求按医院要求定制化配置质控相关指标;要求提供护理质控统计的可配置化功能,来实现数据的自定义配置及自动统计。28三甲指标要求提供三甲相关指标统计;29统计分析工作量统计要求提供手术科室工作量统计、麻醉医生工作量统计、手术护士工作量统计、复苏护士工作量统计30科室统计要求支持麻醉相关数据统计和手术护理相关数据统计,包含:取消手术、术后镇痛、术中输血、麻醉方法变更、体外循环、心肺复苏、多次手术、术后并发症、首台核查情况、处方药的统计,术后镇痛余液情况汇总统计,支持自定义时间统计明细并支持数据导出,支持自定义配置统计内容,适应科室长期需求;31运营分析要求提供择期手术开台率分析、手术室使用情况分析、手术科室手术量分析、手术接台时长分析,支持自定时间段进行统计,支持图表展示,并可以选择科室或术间,进行不同时间段进行对比分析;32病案管理病案检索要求根据不同条件,进行手术检索;33数据导出要求支持对检索的结果,进行数据导出;34科主任管理每日看板要求实时统计每日总手术量、择期手术量、急诊手术量、术后镇痛量,以图表的形式进行统计;35术间监测要求支持一屏展示当前手术室所有术中患者的实时体征数据,对术中患者进行实时监测;36数据采集设备采集要求根据医院环境和设备情况,设计不同的设备采集连接方案,支持WiFi、网线、串口数据采集方式。要求自动采集麻醉机和监护仪数据,支持对接目前市场的主流品牌要求支持离线采集模式,在网络断网的情况下,可以采集到本地,在网络恢复后,再上传采集数据要求支持设备协议转化将不同设备数据协议统一标准,来实现设备数据标准储存。要求搭建设备数据采集服务端,实现临床及其它系统的数据查询功能。37医患协同家属公告要求支持家属等待区的交互显示功能,大屏幕液晶电视设备显示手术进程,支持灵活配置家属大屏公告显示风格,支持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显示字段,支持按任意字段进行排序,支持接收术中发布通知,并滚动显示相应消息;38系统实施、测试及培训要求开展系统所有功能的联调测试和部署实施工作,在医院及科室进行系统的更新和调试、系统相关环境、接口及相关功能进行调试,对医院不同群体用户进行系统培训39系统对接要求手术麻醉系统与以下系统集成对接:1.与CA系统,系统与CA对接;2.与毒麻药柜,与毒麻药柜进行数据对接、核对,以及差额数量提醒;3.与HIS系统,同步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医院相关字典信息、药品、用户;4.与检验系统,呈现所有血液检查结果、微生物培养结果,并呈现至相关医护人员;5.与不良事件系统,对接不良事件;8.与院感系统,对接院感;9.与平台本身,接入360视图、单点登录、主索引、主数据;10.与检查系统,与放射、超声、内镜、心电集成,呈现患者所有影像检查结果;11.与EMR系统,双向同步患者基本数据,从EMR中提取患者病程信息,供医生、护理人员进行查阅;12.移动护理系统,与移动护理对接;13.与消毒供应系统,与区域消毒供应对接;14.与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对接,需要提供手术信息供临床药学系统统计;15.护理质量管理系统,质控数据需要与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对接形成统一质控;16.市卫健委12361数据采集,供区域平台采集并上传到市12361平台;17.对接病理标本管理系统,实现术中病理标本采集数据自动对接。2)配套硬件设备建设序号配套硬件名称主要参数要求 数量单位1串口数据采集器1.以太网端口数量≥1 ; 15个2.串口端口数量≥1;3.串口类型:RS-232;4.速率:10/100 Mbps,自适应MDI/MDIX;5.接头:8针RJ45;6.电磁隔离保护:内建1.5 KV 7.接头:DB9针式;8.支持Windows/Linux COM/TTY串口驱动程序模式,支持有线网络;2、建设内容二:病房输液监控系统(1)技术要求建设内容:静脉输液是护理核心环节,传统重力式输液存在效率低、难以精准控制速度、无法实时监控状态等问题,易导致异常难以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且患者及家属需持续关注输液情况,看护压力大、影响休息。本次病房输液监控系统建设旨在提升护士效率与护理品质,解决传统输液缺陷,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确保输液安全,并将全面覆盖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的10个病区400张床位。1)病房输液监控系统建设序号系统功能主要功能及服务要求1登录要求登录启动安全验证。2智能提醒要求支持对不同的输液状态进行图像提醒、自动顶置及语音播报提醒;提醒推送方式应包含:监测大屏、穿戴式挂表、PDA等,提醒等级有明显区分一般和紧急。3基本信息管理要求主界面以输液信息卡形式,展示当前病区所有输液信息。显示床位数量无上限,实时显示所有输液床位。4输液管理要求实时监测所有进行输液监测的床位患者的输液状态和实时显示患者的输液信息,记录患者的输液过程数据,包括输液量、输液时间、输液流速。5输液统计要求医护人员可以通过电脑软件界面查询患者的输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输液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同时,系统还支持统计各病区每日输液的次数、输液工作量以及输液告警的各类情况占比。6信息管理要求支持在选定时段按病区以图表形式展示质控管理数据,并支持与医院收费系统对接,定时、实时结算输液设备费用,同时支持分配管理员、院长、主任、护士长不同角色,支持分配用户查看病区输液数据权限7设备管理要求可智能管理所有的输液监测器并监测分析设备状态,对异常情况做出自动上报推送。8系统设置要求系统的外观显示、功能、以及阀值进行设置或修改, 并支持患者分组、预警设置、床位管理、绑定设置。9系统对接要求病房输液监控与以下系统集成对接:1.与CA系统,系统与CA对接2.