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波分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东南大学2025)



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6883D(SEU-ZB-250666)(招标文件编号:0664-2540SUMEC6883D)
二、项目名称: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中标(成交)金额:56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波分设备
华为
OptiXtrans E9624、OptiXtrans E9612
4套
RMB1,262,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兆斌、杨方、韩光宇、孙宏彬、王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2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5.20分。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0664-2540SUMEC6883D(SEU-ZB-25066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南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        
联系方式:技术咨询:网络与信息中心:孙老师 电话:025-83792310-88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刘老师 电话:025-83792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9F            
联系方式:王玉雯、高雅婧、杨扬 025-84531054、025-84532452、025-8453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雯、高雅婧、杨扬
电 话:  025-84531054、025-84532452、025-845324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东南大学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7:19

评审专家名单
汪兆斌、杨方、韩光宇、孙宏彬、王健(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玉雯、高雅婧、杨扬

项目联系电话
025-84531054、025-84532452、025-84532455

采购单位
东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网络与信息中心:孙老师 电话:025-83792310-88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刘老师 电话:025-83792693

代理机构名称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9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玉雯、高雅婧、杨扬 025-84531054、025-84532452、025-84532455

附件:

附件1
6883D(SEU-ZB-250666 )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pdf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6883DSEU-ZB-250666项目名称: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一月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公众号“苏美达达天下”或者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6883D(SEU-ZB-250666)项目名称: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预算金额:600万元最高限价:600万元,超过预算/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网络与信息中心拟采购校园网络波分设备3套,解决校际互联光纤资源紧张的问题,增强网络供给和服务能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见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市长江路198号9楼3、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4、招标文件获取:每套4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303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如下:(1)用微信关注我司公众号“苏美达达天下”。(2)进入公众号-“在线服务”-“在线购标”。(3)输入本项目的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6883D,点击查询。添加您所要获取的采购文件到购物车,输入投标单位名称、领购人信息以及发票信息,提交订单并确认微信支付,支付完成后,经确认信息无误后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领购人邮箱。注意事项:(1)确保领购人邮箱真实准确无误,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发送到此邮箱。(2)采购文件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出后发送至领购人邮箱。(3)“苏美达达天下”付款平台填写的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开票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请认真填写领购人信息及发票信息。(4)非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采购文件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请谨慎填写。(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南大学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技术咨询:网络与信息中心:唐老师电话:025-83790808;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刘老师电话:025-837926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9F联系方式:025-845310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玉雯、高雅婧、杨扬电话:025-84531054、025-84532452、025-845324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参照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除在“招标公告”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3、政策功能无。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相关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用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单位为“元”。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7、联合投标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本次中标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60%收取,最高收取45000元。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该费用一次付清,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9、投标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三角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或招标需求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作负偏离处理。9.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4)※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供应商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提供的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货物品牌、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4)※《供货一览表》;(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6)项目集成(实施)方案);(7)服务承诺;(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4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12.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120000元人民币,投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汇等非现金形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本票、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银行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该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受理单位:单位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321010182300013675行号:30230100321014.1供应商应按照14款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投标保证金应按照14款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4.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签署16.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7.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陆份(壹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U盘形式、随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电子文件命名要求: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注:如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8.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20、开标20.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0.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当废标,重招组织采购活动。21、评标21.1评标组织21.1.