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升级中标结果公示(随州市公安局2025)
随州市公安局本级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301202506000333_三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随采计备[2025]00652号
三、项目名称
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第三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南方电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90.8(万元)
综合评分法:99.74(分)
货物类
名称: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 品牌(如有):科达 规格型号:JD4200 数量:1.0000 单价:908000.0000
五、评审小组成员
莫涛,陈龙,陈孝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1-27
2、评审地点: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91.0926(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已参与项目”→“详情”→“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4、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任永平13308662276;随州建行:张慧芬13007189173;随州农行:万欣 18827588896,0722-3063717;湖北银行:雷洋 15572251788;随州交行:汪彩云 18627904019;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喻强威 18672731423;随州农商行:李泽坤 13908666813,李小飞18672233339;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交通大道K015号
联系方式:18008662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西端210号
联系方式:0722-3323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震
电话:0722-3323282
相关下载
421301202506000333_三结果公告.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次).docx
相关合同
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21301202506000333_三二、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5]00652号三、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第三次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南京南方电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2号中标(成交)金额:90.800(万元)综合评分法:99.74分货物类名称: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 品牌:科达规格型号:JD4200数量:1.0000单价:908000.0000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龙、莫涛、陈孝明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5年11月27日2、评审地点: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2、收费金额:0.00(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预算:91.092600(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已参与项目”→“详情”→“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4、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任永平13308662276;随州建行:张慧芬13007189173;随州农行:万欣18827588896,0722-3063717;湖北银行:雷洋15572251788;随州交行:汪彩云18627904019;汉口银行随州分行: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喻强威18672731423;随州农商行:李泽坤13908666813,李小飞18672233339;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随州市公安局本级地址:交通大道K015号联系方式:180086621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地址: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西端210号联系方式:0722-33232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震电话:0722-3323282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5]00652号项目编号:421301202506000333_三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第三次采购包编号:/采购包名称:/采购人:随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联系方式....................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供应商须知....................13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9一、采购清单29二、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30三、技术、服务要求31附件:装修工程量清单....................46七、商务要求47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52一、评审方法....................52二、评审程序....................52三、评审标准....................58第五章合同草案....................66一、项目基本情况67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67三、货物(服务)质量67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67五、包装及运输67六、合同价款68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68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68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68十、项目培训68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68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8十三、违约责任68十四、保密条款69十五、其它补充条款69十六、不可抗力69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69十八、合同组成69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69二十、通知与送达69二十一、其它70