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桌椅中标结果公示(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2025)



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于2025年11月25日按照《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就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教室多媒体升级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nsxjycg-2025-A08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诺尔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四、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经三路中段东侧6号(一照多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开封综合保税区西片区内绿色厂房1号楼201-68号;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高新区经四路北段西侧6号)
五、成交金额:211966.00元。
六、成交标的: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
七、评审小组成员:马志军、张新成、朱永刚(采购人代表)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8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
电话:15637819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方式:冯新生、陈咨源
电话:0371-65993522
九、附件
采购文件-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doc
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
2025年11月26日

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简易采购(评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nsxjycg-2025-A08采购人: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十一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3第四章采购需求4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1一、响应书73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4三、报价一览表76四、评审分项报价表77五、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78六、商务条款偏离表86七、供应商项目案例清单及证明87八、供应商履约能力证明文件88九、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89十、其他需要说明的具体技术服务相关内容90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91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92十三、监狱企业声明函97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8第一章采购公告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hnsxjycg-2025-A08)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现就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按照《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交货期及质保期设备内容预算总金额(万元)1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1.综合楼一楼数字化管理中心用培训桌12张、会议桌1张(10人位)、培训椅34把;2.综合楼二楼实训室、三楼录播室用培训椅135把;3.教学楼四楼4个研讨室用培训桌椅56套(1张桌子2把椅子);4.综合楼一楼101、102教室用培训桌椅12套(1张桌子2把椅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25三、采购预算:预算金额:25万元;最高限价:25万元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在本评审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房间。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事项:1.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02房间。3.方式:远程获取。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七、获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评审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评审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779072293@qq.com。八、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8号联系方式:朱老师电话:156378191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联系方式:冯新生、陈咨源电话:0371-659935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新生、陈咨源电话:0371-65993522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2025年11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8号联系方式:电话:0371-679919052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联系人:冯新生、陈咨源联系电话:0371-659935223项目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4交货期及质保期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具体详见评审文件。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6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在本评审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7信用信息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至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8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评审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0分包不允许1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评审方案不允许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召开13构成评审文件的其他材料除评审文件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14评审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15评审保证金无16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形式提交,电子文档应为正本的完整扫描件)。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上按评审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9装订要求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不接受活页装订)20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并按封套要求签字盖章。21封套上写明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在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22响应报价1、本项目评审报价为二次或最后报价,报价在评审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评审,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评审而予以拒绝。2、报价应包括本包合同项下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3、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除非本评审文件中另有规定,对任何一项服务只能提供一个价格。采购人拒绝含可调整价格或可选择价格的评审。2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会议室。24响应文件提交1.供应商应当在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25响应文件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一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会议。2.响应文件开启前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将启封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对密封情况有异议,必须向现场的监督人当场提出,否则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无异议。26评审小组1.