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服务设施建设 污水中标结果公示(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5)
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服务设施建设项目[A3303010410007169001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2 15:38:55
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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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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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信息公开中标结果公示</span>
项目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509-330382-04-01-265372
招标人:
名称: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3号楼5楼
联系人:滕晨敏
电话:15706773539
代理机构: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联系人:董贤敏
电话:0577-88870799
标段(包)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3010410007169001001
中标人
中标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299,661.00元
合格
白志强
中标内容:
建设规模:污水工程:新建管道2943米,新建检查井45座,泵站工程:新建1.5万t/d污水泵站1座。道路工程:拆除修复道路及绿化1751平方米;桥梁工程:新建桥梁 67.2 平方米,驳坎工程:新建驳坎28米等。污水主干管穿越国道、高速、高速出入口、油气管道、S2 线、垃圾填埋场、军用和国防光缆。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招标范围:污水工程、泵站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驳坎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行政监督机构: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7-62537001
来源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中标结果公告.pdf
浙江省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第JD03标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25-11-28说明一、浙江省(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册)技术规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编制。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由投标人自备。目录①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录8定标办法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①《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其中一种后,应删除其余序号相同的内容。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2.发包人义务2.6支付合同价款2.8其他义务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3分包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4.11不利物质条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7.交通运输7.2场内施工道路8.测量放线8.2施工测量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4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5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计划11.开工和交工11.1开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6工期提前11.7工作时间的限制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7质量抽检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5.变更15.3变更程序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2预付款:10%签约合同价17.3工程进度付款17.4质量保证金17.6最终结清18.交工验收18.9竣工文件18.10工程档案管理20.保险20.1工程保险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5其他保险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2发包人违约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23.索赔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24.3争议评审第24.3.1项补充:25.奖惩措施26.最新标准、规范、法规(补充)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件五其他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八工程质量责任合同附件九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附件十相关人员在职承诺书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一)通用技术规范(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投标保证金五、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六)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八)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十)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十一)信用信息一览表(十二)履约行为表九、承诺函十、其他材料(第一信封)(七)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八)拟委任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十一、封面(第二信封)十二、投标函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四、合同用款估算表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2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第JD03标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浙交许〔2023〕50010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秀洲区王江泾镇腾云村(现状524国道腾云路口)与现状524国道相接,起点桩号K127+250,路线向西至范滩村,设置范滩交叉后转向南上跨申嘉湖高速后经东风村至沈家桥村设置沈家桥互通,连接新杨公路和秀洲大道,之后路线转向西南以高架形式跨越乍嘉苏高速,于嘉塍公路西侧设置一对平行匝道,连接嘉塍公路,路线以高架形式继续跨越嘉乌线航道、嘉铜公路、规划新塍大道、规划虹桥路、新陡线航道后至终点与524国道相接,终点桩号K143+154,主线全长约15.9km。本项目主线设置桥梁(含互通主线桥)共约10732米/8座,其中高架特大桥8942米/1座,大桥1556米/3座,中小桥234米/4座;地面道路设置桥梁共约1107米/13座,其中大桥472米/2座,中桥635米/11座。设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0807万元,概算建安费为369087万元。2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起点至沈家桥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0m;沈家桥至庙云桥段采用“上层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桥梁宽度28.5m,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2.0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KN,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共设3个标,即第JD01标、第JD02标及第JD03标,第JD03标具体如下:招标范围:JD03标:K136+260~K143+154(包含主线及地面辅道),采用“上层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桥梁宽度28.5m,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32.0m。招标内容: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控制柜、路灯、电力电缆及其他供配电照明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建安费用约:万元。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80日历天,试运行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口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口是否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口本标段整体面10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9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3)/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2-07-01以来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截止时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期间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2)/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11/1.11.1分包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4]6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24]104号)中列举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9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可以增加附录6、附录7对投标人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以及主要机构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10近三年,上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____年1月1日以来”;下半年发布招标公告的,统一为“____年7月1日以来”。11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编列内容修改为“/”。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承包人应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分包的其他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电子交易平台”——“我的项目”——“提问”在线提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如有)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制作说明:(1)将已下载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导入计价软件,完成工程量清单制作(2)从计价软件导出已制作好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3)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网上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报造价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元12开标时从三个连续值(、、)13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等12工程量清单预算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以补遗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130.92、0.93、0.94、0.95、0.96、0.97六个值中确定三个连续值。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4☑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为A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保证金格式内附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账号:以本项目网上系统自动链接的账号为准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①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②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③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④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⑤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除(专业: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为AA级外的投标保证金最终以投标截止时间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保证金入账单为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14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且不超过50万元。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人的投标保证金。(2)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日,“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3)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4)招标人将中标合同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管中心)备案后,“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办理退款,“招投标银保通”平台自动核对后沿原路退回交款账户。(6)招标项目终止的,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a.尚未开标的项目,“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b.