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草洗涤服务 布草洗涤中标结果公示(洪江市人民医院2025)


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25
洪江市人民医院的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于2025年11月17日开评标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2530146
委托代理编号:ZKGS(ZB)-20250613
采购项目预算:360000元
二、项目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怀化工业园时代路(怀化市朗晟洗涤产业园有限公司内2栋1楼厂房)
成交金额:25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布草洗涤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永生(主任评委)、佘定胜、杨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合同的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4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审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响应报价(元)
综合得分
排名

1
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52000
94.33
1

2
怀化御洁洗涤有限责任公司
348000
90.24
2

3
洪江市洁韵洗涤有限公司
356000
89.25
3

4
怀化市中天洗涤有限公司
351680
63.67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洪江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4760779032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波、杨一、颜武
电    话:0731-85780866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最后报价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附件.zip

供江布人民院有中务项目明投文作七、提供采购政产品等证明料(一)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2有**、采公务务公不工在A信有有有关(工公公公、22004、有目在L人人13人为元交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的质行业),,建(承)企业为全业名称,从业人员人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费产合为力,成(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7日茶是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67一EscF2F3F5F6F1F2F3F4F7F8F9F10S&*进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十、最后报价附件10-1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政府采购计划号:黔财采计202530146委托代理编号:ZKGS(ZB)-20250613个shi包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期限1年投标报价:小写:25200大写:备注:Z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11月17日g师出\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F5F6F8F9F10F11EsoF1F3F4F2F3F4F7←Backspace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附件10-2}Tab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EnterCapsLock政府采购计划号:黔财采计202530146委托代理编号:ZKGSZB)-20250613包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个shift个shift项目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1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年22000.n投标报价总价(元)天式拾位万或件2200.0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5年11月17日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12地地、133SLN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采购人:洪江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2530146委托代理编号:ZKGS(ZB)-20250613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5磋商须知前附表.............................................................5磋商须知正文................................................................9一、说明...................................................................9二、磋商文件...............................................................10三、响应文件...............................................................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8七、其他规定............................................................19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2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4第五章采购需求..............................................................31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8第一章磋商邀请洪江市人民医院的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2530146,委托代理编号:ZKGS(ZB)-202506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25301463、委托代理编号:ZKGS(ZB)-202506134、采购项目预算:36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01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1项360000元360000元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四、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或其他合法排污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磋商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1212办公室),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领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时30分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时30分地点:洪江市安江镇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二楼七、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说明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黄波2、电话:18608413801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采购人:洪江市人民医院联系人:罗女士电话:13974563009地址:洪江市黔城镇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波、杨一、颜武电话:0731-85780866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二章 第1.1款采购项目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洪江市人民医院联 系 人:罗女士电 话:13974563009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 波、杨一、颜武联系电话:0731-85780866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或其他合法排污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磋商不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适应。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第二章第1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第二章第15.1款响应报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洗涤数量根据业务科室实际使用量为准,合同期内因其他原因引起的洗涤数量增加,采购人不再追加费用。