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 数据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ZB-253177(招标文件编号:HTCL-ZB-25317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新桥机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宽桥街58号
中标(成交)金额:6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黑龙江省新桥机房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机房于2010年投入使用,目前机房内设施逐渐出现老化现象,为保障机房稳定运行,需要购买机房维护维保服务、机房空调维护维保服务、不间断电源维护维保服务。
自合同签字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莉、史峰、白静、孙昕、宋志秋、徐勤浩、张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单价乘以3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500~1000万元人民币(含 1000万元)按0.45%费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3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100分
中标金额:6800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蒋跃东 0451-5361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 0451-823647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4:59
评审专家名单
闫莉、史峰、白静、孙昕、宋志秋、徐勤浩、张爽。
总中标金额
¥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宇奇、於佳
项目联系电话
0451-82364703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跃东 0451-53611260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2
253177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docx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TCL-ZB-253177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HTCL-ZB-253177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5年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预算金额:90.783084万元/年最高限价:90.783084万元/年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机房于2010年投入使用,目前机房内设施逐渐出现老化现象,为保障机房稳定运行,需要购买机房维护维保服务、机房空调维护维保服务、不间断电源维护维保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字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官网首页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线上全流程开标,请投标人在及时办理好平台CA证书并根据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线上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联系人:蒋跃东联系方式:0451-536112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联系人:韩宇奇、於佳联系方式:0451-823647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电话:0451-8236470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联 系 人:蒋先生联系方式:0451-53611260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联系人:韩宇奇、於佳电 话:0451-823647031.3.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0.783084万元/年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5.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6.2.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6.2.3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3演示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2、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非现金形式递交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人及对应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均无效)。4.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51-8236470315.1投标有效期180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该项目电子投标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www.365trade.com.cn,在线上开标页面,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7人。 25.1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7.3报价扣除/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不低于3名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1名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采购人确认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非现金形式账户信息: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3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单价乘以3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500~1000万元人民币(含 1000万元)按0.45%费率收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合同生效后30日内,卖方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机构一次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18010000001546324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39.4询问与质疑联系人:韩宇奇联系电话:0451-82364703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采购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5.1投标人须知表5.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5.2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5.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6.1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2.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若投标人须知表6.2.1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制造、承接、承建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2.3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表。6.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6.4正版软件6.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6.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6.5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采购包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采购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采购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本项目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线上开标。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评标委员会组建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选组长,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当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演示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政府采购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10)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5.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34.6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表34.6款。