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人端慧办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2025-ZXGK-C0066-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中标金额:¥3,870,000.00
评审总得分:93.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一是等级保护(包括等保定级、等级测评和密评),包括对总局机关需定级的信息系统进行定级评审,协助完成定级备案工作;对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开展等级测评(原则上测评的三级系统数量不少于34个、二级系统数量不少于14个);对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三级的信息系统,同步开展密评。二是风险评估,包括对总局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进行风险评估。三是安全检测,包括按照实际需求对税务系统3-5个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工作。
服务时间: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
服务要求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穗锦、李小纳、马聪、汪俊伟、胡晶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010-6198691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张玮
电话:010-61989502
十、附件
招标文件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TM.docx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025-ZXGK-C0066-B00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0月目录1项目概述41.1项目背景4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41.2项目内容41.2.1项目目标41.2.2采购内容41.2.3项目实施要求52投标/响应要求52.1对供应商的要求52.1.1必备资质5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62.1.3是否允许联合体6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2.1.5其他要求6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6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6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73项目需求73.1总体要求73.2服务内容和要求8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8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104人员要求214.1总体要求214.2管理团队224.2.1项目经理224.2.2人员配置要求224.3技术团队22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35管理实施要求236保密要求287知识转移要求288风险管控要求289履约验收要求299.1总体要求299.2具体要求2910其他要求3110.1必备要求31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31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31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3110.1.4其他3210.2信息化服务商廉政要求3210.2.1积极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正向作用3210.2.2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3210.2.3杜绝违纪违法行为3210.2.4信守承诺3310.2.5自觉接受监管3310.2.6举报和反馈意见3310.2.7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3310.3知识产权要求3410.4付款安排建议35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需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等级保护工作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测评机构,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以下简称等级测评)工作,其中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同时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以下简称密评);按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接*****、***等网络安全职能部门相关要求,实际检验、核查税务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工作。1.2项目内容1.2.1项目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部分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定级、等级测评、密评)、风险评估、安全检测等工作。通过开展等级保护(定级、等级测评、密评),梳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要求,测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通过风险评估,对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资产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安全检测,了解各单位网络安全总体状况和工作落实情况。将以上工作有机结合,推动税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保障和促进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同时,也指导被实施单位的网络安全保障建设,提升被实施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被实施单位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意识。1.2.2采购内容(1)等保定级。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组织对总局机关需定级信息系统进行定级评审,协助完成定级备案工作。(2)等级测评。年度服务期内,按照等保2.0的测评要求,完成对税务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的等级测评工作,测评系统范围由采购人确定。考虑到信息系统可能发生级别变更,以测评的实际信息系统数量为准。出具等级测评相关过程文档、整改建议及测评报告。(3)密评。年度服务期内,对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三级的信息系统,在开展等级测评时同步开展密评,并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方案评审工作。出具密评相关过程文档、整改建议、测评报告及密码应用方案评审意见。(4)风险评估。年度服务期内,完成对总局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的风险评估工作,出具风险评估各类实施报告、安全整改加固建议及相关过程文档。(5)安全检测。年度服务期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开展安全检测工作;实施完成后出具相关实施报告、安全整改加固建议及相关过程文档。1.2.3项目实施要求1.2.3.1实施范围要求1.2.3.2实施时间要求本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1.2.3.3实施地点要求2投标/响应要求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必备资质2.1.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1.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作为投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2)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1.2.1相关证书2.1.2.2成功案例有效案例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独立承担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项目案例。2.1.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1.5其他要求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1.投标人必须针对技术部分中的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1)重复该需求。(2)简要描述投标文件或投标人的方案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投标文件其它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3)解释投标文件或投标人的方案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2.对标书技术部分需求的应答应至少包含以下细节:(1)对项目的描述投标人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用户需求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有关章节提供的材料以及所了解的税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情况,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级单位)用户要求,承诺通过客户化定制服务,满足采购人列出的所有需求。此项内容作为考察投标人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2)对技术需求的完全响应,具体包括:①对技术方案的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等级保护技术方案(包含定级方案、等级测评方案、密评方案)、风险评估技术方案、安全检测技术方案、管理实施方案、保密方案、知识转移方案、验收方案等各项内容。②对服务技术规格需求的响应投标人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③对项目管理实施、验收要求的详细响应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提供整体的项目计划书管理实施方案,提交整体及分省项目的管理实施方案,实施完成后应分税务总局和各省级单位提交项目报告。包括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投入的技术人员及其简介、详细的工作日程表、具体工作内容及各项具体方案和应急计划等内容。④对文档及质量保障的详细响应投标人必须认真理解所有质量保障需求,详细描述响应方案,逐条应答,有保留的承诺将不被接受。保障时间为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验收完成之日结束。(3)投标人认为对整个系统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4)附件,提供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投标工具和有关软件的产品说明(要求彩页)或相关证明,并最好以中文描述。