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中标结果公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5)
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购置警车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5-X1-02717-HJDH-0042
二、项目名称:购置警车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购置警车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红河福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云南新亚太物料公司内)
成交金额(万元):26.18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26.18
标段名称:购置警车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顺风汽车城旁)
成交金额(万元):57.44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57.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购置警车一标段
名称:购置警车一标段
品牌:江铃全顺牌
规格型号:JX5041XQCMK6-L江铃全顺T6
数量:1
单价(元):2618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购置警车二标段
名称:购置警车二标段
品牌:传祺;传祺
规格型号:M8新大师燃油350TAT行政版;M8新大师混动版
数量:3
单价(元):574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晓文(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金志毅,郭明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精神。一标段中标服务费¥4300.00元(大写:肆仟叁佰元整);二标段中标服务费¥6800.00元(大写:陆仟捌佰元整)。
金额:1.1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蒙自市凤凰路25号
联系方式:0873-3712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联系方式:15987393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普菊云
电 话:159873934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置警车
品目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09: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晓文(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金志毅,郭明生
总成交金额
¥83.6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普菊云
项目联系电话
15987393421
采购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蒙自市凤凰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712273
代理机构名称
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87393421
附件:
附件1
一次性分项报价表(2标段).pdf
附件2
成交结果公告(1标段).doc
附件3
一次分项报价明细表(1标段).pdf
附件4
询价文件(HJDH2025-062.063)购置警车11.19(定稿).doc
附件5
成交结果公告(2标段).doc
1.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JDH2025-062(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502354)二、项目名称:购置警车一标段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红河福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云南新亚太物流公司内]中标(成交)金额:2618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评标方式:最低报价法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购置警车一标段品牌:江铃全顺牌规格型号:JX5041XQCMK6-L江铃全顺T6数量:1辆单价: 261800.00元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郭明生、金志毅(组长)、章晓文(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精神。金额:430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其他说明:各潜在供应商对以上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地址:蒙自市凤凰路25号联系方式:0873-37122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联系方式:159873934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普菊云、刘韬电话:15987393421、0873-3712273十、附件1.询价文件2.成交结果公告3.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分项报价表一次性分项报价表标段名称:购置警车一标段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江铃全顺牌囚车JX5041XQCMK6-L江铃全顺T69座囚车2000≥发动机排量≥1998(ml)外形尺寸:≥5341×2040×2390(mm)轴距:≥3300(mm)前悬:≥1014(mm)后悬:≥1027(mm)前轮距:≥1736(mm)后轮距:≥1720(mm)接近角:≥20(°)离去角:≥19(°)座位:9座,GB17691-2018国Ⅵ发动机功率:≥105(kW)燃料种类:柴油总质量:≥3510(kg)轮胎规格:≥215/75R16LT1、警示系统设备配置1套长排警灯警报器:标准警报器标准爆闪灯:含脉冲器车辆外观:GA5242004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2、车窗防护辆壹261800.00261800.001江铃全顺牌囚车JX5041XQCMK6-L江铃全顺T69座囚车1套侧窗安全防爆膜:深色,4Mil厚度3、监控系统1台4G以上高清硬盘录像机:8路以上高清网络输入,含1T以上硬盘6个高清监控摄像头:200W以上像素,内置MIC,IP67、IK10防护等级2个方形摄像机:网络,200w以上像素,2.8mm以上焦距1个专用监视器:遮阳板式,9寸以上4、囚室设施1套中隔栅栏:304不锈钢4.5mm1套中隔栅栏推拉门:满足法规要求,人员通道1套尾部栅栏:304不锈钢4.5mm,单开门1套尾门栅栏天地锁:加强型三点式门锁,保证囚笼安全2个后侧窗栅栏:不锈钢4.5mm1套透明亚克力板:4mm厚,紧贴中隔栅栏后部,防止嫌疑人通过栅栏间隙攻击警员1套尾门限位器:短行程限位器3个脚铐环:囚犯脚铐固定5、座椅内饰1套双人座椅:警员座椅2套长条座椅:满足三人使用,带支撑杠6、安全防护不锈钢前保险杠:304不锈钢5mm,定制不锈钢后保险杠:304不锈钢5mm,定制7、安全要求汽车行车记录仪:前后双录8、辅助材料车体改制:局部开孔,加强、加固等电气辅助材料:电路控制器、保险、电气线束及开关等装配辅助材料:易损件、小五金、板材、胶等涂装辅助材料:自制件电泳、还氧、喷漆等质保:整车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辆壹261800.00261800.00合计金额(元)小写:¥2618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3.一次性分项报价表标段名称:购置警车二标段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汽油版警车传祺M8新大师燃油350TAT行政版能源类型:汽油排放标准:国VI长X宽X高(mm):5212×1893×1823制动系统(制动器类型):前:通风盘式/后:盘式转向系统:R-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前麦弗逊/后多连杆侧滑门形式:双侧电动滑移门车门数:5个座位数:7个轮胎规格:225/60R17驾驶辅助影像:180度广角倒车影像无钥匙进入功能:全车中控屏幕尺寸:10.1英寸方向盘材质:皮质座椅材质:皮质二排座椅功能:无变速箱:自动变速排量(mL):1899进气形式:涡轮增压辆2168800元337600元/气缸数:4个质保:整车三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装饰:贴膜、木地板(含前排软包脚垫)、发动机护板2混动版警车传祺M8新大师混动版能源类型:油电混动排放标准:国VI长X宽X高(mm):5212×1893×1823制动系统(制动器类型):前:通风盘式/后:盘式转向系统:R-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前麦弗逊/后多连杆侧滑门形式:双侧电动滑移门车门数:5个座位数:7个轮胎规格:225/55R18驾驶辅助影像:360度全景影像驾驶辅助等级:L2无钥匙进入功能:全车中控屏幕尺寸:14.6英寸方向盘材质:真皮座椅材质:真皮二排座椅功能:加热、通风、按摩变速箱:自动变速排量(mL):1998进气形式:涡轮增压辆1236800元236800元/气缸数(个):4质保:整车三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装饰:贴膜、木地板(含前排软包脚垫)、发动机护板合计金额(元)574400元注:1.潜在供应商应按“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的明细内容要求,可自行扩展表格进行填报,不得漏项、错填。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采购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上牌费、交强险、商业险),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3.