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71一、磋商书及附件....................72二、报价部分....................79三、商务部分....................85(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5(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86(三)资格证明文件....................87(四)业绩证明文件....................88(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89(六)商务响应偏离表....................90(七)其它商务文件....................91四、技术部分....................92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95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0第1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5]00652号2.项目编号:421301202506000333_三3.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第三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91.0926万元6.最高限价:91.0926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4.特定资格要求:无。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2.递交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上传)。5、开启1.开启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2.开启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向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①线上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提交(上传);②线下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人代表携带《质疑函》现场提出。(说明: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随州市财政局及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8家。联系方式如下:随州市农商银行:程行长:18607229799;随州市工商银行:姬经理13886863201陈经理15926652693;随州市建设银行分行营业部:裴经理15572225366;随州市中国银行:陈行长19908662759;随州市农业银行:万经理18827588896、0722-3063717;随州市交通银行:王经理18627904019;随州市湖北银行:江经理18086268537;随州市邮政储蓄银行:刘经理13317592258。8、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随州市公安局地址:交通大道K015号联系方式:魏婷:18008662198,陈孝明:183722415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西端210号联系方式:0722-33232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震电话:0722-3323282第2章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2.2采购人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2.4监督管理部门 随州市财政局2.5项目名称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2.6项目地点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2.7项目内容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91.0926万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10合同分包不允许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国采联系方式:QQ群:463671735,966545752,电话:027-86620931;汇聚平台联系方式:400-088-5358,027-67818745;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安装对应插件,电脑自带摄像头及耳麦。操作说明: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获取下载操作手册。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2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安装对应插件,电脑自带摄像头及耳麦。操作说明: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获取下载操作手册。27.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随州市农商银行:程行长:18607229799;随州市工商银行:姬经理13886863201 陈经理15926652693;随州市建设银行分行营业部:裴经理15572225366;随州市中国银行:陈行长19908662759;随州市农业银行:万经理18827588896,0722-3063717;随州市交通银行:王经理18627904019;随州市湖北银行:江经理 18086268537;随州市邮政储蓄银行:刘经理 13317592258。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 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则“近三年”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供应商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5.费用承担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合同分包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3)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书及附件(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二、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三、商务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三)资格证明文件(四)业绩证明文件(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六)商务响应偏离表(七)其它商务文件四、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方案(三)其他技术文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他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文件的编制17.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8.1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8.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19.4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实物样品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项目演示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5)项目评审24.