上述方案要求,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必备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优于★指标项及#、△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必备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优于★指标项及#、△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3项目需求3.1总体要求本项目包括三类需求: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安全检测。3.2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内容、△为一般内容。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3.2.1.1服务1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一)等级保护1.工作目标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采购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服务,通过测评整改满足网络安全合规要求,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性审核。并以开展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为契机,提升税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减少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为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安全保障。2.实施内容3.工作任务4.主要任务要求4人员要求4.1总体要求1.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建设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具备等级测评或风险评估实施经验的人员参加该项目的建设。2.中标人项目团队人员应为中标人单位的正式员工。3.中标人要对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人员稳定性承诺比例高于70%及以上的,可在评审中予以加分考虑。4.根据项目任务的不同,合理安排人员,组建涵盖安全等级测评、密评、风险评估、安全检测工作任务的实施组。项目实施队伍应保持适当的规模,项目组组织结构须分工合理、层次清晰,且分工要为适应项目实施需要。5.根据工作量的不同,配备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需要,按需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不得因为人员离职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6.项目经理、专家团队、实施人员应满足项目需要,如果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中标人必须负责在一周之内调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成员。7.中标人应按阶段提交项目参与人员名单,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人员,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的确认后才能安排调整,且更换的人员必须具有同等级别和实施经验,并且做好项目交接和资料回收工作;人员搭配应合理,并满足项目实施的要求。4.2管理团队4.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由专人担任。4.2.2人员配置要求4.3技术团队其他要求:1.如采购人无特殊说明,各实施组应在被实施单位一次进场分别完成安全等级测评、风险评估技术支持工作。2.项目工作语言为中文,如果中标人需要翻译,人员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且翻译必须是专业翻译。3.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须对项目组成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并开展保密教育。4.中标人须制定项目组管理制度。5.项目组成员资料须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对其相关资质进行审查。6.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和实际市场标准,对成本进行估算,实施人员费用标准应当参考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5管理实施要求(一)实施总体要求1.实施原则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实施过程须遵循以下原则:(1)规范性原则:中标人须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在人员、质量和时间进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2)标准化原则实施过程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税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3)完整性原则中标人在测评过程中,必须确保测评数据、过程记录的完整性。(4)保密性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切实加强对人员、技术等方面的组织管理;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署具有法律意义的保密协议,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利用这些信息。(5)影响最小原则中标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到相关活动对系统正常运行的不利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将相关风险降到最低。2.实施要求(1)中标人应基于成熟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制订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流程,合理划分项目管理的阶段,借助工程管理工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2)中标人应提供项目管理方案,至少覆盖进度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需求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时间管理、沟通管理等。(3)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提供和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如采购人要求使用的,必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工具。(4)中标人提供项目管理工具的,应保证采购人免费使用该管理工具,如涉及版权纠纷,后果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各阶段产出物采用特殊格式的,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打开、编译、运行、修改、打印等工具,并确保采购人无限制的使用;不受版权和知识产权限制,采购人不对工具额外付费。(6)中标人应认真估算工作量,做好工作量冗余。终验前,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完成各种项目变更,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须各种检测工具、项目管理工具等由中标人提供,其结果文档应不依赖于工具而具有可读性,采购人不对此额外付费。3.职责要求(1)中标人须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开始之前,主动向采购人说明本阶段的工作内容、流程和方法。(2)中标人须主动完成各阶段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确保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3)中标人须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采购人因项目实施可能对系统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提出风险规避的建议。(4)中标人须在不危害测评对象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提供具有合法使用权的软、硬件工具或信息资源。(5)中标人须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主动向采购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项目实施的阶段成果。(6)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向采购人进行通报,中标人有义务向采购人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采购人解决问题。(7)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工作台帐制度,确保实施过程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8)中标人必须严格规范内部人员、设备和信息的管理,切实履行保密义务。(9)本项目所列各项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若在项目执行期间发布新版本,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4.实施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17859-1999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20984-2007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22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模板》(最新)《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模板》(最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3号)(二)项目管理本项目具有规模庞大、功能复杂、工期较长、与其他项目联系紧密的特点,对项目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1.项目沟通管理(1)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通过建立制度化的沟通渠道等方式,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2)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指定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沟通和协调。(3)中标人须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就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主要事项、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与采购人进行适时的沟通协调。2.项目进度管理(1)中标人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在与质量、费用目标协调的基础上,实现工期目标。(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制定项目里程碑和进度计划。(3)中标人制定的进度计划应细化到每个底层任务的工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4)中标人应每周提交项目进度周报,更新详细进度计划。3.项目变更管理变更类型主要包括:范围变更、业务需求变更、技术架构变更、进度变更、交付物变更。中标人应对变更进行有序控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人应制定采购人认可的变更管理规范。(2)中标人提出项目变更时,首先需要对变更的影响和范围进行评估,并评估其变更对其他相关项目的影响,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3)中标人应确保自身申请变更的合理性,在成本上可以接受,对受影响的交付物按照新基准进行相应调整。