报价合计金额须与一次性报价一览表一致。潜在供应商: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卫向东(签字或盖章)2025年11月24日-购置警车询价文件(项目编号:HJDH2025-062.063)华匠德合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采购文件3四、响应文件提交3五、开启4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附件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一、总则13二、询价文件13三、询价文件的编制13四、采购要求及评审原则15五、授予合同16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评审办法17第四章合同书格式2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0二、授权委托书41三、报价书42四、售后服务承诺46五、资格审查资料47六、报价承诺书48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9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0九、其他资料51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52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4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购置警车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购置警车的潜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一标段(HJDH2025-062)、二标段(HJDH2025-063)2.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5023543.标段名称:购置警车一标段、购置警车二标段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5.预算金额:8522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贰仟贰佰元整),其中一标段为2628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二标段为5894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玖仟肆佰元整)6.最高限价(如有):8522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贰仟贰佰元整),其中一标段为2628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二标段为5894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玖仟肆佰元整)7.采购需求:共购置警车4辆,其中一标段购置1辆警车,二标段购置3辆警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8.交货期限:一标段、二标段均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注:潜在供应商可自报更短的交货期,但必须要考虑落户落牌政策、时间,并结合政策等因素依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落地交货并完成车辆调试及验收,留足办理落户落牌的所需时间;因未考虑到政策、时间交货较晚导致最终无法落户落牌的问题,由供货商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自行承担全部损失。9.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采购人指定地点)10.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各潜在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同一潜在供应商不可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的成交人。同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询价小组评审若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的成交候选人,依据各标段预算金额由大到小推荐成为排序靠前的成交候选人;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不接受分包。2.二、各标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与评审。(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4.潜在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货物和服务参加本次投标(注:“进口货物和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潜在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才可参与询价。潜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三、各标段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9日06:00至2025年11月24日23:59(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四、各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luban.luban-PC-1514.161-market-menubar-pc.20.d37010404f7811edb5ec8fd9c5fe1d40。5.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参加会议地点: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是否需要缴纳询价保证金:否。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注:本次询价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地址:蒙自市凤凰路25号联系方式:0873-37122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联系方式:159873934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普菊云、刘韬电话:15987393421、0873-37122739.附件:采购需求注:本表中如出现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一标段(1辆车):最高限价为2628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单价金额。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单价(元)11辆车1辆2000≥发动机排量≥1998(ml)外形尺寸:≥5341×2040×2390(mm)轴距:≥3300(mm)前悬:≥1014(mm)后悬:≥1027(mm)前轮距:≥1736(mm)后轮距:≥1720(mm)接近角:≥20(°)离去角:≥19(°)座位:9座,GB17691-2018国Ⅵ发动机功率:≥105(kW)燃料种类:柴油总质量:≥3510(kg)轮胎规格:≥215/75R16LT1、警示系统设备配置1套长排警灯警报器:标准警报器标准爆闪灯:含脉冲器车辆外观:GA524 2004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2、车窗防护1套侧窗安全防爆膜:深色,4Mil厚度3、监控系统1台4G以上高清硬盘录像机:8路以上高清网络输入,含1T以上硬盘6个高清监控摄像头:200W以上像素,内置MIC,IP67、IK10防护等级2个方形摄像机:网络,200w以上像素,2.8mm以上焦距1个专用监视器:遮阳板式,9寸以上4、囚室设施1套中隔栅栏:304不锈钢4.5mm1套中隔栅栏推拉门:满足法规要求,人员通道1套尾部栅栏:304不锈钢4.5mm,单开门1套尾门栅栏天地锁:加强型三点式门锁,保证囚笼安全2个后侧窗栅栏:不锈钢4.5mm1套透明亚克力板:4mm厚,紧贴中隔栅栏后部,防止嫌疑人通过栅栏间隙攻击警员1套尾门限位器:短行程限位器3个脚铐环:囚犯脚铐固定5、座椅内饰1套双人座椅:警员座椅2套长条座椅:满足三人使用,带支撑杠6、安全防护不锈钢前保险杠:304不锈钢5mm,定制不锈钢后保险杠:304不锈钢5mm,定制7、安全要求汽车行车记录仪:前后双录8、辅助材料车体改制:局部开孔,加强、加固等电气辅助材料:电路控制器、保险、电气线束及开关等装配辅助材料:易损件、小五金、板材、胶等涂装辅助材料:自制件电泳、还氧、喷漆等质保:整车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262800.00注:1、所投标车型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702-2007“囚车”)等行业标准设计要求。2、参数中涉及“以上”的表述均含本数。二标段(3辆车):最高限价为5894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玖仟肆佰元整)。单价的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单价金额。