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博物馆2025)



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G3-06954-KMST-0052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
供应商名称:昆明瀚远热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北辰财富中心商住楼B幢1单元1006号
中标金额(万元):38.672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4.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

名称: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

服务范围:负责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对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设备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为保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挥良好的控制效果及使系统能够进一步稳定运行,同时也为了延长受控系统的无故障运行时间以及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例行保养是有针对性的检查维护,便于合理分配资源,达到最佳效果。

服务要求:完成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内容。

服务时间:3年,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金额,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在每年合同到期前对乙方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进行下一年合同续签,未通过考核的,不再进行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丹,寸洪鉴,刘智(第1包采购人代表),洪伟,张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包干价5000.00元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博物馆
地址:广福路6393号
联系方式:0871-6727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盘龙区霖岚国际A座913室
联系方式:13888620632、0871-63114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钟工
电 话:13888620632、0871-631140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博物馆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5:48

评审专家名单
刘丹,寸洪鉴,刘智(第1包采购人代表),洪伟,张春

总中标金额
¥38.672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王工、钟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888620632、0871-63114071

采购单位
云南省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广福路63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279597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盘龙区霖岚国际A座9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88620632、0871-6311407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11.3定稿)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招标文件.docx

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同招2025-11-566采购人:云南省博物馆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采购文件5四、投标文件提交5五、开启6六、公告期限6七、其他补充事宜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公开招标16六、确定中标人17七、合同授予17八、质疑及投诉18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1一、评审办法前附表21二、评审办法261、评标委员会262、评标程序263、评审办法284、编制评审报告315、重新开展招标活动31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34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一)资格部分格式4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9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0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是)51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53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6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7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8七、投标人承诺书60(二)商务报价部分格式61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61二、投标函62(三)技术部分格式63一、对项目的理解及重难点分析63二、项目实施方案63三、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63四、拟投入维护保养及器具63五、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63六、项目人员服务能力64七、类似业绩66八、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承诺67九、其他资料67第一章招标公告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同招2025-11-5662.项目名称: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3.预算金额:¥400000.00元/年。4.最高限价:¥400000.00元/年。5.采购需求:负责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对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设备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为保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挥良好的控制效果及使系统能够进一步稳定运行,同时也为了延长受控系统的无故障运行时间以及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例行保养是有针对性的检查维护,便于合理分配资源,达到最佳效果。6.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金额,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在每年合同到期前对乙方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进行下一年合同续签,未通过考核的,不再进行续签。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或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二、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三、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0日。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进行招标与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2.1网上提交:投标人网上提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提交投标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采购人:云南省博物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393号联系方式:牟老师0871-6728657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联系方式:陈工、王工(13888620632)、钟工电话:0871-631140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871-6727959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1招标人招标人:云南省博物馆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393号联系人:牟老师电话:0871-6728657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 联系方式:陈工、王工(13888620632)、钟工电话:0871-631140712.1采购内容负责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对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设备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为保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挥良好的控制效果及使系统能够进一步稳定运行,同时也为了延长受控系统的无故障运行时间以及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例行保养是有针对性的检查维护,便于合理分配资源,达到最佳效果。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总价为:¥400000.00元/年。