已开标的项目,除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出不予退还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在收到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7)遇下列情形时,“招投标银保通”平台将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a.招标项目(标段)发生投诉的,暂缓退还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不受保证金有效期约束。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诉书的当天生效;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暂缓退还指令时生效。b.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要求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的。(8)出现投诉的招标项目(标段),投诉处理完毕后,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的以及已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以外,其余投标人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退还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招标人应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同时送省招管中心备案。(10)除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暂缓退还的以及因投诉处理需暂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余投标保证金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8)《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其他说明:/3.5.2财务状况表☑无须提供□提供,要求的年份:/年、/年、/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年份:自2020年7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房建等附属设施招标时无法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应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所附资料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扫描件):(1)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人资历表应附资料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出具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近三个月(2025年7月、8月、9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时上述三种人员为已退休人员的则无须提供社保,但须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投标本单位的聘用证明且提供的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聘用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投标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在“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建成使用后适用)。(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印章)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5.2.2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X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或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个信封预计开标时间。(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及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4)抽取系数现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5)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的特殊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总体布置和规划,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措施),一般得2.4~2.6分,较好得2.6~2.8分,好得2.8~3.0分,缺项的不得分。②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一般得3.2~3.5分,较好得3.5~3.8分,好得3.8~4.0分,缺项的不得分。③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一般得3.2~3.5分,较好得3.5~3.8分,好得3.5~4.0分,缺项的不得分。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一般得2.0~2.2分,较好得2.2~2.4分,好得2.4~2.5分,缺项的不得分。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一般得1.6~1.8分,较好得1.8~1.9分,好得1.9~2.0分,缺项的不得分。11、招标文件中“八、资格审查其他材料”附表六及附表八因电子标系统无法更改,顺序按“十、其他材料(第一信封)”提供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附表一致)执行,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修改;附表中如施工计划表等非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或其他非废标条款相关内容的因系统原因自动生成的,各投标单位可根据项目特征自行修改。12、招标文件中电子标原因显示的“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改为“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如有更新的按最新系统名为准,若为电子标系统默认名称无法修改的则按系统名称执行。13、本次招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公路水运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作要求。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因电子标书无法修改,项目名称修订统一为: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第JD03标,若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须填写项目名称及标段的,可在标段内容中重复填写“第JD03标”均予以认可。15、本项目JD03标与JD01标及JD02标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因“......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专业: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特此明确评标顺序为先评JD01标再评JD02标最后评JD03标。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17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JD03投标人应具备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8标段财务要求JD03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县(区、市)支行及以上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18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流动资金一般不超过标段预算造价的10%。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9标段业绩要求JD03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20)以来①、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公路机电工程(含照明)的施工或标段中包含公路照明工程的施工;或②、自2020年7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均予以认可)以来,完成过一个单独招标的城市道路等级为次干道(次干路)及以上照明工程的施工;备注:若业绩证明项目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承担该业绩证明项目照明专业部分的施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19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应按使用指南设置。20房建、绿化工程等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21标段信誉要求JD03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21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1.4.5项规定的内容重复。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22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担任过一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公路机电工程(含照明)的施工或标段中包含公路照明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担任过一个单独招标的城市道路等级为次干道(次干路)及以上照明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3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4安全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5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22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一般只要求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23部分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附属设施招标时不适用。24部分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附属设施招标时不适用。25本解释仅适用于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机电工程的结束时间以完工证书上的业主认定的完工日期为准。房建、绿化工程等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26人员最低数量要求资格要求26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27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1////234527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附录8定标办法/。(定标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制定)。应包括: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准和方法。2.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以及考察、质询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3.是否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以及现场面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4.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要素的具体内容应参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质询或考察内容、现场面试内容等,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5.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6.定标会议主要议程。7.定标后,定标委员会应形成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内容。1.总则28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28正文内容不得修改。(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4)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资格审核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加分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加分条件的。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技术通过制的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4)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以书面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29,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29为减少评标阶段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工作量,建议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清单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应保证投标人无法修改。投标人只需填写各子目单价或总额价,即可自动生成投标报价。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2.2项、2.3.1项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指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通过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人员;(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8.6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中标人应签署项目图纸资料和保密承诺书。7.8.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其他约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0____(项目名称)___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30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____(项目名称)__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元):调整系数:复合系数(k):下浮系数(i):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____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服务设施建设 污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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