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街路巷设标中标结果公示(垣曲县民政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08272025BCS00123
二、项目名称: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禹都大道与中银大道交叉口中建大厦东单元801室
报价:705000(元)
90.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
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
主要内容包括特色村牌、街路牌、巷、排牌、门牌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
180日历天
薛哲卿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114202420250213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雪娟,侯智瀚,秦春仙(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双方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垣曲县民政局
地 址:垣曲县黄河路
联系方式:1523595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高架桥东侧(禹香苑商务酒店正对面)天和物业三楼
联系方式:0359-2860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9-2860077
附件信息:
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采购文件.docx136.9K
中小企业声明函996.9K
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项目编号:1408272025BCS00123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垣曲县民政局代理机构:山西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4-一、磋商供应商须知附表....................-4-二、磋商供应商须知....................-10-一、总则....................-10-二、磋商文件....................-11-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13-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16-第三章合同条款....................-20-第四章技术标准....................-24-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9-一、评审程序....................-29-二、评审方法及标准....................-31-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5-一、资格部分....................-37-二、商务部分....................-46-三、价格部分....................-57-四、技术部分....................-59-五、其他资料....................-63-第七章相关附件....................-6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8272025BCS00123项目名称: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14046最高限价(元):714046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714046单位: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内容包括特色村牌、街路牌、巷、排牌、门牌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18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学苑路高架桥东侧禹都花园西门(禹香苑商务酒店对面)天和信物业三楼山西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0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代理费收费金额(元):7100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垣曲县民政局地址:垣曲县黄河路联系方式:152359599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高架桥东侧(禹香苑商务酒店正对面)天和物业三楼联系方式:0359-28600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59-2860077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一、磋商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名称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人名称:垣曲县民政局 地址:垣曲县黄河路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15235959966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天和信物业三楼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59-28600775采购预算金额714046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金额,否则否决其投标。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7质量要求合格8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公告发布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1备选方案不接受12投标保证金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对公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壹佰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4.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解放路支行 账 号:1405 0110 2309 0000 1409 行 号:105181090081;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凭证或保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sxjbxmgl@163.com邮件标题须写明项目名称。注: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13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要求各供应商须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在开标时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15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6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17资格审核资料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中小企业声明函8、特定资质要求9、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交款单11、资格审查人员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12、关联企业情况注:以上材料扫描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招标代理费经协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金额:7100元 19竞争性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从专家库管理系统内随机抽取。20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人:名22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3是否退磋商文件□是 否24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25电子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一览表。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响应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4、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6、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76326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本工程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40%;工程完工后付款至70%;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工程款为工程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款项。 26关于编写电子报价文件的补充说明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27“政采智贷”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2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8、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价格评审进行优惠扣除。30中小企业认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31其他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山西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完成自主备案。二、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工程施工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5“工程”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工程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2、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章技术标准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七章相关附件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写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其他资料。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磋商报价12.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总价。12.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磋商保证金:见须知附表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限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由于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取消纸质版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所有材料均与经CA加密的电子文件以评审依据,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4、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采购人不予受理。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须知表。1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9.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5、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1.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1.2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22.磋商小组22.1采购人代表1人及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2人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以上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3.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3.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4.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特别注意事项25.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供应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供应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5.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服务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技术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5)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技术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3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招标代理费的;(6)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26.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磋商过程保密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7.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8.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9.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30.成交通知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备案后将合同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32.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4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3.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34.质疑程序及处理34.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之意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34.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4.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4.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4.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34.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拒收。34.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供应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8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34.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合同条款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至年月日,工期天。1.6工程质量: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4乙方要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主要材料选用中等以上档次,并在采购前得到甲方代表认可,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提出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招标单位和甲方验收,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价为准。6.2本合同生效后,招标单位根据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分4次按一定的比例支付工程款。拨款分4次进行金 额备 注合同签订后总工程款40%工程完工后总工程款30%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总工程款27%两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总工程款3%6.3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并承诺质保期两年时间,由甲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6.4履约担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返还。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主要材料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代表的认可,未经甲方代表认可的主要材料或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以及规格、型号有差异的材料(经甲方代表同意替代的材料除外),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须进行拆除返工,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2乙方采购材料前,应提供样品由甲方选定。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8.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附则10.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10.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0.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2)谈判文件及补充通知;(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5)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6)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7)其他有关文件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第四章技术标准一、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项目名称: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1.2预算金额:714046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工期:180日历天1.5质量:合格。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7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垣曲县1.8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1.9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投标人自行考察。1.10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1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特色村牌、街路牌、巷、排牌、门牌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2.2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无。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无。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部分。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其他:。6.2文明施工6.2.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2.2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7.治安保卫7.1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7.2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7.3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2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9.2材料代换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2.试验和检验12.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2.2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3.计日工13.1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二、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使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使用本工程的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的具体编号和名称则在本文件中有意空缺,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三、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编制依据: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1.1.2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1.1.3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1.1.4本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1.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1.1.6其他相关资料。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2.1.1《计价规范》、《实施细则》;2.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2.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1.4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2.1.5本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2.1.6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2.1.7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2.1.8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1.9其他的相关资料。