与移动护理系统,系统与移动护理系统对接3.与护理呼叫,系统与护理呼叫系统对接4.与HIS系统,同步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医院相关字典信息、药品、用户5.与护理管理系统,对接统计数据2)配套硬件设备建设序号配套硬件名称主要参数要求 数量单位1滴速式输液控制器1.防电击等级:内部电源设备、BF型400台2.电源电压:d.c 3.7V3.功耗:≤7.4mW4.使用时长:≥500h5.输液管路:适用一次性普通输液器、适用一次性精密过滤输液器、适用一次性避光输液器6.适用药物:适用普通药物、适用避光药物▲7.滴速调节范围:输液滴速调节范围20-450ml/h。【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8.输液准确度:输液控制器在输液过程中, 设定滴速在20 ml/h-60 ml/h的输液误差为:±3ml/h;设定滴速在60 ml/h-450 ml/h的输液误差为:±6%。9.设定滴速:支持在开始输液阶段显示设定滴速,支持在输液结束时显示设定滴速10.实时滴速:支持在输液过程中显示实时滴速11.电量信息:支持在设备开机后显示电量信息▲12.状态信息:支持在输液过程中通过不同标志以及指示灯显示输液状态。【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13.输液完成:支持设定滴速小于等于60ml/h时在35S内识别出输液完成,支持设定滴速为450ml/h时在20S内识别出输液完成,支持在输液完成时自动锁死输液管路,支持在输液完成时发出声光报警【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14.输液堵塞:支持设定滴速小于等于60ml/h时在35S内识别出输液堵塞,支持设定滴速为450ml/h时在20S内识别出输液堵塞,支持在输液堵塞时发出声光提醒,支持由输液堵塞自动切换到正常状态15.输液过快:支持在100滴内识别出输液过快,支持输液过快时自动锁死输液管路,支持输液过快时发出声光提醒16.输液过慢:支持在30滴内识别出滴速过慢,支持在输液过慢时发出声光提醒,支持在输液过慢时自动加压帮助输液管路,支持由输液过慢自动切换到正常状态17.滴壶移开:支持在滴壶移开时发出声光提醒,支持由滴壶移开报警自动切换到正常状态18.输液异常:支持在输液开始时识别是否输液异常,支持在输液异常时自动锁死输液管路,支持在输液异常时发出声光报警▲19.空气报警:支持检测出输液管路中0.2mL的空气柱,支持在空气报警时自动锁死输液管路,支持在空气报警时发出声光报警。【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20.低电量报警:支持在电池电量低于3.55V时发出声光提醒,继续正常工作,支持在电池电量低于3.4V是发出声光报警,停止工作,支持在电池电量过低时关闭输液管路,支持在电池电量报警后3分钟自动关机21.状态标识:支持以不同的标识区分不同报警状态,支持声光报警为中优先级报警22.报警指示灯:颜色为黄色,符合中优先级指示灯颜色要求,闪烁频率为0.5Hz,符合中优先级闪烁频率要求23.报警声音:报警音频为510Hz,符合中优先级听觉信号频率要求,脉冲间隔3S,符合中优先级听觉信号间隔时间要求24.一键复位:支持一键复位到以前设置参数开始输液25.支持在输液完成、滴速异常、输液堵塞、输液过快/过慢、滴壶移开报警、空气报警时启用一键复位26.无线传输:输液控制器具有无线传输功能27.配对功能:支持通过设置床位、楼层、网络ID与本公司的输液系统进行配对使用28.网络安全:支持通过zigbee传输网络向系统进行单向数据传输,传输协议为IEEE802.15.4。29.一床多用:支持一个床位同时使用多台设备,支持系统自动合算当前床位输液总时长以及总输液量2zigbee无线物联网络路由器1.支持接收和转发输液信息30个2.4G低功耗物联网通信基站:功耗:≤25mW▲3.室内有效传输距离:≥10m。4.供电方式:POE供电;5.电源输入:12V1A6.传输协议:IEEE802.15.3穿戴式挂表1.重量:≤33g40个2.内部电池续航时长:正常工作模式下≥72小时。▲3.输液信息接收:输液完成状态、输液堵塞状态、输液速度过快状态、输液速度过慢状态、空气报警状态的听视觉报警功能。【投标时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4.信息查询处理:支持人工翻查报警床位,自然恢复或护士正常处理后报警状态自动解除。5.时间功能:支持北京时间显示。4消毒柜1.供电方式:220V 50HZ10个2.额定电压/功率:220V/800W3.工作温度:5-40℃4.存储工作温度:5-40℃5.重量:≥8KG▲6.充电座数量:≥8个。【投标时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7.充电电源类型:d.c.5V 1A8.消毒方式:UV紫外线消毒9.紫外线波长:260-280mm▲10.消毒容量:≥60个。【投标时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11.材质:外壳304不锈钢+加厚双层暗黑钢化玻璃5输液监测显示大屏▲1.显示屏:≥55英寸,液晶触摸屏【投标时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10个2.分辨率:≥3840*21603.系统:Android 8.0及以上▲4.运行内存:≥3GB,存储≥64GB【投标时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说明书扫描件或产品彩页。】5.设备短时间不使用或休息时可熄屏6.整机接口:HDMI接口≥2路, 网络接口≥1路, USB接口≥2路3、建设内容三:药师工作站管理系统(1)技术要求建设内容:为贯彻落实六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要求,医院正着力构建智能化药事管理体系。