项目实施中所需的的设备、材料及安全保障装备,以及人员培训、保险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此报价中,釆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360000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60000元第二章第17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在2025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洪江市安江镇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二楼五、其他规定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在采用综合评审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分、价格/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给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保证金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二章第40.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1款其他规定无。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第2.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提示:评审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审因素分列)第三章第2.3款权值评审因素权值商务26技术64价格10第三章第4.2款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家。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6.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第四章第4款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第二章第41.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或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累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4.2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也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部门:(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6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情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23.3供应商有本章第16.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采购人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磋商程序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初步审查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6.偏离26.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6.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6.3“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4本章第26.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提出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磋商的特殊情形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3.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磋商终止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重新评审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35.保密及串通行为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询问及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其他规定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磋商小组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评审方法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商务部分262技术部分643价 格10∑(1+2+3)=1100分3.比较与评价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7评分细则类别评审内容评分细则、标准分值报价部分(10分)磋商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中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10。 注: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技术部分(64分)对采购需求响应程度(10分)投标方案完全满足对“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计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10服务方案(18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产能及设备配备情况;②洗涤服务流程介绍;③洗涤时间及质量保证措施;④医疗织物的交接流程;⑤洗涤工艺;⑥洗涤质量控制;⑦污物回收处理;⑧运输保障;⑨防止织物磨损措施。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2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18消毒流程与管理(12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消毒管理与控制,至少包含①整个生产流程消毒管理、②质量控制制度、③布类洗涤消毒方案、④传染病源的预防控制措施等方面。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3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5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12管理制度(10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①岗位责任制度②岗位职责③奖惩考核制度④员工管理规定⑤稳定员工的措施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2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10应急方案(14分)当发生应急状况时(大雪冰冻高速封路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封路封城如新冠疫情等),根据采购人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洗涤采购人污布草洗涤的时效性(含收集、运输、洗涤、返回科室)等全流程,制定合理的应急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响应及启动时间;②应急组成员配置;③应急物资配置;④设备故障快速修复机制;⑤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⑥紧急情况下的污渍医疗织物处置措施(含接收、洗涤、消毒、洁净医疗织物送还);⑦配送(含运输)应急预案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2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方案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14商务部分(26分)业绩(15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洗涤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计5分,最多计15分。 计分依据: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15场地证明(5分)供应商具备固定洗涤场地的,计5分。计分依据:(1)自有场地的需提供登记于供应商名下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2)租赁场地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5隔离洗涤设备(6分)供应商配备自有或租赁隔离式洗涤设备,配备新生儿、传染病、重度污染等隔离式洗衣机,每配备一套计2分,满分6分,没有计0分。计分依据:需提供机器型号、图片、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计分。6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2成交候选人数量为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价格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它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 号:签订时间: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业主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业主方名称、地址见采购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成交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方应支付给中标方的价款。