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时随系统附件一并下载四、施工图纸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时随系统附件一并下载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求9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资格审查人员于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12关联企业情况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报价人名称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4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5响应文件报价投标报价唯一且低于(含等于)采购预算金额6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5.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技术要求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6.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采购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磋商供应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8.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9.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二、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满分一、商务部分(12分)一、商务部分(12分)一、商务部分(12分)一、商务部分(12分)一、商务部分(12分)1、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1月10日至开标当日)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6分)(每承揽过一项计3分,最高6分)注: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工程,不分规模,不分区域。一个完整的业绩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项完整证明资料为一个业绩)1、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1月10日至开标当日)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6分)(每承揽过一项计3分,最高6分)注: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工程,不分规模,不分区域。一个完整的业绩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项完整证明资料为一个业绩)1、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1月10日至开标当日)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6分)(每承揽过一项计3分,最高6分)注: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工程,不分规模,不分区域。一个完整的业绩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项完整证明资料为一个业绩)6分2、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11月10日至开标当日)组织承担的同类型工程(3分)(每承揽过一项计 1.5 分,最高3分)注: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工程,不分规模,不分区域。项目经理与企业同类型工程不可以为同一项。一个完整的业绩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项完整证明资料为一个业绩)2、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11月10日至开标当日)组织承担的同类型工程(3分)(每承揽过一项计 1.5 分,最高3分)注: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工程,不分规模,不分区域。项目经理与企业同类型工程不可以为同一项。一个完整的业绩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项完整证明资料为一个业绩)2、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11月10日至开标当日)组织承担的同类型工程(3分)(每承揽过一项计 1.5 分,最高3分)注: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工程,不分规模,不分区域。项目经理与企业同类型工程不可以为同一项。一个完整的业绩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项完整证明资料为一个业绩)3分3、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分二、技术部分(58分)1、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2、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前准备齐全,在磋商小组验证时当场一次性全部提交,否则不予认可。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3、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内容不全、有缺失或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二、技术部分(58分)1、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2、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前准备齐全,在磋商小组验证时当场一次性全部提交,否则不予认可。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3、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内容不全、有缺失或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二、技术部分(58分)1、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2、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前准备齐全,在磋商小组验证时当场一次性全部提交,否则不予认可。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3、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内容不全、有缺失或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二、技术部分(58分)1、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2、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前准备齐全,在磋商小组验证时当场一次性全部提交,否则不予认可。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3、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内容不全、有缺失或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二、技术部分(58分)1、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2、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前准备齐全,在磋商小组验证时当场一次性全部提交,否则不予认可。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3、计算每个磋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时以磋商小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内容不全、有缺失或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和方法满分1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的编制依据(至少包含编制原则、编制说明)、施工准备(至少包含前期技术调查、协调工作)、实施计划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4分,共12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122项目班子配备及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项目班子配备(至少包含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职能介绍)、劳动力计划(至少包含劳动力组织、劳动力进场配置说明)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3分,共6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63材料供应材料运输、材料进场安排、材料保存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共6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64关键部位实施方法至少包含实施准备工作、实施方法、实施工艺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共6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65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实施前期、中期、后期保证措施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共6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66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安全管理人员安排、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突发事故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共6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67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至少包含工期安排、恶劣天气应对措施、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共6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68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施工现场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实施技术措施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1.5分,共6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69机械设备至少包含机械进场安排、机械配置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共4分,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三、价格分(30分)三、价格分(30分)三、价格分(30分)三、价格分(30分)三、价格分(30分)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2.其他价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策对价格评审不再给予优惠扣除。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2.其他价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策对价格评审不再给予优惠扣除。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2.其他价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策对价格评审不再给予优惠扣除。30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汇总投标商务部分得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磋商小组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2.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性的。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4.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磋商供应商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个人的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资格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格式要求1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格式附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格式附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格式附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格式附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格式附后7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8特定资质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自拟9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自拟10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交款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拟11关联企业情况格式附后注:本表后须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身份证编号: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委托单位(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投标人(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3.(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十一、关联企业情况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政府采购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注:如供应商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不填,不得更改本表的格式。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商务部分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格式附后2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格式附后3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格式附后4投标人获奖及证书获得情况自拟5磋商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6反商业贿赂书格式附后附件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致:(采购人)贵单位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若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至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提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附件2: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经营期限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工程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同类型工程指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类似工程,不分规模,不分区域。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三)供应商在建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附件3: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表后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的复印件(六)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发包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 质量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近五年业绩等材料的复印件。(七)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 质量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件。附件4:投标人获奖及证书获得情况格式、内容自拟附件5:磋商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的磋商供应商;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磋商供应商,不以他人名义磋商供应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供应商报价,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磋商供应商串通磋商供应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磋商供应商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磋商供应商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磋商供应商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磋商供应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供应商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磋商供应商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价格部分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 大写:小写: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一、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实施方案2、项目班子配备及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3、材料供应4、关键部位实施方法5、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6、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7、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8、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9、机械设备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五、其他资料磋商供应商认为对磋商供应商有利的资料;第七章相关附件质疑函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弃标函致:(代理机构)我公司于年月日报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因原因,经过公司领导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本次响应资格。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特此通知弃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垣曲县民政局(单位名称)的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垣曲县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设标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0人,营业收入为5811.30万元,资产总额为4385.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7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贵企业属于贵企业规模类型为小型企业¥5,811.30¥4,385.87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特别申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您提供的企业所属行业和指标数据生成测定结果。扫/码/自/测MIIC已经为5485559家企业提供测试服务返回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信息中心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圈91140800689894816Q查询小微企业库说明·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00689894816Q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3日行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政府网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00689894816Q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3日行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00689894816Q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3日行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找错注册登录使用须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全国个休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名称: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00689894816Q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3日行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800689894816Q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3日行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公司不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运城市邦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7日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街路巷设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