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
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LH-2025-054(招标文件编号:HBLH-2025-054)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遵化市中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遵化市通华西街25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遵化市中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相关内容,维修内容包括: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汽车专项修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存梦(采购人代表)、张瑾、刘春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遵化市南二环东路
联系方式:李先生 0315-6669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开平区东城景苑小区S108-7
联系方式:李士林 18617893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士林
电 话: 186178931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遵化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3:3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存梦(采购人代表)、张瑾、刘春青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士林
项目联系电话
18617893188
采购单位
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遵化市南二环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0315-6669443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开平区东城景苑小区S10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士林 18617893188
附件:
附件1
承诺函.pdf
附件2
(终发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项目编号:HBLH-2025-054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公章)代理机构: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LH-2025-054项目名称: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最高限价:按折扣率报价,最高不超过100%采购需求: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相关内容,维修内容包括: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汽车专项修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标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必须包含大型货车维修)资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区东城景苑小区S108-7)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持加盖公章的下列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并对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四、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0元。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遵化市南二环东路联系方式:李先生0315-66694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开平区东城景苑小区S108-7联系方式:李士林18617893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士林电话:186178931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合格4采购内容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相关内容,维修内容包括: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汽车专项修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必须包含大型货车维修)资格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磋商小组应当拒收。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必须在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订书钉等方式装订,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招标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9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0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折扣率报价,最高不超过市场价格的100%,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磋商报价:本项目以市场价格的100%为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服务人员劳务费(含工资、社保等)、办公费、交通费、食宿费、津贴(补贴)、管理费、意外伤害险、税金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报价。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例如报价折扣率为90.00%即为九折,实际结算价格=市场价格*90.00%。11履约保证金无。1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月支付相关维修费用,每月月底支付上月实际发生费用(市场价格*折扣率)。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虚开发票或提供假发票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3磋商保证金0元(无需提供)1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15磋商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16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7采购人联系方式名称: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遵化市南二环东路17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666944318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开平区东城景苑小区S108-7联系人:李士林电话:1861789318819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电话:18617893188邮箱:hblianghua@126.com。20备注1、所有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无效资料,取消其参加招标权利和成交资格。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情况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20备注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投标保证金。(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则报价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项目测算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8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2.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该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支付。4.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5.磋商费用磋商费用系指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项目要求;(4)合同条款;(5)评审标准和方法;(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及补充,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澄清通知等内容发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采购文件发送至潜在供应商电子邮箱,一经发布既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澄清采购文件。7.3供应商因未及时下载澄清采购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1)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7)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8)同类业绩(9)服务方案(10)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9.语言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报价11.1磋商报价:本项目以市场价格的100%为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服务人员劳务费(含工资、社保等)、办公费、交通费、食宿费、津贴(补贴)、管理费、意外伤害险、税金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报价。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1.2竞争性磋商报价分两次,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初次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评标因素;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若高于者视为无效响应处理。11.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4磋商报价为费率报价,不得调整,除非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删改,否则对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3.1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3.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申请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5.1供应商应按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15.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按规定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15.3响应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法人章。15.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必须在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订书钉等方式装订,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招标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5.5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5.6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1)全部文件须打印(或打印后复印),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可签字处。(2)响应文件装订,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装入密封袋中,统称投标文件。密封袋密封后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3)响应文件在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025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6.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其他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加盖鲜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磋商小组应当拒收。(四)会议程序及磋商18.会议程序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并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各供应商授权人代表对磋商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签字确认。(2)主持人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开启。(3)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结束后宣布进入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阶段。(5)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9.磋商小组、磋商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9.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0.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20.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的;20.2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0.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20.4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20.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磋商过程的保密21.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1.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1.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2.1为有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提交最后报价前,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3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磋商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2.2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3.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1.1磋商响应文件中申请函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申请函为准;23.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申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3.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24.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4.1磋商小组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4.3磋商方法、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4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磋商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五)确定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与公示中标结果25.