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27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2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9履约保证金无3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全面实现甲方合同需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两年后所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31质量应当合格并同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32采购代理服务费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的标准,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80%收取中标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户名: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8898516010005452财务室联系电话:0371-65955702 33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价格=响应报价×(1-10%)。参加本次评审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响应报价不予扣除。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价格=响应报价×(1-10%)。参加评审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响应报价不予扣除。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价格=响应报价×(1-10%)。参加评审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未提供上述声明函的,评审时其响应报价不予扣除。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4解释权本评审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项目概况1.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简易评审采购。2.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定义及解释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评审文件:指本文件及答疑文件、补充文件。5.响应文件:指供应商响应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6.成交供应商:指中标的供应商。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8.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四)合格的供应商1.供应商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是否接受联合体评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合格货物和服务1.供应商所投货物服务须符合评审文件要求。2.成交供应商对合同义务负全责。(六)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评审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七)语言文字和计量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评审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八)保证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九)评审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与本次评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评审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评审文件(一)评审文件构成1.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见评审公告,供应商必须完整地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2.评审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评审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评审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需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3.除非有特殊要求,评审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标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4.供应商应清楚评审文件获得方式,根据复制的评审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二)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评审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为使供应商准备提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评审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推迟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评审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二)计量单位除在评审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构成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评审文件的要求和格式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对评审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2.响应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响应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一览表(4)磋商分项报价表(5)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项目案例清单及证明(8)供应商履约能力证明文件(9)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0)供应商服务水平(11)其他需要说明的具体技术服务相关内容(1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1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四)报价要求1.评审报价应为完成承办本项目服务要求等内容的所有费用。2.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3.供应商应负责办理为执行本评审文件规定义务而投入的机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雇员的人身保险、第三方责任险、货物运输保险等一切相关险种,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采购方将不再单独支付。(五)磋商货币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报价。(六)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评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评审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评审文件规定的文件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评审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供应商应清楚了解如果响应文件对评审文件的响应出现实质性偏离,则须自行承担其评审被拒绝的风险。(八)磋商保证金:无。(九)磋商有效期1.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响应文件失效。接受磋商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评审,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十)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供应商除应提供上述书面响应文件以外,还应提供包括全部内容的电子版本的响应文件一套,电子版本的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提交,应为正本的完整扫描件。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上按评审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4.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不接受活页装订),采购人不接收以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评审。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并按封套要求签字盖章。密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提交响应文件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第一章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推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当在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五、评审程序(一)评审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评审。