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采用投标总报价(包干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人员工资、差旅费、补助费及交通费、办公费、设备、安装、税金、利润等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价格一旦确定,不予调整。)2.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3年,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金额,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在每年合同到期前对乙方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进行下一年合同续签,未通过考核的,不再进行续签。2.5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393号云南省博物馆。2.6服务要求完成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内容。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或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3其他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类别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不同资质类别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不同类别资质等级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注:联合体投标人应由牵头人办理电子CA锁后报名参与投标。5.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6.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6.2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出。8.4电子签章要求招标文件内明确需电子签章的位置必须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签署)。8.5投标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0.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1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4.1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确认投标人签到情况;(3)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按照“政采云”平台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在“政采云”平台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15.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代表及政府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1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8.1定标方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21.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约定。25.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需落实的采购政策:1.1中小企业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8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1.1.9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1.2监狱企业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投标报价都不予扣除。二、其他条款2.1、投标人应对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成交资格,并交相关监督部门处理。三、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响应)文件或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一、总则1.有关定义解释1.1招标人:云南省博物馆1.2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1.4投标文件: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招标而编制的响应性文件。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根据本章第6.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6.2招标文件中若投标人认为有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问题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7.1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考虑到补充文件或通知发出可能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8.2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国际标准单位。8.3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8.4电子签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6投标报价范围内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8.7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8.8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电子签章确认并加盖公章。9.投标报价9.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总价为:¥400000.00元/年。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9.2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投标总报价(包干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服务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9.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所委托的服务范围和业务的所有工作量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并综合考虑本项目各种风险因素和各项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一旦中标,中标包干价不受工作量及工作内容的调整、时间、市场及政策性调整等一切因素的影响,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做调整。9.4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补助费及交通费、办公费、设备、安装、税金、利润等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维保人员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或工作原因、非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残、伤害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9.5合同一旦签订,投标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的价格、税、费。10.投标文件有效期10.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原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11.投标保证金递交及退还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报价将被拒绝。11.2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12.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公开招标13.开标时间和地点13.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程序14.1招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确认投标人签到情况;(3)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按照“政采云”平台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在“政采云”平台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5.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名单在招标工作结束之前保密。16.招标原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7.评审1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进行评审。17.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确定中标人18.中标条件18.1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推荐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本次招标不保证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18.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中标公示。中标人看到中标公示后,若未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人注册的,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登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人注册,以便下一步办理合同备案。