响应文件开启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25.开启时间和地点25.1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成交结果公告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签订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8)质疑和投诉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3.质疑答复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4.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9)采购代理服务费35.收取方式和标准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0)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6.无效响应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7.终止采购活动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其他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适用法律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44.解释权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3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天花喇叭4只工业2专业功放1台工业3音频处理器1台工业4话筒5台工业5LED显示屏1套工业6矩阵1台工业7多点控制单元1台工业核心产品8IP视频终端1台工业9大于等于E1视频会议终端1台工业10摄像机2台工业11视频辅材1批工业12空调2台工业强制节能产品13新风系统1套工业14主席台桌子1套工业4米+1.4米15主席台椅5把工业16装修1项建筑业17搬迁服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要求/备注说明(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其他要求: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质保期/服务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二、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635-20102《基于 IP 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总技术要求》GB/T 21639-20083《基于 IP 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互通技术要求》GB/T 21640-20084《基于不同技术的应急视讯会议系统互通技术要求》GB/T 21641-2008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16)6《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17)7《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1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1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1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2013)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14《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15《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16《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三、技术、服务要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应当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点用“▲”表示。序号货物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1天花喇叭1.同轴二分频设计,高低音采用倾斜角度设计,内置可调指向高音。2.额定功率:≥100W3.最大功率:≥200W4.标称阻抗:8Ω5.频率范围(-10dB)等同或优于55Hz-20kHz6.灵敏度 (1M/1W):≥93dB±3dB7.最大声压级:≥116dB±3dB8.覆盖角(-6dB)等同或优于0-120°9.扬声器:≥8寸低频×1,≥1寸高音×12专业功放1.标准≤1U机箱设计,采用D类数字功放设计方案。2.标准XLR输入接口,和LINK输出口。3.电源采用开关电源技术,效率高,有效的抑制电源谐波。▲4.内置智能削峰限幅器,支持开机软启动,防止开机时向电网吸收大电流,干扰其它用电设备。(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5.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直流保护,输出短路保护,温控风扇等功能。6.输出功率:立体声@8Ω:≥200W×2;立体声@4Ω:≥400W×2。3音频处理器1.后面板具有≥8路线路音频凤凰端子平衡输入接口(具有48V幻象供电)、≥8路线路音频凤凰端子平衡输出接口、≥1个拨码开关、≥1个RJ45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8个可编程GPIO控制接口、≥1个接地柱;前面板具有≥2.0英寸 IPS 真彩显示屏、≥1个编码旋钮、≥1个USB存储设备接口。2.输入通道支持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均衡器(≥12段参量均衡、可选10/15/31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闪避器、AGC自动增益、AM自动混音功能(门限式、增益共享式)、AFC自适应反馈消除、AEC回声消除、ANC噪声消除、音频矩阵;输出通道支持均衡器(≥12段参量均衡、可选10/15/31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基于啸叫检测门限更新法,具有移频+陷波组合反馈抑制,可以使用≥24个可编程陷波点,可自由分配动态/静态点,自动/手动切换。(提供功能截图佐证)(需提供得到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该技术参数证明材料)3.具有矩阵增益调节功能,每个输入通道参与混音的增益可调,增益调节范围等同或优于-72db到12db。▲4.音频处理器具有跨平台软件,可运行的操作系统版本≥8种,包括Windows7/10/11、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兆芯版)、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飞腾版)、macOS系统、统信UOS、Ubuntu桌面版操作系统。(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5.产品具有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安卓平板端不同控制方式,可以通同时登入APP软件、PC客户端同时连接设备,并实现多端数据的同步。6.设备具有编码旋钮和IPS屏幕,可用于控制和配置设备静音,增益,场景;IPS屏幕能够显示IP地址,输入和输出通道的实时电平。7.具有设备定位功能,客户端一键定位局域网内同类设备,被定位的设备会显示定位信息。8.设备具有统一集中控制功能,支持≥65535台设备通过软件集中控制。