(二)评审小组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三)评审程序1.评审小组对评审文件进行熟悉确认。2.评审小组推选组长,讨论、确定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要点。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资格评审:评审开始后,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评审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评审的资格。5.符合性评审:评审开始后,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行审查,以确定评审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评审的资格。6.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与各供应商评审的具体内容。7.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评审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业主)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该变动是评审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若评审小组没有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8.评审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不再进行评审,本项目评审报价为二次或最后报价,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评审。(四)响应文件的评审1.评审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制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审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修正后的报价作出确认,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评审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评审应该是与评审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评审。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5.实质上没有响应评审文件要求的评审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7.评标期间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价格调整。(五)评审否决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无效:(1)报价超过评审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2)响应文件未按评审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4)服务期限不满足评审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评审处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递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内容需符合价格扣除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评审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成交通知书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三)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评审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评审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评审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七、重新采购(一)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八、纪律和监督(一)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评审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三)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四)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九、询问、质疑、投诉(一)供应商认为评审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质疑函的原件。采购人应当向质疑供应商以书面形式签收回执。联系部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71-65993522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五)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相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六)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可以为以下两项中任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开标日前6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评审。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报价是否超过评审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是否按评审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报价唯一报价是否唯一,是否出现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的。评审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交货期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全面实现甲方合同需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两年后所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报价合理性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评审处理。详细评审表分值构成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报价(30分)基准价即通过初步评审且满足评审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扣除供应商符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扶持规定的,用扣除10%后的价格参与响应报价评审。小微企业的评标报价=小微企业的响应报价×(1-10%)评审报价(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评审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30注:1)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支持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评审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即:评审价=评审报价×(1-10%)。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评审报价扣除。商务部分(23分)类似业绩(9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业绩件,加盖公章,得3分,最多得9分。没有不得分。注:合格的业绩标准:需提供成交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采购或招标公告、结果或中标公告、业绩合同扫描件(需体现签字、盖章、日期页面,不全的不得分)。质保及售后(10分)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解决问题时间、提供备件服务、上门维护巡检安排。(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详实,接到采购人维修电话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问题不超过4小时,备品备件充足,每年进行巡检6次,得10分;(2)售后服务承诺少量缺失,接到采购人维修电话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问题超过4小时不超过 8小时,备品备件基本充足,每年进行巡检4次,得7分;(3)售后服务承诺严重缺失,接到采购人维修电话2小时以上到达现场,解决故障问题超过8小时,备品备件缺乏,每年进行巡检1次,得4分;(4)不提供不得分。质保期(4分)设备质保期在满足评审文件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2分;最多得4分。其他(3分)环保标志产品及绿色包装(3分)1、提供投标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床类、桌类等)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认证,每项产品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绿色包装承诺,得1分。技术部分(44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4分)技术参数评分细则如下:响应货物技术性能及产品功能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基本分24分;技术指标与采购文件要求有偏差的,每负偏离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技术负偏差包括:明显描述的负偏差和技术参数要求未逐条进行响应)。