18.3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的理由。七、合同授予19.中标人的确定19.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19.2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0.中标通知书20.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1.履约保证金21.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投标保证金,履约投标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质疑及投诉23、质疑23.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受理质疑单位: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871-63114071通讯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邮编:650000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3.2投标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3.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3.4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原件)。24、投诉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5、其他25.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5.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3相关费用:25.3.1不论响应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5.3.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包干价5000.00元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或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采购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符合)评标委员会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报价投标报价完整,不超过采购预算且仅有一个有效报价商务资信1.在文件规定电子签章处加盖电子签章;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规定;2.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规定;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提供投标人承诺书;6.未出现附件B:否决响应文件条款条件所列情况;7.无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的。技术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需求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需求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分值构成技术部分得分:72分商务部分得分:18分投标报价得分:10分3.1技术部分(满分72分)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满分15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对项目需求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内容的理解及响应;实施过程的重、难点分析;针对重、难点的解决方案等)。(1)对服务内容的理解及响应;(2)实施过程的重、难点分析;(3)针对重、难点的解决方案。以上3项内容完整、详尽,可操作性高、针对性强,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5分,共15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以上内容存在漏项的每项扣5分。②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项扣2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③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1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项目实施方案(满分40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综合评审①暖通及自控系统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建立②暖通及自控系统设施现状评价③暖通及自控系统设施维护管理技能培训④暖通维保服务方案⑤自控系统维保服务方案。以上5项内容完整、详尽,可操作性高、针对性强,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8分,共40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对每项内容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以上内容存在缺项漏项的每项扣8分。②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存在1项扣4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③以上内容存在瑕疵的每存在1项扣2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满分6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服务团队人员到位承诺及保障;服务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等)。(1)服务质量、进度计划承诺及保障措施;(2)服务团队人员到位承诺及保障;(3)服务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以上3项内容承诺全面、针对性强,违约责任具体,保障措施具体、可行性强的每项得2分,共6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无内容或内容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2分;②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存在1项扣1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③内容存在瑕疵的每存在1项扣0.5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拟投入维护保养及器具(满分5分)提供了温湿度的测量仪及风速仪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个维护保养及器具的加0.5分,分数加满为止。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满分6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1)项目进度计划;(2)保障措施;以上2项内容承诺全面、针对性强,违约责任具体,保障措施具体、可行性强的每项得3分,共6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无内容或内容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3分;②以上内容存在缺陷的每存在1项扣2分(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等任意一种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情形);③内容存在瑕疵的每存在1项扣1分(瑕疵是指内容能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满足项目需求情况下存在的缺点)。3.2商务部分(满分18分)项目人员服务能力(满分15分)一、项目团队成员(满分10分)(1)拟组建的项目服务机构技术分工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合理,各类服务人员配备优良合理,各类服务人员的资质资料全面,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服务经验,能够充分胜任服务岗位的,能满足项目开展的得10分;(2)拟组建的项目服务机构有相应的技术分工介绍,组织机构健全,各类服务人员配备配置满足要求,主要服务人员的资质资料较全面,服务人员具有相应的服务经验,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6分。(3)拟组建的项目服务机构有相应技术分工介绍,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各类服务人员配备配置基本满足要求,主要服务人员的资质资料存在缺失(无相应的人员材料),服务人员无相应的服务经验的得4分。(4)拟组建的项目服务机构没有技术分工介绍,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各类服务人员配备配置较满足要求,主要服务人员的资质资料存在缺失(无相应的人员材料),服务人员无相应的服务经验的得2分。(5)未提供的得0分。二、团队人员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满分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各项工作安排详尽合理,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培训内容安排合理可行,完全符合采购人工作需求,得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针对性不足,得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内容有严重错误将会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没有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的不得分。类似业绩(满分3分)投标人成立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不可重复计分。