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人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5.2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5.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六)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做实质性修改。(七)其他27.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为准。28.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29.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一、车辆维修服务(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1.严格按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做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投标人至少能够满足现有车型90%以上(车辆品牌:程力、虹宇、亚特重工、徐工、宇通、振翔、中联、鞍山衡业专用汽车、湖北江南特种专用汽车、牡丹江森田、山东天河、润泰装备等;车辆底盘品牌:三一、曼牌、奔驰、东风、豪沃、江淮、江铃、五十铃等)的日常保养和维修技术。维修项目包括:小修、中修、大修;电路维修和改造;钣金喷漆等项目。3.设置车辆维修快速通道,保证车辆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采购人用车需要。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若采购人有完工时间要求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应尽量满足。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通知采购人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应承担延误责任。4.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所采用的零配件应是原厂配件,因车型较老或配件停产,难以寻找原厂配件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改用非原厂配件,经采购人同意,可改用非原厂配件,投标人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采购,改用非原厂配件时投标人应备注好配件的品牌及型号。汽车修理厂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发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并留存配件原件及包装图片以备采购人抽查。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送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计价、更换配件的品牌型号等情况。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折扣率计算结算金额,诚信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承诺,合同期内,收费标准以中标折扣率为结算上限,不允许上浮。5.送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就同一个报修的维修项目达到两次(含第一次维修)仍未修好的,采购人有权移交其他定点维修单位维修。维修完工的车辆由采购人在维修现场逐个进行验收,不合格均须中标人返工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准。新车在质保期内的应由供应商或车辆厂商维修。修理后的车辆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车辆不再给付费用。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6.在车辆维修完毕后,向车属单位开具维修结算单,应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品牌、单价、数量和优惠的幅度,实际维修过程中产生相关维修费用,优惠前价格均不得高于市场价(采购人结算前可以进行市场询价)。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7.投标人场地修理工位应不少于2个,大型车维修用地沟不少于1条,所需的特种设备应完善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场地修理工位、维修用地沟和特种设备现场图片);投标人需提供修理场地办公区域和维修区域等的真实照片(每个区域不少于3张)。8.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公里数不小于20000公里,且不少于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公里数不小于5000公里,且不少于5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公里数不小于3000公里,且不少于30日。中标人需负责保修,并对产生的相应售后服务负责。质保里程和时间以先到为准。9.全年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在唐山市辖区内发生故障,能够及时派维修员实施救援、维修服务,24小时免费现场的紧急救援。10.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11.提供日常免费检测和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状况。12.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洗车、清洁、吸尘服务。13.投标人要有足够的场地停放采购人的需要维修的消防车辆,不允许将车辆停放在马路上影响市容市貌及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14.如车辆送修方投诉达到三次经查实的,解除合同。二、验收程序及付款1.验收:采购人按照约定的技术、服务等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报告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付款:甲乙双方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月支付相关维修费用,每月月底支付上月实际发生费用(市场价格*折扣率)。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虚开发票或提供假发票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三、售后服务通用要求1、提供24小时热线咨询和技术支持,在远程不能处理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现场服务,实地解决问题。2、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范围等做出说明或承诺。3、服务保证:自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对提供的产品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保修期间内,除易损件(出厂随机配备的备品、备件范围)外,各种设备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应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限。4、维修项目所涉及的配件,质保期按生产厂家三包规定执行。四、项目其他要求1、按采购人对产品功能提出的非重大变更在配置、技术、服务方面相应变更。若采购项目中设备的配置或要求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提出建议方案并予以说明;2、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3、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如报价折扣率为90.00%即为九折,实际结算价格=市场价格*90.00%。第四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合同编号:甲方(全称):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乙方(全称):根据甲方委托河北亮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政府采购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中标通知书;(二)采购文件;(三)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四)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内容(一)、乙方对维修过程要求全程监控,每辆车按时间顺序保留影像资料,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二)、送修车辆名单:1、甲方送修车辆详见《车辆维保审批单》。2、甲方更改《车辆维保审批单》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三)、车辆维修服务项目:1、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乙方承担甲方车辆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汽车专项修理等。维修项目以《车辆维保审批单》和双方认可的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结果为准。(四)、送修手续1、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车辆维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及维修材料费。包括:材料价格和工时费用等,费用应按本合同规定比例收取,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无效。2、甲方经办人须按大队权限进行签批,将审批完成的《车辆维保审批单》复印件交至乙方,《车辆维保审批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及故障、时间及维修费用。3、乙方必须按照服务要求中的规定时限完成维修。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确认。5、《车辆维保验收单》需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名认可。6、《维修结算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五)、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包括: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服务人员劳务费(含工资、社保等)、办公费、交通费、食宿费、津贴(补贴)、管理费、意外伤害险、税金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依据市场价格并按合同折扣率比例结算,本项目折扣率为%。(六)、质量保证1、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质量保证按承诺事项执行。2、维修项目所涉及的配件,质保期按生产厂家三包规定执行。(七)、结算方式1、乙方应在交接竣工车辆时将“维修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同时征得甲方同意并签字,作为日后结算费用的依据。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否则应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天内,不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收。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月支付相关维修费用,每月月底支付上月实际发生费用(市场价格*折扣率)。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虚开发票或提供假发票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维修材料费结算手续。乙方须向甲方出示每次维修的《车辆维保审批单》、《车辆维保验收单》和《维修结算单》。5、核算无误后,甲方需支付有关费用。三、甲方的权利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车辆维保审批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4、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弄虚作假、以次件充好件,对甲方车辆造成损坏的,甲方可视其情节,有权终止乙方的维修业务,并视损坏程度提出索赔。5、在日后的督导检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标书提供的情况不符的,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定点维修保养项目。四、甲方的义务1、送修车辆必须为《车辆维保审批单》内的车辆。2、必须按时接收已竣工车辆。3、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车以外的要求。5、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单据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作为甲方入账凭证。五、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车辆维保审批单》。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4、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六、乙方的义务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2、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3、必须按服务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4、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5、保证维修质量。6、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7、已竣工车辆,乙方应填写“结算单”,注明竣工时间,维修材料项目及其进货价格和管理费。8、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七、违约责任1、甲方应以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迟延支付,则以每月修理费为基数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接收每一竣工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1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3、乙方应按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维修费用5%作为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4、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八、投诉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本合同建立投诉监管制度。其具体方式为:1、甲方可就乙方的维修质量或服务问题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投诉。2、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记录在案。九、合同的修改与终止1、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1)当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记录累积达3次。(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4、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1)对甲方的有效投诉达4次。(2)甲方连续3个月未按期结算。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十一、争议及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附则(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二)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三)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四)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附件1:服务要求(中标后提供)第五章评审标准和方法一、磋商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成员为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从专家库内相应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三、磋商评审程序1、评审工作准备磋商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对申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资格评审表(附表一)”。