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2025)
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及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红旗招标采购-2025-18、新交GCZB-2025-0174
三、招标范围: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三标段(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四、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2日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郭腾飞;朱春雨;李伟旗;马士柱;王东战(招标人代表)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6时00分
2、定标会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3、定标委员会成员:张玖菊、张家磊、李振威、王庆林、尹广礼、牛彦淞、李乐(组长)
4、定标方法:“票决法”。
七、核查信息:
(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
(3)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4)企业信用信誉通过以下平台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核查结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八、中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工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9046172.58元
项目经理:郭艳红
证书编号:豫 241182047608
工期:10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二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晟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25922464.10元
项目经理:高树程
证书编号:豫241212284781
工期:10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三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克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报价(费率):0.95%
项目总监:李云丽
证书编号:41023458
工期: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4.79万元,二标段:13.77万元,三标段:0.3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
联系人:李乐
联系方式:15836191717
联合招标人:
名称: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
联系人:张家磊
联系方式:18837306668
2.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经开第二十大街中兴新业港三期25幢
联系人:王京拴
联系电话:18603809977
3.受理监督的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 :0373-6307386
新乡市红旗区城建局:0373-336800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10.20(施工)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pdf
10.20(监理)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pdf
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和塑4-255-10°新Gc2B-2-011核同TIANLONO孔中韵天隆工程集团中原项目管理标准化第一品牌已审核,同意发布招标人(盖章):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盖章):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十月1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红旗招标采购-2025-18、新交GCZB-2025-0174招标人(盖章):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盖章):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附件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附件A: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3、其他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章定标办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红旗招标采购-2025-18、新交GCZB-2025-0174)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1-410702-04-01-769580,招标人为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联合招标人为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2项目编号:红旗招标采购-2025-18、新交GCZB-2025-01742.3项目建设规模:10个老旧小区,用地面积约116468平方米,建筑面积20.2723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小区内道路工程(含机动车停车位、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给排水工程、强电弱电工程、围墙墙面粉刷、新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含照明和充电桩)、小区视频监控、机动车充电桩、广告栏、室外路灯、分类垃圾桶、铁艺双开门、门禁、广告道闸、化粪池、健身器材及绿化等配套工程。2.4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2.5项目预算金额:35407650.6元(其中施工预算金额:35057079.81元、监理预算金额:350570.79元)(一标段:9068167.68元,二标段:25988912.13元,三标段:费率1.00%)2.6招标范围: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三标段(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2.8计划工期: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工期:10个月;三标段(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2.9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宁馨苑、文清苑二期、文清苑三期;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二标段:农科院家属院、新水小区、东旭小区、二纸厂南院、长兴小区、南华小区-西院、南华小区-东院,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三标段:本项目一、二标段的监理工作;2.10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2人员要求: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三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3.4信誉要求: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3)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4)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本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三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3.7其他要求:(1)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电子签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1日8:30至2025年10月27日18:00,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4.3招标文件售价: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6.评标与定标6.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一至二标段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三标段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票决法”。6.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6.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6.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6.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联系人:李乐联系方式:15836191717联合招标人:名称: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地址:新乡市红旗区联系人:张家磊联系方式:18837306668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经开第二十大街中兴新业港三期25幢联系人:王京拴联系电话:186038099779.受理监督的单位及联系电话: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新乡市红旗区城建局:0373-3368001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联系人:李乐联系方式:15836191717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经开第二十大街中兴新业港三期25幢联系人:王京拴联系电话:186038099771.1.4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5年宁馨苑、长兴小区、农科院家属院等10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1.5建设地点新乡市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1.3.2计划工期一至二标段(施工标段):10个月;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1.10.2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澄清及答疑文件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及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所有澄清均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并确认,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的通知,如有遗漏自行负责。2.3.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及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所有修改均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并确认,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的通知,如有遗漏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136000.00元,二标段:389000.00元;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版块。3.4.1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一标段账号:1704021438001799133二标段账号:1704021438001799009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公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CA/标证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标证通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CA/标证通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3.7.3签字盖章要求要求:采用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CA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CA印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由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不作要求。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XXT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U盘投标文件1份(WPS版电子文档)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xiang.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6)生成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8)开标结束后,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取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项目经理信用、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由招标人于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执行评定分离,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上限为10名。根据政策要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少于10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须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7份胶装版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1份。7.4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7.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否☑是,具体定标相关内容:(1)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招标人单位成员不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自行选定。(2)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具体定标因素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定标办法”(3)定标的时间、地点: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7.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4)定标程序:具体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定标办法”(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7.7.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形式:转账或电汇、保函形式(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若为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则担保公司须在河南省建设厅备案)。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招标人指定账户9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是,具体要求: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操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类业绩10.1.2本招标项目参与各方信息(如代建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10.2招标控制价7.4.2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068167.6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59145.15元;规费:162235.14元;税金:748747.78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5988912.1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72992.87元;规费:498366.07元;税金:2145873.46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元。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0.3“暗标”评审7.4.2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不采用10.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0.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10.10.1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0.10.2代理服务费:根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协定,本标段代理服务费:一标段:4.79元,二标段:13.77元,中标人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0.10.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合同价的40%;区审计局进行工程审计后一年内付至审计价的70%,第三年支付至审计价的98%;剩余2%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工程质保期为36个月。(如遇资金支付有新的要求,按要求执行)1010.4工程保修期:3年。10.10.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等价格优惠;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施工标段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10.6提示投标人注意事项:1、根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明确严格禁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致”,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或MAC地址一致,均按投标无效处理,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查处。