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冲场电泳仪 控制仪中标结果公示(东南大学2025)
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SEU-ZB-25102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EU-ZB-251024(招标文件编号:SEU-ZB-251024)
二、项目名称: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助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408号晓庄国际广场1幢520室
中标(成交)金额:27.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南京助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控制仪
中科永仪
CHEF Mapper A6/1-0
1台
189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思谦(招标人代表)孙立萍、马国建、周永、张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42%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732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EU-ZB-251024
二、项目名称: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助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408号晓庄国际广场1幢520室
中标金额:275000元
评审得分:94.2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控制仪 品牌:中科永仪 规格型号:CHEF Mapper A6/1-0 数量:1台 单价:189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思谦(招标人代表)孙立萍、马国建、周永、张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732.5元,本次招标,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42%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南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联系方式:技术咨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冯老师,电话:151898293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刘老师,电话:025-83792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
联系方式:严浩、金瑶瑶19951754271、183604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浩
电 话: 199517542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东南大学
行政区域
玄武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0:04
评审专家名单
冯思谦(招标人代表)孙立萍、马国建、周永、张平
总中标金额
¥27.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严浩
项目联系电话
19951754271
采购单位
东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冯老师,电话:151898293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刘老师,电话:025-83792693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严浩、金瑶瑶19951754271、18360460879
附件:
附件1
【出售稿】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招标文件.pdf
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EU-ZB-25102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https://zbb.seu.edu.cn/)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SEU-ZB-2510241.2项目名称: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脉冲场电泳仪采购1.3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1.4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5采购需求:交付地点:东南大学江北校区,设备的搬运、安装调试等不另行付费。项目概况: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采购脉冲场电泳仪1套,主要技术要求如下:(1)在3000-3500kb区间,可以区分大小差别大于100kb的DNA片段。(2)要求电泳仪采用箱位匀强电场设计,保证输出电场内任意一点电场匀强,确保结果不偏离泳道。(3)电压梯度:0.5V/cm-9.6V/cm,增量≤0.1V/cm。1.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1.7行业划分:工业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1.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第1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第2页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5年11月0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2方式:线上获取、投标响应。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潜在供应商需登录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https://zbb.seu.edu.cn/)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进行招标项目信息填报,缴纳标书费,下载采购文件。3.3售价:200元/分包,售后不退。3.4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人:金工(2)联系电话:18360460879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投标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30:00(北京时间)(2)地点: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https://zbb.seu.edu.c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的要求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被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2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30:00(北京时间)(2)地点: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https://zbb.seu.edu.cn/)开标程序在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上进行,所有投标人应登录到系统内参加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解密倒计时结束后,不论开标第3页成功与否,投标人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如已解密但因投标人原因无法正常打开的视为开标无效,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南大学采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6.2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标段”开标、评标。6.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6.4电子化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线上方式进行。系统登录方法:进入https://zbb.seu.edu.cn网站,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投标文件需使用到CA加密和解密,操作步骤需严格按照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的要求进行。(3)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按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的操作规程对其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4)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文件未能加密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息的泄露不承担任何责任。(5)对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6)本采购项目的答疑、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系统中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7)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潜在供应商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数字证书和安装响应文件工具后方可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详细操作说明见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系统通知-东南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件。第4页(8)潜在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均可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转2。(9)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将与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中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件份数:正本1份)邮寄至下列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收件人:金工电话:18360460879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应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南大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联系方式: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冯老师,电话:15189829347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刘老师,电话:025-8379269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联系人:严浩、金瑶瑶联系方式:19951754271、18360460879邮箱:1146468705@qq.com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6页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第7页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段。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标段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标段的,可以以标段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产品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的,用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单位为“元”。未按此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6.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因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第8页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联合体投标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8.2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其他部分内容组成。投标文件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制。9、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9.1商务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9页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开标一览表及附表(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如需要);(6)《商务条款偏离表》;(7)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技术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承诺;(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内容11.1价格部分内容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10页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等。