注:上述两项供应商均须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材料。比如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说明书/彩页等。产品设计(20分)1、提供室内整体效果图(10分):房间平面图附后。(1)整体效果图空间规划合理、局部细节设计精致、整体环境舒适和谐,适合房间布局的得10分。(2)整体效果图空间规划有瑕疵、局部细节设计不够精致、整体环境比较舒适和谐,基本适合房间布局的得5分。(3)整体效果图布局混乱,局部细节设计模糊,整体环境不和谐,不能适合房间布局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2、提供产品构造图(10分)投标人须提供培训桌、培训椅的三视立体效果设计图(包含设计图、产品三视图、产品效果图,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明确要求的尺寸标注以及结构等简要说明)。(1)三视立体效果设计图完整无缺项,设计图纸标注完全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各功能区划分清晰合理;产品整体设计舒适且能够体现人体工程学原理;外观美观大方;结构设计合理,安全性高,得10分。(2)三视立体效果设计图完整无缺项,设计图纸标注部分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各功能区划分局部清晰合理;产品整体设计舒适基本能够体现人体工程学原理;外观较美观大方;结构设计有少量瑕疵,安全性基本满足需求,得5分。(3)三视立体效果设计图有缺项,设计图纸标注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各功能区划分存在不合理情况;产品整体设计有缺陷不能体现人体工程学原理;外观不够美观大方;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安全性不高,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一、评审工作程序1.评审小组对评审文件进行熟悉确认。2.评审小组推选组长,讨论、确定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要点。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资格评审:评审开始后,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评审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评审的资格。5.符合性评审:评审开始后,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行审查,以确定评审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评审的资格。6.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与各供应商评审的具体内容。7.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评审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业主)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该变动是评审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若评审小组没有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8.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项目评审报价为二次或最后报价,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并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评审。二、评审标准与评审方法1.评审标准(1)本次评审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审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评审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水平优劣顺序推荐。(3)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按照规定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三、评审纪律1.评审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评审资格;3.评审小组采用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4.供应商不得泄漏评审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5.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6.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第四章采购需求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货物类)一、项目介绍本次采购的产品内容:1.综合楼一楼数字化管理中心用培训桌12张、会议桌1张(10人位)、培训椅34把;2.综合楼二楼实训室、三楼录播室用培训椅135把;3.教学楼四楼4个研讨室用培训桌椅56套(1张桌子2把椅子);4.综合楼一楼101、102教室用培训桌椅12套(1张桌子2把椅子)。二、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联系人信息1.联系人姓名:朱永刚2.联系电话:156378191783.电子邮箱:/(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5万元。(三)项目履约时间、地点1.履约时间: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2.履约地点: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四)现场踏勘:不组织(五)供应商资质要求1.基本条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2.特定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在本竞价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六)履约保证金:无三、采购产品一览表序号品名 图 片 规格材 质 说 明 颜色 数量 1培训桌1400*500*750mm1、基材采用品牌优质颗粒板,产品甲醛释放量达到GB/4897-2015,E0级标准(密度680kg/ m3,静曲强度≥10.5MPa,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GB/4897-2015符合测试标准,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粘合剂:采用E0级环保白乳胶。2、饰面采用E0级环保三聚氰胺纸饰面,经国家绿色环保认证。板材阻燃、耐酸碱、耐磨、硬度高;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刚性好、不变形;3、封边采用一次性PVC同色封边条封边,无脱胶,修边平滑,无切伤,不开裂,美观。4、采用优质五金件,优质三节路轨,缓冲门铰,抽屉,抽拉,开关十万次以上无故障,所有五金配件全部经过防锈,防腐处理。5.立柱:采用优质高精度冷轧钢,立柱是60*604MM圆管,壁厚为1.5MM,牢固耐用,美观大方,抗变形。6.底脚:采用优质高精度冷轧钢及方管而成,方管是50*25*510MM方管,壁厚为1.2MM,表面采用防绣静电喷涂处理,冷轧钢板540*70*3,重合焊接而成,底脚尺寸540*70*28MM7.横梁:采用优质高精度冷轧钢。 表面再经防锈静电喷涂处理,实用牢固,承受力大,方管管:40*40*1060*T1.2mm8.书网:采用优质钢管(直径14MM圆管,厚度为1.0mm)经模具注塑成型与圆管组成表面采用防锈静电喷涂处理。9.外观设计:采用人体工程理念及个性化需求,整件产品拼接好,接缝齐整,整体颜色基本相符,过渡自然;台架有拉杆拆叠装置,脚轮采用的PU万向脚轮带刹车,造型美观大方,有现代特色。金丝檀木+高级灰钢脚122培训椅550*590*830mm1.网布横纵向拉裂强度8kg/cm;横纵向拉断强度12kg/cm,具有较强的延伸性和弹性,轻薄,环保亲肤透气,久坐不闷热;2.椅背外框和扶手架由全新PU材质注塑而成,扶手可以翻转;3.椅坐内板用实木9层板压缩而成,木板厚度为16mm左右,含水量≤12°;坐垫海绵由PU材料发泡而成,密度≥40kg/m3,泡绵回弹性可达95%;,久坐不塌;座胶壳由PU材质注塑而成4.主体铁架由一根32.3×19.2×1.5圆方管加工而成,表面白色5.使用专用的横向连接装置,两张以上的椅子可连接成排;也可前后叠放,便于收纳;适用多种场景6.材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椅子通过BIFMA X5.1破坏性测试灰色343会议桌4100*1500*750mm台面加厚,封双色边;配二三系过线笔槽线盒1、基材采用优质颗粒板,产品甲醛释放量达到GB/4897-2015,E0级标准(密度680kg/ m3,静曲强度≥10.5MPa,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GB/4897-2015符合测试标准,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粘合剂:采用E0级环保白乳胶。2、饰面采用E0级环保三聚氰胺纸饰面,经国家绿色环保认证。板材阻燃、耐酸碱、耐磨、硬度高;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刚性好、不变形;3、封边采用一次性PVC同色封边条封边,无脱胶,修边平滑,无切伤,不开裂,美观。4、采用优质五金件,优质三节路轨,缓冲门铰,抽屉,抽拉,开关十万次以上无故障,所有五金配件全部经过防锈,防腐处理。金丝檀木+高级灰脚14培训椅550*590*830mm1.网布横纵向拉裂强度8kg/cm;横纵向拉断强度12kg/cm,具有较强的延伸性和弹性,轻薄,环保亲肤透气,久坐不闷热;2.椅背外框和扶手架由全新PU材质注塑而成,扶手可以翻转;3.椅坐内板用实木9层板压缩而成,木板厚度为16mm左右,含水量≤12°;坐垫海绵由PU材料发泡而成,密度≥40kg/m3,泡绵回弹性可达95%;,久坐不塌;座胶壳由PU材质注塑而成4.主体铁架由一根32.3×19.2×1.5圆方管加工而成,表面白色5.使用专用的横向连接装置,两张以上的椅子可连接成排;也可前后叠放,便于收纳;适用多种场景6.