注: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服务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3.3投标报价(满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投标报价都不予扣除。二、评审办法1、评标委员会1.1本次采购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1.2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透露评标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委员会将告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1.4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进行技术质疑、询问,投标人在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澄清或答疑。2、评标程序2.1评标会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人的代表出席。2.2质疑与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予以澄清明确或作出承诺。澄清明确或作出的承诺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如果所有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文件并不做任何解释。2.4政府采购政策2.4.1中小企业2.4.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4.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4.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4.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4.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4.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4.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4.1.8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2.4.1.9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2.4.2监狱企业2.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4.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4.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5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投标报价都不予扣除。3、评审办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不得少于2/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一)评标程序: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审→评审报告。(二)资格评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对上述情况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审意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对不合格的内容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四)详细评审5.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再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5.5.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5.3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5.5.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5.5.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5.5.6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六)、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档次和分值评分。2、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评委有效评分,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评委的有效评分的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统分办法: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七)、推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然后对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提出询问。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地点派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先是口头的,后提供书面的。书面的澄清或说明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八)、中标条件1、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3、有供货能力承诺书或承诺函的。4、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九)、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十)、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4、编制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5、重新开展招标活动25.1采购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所有报价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25.3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重新开展招标活动。附件B: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其他地方的否决条款无效,评委会不得根据“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之外的条款无效投标。B1.否决投标文件条款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被否决:B1.1、投标书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B1.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的;B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B1.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B1.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公章的;B1.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7、没有投标报价的,或者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或者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B1.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B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投标保证金的;B1.10、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11、以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B1.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维保服务内容云南省博物馆中央空调系统为大楼提供适宜行的温湿度环境,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必要的保养,可以提高空调运效率,保证空调良好的使用状态。1、维护保养设备概况系统类别设备描述数量备注冷热水主机风冷螺杆冷热水机组(舒适空调)2 台麦克维尔风冷螺杆冷热水机组(恒温恒湿度空调)1 台克莱门特空气处理机组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19 台麦克维尔等吊装式空气处理机10 台空气除湿机1台空调主机水泵单级立式离心泵22kw3 台上海连成单级立式离心泵7.5kw3 台上海连成精密空调网络机房、安防机房5台艾默生风机盘管50 台直膨式空调屋顶式空调机组(恒温恒湿度空调)4套盾安电热式加湿器4台思探得二、暖通设备维护保养要求1、冷热水主机及直膨式空调(每月2次)A、应定期对机组进行检查,工作内容如下:1)检查压缩机的油位、油温。2)检查压缩机吸、排气压力、温度。3)检查马达电压和电流。4)检查蒸发器水侧压力、温度。5)检查风扇电流和运行情况。6)检查微控制中心和设定值。7)检查调整电器控制部份。8)制热时检查四通阀动作是否正常。9)检查各参数显示是否正常。10)检查水流开关动作正常。B、应在机组制冷开机前,对机组进行检查,工作内容如下:1)检查压缩机电机绕组绝缘。2)检查压缩机的启动以及运行是否正常。3)检查油压以及油加热器是否正常。4)检查各保护功能是否正常。5)检查全部紧固螺钉是否紧固。6)检查制冷剂是否够量。C、应在机组制热前,对机组进行检查,工作内容如下:1)检查四通阀转换是否正常。2)检查化霜控制是否正常。3)检查吸、排气压力是否正常。4)根据环境温度调整机组各参数。D、对使用机组进行常规保养,工作内容如下:1)更换一次冷冻机油。2)更换干燥过滤器。3)检查马达绝缘。4)检查换热器翅片。5)检查壳管式换热器换热效果,建议水处理。6)对机组进行全面检漏。E、清洗翅片。翅片清洗采用高压喷雾泵喷洒专业翅片清洁剂,将“翅片清洁剂”均匀喷洒至设备深处,15分钟后翅片内产生泡沫污浊物沉积流入集水盘,再用高压喷雾泵冲洗,直到把药剂彻底的冲干净,翅片现出金属光泽。2、空气处理机组(每月2次)1)检查盘管二通电磁阀是否正常。2)检查空气处理机及风柜电机运行是否正常。3)检查空气处理机及风柜电机轴承是否缺油并添加。4)检查空气处理机及风柜皮带是否正常并更换。5)检查空气处理机及风柜涡轮运行是否平稳。6)检查风柜表冷器换热是否正常,有无漏水并处理。7)检查进出风过滤网,并视情况清洗滤网。