该体系以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为核心目标,通过建设药师工作站系统,为医护团队提供全流程药学服务支撑。系统提供药学监护、集采药品管控、处方集管理功能模块,覆盖患者用药全周期管理,有效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机构药物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与健康权益。序号系统功能主要功能及服务要求1药学监护患者档案要求系统生成患者档案,支持药师查看患者历次就诊记录、药学服务记录。2监护范围要求系统按科室、病区、医疗组、主管医生设置监护范围3监护评级要求系统提供监护评级机制,支持药师将患者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监护,方便管理。4重点关注病例系统能帮助药师筛选出需要重点监护的患者5患者360视图要求系统提供患者360视图,支持药师查看患者基本信息、医嘱、检验、检查、手术、会诊、病程、历史诊疗、健康摘要、用药时序图、药品联用图、风险提示6监护全过程要求系统快速生成监护记录,包括:入院评估、合理用药审查、重整计划、监护计划、监护日志、个体化用药方案(精准药学)、用药建议、全程化监护记录7专项监护要求系统提供批量医嘱审核、药学会诊、血药浓度/基因检测个体化治疗方案随访管理功能。8带教学习要求提供带教学习功能,支持设置学员、带教老师角色、学员查看及使用权限,学员填写的药学记录需提交带教老师审核。9药学记录要求系统自动生成我的监护病例/查房备注/带教学习、全院监护记录/发送记录/带教学习、用药建议采纳情况药学记录供药师查询、处理。10移动查房要求配备安卓系统平板端程序协助药师完成药学查房,药师可在移动端查看患者信息并进行简单备注,回到电脑端后完善。11用药咨询要求支持线下咨询、 医生咨询12用药指导要求系统生成用药指导单,支持打印。13统计分析要求系统生成多张药学服务工作量统计、分析报表。14集采药品管控首页图表要求通过图表展示集采任务完成进度15动态提醒要求根据院内集采药品使用情况,向用户推送异常情况信息16任务分配要求在全院、大科室、科室、病区、医疗组、医生维度设置月任务量17规则管理要求提供集采药品使用审查规则。支持用户根据实际管控需求对规则进行调整。18智能推送要求根据用户设置向医生推送任务完成情况19统计分析要求支持对集采用量规则审查出的用药问题进行统计,要求提供集采药品使用监测、采购监测、集采药品使用情况记录报表,支持统计集中采购药品相关评价指标20精准报量要求根据历史药品使用情况提供报表测算21结余分配要求根据科室/医生任务完成情况,测算结余资金分配方案22处方集管理处方集制作功能要求提供总论、药品信息、治疗指南及附录四部分。支持根据医院的在院品种,制作医院的个性化的电子处方集。23处方集维护功能要求根据政策法规、在院药品品种的变化随时对处方集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24处方查看及导出功能要求在医院处方集制作完成后,院内各科室通过局域网在线查看医院处方集的全部内容。通过导出功能,系统支持将电子版处方集以文本格式输出并保存为Word格式。25系统对接要求药师工作站系统与以下系统集成对接:1.与HIS系统对接。(1)HIS系统通过调用本系统提供的审查接口依次传入当前病人基本信息、病人的过敏史信息、病人的诊断信息、病人的手术信息、病人的用药信息实现集采药品智能审查功能。(2)系统通过HIS系统提供的数据信息接口,获取历史就诊病人的各项医疗数据,用于处方点评、电子药历、住院药学监护功能。2.与LIS对接,与检验系统信息(LIS)交互:获取患者检验申请单、检验结果信息3.与PACS系统对接,获取患者检查申请单、患者检查结果信息4.提供标准接口与集成平台对接,调用患者360全息视图。26系统实施、测试及培训要求开展系统所有功能的联调测试和部署实施工作,在医院及科室进行系统的更新和调试、系统相关环境、接口及相关功能进行调试,对医院不同群体用户进行系统培训。4、建设内容四:重症监护系统(1)技术要求建设内容:重症监护系统建设以提升综合ICU、急诊ICU等多科室医疗效率为核心目标,通过实时采集监护仪、呼吸机等设备生命体征数据,自动生成合规医疗文书并支持快速检索分析,助力临床决策与流程规范化管理。系统提供病患HIS信息同步、ICU床位集中视图、护理核心流程支持等功能,为医院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医院信息建设。项目覆盖新建大楼9张ICU床位,强化医疗行为规范与质量控制,有效降低差错风险,全面提升重症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1)重症监护系统建设序号系统功能主要功能及服务要求1病房概览要求病房概览界面集中呈现科室患者出入转情况、在科患者监测概览、在科患者平均住院天数统计、在科患者死亡率统计、三管监测概览、科室医护值班概览、科室公告概览,支持医护人员快速查所需诊疗信息2患者管理要求患者管理子系统提供床位概览、科室患者统计、换床管理、紧急入科管理,支持医护人员高效管理ICU床位,能够了解每床患者基本信息、诊断信息、特殊标识、床位剩余情况信息,主要应用于患者出入科室,紧急出入科登记交接,床位管理,科室统计场景。3临床监护 要求为护士和护士长提供ICU全部护理业务功能,患者入科到出科的所有业务闭环管理,患者诊疗数据集中呈现,床旁设备治疗数据自动采集自动代入出入量,观察项,特护单、出入量表单中。医嘱自动转抄拆分,危机值预警,全程过程质控,可提前做好人工干预,降低医疗风险。皮肤、导管管理,观察记录自动写入护理记录单,特护单自动生成。4医疗分析要求系统通过对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进行实时监测,并自动分析数据,帮助医生更准确地判断病情,减少误诊的可能性,通过自动化的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可以实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发出预警,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5专科评分要求提供重症专科评分,支持各ICU科室早期识别病人病情程度并进行及时干预,要求提供临床基本的评分工具,自动或半自动抓取相关数据,自动并根据要求实时更新评分结果,支持APACHE II、TISS、MODS多种常用评分方法,为临床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支持。