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DR及病床 病床中标结果公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
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QZC2025-G1-00440-YNZH-0013
二、项目名称: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
供应商名称:云南仁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教学楼4楼420、430室
中标金额(万元):138.8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
名称:DR(医用诊断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
品牌:深圳安健
规格型号:DX8810
数量:1
单价(元):11898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
名称:病床
品牌:辰宏医疗
规格型号:型号:CH-A9规格:L2140xW900xH500mm
数量:100
单价(元):198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继胜,严菊,陈玉燕,余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代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标准货物类下浮20%后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金额:1.604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兰永行政中心三楼B区
联系方式:0887-8627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万华路天宇花园1A幢35层3502号
联系方式:1398827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彩艳
电 话:1398827587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
迪庆藏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5:48
评审专家名单
王继胜,严菊,陈玉燕,余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代丽
总中标金额
¥138.8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山彩艳
项目联系电话
13988275877
采购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兰永行政中心三楼B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7-862784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万华路天宇花园1A幢35层35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88275877
附件:
附件1
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招标文件.docx
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招标文件出中恒ZHONGHENG采购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采购需求48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56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QZC2025-G1-00440-YNZH-0013项目名称: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00元最高限价:140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DR1套、病床100张;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及制造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5点00分。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云南CA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并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https://cap.yunnanca.net/login),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需要投标人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解密时长为30分钟)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误操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开启的均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内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或新成立企业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4、开标方式:网上开标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6、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7、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0000.00。8、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9、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其他:10.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兰永村行政中心3楼联系方式:0887-86278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万华路天宇花园1A幢35层3502号联系方式:1575849214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师电话:157584921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兰永村行政中心3楼联系人:魏老师联系方式:0887-8627844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万华路天宇花园1A幢35层3502号联系人:杨师电 话:157584921411.1.4项目名称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1.1.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最高限价1400000.00元1.3.1采购范围采购DR1套、病床100张;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3.2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报最短交货期。质保期:≥3年。1.3.3质量标准(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保证所提供设备符合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验收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将被拒收或者取消供货合同,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和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拒不服从配合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详见《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3)售后要求:投标人保证提供货物、设备正常、持续使用的技术支持、系统升级等售后服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或新成立企业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及制造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证明材料)。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和方法时间: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方法: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10.3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和方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投标人无须回函确认。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0.4澄清或修改的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标注“★”号和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均作为技术部分评审项,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须知2.1。2.2.2投标截止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投标人无须回函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投标人无须回函确认。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须知3.1。3.2.1报价方式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含税包干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采购范围及采购需求,并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报总价和各项报价。2、报价:投标人所报的各项单价及合计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标。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含税):1400000.00元。