8)检查风机涡轮运转是否平稳。9)检查机组是否有漏水现象。10)检查机组是否有异常噪音。11)清洁控制电源箱、交流接触器触头。12)拆洗风机滤网,采用高压喷雾泵喷洒专业清洁剂,将滤网清洁干净。13)清洗风机及循环风扇。采用高压喷雾泵喷洒专业清洁剂,将清洁剂”均匀喷洒至设备深处,15分钟后风机内产生泡沫污浊物沉积流入集水盘,再用高压喷雾泵冲洗,直到把药剂彻底的冲干净,风机现出金属光泽。14)清洗凝水盘。清理凝水盘的沉淀物及排水管道,并疏通排水管道。3、空调主机水泵(每月2次)A、泵体1)检查密封套、填料等是否正常,更换密封效果差的部件。2)检查压力表读数、阀门、开关位置。3)对轴承加油,检查地脚螺丝及主要连接螺丝是否紧固。4)检查联轴器及缓冲胶,若磨损严重则建议更换。5)检查及调整电机与泵体的轴线对中情况。6)检查水泵机壳的锈蚀状况,清洁泵壳及电机的表面。B、电机1)紧固机各地脚螺栓。2)检查各电机绕组的绝缘性,用500V摇表检测电动机线圈绝缘电阻是否在05MΩ以上,否则应进行干燥处理或修复。3)打开电机风罩及接线盒,清洁内部积灰。4)检查电机运转时是否有不正常噪音。4、风机盘管(每月2次)1)拆洗空气过滤网,采用高压喷雾泵喷洒专业清洁剂将滤网清洁干净。2)对滴水盘进行清洗并做消毒处理。3)清洁盘管。采用高压喷雾泵喷洒专业清洁剂将盘管清洁干净4)风机。打开电机风罩及接线盒,清洁内部积灰。检查电机运转时是否正常转动,不正常噪音。4、精密空调的检查保养内容(每月2次)1)检查清洁冷凝器翅片2)清除水垢3)检查电磁阀动作是否正常4)检查风机、皮带、轴承转动无异响5)检查风扇无异响6)检查给排水水路无漏水、排水通畅7)测试回风温度8)检查冷媒是否不足9)检查电器触点和电气元件接触良好,无发热现象三、年度保养工作范围1、例行检查1)机组运行期内,每月2次委派维保工程师与使用操作人员一起共同对机组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并每次提交相应的状态报告;2)冷热水主机及直膨式空调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检查及保养,同时提交季度保养报告;空气处理机组、空调主机水泵及风机盘管每月2次的全面检查及保养,同时提交月度保养报告;3)在开始维修保养工作前,将对保养设备进行检测,判定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若检测结果表明设备存在故障,则应先排除故障后才能进入保养;4)年度保养中需要更换的小型设备耗材、冷媒及常用零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等维修材料,服务期内¥10000.00元/年的服务费应由维保单位负责;5)每年对舒适性系统和恒温恒湿系统管道进行1次水体清洁或更换,保障管道内水体清洁无污染;6)年度需对所有机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年度检测报告,报告中需含有对机组的保养情况和合理化建议等;7)年度常规保养不包括需更换的大型零配件、系统水处理、高压电试、压缩机和电机设备的大修等。提供年度常规保养范围外的额外产品或服务,应就增加的费用另计。2、紧急修理服务保养协议期间,机组运行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个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除外),进行故障排除或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直至机组恢复正常运行。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维保服务内容一、系统维保总述维修保养工作是对系统故障的有效预防及针对故障状况进行的最快处理。为保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挥良好的控制效果及使系统能够进一步稳定运行,同时也为了延长受控系统的无故障运行时间以及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例行保养是有针对性的检查维护,便于合理分配资源,达到最佳效果。二、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设备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1服务器曙光台22BAS系统软件Twin CAT PLC/MS-ADSLA5U-0江森套13强弱电隔离箱定制台1544中间继电器RM112江森个7975楼宇控制系统江森点位10796数字量过程I/O组件江森点7397模拟量过程I/O组件江森点3408水管温度传感器TE-631AM-1/WZ-1000-5江森支149液体压力变送器P499VBS-404C-C江森支711电磁流量计DWM2000江森台312电磁流量计DWM2000江森台313电磁流量计DWM2000江森台114流量开关FS80-C江森台1015温湿度传感器RH200A05C江森支6616空气质量变送器VC1008T江森支2917室外温湿度传感器SRH15PO11T2N江森支118压差开关2411MR1PACP江森台2419压差开关2411MR2PACP江森台1820液位开关MGRE40W江森台2321液位变送器2600BGA1019M3FA江森支722风阀驱动器M9116-GGA-2江森件6423风冷热泵机组接口Integrating Interface江森点324落地式配电箱(DDC箱)定制台6525落地式配电箱定制台526落地式配电箱定制台4三、自控系统维护的要求:1.第一层主要是计算机(服务器)硬件连接器硬件及系统软件。这层设备安装位置的周围环境条件良好。设备本身及软件主结构的稳定性都很稳定。维护的主要目标是软件集成功能的检查。2.第二层是各个系统的网络控制管理器。通常所处位置环境一般。控制器放置位置较分散,有些也可能在机房里,这层维护要加强硬件设备的保养工作、供电及系统的功能检查。3.第三层是系统的传感器/执行器,包括一些现场控制器。这部分设备所处环境杂乱,有些更是在室外、和高温/高湿度的机房内。这些设备需经常检查活动部件、传感器,并且要定期验证它们的动作后探测数值是否准确。为保持系统的正常运作,如有需要时须对设备的组件进行维修或更换工作。例行检查主要依据以下规则:1)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A、每半个月都对系统平台及主控制器进行硬件的基本保养,软件的功能检查及一些文件清查,历史记录检查。B.一般故障的排除,清理工作、现场设备的巡视,并依据设备特性及要求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理。定期的日常保养后,对保养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2)半个月例行保养A、中央操作站硬件基本维护BA系统的电脑主机的运行情况如硬盘及显示器等;电脑设置文件检查;中央操作平台软件的检查;主控程序的备份;B、网络控制单元(NAE)的基本维护检测NAE与中央操作站的通讯情况,对NAE的历史记录及报警信息等进行分析及校正,并对可能发生故障的NAE,如经常无故OFFLINE的设备,进行详细测试及恢复,同时对NAE数据进行备份。3)网络控制器(DDC)的基本维护A.对网络控制器的历史记录进行检测,并对报警信息等进行分析及校正,并对可能发生故障的DDC,如经常无故OFFLINE的设备,进行详细测试及恢复,同时对DDC的各种点位抽测1%~5%,如发现点位不准或偏差较大,则对该点位进行分析及恢复校正,每月例行检查所抽测的点位均不得重复。4)端传感部分的基本维护A.对系统采集的传感器的数据,如温度、湿度、流量、压差等,抽测1%~5%进行分析,对于数据不准或偏差较大,则对该点位进行及时校正,每月例行检查所抽测的点位均不得重复。3、季度保养1.)在中央操作站上检查网络控制器/主控制器各设定点;2.)检查相应软件有无损坏、缺项,各数据存放路径是否正确;3.)检查整个系统的控制器是否正常;4.)检查各设备各环节是否正常,如有联动关系的点位检查联动是否完成;5.)检查及优化群控及连动运行程序;6.)检查驱动、执行机构;7.)上载网络控制器、主控制器数据备份;依据实际的使用情况适当调整中央操作站平台软件操作;对整个季度的维保工作进行总结,对故障的发生进行判断。4、年度保养A.在中央操作站上检查网络控制器/主控制器各设定点;B.检查相应软件有无损坏、缺项,各数据存放路径是否正确;C.检查整个系统的控制器;D.检查各设备各环节是否正常,如有联动关系的点位检查联动是否完成;E.检查及优化连动运行程序;F.检查驱动、执行机构;G.上载网络控制器、主控制器数据备份;H.依据实际的使用情况适当调整中央操作站平台软件操作;J.对整个年度的维保工作进行总结,对故障的发生进行判断。2)、紧急维修服务维保提供24小时随时响应,在收到紧急事故召唤时,2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并恢复系统正常。5、年度保养中需要更换的小型设备耗材及常用零配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控系统设备)等维修材料,服务期内¥5000.00元/年的服务费应由维保单位负责;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博物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393号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邮编:65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3114071(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招标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为准)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合同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的“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1.2项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6393号云南省博物馆;1.3服务期:3年,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一年预算金额,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在每年合同到期前对乙方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进行下一年合同续签,未通过考核的,不再进行续签。1.4服务范围: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仅包括合同签订时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等内容,详见附件1《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维保服务内容》及附件2《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维保服务内容》;本合同范围内的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如有变化,双方需另行协商处理:1.4.1建筑范围:云南省博物馆;1.4.2维护保养设备:详见附件1《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维保服务内容》及附件2《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维保服务内容》。