6医护交班要求系统能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全面、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有效避免信息遗漏和误传的可能性。在交接班中可以使用交接模版快速书写交接班记录,并可插入所需治疗相关内容,提高整体交接班文书书写效率。7质控统计要求符合国家要求且为目前最新的质控标准,支持实时统计相关质控指标,并以表格,图形进行呈现,可以了解达标情况,可将数据导出。支持通过系统收集的大量数据,管理层可以全面了解医院的服务质量、病患满意度以及医疗资源的利用情况,从而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水平。8统计分析要求提供自动化的统计分析工具,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自动化的统计分析模块能够快速处理大量数据,统计分析模块具备强大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功能,能够帮助医生更好地理解患者病情,发现潜在的风险和机会。分析报表可按照每月、每季度、整年及自定义时间查询统计。9病案检索要求支持病案信息快速、准确地录入、检索和整理,减少人工操作的繁琐和误差,提高病案管理的效率。要求提供数据分析功能,帮助研究人员更好地利用病案信息进行疾病研究、临床研究工作,提高科研效率和成果质量。通过此模块,医生可以获取患者的病案信息,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为临床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10消息提醒要求提供实时的消息提醒,支持医护人员能够迅速获取到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方案调整、医嘱变更信息,以便于他们更快地做出响应,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救治。消息提醒子系统能够减少医疗差错。11设备采集1.要求根据医院环境和设备情况,设计不同的设备采集连接方案,支持WiFi、网线、串口数据采集方式。2.要求自动采集呼吸机和监护仪数据,支持对接目前市场的主流品牌3.要求支持离线采集模式,在网络断网的情况下,可以采集到本地,在网络恢复后,再上传采集数据4.要求支持设备协议转化将不同设备数据协议统一标准,来实现设备数据标准储存。5.要求搭建设备数据采集服务端,实现临床及其它系统的数据查询功能。12资料管理要求支持各类文献、指南、操作手册在线学习查阅。13基础配置要求系统提供相关权限人员可对药品、科室参数、系统参数、文书、特护单、系统字典进行维护。14系统设置系统提供相关设置配置维护使用,角色管理,权限管理15系统实施、测试及培训要求开展系统所有功能的联调测试和部署实施工作,在医院及科室进行系统的更新和调试、系统相关环境、接口及相关功能进行调试,对医院不同群体用户进行系统培训16系统集成对接要求重症监护系统与以下系统集成对接:1.与CA系统,保证系统产生的医疗档案具有可靠的电子签名。2.与HIS系统,同步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医院相关字典信息、药品、用户3.与检验系统,呈现所有血液检查结果、微生物培养结果,并呈现至相关医护人员4.与不良事件系统,对接不良事件5.与院感系统,对接院感6.与平台本身,接入360视图、单点登录、主索引、主数据7.与检查系统(放射、超声、内镜、和心电)集成,呈现患者所有影像检查结果8.与EMR系统,双向同步患者基本数据,从EMR中提取患者病程信息,供医生、护理人员进行查阅9.护理质量管理系统,质控数据需要与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对接形成统一质控10.与手麻系统,与麻醉信息系统集成,获取患者手术信息11.市卫健委12361数据采集,供区域平台采集并上传到市12361平台2)配套硬件设备建设序号配套硬件名称主要参数要求 数量单位1串口数据采集器1.以太网端口数量≥1 ; 9个2.串口端口数量≥1;3.串口类型:RS-232;4.速率:10/100 Mbps,自适应MDI/MDIX;5.接头:8针RJ45;6.电磁隔离保护:内建1.5 KV 7.接头:DB9针式;8.支持Windows/Linux COM/TTY串口驱动程序模式,支持有线网络;5、建设内容五:患者手签及云签高可用系统(1)技术要求建设内容:患者手签及云签高可用系统由双模块构成:患者手写签名系统实现医疗文书全周期管理,包含医护人员PC端(模板维护、文书操作)与多终端客户端(手写板/平板/手机签名);云签署系统通过CA认证架构搭建高可用平台,采用多节点主从部署与中间件切换技术,确保故障时平滑过渡、节点快速恢复,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1)患者手签及云签高可用系统建设序号系统功能主要功能及服务要求1患者手写签名系统患者签名管理后台1.要求支持医院构建患者电子签名系统,结合第三方数字证书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患者/家属电子签名及验证服务,实现知情同意文书的合法云签署。2.要求支持基于患者提供的身份标识信息、手写签名图片、指纹、行为证据环境标识对接深圳市区域卫生信息CA监管平台签发特定的患者个人数字证书,实现数字签名/验证、加解密、PDF合成封装功能;提供数字证书、签名日志查询服务。