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4)向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程序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提及,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应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如CCC认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1)没有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3)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4)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5)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6)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2.2.1对带三角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或招标需求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作负偏离处理。21.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2.3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21.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4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评标方法和标准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1.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等。21.3.3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1.3.4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2、确定中标供应商22.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22.2本项目共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得分高者优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2.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2.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采购人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7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8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3、编写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6、询问26.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原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联系部门: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玉雯联系电话:025-84531054通讯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9F27.3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7.5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7.6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5)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6)提出质疑的日期。27.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7.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7.9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7.10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12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7.12.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7.12.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7.12.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7.12.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7.12.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7.1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2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3投诉人对采购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采购人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采购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本校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章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报价、技术和商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本项目共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得分高者优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因素评审标准价格(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技术要求(42分)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响应程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技术要求”的得32分,其中加▲项技术要求每一项负偏离扣2.5分,其他一般性技术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4分,直至扣完为止。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中标注“★和▲”项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或招标需求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等,第四章明确要求技术支持资料类型的技术条款,应严格按照具体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未明确要求技术支持资料类型的技术条款提供任意一种技术支持材料即可),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详细标明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和位置,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作负偏离处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技术先进且产品功能完全匹配采购需求的,得10分;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较高、技术较先进且产品功能较匹配采购需求的,得7分;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一般、技术先进性一般且产品功能基本匹配采购需求的,得4分;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差、质量可靠性低或技术落后的,得1分。项目技术方案(6分)根投标人响应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能够充分理解项目建设背景,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的需求有深入分析,方案思路清晰,系统整体架构设计先进、合理,内容描述详细,可操作性强,按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方案全面,重点难点分析全面、科学合理得6分;项目技术方案(6分)技术方案基本全面,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合理4分;技术方案不够全面,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合理得2分;未提供技术方案不得分。人员团队(2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每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提供人员近六个月内(2025年2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供应商服务能力(12分)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数通,传输相关工程师认证证书、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方案详细,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项目需求符合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粗略,可操作性一般,项目需求符合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培训: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等方面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项目需求符合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粗略,可操作性一般,项目需求符合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业绩(6分)供应商所投同类产品近三年(2022年7月1日-截至投标之日)的销售业绩(至少包含核心产品)。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国家政策导向(2分)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投标标的如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同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信息表》明确说明此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归属的编码及名称。以上条件均符合情况下,得1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国家政策导向(2分)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投标标的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同时提供《节能产品信息表》明确说明此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归属的编码及名称。