▲9.音频处理器软件可融入会议音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音频设备统一管理,平台可扫描数字会议主机、音频处理器、混音器、抑制器、功放类产品在线情况,同款产品多台在线设备也可扫描,并显示设备硬件名称、硬件IP地址、在线、离线状态信息;具备一键上传配置信息至云端或保存本地进行备份和一键还原配置信息功能。(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话筒1.设备具有话筒增益调节接口,可调节话筒增益。2.设备支持幻象供电、电池供电供电方式;电池支持连续发言≥60小时。3.设备底部具有电池电源拨动开关,可根据实际使用状态手动开关话筒电池电源。4.开麦具有指示灯提示,按键开启后,咪杆指示灯亮起。5.指向性:心形指向性;信噪比:≥80dB(A);频率响应:等同或优于80Hz~16KHz;输出阻抗:≥75Ω;灵敏度:≥-38±2dB5LED显示屏1.★点间距离≤1.25mm;物理密度:640000点/平米,发光点颜色 :1R1G1B,封装:倒装COB(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显示尺寸:6m*2.025m;3.白平衡6500K+5%(1000 K至20000 K可调)(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亮度:>600CD/㎡,亮度衰减:工作3年亮度衰减率6矩阵★1.输入总容量不少于16路、输出总容量不少于16路;(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白皮书,产品检查报告中至少一项证明材料)2.支持EDID管理功能;3.支持随路音频切换功能;4.支持音频解嵌功能;支持音频加嵌功能;5.支持在输入通道上叠加任意字符,可自定义字体、颜色、大小、位置、背景色、透明度等参数;6.对各个输入通道采用纯硬件处理技术,采用独享带宽方式为每个输入通道分配带宽,切换过程对其他信号无影响,实现了对输入通道的实时处理功能;7.设备应支持SDI、HDMI、VGA、DVI、HDBaseT等信号的混合输入;8.设备应支持SDI、HDMI、VGA、DVI、HDBaseT等信号的混合输出;9.支持单台设备能通过控制软件实现不同端口不同分辨率显示;10.支持前面板按键控制、TCP/IP网络控制、RS232指令控制;11.最高分辨率支持3840×2160@60Hz并向下兼容其他分辨率;12.无缝切换<20ms;13.设备本身不少于8组场景保存、调用;上位机软件支持输入信号丢失检测,信号丢失后改变颜色进行标识;14.支持板卡热插拔功能;15.支持前面板液晶屏状态显示;7多点控制单元1、MCU采用嵌入式一体化设计,标配双电源冗余备份,保证设备7*24小时长时间连续运行。▲2、支持H.264 BP、H.264 HP、H.265视频编解码协议。(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3、MCU支持H.323 终端、SIP终端、RTC终端同时入会。(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MCU支持4K30、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图像格式,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白皮书,产品检查报告中至少一项证明材料)★5、本次配置支持不少于18个1080P30终端并发入会。(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白皮书,产品检查报告中至少一项证明材料)6、支持G.722、G.728、G.722.1AnnexC、G.719、MPEG4-AAC LC/LD、Opus等音频协议,支持H.239、BFCP双流协议标准。★7、支持内置统一管理服务,支持B/S架构,通过WEB方式登录统一管理平台即可完成系统的配置和会议的操作。(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白皮书,产品检查报告中至少一项证明材料)▲8、支持云虚拟会议室功能,终端注册入网后,可实时获取当前已创建的虚拟会议室列表,可以直接选择需要参加的虚拟会议室加入。(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9、支持双流带宽智能调整,终端发送双流时,自动降低主流的发送带宽;终端停止双流时,自动升高主流的发送带宽。10、支持高清多画面合成,会议中最大画面合成数≥25。▲11、支持会议审批,审批员可以看到本域内所有创建的预约会议,对会议进行审批通过或者不通过,不通过则选择相应的原因或者手动输入原因。(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2、支持对会议进行实时的监控预览,包括会议中的所有终端、广播的多画面。除了预览图像,还可聆听声音,支持不少于4个独立的预监窗口。(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3、支持HTTPS、H.235、AES、TLS、SRTP等多种安全标准。14、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网络达到20%丢包率情况下图像清晰流畅、无马赛克。★15、支持与湖北省厅指挥中心现有会议平台数字级联,级联后可通过省厅指挥中心现有MCU控制界面直接对本MCU所连接的终端进行操作控制,如查看终端信息、广播会场、视频选看等。(投标人需出具的技术承诺函,并加盖公章)8IP视频终端1、需与MCU为同一品牌,采用硬件分体式结构,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2、终端采用国产嵌入式操作系统。终端核心芯片采用国产化元器件,至少包括音视频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视频输入输出芯片、音频输入输出芯片、可编程逻辑芯片、电源芯片、时钟芯片、专用安全芯片、内存存储芯片、闪存存储芯片等均采用国产化器件。3、支持ITU-T H.320、H.323和IETF SIP、RTC通信标准,支持H.264 BP、H.264 HP、H.265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H.239、BFCP双流协议标准。4、支持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分辨率,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分辨率。5、支持≥3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至少含2个HDMI输入口)、≥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6、支持≥6路音频输入接口,≥3路独立的音频输出接口.▲7、支持内置视频矩阵功能,可在终端控制系统上灵活配置任意视频输入和输出接口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8、支持在终端控制软件上对本地和远端会场图像进行实时图像+声音的监控及预览,实时图像帧率可达到30fps。(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9、支持设置横幅,支持文字或图片横幅,支持设置横幅位置,支持配置横幅时进行可视化预览,支持设置滚动速度和滚动方式。10、支持OLED屏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显示状态:启动、升级、休眠、网络异常、错误码、温度异常、外设连接异常、风扇异常、IP地址以及号码。▲11、支持叠加视频水印,可实现主流、辅流叠加水印,实现会议数据内容的盗摄溯源。(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2、支持H.235协议的音视频加密,支持AES256加密算法。▲13、支持SM1、SM2、SM3、SM4等国密加密算法。(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4、内置安全芯片,生产预置的设备证书及对应的私钥都存储在安全芯片内;支持一机一证,终端生产时向内置安全芯片烧写唯一的证书。(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5、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网络达到55%丢包率情况下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马赛克;80%的丢包率情况下声音清晰流畅、可准确理解。