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询问与质疑3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3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3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4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不适用)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扫描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扫描件。43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者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5评标当日之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6评标当日之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扫描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9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810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1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应在开标之前将纸质保函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3开标一览表104服务价格明细表115服务需求响应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四、其他材料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1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7......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的序号顺序进行装订。3、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格式1(不适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在委托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我单位完全理解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需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并承诺我单位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按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格式8联合体协议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询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0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年服务内容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1(不适用)服务价格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年序号名称所用设备人员配置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各项服务详细内容应详细描述。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每项服务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2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品目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服务要求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说明1★服务期:自合同签字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4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存在:单位名称:☐不存在。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7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服务需求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学府路数据中心、大成办数据中心,大直办14楼机房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已运转多年,部分设备加速老化,故障率越来越高,需要从机房环境、精密空调和不间断电源三个方面,对基础环境做好维修维保,以确保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各类硬件设备正常运转,承载税收业务系统、行政办公系统稳定运行,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1.2项目内容1.2.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机房于2010年投入使用,目前机房内设施逐渐出现老化现象,为保障机房稳定运行,需要购买机房维护维保服务、机房空调维护维保服务、不间断电源维护维保服务。1.2.2项目实施要求1.2.2.1实施范围要求(一)机房维修维保项目服务商须定期对省局14楼机房、大成街办公区机房和数据处理中心机房进行巡检,免费提供全面的巡检和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不定期的故障维修,并提供巡检、维修报告。(二)机房空调维修维保项目1、服务商须对省局14楼机房、大成街办公区机房和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内机房精密空调进行维修、维护服务。2、我省机房专用精密空调共有44台,已使用11年,为了保障机房专用精密空调稳定运行,由维保单位进行维修维保服务。(三)不间断电源维保(UPS)项目服务商须对省局及数据处理中心10台不间断电源(其中大直街办公区2台、大成街办公区各4台,数据处理中心4台)提供运维服务。其中,省局数据处理中心4台伊顿品牌9395-750KVA(2009年安装使用);省局大直办2台伊顿品牌93E-60KVA(2015年安装使用);省局大成办4台UPS电源,其中2台APC品牌STPUV40-40KV(2011年安装使用)、1台APC品牌5500-120KV(2014年安装使用)、1台APC品牌-GalaxyVM-200KV(2016年安装使用);同时要对省局三个区域的UPS电池进行监控和检测。其中省局数据中心720块、大成办344块、大直办80块。1.2.2.2实施时间要求自合同签字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1.2.2.3实施地点要求服务商须对省局14楼机房、大成街办公区机房和学府路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基础设施、机房精密空调、不间断电源进行维修、维护服务。2投标/响应要求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必备资质2.1.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1.2.1相关证书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具有环境体现认证证书(ISO14001)。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5、本项目拟派的维保技术工程师具有IT服务工程师资格。6、具有原厂商(伊顿和APC)认证的工程师证。2.1.2.2成功案例1、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后供应商合同内包含机房调维修维保项目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落款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2、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后,签署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落款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2.1.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1.投标人必须针对技术部分中的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采购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1)重复该需求。(2)简要描述投标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3)对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应答应至少包含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的全部内容。(4)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内容,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施风险,通过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2.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资质应答方案须明确如何针对任务内容和任务岗位,配备满足要求的技术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清单,每类岗位均有工作经验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投入人员的详细名单、人员简历以及相关资质证明。3.对本项目技术需求书的完全响应,具体包括:(1)投入技术力量投标人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描述的业务功能需求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材料,提供对本项目的基础设施、UPS设备、精密空调的投入项目技术力量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故障处理服务、排除故障或技术指导、故障处理流程时限承诺、工程师认证等。