3.要求支持统一管理医院所有文书的签章关键字、偏移坐标、签章大小。4.要求支持医院通过系统进行患者文书管理、患者电子签名应用查看。2患者签名APP要求支持基于已有安卓平板移动终端或自行采购的移动终端中直接使用的独立患者知情文书签名应用。3患者签名小程序 1.要求基于微信公共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开发工具,实现患者电子签名。2.要求采用微信授权登录,支持通过拉起微信自带的授权功能和获取手机号码,保存患者用户信息。3.要求提供首页导航包含待签署、已签署、个人中心。4.要求支持预览文书,支持患者进行滚动查看,支持放大缩小功能。5.要求支持自定义签名流程,支持根据文书流程及内容的不同,签名流程与位置都可以进行模板管理;签名时会有相关内容提示。4患者签名H5要求支持通过H5网页方式嵌入业务系统,为患者提供文书预览、签署、身份认证操作。5患者个人数字证书要求提供患者个人数字证书:支持对接深圳市区域卫生信息CA监管平台居民认证服务,由合法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为证书提供一年有效法律运营认证服务,用于患者进行电子签名使用。6云签署高可用系统负载均衡高可用1.要求配置云签署应用集群的相关IP地址、端口,在配置生效后进行故障时自动切换测试;2.要求配置MySQL双节点的相关IP地址、端口,在配置生效后进行故障时自动切换测试;3.要求配置Redis集群的相关IP地址、端口,在配置生效后进行故障时自动切换测试;4.要求配置消息中间件集群的相关IP地址、端口,在配置生效后进行故障时自动切换测试;5.要求配置文件服务集群的相关IP地址、端口,在配置生效后进行故障时自动切换测试。7云签署应用集群要求搭建云签署应用集群,实现以下功能:1.部署2个云签署应用节点实现双主部署,保证整体云签署应用的高可用;2.实现单个节点故障,另一节点仍能正常提供服务。8消息中间件集群要求搭建消息中间件集群,实现以下功能:1.部署2个ActiveMQ节点实现主从部署,保证整体消息服务的高可用;2.实现单个节点故障,另一节点仍能正常提供服务。9Redis Sentinel哨兵集群要求搭建Redis Sentinel哨兵集群,实现以下功能:1.集群监控:负责监控所有redis进程是否正常工作;2.消息通知:如果某个redis实例有故障,那么哨兵负责发送消息作为报警通知给管理员;3.故障转移:如果master node发生故障,会自动转移到slave node上;4.配置中心:如果故障转移发生了,通知client客户端新的master地址。10MySQL主从复制要求搭建MySQL主从复制模式,实现以下功能:1.如果数据库发生了宕机或者意外中断故障,能尽快恢复数据库的可用性,尽可能的减少停机时间,保证业务不会因为数据库的故障而中断;2.用作备份、只读副本功能的非主节点的数据应该和主节点的数据实时或者最终保持一致;3.当业务发生数据库切换时,切换前后的数据库内容应当一致,不会因为数据缺失或者数据不一致而影响业务。11文件服务集群要求搭建FastDFS分布式文件系统,实现以下功能:1.提供文件上传、下载服务;2.部署完成进行故障时自动切换测试。12电子签名中间件控件高可用适配1.要求改造医院的CA认证安全中间件,使其满足CA认证服务高可用总体要求。2.要求升级改造必须在医院原系统上完成,并保证改造过程中不影响采购人现有系统的正常使用,平滑无缝升级。3.要求支持云签客户端认证:新增云签客户端认证功能,支持工号+云签数字证书PIN码登录认证;云签客户端认证功能支持由云签服务端统一控制启用。4.要求中间件支持远程升级。13患者手写签名系统集成对接要求患者手写签名系统与以下系统集成对接,完成患者电子签名、查询患者电子签名结果、撤销患者电子签名、验证患者电子签名、添加患者关联签名人:1.与HIS系统,与HIS系统直连患者手签2.与EMR系统,与EMR系统直连患者手签3.与手麻系统,与手麻系统直连患者手签4.与移动护理系统,与移动护理直连患者手签5.新改扩建相关系统对接:急诊管理系统、老年评估、病房输液监控系统.6.与健康龙岗、医院公众号对接(区六院),与健康龙岗与公众号直连患者手签14系统部署测试系统部署要求提供系统相关环境、接口及相关功能进行调试和部署实施工作,包含患者手写签名系统及云签高可用系统15系统测试要求提供系统相关环境、接口及相关功能的联调测试工作,包含患者手写签名系统及云签高可用系统16文书梳理患者手写签名系统:要求按医院对各科室文书进行梳理,对文书组件类型与唯一标识符进行相关配置,适应医院对文书的各项需求17系统培训要求对医院不同群体用户进行系统培训,包含患者手写签名系统及云签高可用系统2)配套硬件设备序号配套硬件名称主要参数要求 数量单位1数字签名服务器(部署医院)▲1.支持多CA体系的兼容验证的统一数字证书服务及配置管理。1台▲2.基于身份认证流程提供证书有效验证功能,可基于证书链、CRL验证用户证书有效性。3.支持白名单和应用有效期对用户证书进行应用权限验证。▲4.提供服务器端签名及验证签名功能,支持PKCS7、PKCS1格式,支持RSA、SM2、SHA-1、SHA-256、和SM3算法。5.支持算法包括:非对称加密算法RSA、SM2,对称加密算法3DES、AES、SM4、SM1,Hash算法SHA1、SHA256、SM3。6.支持应用接入负载均衡。7.支持对调用者IP地址、调用者账号密码的访问控制。8.提供机架式服务器,支持PCI-E,双端口千兆网卡,USB接口,VGA接口;9.最大并发数:≥120。10.数字签名、数字验签(PKCS#7、PKCS#1):平均响应时间为毫秒级;平均每秒处理事务数(TPS)≥50。11.数字加解密:平均响应时间为毫秒级;平均每秒处理事务数(TPS)≥50。12.SM3算法性能指标值:SM3数据摘要≥100Mbps。2时间戳服务器(部署医院)1.2U;550W 1+1标准服务器冗余电源;1台2.2*100/1000M自适应网口;3.最大并发数:≥2000;最大有效并发数:≥1000;4.提供管理日志记录;5.提供备份恢复功能,保证系统瘫痪时的快速恢复;▲6.授时精度:0.5-3ms(毫秒);7.守时精度:<1ms(72小时);8.时间同步协议:NTP、SNTP;9.