(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成交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成交方应当在业主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见采购文件前附表。5.2成交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业主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合同其他内容(略)7.合同的变更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7.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业主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成交方签订补充合同,成交方不得拒绝。7.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8.合同中止与终止8.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业主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业主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8.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成交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业主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成交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成交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业主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方补偿。(4)如果成交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成交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9.合同转让和分包9.1成交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9.2成交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9.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业主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0.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未经业主方事先书面许可,成交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1.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2.2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业主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业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4.通知14.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4.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5.合同未尽事项15.1合同未尽事项见采购文件前附表。16.合同生效16.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方式:采购人指定的方式。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合同约定执行4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仲裁5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5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要求备注01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1年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1本次采购项目为洪江市人民医院布草洗涤服务项目,服务期限:1年。1.2洗涤范围:1.2.1工作被服:医生、护士、技术员等白衣、白裤、围裙、内穿衣、隔离服、夹/棉大衣、夹/棉背心等;1.2.2病床被服:毛毯、棉被、棉褥、棉垫、被套、床罩、大单、中单、枕套、枕芯、病人衣裤、婴儿衣、婴儿帽、孕妇裙、产裙、孕妇病人衣裤、包被、围挡套、毛巾被等;1.2.3手术被服:手术衣、隔离服、隔离衣、大腹口单、中单、腹腔镜单、包布、治疗巾、开颅单、双孔巾、孔巾、腹带、绑手带、刷手衣裤、刷手裙、裤腿、三角裤腿、拖鞋等;其中手术类织物包含:手术室使用的手术大衣、外出衣、洗手衣(含上衣和裤子)、长袖洗手衣、工人服(含上衣和裤子)、病人睡袍等。1.2.4值班室床单、被套、枕套。1.2.5其他被服:床围、窗帘(包含拆卸、安装)、隔帘(包拆卸、安装)、各种桌布、椅子套、沙发套、暖箱罩、机器罩、袖套、布口袋、台布等。1.2.6特殊病区布草洗涤按科室要求执行洗涤。1.2.7其他未提到的属于布类的物品均在服务范围之内。二、服务内容包括:2.1医疗布草的洗涤、消毒、保管、缝补、折叠、熨烫、运输等服务;2.2手术类医用物品的租赁、数据统计等服务;2.3洗手衣(含上衣和裤子)、工人服(含上衣和裤子)、手术类拖鞋等的分码、配套打包服务。2.4洗涤数量根据业务科室实际使用量为准,考虑到合同期内其他原因引起的洗涤数量增加,中标人不得更改中标价。2.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洗涤数量的变化而导致的价格风险,该风险属于投标人自己应当承担的风险。2.6洗涤物型号规格以医院实物为准。三、服务标准、效率及质量要求3.1对甲方的布草实行严格管理,严格堆放,防止甲方的布草在厂内丢失。3.2按商定的收送地点和时间接送甲方的污、洁布草,周一至周六每天一次,干净布草发放每天上午7:30前送到每个科室,脏污布草每天8点30分开始到每个科室收取。采用分隔密封双厢车运输,保证供应。3.3洗涤按工衣、值班被服、感染科、临床布草、新生儿科、产科等六大类分机洗涤,并做到专机专用,确保布草的洗涤质量和效果。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承诺函。3.4对凡染有血迹、分泌物、粪便等异物的布草,须经去污浸泡及消毒处理,然后再进行洗涤。3.5洗涤水温必须符合医疗布草洗涤有关规定,普通布草要求达到40—50℃,感染科布草要达到90—100℃。除胶单外,所有布草均由机器烘干:床单、被套须上机烫平,工作服须手工烫平。3.6乙方洗涤质量必须达到如下标准;布草洗烂控制在0.1%;布草不得丢失;各种布草的酸碱度(PH值)控制在6-8之间;污渍、掉扣子、破损控制在2%;漏缝补、掉带子钮扣的现象控制在2%。3.7返洗、缝补的布草须在二天内完成。3.8洗洁后布草与脏污布草的数量不得有误。3.9提供每年两次以上窗帘洗涤服务,提供窗帘改大小服务,提供挂窗帘,取窗帘服务。3.10织物验收院感要求: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及其它病室等清洁织物的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菌,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检。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4.1.1向供应商提供本院各科室应洗的布草;4.1.2采购人指派专人协助供应商人员收发各科室的布草,并且提供专门的收发场所存放布草;4.1.3采购人有权不定期监督检查供应商的洗涤过程和洗涤效果,收集各科室的反馈意见,及时督促供应商整改。4.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4.2.1主动接受市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洗涤标准。4.2.2供应商对各科室公布业务联络和投诉电话接受采购人的全程监控,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改进服务质量和提高服务时效。4.2.3洗涤服务要严格执行洗涤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保证洗涤质量。4.2.4供应商在洗涤过程中由于工艺流程及违反消毒隔离要求,造成采购人院内感染,经市卫健委确认的,供应商须负一切后果(经济和法律责任)。4.2.5对洗涤不彻底的布草衣物要无条件返洗,经确定的陈旧污迹(如陈旧血渍、陈旧粪渍、中草药渍、碘酒等)和顽固污渍(如拖地渍等)除外。顽固污渍须经科室确认并做好标记。4.2.6负责收送、消毒、洗涤、熨烫等各项洗涤工作,保证及时收取和送达。负责为采购人洗涤布草及时提供缝补,费用包含在总价中。4.2.7经双方人员共同协商确认无法缝补或不能承受机洗的被服和敷料等布草供应商有权拒收,窗帘需要提供改窗帘服务。4.2.8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工作区域内活动时,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按时收发布草,交接清楚。供应商运输往返途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五、结算方式: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洗涤服务费。六、考核要求表:附表1、附表2附表1:洗涤服务考核表(后勤部)月份:考核分项目考核标准评分评分细则得分1洗涤质量26洗涤之被服如有血迹、污迹、白点(旧被服自始无法洗涤的顽渍除外)每次扣分2/件。2洗涤物品之破损质量与缝补质量14洗涤之物品如有出现破、裂、洞、掉扣、掉带子现象,且未经缝补、缝补质量差即送达科室的,每次扣2分。3洗涤服务态度10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医务工作人员、病友发生争执,如有疑问、困难时须与医务工作人员协商解决,一旦发生争执,每次扣2分。