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 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5)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39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通信方舱7台、窄带功能32套、4/5G聚合路由器32台、天通手持机100部、北斗报灾终端64台,以及与设备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等其它伴随服务。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150 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测试、培训、初验,终验,产品应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喷涂。3、交货地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或其指定地点。4、质保期:采购人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5、质量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51947-1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通信方舱7台、窄带功能32套、4/5G聚合路由器32台、天通手持机100部、北斗报灾终端64台,以及与设备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等其它伴随服务。

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碧波路 456 号 B402-4 室
9,213,380.00

评审总得分:83.63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任全喜、钱豫宁、刘芊、李帷笳、刘瑞坤(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的9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公司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银行账号:6027609233.申请开具发票的,须提供盖公章的开票信息和转账凭证,把扫描件发送至邮hnwxzb@yeah.net

收费金额:83,43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联系人:刘瑞坤

联系方式:0371-65919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崔晓静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晓静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4:38

评审专家名单
任全喜、钱豫宁、刘芊、李帷笳、刘瑞坤(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921.33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晓静

项目联系电话
0371-88886156

采购单位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1-65919752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1-88886156

附件:

附件1
2025-11-3发布版本--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招标文件.pdf

附件2
分项报价表.pdf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393采购人: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采购内容、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质保期要求1.4供应商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1.10投标预备会1.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资格审查资料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6.资格审查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2评标原则7.3评标7.4废标条件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2中标通知8.3履约担保8.4签订合同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质疑和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评标结果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用户需求书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供应商投标承诺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报价表六、供货、技术培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表七、技术部分八、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九、售后服务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十一、其他材料十二、资格审查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3932、项目名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9493200.00元最高限价:94932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豫政采(2)20251947-1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949320094932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通信方舱7台、窄带功能32套、4/5G聚合路由器32台、天通手持机100部、北斗报灾终端64台,以及与设备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等其它伴随服务。5.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测试、培训、初验,终验,产品应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喷涂。5.3交货地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或其指定地点。5.4质保期:采购人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5.5质量要求:合格。5.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函。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下载。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0)。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联系人:刘瑞坤联系方式:0371-659197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16楼联系人:崔晓静联系方式:0371-888861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晓静联系方式:0371-8888615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联系人:刘瑞坤联系方式:0371-6591975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16楼联系人:崔晓静联系方式:0371-88886156邮箱:hnwxzb@yeah.net1.1.4项目名称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1.1.5标包划分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6建设地点郑州市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通信方舱7台、窄带功能32套、4/5G聚合路由器32台、天通手持机100部、北斗报灾终端64台,以及与设备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等其它伴随服务。1.3.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测试、培训、初验,终验,产品应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喷涂1.3.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1.3.4交货地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或其指定地点1.3.5质量要求合格1.3.6质保期采购人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1.3.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提供合同总额3%一年期的履约保函,在收到履约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首付款。项目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如项目资金因财政年度结转或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未按时1.3.7付款方式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采购人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备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是否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澄清文件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形式:无需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上传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供应商凭CA锁进行网上下载,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备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是否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并自行下载,如由于供应商未看到修改文件而带来的风险,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3.