支持应用接口:Java,C,COM,C#,VB,PB,Delphi;10.支持算法标准:RSA、SM23安全证书▲1.支持用于标识应用系统/网站真实身份,防钓鱼防欺诈,建立系统/网站安全通道加密数据传输,防窃取防篡改。证书直接显示网站所有权、企业信息、浏览器直观展现HTTPS、安全锁显眼标识。1项2.支持IOS、Android系统的浏览器。3.要求加密强度支持使用256位加密,可兼容支持128位。4.要求根证书-CA证书链密钥长度2048-4096位。6、建设内容六:消毒供应室追溯管理系统(1)技术要求建设内容:消毒供应追溯管理系统基于条码、RFID等自动识别技术,构建消毒及灭菌物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从科室申领、回收清点、清洗消毒、配包审核、灭菌处理到发放使用全流程,精准记录生产商、批次号、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实现物品来源与流向的全程可追溯。系统整合供应室业务、临床使用、手术包管理等功能模块,替代传统纸质记录,为质量追溯、物品召回及运营分析提供准确数据支撑。序号系统功能 主要功能及服务要求1科室申领要求提供复用性物品申请功能,支持所有复用性物品的申领,包括器械包、消毒物品、敷料包。可限制一个科室只能填写一张申请单,同科室的多张单可以自动合并为一张单。2签收管理要求提供临床科室签收功能,支持临床科室通过护士站电脑的扫描枪签收供应室所发货物品。3使用记录管理要求提供病人使用记录功能,支持登记病人手术所使用的器械包信息,关联到病人,可以追溯器械包的消毒供应闭环各环节的信息。4外来器械包管理要求支持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申请、使用、二次回收清洗、归还的闭环流程管理5质量监测管理要求支持针对不良事件的登记。登记表单可自定义设置。同时支持定期监测事件6追溯管理要求支持所有进入系统的物品进行全面追溯,可组合不同条件进行查询7召回管理要求支持针对异常事件需要召回物品的功能。自动查询待召回物品所在位置,并给出提示8报表中心工作量统计相关报表要求提供消毒供应中心年度工作量统计、消毒供应中心员工工作量统计报表、器械包工作量统计报表9质量监测相关报表要求提供消毒供应护理质量指标分析报表、质量监测统计报表、器械丢失统计报表、器械报损统计报表10财务核算相关报表要求提供核算月报、明细核算月报、发货物品统计月报、借还物品统计报表、退货统计报表11基础数据管理要求提供追溯系统所用到的基础数据的管理12组织机构、用户及权限管理要求支持管理医院的科室、人员、角色以及权限信息。支持按角色设置访问权限,支持科室及人员的启用及停用13系统告警管理要求提供系统针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告警的功能14加急管理要求支持自定义加急级别,针对急用器械包,可在申领、使用多个环节进行物品加急。支持基数少的包的自动加急15PDA使用记录要求支持通过PDA进行器械包使用记录登记16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功能区域化消毒供应管理1.要求实现一套信息系统进行区域化消毒供应闭环管理。业务上各个医院可独立管理,数据上实现各个医院相互隔离,设置上实现各个医院个性化调整。2.要求各医院的财务成本核算数据、工作量统计、质量监测数据互相隔离,互不影响,可按各医院单独汇总统计分析。3.要求区域中心可以集中管理、监控所有医院的业务运行、成本、工作量、质量监测相关数据,并进行数据汇总统计分析。17医疗机构器械包管理要求通过汇总各医院下所有科室申请单,生成区域化发货计划。由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先根据各医院的区域化发货计划发货器械包到各医院。各医院签收入库后,再由各医院根据各科室申请单进行发放的功能。支持各医院器械包独立入库、出库、盘点。18区域化数据汇总统计要求多医院之间数据交互功能,既可以单独统计单个医院的数据,也可以汇总统计多医院的数据19系统实施、测试及培训要求开展系统所有功能的联调测试和部署实施工作,在医院及科室进行系统的更新和调试、系统相关环境、接口及相关功能进行调试,对医院不同群体用户进行系统培训。7、建设内容七:急诊管理系统(1)技术要求建设内容:急诊管理系统基于急危重一体化平台,集成5G通信、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技术,构建现代化急危重症救治网络。系统通过扩展院前急救信息采集范围,实时传输病人体征数据,结合院内导航式询诊快速定位病况,为抢救争取时间;专病中心建设优化胸痛等病症的院前-急诊救治流程,缩短发病到救治时间。同步建立数据交换中心,实现监护设备数据集中存储与跨系统共享,消除数据孤岛,支持未来新增系统的数据对接;通过标准化管理提升数据可用性。软件系统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疗信息管理,有效控制质量、堵塞漏洞,降低医疗差错风险,全面提升急诊科室管理效能与救治水平。1)急诊管理系统软件建设序号系统功能主要功能及服务要求1院前急救系统-车载急救工作站患者列表要求支持与120系统对接自动获取120任务单信息。2患者建档要求支持通过120急救调度系统进行数据自动获取。3院前预检分诊1.要求支持三区四级、生命体征采集;2.要求支持三无患者登记;3.要求支持绿通开启和患者标示,支持群伤时间登记;4.要求支持与挂号对接。4体格检查要求支持在院前救治过程中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状态。5院前时刻采集要求支持通过手工点触的方式快速采集时间节点。6生命体征要求支持在院前救治过程中详细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状态。7病情记录要求支持记录患者主诉、现病史、体征。8多科室协同要求支持一键通知会诊。9文书交接1.要求支持交接单;2.要求支持知情同意书。10急诊预检分诊系统身份获取要求支持身份证、医保卡、电子医保卡、就诊卡的读取。