3、投标报价含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4、此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调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2)账户名称:云南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世纪城支行 (4)账 号:53050161554900000809 (5)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7)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8)注意事项:在保证金“摘要”一栏和“用途”一栏里注明“投标保证金”;在“备注”一栏里注明“项目名称”。(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中标人及时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政采云”平台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3.7.4投标文件编制方法详见“政采云”平台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7.5“开标一览表”数据一致性要求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正文内 “开标一览表”填写的报价金额需与投标文件编制时填入软件端“开标一览表”的数据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数据为准。4.1.1投标文件的加密详见“政采云”平台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的方式在线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开标签到及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投标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开标一览表确认及签字:投标人查看已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CA签章,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3)开标异议:对开标有异议的,请于项目负责人询问各投标人有无异议的时候,通过开标系统以文字信息方式提出,项目负责人将异议及采购人回复内容一并记录在开标一览表上。(4)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的5%□不要求10.1同义词语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2采购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10.3采购文件的解释采购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采购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按照采购文件所使用的词句、采购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采购人一方的解释。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不要求10.5结果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10.6质疑提出的时间与方式质疑提出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联系部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兰永村行政中心3楼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887-862784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云南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万华路天宇花园1A幢35层3502号联系人:杨师电 话:157584921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落实情况、最高限价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和质量标准1.3.1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及联合体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4.1。1.4.2本项目招标是否为联合体投标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5.2中标人需承担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标准货物类下浮20%后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5.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出。1.10.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和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3电子化招投标说明本项目采用云南省政采云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遇到停电、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电子化交易的,暂停招标活动。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2.1.1本采购文件电子版(doc或docx)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采购文件为独立文件,另附;用于编制加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平台下载的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和查看,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原公告发布媒体中有关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3.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及说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采购范围中所有工作内容的唯一报价。3.2.3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的变化而调整。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具体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3.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投标货币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采购需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编制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开标一览表”数据一致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加密详见“政采云”平台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前登陆政采云平台。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上传的;(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本次评标活动应当接受采购人邀请到场的监督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采购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派代表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3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4.2投标人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除“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87号令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联合体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一致,若为自然人的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致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项要求投标唯一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1.评标办法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2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本评标办法,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部分评审得分+技术部分评审得分1.4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2.评审标准2.1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2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不能满足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不得进入初步评审。