二标段(2辆)参数: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单价(元)1二标段(2辆)2辆能源类型:汽油排放标准:国VI长 X 宽 X 高(mm):≥5212 × 1893 × 1823制动系统(制动器类型):前:通风盘式 / 后:盘式转向系统:R-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前麦弗逊/后多连杆侧滑门形式:双侧电动滑移门车门数:5个座位数:7个轮胎规格:≥225/60 R17驾驶辅助影像:≥180度广角倒车影像无钥匙进入功能:全车中控屏幕尺寸:≥10.1英寸方向盘材质:皮质座椅材质:皮质二排座椅功能:无变速箱:自动变速1800≥排量(mL)≥1791进气形式:涡轮增压气缸数:≥4个质保:整车三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装饰:贴膜、木地板(含前排软包脚垫)、发动机护板172800.00二标段(1辆)参数: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单价(元)1二标段(1辆)1辆能源类型:油电混动排放标准:国VI长 X 宽 X 高(mm):≥5212 × 1893 × 1823制动系统(制动器类型):前:通风盘式 / 后:盘式转向系统:R-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前麦弗逊/后多连杆侧滑门形式:双侧电动滑移门车门数:5个座位数:7个轮胎规格:≥225/55 R18驾驶辅助影像:360度全景影像驾驶辅助等级:L2无钥匙进入功能:全车中控屏幕尺寸:≥14.6英寸方向盘材质:真皮座椅材质:真皮/仿皮混搭二排座椅功能:加热、通风、按摩变速箱:自动变速2000≥排量(mL)≥1991进气形式:涡轮增压气缸数(个):≥4质保:整车三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装饰:贴膜、木地板(含前排软包脚垫)、发动机护板243800.0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联系人:刘韬联系电话:0873-3712273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联系人:普菊云电 话:159873934213标段名称见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按所投标段填写)4采购需求共购置警车4辆,其中一标段购置1辆警车,二标段购置3辆警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5交货期限一标段、二标段均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注:潜在供应商可自报更短的交货期,但必须要考虑落户落牌政策、时间,并结合政策等因素依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落地交货并完成车辆调试及验收,留足办理落户落牌的所需时间;因未考虑到政策、时间交货较晚导致最终无法落户落牌的问题,由供货商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自行承担全部损失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要求注: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生产厂商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全新产品,符合车辆落户相关要求,能够正常落户,并保证采购人(使用方)正常使用7服务标准质保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三包政策执行;在厂家三包期限内,如本地无该车辆的售后维修网点时,由成交方联系维修8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9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与评审。(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注:以上资料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报价方式各标段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报价,报价和单价均不允许超出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2询价有效期90天(从询价截止之日算起)13询价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缴纳14响应文件份数各标段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要提供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一致的纸质全套响应文件二份。15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一次性付清。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拒绝付款且不产生违约责任。支付条件:按合同签订条款履行。1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无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缴纳17询价小组的组建询价小组构成:依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组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随机抽取18质保期详见采购需求19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询价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0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货物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后,确定是否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211、潜在供应商在填写编号时,以HJDH2025-062.063为准。2、本询价文件所有标段均适用。10.一、总则1.采购依据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2.采购需求:共购置警车4辆,其中一标段购置1辆警车,二标段购置3辆警车(具体详见采购需求)3.本次采购方式、合格供应商条件3.1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的方式;3.2合格供应商的条件: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3.3潜在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采购费用潜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采购结果如何,成交单位还需承担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其中:一标段中标服务费¥4300.00元(大写:肆仟叁佰元整);二标段中标服务费¥6800.00元(大写:陆仟捌佰元整)。11.二、询价文件1、询价文件的组成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书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潜在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要求及标准,如果潜在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询价文件的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询价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书面形式(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2.三、询价文件的编制1.询价文件的语言及文字询价文件及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报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中文。2.计量单位除在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的组成3.1响应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辅助资料等组成,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编制。3.2响应文件是参加采购的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的项目合同的附件。3.3响应文件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3.2授权委托书3.3.3报价书3.3.4售后服务承诺3.3.5资格审查资料3.3.6报价承诺书3.3.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3.9其他资料。3.4潜在供应商应使用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潜在供应商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3.5潜在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证件、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作无效处理。3.6响应文件要求潜在供应商的参数、质量服务承诺等应按不低于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3.7报价说明3.7.1各标段潜在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采购需求给出的数量及参数等内容,报出单价及总价,不得漏项,报价应按询价文件中一次性报价一览表和一次性分项报价表等附表格式填写。3.7.2报价方式:本项目各标段采用单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3.7.3各标段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采购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上牌费、交强险、商业险),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报价是供应商中标后为履行合同的最终执行价格,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报价时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上涨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价执行,以不合理理由不履行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7.4各标段同一供应商在同一商务、技术条件下,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7.5各标段潜在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何种原因单价不予调整,实际供货中数量有变则以所报单价调整总价。