(4)项目终验前,采购人要求发生的变更,在不改变服务形式、价格和规格情况下,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不对此额外付费。4.风险和问题管理要求(1)中标人应对项目风险从识别到分析到应对措施提出完备的可行性方案,针对已出现的各类问题,中标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问题管理流程,保证问题顺利解决。(2)中标人应制定跨项目问题解决中对可能出现的争议和冲突进行协调和解决的方案。(3)中标人必须指定风险和问题负责人,制订和执行问题分析计划,监控和更新问题状态。(4)中标人必须及时发现、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向采购人汇报无法处理的风险和问题。(5)中标人应定期汇总工程风险和问题,持续跟踪直至风险和问题关闭。5.质量管理要求(1)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有关项目质量情况的监督,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要求和建议,并进行认真整改。(2)中标人应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及发现、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法。(3)中标人应根据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制定分层次的质量职责,并明确责任人。(4)中标人应明确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定期举办质量保障评审会和技术研讨会,提供评估流程以确保项目质量,明确项目产出物的评审,确定评审的方式和时间。6.主要交付成果物及其质量评判要求主要产出物:项目基本信息、阶段里程碑、项目管理类文档和项目交付物文档、手册等。中标人的交付成果物应按采购人要求分别提交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三)项目组织机构(1)本项目成立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中标人的专职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2)项目必须在采购人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和实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成立项目管理、实施、质量保证等建设实施组织,进行项目建设工作。6保密要求1.中标人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并由中标人担保。2.中标人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档、数据、介质和相关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3.如因中标人一方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4.中标人应在在场所设置、人员管理、文档管控等方面加强保密管理。7知识转移要求1.知识转移的目标是供应商要采取有效方法、途径保证采购人能顺利完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移交物的接收及技术知识的吸收和转移,确保采购人能够掌握该项目的核心技术。2.采购人不单独对知识转移支付费用。8风险管控要求(一)风险管控总体要求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须做好本项目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对人员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项目进度和质量等制定风险管控预案和防范措施。(二)风险管控具体要求1.安全风险管理中标人应充分预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并不限于:技术服务人员人身伤害风险、网络和数据安全要求等,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2.进度风险管理中标人应充分预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包括并不限于工作量变更、人员变更等,制定可靠的进度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3.服务保障要求中标人是本项目技术服务与质量保障的主要承担者和责任人,必须能依据招标书中各项需求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保障与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范围及期限内,不得另行收费。4.质量保障要求中标人必须向用户免费提供电话、E-Mail技术支撑等方式。现场实施过程中,在进行渗透检测或其他安全评估时务必做到对生产系统、业务连续性造成任何负面影响的风险实行规避策略。例如系统、应用异常,产生垃圾数据,数据紊乱等。整改过程中,应提供整改需求说明及整改内容,并协助各单位完成整改。9履约验收要求9.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第1次验收项目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开展项目验收9.2具体要求项目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开展项目验收,并支付合同尾款。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中标人配合完成。采购人在中标人提出的合格验收申请后30日内完成项目验收。1.等级保护部分本项目涉及的等级保护对象全部按要求开展测评,中标人完成等级测评报告和密评报告及其它备案资料的编撰和整理。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需求组织完成信息系统定级评审,提供定级评审专家意见。2.风险评估部分本项目涉及的由采购人确定的风险评估对象全部完成风险评估,中标人据此完成《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编撰和整理。3.安全检测部分本项目涉及的安全检测内容全部完成,中标人据此完成《税务网络安全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编撰和整理。(二)验收内容中标人须在项目结束时,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提交采购人归档。主要包括:1.项目成果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总局机关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密评报告》;税务总局机关重要系统和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税务系统被检测单位的《税务网络安全检测报告》。2.项目管理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参与项目人员资料、项目实施过程记录等。3.进度控制资料。主要包括:专题会议纪要、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文件、沟通协调的原始记录文件。4.现场实施数据。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环节的原始测评数据及其结论报告。(三)主要交付物本项目全部产出文档,详见本文第三章“主要产出物”。(四)归档要求中标人应对该项目所涉及的需求分析、现场实施、测试、试运行等各阶段工作文档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按采购人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后提交采购人归档。在项目实施开始和结束时应至少提供下述技术文档(所有文档要求为中文)。1.技术文档。中标人现场实施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手册等。2.实施文档。提供针对每个项目单位制定的系统实施配置文档,包括实施清单、过程记录、检测报告、分析报告、总结报告等。3.验收文档。验收文档应包括项目建设说明、实施方案、项目单位验收报告等。10其他要求10.1必备要求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1、人员资格要求(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可兼任)。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3、违约惩戒措施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运维单位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运维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10.1.4其他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10.2信息化服务商廉政要求供应商在参与税务部门信息化项目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合同,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请严格遵守并落实如下要求:10.2.1积极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正向作用供应商有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在信息化项目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有关措施。10.2.2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供应商有责任在项目管理机制中健全内部廉政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提出廉洁行为规范;指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廉政监督;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交本项目廉政情况报告等。10.2.3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供应商及相关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1)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2)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3)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4)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5)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6)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10.2.4信守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商业贿赂、规范经营活动、公开透明合作、严格内部管理,并签订《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提交甲方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10.2.5自觉接受监管供应商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正常业务监管以及纪检监察、外部审计、督察内审等监督机构对税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篡改或销毁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10.2.6举报和反馈意见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有权举报、反馈甲方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项目验收前,应填写《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政反馈书》,提交甲方税务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10.2.7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中的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发生,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我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廉洁从业、诚信经营的原则。