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2.1服务项目:2.1.1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维保服务;2.1.2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维保服务。2.2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2.2.1服务内容及方式详见附件1《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维保服务内容》及附件2《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维保服务内容》。2.2.2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遵照本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执行。乙方按质按量如期履行本合同,甲方每年年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年末验收,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工作记录给甲方进行确认签字后,以此作为付款依据。2.2.3验收资料:包括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记录,维保记录等资料需按年装订成册,提交甲方。第三条合同期限3.1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3.2.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3.2.2.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因拖延或未按(合同及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相关规范)要求完成维护工作的;3.2.3.每年年末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的;并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义务4.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管理的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2甲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确保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正常运行。4.3甲方应委派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指正,对乙方提交的工作记录、费用签证单据、维护管理工作意见或建议等文件记录进行组织审核并及时回复。4.4甲方需为乙方履行合同开展工作提供所必须的图纸、资料、技术数据和作业条件。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内容时,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4.5甲方发现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存在问题和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将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处理。甲方需承担维护合同范围以外的其它维修等费用,对应急处置不当和不及时通知乙方维修造成的损失负责。4.6甲方不得擅自准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进行维修、改造,由此发生的消防设施损坏或造成的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提供有偿服务。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义务5.1依法取得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护管理的相应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技术服务活动。5.2对合同范围内的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护管理按附件1《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维保服务内容》及附件2《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维保服务内容》的内容及要求,定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对维护管理工作质量负责。5.3乙方24小时开通专业用户咨询电话(电话号码改变后应2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负责24小时排故。如零配件未及时提供发生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的扩大。值班、巡查、检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乙方接收到故障信息通知后,如不能通过电话或远程服务方式解决用户的问题,2小时内,我方维护人员到达用户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维修期间积极配合甲方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甲方检查确认。5.4非乙方原因造成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损坏的,可由甲方负责购买新的设备、器件或由乙方代购,乙方不再单独增加人工费(除设备大修、系统改造、升级外的安装、调试)。额外产生的维修费用以双方签证确认的结算单据执行。5.5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故障,应当及时处理、排除。如需要更换设备、器材、维修配件,费用单价(单项)在元以内(含本数)的,乙方负责承担,费用单价(单项)超过元的,在得到甲方相关人员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所负责承担的费用,年累计在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含)以内,维修材料年累计费用超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以上的部分,其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5.6认真如实填写维护管理工作相关记录,及时提交甲方签字确认,合同结束前归纳整理后形成维护管理工作报告交由甲方存档备查。5.7负责建立常用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备品件的储备工作,根据故障处理工作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建议,经甲方确认后及时使用。5.8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认真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管理规定,对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设施、设备损坏负责。5.9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维保业务指导和培训。5.10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制定周巡检、月检、季检以及年度维修保养方案报甲方备案,并确保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各级监督机构检查合格,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检查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负责。5.11乙方提供维护保养名单并指派专人对甲方的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须佩带乙方的上岗证(乙方维保人员必须服从云南省博物馆相关部门的管理,遵守云南省博物馆各项管理规定),以确保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修保养的专业性、高质量,确保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做到灵敏、可靠、保持常年正常运行,否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维保费用。如乙方变更指派的维保人员,应当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书。5.12乙方在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护作业中,不得擅自改动原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零部件,若有必要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在甲方认可后变动,并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5.13因乙方原因在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保养作业中造成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5.14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工作时,乙方应主动参加,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有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由乙方提供整改意见,甲方确认后实施,若乙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5.15乙方不得将甲方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第三者。第六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6.1合同费用本项目三年总价:¥元(人民币大写:),每年费用:¥元/年(人民币大写:)。6.2付款方式6.2.1每年支付时间分为二次。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年合同金额总价的60%,即¥元(大写:);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甲方确认乙方履约情况达到合同要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40%合同金额,即¥元(大写:)。第二年度维护费用支付首款时间为2026年月日开始;第三年度维护费用支付首款时间为2027年月日开始。