(2)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描述的业务功能需求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材料,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详细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服务计划、人员安排、日常维护、备品备件、技术档案管理。(3)安全运维服务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的安全运维服务要求,提供安全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安全巡检服务、精密空调安全巡检服务、UPS设备安全巡检服务、应急响应预案及演练服务、报表服务。(4)应急保障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应急运维服务和特殊时期(节假日与重大活动期间值班)的应急保障团队架构、应急保障驻场服务、重保日志和报告等内容。(5)业务熟悉程度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的业务熟悉程度要求,提供业务熟悉证明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维保难点、维修维保流程、维修维保方案。(6)培训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方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培训师资水平、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讲义内容、本地化培训设施等。3项目需求3.1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要求,对机房内基础设施、机房精密空调、不间断电源(UPS)等机房基础环境做好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机房基础环境潜在问题,减少机房基础环境故障的发生频率,延长机房基础设施使用寿命,降低机房基础设施更新换代频率。3.2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内容、△为一般内容。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3.2.2.1机房维修维保服务商须定期对三个机房进行巡检,免费提供全面的巡检和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不定期的故障维修,并提供巡检、维修报告。维护、维修内容包括:(1)对机房内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对机房内所有装饰部分、配电部分、新风排风机、视频监控部分、环境监控系统等进行每周检查及维护,并定期对机房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打扫,保证机房内达到规定的洁净度。定期对机房进行专业防鼠患及虫害处理,定期采用专业仪器和设备对相关设备和环境进行逐一检查,并出具机房每周维护检查表,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和线缆故障做出提前预判和评估,对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对需要维护的设备有相应的备件(各种型号的空气开关、防雷器、开关、插座、电流电压表、网络跳线、PDU等)存放在机房内,做到出现故障能及时排除。(2)特殊维护、维修服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机房内电源改造、地板安装、地板切割、光纤改造、对机柜电源改造、配电开关改造等,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中标金额中。机房维保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系统的日常保养、耗材更换,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的配件费、人工费及其相关系统服务费均由服务方来承担,服务方必须保证所有机房动力环境各设备和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维保服务期内,由服务方提供的维修、维护等服务,以服务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单及检修维护报告为证,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为确认。3.2.2.2机房空调维修维保维护、维修内容包括:(1)服务商须对省局14楼机房、大成街办公区机房和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内机房精密空调进行维修、维护服务。(2)我省机房专用精密空调共有44台,已使用11年,为了保障机房专用精密空调稳定运行,由维保单位进行维修维保服务。空调清单如下:序号设备型号数量(台)设备所在地购买时间1海洛斯机房精密空调P06OA1数据中心2010年2海洛斯机房精密空调P06UA4数据中心2010年3海洛斯机房精密空调P08UA2数据中心2010年4海洛斯机房精密空调P11OA2数据中心2010年5海洛斯机房精密空调Q19UA11数据中心2010年6维谛DME225数据中心2019年7维谛P2070D4数据中心2022年8韦德CM704数据中心2024年9施耐德SUA06011省局14楼2010年10艾默生机房专用空调10大成办机房2016年合 计44(3)巡检及日常维护内容服务商须定期对所有机房精密空调进行巡检,提供全面的巡检和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不定期的故障维修,并提供巡检、维修报告。精密空调维护、维修内容包括:服务商须对省局14楼机房、大成街办公区机房和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内所有精密空调进行巡检、维修和维护服务;每月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巡检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硬件维修(包备件)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巡检空调控制系统、加湿器、空气过滤器、外部冷凝器、蒸发器、室内风机、电加热器、电路、制冷系统、排水系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更换补充制冷剂、过滤网、加湿器、皮带等配件,以及空调系统其他设备的清洁。维保范围内的所有精密空调设备、系统的日常保养、耗材更换,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的配件费、人工费及其相关系统服务费均由服务方来承担,服务方必须保证所有机房内所有精密空调的正常稳定运行。维保服务期内,由服务方提供的维修、维护等服务,以服务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单及检修维护报告为证,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为确认(4)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在两会、五一劳动节、春节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需保证有足够的备用工程师做后备。(5)备件保障服务方应为黑龙江省税务局服务项目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能满足黑龙江省税务局设备维修的种类和时效性要求。黑龙江省税务局有权随时对库存情况进行查验。服务方应为黑龙江省税务局服务项目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能满足黑龙江省税务局设备维修的种类和时效性要求。备件包括:制冷剂、过滤网、加湿器、皮带等。备品备件及更换的零部件均应为原厂产品,禁止使用其他厂家的产品。黑龙江省税务局有权对情况进行查验。(6)服务承诺服务商需提供7x24小时热线服务;保修期内,巡检以现场巡检单进行确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报警及时,服务商应在2小时内给以响应。对于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一般故障(例如遥控器无显示,噪音大等),服务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空调器发生严重故障(停机、不制冷),服务商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修期内所发生的维护费用全部由服务商负责,包括各种主配件费、技术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如需要更换配件,所有配件必须是来自原厂商。服务方应配备至少二名受过专业培训的工程师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工程师应具有设备生产厂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资质和许可,并具有2年以上相关设备维护服务经验。技术人员根据服务合同和项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工作,保障所有机房内精密空调的正常运行。运维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赔偿责任要求:运维服务过程中,因运维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空调故障等原因造成业务中断达半小时以上,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1%;中断二小时以上,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3%;中断四小时以上,发生一次即扣除投乙年服务费用的5%,年末结算按次累加扣除。(7)培训要求服务方为黑龙江省税务局技术人员提供不少于一次技术(原理、组成结构、一般维修维护技术)培训,服务方负责师资和教材。3.2.2.3不间断电源维保(UPS)服务商须每个月对设备进行巡检,免费提供全面的巡检和维护保养,以及不定期的故障维修,内容包括:(1)设备工作状态检查,确保系统在符合技术和环境的要求下能够正常运行;(2)设备运行参数的检查及维护(3)检查安装UPS的电极;(4)检查UPS的工作记录和警报记录;(5)检查UPS带负载工作时的带电端子;(6)检查电气连接处;(7)检查实际电压和电流及UPS仪表显示;(8)对UPS主机内主要部件进行静态测试、检查UPS主机内易损单元(逆变器、整流器、静态开关、静态旁路等)、(9)清理UPS的灰尘及杂物并进行环境状况检测;(10)检查UPS内部的控制线路和带电线路是否密封良好且没有损坏;(11)对电池进行内阻测试;(12)检查电池端子是否松动;(13)对电池组进行电池容量抽测,以确保正常的运行时间;(14)检查是否有漏夜腐蚀;(15)对电池组进行充放电测试;(16)在电池容量测试时(放电),对电池连线及端子温度进行测量;(17)在必要时为用户提供设备最新软体升级、更新(18)承诺在用户有需求时,免费提供UPS电源并机、扩容解决方案以及增加电池延时方案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4人员要求4.1总体要求技术团队需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4.2管理团队4.2.1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4.3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不少于两人。