材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椅子通过BIFMA X5.1破坏性测试灰色1355培训桌01400*500*750,前档板通板1、基材采用优质颗粒板,产品甲醛释放量达到GB/4897-2015,E0级标准(密度680kg/ m3,静曲强度≥10.5MPa,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GB/4897-2015符合测试标准,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经过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粘合剂:采用E0级环保白乳胶。2、饰面采用E0级环保三聚氰胺纸饰面,经国家绿色环保认证。板材阻燃、耐酸碱、耐磨、硬度高;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刚性好、不变形;3、封边采用一次性PVC同色封边条封边,无脱胶,修边平滑,无切伤,不开裂,美观。4、采用优质五金件,优质三节路轨,缓冲门铰,抽屉,抽拉,开关十万次以上无故障,所有五金配件全部经过防锈,防腐处理。5.立柱:采用优质高精度冷轧钢,立柱是60*604MM圆管,壁厚为1.5MM,牢固耐用,美观大方,抗变形。6.底脚:采用优质高精度冷轧钢及方管而成,方管是50*25*510MM方管,壁厚为1.2MM,表面采用防绣静电喷涂处理,冷轧钢板540*70*3,重合焊接而成,底脚尺寸540*70*28MM7.横梁:采用优质高精度冷轧钢。 表面再经防锈静电喷涂处理,实用牢固,承受力大,方管管:40*40*1060*T1.2mm8.书网:采用优质钢管(直径14MM圆管,厚度为1.0mm)经模具注塑成型与圆管组成表面采用防锈静电喷涂处理。9.外观设计:采用人体工程理念及个性化需求,整件产品拼接好,接缝齐整,整体颜色基本相符,过渡自然;台架有拉杆拆叠装置,脚轮采用的PU万向脚轮带刹车,造型美观大方,有现代特色。暖白色566培训椅550*590*830mm1.网布横纵向拉裂强度8kg/cm;横纵向拉断强度12kg/cm,具有较强的延伸性和弹性,轻薄,环保亲肤透气,久坐不闷热;2.椅背外框和扶手架由全新PU材质注塑而成,扶手可以翻转;3.椅坐内板用实木9层板压缩而成,木板厚度为16mm左右,含水量≤12°;坐垫海绵由PU材料发泡而成,密度≥40kg/m3,泡绵回弹性可达95%,久坐不塌;座胶壳由PU材质注塑而成4.主体铁架由一根32.3×19.2×1.5圆方管加工而成,表面白色5..材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椅子通过BIFMA X5.1破坏性测试灰色1127培训桌01400*500*750,前档板通板1、面材:表面纹理清淅,在阳光”紫外线“的照射下,能用十年不褪色,100%三聚氰胺浸胶。其表面硬度是一般油漆的3倍。2、基材:选用E0级国际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0.5mg/L,符合GB18580--2001AAA国际环保标准,密度≥760kg/m3,抗拉强度≥1200MPa ,静曲张度≥51.2Mpa,平面握钉力≥1000N,握钉力强,吸水膨胀力≤6%,具有防污、防刮、防火、耐磨、耐腐蚀、不易变形、不怕烟头灼烫等特点,整体具备良好的横向纵向强弱电走线功能,提供必要走线辅件,反复拆装5次稳定不变;3、封边:采用双色封边工艺,美观大方,线条流畅,1.5mm厚优质进口PVC胶边,采用塑料热熔固体胶高温固封,不易脱落, 人工拉色修边,封边处无缝对接处理。 4、粘合剂:E0级环保白乳胶。 5、工艺说明:前档板卡扣式设计,安装更简单,前挡板做通板到底;配有多功能挂扣,功能更强大;扭转式开关,折叠更方便;6、钢架结构:前脚采用冷轧钢50*25*433MM椭圆管,壁厚为1.5MM,后脚采用70*30*589MM椭圆管,壁厚为1.2MM;主横梁连接管采用冷轧钢直径45圆管,厚度为1.2mm,书网管采用直径14mm的圆管,厚度为1.0mm;自动开料机开料,ABB机器人焊接成型,表面高温静电喷涂工艺;暖白色128培训椅550*590*830mm1.椅身网布通过横纵向拉裂强度8kg/cm;横纵向拉断强度12kg/cm测试,环保透气;2.椅背外框架用灰色全新尼龙料,采用镶嵌式连接,结构稳固。无异味强度好,顺滑有质感;3.椅坐内板用实木皮9层板压缩而成,木板厚度为16mm左右,含水量≤12°;坐垫海绵采用高密度机裁原生座棉,久坐不塌;4.弓形架主体铁架由一根φ28×2.5mm圆管,经自动弯管机一次成型,表面银黑色;5.钢脚脚垫采用优质pu尼龙料,耐磨性强,韧性好,防滑防刮地板。6.材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椅子通过BIFMA X5.1破坏性测试灰色24四、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一)桌子:基材用EO级环保板材,表面木纹选用进口材质,表面纹理清晰,耐用不褪色,旋转式开关,折叠收纳方便。工艺细节精细。(二)椅子:用环保材质,结合人体工学设计原理,久坐舒适。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椅子通过BIFMAX5.1破坏性测试。(三)产品所有硬件质保10年。五、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要求:以供方、需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为标准备料生产及验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供方供应的产品没有达到质量标准,需方可无条件拒收,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产品质保10年(人为除外),终身维护,超出质保期,仅收取成本费;供方按需方要求,先做样品给需方确认,合格后,再批量生产。六、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需方在收货后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应当于收货后3日内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产品损坏,供方负责维修。七、付款方式序号付款节点付款条件付款比例(或金额)备注1首付款无2验收后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全面实现甲方合同需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97%3质保期满两年后所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3%8、采购建议按照学校制定的《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通过A类项目中的评审方式采购。五(以最终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书项目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合同编号:HT-hnsxjycg-2025-A08-08甲方: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乙方:日期:2025年月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合同书2合同编号HT-hnsxjycg-2025-A08-083合同类型买卖合同4定价方式固定总价5甲方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甲方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8号6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7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00元)。8采购需求采购综合楼、教学楼用桌椅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9合同付款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全面实现甲方合同需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两年后所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3%,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项目实施时间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13合同履约地点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合同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简易采购(评审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HT-hnsxjycg-2025-A08-08,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采购文件(另附);(4)响应文件(另附)。2.合同范围和条件(1)采购的产品内容:1.综合楼一楼数字化管理中心用培训桌12张、会议桌1张(10人位)、培训椅34把;2.综合楼二楼实训室、三楼录播室用培训椅135把;3.教学楼四楼4个研讨室用培训桌椅56套(1张桌子2把椅子);4.综合楼一楼101、102教室用培训桌椅12套(1张桌子2把椅子)。(2)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3)服务标准及要求:以甲方、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为标准备料生产及验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乙方供应的产品没有达到质量标准,甲方可无条件拒收,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产品质保10年(人为除外),终身维护,超出质保期,仅收取成本费;乙方按甲方要求,先做样品给甲方确认,合格后,再批量生产。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00元)。4.合同付款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全面实现甲方合同需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两年后所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名称”。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货物3.1本项目的“货物”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采购需求”。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在限期内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在限期内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已全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不单独进行支付。3.