9大于等于E1视频会议终端1、支持 1080P (1920*1080) 60Hz 的高清会议终端;★2、支持IP 单播、IP组播、大于等于E1、V.35,且可互为备份;(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白皮书,产品检查报告中至少一项证明材料)3、支持麦克输入,集成音频处理功能;数据双流功能;会议组织及接入功能。支持会场字幕,防火墙穿透;支持多种智能检测功能10摄像机★1.支持20倍光学变焦,82度水平视角,(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白皮书,产品检查报告中至少一项证明材料)2.具备851万有效像素,支持4K60输出。★3.支持12G-SDI输出;具备HDMI、USB接口(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白皮书,产品检查报告中至少一项证明材料)11视频辅材提供整个项目集成所需的所有音视频线材和线管。包括但不限于光纤、高清线、音频线、光端机、PVC管等。提供的辅材需达到国标。12空调1、7P风管机,制冷功率大于6300W,制热功率大于5300W22、冷量大于15200W;制热量大于17200W,热辅功率大于3000W3、室外机:循环风量大于2500立方米/小时制冷量15KW,制热量17KW,电源380V,制冷功率6.3KW,制热功率9.6KW, 噪音值59dB,APF值2.99,冷媒R324、室内机:制冷量15KW,制热量17KW,电源380V,制冷功率6.3KW,制热功率9.6KW, 噪音值42-49dB,APF值2.99,冷媒R3213新风系统大于1000立方米/小时;噪音小于50dB静压240pa,额定功率180*2W 14主席台桌子1、基材:采用大于等于E1级中密度纤维板,密度>0.65g/cm³,甲醛释放量<0.1mg/m³,含水率<8.5%,吸水膨胀率<8.5%。2、贴皮:采用优质1.2mm厚胡桃木皮,含水率<9.5%。3、封边:采用优质实木皮封边条,全自动封边机封边,表面光滑、花纹清晰、边缘平直。4、胶粘剂:采用优质水基型胶粘剂,游离甲醛释放量<0.1g/kg。5、底漆:VOC含量<580g/L,苯含量<0.01%。6、面漆:VOC含量<580g/L,苯含量<0.01%。7、配件:三合一偏心件抗压强度>520N。15主席台椅1、面料:采用优质西皮(皮革);2、辅材:高回弹阻燃海绵:回弹率>50%,75%压缩永久变形<3%,硬度损失值12-13%,拉升强度>145kpa,断裂伸长率>120%,撕裂强度>5N/cm,拉升强度>145kpa,甲醛释放量<0.025mg/m²h,密度>40kg/m³;3、管材:优质钢管,喷涂粉末HG/T 2006-2022《热固性和热塑性粉末涂料》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附着力-干附着力0级、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铅<0.08mg/kg、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镉<0.01mg/kg、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铬<0.08mg/kg、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可溶性汞<0.01mg/kg;16装修1.拆除工程:原吊顶、原窗户隔断、原墙面造型、原踢脚线、机房门拆除,含材料搬运,垃圾清运。2.墙面石膏板封窗:沿地/沿顶龙骨:用膨胀螺栓固定,间距≤600mm,接缝处预留5mm伸缩缝。竖向龙骨:按400mm间距安装,高度超过3m时需加设横撑龙骨。3.门窗加固:洞口周边采用加强龙骨或角钢补强。石膏板安装采用自攻螺钉固定,间距≤200mm,距板边≥10mm,沉入板面0.5~1mm。接缝处留5~8mm缝隙,错缝安装(短边不得在同一龙骨上)。双层板时,第二层板缝与第一层错开≥300mm。4.顶面石膏板吊顶:安装主龙骨吊杆:在弹好顶棚标高水平线及龙位置线后,确定吊杆下端头的标高,安装吊杆。直安装选用膨胀螺栓固定到结构顶棚上。吊杆选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小于1200mm。5.安装主龙骨:贴顶主龙骨,每间隔1米用Φ8以上膨胀螺栓固定,其他点可用铁钉木楔固定。沿墙主龙骨用铁钉木楔固定,主龙骨间距不大于400。主龙间距为900~1200mm。主龙骨用与之配套的龙吊件与吊杆相连。6.安装次龙骨:按分档线和主龙骨位置安装通长的两根边龙骨,拉线确定其符合水平标高,用竖向吊挂小龙骨固定边龙骨和主龙骨的连接,竖向吊挂小龙骨要逐根错开,通长边龙骨的对接接头应错开,并用夹板错位钉牢。次龙骨间距为500mm~600mm,采用次挂件与主龙骨连接。7.刷防锈漆:轻钢骨架罩面板顶棚吊杆、固定吊杆铁件,在封罩面板前应刷防锈漆。8.安装石膏板:石膏板与轻钢骨架固定的方式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法,在已装好并经验收轻钢骨架下面(即做隐蔽验收工作),安装9、5mm厚反。安装石膏板用自攻螺丝固定,固定间距板边为200mm,板中为300mm。9.顶面软膜天花造型:安装主龙骨吊杆,在弹好顶棚标高水平线及龙位置线后,确定吊杆下端头的标高,安装吊杆。直安装选用膨胀螺栓固定到结构顶棚上。吊杆选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小于1200mm。安装主龙骨,贴顶主龙骨,每间隔1米用Φ8以上膨胀螺栓固定,其他点可用铁钉木楔固定。沿墙主龙骨用铁钉木楔固定,主龙骨间距不大于400。主龙间距为900~1200mm。主龙骨用与之配套的龙吊件与吊杆相连。安装次龙骨,按分档线和主龙骨位置安装通长的两根边龙骨,拉线确定其符合水平标高,用竖向吊挂小龙骨固定边龙骨和主龙骨的连接,竖向吊挂小龙骨要逐根错开,通长边龙骨的对接接头应错开,并用夹板错位钉牢。次龙骨间距为500mm~600mm,采用次挂件与主龙骨连接。10.玻璃幕墙处砌墙:砂浆配制采用M5专用粘结砂浆,严格按1:0.2:3(水泥:添加剂:砂)重量比拌合。使用计时器控制搅拌时间(不少于3分钟),确保砂浆稠度保持在70-90mm范围内。砌筑施工,首层砌筑前,在基础梁顶面铺设20mm厚砂浆找平层,用水平尺检测平整度。采用"三一砌法"(一块砖、一铲灰、一揉压),竖向灰缝饱满度须达95%以上。每砌筑三皮砖设置拉结筋(2Φ6@500),与结构柱采用植筋胶锚固。门窗过梁部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两端伸入墙体不少于240mm。转角处采用七分头砖交错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砖长的1/3。11.主席台地台基础:15公分高地台,采用1.5厚木芯板基层,松木木方双向固定间距不大于600*600.包括人工及辅料。12.主席台地台木地板:1.2厚复合木地板;环保等级大于等于E1级 13.主席台大屏背景墙:采用1.5厚木芯板基层木芯板基层,凸出墙面十公分,面贴木饰面。14.墙顶面乳胶漆:(1)满刮腻子两遍,打磨平整。(2)手刷底漆一遍,单色乳胶漆二遍。不包括多色漆(3)按白墙顶编制,毛坯墙顶基层处理、铲除墙面基层处理费用另计。乳胶漆品牌立邦净味120。15.顶面软膜天花:(1) 安装龙骨:根据设计要求,安装龙骨,确保龙骨平整、牢固。使用螺丝固定龙骨,确保龙骨与基层结合紧密。(2)扣板安装:将扣板放置在预定位置。使用螺丝固定扣板,确保扣板与龙骨结合紧密。(3)软膜安装:将软膜展开,确保软膜无破损、无污渍。将软膜覆盖在扣板上,使用胶粘剂固定软膜与扣板的接缝处。16.踢脚线:宽度80毫米实木踢脚线,厚度11毫米。17.背景硬包打底:采用1.5厚木芯板打底。18.背景墙硬包造型:硬包面料:采用皮革(颜色为蓝色),19.基层板材:采用中密度纤维板(MDF),厚度为 12mm ,20.填充材料:采用常海绵或者聚酯纤维。21.隐形门制作:基层材料:8cm实木芯,面层材料:面贴同色木饰面板。22.背景墙木饰面造型:采用1.5厚木芯板基层木芯板基层,凸出墙面十公分,面贴木饰面。23.地面木地板:1.2厚复合木地板;环保等级大于等于E1级 。24.套装门:成品1.6*2.2双开实木套装门,环保等级大于等于E1级。25.窗帘:包含轨道等五金,面料:阻燃遮光布100%涤纶。机房地面木地板:1.2厚复合木地板,环保等级大于等于E1级 。26.机房踢脚线:宽度80毫米实木踢脚线,厚度11毫米。27.机房石膏板隔墙:木芯板轻钢龙骨隔墙,内隔音棉处理。28.机房封窗:沿地/沿顶龙骨:用膨胀螺栓固定,间距≤600mm,接缝处预留5mm伸缩缝。竖向龙骨:按400mm间距安装,高度超过3m时需加设横撑龙骨。门窗加固:洞口周边采用加强龙骨或角钢补强。石膏板安装采用自攻螺钉固定,间距≤200mm,距板边≥10mm,沉入板面0.5~1mm。接缝处留5~8mm缝隙,错缝安装(短边不得在同一龙骨上)。双层板时,第二层板缝与第一层错开≥300mm。29.