4洗涤收送及时14收送与发放应及时、准确、无误、不影响使用。收送超时一小时以上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需及时与医院后勤部联系。)5熨烫平整、折叠整齐10被服未经熨烫、折叠即送交的,科室投诉一次扣2分。6消毒标准10个别被服、用品须消毒的应按要求正规消毒,如未按要求消毒的,科室投诉一次扣2分。7车间管理整洁有序,对医院的洗涤物分类存放,洗涤后的净物有序分类封闭存放10车间管理混乱一次扣1分;污物未分类存放扣2分;洗涤后的净物乱堆乱放扣1分。8运输工具清洁有专用回收、发送的封闭式包装箱(袋)6运输工具不干净一次扣2分;一处无收、发箱(袋)扣1分。后勤部考核人签名:注:如因消毒液不匀、过度烘干损坏的被服,酌情由洗涤公司按实际价值的50—100%赔偿。对遗失的被服、衣服等按实际价值100%赔偿。附表2:月洗涤服务考核表(临床科室)科室:总分:考核内容评分评分细则扣分原因得 分洗涤质量24洗涤之布草如有血迹、污迹、白点(旧被服自始无法洗涤的顽渍除外)、异味,每次扣分3/件。破损与缝补质量24洗涤之物品如有出现破、裂、洞、掉扣、掉带子现象,且未经缝补、缝补质量差即送达科室的,每次扣3分。服务态度1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医务工作人员、病友发生争执,如有疑问、困难时须与医务工作人员协商解决,一旦发生争执,每次扣2分。洗涤收送及时15收送与发放应及时、准确、无误、不影响使用。收送超时一小时以上每次扣3分。(特殊情况需及时与医院后勤部联系。)熨烫平整、折叠整齐15被服未经熨烫、折叠即送交的,发现一次扣1分。运输工具10运输工具清洁,有专用回收、发送的封闭式包装袋,运输工具不干净一次扣2分,一处无收、发袋扣1分。注:扣分原因请详细说明时间,并有通知后勤部门确认的记录。奖罚及问题处理:1、被服洗涤考核标准见附件一、二,科室考核占90%,后勤部考核占10%,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得分≥95分,全额支付费用;考核90≤得分<95,扣当月服务费总额的500元;考核85≤得分<90,扣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000元;考核80≤得分<85,扣当月服务费总额的2000元;考核得分总分在80分以下,扣当月服务费总额的4000元。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在80分以下,甲方有权当月解除合同。2、乙方发生质量与服务投诉时,由甲方后勤部提出整改要求,出具整改通知书,并与当月洗涤服务费挂勾,乙方应予全面配合,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完善洗涤质量和服务满意度。3、如因消毒液不匀、过度烘干损坏的被服,酌情由洗涤公司按实际价值的50—100%赔偿。4、对遗失的被服、衣服等按实际价值100%赔偿。5、乙方在提交洗涤物品数量单据时,如发现虚报、重复计费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弄虚作假的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弄虚作假的金额在5000—10000元时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弄虚作假的金额超过10000元时,每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合同期内发生两次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保证金三、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五、采购需求的响应六、采购需求响应与偏离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8-1:报价一览表附件8-2:分项价格表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四)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我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单位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七)我单位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八)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包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保证金。三、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4-1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名称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注册资本地址经济性质经济行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备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五、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采购需求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号:委托代理编号:包名称: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逐条填写本表,并逐条进行响应或偏离;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五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7-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不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1、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8款、第8.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1报价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号:委托代理编号:包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8-2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号:委托代理编号:包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提供第三章中“评审方法”及第五章要求的相关资料。2.提供其它能证明供应商实力、信誉等相关的资料。3.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洪江市人民医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承诺方(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为维护医疗行业廉洁诚信的经营环境,规范双方合作行为,我公司自愿作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禁止商业贿赂2.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医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回扣、红包、礼品、有价证券、宴请、旅游等不正当利益,或通过其他变相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3.不参与或协助医院工作人员套取、侵占、挪用医院资金或公共资源。三、公平诚信合作4.保证提供的产品资质齐全、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不虚报成本、不串通投标、不围标陪标。5.不以虚假宣传、隐瞒信息、伪造文件等方式误导医院采购决策。四、杜绝利益输送6.不通过中介机构、关联企业或特定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利用捐赠、赞助、学术活动等名义变相行贿。五、配合监督与检查7.如实向医院提供产品价格、成本构成等必要资料,主动接受医院纪委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8.如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索贿、暗示等违规行为,立即向医院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745-7738870)。六、保密义务9.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医院内部信息严格保密,不擅自披露或用于其他用途。七、违约责任10.如违反本承诺,我公司自愿承担以下责任: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作,资金予以暂扣,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黑名单”;赔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全部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合作终止。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最后报价说明:附件10-1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政府采购计划号:委托代理编号:包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10-2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政府采购计划号:委托代理编号:包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最后报价开标时自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由代理机构通知后现场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布草洗涤服务 布草洗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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