3.7.6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中标,只有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及采购需求的报价才能被采购人所接受。3.7.7供应商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处理。3.7.8本次采购方式采用:询价采购4.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作无效处理。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应与询价有效期一致。5.采购答疑5.1采购人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询价文件和所附资料及提出问题的答复,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潜在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潜在供应商据此做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5.2采购人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要求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潜在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7.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1组成询价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以下规定。7.1.1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潜在供应商全称同时加盖公章。7.1.2潜在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潜在供应商的责任。7.1.3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必须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需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7.2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7.3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7.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四、采购要求及评审原则1.采购开标工作采购开标工作按照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参加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流程按“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进行。2.采购原则:2.1本次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政府采购部门及相关非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2任何潜在供应商所提供响应文件必须实质性满足本询价文件的要求。3.采购程序:3.1询价小组审阅响应文件。首先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潜在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的具体采购过程。3.2围绕采购要点,询价小组全体成员集中评审与分析。3.3询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询价小组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书面形式(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潜在供应商。3.4询价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3.5工作人员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响应文件的澄清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检查和评审,询价小组可以要求潜在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询价小组的澄清要求和潜在供应商的答复均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或书面形式(无法在平台上操作时,才采取书面形式)。除了按规定改正的算术错误外,潜在供应商不得修改报价或响应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14.五、授予合同1.成交通知书1.1成交人确定后,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2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令)第十九条: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全本进行扫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料归档,采购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上传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5.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成交供应商的公示: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令)第十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标段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执行。3.质疑和投诉:3.1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质疑”的形式提出。注:潜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质疑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质疑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第三章评审办法本询价文件的评标办法所有标段均适用。本次评审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通过初步审查后,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含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并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要求执行。评审流程按“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要求完成评标工作。1、资格评审: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且符合下列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注:以上资料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2、符合性评审:询价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且符合下列要求: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⑵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⑶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位置已进行签字或盖章;⑷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⑸响应文件字迹清晰,可辨认、不影响评审的;⑹不同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数据50%以上未出现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报价行为;⑺交货期限满足询价文件要求;⑻质量要求、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满足询价文件要求;⑼询价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⑽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及单价控制价;⑾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需求;⑿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经初步评审后,当有效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继续评标。4、要求潜在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成交价以成交人承诺的报价为准,在此前提下,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⑴潜在供应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⑵潜在供应商报价出现缺项或漏项时,则视为该潜在供应商免费提供该项内容,如果潜在供应商不接受以上对其错漏的更正,其报价将作无效处理;⑶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潜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潜在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潜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⑷潜在供应商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5、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含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要求编写。