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形式:无需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应有效、清晰可辩的扫描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格式)须加盖单位公章的,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印章。(若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A印章,可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加盖本人的CA印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n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后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格式)到指定位置。(2)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3)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特别提醒:上传文件建议在截止日前1-2日内完成,以避免网络拥堵或其他原因造成上传失败,由于投标文件未按时提交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6.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人员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共1人组成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授权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8.1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8.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有效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是指:通过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3.1款、第3.2.5项规定评审标准的供应商。10.2“暗标”评审8.1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3中标公示8.1中标公示发布的媒介采购人将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10.4预算金额和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9493200.00元最高限价9493200.00元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人。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买”和“卖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8采购人声明(1)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2)采购人声明招标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采购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3)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10.9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标准的9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公司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银行账号:6027609233.申请开具发票的,须提供盖公章的开票信息和转账凭证,把扫描件发送至邮hnwxzb@yeah.net10.10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0.1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0.12核心产品通信方舱10.13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1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如涉及)。5.正版软件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6.信息安全产品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0.15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接收部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中心北塔16楼联系电话:0371-88886156联系人:崔晓静10.16温馨提醒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将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模块,以用于开标后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因上传至“资格文件”模块的资格证明材料有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采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质保期要求1.3.1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交货地点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6本项目的质保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7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1.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供应商对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下列之一:①提供货物在社会上公开发布的带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②提供互联网上下载打印的彩页截图,必须标明详细的查询网址并加盖生产厂商印章,方可为有效货物技术证明;③检测机构的设备检测报告;若供应商的文字响应描述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则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11.3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11.2(1)目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12分包不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用户需求书;(7)投标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提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澄清答疑文件”形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3.2.2投标总报价应是指货物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现场服务、培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内容等。买方不再另向卖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3.2.3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3.2.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分项。3.2.5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3.2.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5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内容、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质保期等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且按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要求进行加密上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登录“河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准时参加开标。使用本单位CA锁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备注:(1)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河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3)所有供应商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4)开标后,供应商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须按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供应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如果开标现场解密时间有调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避免错过解密时间。(2)开标结束。5.2.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5.2.3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4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6.资格审查6.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6.2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能进入评标。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将通过合适的方式书面记录资格审查结果,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程序。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7.2评标原则7.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4废标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中标通知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履约担保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法律责任。8.4签订合同8.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8.