2.1.3初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及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应符合下列情形,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函满足第六章“投标函”要求的;(2)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条的;(3)质量标准满足投标人须知1.3.3条的;(4)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5)联合体投标满足投标人须知1.4.2条的;(6)分包满足投标人须知1.11条的;(7)偏离满足投标人须知1.12条的;(8)投标报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未超过采购人最高限价,未低于成本报价的;(9)投标有效期满足投标人须知3.3.1条的;(10)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条的;(11)投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12)不存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一致的;(13)不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4)不存在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标书未加签有效的投标人数字证书(USBKEY)的;(15)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6)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7)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8)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19)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0)不存在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注:★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条规定处理。★3、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2.1.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所谓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5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1.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详细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综合比较,并进行打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商务部分满分30分技术部分满分70分2.2.2商务部分(满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务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审投标总报价。在计算商务部分得分时,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不作为中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且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70分)技术参数评分(35分)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评审规则如下:1. DR:“1.产品总体要求:”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2. 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1 X线高压发生器2.1.1~2.1.5”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3. 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2 X射线球2.2.1~2.2.2”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4. 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3 球管悬吊支架2.3.1~2.3.5”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否则不得分;5. 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4动态平板探测器2.4.1~2.4.8”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6. 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5无线静态平板探测器2.5.1~2.5.5”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7. 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6胸片摄影架,2.7球管侧近台操控系统”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8. 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8.摄影床、2.9系统操作台”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9.DR:“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的“2.10高级临床应用功能2.10.1~2.10.2”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否则不得分;10.病床: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共4项,每出现一项技术参数(“★”标注)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11.病床: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1)技术指标若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评委根据证明材料内容判断设备的满足性。(2)投标人拟投产品出现任意内容不满足对应技术指标项下的内容,即视为不满足该项技术指标。(3)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评审,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实施方案(10分)第一档次(10分):实施方案(需求分析、设备配送服务、功能部署、运行调试、培训方案等)切实可行、内容详细具体完整,并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二档次(8分):实施方案(需求分析、设备配送服务、功能部署、运行调试、培训方案等)内容基本完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稍弱,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三档次(6分):实施方案(需求分析、设备配送服务、功能部署、运行调试、培训方案等)内容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四档次(4分):实施方案(需求分析、设备配送服务、功能部署、运行调试、培训方案等)内容有部分缺漏、不够详细具体完整,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五档次(2分):实施方案(需求分析、设备配送服务、功能部署、运行调试、培训方案等)中内容有较多缺漏、不详细不具体,但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第六档次(1分):实施方案(需求分析、设备配送服务、功能部署、运行调试、培训方案等)不完整的,有明显错误且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第七档次(0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10分)第一档次(10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能切实解决货物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问题的;第二档次(8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有针对性,能解决货物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问题的;第三档次(6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内容合理可行,但是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基本能解决货物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问题的;第四档次(4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内容基本可行、不具体、缺乏针对性,不能及时解决货物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问题的;第五档次(2分):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内容粗略、不具体,无针对性,不能解决货物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问题的;第六档次(0分):无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 售后服务方案(10分)第一档次(10分):售后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高,保障性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第二档次(8分):售后服务能力较强,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较好,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可行,有惩罚措施,部分有针对性;第三档次(6分):售后服务能力较弱,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较好,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可行,部分有针对性但无惩罚措施;第四档次(4分):售后服务能力弱,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简单,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部分有针对性;第五档次(2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几乎没有保障性,只有简单的售后服务方案;第六档次(0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故障响应时间及应急措施(5分)第一档次(5分):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应急措施全面、可行,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合理性、可行性强的;第二档次(3分):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应急措施基本合理、可行,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第三档次(1分):故障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应急措施不合理的,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粗略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故障响应时间及应急措施的。