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中标结果公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509-HXTC-IU1693(招标文件编号:2509-HXTC-IU1693)
二、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星航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城管委会武科西一路65号B座6层
中标(成交)金额:239.1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成都星航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
/
/
1
2391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兴华、刘文静、杨帆、沈英琪、郭凯(采购人代表/副教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2452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校方编号:BUAAZB20250096
2.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3.定标日期:2025年11月28日
4.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账号(人民币):20000062274900106153382
5.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49.40分(总平均分: 89.88分)
6.财务邮箱:hxtccw@126.com
7. 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庞老师、朱老师
联系方式:010-82317861、010-823146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都老师, 010-82338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彭怡、孙银英、吴众为、闫文娟、成歌、吉国侠、刘京、修海龙、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杨晓楠、王东衍、郝路、刘海英、孙佳、黄艳, 010-63974645;010-63976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众为、姬小雪、孙银英
电 话: 010-63974645;010-639767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4:21
评审专家名单
赵兴华、刘文静、杨帆、沈英琪、郭凯(采购人代表/副教授)
总中标金额
¥239.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众为、姬小雪、孙银英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74645;010-63976753
采购单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都老师, 010-8233830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怡、孙银英、吴众为、闫文娟、成歌、吉国侠、刘京、修海龙、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杨晓楠、王东衍、郝路、刘海英、孙佳、黄艳, 010-63974645;010-63976753
附件:
附件1
中标结果公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IU1693.docx
附件2
2509-HXTC-IU1693【250招标文件 新版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docx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2509-HXTC-IU1693二、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成都星航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城管委会武科西一路65号B座6层中标金额:人民币2,391,5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12391500.00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兴华、刘文静、杨帆、沈英琪、郭凯(采购人代表/副教授)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收费金额:人民币24245.2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校方编号:BUAAZB202500962.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3.定标日期:2025年11月28日4.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人民币):200000622749001061533825.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49.40分(总平均分:89.88分)6.财务邮箱:hxtccw@126.com7.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庞老师、朱老师联系方式:010-82317861、010-82314673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联系方式:都老师,010-82338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10室联系方式:彭怡、孙银英、吴众为、闫文娟、成歌、吉国侠、刘京、修海龙、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杨晓楠、王东衍、郝路、刘海英、孙佳、黄艳,010-63974645;010-639767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众为、姬小雪、孙银英电话:010-63974645;010-63976753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项目编号:2509-HXTC-IU1693,包号:第1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笛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成都屋航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人为1810力元,咨立额为1588万元1属干(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做型正业2(标的名称)属干(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万元,资产总额为人,营业收入为业名称),从业人员万元,属干(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干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业不在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未人1沭吉明内容的直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页任。企业名称(盖章):成都星航微波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5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招标文件BUAAZB20250096项目编号:2509-HXTC-IU1693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7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509-HXTC-IU16932.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250.0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采购包预算/最高限价(万元)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货物投标(货物类适用)1250.001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1套否项目用途:科研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本项目供货范围供应设备的同时,提供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对本项目进行供货安装调试。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适用属性为货物的项目/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承接(适用属性为服务、工程的项目/包)。□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万元,占总金额-%,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其他说明:第1包属性:货物;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4供应商须按本文件相关要求,获取采购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2.1、(适用于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3.方式:3.1、(适用于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采购文件,请按以下注意事项操作。(1)请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见公告附件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后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2)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汇款,汇款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如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3974645)。4.采购文件费用:500.00元/包,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东附楼开标室2。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年、预算金额为/万元、当年安排数为/万元。(仅适用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3.其他事项:■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不得拆包投标;采购文件费用汇款账户: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校方编号:BUAAZB2025009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联系方式:都老师,010-82338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彭怡、孙银英、吴众为、闫文娟、成歌、吉国侠、刘京、修海龙、赵洁、陈博维、姬小雪、王思晨、杨晓楠、王东衍、郝路、刘海英、孙佳、黄艳,010-63974645;010-639767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众为、姬小雪、孙银英,010-63974645;010-63976753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庞老师、朱老师联系方式:010-82317861、010-8231467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详见第一章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包不适用。