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并承担法律责任。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9.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5.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能进入评标。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将通过合适的方式书面记录资格审查结果,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程序。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交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6信用信息查询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8廉洁自律承诺函格式(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3项规定;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签字或盖章不作为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6项规定付款方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7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综合部分:17分技术部分:53分条款号评分因素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m2.2.2(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30分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政府采购政策:①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采购标的价格给0≤m≤302.2.2(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30分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的货物既有大型或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a.属于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b.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c.属于中小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0≤m≤302.2.2(2)综合部分评分企业实力3分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0≤m≤32.2.2(2)标准(17分)企业实力3分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全部具备得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便审验,没有不得分。0≤m≤3交货期2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基础上,承诺提前15日交货得1分,承诺提前30日交货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m=0或=1或=2售后服务12分1、依据投标人质保期内的售后安排(包括质保期、响应时间等方案考虑全面周到、技术手段多、满足用户需求),评委对比投标人投标文件后,根据优劣情况赋分。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的需要的,得6分;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的需要的,得3分;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针对性一般,可以满足招标的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的得1分;以上内容缺项得0分。2、依据维修人员的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响应时间、应急维修措施、备品备件配备等情况,评委对比投标人投标文件后,根据优劣情况赋分。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考虑周全、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的需要的,得6分;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的需要的,得3分;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考虑周全、针对性一般,可以满足招标的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0≤m≤12或提高的得1分;以上内容缺项得0分。2.2.2(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3分)产品配置及技术指标2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所投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技术参数中标“★”的关键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每出现一项减2分。2、技术参数中标“▲”的重要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每出现一项减1分。3、技术参数中非“★”、“▲”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每出现一项减0.32分。注:投标人须对采购需求书中“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在引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填写“采购需求偏离表”,所有关键技术参数和重要技术参数均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项参数视为不满足,其他参数按要求进行自行响应。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被按废标处理,并报有关监督部门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处理。0≤m≤20供货实施方案8分1、有详细可行、科学合理的生产安排计划;人员配备满足供货期限,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交货安排、验收准备等类似说明全面具体、表述清晰、有详细的保障措施得8分;2、有可行、科学合理的生产安排计划;人员配备能基本满足供货要求,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交货安排、验收准备等类似说明较具体、表述清晰、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得5分;3、有具体的生产安排计划、人员配备能基本满足供货要求,对分工、岗位、交0≤m≤8货安排、验收准备等类似说明措施的得3分;4、生产安排计划、人员配备能基本满足供货要求,且有对交货安排、验收准备等类似说明表述的得1分;5、不响应不得分。对产品的先进性、实用性、耐用性、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投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的文字表述等材料),对产品的先进性、实用性、耐用性、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先进性:1、产品先进性的响应程度高,对产品先进性描述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先进性的特点得5分;2、产品先进性的响应程度较高,对产品先进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先进性的特点得3分;3、产品先进性的响应程度一般,对产品先进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先进性的特点得1分;4、不响应不得分。0≤m≤55分实用性:1、产品实用性的响应程度高的,对产品实用性描述最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实用性的特点得5分;2、产品实用性的响应程度较高的,对产品实用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实用性的特点得3分;3、产品实用性的响应程度一般的,对产品实用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实用性的特点得1分;0≤m≤54、不响应不得分。5分耐用性:1、产品耐用性的响应程度高的,对产品耐用性描述最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耐用性的特点得5分;2、产品耐用性的响应程度较高的,对产品耐用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耐用性的特点得3分;3、产品耐用性的响应程度一般的,对产品耐用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耐用性的特点得1分;4、不响应不得分。0≤m≤55分安全性:1、产品安全性的响应程度高的,对产品安全性描述最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充分体现产品安全性的特点得5分;2、产品安全性的响应程度较高的,对产品安全性描述较为详细、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安全性的特点得3分;3、产品安全性的响应程度一般的,对产品安全性描述基本真实、准确,相关资料能体现产品安全性的特点得1分;4、不响应不得分。0≤m≤5技术支持与培训方案5分1、技术培训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考虑周全,培训计划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培训人员配备齐全、技术水平高、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培训率承诺高,得5分;2、技术培训方案内容详实、考虑较全,0≤m≤5培训计划具体,培训人员齐全,培训率承诺较高,得3分;3、技术培训方案表述简单,培训计划简单、培训人员较少,培训率承诺一般,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注:评标标准各分项内容如缺漏项,相应分项得分为0分。附表一:同品牌产品评审出现多个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附表二: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一、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要求详见以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①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②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以下简称“机构名录”)。