11挂号列表要求支持同步院内His挂号数据。12建档/登记要求支持初诊患者、三无患者、婴幼儿童患者建档/登记。13体征采集要求支持实时获取生命体征数据自动分级。14评分管理要求支持评分管理,系统通过评分依据患者病情按轻重缓急帮助判断分级。15绿色通道要求支持绿色通道建立与标识,与院内系统对接,允许挂账操作,可补录分诊信息。16既往史/过敏史登记要求支持对患者的既往史/过敏史进行登记。17分诊暂存要求支持对当前分诊患者分诊信息进行暂存。18挂号分诊要求支持对接医院挂号,实现挂号分诊一步完成。19分诊记录要求支持分诊记录查看、查询、导出及群伤事件记录查询和患者关联操作。20统计分析要求支持统计时间跨度可以选;要求统计出分诊总人数及不同区的患者人数;要求统计出分诊的准确率;要求支持分诊各项指标统计。21系统设置要求支持系统后台设置,支持分诊字典配置;要求提供分诊记录列表设置;要求提供统计报表设置。22叫号系统叫号中心要求支持叫号中台科室列表查看(今日挂号总数、候诊人数、已就诊、过号);要求支持查看当前急诊就诊详情;要求支持筛选叫号列表、快速检索患者信息,支持扫码查询;要求支持查看当天的待叫号、已叫号、已过号、退号患者;要求支持查看患者叫号等候时长;要求支持护士安排患者“优先”就诊操作;要求支持护士将患者“暂停”、“恢复候诊”就诊操作;要求要求支持护士安排已过号患者“恢复候诊”操作;要求支持急诊III级患者和IV级患者的号码差异化;要求支持已就诊患者回诊操作。23历史查看要求支持在叫号系统登记过的患者都能查看到叫号历史;要求支持历史记录中筛选病患和直接检索;要求支持操作暂停、复诊、恢复候诊操作。24叫号大屏要求支持大屏配置显示科室数,如急诊内科、急诊外科两科室一个屏幕展示;要求支持配置医院Logo和名称;要求支持叫号中的患者以弹出窗模式展示;要求支持大屏显示患者姓名脱敏,名用*标记;要求支持急诊统计显示III级患者人数和IV级患者人数;25叫号设置要求支持设置两种叫号呼唤模式(诊室固定或医生变动);要求支持设置科室排队号规则和设置更新排队号时间;要求提供叫号列表设置,支持自定义叫号列表展示的列宽、排序;要求支持选项模式一(诊室固定模式),可按实际情况编辑;26急诊临床信息系统急诊诊疗1.就诊区:要求支持医生顺呼、重呼、过诊操作叫号系统;要求支持快速查看候诊患者列表、医生今日接诊的患者列表、医生关注患者的列表;要求支持列表候诊患者按照分诊等级排序:I级>II级>III级>IV级呈现;要求支持医生可接诊非顺呼患者(自由接诊);要求支持医生查看待就诊患者列表中的顶置患者,有标识;要求支持对待就诊的患者进行分级、科室、患者姓名及就诊号检索操作;272.抢救区:要求支持床位卡模式展示当前急诊科抢救区患者概览,将患者床位号、个人信息、滞留时间、诊断都展示出来;且可以通过:科室、警示、护理登记、床位情况进行筛选患者;要求支持患者入科,可进行床位分配及相关信息录入;要求支持患者区域间的转入操作,进行床位分配及相关信息更新录入;要求支持区域内换床操作;要求支持查看已开医嘱费用信息查看。283.留观区:要求支持床位卡模式展示当前急诊科抢救区患者概览,将患者床位号、个人信息、滞留时间、诊断都展示出来;要求支持查看已开医嘱费用信息查看;294)历史就诊:要求支持挂号分诊进急诊科室的患者,都可以在此查看到就诊信息历史查阅;要求支持快速筛选、快速检索功能;要求支持24小时患者召回功能。305)基础配置:要求支持科室诊室设置,可设置急诊科内的科室(如:急诊内科、急诊外科、急诊儿科),可按照医院现有诊室设置诊室名称和诊室内电脑IP;要求支持急诊室抢救区、留观区的床位配置。31医生工作站1)患者主页:要求支持医院挂号、预检分诊患者的基本信息整合呈现,可进行患者非固定信息以外的信息编辑;要求支持预检分诊记录下的体征信息、评分信息呈现;要求支持患者在院区流转信息记录并呈现。322)诊断信息:诊断管理包含普通诊断、疑似诊断和主要诊断。333)流转至:要求支持操作患者流转,信息自动记录(转抢救区/转留观区/转住院)要求支持将患者退回候诊,再次分诊,或下一步退号操作;要求支持患者就诊闭环,结束诊断记录结束后的去向;要求提供留观区、抢救区的出科功能,记录出科后的去向、是否重点病种备注。344.医嘱开立:要求支持临时医嘱模式,可全部查看;要求支持医生开立各类医嘱(处方/检查/检验/治疗/输液/注射/手术)操作;要求支持科室过滤、校验库存和开药提醒,并可帮助计算药品数量;要求支持医嘱药物成组绑定开立;要求支持所开出医嘱/耗材,显示各项费用和总费用金额;要求支持标注医嘱状态(未提交、已提交、已执行、作废)清晰提醒用户;要求支持His缴费系统状态回值显示(未缴费、已缴费、已退费);要求支持修改、删除、作废医嘱、停嘱操作;要求支持复制已列出的医嘱内容信息;要求支持未提交前的医嘱,都可以编辑与删除;要求支持药房配置功能,默认显示急诊药房,切换药房默认关联本药房药品;要求提供医嘱列表功能,支持医嘱数据分类检索;要求支持提交医嘱后,一键打印处方、检查、检验、处置单;要求支持补打印处方、检查、检验、处置单。355.电子病历:要求支持病历的头部患者信息内容,支持根据系统中已有信息自动完成,同时也提供手工录入模式;要求提供常用的急诊病历模板;要求提供医疗文书常用的特殊符号集写回病历文书的功能,如:℃,℉,‰,㎡,mmol ;提供上、下标功能,支持对文字的上下标功能;提供多媒体病历展现的功能,在病历录入中,能在任意位置插入图形图像,并对图形图像作标注,实现了病历内容图文混编的格式;要求支持检验、检查数据插入到病历文书的功能,在病历录入中,医生可根据病情描述需要,自主选择插入;要求支持医嘱信息插入病历文书;要求支持生命体征插入病历文书;要求支持插管记录插入病历文书;要求支持护理记录单插入病历文书;要求支持历史急诊病历引用回电子病历;要求支持病历的整体打印、选页打印和续打功能;要求支持患者离院时病程记录合并打印。366.打印中心:要求支持打印处方单、注射单、输液单、检验/检查申请单;可配置打印内容。37护理工作站1.患者主页:要求支持医院挂号、预检分诊的患者信息整合呈现;要求支持查看到医生已开出的诊断信息;要求支持查看到患者在本院所有的历史诊断信息;要求支持查看患者的流转记录。382.