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4.4.1优选资质无4.4.2优选指标无5管理实施要求实施质量要求本项目实施质量应得到严格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运维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障机房环境、精密空调和不间断电源等机房基础设施平稳运行,避免机房基础设施损坏的情况出现。(2)杜绝重大事故出现投标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出现。投标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税务总局管理要求。6保密要求中标人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由中标人担保;招标人对于中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7知识转移要求知识转移的目标是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方法、途径保证招标人能顺利完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移交物的接收及技术知识的吸收和转移。中标人须将项目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部署实施步骤、项目涉及技术和经验、环境保障、质量保障、系统操作、培训课件等)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招标人。8风险管控要求8.1风险管控总体要求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须做好本项目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对人员管理、平台资源保密、信息安全等制定风险管控预案和防范措施。8.2风险管控具体要求(1)安全风险管理供应商应充分预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并不限于:参与项目人员人身伤害风险、本项目资源安全保密、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等,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2)进度风险管理供应商应充分预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包括并不限于工作量变更、人员变更等,制定可靠的进度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3)质量风险管理供应商应充分预估项目实施中的质量风险,严格按照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平台内容维护任务,制定可靠的质量控制措施。9履约验收要求9.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第1次验收合同签订后6个月,乙方完成系统升级完善内容或运维服务内容,乙方提出项目中期验收申请,甲方对乙方进行项目中期验收。第2次验收项目期满后,乙方已完成合同要求内容并提交项目交付物,乙方提出项目终期验收申请,甲方对乙方进行项目终期验收。9.2具体要求中标人需要以下条件均满足才可申请项目验收:项目期满、合同约束内容已完成、交付项目和文档。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招标人可组成验收组,对整体工作进行验收。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验收:中标人应根据验收要求以及验收工作的内容,协助制定验收方案。协助招标人全面、准确验证系统的各项功能模块是否达到标准。协助招标人全面、准确验证系统的各项性能是否能达到要求。中标人应对验收中发现问题制定详细明确的处理方案并及时修改。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移交物清单及清单所列内容的最终版本(包括纸制和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所移交的系统版本必须与上线运行的最终版本相一致。中标人协助编写验收报告等文档。10其他要求10.1必备要求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1.2★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政相关要求和签订廉政承诺书(1)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政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廉洁推进,中标人在参与税务部门信息化项目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合同,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请严格遵守并落实如下要求:一、积极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正向作用。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在信息化项目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有关措施。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标人有责任在项目管理机制中健全内部廉政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提出廉洁行为规范;指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廉政监督;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交本项目廉政情况报告等。三、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中标人及相关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四、信守承诺。中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商业贿赂、规范经营活动、公开透明合作、严格内部管理,并签订《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提交甲方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五、自觉接受监管。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正常业务监管以及纪检监察、外部审计、督察内审等监督机构对税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篡改或销毁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六、举报和反馈意见。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有权举报、反馈甲方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项目验收前,应填写《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政反馈书》,提交甲方税务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服务商在中标(成交)后需签署《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并提交至甲方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旨在强化服务商廉政责任,更好规范税企双方的合作行为,推动合作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发生。附件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中的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发生,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我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廉洁从业、诚信经营的原则。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维护良好的政商关系。二、杜绝商业贿赂。加强内部管理,我司及我司员工均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三、规范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虚报成本或谋取私利。四、公开透明合作。我司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税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并积极配合任何有关廉洁从业的调查工作。五、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廉洁教育,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廉洁监督;对于违反廉洁承诺的员工,将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六、积极参与监督。在税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将如实反馈问题和意见。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XX年XX月XX日10.1.3★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1、人员资格要求(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由驻场运维人员兼任)。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3、违约惩戒措施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10.1.4★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运维单位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运维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10.1.5其他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10.2知识产权要求(1)招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等)。