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二)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措施:在供应商得分相等的情况下,根据各供应商所投设备包含节能环保设备的条目多少横向比较,对于提供条目多的给于优先采购。备注:对于供应商提供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以及属于“环保清单”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于优先采购体现。(三)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备注:“节能清单”中标记“★”产品的,必须提供经过“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说明:1、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要求:①证书在有效期内。②发证单位应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机构目录内。(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如采购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1.2供应商或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按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正常采用电子开标的;(5)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情形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3.2.4供应商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以此计算各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2.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合同文本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甲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乙方:公司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甲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乙方: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于郑州市金水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达成协议如下:一、买卖标的1.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所述设备(以下简称“货物”):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价(万元)1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金为元,税率为%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包括货物及与之相关的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检验、技术培训、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系统集成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等。标的物为车辆的,还包含车辆购置税、公告、检测费等。承诺提供通信费、驻场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必须与招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相一致。未达到相应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完成调换。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5.乙方必须接受监理方的监督管理。二、交付及到货验收1.1.交付期:合同生效后日历天内调试完毕,完成技术培训并交付使用。交付地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或其指定地点。2.乙方不按招投标文件或者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在7日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在到货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设备分批到货或者需要运送至不同地点的,甲方应分别组织到货验收,或者委托收货单位出具验收单据,并加盖公章。三、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1.甲方应提供或者组织货物接收单位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等)及人员配合。2.在交付期内,乙方应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需要互联互通的,应完成联网测试。3.乙方应对甲方有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操作技能。4.本项目试运行期限为\\天,计算在交付期内。乙方就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后,视为完成交付。四、合同验收1.交付期结束正式运行后,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完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2.甲方应当于收到合同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逾期未整改完毕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且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验收合格。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并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五、售后服务、质保期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其中包含7天×24小时的免费驻场服务,免费驻场服务时间为0年。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乙方提供的“易耗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维修工具明细表”见附件。六、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按以下执行:1.收到履约保函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合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质量保函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如项目资金因财政年度结转或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未按时付款或者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导致甲方不能按期付款的,甲方免除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影响支付的情形消除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4.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账户如下:收款人名称:人民币帐号:开户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收款人地址: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八、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与交付期一致)。质量保证:合同验收通过后,由乙方重新出具质量保函,对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设备质量、保修、服务等内容提供担保,质保期满后保函自动失效。九、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货款额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超过10天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已收取的款项应予退还,还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2‰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更换,逾期不更换的按逾期交货处罚。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提供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通过维修、更换等方式保证货物正常使用。如乙方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不处理或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机构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5.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10%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6.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及甲方用户的信息具有保密义务。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信息、甲方单位信息、甲方用户信息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承担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仍应遵守。7.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质量不合格部分的价款占总货款比例超过1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款项,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已收取的款项应全部返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相应的损失。8.双方因违约行为产生诉讼纠纷的,违约方除了承担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权所产生的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函费用、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支出。