机房墙面乳胶漆:(1)满刮腻子两遍,打磨平整。(2)手刷底漆一遍,单色乳胶漆二遍。不包括多色漆(3)按白墙顶编制,毛坯墙顶基层处理、铲除墙面基层处理费用另计。30.灯具及开关面板:直径10CM筒灯及灯条。开关面板:86-型开关及插座。插座开关为250V,10A。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认证(CCC)。31.强弱电路改造:电线规格为1.5,2.5,4.0等铜软电线。PVC绝缘管,线入管,管入墙,标准86底盒。网线:采用6类网线。32.成品保护:所有完工设施及成品设备均需有保护措施。17搬迁服务1、提供将现有会议室设备搬迁到4楼和2楼,并组建临时视频会议室,实现省市县会议系统级联,支持2楼临时会场和4楼会场信号互传。调试完成,不影响正常会议。2、施工完成后,临时会场拆除,全部功能回迁至升级完成的会场附件:装修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1原吊顶拆除㎡1382原窗户隔断拆除项13原墙面造型拆除项14原踢脚线拆除项15墙面石膏板封窗㎡36顶面石膏板吊顶㎡138.87顶面软膜天花造型米738玻璃幕墙处砌墙㎡259主席台地台基础㎡23.610主席台地台木地板㎡23.611主席台大屏背景墙㎡1712墙顶面乳胶漆㎡31513顶面软膜天花㎡70.514踢脚线米5115背景硬包打底㎡1916背景墙硬包造型㎡1917隐形门制作套118背景墙木饰面造型㎡819地面木地板㎡11520套装门套121窗帘项122机房门拆除项123机房地面木地板㎡1824机房踢脚线米2425机房石膏板隔墙㎡626机房封窗项127机房墙面乳胶漆㎡7228灯具及开关面板项129强弱电路改造㎡15530材料搬运费项131垃圾清运费项132成品保护项1七、商务要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应当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点用“△”表示。序号商务条款内 容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按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3包装和运输要求(1)所送货物需按合同执行,中标人不得随意改变设备品目及型号。(2)中标人在货物到货、安装和验收期间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3)服务中所配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产品,且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货物均需得到制造商认证,符合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国家环保节能标准。(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有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产品,且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货物均需得到制造商认证,符合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国家环保节能标准。若中标,供货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产品的抽样及送检,若出现任何与采购的要求不相符的情况,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售后服务要求(1)★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其中多点控制单元、IP视频会议终端、E1视频会议终端三个设备提供3年质保。质保期内由投标人提供一切故障维修且不再另收取任何费用,质保期结束后的故障维修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 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现场维修: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或厂家应在 2 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 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 应提供备品, 让用户能够正常使用,无法提供备品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说明:投标人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解决问题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否则评分时不予以考虑。(4)采购标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要求①备品备件供应: 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备品备件的长期供应方式、条件及承诺。②采购人在进行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不符合以上约定的, 应当于质量验 收期内一次性书面告知供货方。经采购人告知, 供货方确认属实的, 应当限期换货或者修理。③投标人应建立预防维修计划。④培训服务: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技术培训, 负责对使用方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结构原 理、性能、操作、维修等基本知识的培训,使使用方人员至一定熟练度,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由投标人及使用方双方人员认可。⑤如因产品故障导致无法使用的, 则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延长保修期限。同时 投标人须无条件负责免费更换。保修期限内其消耗品或零件故障需由投标人负责供应修缮或更换。⑥维修配件:投标人或厂家应提供备品备件, 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不收取额外费用,质保期满后维修应以最低价格只收取配件成本费。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中标人应提供系统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采购需求一起作为项目验收标准。 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中标人必须及时按照采购人及专家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本项目验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即项目初验、项目终验。 终验结果: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验,若通过最终验收,出具《项目最终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即视为最终验收合格;若达不到验收标准,中标人必须及时按照采购人及专家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6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1)备品备件供应: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备品备件的长期供应方式、条件及承诺。(2)采购人在进行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不符合以上约定的,应当于质量验收期内一次性书面告知供货方。经采购人告知,供货方确认属实的,应当限期换货或者修理。(3)投标人应建立预防维修计划。(4)培训服务:中标人负责对使用方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结构原理、性能、操作、维修、故障排除等基本知识的培训,使用方人员至一定熟练度,由中标人及使用方双方人员认可。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地点等。