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维护良好的政商关系。二、杜绝商业贿赂。加强内部管理,我司及我司员工均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三、规范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虚报成本或谋取私利。四、公开透明合作。我司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税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并积极配合任何有关廉洁从业的调查工作。五、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廉洁教育,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廉洁监督;对于违反廉洁承诺的员工,将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六、积极参与监督。在税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将如实反馈问题和意见。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XX年XX月XX日10.3知识产权要求1.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二次开发、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等)。除本项目工作所须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采购人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2.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3.中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0.4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第1次付款签订合同后40.0第2次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60.0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025-ZXGK-C0066-B00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2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2025-ZXGK-C0066-B00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97.40万元最高限价:497.40万元采购需求:一是等级保护(包括等保定级、等级测评和密评),包括对总局机关需定级的信息系统进行定级评审,协助完成定级备案工作;对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开展等级测评(原则上测评的三级系统数量不少于34个、二级系统数量不少于14个);对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三级的信息系统,同步开展密评。二是风险评估,包括对总局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进行风险评估。三是安全检测,包括按照实际需求对税务系统3-5个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工作。服务期为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400-6168-636转1。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联系方式:010-61986965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兴宏(采购文件),袁仁健(项目评审)电话:010-61986965(采购文件),010-61989910(项目评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025-ZXGK-C0066-B00项目预算:497.40万元2采购需求一是等级保护(包括等保定级、等级测评和密评),包括对总局机关需定级的信息系统进行定级评审,协助完成定级备案工作;对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开展等级测评(原则上测评的三级系统数量不少于34个、二级系统数量不少于14个);对总局机关等级保护级别为三级的信息系统,同步开展密评。二是风险评估,包括对总局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进行风险评估。三是安全检测,包括按照实际需求对税务系统3-5个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工作。服务期为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 货物 工程 服务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 无 有产品名称: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采购进口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9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1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方式: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1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北京时间)地点: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要求: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传扫描件);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传扫描件);3.★2024年10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传扫描件);4.★2024年10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传扫描件);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二、报价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投标函(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7.成功案例一览表: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项目案例,应上传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技术力量一览表;3.技术人员简历表;4.投标人对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承诺函,格式自拟;5.满足指标要求情况(相关内容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响应);6.项目需求理解;7.等级保护技术方案;8.风险评估技术方案;9.安全检测技术方案;10.管理实施方案;11.保密方案;12.知识转移方案;13.验收方案;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方案、说明和资料。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2.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13投标有效期1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1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方式: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联系电话:010-619899101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6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1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9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0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1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次采购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按照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按照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22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1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9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3合同类型和定价方式本项目签订固定总价的服务类技术合同。24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银行帐号:开户银行:25付款安排本项目共安排2次付款:第1次付款,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40%的款项;第2次付款,在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60%的款项。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26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质疑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将质疑函提交采购人。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10-6198696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电子邮箱:swzjcgyc@163.com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相关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7.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7.4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且必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0.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电子签署。10.2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1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入解密程序,由采购人对所有完成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解密程序。14.3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开标。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发起开标结果确认,投标人在开标大厅于规定时间内确认开标结果,未按时确认的系统将自动确认。14.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5.投标资格审查15.