以上条件均符合情况下,得1分。节能产品:投标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并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2、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4、上述评分办法均以投标文件、评委的判断为准。第四章招标项目的主要设备技术规格、要求一、投标产品:东南大学需采购校园网络波分设备。具体《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如下: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波分设备(核心产品)套42管理一体化平台套1二、技术要求:名称描述1.波分设备1.1电层子架设备高度不超过17U,光层子架设备高度不超过8U,设备支持AC供电,不需要增加额外电源设备,支持19或21英寸机柜安装。提供官网截图证明。▲1.2电层设备支持OTN、TDM、PKT三种模式的统一交换架构。电层直流机型业务槽位(除主控交叉外)≥24。单台电层设备OSUflex/ODUk交叉能力≥10Tbit/s。提供官网截图证明。1.3电层子架支持业务接入类型:STM-1/4/16/64,FE/GE/10GE/25GE/40GE/50GE/100GE/200GE/400GE,E1/T1,OTU1/2/2e/4,FC100/200/400/800/1200/1600/3200,FICON/FICONExpress/FICON4G/FICON8G/FICON10G/ESCON/DVB-ASI/HD-SDI/3G-SDI等。1.4电层设备支持点到点、链形、星形、环形、环带链、相切环、相交环和网状组网。电层设备支持光线路保护、客户侧1+1保护、板内1+1保护、LPT、ODUkSNCP、OSUflexSNCP、支路SNCP保护。电层设备主控、交叉、电源采用1+1冗余配置。1.5支持向96波系统平滑演进,支持单波速率向800Gbit/s平滑演进,提供官网截图证明。同时支持OSC光监控和ESC电监控。▲1.6设备具有光纤在线监测功能,内置OTDR,用于定位光纤故障。提供官网截图证明。1.7电层子架支持SDH/SONET、以太网、SAN、OTN、视频、PDH、OSU等业务。1.8所投设备须支持关键部件国产化,须提供官网截图或者具备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9光层设备支持加密,须提供具备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10电层设备板卡支持OTN线路,也支持SDH线路,须提供官网截图或者具备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11投标电层设备支持基于CCSA标准的OSU技术和功能,须提供网管截图。1.12实配要求:校区间点对点组网,双路由,传输距离80KM。每套配置1个电层子架,2个光层子架。电层子架OTN交叉能力≥2.4Tbit/s,光电子架独立配置,每个光方向独立配置一个光子架。1路100G线路业务处理板(含模块)2块,2路40G支路业务处理板(满配10KM模块)1块,10路10G支路业务处理板(满配10KM模块)1块,光层板卡满足48波合分波,具备光谱分析功能,内置OTDR功能,满足交流供电2.管理一体化平台2.1网管要求支持图形化操作界面,语言要求是中文。2.2网管平台应能监控并管理所有OTN设备,并具备端到端的图形化界面管理,包括业务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故障管理等功能。2.3网管可实现分权分域管理功能,对不同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操作管理权限。2.4网管平台软件应具有北向接口(SNMP,CORBA)或功能可以向具备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上层网管平台输出告警或管理信息。2.5为了保证兼容性,要求网管和设备为同一品牌。▲2.6硬件要求不低于:2*32Core@2.6GHzCPU,4*32GB内存,2*1920GBSSD硬盘,Raid卡≥4Gcache(带超级电容),电接口≥2*4GE,电源模块≥2*900WAC,配套一台24口万兆交换机,含服务器、网管软件、OTN设备管理授权license等。三、商务条款:1、供货、安装及调试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合理安排进场安装调试时间。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安装材料应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测试内容和方法。测试计划和技术内容由供应商拟定,经采购人确认。2、设备安装质量要求:交货及安装地点为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四牌楼校区、江北校区,设备的搬运、安装调试等不另行付费。本项目中所有的设备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质量要求,若因质量达不到要求,供应商应负责更换质量达标的设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售后服务要求与其他:投标公司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及维修响应承诺,所有设备和配件质量保证期要求7年及以上全免费上门质保,设备故障报修后24小时内响应,质保期后供货商应负责上门维修。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5、报价说明:(所有招标书上要求实现的功能均包含在此价格中,不另行付费)设备价格:指整个项目系统所需硬件设备、软件的价格总和。此项报价涵盖所有设备安装所必须的辅材、项目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费用。维保费用:保证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和维保条款进行使用所需的所有费用。(备注:用人民币含税报价,报价单位为“元”。)6、付款条件: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七条】付款方式”7、培训方案: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章内容如与第四章技术需求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第四章技术需求书为准。)东南大学校园网络波分设备采购项目硬件产品采购合同(2023年版)XXXX年X月甲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乙方名称: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请填写货物名称]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采购内容1.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如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变化导致本合同约定使用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影响合同中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双方适用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金额,如调整后的含增值税价格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中止合同的履行,待甲方完成内部程序后与乙方据实结算,结算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如果乙方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供应商且甲方被要求为应付乙方的款项代扣税款,甲方应该将相应代扣税款上缴政府主管机构或机关。甲方有权从到期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关税款。2.货物的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货物号、数量、金额及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及风险转移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甲方所订购的[请填写货物名称]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适于安全、准时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运输措施,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全面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要求承运人购买货运保险及任何第三者责任险,并对其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培训的人员进行保险。运输费和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3.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东南大学。4.直至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完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货物验收甲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乙方名称: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2.验收标准:(1)货物外形、包装完好;(2)数量无误;(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乙方对该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乙方应提供货物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5)甲方认可货物的安装、测试无问题。[注:验收标准请按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或补充]【第四条】货物包装及质量: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第五条】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双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功能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在货物验收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物达甲方所订购货物的[1]%,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解除合同。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但货物存在隐蔽瑕疵或者对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除外。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第六条】保修期、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修服务,本合同所购货物保修期为[]年。保修期自甲、乙双方在[投产]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2.乙方负责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在保修期内,货物出现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对于在保修期内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应重新计算保修期[注: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规定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重新计算保修期];在保修期外,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如需续保,应双方按此条款另签协议。