■本项目 1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 1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支票 □汇票 □本票 ■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第1包:48693.00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适用);(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15.2.2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U盘内容含投标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份)密封提交。如果分别密封,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 “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版”字样。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 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3.1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采购服务平台》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书面形式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综合法务部;联系电话:010-6397464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总额(按总价报价)或预算金额(按费率或单价报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时间: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以电汇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注: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包中标金额(万元)中标服务费费率100以下1.20%100-5000.88%500-10000.64%1000-50000.40%中标服务费账户: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人民币):20000062274900106153382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需求及合同,如未作明确要求则无需提供。进口货物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货物投标,见第一章(适用属性为货物的项目)2、(本条不作为实质性响应)对于接受进口货物投标的采购标的且投标人以进口货物参加投标时,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所附制造商(或境内总代理商)授权书格式,也可投标人自行拟定(如自行拟定授权书,则体现投标货物,并应具有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签字或盖章方有效)。如是境内总代理提供的货物授权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代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国产货物货物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提供的货物:投标报价以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完税价为基础,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安装、调试、验收费用;培训费;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采购需求”规定的其它费用。进口货物(适用于接受进口货物投标)货物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外提供的货物(进口货物):响应报价以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免税价为基础,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营业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但不包含关税、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负责进口货物及海关报关、通关等费用;安装、调试、验收费用;培训费;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采购需求”规定的其它费用。(接受进口货物时适用)服务(适用于属性为服务的项目)服务价——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注:在进行认定时,以单项“标的”作为认定的基本单位,“标的”中包含的各组件或模块不另行进行认定。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注:在进行认定时,以单项“标的”作为认定的基本单位,“标的”中包含的各组件或模块不另行进行认定)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正版软件5.4.41.1.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5信息安全专用产品5.5.51.1.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61.1.1为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国家及本市主要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目录》。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国家及本市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24.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125.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7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7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7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7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8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8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适用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必须由签字人手签或加盖签章或印鉴;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应使用原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方式(适用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15.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15.1.2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1.3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5.1.4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将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183.3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4.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监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6.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7.7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且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多处提供了内容不一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以《资格证明文件》中的为准。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 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 3-2 项规定。3、本表序号 3-3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适用于线下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投标人声明或承诺的,须提供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5获取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或*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或*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5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6.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6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1)、如分项报价表总价或单价汇总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中大写总价为准修正报价,如无大写总价,以小写总价为准;(2)、投标文件中同一含义或单项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报价;(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报价;(4)、出现多处报价不一致之处,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中大写总价为准修正报价,如无大写总价,以小写总价为准。(5)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使单价汇总后与修正后的总价一致。如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上述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投标无效。□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6.6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6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68.8.