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4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分项预算最高限价,如有)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如果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进行价格扣除的,应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本项目涉及需开发的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如下表:序号类别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分(10分)报价价格得分S=(Pmin/P)×10,其中:Pmin为所有供应商的最低有效报价,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2客观分(61分)履约能力成功案例有效案例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53客观分(61分)履约能力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3分):1.具有10年及以上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得1分;2.具有5个及以上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得1分;3.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证书,得1分。164客观分(61分)履约能力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长(6分):1.均具有5年及以上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得2分;2.均具有3个及以上安全等级测评或密评或风险评估或安全检测项目的工作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得2分;3.均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或高级)”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中级或高级)”证书,得2分。5客观分(61分)履约能力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专家团队(3分):1.项目专家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得1分;2.均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证书,得2分。6客观分(61分)履约能力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2分):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项目组长和专家团队)人数不少于15人,得2分。7客观分(61分)履约能力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承诺(2分):承诺人员稳定性比例达到70%及以上的,得2分。8客观分(61分)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满足指标要求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代表必备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2分,共计15项,共计30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1分,共计10项,共计10分。对于同一指标项中的多条(行)描述,有一条(行)描述不满足,该项不得分。409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项目需求理解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等内容理解分析是否全面、准确、详细等进行打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全面、准确、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详细、透彻且有独到的思考和分析,得4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阐述的内容有一定的分析但不够详尽,得2.5分;——对项目需求基本理解,阐述的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得1分;——对项目需求不理解或理解错误,以及未提供需求理解的,得0分。410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等级保护技术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定级、等级测评、密评需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响应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4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5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411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风险评估技术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风险评估需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响应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4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5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412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安全检测技术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安全检测需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响应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4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5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413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通过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合理划分项目管理阶段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4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5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414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保密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提供的相关服务是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在场所设置、人员管理、文档管控等方面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4分;——方案内容完整,在场所设置、人员管理、文档管控等方面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5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415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知识转移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转移内容、转移形式、转移要求及时限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知识转移方案,得2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1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0.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216主观分(29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验收方案根据方案中的验收流程、验收依据及标准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合计10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信息化服务类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日期:年月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内 容内 容1合同名称合同名称项目合同书2合同编号合同编号3合同类型合同类型4定价方式定价方式5项目类别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6甲方名称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甲方地址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需求部门业务需求部门: 技术需求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7乙方名称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8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9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0合同付款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11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3服务期服务期14合同履约地点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采购方式,确定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另附);(4)投标(响应)文件(另附)。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4.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如下: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签署。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电子签名)后生效。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盖章:盖章:签署人:签署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7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9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在限期内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在限期内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全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项目管理6.1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整编归档内容、整理标准质量、移交时间等档案管理要求,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6.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工作,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7.履约验收7.1甲方需求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7.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案详见招标(采购)文件。