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符合性评审表(附表二)”,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在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4、竞争性磋商资格及符合性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作为磋商代表。磋商过程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接受上述实质性变动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确认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并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结果进行记录,磋商记录(包括磋商过程中明确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条款)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经签字(或签章)确认后的磋商记录将作为成交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署合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5、综合评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若高于者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未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附表三)。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该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同一供应商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推荐。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招标采购由磋商小组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三家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附表一:资格评审表资格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备注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良好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概况”内容)5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下载并留存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需提供承诺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需提供承诺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必须注明生产企业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提供声明文件结论(通过/不通过)注:1、上表中审查的所有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后续评审。2、按要求将资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写原因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4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5磋商报价唯一且有效6磋商保证金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7响应文件份数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8其它实质性响应条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结论(合格/不合格)附表三: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条款评审项评审细则备注1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1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0-102商务部分(30分)人员配备情况(10分)投标人每具有1名汽车维修高级技能人员,得3分,每具有1名汽车维修中级技能人员,得2分,本项满分10分。(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0-10同类业绩(5分)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提供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类似消防车辆维修或其他大型车辆维修项目业绩,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人与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0-5场地规模(5分)投标人须提供固定的维修场地,维修场地在100-500(不含500)平米的得1分;500(含)-1000(不含)平米得3分;1000(含)平米以上得5分。注:【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场地产权证明等资料(自有的只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中必须反映出场地面积,如未体现维修场地面积或所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将不计分】,此项未提供的得0分。0-5维修设备(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汽车维修设备,保养设备(燃油电控发动机诊断设备、清洗设备、电瓶检测设备、底盘维修专用设备、加注黄油专用设备、台钳、电焊机、修空调专用工具、充电机、打气泵、台钻、压力机等设备)等主要设备的完整性进行打分,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维修保养0-10场地中相关的设备照片,未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60分)对项目的整体理解(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要求,编制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目标;②管理理念;③服务内容;④重难点分析及保障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具体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维修保养流程;②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③关键工序操作规范;④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及财务记录方案;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及进度保障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具体服务质量及进度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养及各类故障维修期限;②质量保证期;③质量保障措施;④维修保养进度控制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管理制度(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具体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管理制度;②维修作业管理制度;③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制度;④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突发应急性保障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具体突发应急性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极端天气维修应急预案;②维修操作引发次生故障应急预案;③关键备件短缺应急预案;③维修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承诺(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项目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具体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目标承诺;②服务质量标准承诺;③技术支持;④权益保障承诺;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1.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缺项者该项得零分。2.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得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承诺函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八、报价一览表九、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十、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十一、同类项目经验案例十二、服务方案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的话需要提供,否则不用提供)十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一、承诺函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我方(供应商全称)已详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接受此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全权代表参加本次的招标活动并投标。本项目整体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大写:),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其规定,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此项目进行全部响应。2、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由我方自负。3、我方的投标文件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天(日历天)。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文件,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贵方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任何资料都是真实可靠的,若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我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6、与我方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其它联系方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年月日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公章。分公司根据《民法总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供应商全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减免政策的按减免政策执行)。我(供应商全称)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备注:1、供应商对此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2、此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如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按照下列企业概况内容填写:企业概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员工总人数其中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技工经营范围主要设备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国家或行业部门有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或资质等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情况进行填写。若本次采购不需要提供则不需要填写。(1)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我方(供应商全称)承诺本项目投标时若发生我单位和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的,将自动放弃投标或入围资格。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承诺函(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我方(供应商全称)承诺我单位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我(供应商全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特此郑重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兹委托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磋商的有关事宜。附全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八、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采购项目名称:整体投标报价(折扣率%)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履约地点质量标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九、主要人员情况汇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备注十、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采购项目名称:姓名年龄职称证书专业职称国家执业资格证专业职务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等级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系(科)学制年经历年—年参加过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备注注:表后须附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名称)的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项且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河北省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标的名称),属于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遵化市中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205.33万元,资产总额为102.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遵化市中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521承诺函致: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人名称)我遵化市中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减免政策的按减免政策执行)。我遵化市中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郑重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30201010030供应商(全称:遵化市中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公章)2025年11月18日pn备注:1、供应商对此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2、此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如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