6、其他说明6.1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1.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1.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6.1.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本次询价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按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不予价格扣除。6.3关于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须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6.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6.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6.4.2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潜在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6.4.3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6.5未尽事宜,按最新政策法规执行。15.1第四章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以采购人与成交人最终签订条款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标段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5.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标段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5.3.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5.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5.5.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终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本条针对联合体采购项目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本条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描述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1.货物类项目:2.1.项目初验: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甲乙双方共同初验,对货物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检验,若有异议甲方应当场提出,乙方应于七个工作日免费进行换货。3.2.项目终验: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对货物提出有异议的,乙方当场认可的,应于20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换货。乙方不予认可的,甲方有权指定云南省内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对该货物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若检测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的,乙方须承担检测费用,并免费进行换货,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货物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无瑕疵的合格优质品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2.乙方保证履行其响应文件中质量保证承诺的所有条款。3.保证甲方在合同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甲方因合同设备侵权产生纠纷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4.严格遵守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及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5.与甲方共同进行产品和项目的验收。6.乙方不得转让全部或部分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本条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描述指定现场甲方现场指定位置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无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无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货物质保期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4.货物类项目:5.质保期内,若货物规格、数量、包装等存在表面瑕疵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于七个工作日免费进行换货或维修。6.质保期内,若货物存在内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是否成立进行答复。如乙方认可质量异议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并要求乙方按照第二节第15.1款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认可质量异议的,甲方有权指定云南省内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针对该异议货物进行检测,若检测合格,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则乙方须承担检测费用,乙方应在20个工作日免费进行换货或维修,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本条需按照价款支付进度表述计划付款时间。建议如下约定:货物类项目:一次性付清。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拒绝付款且不产生违约责任。监管账户需咨询财务处意见。如甲方项目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出现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乙方应办理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的监管易账户,甲方将项目剩余款项汇入该监管易账户,待项目达到付款条件时再进行付款。”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的,乙方应予以补足。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甲乙双方验收合格次日起算一年,若乙方无合同违约情况发生,甲方在一年期满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本条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描述,如项目整体维保期限等。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做、更换相关具体规定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和安装调试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拒验并拒付相应货款,直至乙方按合同约定更换产品和安装调试,更换和安装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换货的,逾期一日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迟延交货、安装调试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从货款中误期赔偿费,每日误期赔偿费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计收,误期赔偿费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误期赔偿费累计至合同总额的5%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设备使用费),如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取回已交付的设备,如乙方拒绝取回设备的,甲方可通过邮寄、运输等方式交还产生的费用及设备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2)可以根据具体采购项目添加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标段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潜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潜在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潜在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全权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标段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90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书1.