培训费用应单独报价,并含在投标总价中(培训内容中应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及设备维修等)。(5)如因产品故障导致停止使用的,则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延长保修期限。同时投标人须无条件负责免费更换。保修期限内其消耗品或零件故障需由中标人负责供应修缮或更换。第4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2)响应文件澄清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3)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第一轮磋商1.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3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1.6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多轮磋商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3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3.最后报价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技术评审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报价评审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6.计分办法及复核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3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8.评审报告8.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8.2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8.3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9.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9.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10.停止评审的情形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1磋商报价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响应文件编制(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明细表》;(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3响应的要求(1)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2)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号项的实质性条款。4其他实质性要求(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围标串标情形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6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3)评分标准评标项目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评分30分报价得分30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如有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商务评分17分类似业绩(团队资质)3投标人自 2022年 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5分,最多得3分。类似项目是指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类项目(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采购内容、签署主体、签署时间和一张合同发票信息)证明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提供不全或内容不清晰视为无效证明)项目经理4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和住建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4分。(注: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前,至少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团队4团队成员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或者“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4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持有者在投标截止前,至少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公司资质9投标人具有:1、工信部门或下属机构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行维护三级或以上符合性认证证书得3分。2、工信部门或下属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等级证书CS2及以上得3分。3、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证书”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得3分。满分9分;技术评分50分技术参数响应38根据项目实施中配套设备的性能响应情况打分:第三章采购需求“五、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技术指标共19项,每满足一项指标得2分,满分38分;实施方案4一、评审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2施工部署与实施计划3资源投入详细说明4项目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5测试验收方案6项目风险控制及质量控制方案二、评审标准(1)方案的完整性:方案全面包含以上6部分内容;(2)方案具有完善省市县会议系统级联的网络拓扑结构图(踏勘联系电话0722-3592138);每项评审内容若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评审标准,则可获得2分。若仅满足其中一条标准,则得1分。对于未作出响应或未提供的评审内容,将不予评分。总分为4分。培训方案4一、评审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2施工部署与实施计划3资源投入详细说明4项目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5测试验收方案6项目风险控制及质量控制方案二、评审标准(1)方案的完整性:方案全面包含以上6部分内容;(2)方案具有完善省市县会议系统级联的网络拓扑结构图(踏勘联系电话0722-3592138);每项评审内容若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评审标准,则可获得2分。若仅满足其中一条标准,则得1分。对于未作出响应或未提供的评审内容,将不予评分。总分为4分。售后方案4一、评审内容1目标与原则2服务响应时间3技术服务内容4售后组织架构二、评审标准(1)方案的完整性:方案应全面考虑包含以上4部分;(2)承诺24小时线上服务响应, 且在2 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需现场维护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每项评审内容若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评审标准,则可获得2分。