8.履约保证金8.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8.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8.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9.履约延误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9.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9.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9.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10违约责任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0.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9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10.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等向乙方提出索赔。10.4当甲方因乙方的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之间存在差异而提出索赔时,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10.5信息化服务商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10.5.1信息化服务商是指为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提供信息化项目承建、运维、咨询、监理服务或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单位或个人;10.5.2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10.5.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如果乙方有前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10.6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7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1.不可抗力及其他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2.争端的解决12.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在北京进行仲裁。1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违约解除合同13.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3.1.1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2次的;13.1.2除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3.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3.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3.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2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3.1.6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13.1.7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13.1.8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的;13.1.9乙方拒不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损坏的货物的;13.1.10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3.1.11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3.1.12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3乙方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4乙方不配合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等工作,不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的;13.1.15乙方违反协议10.5.2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13.1.16乙方违反协议10.5.3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拒不改正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13.1.1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13.1.18乙方出现本合同未列举的《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13.1.19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3.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及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4.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6.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6.3乙方不得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签署。20.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电子签名)后生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格式格式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2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单价(元)数量/权重小计(单价×数量/权重)1等级保护费用--1--2风险评估费用--1--3安全检测费用--1--报价合计(小写)供应商填报后自动计算报价合计(大写)供应商填报后自动生成中文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5.本项目“数量/权重”为1,供应商不得修改。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2.1分项报价表—等级保护费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具体工作名称工作内容描述人员级别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月)单价(元/人月)小计(元)备注12345……合 计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中小计=人员数量×工作时间×单价。4.本表中“小计数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中“等级保护费用”的价格小计数。5.工作量=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本表中的“各项工作量合计数”应为各项工作量的合计数。6.本表可扩展。2.2分项报价表—风险评估费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具体工作名称工作内容描述人员级别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月)单价(元/人月)小计(元)备注12345……合 计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中小计=人员数量×工作时间×单价。4.本表中“小计数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中“风险评估费用”的价格小计数。5.工作量=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本表中的“各项工作量合计数”应为各项工作量的合计数。6.本表可扩展。2.3分项报价表—安全检测费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具体工作名称工作内容描述人员级别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月)单价(元/人月)小计(元)备注12345……合 计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中小计=人员数量×工作时间×单价。4.本表中“小计数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中“安全检测费用”的价格小计数。5.工作量=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本表中的“各项工作量合计数”应为各项工作量的合计数。6.本表可扩展。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之后,上传扫描件。2.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4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于存在相关失信行为的,接受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处理结果。13.已知悉并承诺遵守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如有)的全部要求。1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承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之后,上传扫描件。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8成功案例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项目案例。2.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文件格式格式9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重要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投标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或未应答,将导致投标无效。4.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为重要指标项、标注“△”为一般指标项,接受供应商应答为“负偏离”;如供应商应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将根据评审标准在评审时获得相应分值。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0技术力量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人员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年限本项目中担任职务认证情况是否驻场是否专职123……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格式11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任职时间本项目任职人员级别认证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2.如果有职称及认证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管理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或工作经验的合同及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相关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