11.6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额:5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支票需单独封装并在开标前主动递送给代理单位工作人员!保证金收款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南京分行账号:3201040160001304315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保证金时须在备注一栏注明“SEU-ZB-251024,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字样。(2)采用银行转账或者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须将有效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1页1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串通投标的等。14、投标有效期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签署15.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6、投标费用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42%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2万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1逾期送达的;18.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第12页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0、电子化说明20.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线上方式进行。系统登录方法:进入https://zbb.seu.edu.cn网站,输入账号密码登录。20.2投标文件需使用到CA加密和解密,操作步骤需严格按照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的要求进行。20.3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按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的操作规程对其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至系统。20.4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文件未能加密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息的泄露不承担任何责任。20.5对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0.6本采购项目的答疑、变更、修改、澄清、补遗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系统中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0.7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潜在供应商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数字证书和安装响应文件工具后方可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详细操作说明见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系统通知-东南大学电子投标指南文件。20.8潜在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均可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技术咨询电话:400-808-5975转2。20.9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将与东南大学电子评标系统中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件份数:正本1份)邮寄至下列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收件人:金工电话:1836046087921、诚实信用第13页21.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2.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3、评标23.1评标委员会23.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第14页(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3.2评标程序23.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0)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3.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15页(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3澄清有关问题。23.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2.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5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第16页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3.3评标方法和标准23.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3.3.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3.3.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4、确定中标人第17页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4.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4.3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5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5、编写评标报告25.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6.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2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得第18页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为招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7.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8、质疑28.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8.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第19页(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8.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8.6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投诉2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9.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9.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20页29.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21页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两位小数)30自动计算2.技术2.1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符合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得满分45分。其中加▲项技术要求如有负偏离每有一项扣3分,其他一般性技术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25分,直至扣完为止。(加▲项的技术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的除外,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45客观分2.2技术能力根据所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得7分;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较高的,得5分;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一般的,得3分;性能稳定性差、质量可靠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主观分3.服务第22页3.1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略有欠缺需要完善的,得3分;方案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一般,不能较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分;未描述或者完全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0分。5主观3.2培训方案培训: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等方面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的,得5分;方案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略有欠缺需要完善的,得3分;方案简单粗略,可操作性差,基本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一般得1分;未描述的或者完全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0分。5主观4.业绩4.1业绩投标单位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客观5.国家政策导向5.1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得1分。1客观5.2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投标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得1分。1客观合计:100说明:第23页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同品牌投标人的认定:提供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最低价第24页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的同品牌特指核心产品,非核心产品不作要求)第25页第四章采购需求一、东南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需采购脉冲场电泳仪1套,该设备安放在东南大学江北校区,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设备的投标。投标产品须注明生产厂家及型号规格。二、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1:在3000-3500kb区间,可以区分大小差别大于100kb的DNA片段。2.要求电泳仪采用箱位匀强电场设计,保证输出电场内任意一点电场匀强,确保结果不偏离泳道。3.电压梯度:0.5V/cm-9.6V/cm,增量≤0.1V/cm;4.最大电流:≥0.5A;最大电压:≥350V;▲5:脉冲角度:0-360°,≤0.1°增量;6:时间梯度:固定或线性;7:具有FIGE(倒转电场)功能模式;▲8:转换时间:50msto18h;最大运行时间:≥999h▲9:多态功能;单个脉冲周期能够运行≥10个不同的脉冲角度和运行时间组合▲10:内置高精度双温度探头用于监测缓冲液温度变化功能:检测范围0℃~50℃、检测误差≤±0.5℃。11:控制器≥7寸液晶显示屏,易于操控,独有的软件控制。12:凝胶尺寸:支持至少3种凝胶尺寸,最大宽度≥20cm,最大长度≥12cm13:安全锁:上盖配有安全锁,开盖断电,防止用户误操作触电。▲14:电极:由≥24个铂金电极(0.5mm直径)组成的电极电位独立控制,六边形排列;每根电极可单独更换,便于维修。15:≥大于2.4L缓冲液。16:冷却器功率:14℃时输入功率≥100瓦。17:温度范围:5℃-30℃。18:泵速:0-1.1L/min,可调。第26页三、其他(商务条款)1、交货及安装地点为东南大学江北校区,设备的搬运、安装调试等不另行付费。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时需提供高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投标公司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及维修响应承诺,所有设备和配件质量保证期要求3年及以上全免费上门质保,设备故障报修后24小时内响应,质保期后供货商应负责上门维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所有报价及承诺事项须加盖公司印章。第27页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甲方(采购人):东南大学乙方(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依照采购结果(采购文件编号:\\项目编号:),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采购标的及价款1.1本次甲方采购物资设备为,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整(¥.00元),具体如下列清单所示:物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配置产地数量单价金额具体用户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1.