但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乙方均保证在[]小时内响应,并在[]小时内解决问题。3.乙方承诺至少[]年以上保证提供货物的零配件供应,避免因相关零配件停产造成货物无法正常维护的情形发生。4.如乙方需要维修或更换含有甲方数据信息的设备时(如存有数据的硬盘或其它带有数据存储功能的配件),被更换的含有甲方数据信息的设备归甲方所有。5.乙方提供的详细技术支持和服务措施等方案,见本合同附件(二)。6.合同中包括的技术培训详细要求,见本合同附件(三)。【第七条】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提供其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为乙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即人民币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剩余[5]%的款项,即人民币元,如乙方已按本合同规定适当履行了质保义务,甲方在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如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发生问题或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直接从尾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2.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户名:开户行:账号:财务联系人及电话:3.发票:乙方须在要求甲方支付每期合同款时,在接到甲方开具发票通知后,向甲方开具本次付款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如为一般纳税人,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须要求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5个自然日(原则上不超过20个自然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甲方。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且须向甲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或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发票信息错误的;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八条】中小企业供应商特别约定[使用说明: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如不适用,应删除]1.付款期限□甲乙双方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在本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期限,付款期限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算。□本合同约定了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的结算方式,付款期限自甲乙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本合同约定了以合同标的物交付后经:□检验/□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乙方款项条件,付款期限自□检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乙双方在下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验收。2.检验或验收期限本合同约定了以合同标的物交付后经:□检验/□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乙方款项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检验/□验收期限为:自___________________起,期限______天。【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硬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及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等其他合法权益,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磋商、签订及履行而获得明示或暗示的使用对方(包括其子、分公司)的商标、商号、标识、标志或其他名称、或技术或业务的资料、信息、数据、文件、流程的权利,除非事先获得对方的特别书面授权。【第十条】保密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一方对于因实施本合同项下服务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应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该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享有知识产权,具体包括:(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及贸易秘密。(4)甲方客户信息(除甲方另行同意外,甲方客户信息仅限于因履行本合同之必要目的在中国境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使用)。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乙方应对接触的甲方系统、应用、数据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对接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审查。乙方人员不得在非甲方办公场所对甲方信息系统进行远程登录、操作和维护。本保密责任永久有效,不因本合同的失效而失效。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承诺函为准。【第十一条】网络及信息安全1.乙方承诺根据甲方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配合进行网络安全审查。乙方承诺不利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非法获取甲方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甲方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2.乙方承诺提供其产品涉及的第三方或开源软件清单。在产品涉及的第三方或开源软件出现安全漏洞时,应提供必要技术支持。3.乙方承诺根据甲方的要求,制订相关产品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中断、源代码泄露、敏感数据泄露、产品出现安全漏洞等),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演练。4.针对硬件产品涉及的源代码,乙方承诺采取可信或可控的分发、交付和仓储手段,交付甲方的源代码未被篡改和植入恶意代码。5.乙方承诺应向甲方说明产品采集的信息、产品与供应商之间的连接情况和回传信息。6.乙方承诺配合甲方进行安全测试(针对互联网产品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产品)。7.针对硬件产品涉及的源代码,乙方承诺做好安全管控,防止源代码和配置文件外泄。8.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互联网搭建含甲方标识、品牌名的信息系统。9.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承诺立即清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允许保留的数据信息。10.安全漏洞修复对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乙方承诺:(1)对自行发现或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产品的安全漏洞,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漏洞整改与修复。(2)针对甲方所发现的乙方产品漏洞,乙方应及时进行响应和处置。安全漏洞的风险等级以甲方的评估结果为准,乙方按照甲方的时限要求提供漏洞处置方案、配合甲方进行实施。(3)乙方承诺不使用安全漏洞信息对甲方进行攻击,攻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客户敏感信息、篡改网站页面、篡改数据、私自新建系统账号、私自控制服务器权限等。(4)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后门。(5)对于不符合甲方安全规范要求或存在安全漏洞的,由乙方免费进行整改。(6)乙方应对其交付的产品提供安全加固指南,指导、协助甲方对产品进行安全配置,并提供相关培训。(7)乙方如违反上述约定,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款、终止服务等方式。11.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对于产品可能的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迫使甲方更新换代。12.对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乙方承诺:(1)甲方境内机构采购的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的产品,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2)甲方境内机构采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应具备***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合规与内控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通报监管政策,乙方须贯彻落实。乙方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满足本合同项下服务需求以及符合甲方要求的内控机制。2.服务连续性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合同项下服务提供的连续性,具体要求如下: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应急预案,并有义务根据我行要求,定期参与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3.通知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或税务登记事项(如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更)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被申请破产、停产、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在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前,甲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或支付义务。4.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7]天,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7]天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5.