2.4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评标规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按采购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统计分数原则: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并计算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算术平均值,且分数保留两位小数。(3)关于贯彻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政策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在汇总投标人得分时加3%为投标人最终得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在汇总投标人得分时加3%为投标人最终得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文件内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采购项目编号:DQZC2025-G1-00440-YNZH-0013(2)采购计划编号:4533423JH202500920(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乙方将设备送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合同总价款的30%。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款的5%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①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②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5)履约验收的内容:所有设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要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采购为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采购DR1套、病床100张。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参加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库〔2019〕38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实际需求,编制采购标准,满足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使用需求。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DR1.产品总体要求:1.1本产品具有透视和摄影功能,可用于医疗单位做透视X射线摄影诊断;★1.2为保证设备的一体性,探测器、高压、机架及软件系统均与整机为同一品牌,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带铭牌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资料,且需生产厂家盖章)。2.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2.1 X线高压发生器2.1.1 最大输出功率:≥65kW;2.1.2最高输出频率:≥480kHz;2.1.3最大电流时间积:≥1000mAs;★2.1.4连续透视管电流范围:0.5mA-20mA;(提供证明材料,以下任一材料均可: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盖有制造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不接受代理商自行打印的白皮书,且需生产厂家盖章);★2.1.5脉冲透视最大管电流:≥50mA;(提供证明材料,以下任一材料均可: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盖有制造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不接受代理商自行打印的白皮书,且需生产厂家盖章)。2.2 X射线球管2.2.1 阳极热容量:≥350KHU;2.2.2 球管靶角:≥12°。2.3 球管悬吊支架2.3.1 球管架垂直升降范围:≥145cm;2.3.2 球管架沿天轨横轴运动距离:≥180cm;★2.3.3 球管套可沿垂直轴旋转:360°;(提供证明材料,以下任一材料均可: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盖有制造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不接受代理商自行打印的白皮书,且需生产厂家盖章);2.3.4球管套可沿水平轴旋转:≥±120°;2.3.5立位及卧位拍摄时,球管与平板之间可实现平行跟随运动。2.4动态平板探测器2.4.1 探测器尺寸:≥17×17英寸;2.4.2像素尺寸:≤139um;2.4.5 空间分辨率:≥3.5lp/mm;★2.4.6 动态透视采集像素矩阵:≥1500×1500;★2.4.7 可进行动态数字化透视及静态拍片、且动静态可相互转换,转换速率≤0.8秒;2.4.8 平板探测器是无线可移动的,而且可在机/在线充电,不需要拿出平板或拆下电池充电。2.5无线静态平板探测器2.5.1探测器尺寸:≥17×17英寸;2.5.2采集矩阵:≥3072×3072;2.5.3采集灰阶度:≥16Bit;2.5.4平板探测器通讯模式:无线传输及有线传输;2.5.5平板探测器是无线可移动的,而且可在机/在线充电,不需要拿出平板或拆下电池充电。2.6胸片摄影架2.6.1 立式摄影架探测器沿立柱升降范围≥1400mm;2.6.2 探测器升降运动方式:电动控制;2.6.3 球管、探测器上下电动运动且双向自动跟踪;2.6.4 具有自动曝光控制(AEC)功能(通过硬件电离室实现)。2.7球管侧近台操控系统2.7.1 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2.7.2 屏幕尺寸:≥9英寸;2.7.3 可显示患者的详细登记信息、SID数值、球管组件绕水平轴旋转角度;2.7.4 可调整曝光参数(kV,mA,mAs等)、束光器滤过组合。2.8摄影床2.8.1 最低床面高度:≤70cm;2.8.2 床面横向移动范围:≥700mm;2.8.3 床面纵向移动范围:≥220mm;★2.8.4 床面最大承重:≥290kg;(提供证明材料,以下任一材料均可: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盖有制造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不接受代理商自行打印的白皮书,且需生产厂家盖章)。2.9系统操作台2.9.1患者信息管理:手工登记,WORKLIST自动查询;2.9.2 图像信息采集管理:摄影影像采集、透视影像采集、视频保存、视频回放、视频截取、图像自动调窗、图像自动裁剪、图像自动发送、图像左右标记;2.9.3 具备智能高效率自动增强功能;2.9.4具备组织均衡处理功能;★2.9.5透视图像局部放大显示:可三档放大,分别可放大17/15、17/12、17/9倍;(提供证明材料,以下任一材料均可: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盖有制造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不接受代理商自行打印的白皮书,且需生产厂家盖章);2.9.6 图像处理:图像校正,图像翻转;图像观察:查看动态影像,查看摄影图像,窗宽窗位调整,图像翻转,图像旋转,图像缩放,图像还原;2.9.7病历报告:病人信息自动加载、专家模板;2.9.8 胶片打印:支持DICOM3.0标准激光相机打印,同时支持1:1物体真实比例打印;2.9.9 DICOM传输:可发送图像、透视视频到任何遵循DICOM3.0标准的PACS服务器;2.9.10 曝光参数记录和显示:检查后的图像上有曝光参数的记录;2.9.11支持DICOM3.0;2.9.12根据后期临床需要,具备升级负重位三维成像(提供证明材料,以下任一材料均可: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盖有制造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不接受代理商自行打印的白皮书,且需生产厂家盖章)。2.10高级临床应用功能2.10.1具备全长骨拼接功能:具备投标产品设备整机原厂长骨拼接功能(自动拍摄,自动拼接,非手动拼接);且具备立位专用拼接支架;2.10.2具备专业尘肺检查功能:内置专业尘肺图像处理系统,为尘肺检查提供优质影像。1套2病床1.外形尺寸:全长2140±10mm,全宽900mm,床体高度500±10mm。2.功能:背部升降0-75°±5°;膝部升降0-40°±5°。3.摇杆★3.1丝杆具备过载保护结构和双向到位极限空转保护功能,丝杆运转≥10万次,每支丝杠可通过独立承重≥8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2杆芯带有防尘套;3.3丝杠采用45#钢双丝挤压成型,并具有ABS防尘罩。4.床整体4.1整体床架采用厚度≥1.2mm的钢管。(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4.2 床框采用80*40*1.2mm 钢管,四角分布4个输液架插孔;4.3整体床架多重防锈处理技术,静电粉末喷涂等工艺,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细菌性能≥99%(需提供喷涂抗菌性能第三方检测报告)。5.床面5.1床面板采用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整体模压成型,带模压透气孔,钢板厚度≥1.2mm,硬度达3H以上;★5.2采用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流水线作业,涂层均匀。喷涂涂层厚度≥150um,粉末通过抗菌性、耐酸性、耐盐雾性试验耐人工气侯老化性等检测。