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招标人的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2)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0.3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等凭据。50.0第2次付款乙方提出项目中期验收申请,且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等凭据。40.0第3次付款项目中期验收合格,乙方提出项目终期验收申请,且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等凭据。10.0第四章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评审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4、比较及评价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4条内容执行。4.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5.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响应产品非供应商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废标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附件1资格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5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6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9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0信用记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2、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1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服务价格明细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5服务需求响应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8投标报价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附件3评分细则序号类别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分报价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100注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审现场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102客观分履约能力相关证书1、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得1分;2、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得1分;3、供应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3成功案例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后供应商合同内包含机房维修维保项目合同,以合同个数为准,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多得8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落款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算。(提供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84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后签署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机房维护项目合同,得2分;签署的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机房维护项目合同,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45投入项目技术力量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6本项目拟派的维保技术工程师具备IT服务工程师资格的,每提供一位IT服务工程师资格证得3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67提供具有原厂商(伊顿或APC)认证的工程师证,每提供一位工程师认证(伊顿或APC)得3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68根据供应商提供基础设施、UPS设备、精密空调的投入项目技术力量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完善的7*24的故障处理服务方案;2、有专职客户服务人员和问题处理技术人员免费到现场为用户排除故障或进行技术指导;3、对于故障处理流程要求一般故障在30分钟内解决,严重故障应在60分钟内解决,故障持续6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处理;4、对基础设施、UPS设备、精密空调各提供2名工程师进行服务,UPS工程师应具有UPS电源设备工程师认证证书,空调工程师应具备制冷设备工程师认证,基础设施具备网络服务工程师认证,并且都具有2年以上相关设备维护服务经验。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无此项响应情况不得分。89主观分技术服务方案项目需求理解程度根据供应商提交基础设施、UPS设备、精密空调运维的总体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服务计划、人员安排、日常维护、备品备件、技术档案管理。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且无缺陷得2分,最多得10分。无此项响应情况不得分。1010安全运维服务能力根据供应商的基础设施、UPS设备、精密空调安全运维服务能力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基础设施安全巡检服务(巡检包括:巡检包括机房内所有装饰部分、配电部分、新风排风机、视频监控部分、环境监控系统);2、精密空调安全巡检服务(巡检包括空调控制系统、加湿器、空气过滤器、外部冷凝器、蒸发器、室内风机、电加热器、电路、制冷系统、排水系统);3、UPS设备安全巡检服务(巡检包括:巡检包括UPS主机设备巡检及UPS电池巡检)。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且无缺陷得9分,最多得27分。无此项响应情况不得分。2711根据供应商提交应急响应预案、演练服务、报表服务的方案进行打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且无缺陷得2分,最多得6分。无此项响应情况不得分。612应急保障方案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重大事件特殊时期成立专门的应急保障团队开展专项应急保障工作并提供驻场服务,形成重保日志和报告。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得2分,否则不得分。213相关业务熟悉程度根据供应商对机房基础设施、UPS设备、精密空调的熟悉情况进行打分,内容包括维修维保难点、维修维保流程、维修维保方案。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且无缺陷得2分,最多得6分。无此项响应情况不得分。614培训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培训方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培训师资水平、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讲义内容、本地化培训设施等。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合理且与本项目相关得0.5分,最多得2分。以上内容不提供不得分。2备注:以上缺陷是指:与本项目无关、不满足项目需求、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招标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乙方:【】签订日期:20年月日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乙方:【】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经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国内公开招标,(*乙方名称)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如下合同内容。第一条总则1.定义(1)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2)项目:本合同是乙方对甲方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的维护,对系统运行中发生的故障进行软件升级、系统巡检等服务。(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项目惯例所发生的事故。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补充条款本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告知涉及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对方应及时响应。6.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技术及对项目的保密责任。(1)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合作计划和内容。(2)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3)乙方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注明保密的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系统实务及相关信息,不得外泄。