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资设备及相应技术服务,上述列表清单未尽事宜,详见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物资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等具体条款。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配置、产地等任何物资设备的要素。非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要素供货的,乙方所提供的替代产品应满足甲方采购需求且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技术参数,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物资设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任何价格变动不予确认。第二条供货方式及时间(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第28页2.1本次采购采用下列方式供货方式乙方送货,完成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东南大学江北校区,免费安装、调试完毕方视为交付甲方,在交付甲方之前所供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2乙方需于本合同生效/接到甲方供货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交货及相应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所供物资设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则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3乙方应采取适当的、符合运输方式的包装、固定方式,避免因包装、固定不当对所供物资设备造成损毁或对甲方使用造成不良影响。2.4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交货、运输、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培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与技术支持等事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质量标准及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物资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物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3.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由乙方提供的物资设备或物资设备的任何部分(含软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如因第三方侵权致使甲方对外承担侵权责任或无法继续使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3.3乙方所供物资设备主要技术要求(请以附件形式详细列出)。第四条安装、调试与验收4.1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进行物资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的相应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用户提供必须的现场安装条件,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如现场安装需特殊条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4.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在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调试,调试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方视为符合交付条件。4.3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人员正确、合理使用物资设备进行必要的宣讲、技术第29页指导与培训,充分提示注意事项及相关风险。4.4乙方所提供的物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最终用户应在乙方所提供的物资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2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如特殊货物验收需经专家论证、第三方检测的,则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以专家论证、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4.5经验收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物资设备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4.6物资设备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如甲方发现技术指标异常或提出其他异议的,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第五条付款条件与方式(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本合同采用如下经选择的付款方式:此条款根据采购文件中实际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时需提供高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30%,余款70%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时需提供高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2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单张高额发票,乙方自行向税务机关申请),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及时付款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金(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规定及本次采购文件中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的承第30页诺执行,采购文件高于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本次采购文件执行。6.2本项目免费质保期年。6.3如在质量保质期内,发生质量或技术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____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____小时内到场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经甲方通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响应或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30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7.2乙方所交物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予以更换,因此而导致的延期交货责任,由乙方承担。经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承担应付未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付款或逾期交付超过30日,经另一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7.4如因乙方延期交货或延期履行维保义务,致使甲方必须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其他第三方维修、借用或租赁其他设备等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合同解除与终止8.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8.2一方违约,经他方催告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整改到位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第31页除文件自实际送达之日起生效,如发生拒收,则自合同解除文件向本合同中记载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发出之日起生效。8.3任何一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第九条其他9.1若因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终止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有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函件(如澄清函、确认函等)、供应商投标文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9.4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9.5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东南大学乙方:(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盖合同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号:经办人和联系电话:经办人和联系电话:邮编:邮编:传真号码: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建行南京市四牌楼支行开户银行:户名:东南大学户名:账号:32001594138059123456账号:税号:12100000466006770Q税号: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地址:电话:025-83792462电话:第33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年月日第34页目录(注:供应商根据本章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第35页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方投标承诺严格履行合同。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第36页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第37页附件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元整形式:投标总价合计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含视同小微企业)提供(填写“是”或“否)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如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项目履约交付。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不享受价格扣除。第38页3、《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如两份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视为提交备选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附表——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单价总价生产厂商产地质保期属性备注1(请勿缺项)其他23投标报价总计大写:小写: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第39页附件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条款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支撑资料页码(如有)说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部分内容响应,请在本表中逐条列出。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第40页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条款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支撑资料页码(如有)说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部分内容响应,请在本表中逐条列出。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第41页附件六、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42页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第43页附件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第44页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4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46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第47页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第4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脉冲场电泳仪 控制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