医嘱执行:要求支持已缴费的医嘱自动转抄显示;要求支持护士进行已缴费医嘱核对功能;要求支持护士进行已核对医嘱执行功能;要求支持一健核对全部未核对的医嘱;要求支持一健执行全部未执行的医嘱;要求支持用户将医嘱执行单打印出来。393.护理记录单:要求支持日期查询已写的护理记录;要求支持护理记录单新增数据、修改数据、删除数据;要求支持观察项的筛选到护理记录表单内;要求支持记录人名字以云签样式体现;要求支持超过标准值的生命体征参数,文字将会变红,明显标出;要求支持护理单的多张创建。404.设备对接:要求自动汇总抢救期间从床边设备采集到的监护仪数据。415.文书管理:要求支持护理相关记录单新增、修改、保存、删除;要求支持护理相关评估单新增、修改、保存、删除;要求支持护理相关风险告知书新增、修改、保存、删除;要求支持护士CA签名;要求支持打印预览和打印纸质单据;要求支持医院文书单定制录入文书系统;要求支持已写文书历史查看。42输液中心输液登记:要求支持患者扫码快速登记,支持扫码枪读取患者就诊号,自动分配序号。43输液中心:要求能查看待输液患者列表;要求支持列表模式和卡片模式自由切换,以适应不同的操作习惯;要求提供输液状态标记与状态筛选功能,方便实时查看患者状态;要求实现快速查找待执行的输液医嘱,显示输液路径(如静滴、静脉泵入)及相关医嘱内容,确保医嘱准确、及时处理。44输液配药:要求支持在患者未到达科室前,待配室提前查找获取患者需配药的医嘱信息;要求支持查看待配药的患者信息、简易医嘱信息及医嘱状态。要求支持详细查看该医嘱信息:包括医嘱号、医嘱、规格、剂量、频次、途径、备注、开嘱医生及时间信息。45输液执行:要求支持基本患者信息、输液贴信息打印功能,确保输出液体标识的准确性;要求支持暂停执行与拒绝执行,确保输液记录操作闭环可控;要求全程记录每种药物执行的详情及每步操作细节;要求提供液输结束提醒功能,明显预警提醒弹窗,避免遗漏。46不良记录:要求支持记录不良反应内容;要求支持科室不良记录列表历史查看、筛选。47要求历史查看:支持登记过的病患都能查询到输液的信息,可做区域、时间、关键字搜索;48统计分析:要求图表统计直观呈现:人群分布统计、护士工作量统计、区域输液统计、不良记录统计、输液药物排行统计;要求支持日、月、季度、年度的时间范围筛选统计数据。49交接班管理1.医生交接班:要求科室交班可自动汇总急诊分诊、急诊抢救间等区域病人信息,记录交班日志,且统计上班时长的就诊信息。502.护士交接班:患者病情交班自动提取病人病情信息、诊断信息,按需调阅病人完整病历信要求息,协助护士快速交班。51质控管理要求质控统计出以下表单:急诊主要病种诊疗时间轴管理留观滞留患者报表抢救区滞留患者报表急诊心肺复苏术患者报表创伤病人统计报表52统计分析要求统计出:医生工作量报表、护士分诊工作量报表、非药非耗材报表、非药非耗材报表明细、各级别平均等待时间、分诊错误率统计、收入院患者汇总表、留观区患者治疗时间统计。53胸痛中心胸痛监控中心要求提供胸痛中心监控仪表盘,展示胸痛患者总例数、未填报完成病历、病历完整度、死亡率,STEMI、NSTEMI、UA、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患者分布54胸痛患者管理要求根据医院提供的胸痛标识,系统自动获取胸痛患者,支持对已入径的胸痛患者进行时间管理、信息收集、专病病历创建、评估。55胸痛路径管理要求提供在路径患者管理;时间采集方式支持系统采集、设备采集和人工采集三种方式结合;支持质控预警通知。56胸痛专科评估要求支持GRACE、HEART、TIMI评分57胸痛专病病历要求支持创建病历;系统支持胸痛患者基本信息同步;支持院前急救信息获取;获取或手工修正胸痛诊疗信息;支持患者转归。58多学科协同工作站病人主页:要求通过多学科协同工作站查询病人信息,可查看当前胸痛病人的数据信息,包括患者当前位置信息、病种信息、评分、医嘱、检验、检查。59质控指标要求支持以下质控指标:1.胸痛患者趋势图; 2.胸痛病历统计饼图;3.胸痛患者首诊时心电图检查比例;4.从就诊到完成首份心电图的时间。60统计分析要求提供胸痛患者的相关报表统计,可筛选年龄段、性别、来院方式。61数据上报要求与国家胸痛数据平台智能对接,与国家平台政策对齐,协助质控数据上报。62时间统一子系统1.要求支持时间自动同步;2.要求支持时间实时采集。63消息通知要求支持接收系统消息,包括新增病患、文件通知、数据上报消息。64基础配置要求提供基础配置:路径节点设备、关键节点设置;病历解析设置。65系统设置要求提供系统用户组创建、修改、删除功能;支持设置菜单权限。66系统对接要求急仍管理系统与以下系统集成对接:1.与EMR系统,与EMR系统直连2.与HIS系统,与HIS系统无缝集成,同步患者挂号信息、基本信息、医院相关字典信息、药品、用户;3.与CA系统,与CA系统直连4.与平台本身,与医院信息平台对接(接入360视图、单点登录、主索引、主数据)5.与手麻系统对接,通过与手麻系统对接实现急诊与手术间业务对接6.与重症系统对接,通过与重症系统对接实现急诊与手术间业务对接7.与疾控传染病系统进行对接,与疾控犬伤、传染病、食源性、新冠、伤害检测系统地接8.合理用药与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对接,与合理用药对接提供合理用药提醒与药品说明书查询9.市卫健委12361数据采集,供区域平台采集并上传到市12361平台10.与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对接,与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对接提供护理管理指标12.与LIS系统对接,与LIS系统无缝集成,呈现所有血液检查结果、微生物培养结果,并实时呈现至相关医护人员;13.与PACS系统对接,呈现患者所有影像检查结果;14.与市120平台进行对接,来获取急救任务单及相关信息。67系统实施、测试及培训要求开展系统所有功能的联调测试和部署实施工作,在医院及科室进行系统的更新和调试、系统相关环境、接口及相关功能进行调试,对医院不同群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改扩建工程应用系统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