第二条服务内容及相关事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条款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项目名称)第三条服务内容1、在一年服务期内,乙方为完成“(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服务内容,范围内的乙方自行使用的所有设备、耗材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委派。(同“附件2”人员)3、服务电话。(售后电话,必填项)第四条服务期限及服务生效时间1丶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__3__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第五条具体服务项目计费标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主要内容服务周期单价总价1金额合计:人民币¥ ,(大写) 第六条费用支付方式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单位全称:开户行:帐号: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责任:1、在乙方进行支持服务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2、在乙方服务人员支持服务完成时,配合检查设备、系统运行是否正常。3、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提供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责任: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根据工作需要按甲方要求进行加班。当产生加班时由甲方为加班人员开具加班证明,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人员加班补助。2.严格遵守甲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定,签署保密协议。3.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维护制度要求进行相关工作。4.发生重大故障立即报告并进行故障排查,故障解决后立即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上报,说明故障原因、排查过程、解决方法及预防故障发生的措施或建议等。5.及时填写各类维护记录,保证每次维护工作可进行有效追踪和核查。6.甲方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随时进行撤换。7.甲方只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人员聘用费用,维护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它待遇或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8.未经甲方批准,获聘单位不准随意更换聘用人员。9.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服从管理。10.所有获聘人员均有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不满足甲方要求,需无条件更换获聘人员,若整个试用期间一直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1.供应链安全要求:供应链厂商应明确税务应用系统的安全责任和数据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具备销售许可证、满足国家认可的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2)产品满足业务持续稳定运行时限需求的使用授权;(3)采用安全可控的方式、渠道,交付产品或开展服务等;(4)产品安全性保障,如不可利用产品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控制和操纵用户系统和设备,不得在未授权情况下对产品进行升级或更新换代等;(5)明确供应链厂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如供应链厂商对软硬件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研发、生产、交付等关键环节加强安全管理;(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的安全审查、安全评估、渗透测试等;(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高开发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健全源代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税务应用系统安全。因源代码泄露,造成税务应用系统被攻击,导致涉税数据泄露,甲方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将供应链厂商列入失信人名单。第八条违约责任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项目延期,则自项目应完成之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金额,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标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五。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行为违背了本合同的规定,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受损害一方可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而且违约方还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对本合同项下某一条款的争议,不应影响合同双方对其他条款的履行。6、乙方的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并给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对甲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7、对于因乙方运维人员责任造成业务系统中断业务达半小时以上、或造成系统数据错误的,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1%;对于因乙方运维人员责任造成业务系统中断业务二小时以上,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3%;对于因乙方运维人员责任造成业务系统中断业务四小时以上,发生一次即扣除乙方年服务费用的5%。8、乙方运维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工作纪律管理由甲方统一负责,乙方须协助做好运维人员的工作纪律管理和工作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运维人员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一个月内调整到位,否则按照超期每天即扣除乙方人月运维费用的5%。9、乙方运维人员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局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否则,按照每天5%人月费用从运维费用中扣除。10、乙方运维人员根据运维合同和项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做好所负责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因乙方运维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被税务总局批评、考核扣分、纳税人投诉、业务人员投诉等,视情节严重程度按项、次扣除年度总运维费用的1%至5%,扣完为止。11、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自甲方或甲方主管机关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12、禁止乙方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对违反合约专门条款的,纳入失信名单;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乙方必须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处罚,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对本条款列举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经其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第九条合同终止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90日,乙方将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合同。2、甲方在当年计费周期届满前30日内向乙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未书面通知的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第十条免责条款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第十一条其他1、争议解决。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解决途径为甲乙双方可以向本合同的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2、适用法律。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文本。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哈尔滨市东大直街190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451-53611198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 账号:23001868851050517697账号:邮政编码:150001邮政编码:附件:1、售后服务承诺2、服务队伍3、中标通知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维护保养服务 数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