6.2.2发生本合同金额以外的其它费用,以双方签证确认的费用金额及付款方式执行,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付清乙方应付款。6.3.3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同时提供付款金额相等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6.3.4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费用的,应按当期银行利息支付乙方应付款利息。7.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维护管理工作,造成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损坏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7.3甲乙双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每年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其它事项10.1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10.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相互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4本合同包含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云南省博物馆暖通维保服务内容》附件2《云南省博物馆自控系统维保服务内容》本页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盖章)云南省博物馆乙方:(盖章)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6393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 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同招2025-11-566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此证明书,联合体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所有企业的,牵头人必须使用电子签章,成员单位无电子签章时可以采用盖章扫描件的形式)。。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联合体参与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人须同时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此委托书,牵头人必须使用电子签章,成员单位无电子签章时可以采用盖章或签字扫描件的形式)。。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时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的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即投标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洽谈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标,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采购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响应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全体总承包成员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成交),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c.联合体分工原则:(投标人结合自身联合体组建情况,自行编写)。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牵头人(即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本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加盖公章签字后原件扫描至响应文件中。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云南省博物馆的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系统维保技术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中标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如不是中小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填写本表。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云南省博物馆单位的云南省博物馆2025年至2028年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一采三年,第1年)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如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不是请自行说明。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提供所有成员单位的)(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告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或承诺;(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提供所有成员单位的)(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提供所有成员单位的)(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提供所有成员单位的)(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招标人名称):(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所有成员单位的,牵头人必须使用电子签章,成员单位无电子签章的可以采用盖章或签字扫描件的形式。(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提供所有成员单位的)七、投标人承诺书本企业为参与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所有成员单位的,牵头人必须使用电子签章,成员单位无电子签章时可以采用盖章或签字扫描件的形式。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报价部分格式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年,大写:每年 元整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3服务地点4服务要求5服务标准6项目负责人7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此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投标人应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二、投标函致: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同招2025-11-566),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下述资料: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采购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和证明资料。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合同履行期限:。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付款方法和条件。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九十个日历日。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寄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部分格式一、对项目的理解及重难点分析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三、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处罚措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四、拟投入维护保养及器具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五、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六、项目人员服务能力6.1、项目团队成员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相关证书岗位从业年限备注12345678…注: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证件(若有)扫描件。6.2、团队人员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格式由投标人自拟。附表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 历职称职业资格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采购单位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等相关资料扫描件。七、类似业绩序号业主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12345…注: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状况进行填写。所附业绩应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盖单位公章)。八、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承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九、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暖通系统与楼宇控制系统维保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