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7.7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7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7.7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7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7.7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第1包分值评审内容评分细则30投标报价(1)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价格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2技术响应情况对照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各项要求逐条做出应答:1)标注*条款共 0 条,不参与评分,任意一项不满足将认定投标无效。2)标注#重要条款共 6 条,每有一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 4 分;3)其他未标注条款共 12 条,每有一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 1.5 分。需在偏离表中或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中逐项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未响应。10技术方案整体选型配置及技术实现方案:对所投标的技术支撑资料及相关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现状评价技术路线先进性,同时对各项技术搭配兼容性进行评审,要求安全可靠稳定性强。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可靠性强、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完整合理、具有先进性及可靠性,得6分;3、方案先进性或可靠性低、合理性低,得3分;4、方案可行性低、不完整、针对性低,得1分;5、未提供本项不得分。17相关服务供货进度计划及交付方案:对方案中供货进度计划及相关方案进行评审。需考虑交货期内具体时间安排及资源配备,并结合交付地点情况编制相关具体方案,同时尽可能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2、方案完整、具备合理性及针对性,得4分;3、方案不完整、合理性低,得2分;4、未满足采购需求或无关重复内容过多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售后质保响应及配套服务方案:对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涉及的备品备件及售后响应、人员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审。需考虑采购需求中对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提供相关预案。 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2、方案完整、具备合理性及针对性,得4分;3、方案不完整、合理性低,得2分;4、未满足采购需求或无关重复内容过多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原理、正常操作、故障排除、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操作等,同时根据培训方案的时间计划、详细安排进行评审。 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完整、具备合理性及针对性,得4分;3、方案不完整、合理性低,得2分;4、未满足采购需求或无关重复内容过多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1采购政策供应商所投标的物(以标的整体进行认定,不考虑其组件或模块)是否涉及满足节能产品、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满足VOCs推荐性标准,如果涉及得满分(属于强制性采购的不加分;需提供符合财政部门政策要求的节能认证证明材料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或VOCs标准检测认证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加分)合计:10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包号采购包预算/最高限价(万元)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货物投标(货物类适用)1250.001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1套否如无其他要求,所投标的内容及数量须满足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需求中所涉及的型号、品牌、规格、专用技术等为参考配置,描述所需,不具有强制性或指定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保证系统兼容。供应商需针对技术及商务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承诺、相关方案、措施、资源配备及管理办法等。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主要用于在实验室模拟空中交通态势与监视系统信号,开展相关功能性能分析测试。主要用途包括开展航空电磁兼容性、航空监视系统抗干扰技术研究,辅助原理样机研制与相关标准制定,构建半实物仿真测试验证平台,开展学生培养、实验教学活动等。1包:二、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本项目进行供货安装调试。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需满足国家、北京市及采购人各项最新标准及规范要求。注:以上均按最新标准执行。*1.2.1(适用于属性为货物的项目/包)如果采购内容(以标的为准)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需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政策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产品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2.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1.1、技术指标: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序号指标项详细要求1功能1)模拟空中交通态势与监视系统信号,具备空中防撞系统和二次雷达应答机询问、应答协议测试能力;# 2)任意配置空中防撞模拟的目标,至少具备30个(含)以上的运动飞行目标;3)仿真测试仪具备机载应答脉冲串能力,应答模式包括模式A/C/S的测试;4)具备航电ADS-B数据链编码/解码器测试功能,可生成ICAO标准报文格式;# 5)支持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RTCA/DO-185B《空中交通最低运行性能标准》和RTCA/DO-300A《空中交通混合监视的最低运行性能标准》,执行CTSO航空标准协议测试;# 6)适用于主流航空公司的航电防撞系统,支持商飞、空客、波音公司飞行器的TCAS波形兼容测试。2指标# 1)航电发射频率范围,分辨率,精度,相位噪声;# 2)航电发射信号TCAS功率范围:-60至-10dBm或更大范围,分辨率≤1.0dB,精度优于±0.5dB;3)频谱纯度:谐波≤-50dBc,在300-1800MHz范围内的杂散≤60dBc,保证信道频谱纯度;4)信道数量:发射信道≥6个,接收信道≥3个;# 5)模拟仿真精度:方位0~360度(分辨率≤1度),距离0~150公里(分辨率≤0.001公里),空速0~2000公里/小时(分辨率≤1公里/小时),高度0~30000米(分辨率≤20米);6)接收机测量功率:0~+60dBm或更大功率范围,分辨率≤0.1dB,精度优于±0.5dB;7)射频信道驻波比:≤1.50:1;8)脉冲信号隔离度:≥80dB,各RF通道之间;9)射频脉冲宽度:0.5us,分辨率≤25ns,精度优于±20ns;10)运行时间:模拟测试仪具备连续7x24小时工作的能力;11)供电:交流电220±15%VAC,功耗≤400W;12)环境适应性需满足:工作温度-10~+50℃,存储温度-20~+60℃,相对湿度5%~95%。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第一章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本项目各项标的内容属于定制的设备,需针对本项目相关要求制订完善的技术方案。2.5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3.验收标准及程序:3.1、供应商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明材料(设备质检合格证明)。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3.2、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如有),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3.3、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并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合格后,采购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按供货方合格证书技术资料中的精度、质量要求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附件所规定的条款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双方签署验收报告,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保文件。如未满足验收标准及程序,视为验收不通过。4.其他要求(如有):/三、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合同3.售后服务(质保期)(如适用):3.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和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设备安装、调试后。在质保期间,如有损坏(非操作者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或质量不合格者,供应商应及时给予免费修复和更换。3.2、维修响应时间:供应商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供应商到合同设备现场,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供应商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供应商应免费为供应商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供应商同意的条件下,供应商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需提供日常正常运行所需的升级维护等服务。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3.3、培训:供应商需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基本的现场免费培训,直至能独立使用。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及常见故障排除等。需提供系统培训使用和教学的资源,包括视频、PPT等。