2、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4、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5、本次采购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投标人需要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6、集中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512-5818853810.10.7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16)被发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17)被发现有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18)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开标前17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新乡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修改的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书面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不适用本项规定的时限)。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当编制目录及连续页码。3.7.4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4)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工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生成开标记录;(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采集投标人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分值、企业项目经理实名制和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信息,并保存查询记录(评标办法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中标候选人公示7.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1.2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核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九章“定标办法”规定的核查内容和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7.4定标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7.4.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定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2)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3)定标的时间、地点;(4)定标程序;(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7.4.3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7.4.4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7.4.5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担保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承诺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开标备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澄清发出单位:澄清编号:发出澄清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时:分:秒项目名称的澄清澄清标题:关于澄清内容:回答期限:年/月/日时:分:秒回复要求:附表三:问题的澄清回答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回答内容:回答人姓名:单位名称回答日期:年/月/日时:分:秒澄清回复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提问日期:澄清内容投标人(供应商)说明投标单位:回复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建造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指建筑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总价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单项工程费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单位工程费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一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项目费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暂列金额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暂估价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一致(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总承包服务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规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税金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权利义务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报价:45分综合标:3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1.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2.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材料费基准价计算方法均采用如下:详见附件。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总分20分)评分因素参考评分标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0-2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0-1.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0-0.5分)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0.5分)3.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0-0.5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理措施(1分)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0-1分)工期保证措施(1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1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1.5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0-0.5分)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分)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1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1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0-1分)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4分)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0-1分/项,满分4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3.5分)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0-0.5分/项,满分2分)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0-1.5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1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0-1分)风险管理措施(1分)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1分)注:投标人依法依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采用计分评审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按技术标评审内容对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值范围内计分。2.2.4(2)投标报价(总分45分)(1)投标报价(满分2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2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25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满分(25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2.2.4(2)投标报价(总分45分)(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满分10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清单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分部分项清单的得分。(3)投标报价材料单价(满分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材料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材料的得分。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4)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满分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至5分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2.2.4(3)综合标(总分35分)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缺一项不得分)。0≤得分≤2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企业项目经理实名制平均考勤率平均考勤率≥80%4分80%>平均考勤率≥30%8×(平均考勤率-30%)平均考勤率<30%0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平均考勤率≥80%4分80%>平均考勤率≥30%8×(平均考勤率-30%)平均考勤率<30%0企业信用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15分计入得分。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下发公告要求:鉴于《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故按满分计入。15拟派项目经理信用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5分计入得分。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下发公告要求:鉴于《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故按满分计入。5服务承诺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的优惠及服务承诺,并有违背承诺的处罚措施;承诺生产安全零事故,并有发生安全事故相应自罚措施的承诺,根据详细程度进行打分(0-2分)。缺项不得分。2.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招标人排忧解难的服务承诺,并有违背承诺的处罚措施,根据详细程度进行打分(0-3分)。缺项不得分。0-5分附件(一)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有关定义:有效投标报价,为到的整数值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Xii1N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求和µ有效投标报价的标准差∑变异系数σ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Z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小值(下限)MAX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调整系数MIN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去掉最高最低值的数量K投标报价基准价M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基准价J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准价Jf材料单价的基准价Js2.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Jc有效投标报价数据(,,),其平均值为µ,X1X2X3……Xn;其标准差为σ,;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为变异系数,记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确定为:ZZ=σ/µ×100%,最小值(下限)为:,;在此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MAX=µ+3×K×σ,MIN=µ-2×K×σK值的取值为:序号Z范围K值序号Z范围K值1Z>10%0.146%≥Z>4%0.25210%≥Z>8%0.1554%≥Z>2%0.338%≥Z>6%0.262%≥Z>0%0.35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规则见下表。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含MAX、MIN值)的个数投标报价基准价J的计算方法个数<3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受MAX、MIN范围的限制)的算术平均值3≤个数≤6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个数>6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M个最高报价和M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M为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的个数÷4后向下取整的整数值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材料单价基准价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算术平均值。基准价分类基准价计算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Jf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Js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材料单价基准价Jc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二)评审计分1.有关定义:商务标总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F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得分FA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得分FB材料单价评审得分FC偏差率FD最低价偏差率αFAβFA2.商务标得分等于下列4项得分之和。序号项目分值评审得分1投标报价评审25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1025≥FA≥0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510≥FB≥04材料单价评审55≥FC≥0合计455≥FD≥0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25分。F=FA+FB+FC+FD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计分规则见下表。序号偏差率满足条件计分FA综合评估法1满分2αFA=0FA=偏差率每减少1%时,在满分25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αFAFA=253αFA0偏差率每增加1%时,在满分25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αFAFA=25-|αFA|×100×1FA=25-|αFA|×100×2注:表中的为取绝对值函数。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αFA|,FA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共计10分。计分规则见下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分P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项数总数,R为计分系数综合评估法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E,其中计分系数FB1=10×E×R1/PR1=1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H,其中计分系数FB2=10×H×R2/P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R2=0.5FB3=0上述合计,的最高分为分FB=FB1+FB2+FB3FB注:FB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105.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偏差率=(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100%序号αFC偏差率满足条件计分αFCFC综合评估法1=O=基础分2αFCFC偏差率每减少1%时,在基础分上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αFC加至5分为止。FC=3FC=3+|αFC|×100×0.13>0αFC偏差率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上减扣0.1分;以此类推,αFC减扣至0为止。FC=3-|αFC|×100×0.1最高分为5分FC注:表中的用为取绝对值函数。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材料单价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αFC|FC投标报价材料单价计分FDPd为工程量清单材料表中的材料总数综合评估法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Md,其中计分系数FD1=5×Md×Rd1/Pd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NdRd1=1,其中计分系数FD2=5×Nd×Rd2/Pd低于材料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材料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Rd2=0.5FD3=0上述合计,最高分为分FD=FD1+FD2+FD3FD5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政策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少于10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上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3.2.3投标人得分=A+B+C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