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除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应当停止履行的以外,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与转让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三、送达地址合同甲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联系电话:0371-65919752联系人:刘瑞坤合同乙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信用代码:1.以上送达地址及联系人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2.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主体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3.上述送达地址、变更法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负有履行通知义务,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至日视为送达,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十四、其他1.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三份。2.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易耗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维修工具明细表甲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一、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备注货物/服务所属行业1通信方舱7不接受进口产品。货物工业2窄带功能32套不接受进口产品。货物工业34/5G聚合路由器32不接受进口产品。货物工业4天通手持机100部不接受进口产品。货物工业5北斗报灾终端64不接受进口产品。货物工业二、商务需求(1)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测试、培训、初验,终验,产品应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标识喷涂。(2)交货地点: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或其指定地点。(3)质保期:采购人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提供合同总额3%一年期的履约保函,在收到履约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首付款。项目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如项目资金因财政年度结转或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未按时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5)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若电话技术支撑服务无法解决问题需提供现场服务的,应在6小时以内到达现场。三、技术要求核心产品:通信方舱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通信方舱一、基本要求▲1.模块方舱采用标准集装箱定制,两侧采用液压双折叠展翼结构,展开后面积≥80㎡,配合推拉帐篷展开后可满足45人以上现场会议需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2.模块尺寸:外形尺寸参考标准集装箱尺寸设计,长*宽*高:≥9000*2600*3000mm;室内净高:≥2400mm,允许最大承载量≥100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3.内饰材料:模块厢体底部采用花纹铝板装饰,舱内电视墙采用三明治夹心结构,龙骨间填充隔热吸音棉,面材采用装饰碳晶墙板。(提供第三7台1通信方舱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4.模块运输:除使用专用载车平台运输转运外,可借助民用集装箱运输车进行运输舱体,适合民用平板车运输,满足常规道路运输的限宽限高要求。采用自动上下车形式,便捷性高。(提供详细的自动上下车装车方案三维示意效果图)二、功能要求5.液压支腿:方舱前后左右各安装一组升降支撑油缸支腿,可根据箱体使用状态展开和收回。液压操作系统:由箱体液压机械支腿、动力单元、电控系统及相关附件组成,手动操作控制集成;箱体完全展开液压系统所需总时间≤10分钟。★6.展翼平台:方舱两侧配备通过液压驱动用于展开收拢的展翼平台,展翼平台为双折叠系统;每块平台尺寸不小于:2200*7000mm;展翼平台通过重型铰链连接,展开和收回可通过控制液压油缸伸缩完成;展翼平台表面铺设花纹铝板,安装帐篷限位导轨;展开后通过电动千斤顶调平,展翼板收回后手动限位固定。(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7.拓展装置:会议区左右对称安装2套拓展装置,拓展装置可通过滚轮展开和收回;拓展装置完全展开状态下,最大宽度≥7000mm,内部有效高度≥2200mm,展开深度≥4400mm;完全收状态下:机构收回厚度≤1100mm。8.机构限位滑轨:展翼平台需安装下沉式机构限位滑轨,不锈钢材质,可满足拓展装置完全展开和收回要求。三、辅助设施9.触摸一体机:舱内电视墙显示系统外需配备1台舱载触摸一体机满足舱内显示需要,显示器≥75寸,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内置一体化摄像头,支持无线投屏,配备可移动支架,抗震性能优越。10.一体化超高清视频会议终端:数量1台,1080P60@H.265高清编解码,12X光学变焦,能兼容现有视频会议平台。11.集中控制系统:包含车外配电箱和车内配电显示箱,车外配电箱具备过流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控制系统外壳喷塑处理,防锈美观,.整车电路采用耐高温、高电流电线,线槽布线整齐牢靠,线束防护等级≥IP67,电流/电压过载、短路、极性反接保护,设置紧急切断按钮。12.多媒体系统:配置多媒体外接舱,满足音视频,电源预埋布线,集成式通讯端口,音频,视频线预埋,端口集成,双备份。13.附属设施:折叠桌≥12张,折叠椅≥48把,优质材质,便于存取,设置收纳及固定装置。四、电器系统14.市电输入:配置市电、外接电源等多种供电方式(接口和线路所承载供电能力大于所有用电设备功率总和,计算通过的电流安培数)国标制式插座等配置,智能化管理模块供配电系统,外供插座防雨淋符合IP65等级;配置接地功能和防雷措施,安全用电措施,防止出现触电等危险状况;7台2窄带功能▲1.频率范围350-400MHz;信道容量≥1024,频率稳定度≤±0.5ppm;外形尺寸≤65×180×180mm,整机重量≤2Kg,显示屏≥2.0英寸(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2.接收性能:灵敏度(模拟)≥0.2uV(12dBSINAD);灵敏度(数字)≥0.1uV(5%BER);接收音频额定功率≥3W(内置);接收音频最大功率≥5W(内置);音频失真≤3%;(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3.发射性能:输出功率≥1W-25W(UHF3/UHF1/VHF),音频失真≤3%,音频响应+1~-3dB;4.环境指标:工作温度-30℃~+60℃或优于;5.支持北斗定位功能;32套34/5G聚合路由器1.默认模块配置≥1*5G模块,2*4G模块;2.支持4G/5G;3.网口≥1个千兆LAN口,≥1个百兆WAN口;4.WI-FI支持双频2.4G;5.聚合路由器带卡≥3张,单张卡不小于10G/月,流量期限同质保期;▲6.内置天线和电池,可连续工作≥6小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32台4天通手持机1.支持天通卫星移动通信语音短信功能,语音:支持2.4kbps等多种话音速率,短信:单条长度≥140字节;支持双卡双待,4G或5G全网通与天通卫星网络无缝切换;支持北斗定位功能;▲2.运行内存:≥4GB,机身存储:≥32GB(支持扩展);最大卫星数据速率不低于9.6kbps;外观尺寸:不大于170mm×85mm×30mm(不包含天线);卫星天线可拆卸更换,根据需要可快速更换为车载全向天线和手持全向天线,需具有辅助对星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的其他技术材料予以证明)3.显示屏:≥5英寸触控屏,不低于1440*720分辨率;操作系统:不低于Android8.1;前置摄像头像素:≥500万,后置摄像头像素:≥1000万;4.电池:≥5000mAh聚合物电池,卫星通话时长≥10小时,卫星待机时长≥100小时。整机重量不超过500g,支持拍照和闪光灯功能;5.防护等级:IP68;防跌落:具有抗不低于1.5米硬面自由跌落;使用环境:使用温度:-20℃–+55℃;存储温度:-40℃–+70℃。▲6.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信部进网许可证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7.单台设备提供一年期的不少于1500分钟语音和300条短信的使用资费。(提供供应商承诺函)100部5北斗报灾终端1.CPU:≥八核2.3GHz;屏幕:≥10寸屏,前摄≥800W像素、后摄≥1300W像素;运行内存≥8G,存储内存≥256G;2.重量不高于600g,体积小巧,尺寸≤280mm*200mm*7mm;3.支持加装应急管理部“事故灾害一键通”、“报灾管理系统”等APP;4.传感器:加速度、距离、光线、地磁、陀螺仪。64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393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供应商投标承诺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报价表六、供货、技术培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表七、技术部分八、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九、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十一、其他材料十二、资格审查资料5.2.1.投标分项报价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项目A包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通信方舱赤晓通信方舱中国成都市成都赤晓彩钢房屋有限公司7115478080834602窄带功能海能达HM780中国深圳市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套327802496034/5G聚合路由器花火H9中国南京市南京纳加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2960307204天通手持机乐众LeSatP2中国嘉兴市海宁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10077607760005北斗报灾终端华为擎云C7(BBG7-W00)中国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644660298240合计(元)=1+2+3+4+592133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指挥通信装备能力提升工程 现场指挥通信保障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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