金属表面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9级,床整体金属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1级,漆膜冲击强度在高度500mm冲击后漆膜无剥落、裂纹、皱纹;进行≥168小时盐雾试验后,不低于GB/T6461-2002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5.3床板表面带模压凹槽及透气孔设计,有效预防褥疮发生。6.护栏6.1双按键开关直立式折叠护栏,总长≥1500mm;护栏有≥6根支柱,采用国标304不锈钢;★6.2护栏经过静态强度试验,承受水平横向1000N力值未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护栏经过耐用性疲劳测试,在受力下,向下拉力≥800N,其余5个面拉力≥500N,立经≥100小时不会产生永久性变型;护栏提升≥120万次,升降灵活无异响,零部件无松动。护栏前后横向拉力≥80kg,并加设极限保险装置。护栏方管两端安装弧形尖头胶塞;(提供护栏提升测试第三方检测报告)。7.床头/尾板7.1 ABS床头尾板:通过防霉性测试,经过《GB/T24128-2018塑料防性能试验方法》,等级为1;采用挂式设计。(提供ABS床头尾板防霉性测试第三方检测报告);7.2插杆固定在床头尾板上、做紧急抢救拆床头尾板床体上没有插管,不易弄伤操作者。8.脚轮8.1采用4个≥5寸万向轮,静音脚轮内置全封闭自润滑轴承,内有ABS防震安装结构,轮面采用TPR耐磨材料,并具有独立踩踏开关功能,防绊脚设计。脚轮单轮动态承重≥100kg。9.床垫9.1厚度≥80mm,长宽和床尺寸相匹配;★9.2甲醛释放量≤0.030mg/㎡h、压缩永久变形率≤6%、面料克重≥300G/㎡,缝纫没有跳单针和跳双针的情况;(提供甲醛释放量符合GB/T 26706-2011检测报告);9.3医学病床专用床垫,外皮采用防水耐磨帆布(牛津布),内层含≥40mm天然椰棕以及≥40mm阻燃海绵。10.餐板10.1使用伸缩餐板,最大可伸缩长度≥110cm,宽度≥30cm,餐板可固定于病床护栏两边,可灵活在护栏上来回移动,不使用时可将餐板固定放置在床尾摆放餐板的装置内,固定后安全牢固。11.床头柜11.1规格尺寸:475*475*745mm,允差±5%;11.2采用优级ABS全新纯正工程塑料注塑成型,板材厚度≥3mm,国产高档五金件,一次性压缩成型,采用天蓝色面板;11.3配置一个活动抽板,抽板内有温度计凹槽,饮水瓶凹槽、一个抽屉、一个小柜;11.4配置可折叠隐蔽式毛巾架;11.5柜内配有一个隔板,柜内可放置热水瓶。12. 配有床上六件套12.1床单,被套,枕套,枕芯,被芯,垫褥,规格尺寸与病床配套。100张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数量:DR1套、病床100张。采购范围: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备注1DR套1120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病床张1002000.00(二)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2.质保期:≥3年。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质量标准:(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保证所提供设备符合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验收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将被拒收或者取消供货合同,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和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拒不服从配合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详见“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3)售后要求:投标人保证提供货物、设备正常、持续使用的技术支持、系统升级等售后服务。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额5%履约保证金,从缴纳日起三年期满无息退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70%。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货物要求为原制造商制造的未启封全新包装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有生产制造商质量保证书(及合格证明)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2.中标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若出现验收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4.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可正常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功能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提供制造厂家原厂保函或售后服务承诺书;2.中标人负责机房的预评、控评、环评流程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负责5年机器辐射环境、放射防护、性能检测合格。3.所交付的设备,须在交付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设备,以铭牌上出厂日期或生产日期为准;八、本项目核心产品为:DR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医疗设备DR及病床采购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格式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为自然人投标人的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或声明函,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内容格式自拟。(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证明材料或声明函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内容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或新成立企业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情况。我方承诺以上声明完全属实,若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及制造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商务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以及所有补遗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作内容及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元,按上述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工作内容及要求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全部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的投标须知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承诺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2质保期3供货地点4投标有效期5质量标准6……注:1.如果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3.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报价文件格式一、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 目报 价1投标总报价(元)2质量标准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4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备注12345…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小计(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三、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若为中小微型企业的需填写,否则不需填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填写,否则不需填写)3、监狱企业证明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监狱企业的需提供,否则不需提供)技术文件格式1、对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含:技术规格偏离表)2、实施方案3、质量保证及保障承诺4、售后服务方案5、故障响应时间及应急措施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注:招标文件有格式的参照格式编制,没有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投标人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产品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偏离说明…注:1、序号应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中的序号。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要求逐条对应答复,并在“投标产品参数性能”一列中写明详细内容,诸如“已知”、“理解”、“满足”或“同意”等非明确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应以中文应答(英文文本或缩略语需提供中文翻译或注释)。3、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提供投标产品参数性能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4、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或其他附件材料附后(如有要求)。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并附相应的支持资料,若投标人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DR及病床 病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