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权承担。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项目管理6.1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整编归档内容、整理标准质量、移交时间等档案管理要求,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6.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工作,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7.履约验收7.1甲方实施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7.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案详见招标(采购)文件。8.履约保证金8.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8.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8.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9.履约延误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9.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延误累计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9.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9.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10违约责任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0.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9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10.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10.5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6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10.7信息化服务商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10.7.1信息化服务商是指为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提供信息化项目承建、运维、咨询、监理服务或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单位或个人。10.7.2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如乙方未建立上述风险控制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10.7.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如果乙方有前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0.7.3.1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10.7.3.2自甲方通报之日起三年内,所聘税务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8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自甲方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10.9甲方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失信行为的,自甲方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认定并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0.10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0.11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配合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网络安全工作、认真履行网络安全责任和义务。11.不可抗力及其他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2.争端的解决12.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违约解除合同13.1若出现如下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主张乙方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13.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2次的;13.1.2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3.1.3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3.1.4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2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3.1.5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13.1.6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3.1.7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3.1.8乙方拒不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损坏的货物的;13.1.9乙方提供的货物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3.1.10乙方提供的货物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3.1.11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2乙方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3乙方不配合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等工作,不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的;13.1.14乙方违反协议10.7.2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13.1.15乙方违反协议10.7.3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拒不改正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13.1.16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13.1.17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3.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及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4.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修改或变更或终止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5.4由于政策变化,经费预算得不到批复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送达至乙方时本合同终止。16.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6.3乙方不得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1.质保期21.1本合同质量保修范围为乙方供应及提供服务的全部范围和内容。乙方指定联人:,电话:21.2本项目质量保质期为十年,从供货安装完成、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若产生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检查维修。乙方保修维修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一切由乙方承担。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发包人支付维修费用,逾期甲方可直接在剩余未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向乙方追偿(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利息及甲方主张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1)甲方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后,乙方未按约定到场或拒绝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义务的;(2)甲方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维修通知,乙方仍不按约定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保修义务的;(3)就同一维修事项,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4)乙方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甲方无法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超过5天的。