市场宣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甲方的合作案例,不得将中国银行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中国银行的商标、标志语、徽标等。6.合同的完整性如果乙方在本合同谈判、招标阶段向甲方提供过任何加盖有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名的任何正式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则该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材料中有关乙方义务、责任或承诺的内容,均构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对乙方具有同样法律约束力,但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予以免除的除外。【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包括: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乙方须就退货部分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及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因修理、调换、运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修理或者掉换,或者修理和掉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05]%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不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即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保修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未能提供上述服务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4.乙方在合同履行结束及服务终止后,未按合同要求立即清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允许保留的数据信息或泄露数据信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1]%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5.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6.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7.如果发生声称本合同项下货物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除下款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如甲方将第三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且授权乙方独立应诉和解决索赔问题,则乙方将自费应诉,并支付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由于该案最终裁定或判决而支付的赔偿金。如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不能实现授权乙方独立应诉和解决索赔问题,则甲方可以选择独立应诉或与乙方联合应诉,乙方将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按最终裁定或判决而需要甲方或乙方支付的赔偿金。如果乙方不积极应诉或解决纠纷,甲方为自身利益有权独立应诉、与第三方做出任何重大决定,包括庭外和解、法庭抗辩,乙方将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按最终裁定或判决而需要甲方或乙方支付的赔偿金。在处理索赔或诉讼仲裁的过程中,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取得继续使用该货物的权利,或者将该货物替换或修改,以便使用该货物不再侵权。如果乙方不能合理地完成这些补救措施,并且甲方必须停止使用侵权的货物,作为不得已的最后手段,乙方将按[汇款]方式退还侵权货物的价款和为侵权货物已支付的许可费。对于仅因使用并非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或仅因乙方执行了甲方的设计、规格或指示而导致的与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侵权追诉,乙方对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8.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常抵扣,乙方应向甲方另外支付_2_倍的增值税额。9.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第十四条制裁合规承诺和违约责任1.乙方承诺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甲方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期间,不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和其他甲方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不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未免疑义,本条约定不应被视作甲方有向乙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内部制裁合规政策的义务。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或者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或者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间,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或其他甲方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或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或拒绝配合提供反洗钱和制裁合规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或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不适用]【第十六条】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双方确认有效的送达地址。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合同履行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将提前__7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地址。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中,任意一方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其在本合同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一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2.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加以解决:(1)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当事人可协商选择中国法院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依法向甲方或者依照本合同行使权利义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合同份数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共[]页,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1]份,东南大学[1]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第十九条】附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请根据实际情况列明]1、技术规格及要求2、技术支持和服务措施方案3、培训方案及承诺4、保密协议(如有)[使用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调整上述附件,并可增加相应的附件,例如:安全验收文件、保密协议等]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五、分项报价表六、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七、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八、技术条款偏离表九、商务条款偏离表十、项目实施、集成、实施方案(若有)十一、服务与承诺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十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正反面):说明:1、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报价(元)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分项目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总价小计:供应商名称: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六、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盖章)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保年限1供应商名称:,(公章)投标人根据投标品牌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核心设备。目录七、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格式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1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序号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供应商名称:,(公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根据上表要求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等,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目录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目录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十、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目录十一、服务与承诺服务与承诺目录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目录十三、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具有内容可参考“第二章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第二章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波分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