报价函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根据(标段名称)的询价文件,我单位(公司)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总报价:¥:(大写:),保证在合同生效后按承诺的交货期限,交货到需方指定地点。2.本报价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询价有效期为90天(从询价截止之日算起)。3.我方承诺在询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4.如我方成交: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其他补充说明)。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一次性报价一览表标段名称:序号名称报价内容1报价(元)大写: 小写:2质量承诺3服务承诺4验收承诺5交货期限6交货地点7备注注:(1)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采购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上牌费、交强险、商业险),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2)报价应是最终含税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各标段最高限价。(3)潜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做的其他相关承诺,须在本表备注中填写,以备注填写的内容为准,其他方式做的相关承诺均不认可。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一次性分项报价表标段名称: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金额(元)注:1.潜在供应商应按“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的明细内容要求,可自行扩展表格进行填报,不得漏项、错填。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款、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及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等采购人接收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上牌费、交强险、商业险),且不再产生其他费用。3.报价合计金额须与一次性报价一览表一致。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技术性能偏离表标段名称:序号产品名称招标产品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89……注:1、偏离情况项如实填写“正”、“负”或“无”,有需要说明的请在说明项中填写。2、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偏离的,则说明偏离的内容。3、技术偏离表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栏与一次性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栏内容存在不一致时,以一次性分项报价表为准。4、技术偏离表如出现负偏离或虚假承诺,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售后服务承诺1.售后服务承诺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根据贵方询价的“(标段名称)”采购项目。我单位(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公司)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公司)对于成交货物,除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下一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二、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及到达现场的时间。三、其他┄┄┄┄┄┄┄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与评审。(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核查。注:以上资料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六、报价承诺书本企业参与(标段名称)的潜在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串通报价,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报价。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潜在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关于贵方(询价公告的时间)第(项目编号)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或所投包的所有产品,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潜在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询价保证金凭证(本项目不缴纳);3、响应文件提供的其他所有资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由潜在供应商承诺,若潜在供应商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潜在供应商资格或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追究相关责任)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接受相关规定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本人以(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的采购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报价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资料(潜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标段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到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交。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潜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潜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该内容。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5.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潜在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该内容。其他提示:1、潜在供应商应本着节约资源精神,在响应询价文件的前提下,相关证明材料不用重复递交,鼓励潜在供应商双面复印。2、潜在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JDH2025-063(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502354)二、项目名称:购置警车二标段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顺风汽车城旁)中标(成交)金额:574400.00元(大写:伍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评标方式:最低报价法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购置警车二标段品牌:传祺;传祺规格型号:M8新大师燃油350TAT行政版;M8新大师混动版数量(辆):2;1单价(元):168800.00;236800.00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郭明生、金志毅(组长)、章晓文(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精神。金额:680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其他说明:各潜在供应商对以上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地址:蒙自市凤凰路25号联系方式:0873-37122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匠德合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8号商铺联系方式:159873934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普菊云、刘韬电话:15987393421、0873-3712273十、附件1.询价文件2.成交结果公告3.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分项报价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