附件: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职务职称或执(从)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年限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hnsxjycg-2025-A08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报价一览表四、评审分项报价表五、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七、供应商项目案例清单及证明八、供应商履约能力证明文件九、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十、供应商服务水平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具体技术服务相关内容十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十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响应书响应书致: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评审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报价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3、评审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宣布如下:1、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评审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接受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合同条款及其他部分的全部内容。3、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评审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代理机构交纳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等)。6、与本评审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邮箱: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供应商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评审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期限: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评审,本格式不需提供。三、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大写):元(小写)¥:元交货期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供应商可根据评审方法提供质保期限,最低为十年)。质量应当合格并同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全面实现甲方合同需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两年后所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备注:项目名称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学校综合楼、教学楼桌椅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大写):元(小写)¥:元交货期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项目涉及的全部需求,应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供应商可根据评审方法提供质保期限,最低为十年)。质量应当合格并同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全面实现甲方合同需求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两年后所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评审分项报价表评审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单价(元)数量合计(元)123456...总计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单位: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经营范围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后附资格审查内容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可以为以下两项中任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开标日前6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参加本次(项目名称)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公司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公司及参与人员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公司及参与人员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查询书面声明本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评审文件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我方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方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同时,我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7、未有联合体参加评审未有联合体参加评审书面声明本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没有联合体参加评审。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与采购人及相关代理机构没有行政及经济关联或利害关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公司信息、股东信息。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完成采购范围内工作、提供合格服务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3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所提供的报价为总报价,系采购方支付给乙方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4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5交货期6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述的各项条款。7同意采购方付款方式8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9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评审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注: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并说明具体偏离情况。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项目案例清单及证明案例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主要内容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主要内容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注:依据评审方法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履约能力证明文件1.企业资质(依据评审方法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履约能力证明文件。九、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评审文件要求评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   注:供应商按照评审文件的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具体要求,在上表中列明评审响应情况,供应商必须在“评审响应情况”中列出具体响应条款,并注明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并在“说明”栏内说明具体偏离情况。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其他需要说明的具体技术服务相关内容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具体技术服务相关内容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公章)年月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若是,填写、盖章;否,可不提供。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十三、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直接为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若是,填写、盖章;否,可不提供)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若是,填写、盖章;否,可不提供)附件:第轮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评审报价大写:小写:其他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注:此报价表无须附入响应文件内,自行打印三份,需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此表至评审现场,以供报价使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桌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