若仅满足其中一条标准,则得1分。对于未作出响应或未提供的评审内容,将不予评分。总分为4分。合 计100第5章合同草案【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磋商文件)2.项目编号:(见磋商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磋商文件)4.项目概况:(见磋商文件)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分项合计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3、货物(服务)质量(以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磋商文件)。5、包装及运输(见磋商文件)。6、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磋商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磋商文件);2.验收方案:(见磋商文件)。9、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磋商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10、项目培训(见磋商文件)。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磋商文件)。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3、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磋商文件)。14、保密条款(见磋商文件)。15、其它补充条款。1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8、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9、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20、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1、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6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供应商:年月日1、磋商书及附件(1)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1.1.1.1.1.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标的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1.1.1.1.1.1.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1.1.1.1.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1.1.1.1.1.1.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1.1.1.1.1.1.5.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1.1.1.1.1.6.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1.1.1.1.1.1.7.我方承诺本《响应函》的签章对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日期:(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联合体磋商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它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磋商竞争相关事宜,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成交,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本次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拟分包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2、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总价交货期限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2、此报价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日期:【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磋商报价服务期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适用于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磋商报价工期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2)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价(元)供应商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10…………总计供应商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适用于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10…………总计供应商名称:日期:注:1、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2、此报价表只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清单进行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附件上传。3、商务部分(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2)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承诺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B.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C.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4)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5)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6)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偏离2**************3**************………………………………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7)其它商务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4、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2)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3)其它技术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40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名称:日期:(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日期:(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