需提供免费培训、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为了使合同设备能顺利运行,供应商应负责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采购人合同设备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并对设备性能进行担保。安装调试所需工具由供应商自备。安装调试期间需培训采购人仪器的操作、日常维护和软件的简单使用及应用培训,直至至少2名操作者能够独立进行理论、操作和日常维护,时间不少于5天。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4.其他:4.1、项目实施:4.1.1、在货物到达使用现场后,中标人按采购人通知时间派技术人员到买方的项目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供货安装调试方案。5.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6.保险(如适用):/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合同书(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服务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采购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合同专用部分、通用部分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服务:数量:3、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5、本合同货物服务的交货(实施)时间及交货(实施)地点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生效。买方: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合同专用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甲方)。1.6.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中标单位(乙方)。1.7.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6、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适用合同条款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9、付款条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以如下方式支付:合同正式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汇款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并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0%;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以合同一般条款约定为准。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1、质量保证:11.2合同项下各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保证应按照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具体内容进行规定及实施。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合同一般条款(注:供参考)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货物的单位。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即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本项目不涉及)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保险,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条件9.1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30天之内,卖方应将货物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1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依照采购文件要求。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文件中加以说明。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30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2.4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7天)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争议解决1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以专用条款为准。18.2争议解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8.3争议解决费除争议解决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4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争议解决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签订合同后5日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开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以合同专用部分中明确的为准,如未明确则无需提供。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B.支票、汇票或现金。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在质保期结束后5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27培训27.1卖方需在到货10天内,配合买方完成验收和培训相关工作。27.2培训内容包括,产品基本原理,内部构造,技术指标,使用方法等。27.3培训结束后,需经买方相关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认为培训完成。28合同生效和其它28.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8.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2.1.1-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属性为“货物”的项目/包适用本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属性为“服务”或“工程”的项目/包适用本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分包意向协议甲方(投标人):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本协议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联合协议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处表达内容不一致的开标一览表。将被认定为选择性报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地/国别是否进口制造商统一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例:标的1(请填写)中国否1.1例:组件1否1.2例:组件2否2例:标的2否…总价(元)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此处请按第一章采购邀请中明确的“标的名称”逐项填写。3.如有需要,可对各项“标的”的详细信息另页展开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视为未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3.如果评标标准中有具体要求,投标人需对技术需求中的要求逐项对比,不论是否合格或偏离,都应列出对比的数据或信息。否则视为未响应。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仅供参考)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8拟分包情况说明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注:1.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我公司承诺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文件编号:)采购中若获中标/成交,我们保证在中标/成交公告上网发布或接到贵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以电汇等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如我公司超过5个工作日未缴纳:超时未缴纳部分将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实际发生时长计算;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就此债权债务问题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我司,我司承担相关全部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廉洁诚信投标(响应)承诺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投标(响应)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投标(响应),特郑重承诺如下:一、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无资质挂靠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响应)的行为;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四、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五、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响应)情形,不排挤其他投标(响应)人的公平竞争;六、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七、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成交);八、不扰乱采购人招标采购秩序,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虚假恶意投标(响应)、质疑或投诉;九、若我方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响应)方案等内容签署合同并组织实施。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之一,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学校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投标(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空监视多目标模拟与仿真测试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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